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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時間:2024-04-23 11:40:06 社會實踐報告 我要投稿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范文(通用10篇)

  一段充實的社會實踐又告一段落了,回顧過去的實踐活動,倍感充實,收獲良多,寫一份實踐報告,記錄收獲與付出吧。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漂亮的實踐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范文(通用10篇)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1

  暑假期間,為響應學校號召,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里的各項活動,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制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法院領導及全體法官的較好評價,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源城區人民法院對此給予了大力支持,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制作并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將在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融入到社會實踐工作當中。

  2、旁聽案件,通過對案件的旁聽,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并且比較研究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的執行情況。

  4、通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二、實踐總結與建議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法官求教,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運行,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

  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并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瓶頸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2

  實踐單位:

  澧縣人民法院

  實踐時間:

  20xx.01.30——20xx.02.14

  姓名:

  xxx

  學院:

  公共管理學院法學

  時間過得真快,兩周的社會實踐生活就這樣結束了,回想在法院社會實踐的這段經歷,不禁對逝去的社會實踐生活有些懷念。感謝各位老師給了我這么好的一個鍛煉機會,也很感激澧縣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這么悉心地教導我,讓我在學習的同時也對司法實踐也有了自己的見解。本次社會實踐時間雖然很短,收獲卻頗豐。

  一、社會實踐目的

  本次社會實踐主要有三個目的:

  (1)深入司法實踐的第一線,了解司法審判的全過程,在熟悉審判程序的同時,發現其間存在的各種問題與缺陷,從而加深對中國現實司法的理性和現實性思考。

  (2)理論聯系實際,將自己在校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并在實踐的基礎上加深對理論知識的深度與高度認識,盡力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維去思考問題,并學會解決問題之道。

  (3)利用本次機會,找到從法律學習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轉變的現實途徑,了解理論與實際的背離,現實與模擬的差距,從而在背離與差距中找到平衡點,給自己的專業修養和現實能力給一個準確的定位。

  二、社會實踐單位及崗位介紹

  本次社會實踐的單位是常德市澧縣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紀中葉,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和自我完善。澧縣人民法院有大批優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員,在司法實踐的第一線做人民利益的守護神,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澧縣人民法院具有規范而體系化的組織機構,內設機構有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監督庭、案件質量評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術鑒定管理辦公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和法警大隊,各機構在行使權利和履行職責方面相互獨立,而實則又相互聯系不可分離,共同為昆區法院的發展而努力,為人民的利益而奮斗。

  本次社會實踐我的具體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是,在民四庭從事書記員的工作。民四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其主要負責的案件有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所有權確認糾紛等,其主要運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權法》《民事訴訟法》《民總》《債權法》等。民四庭辦案以調解為主,判決為輔,實行調判相結合的運行方法,在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礎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審判權。而書記員的工作是瑣碎而又需要認真細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圍有整理并裝訂卷宗,掃描案卷,作庭審、調解、談話筆錄,送達法律文書等。在社會實踐期間,我在從事以上工作之余,還能參與案件聽審,以一個非專業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審判。由于社會實踐時間短,所以還有很多工作并沒有涉及到,在以后的時間里一定會抓住機會去嘗試和體驗。

  三、社會實踐內容及過程

  本次社會實踐,我主要的工作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具體過程如下:

  1、整理卷宗,掃描案卷

  整理卷宗,掃描案卷是我在本此社會實踐過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每天看著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無數次的翻閱,心中還是會有一點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繳款書、起訴狀、答辯狀、身份證明、受理案件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原被告證據、開庭傳票及送達回證、調解筆錄、開庭筆錄、判決書或調解書復印件、宣判筆錄、送達回證等順序將所有的資料整理成冊。對于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還有副卷,而副卷的內容則包括合議筆錄、判決書原件等。這種整理工作對于我這個社會實踐生而言并非易事,因為不是所有卷宗里資料都想以上所說的那樣詳細而又簡單,很多時候會出現很多新的東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總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書記員們詢問,還好她們都很耐心而又細致的為我講解。當然有些時候,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向她們詢問的時候她們也會不知所措,畢竟不是法學專業出身并且從事工作的時間不是很長,所以我們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編頁碼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腦子的事情,只要小學數學過關了就能勝任,所以其間也沒遇到什么問題。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也不是很有技術含量的活,根據之前編的序和排的頁碼,將信息綜合之后填在目錄表上就行了。當我將調解筆錄與調解協議分開寫了之后,遭到了書記員之一的反對,她說兩個應該寫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訴她說,調解筆錄是法院在當事人之間主持調解時的記錄,應該屬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調解書雖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當事人雙方達成的,但是那是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說成是契約,其一旦成立在當事人之間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時的后續權利。

  在我不很專業但是聽起來還算比較合理的解釋下,并且在她向比較有資歷的書記員的咨詢下,她采取了將兩者分開寫的方式。其實這都是比較小的事情,但是通過這件事我有了兩方面的啟發:

  第一,法學作為專業性比較強的學科體系,其在實務工作中對工作者的專業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所以我應該努力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己的專業技能。

  第二,現實中,基層法院大多數書記員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過專業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運行更加的專業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員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必須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如果一個領域的工作人員對于其工作領域所涉及的知識沒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話,那么他的工作必將是盲目而又危險的。對于掃描卷宗,我想這也是一項比較輕松地工作,機械的將一頁頁的資料放到掃描儀里,等掃完后再將它們取出來訂上。雖然很無聊,但是依然會有收獲,因為這樣就可以再次確定案卷整理的順序,所以說兩者應該是互補的。

  2、參與案件聽審

  案件聽審是本次實踐中身份轉變的機會,在從事其他工作時,我更多的是將自己當做法律工作人員對待,所以每件事上都會很謹慎出錯。但是聽審則不同,我將自己的身份換成一個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個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過程,而是以一種獨立于當事人、審判人員及其他訴訟參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問題的合理性。摒棄合法性分析,從理性的角度看待問題,也許會有不一樣的收獲。但事實上,司法審判過程中卻是將法與理想相結合,將法與情相融合,最終達到社會效益與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聽審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糾紛案件、民間借貸糾紛與所有權確認糾紛,這樣讓我對物欲橫流的經濟社會有了新的更深的認識,所以聽審過程的所見所聞與所想對我都有很大的影響,讓我更現實更理性地去看待這個社會。

  四、社會實踐總結與體會

  本次實習是我從學習法律以來所經歷的第二次與專業有關的實踐活動,總結兩次實習經驗的統一性和差異性讓我對于現實司法活動有了更濃厚的興趣,同時對于基層法院在司法審判中的優勢及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對于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在實際運用中的差距甚至背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認識,從而對自己以后的學習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較現實的借鑒意義。

  通過本次實習,我發現了基層法院在司法體系及司法審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書記員的專業素養問題。在基層法院中,大多數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來源于軍人轉正或其他領域,而書記員就更不用說了,學什么專業的都有。也許不僅是基層法院所存在問題,全國很多法院都是如此。雖然在司法審判的啟動上法院及法官處于被動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審理過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權要求了他們不僅應該是一個經驗豐富的社會人,更應該是一個專業素質過硬的法律人。也許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從法律的角度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所以法官的專業素質必須得到提高。至于書記員,其雖然主要從事一些比較瑣碎的文字及檔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來做,可能會更得心應手,這對于法官開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決書缺乏說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決書,不分案件大小或簡單與否,其頁數一般都在三頁左右。我一直在懷疑,如此“精簡”的判決書何以將那些對當事人來說并不簡單的法律問題和事實說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從我手中經過的每一份判決書,從而發現了一個共性――幾乎所有的判決書都沒有說理部分。當然,在判決書的最后都會附上本案所適用的法律條文。我想,也許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個公民都當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說理部分不用贅述。或者說,根據以上所提到的第一個問題也可以看出這個問題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當事人程序上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訴訟過程中,不管當事人實體上的權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權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應當盡最大的可能保證當事人平等的程序權利,保障看得見的正義。

  鑒于以上的總結,對于以后的學習,我認為在努力學好專業知識的同時應更積極地更廣泛地參與司法實踐。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長跟我說的一樣,我們不應該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應該拓展范圍到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企業乃至監獄去探求法的足跡,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體會發在社會各個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會發現,在學校學習法律跟在現實中使用法律完全是兩回事,兩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現背離,這都需要我們在不斷的實踐中去探索去權衡。這是庭長作為一個過來人對我發自肺腑的忠告,也會是我以后不斷努力的方向,學好理論知識只是基礎部分,最關鍵的是要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發展、成熟甚至強大。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3

  系部:

  數學與統計學院

  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

  姓名

  xx

  實踐單位:

  金塔縣人民法院

  實踐時間:

  20xx.7.26至20xx.8.22

  暑假期間,為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開展了為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里的各項活動,努力了解有關流程和制度,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制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中東法庭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中東法庭對我給予了大力支持,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社會實踐的目的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院審判、調解流程。

  2、培養法律學習方面的興趣。

  3、利用法院所審理案件和當事人的復雜性,初步接觸社會。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1、學習有關開庭前準備工作的各項活動,制作并送達相關的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通知書等,逐漸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聽案件,通過對案件的旁聽,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

  3、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移送有關案卷材料,了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訴訟法修改前后的執行情況。

  4、通過在法院的暑期社會實踐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

  三、實踐總結與建議

  在實習中,我旁聽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了解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執行過程,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運行流程,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翻閱一些法律相關知識,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內容,為以后走上社會打下法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為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為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為的行為,在很多的情況下,并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系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另外,法院的網絡系統簡陋,操作復雜,大大降低了法院的辦公效率。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制約,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為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第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執行的問題,在新的民事訴訟法頒行后,為我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開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層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質,以及公民的法律素養等方面的原因,執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民事判決生效后,申請執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數。執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憂。而且,法院的執行部門的'人數只占法院工作人員的很小比例,反而相關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員卻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決只是法官基于證據而為的一種法律上的判斷,因此要想真正較為徹底地解決爭議,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的公信力外,還應當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作用,也許在實踐中更有利于當事人雙方爭議的解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學習法律和了解法律執行流程對未來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但也同是激發了我對法學的興趣,為我以后的學習提明一個方向標。

  四、實踐體會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直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解社會實際,了解社會現實,抽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促進我們投身社會改革,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雖然我并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但我的卻學會了很多,并接解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初步了解社會。

  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不管是對于社會,或是對于家庭都好,感受社會的生活百態,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為社會對自己的期望,為家人對自己的支持與厚望,送上最為滿意的答卷。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4

  一、實踐目的

  1.完善暑期生活,使我的暑假更加充實。

  2.獲得社會經驗和工作經驗,使自己對社會有一定了解。

  3.學習處理人際關系,與同事和睦相處,為今后踏入社會做好準備。

  4.適當了解在工作中的民事糾紛,尋求正確方式解決爭端,維護自身權益。

  二、實踐內容

  1.文件整理:勞動仲裁委員會審理各種各樣的案例,所以需要整理的案例自然很多,每天都幫忙整理編排所處理的案例,按類分好,然后再用頁數碼刻錄一下頁數。

  2.隨庭收聽仲裁審判,每一次開庭都認真旁聽,學習及時記錄下每次開庭內容,這對我們專業以后的同聲傳譯很有幫助,同時對于今后我進入社會對自身利益的維護也有很大幫助,其中有個庭審令我至今記憶匪淺:鄭某系某化工公司,鄭某自 20xx年1月1日起與某化工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任銷售職務,適用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地點為新橋。20xx年3月29日,某化工公司口頭通知鄭某將其崗位調至外地山東,鄭某并未同意。4月21日,某化工公司則以鄭某未到新崗位報到工作,也未向直線經理請假為由通知鄭某解除勞動關系。鄭某經與某化工公司協商不成,向靖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雖然結果是鄭某勝訴,可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工作,我從中認識到到一個單位勞動合同一定要簽署并仔細閱讀,個人利益要及時維護。

  3.認真學習《勞動仲裁法》,在學習的過程中積極向同事請教問題并從他們與上訪者交流中有所學習,有一次有個上訪者多次上訪未果,情緒比較激動,但是接待人員仍然細心解答,沒有表現出一絲不耐煩,這令我看了后深有感觸,工作過程中一定要有做夠的耐心和毅力。

  三、實踐結果:

  1.學習到了專業知識以外的知識。

  雖然勞動仲裁與我的專業英語毫不相干,但是單有一技之長并不能應對今后巨大的工作競爭,而且這對于我以后的工作卻有著很大的幫助,知道如何與單位或企業進行協商,如何正確處理所遇到的問題。

  2.對于今后處理人際關系有幫助。

  在這一個月的工作過程中,雖然與同事之間有時也有小的摩擦,但是退一步海闊天空,總的來說我們還是相處的'挺融洽的,其他同事之間雖然有些共事很多年了卻仍然相處得非常好。一定要做到多做事少說話,遇到問題虛心提問,接到任務積極去做。

  四、實踐總結及體會:

  參加完社會實踐,我明白學校里要求我們參加社會實踐是為了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鍛煉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1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干,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雖然在這假期我沒有在我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上有所提升。但是我感覺我懂得了太多的書本上沒有的東西,假期實踐增強了我的辦事能力交往能力,叫我懂得錢來之不易,叫我懂得人要打拼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天空。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5

  實踐時間:

  20xx年xx月xx號

  時間地點:

  xx人民法院

  時間人員:

  xx大學大一年級部分新生

  實踐:

  觀看法庭審判流程,感受現行法制精神

  實踐目的:

  一、學習和了解法庭審判方式,增強意識;提高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二、領會社會主義法律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作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學生。

  具體經過:

  六月六號,在輔導員xx的組織下,xx班全體同學早早的吃完午飯坐上了開往海淀區法院的公交車。雖然一路上烈日炎炎,酷熱難耐,但我們都滿懷著對神圣法庭的各種憧憬。

  終于,在中午12:30抵達了目的地。由于審判還未開始,我們在法院外小憩了一會兒。經過了半個小時的等待,我們通過安檢進入了法庭。一種神圣而莊嚴的感覺油然而生。入座后,法庭人員宣讀了法庭注意事項,并讓我們稍作等待。

  開庭后,經認真聽取明白這是一起經濟糾紛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踐后,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方式。

  講法律。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么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沖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講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于一般的事實。

  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系,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講程序。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序出發。程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類型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序問題。

  講法理。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持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

  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并依賴于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途徑:

  培養法律思維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大學生可以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方法、參與法律實踐等途徑,存日常生活中逐漸養成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思維習慣。

  學習法律知識。學習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前提。一個對法律知識一無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維方式。法律知識通常包括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識,這兩部分法律知識對于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規在某個問題上的具體規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則,才能更好地領會法律精神,養成法律思維,并運用法律思維思考和處理各種法律問題。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們從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法律方法構成法律思維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維的過程就是運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我們要培養法律思維方式,必須掌握法律方法。應當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當復雜,有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補法律漏洞的方法、認定事實的方法等。每一種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體方法。大學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參與法律實踐。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在法律實踐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脫離具體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實踐,不可能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只有通過參與各種法律活動,在法律實踐中運用法律知識和方法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才能養成一種自覺的法律思維習慣。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調整范圍將越來越廣泛,人們面臨的法律事務必然會越來越多。這既對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為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供了良好條件。以上對我影響很深,由記之。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6

  在我實習的一個月時間里我主要從事了兩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書、材料整理、發送文件之類的具有文秘性質的工作。第二是親自參加了地方法制宣傳、林業案件糾紛調解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中主要還是隨從人員起輔助作用。我的第一項工作是對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進行電腦輸入,這些對于我這個剛剛開始實習工作的學生來說還是沒有難度的。

  (一)工作要求:

  這項工作的要求是將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輸入電腦,存入局內的統一檔案文件夾,由于各級部門的簽發文件需要加蓋公章,和上級負責人簽名,所以不能用電腦文件的方式下達。一般為傳真形式。我使用掃描儀掃描之后形成圖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進行記錄和登記。

  由于林業派出所文件不是很多,且內容較少,我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因此,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難度。當然我的內心也沒有包含一種輕視的態度。首先,作為文件的`存稿。必須在格式和字體上沒有絲毫的錯誤,必須懷著嚴謹的態度和認真負責的精神將它完成。其次,作為我實習的第一項工作,必須要將它做好,給我的老師和實習單位留下好的印象。

  接縣政府通知,對冬季期間我縣護林防火和林木盜伐、毀林等案件進行排查,這次排查共涉及全縣10個鄉鎮、4個林場。作為實習人員,在石所長的安排下,我也參與了這次行動中。隨同同事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案件調查等相關工作。

  (二)關于材料的準備:

  作為護林防火知識宣傳和林業普法宣傳活動,材料是必須準備的,這些需要的材料包括,去年的宣傳材料,今年國家,省,市關于護林防火、林業普法宣傳新的法律法規以及下達的各類文件。

  由于材料都是現成的,只需要我從檔案室,和電腦里將這些文件一一找到,打印成冊,送到相關人員的辦公桌上,交由專業人員負責寫出新的可行的計劃。

  我在石所長的指導下一一詢問了同事們,這幾年的林業普法宣傳的主要工作和細節并具體到每一個步驟。我新的任務是做出一個類似的計劃。

  (三)制定林業普法宣傳計劃:

  對于我這個從來沒有這方面絲毫經驗的實習生來說還是很有難度的,正好在這里有現成的近幾年的計劃書可以參考,以及專業人士為我解答疑問,困難就小多了

  (四)工作要點:

  第一,突出三大重點,積極提升宣傳效能。三大重點是:

  1.圍繞宣傳主題。

  2.圍繞鄉鎮群眾。

  3.圍繞活動中心。

  第二,以宣傳林業法律法規知識為重點,努力提高群眾法律素質。

  第三,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宣傳網絡。

  1.高度重視,加強聯系,為宣傳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2.加強人力物力配備,滿足宣傳工作需要。

  3.健全宣傳工作網絡,建立一支信息敏銳、反應迅速的宣傳隊伍。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7

  一、實踐目的

  1、通過實踐,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踐,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踐,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踐,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踐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踐單位出具實踐鑒定;整理實踐記錄,撰寫實踐報告。

  三、實踐經過

  由于實踐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踐目的和制定了實踐計劃,這使得我在實踐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踐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踐內容:

  (一)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踐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

  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通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踐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踐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1、嚴謹、辨證與恒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2、發現不足,彌補欠缺。實踐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積極查找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應該運用到今后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后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踐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系。

  四、結語

  通過各項實踐工作及時記錄實踐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踐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法學專業實踐報告范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踐,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踐之前和實踐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踐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xx律師事務所,感謝實踐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踐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么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8

  暑假實習是我們每個大學生必須經歷的一段人生過程,它使我們在實踐中了解到了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根本就學不到的知識,這些經歷使我增長了見識、豐富了視野、受益匪淺,為今后的專業知識學習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帶著敬畏的使命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他將我領進辦公室。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我的工作繁瑣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總體來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應該是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風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專業知識對整個工作的指導與引導作用,因為這些都是我在校學習中不曾接觸過的方面,所以我將在報告中首先講述我在實習期間積累的這方面的認識和經驗、總結。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我在人民法院民庭進行了將近一個月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期間,我在工作與學習中得到了法官和員的悉心指導,在此我對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期間我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通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一、實踐期間的主要內容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

  (一)學習民庭日常辦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達相關的刑事訴訟法律文書,具體包括了民事判決書及各類民事裁定書、出庭通知、開庭傳票、開庭公告、宣判筆錄和執行通知等,另外還有寄送掛號信、制作邀請人民陪審員通知、與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換證據等。

  (二)旁聽民事案件審判

  通過旁聽法庭審理,學習法官在法庭上對庭審過程的指揮,了解法庭審理民事案件各個階段,進一步加深對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體的適用情況。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

  (三)學習有關書記員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關案卷材料,制作各種筆錄和記錄工作,了結刑事判決生效后的執行工作。在案件終結后,裝訂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備考。全面了解法院的部門設置,積極學習民事案件的審判、熟悉各部門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現行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流程。

  二、理論結合與實踐總結

  在這將近一個月的學習與工作中,我圓滿的完成了實踐計劃中的各項內容。通過實踐期間法院各位老師的指導,我學會了制作部分法律文書、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審判流程、法院各部門工作模式等實際性質的工作。通過這些學習與實踐,我看到了法律在實踐中的完美運用,真正體會到民法的任務是偉大而現實的。當今社會的發展變化使得出現各種新型民事案件,民法體系不斷地進行著發展與完善,因此人民法院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改革與與時俱進當中。

  旁聽民事案件審判是我這次社會實踐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聽了盜竊、離婚等各種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案件,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所以采取的多是協調、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經濟法運用的是較多的法律依據。其中有的適用普通程序,有的則適用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在開庭之前由檢察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建議書》,人民法院制作《適用簡易程序決定書》,這類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較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同時犯罪分子悔罪態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與掌握。法官在量刑的過程中,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現和協調、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時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態度和認罪表現,綜合以后,酌定量刑,這也是我國民法以人為本的重要表現。

  通過這一個月的實踐活動,使我的所學與實踐充分結合在一起,這不僅使我的理論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時也是我增加了實踐工作經驗,我相信在以后的學習中會大有幫助,我也會更加努力地繼續學習。

  三、焦點問題思考與建議

  在社會實踐期間,我也發現不少現實問題,例如取證難問題、執行難問題、有利于公訴方問題、法庭秩序問題等,但是我最關注的還是有關簡易程序的問題。

  (一)現行的簡易程序,其經濟性是通過忽略被告人的權利來實現的

  法院受理的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況下,檢察院和法院就可以達成合意適用簡易程序,完全不考慮被告人的意見,而且在開庭之前被告人根本無從知曉自己是在何種程序下受審。在簡易程序下,辯護人對被告人的幫助作用微乎其微,因為簡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認罪的條件下的。簡易程序的啟動完全由法院或法官的操控來實現,立法上簡易程序過于簡單,缺乏基本權利保護規則和程序性制裁規則,既沒有指定律師的程序也沒有告知適用簡易程序后果的義務。

  所以,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經驗,創設新型簡易程序。辯訴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礎與我國司法理念相差很大,不適合我國司法實踐,但是處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鑒。這種程序又叫處罰令程序,適用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立案后不需要過多偵查,量刑較輕或免于刑事處罰的案件。由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處罰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檢察院提出申請,若檢察院駁回還可復議一次。法院認為不符合適用該程序的條件時,則適用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這樣更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二)精神損害賠償應納入附帶民事訴訟范圍

  侵害人格權,侵權人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有權得到精神損害賠償的救濟,這個問題在今天已經不是疑難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和法學界的共識。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釋,20xx年3月8日公布了《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這個司法解釋中規定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包括侵害人格權、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權,甚至是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受害人都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筆者認為應當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精神損失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這里的精神損失,應當是侵犯人身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而不包括侵犯財產權利而造成的精神損失,并且人身權利應作擴大解釋,不僅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體權,而是包括《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各項人格權和身份權。

  四、實踐體會與總結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走出校門,走向社會,了解社會現實,投身社會實際的良好形式;同時也是促進我們向社會群眾學習,培養鍛煉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業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更新觀念,了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踐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一個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于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觸到更多的社會現實,了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促使我能夠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達到理論與實際完美結合,讓我真正成為一個能夠滿足社會需要的人。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而我也將會以此為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在以后的學習中完善自我。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9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XX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忙和努力。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在XX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超多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

  (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

  (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

  (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

  (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

  (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

  (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資料。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超多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

  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

  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應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思考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就應怎樣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

  一是主體的多元化;

  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

  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必須的知識儲備。

  三、法律咨詢

  帶給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狀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

  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

  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

  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

  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

  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應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愿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盼。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忙刑釋人員減少他們回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以前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以前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此刻: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樣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必須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復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了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能夠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轉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于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用心的好處。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理解法律,構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周的實習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思考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狀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于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并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善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于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潛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著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后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電大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10

  一、實習單位和崗位簡介

  在大四的這最后一個學期里,我迎來了最后一門課程---畢業實習。本次實習被安排在了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校園所學到的專業知識與具體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深層次1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攸縣人民法院實習。攸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三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派出法庭、南石門鎮派出法庭、將軍墓鎮派出法庭、路羅鎮派出法庭、東旺鎮派出法庭及黃寺鎮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庭、執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那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二、實習過程概述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老師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個性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后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一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一天空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午后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三、實習主要狀況及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幫忙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職責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

  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校園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那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就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

  在實習的6周中,幫忙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狀況,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資料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后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能夠,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的確。

  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此刻很后悔在校園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此刻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回校園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期望下次遇到類似狀況時能夠出色完成。

  4、跟隨執行人員到被執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行。一般到了強制執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行,這些被執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以前有一個案件,申請人明白被執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行,會大大提高執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十分難過。在校園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

  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但是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就應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必須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好處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就應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十分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明白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后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能夠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狀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務必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持續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四、自我評價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忙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校園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潛力也得到了鍛煉。

  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潛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帶給幫忙和指導的x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忙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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