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協議書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入股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入股協議書1
甲方:
乙方(投資方):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托,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促進和改變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
投資方:出資方式:出資額:所占股份:
第三條、入股合同期限、投資金額、分紅比例、權力、義務、投資效益。
3.1合同期限為既年月日至月乙方愿向甲方投入入股資金人民幣元整。 (小寫元。)
3.2占有甲方的股權,此資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及甲方運營。
3.3在入股合同期限內,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支付本金回報(紅利)元整。(小寫。
第三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經營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
第四條、撤資方式
4.1自然撤資
本入股合同期為。合同期滿后,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并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4.2甲方要求乙方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甲方要求乙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甲方需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合同終止。
4.3乙方要求撤資
在入股合同期間內(不是合同期限時間),乙方要求甲方撤資,甲方在已經過的時間里甲方向乙方按月發放紅利(不付未過的日期)。甲方需要在兩天之內向乙方返還全部投資本金,本合同終止。
第四條、店面的經營管理
4.1店面由甲方和投資方共同經營管理。店面的經營計劃(包括總公司提貨政策,提貨返利,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甲方和出資方一致通過的原則。
4.3店面的財務帳目由甲方管理,受監督檢查,共同負責。
第五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5.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店面
5.2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遵循店面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和協助店面解決銷售、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
5.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甲方應配合接受乙方的監督。
5.4致通過,不得處分店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偃魏我环竭`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
②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出資額,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
7.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7.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九條協議之生效
9.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后生效。
9.2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于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入股協議書2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種羊養殖、牧草種植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土地使用權人共計 人。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確定的為準。土地主要用于種羊養殖、牧草種植所需的圈舍、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給乙方。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3、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和經營權。
2、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3、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5、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設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需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可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告知乙方后,乙方應該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手續,銀行借貸資金的本、息由甲方負責償還。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者可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全部入股甲方土地使用權方)可推薦、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 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土地入股協議書3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組,暫估面積 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 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 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模,規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 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置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良者優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事監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筛鶕豢煽沽Φ挠绊懗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出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單位(簽章)
簽訂日期:20 年 月 日
土地入股注意事項:
1、土地出資是使用權出資,而不是所有權。
2、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國有土地,而且經過有償出讓。
(1)能夠作為財產權進行轉讓的只是國有土地使用權;
(2)從國家無償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依法不能作為出資使用,必須先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手續。否則根據《公司法解釋三》第8條規定,存在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風險。
(3)以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外投資,則必須先將集體土地通過“招拍掛”途徑變為國有土地。
3、用于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未設權利負擔。
土地入股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加農戶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同國森林法》及《湖南省林業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林地、荒山、旱土與公司,以公司+農戶的荒地以入股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入股村組,姓名、畝土地入股給乙方,從事油生產經營。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
三、入股方式與比例
農戶以荒山與乙方入股方式:自從產農戶占 %,乙方占 %,
甲方負責土地平整、苗木栽培管理,土地流失的防護措施。
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林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經乙方允許后,可在原土地上進行間種(但只允許種植花生、黃豆作物),但不得影響生產為前提。
農戶間種面積只能是自家入股的面積,若要超過必須征得乙方同意。
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甲方人員。
甲方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在租賃范圍內葬墳者,必須與乙方匯報,面積控制橫直一丈,方可葬墳。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用地,土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賠償農戶占%、乙方占%,建筑物與設施賠償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林地入股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五、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入股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入股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要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鎮經管站、鄉鎮林業站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負 責 人:
鑒證意見:
鑒證人: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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