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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即危險房屋。 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房改造工作總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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