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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數學日記

時間:2023-04-10 19:54:22 日記 我要投稿

關于三年級數學日記模板集錦七篇

  一天的生活不知不覺間結束了,你有什么總結呢?此時此刻我們需要寫一篇日記了。日記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三年級數學日記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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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1

  今天是星期五。緊張有序的五天學習日又過去了。

  今天,我來和張老師討論一個小知識。前段時間,班上學分數文字題。許多人都弄不清到底應用除法還是乘法。我掌握了一個小技巧:題中常常是XXXX的`XXX是XXX,求XXXX是多少(或XXXX是XXX的XXXX)?那么,“的”就相當于乘號,“是”就是等號。這樣,就成了XXXX×XXX=XXXX了,還有,可以把未知數用括號表示出來。例:

  3/5的多少是6/7?

  變成:3/5×()=6/7

  這樣就好了。怎么樣?這個辦法行嗎?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2

  今天中午,我正在做數學作業。寫著寫著,不幸遇到了一道很難的題,我想了半天也沒想出個所以然,這道題是這樣的:有一個長方體,正面和上面的兩個面積的積為209平方厘米,并且長、寬、高都是質數。求它的`體積。

  我見了,心想:這道題還真是難啊!已知的只有兩個面面積的積,要求體積還必須知道長、寬、高,而它一點也沒有提示。這可怎么入手啊!

  正當我急得抓耳撓腮之際,我媽媽的一個同事來了。他先教我用方程的思路去解,可是我對方程這種方法還不是很熟悉。于是,他又教我另一種方法:先列出數,再逐一排除。我們先按題目要求列出了許多數字,如:3、5、7、11等一類的質數,接著我們開始排除,然后我們發現只剩下11和19這兩個數字。這時,我想:這兩個數中有一個是題中長方體正面,上面公用的棱長;一個則是長方體正面,上面除以上一條外另一條

  棱長(且長度都為質數)之和。于是,我開始分辯這兩個數各是哪個數。最后,我得到了結果,為374立方厘米。我的算式是:209=11×1919=2+1711×2×17=374(立方厘米)。

  后來,我又用我本學期學過的知識:分解質因數驗算了這道題,結果一模一樣。

  解出這道題后,我心里比誰都高興。我還明白了一個道理:數學充滿了奧秘,等待著我們去探求。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3

  今天媽媽給我出了一道題"3ⅹ3=?"。我心里暗暗自笑,想,虧媽媽以前讀過那么多年的書呢!竟然問出這么幼稚的問題。于是我心不在焉的'回答道:“3ⅹ3=9。”媽媽又問我“33ⅹ33=?”我用筆在草稿紙上算了一下得1089,就立刻回答。

  接著媽媽又問“333ⅹ333=?”。我又筆算了一下得110889,于是又一次回答了媽媽的問題。媽媽好像不滿足似的,又問“3333ⅹ3333=?”。我一下子愣住了。這是媽媽不在問了,而是問我有沒有發現了什么規律。我仔仔細細地把每一次答案看了看,終于明白了。原來每一個得數的個位都是9,十位都是8,而最高位都是1。每當兩個因數多1個3,那1和8就各增加1個。從這里我馬上答到得11108889。還知道我們可以利用這個規律算出許多題目。我立刻告訴媽媽這個規律,媽媽臉上露出的燦爛的笑容。

  這時,我才深深地體會到“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個道理。這體會到只要認真觀察,沒有什么事會難倒我們的。

  點評:(數學的海洋里有無窮無盡的奧秘,只要我們認真觀察,仔細思考,一定會有新的發現。小作者從“3ⅹ3=?”入手,通過觀察,思考,發現“3333ⅹ3333=?”的規律最后悟出深刻的道理,整篇文章條理清晰。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4

  今天,我和媽媽一起去書店買書。我發現有一本叫《趣味數學》的書里有一道題使我迷惑不解。這道題是這樣的:比爾用10元買了一條狗后以15元賣出,接著又以20元買回,最后又以25元賣出,問比爾最終掙錢還是賠錢了?我覺得買了又賣,賣了又買,反復之中,思維也被搞得混亂起來。我就去問媽媽,媽媽說:“你如果能根據“買”和“賣”的數量進行歸類,則豁然開朗。我想:“買”用去的錢:10+20=30(元)。“賣”掙的錢:15+25=40(元)。顯然,比爾掙錢了,掙了40-30=10(元)

  評:學生學習數學把所學知識聯系,運用于生活實際,可以促進學生的探索意識和創新意識的形成。通過學生親身體驗,不僅使學生學到活生生的數學,感受到數學存在于生活中,而且使學生經歷了一次愉悅的成功的情感體驗。

  在路上我們聞到一股香味,原來是一家賣蛋糕的店。于是我們商量好買一塊蛋糕一起吃。“老板,這塊蛋糕多少錢?”我指著一個三角形蛋糕說。老板回答:“一塊1元5角。”姐姐就從口袋里掏出5元錢給老板,老板找了2元5角給姐姐。這時我很奇怪:這塊蛋糕是1元5角,姐姐給了老板5元錢,可是老板為何只找2元5角給姐姐呢?我心想:5元=50角,1元5角=15角,50-15=35(角)=3元5角。對,老板找錯了,于是,我對老板說了說,老板就把錢如數還給了我……

  (點評:數學從生活中來,與人類生活的關系密切。小作者用數學知識解決生活中親身經歷的一件小事——《買蛋糕》被騙,體會到“學數”學重要,產生“我要學”的強烈求知欲。)

  今天早上,我正在做奧賽推理題目,做著做著,我被一道題難倒了。這道題的題目是:在一起盜竊案中,法官審問涉及到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甲、乙、丙和丁。甲說:“罪犯在乙、丙、丁三人之中。”乙說:“是丙偷的。”丙說:“甲和丁中間有一個人是罪犯。”丁說:“乙說的是事實。”經過查證,四人中有兩人說了真話,兩人說了假話,你能找出真正的罪犯嗎?我想了很久,還是沒找到答案,只好去請教我爸爸。

  爸爸看了題目說:“四句話中,只有2句是真的,一下不能看出,所以我們可以假定某句是真的來進行推理一下。從而以此為解題的突破口。”

  經過爸爸的點拔,我就開始推理了:“假設甲說的是真話,所以乙、丙和丁三人中還有一個說的是真話,如果乙說的是真話,那么丁說的也一定是真話,這就變成三個人說真話了,就與條件不符合,因此,乙說的不是真話,從而丁說的也是假話,丙說的是真話,于是在這種情況下,甲、丙說了真話,所以丁是罪犯”。

  點評:小作者在做奧賽題時被難倒了,在爸爸的引導下,開啟心智,善于分析、推理,難題迎刃而解,如此強化訓練,抽象思維和邏輯思維能力將會較快提高,一生將受益無窮。

  媽媽買了1.5千克的`空心菜,每千克3元,媽媽就讓我算一下共要付多少元?我沉思了好一會兒說:“5元5角!”“算錯了,你看買菜阿姨算得又快又準。應該是4元5角。

  我很不服氣,媽媽說:“再買點肉吧!”媽媽來到的賣肉叔叔的攤點,買了1.2千克的肉,每千克是22元共用了幾元?這次我可乖了,連忙找來的紙和筆,還沒有等我回過神來,可賣肉的叔叔早已算出來了,26元4角,我心想:叔叔一定是把計算機放在底下算的。可我東瞧瞧、西看看、卻怎么也沒有發現計算機,我好奇地問媽媽:“叔叔用什么辦法算得那么的快呢?”

  原來賣肉叔叔是用心算,加半法。1千克、22元、0.2千克是4.元4角,22元+4元4角,理應得26元4角。

  (點評:該同學善于觀察生活中的問題,善于從生活實踐中獲取知識,并應用于生活,這樣知識就鮮活了,就不只是書本上的那些數字游戲了。

  今天是星期天,媽媽一大早起來就買了一袋雞蛋,準備要教我做我最愛吃的炒蛋。我拿了一個雞蛋放在手里摸了摸,發覺雞蛋十分光滑。我把雞蛋放桌子上,用眼睛去觀察它,發現它扁扁的,是個橢圓形。接著我去觀察雞蛋的邊角,我找到了雞蛋的邊,就是找不到雞蛋的角。這時,我想:原來雞蛋是沒有角的,因為雞蛋是圓的。其實和雞蛋一樣是圓的還有排球、足球、籃球、乒乓球……哈哈,我又學到了一個新的數學知識!

  (點評:生活中處處有數學,小作者在學炒雞蛋中也能找到了數學。可見,只要你是個有心的人,在現實生活中總能發現數學的。)

  在今天上午的數學課上,我明白了許多關于年月日的知識。如:一年有12個月其中有7個大月,4個小月,2月份是個特殊的月份,我們稱它為特殊月。我懂得如何記大小月的方法,即握緊左拳頭,在拳頭上依次數著1-12,凡是數到凸起的地方每月31天,凹下的地方除了二月份,每月都是30天。

  我還知道,通常每4年里有3個平年,一個閏年。公歷年份是4的倍數的一般都是閏年。例如,1988年、1992年、1996年、20xx年都是閏年。20xx年是平年,所以20xx年2月有28天。但公歷年份是整百數的,必須是400的倍數才是閏年。例如:1900年不是閏年,而20xx年才是閏年。

  上這堂課之前我還有個疑問?為什么一年有365或366天?一個月有30或31天?一天有24個小時呢?課上老師通過三球運動圖給我們進行講解使我明白了,地球自轉一圈是一日即24小時,月球繞著地球轉,轉一圈是一個月,地球帶著月球圍著太陽轉,轉一圈是一年。

  (點評:小作者能把一節課上所學習的內容在課后經過整理記錄下來,從中發現數學知識的奧妙,激發了學習數學的樂趣,激起探求數學知識的欲望,這也許就是記數學日記的妙處。)

  這是一個細雨蒙蒙的星期二.我撐著雨傘去學校,突然發現一樓《學習園地》圍著許多同學.好奇心馬上驅駛我跑過去想看個究竟.當我走近一看,”哇”,原來是《數學廣角》又出新題目了!難怪吸引這么多同學圍觀!我鉆進人群,見到上面寫著這么一道題:.

  一個人要坐船過河,他只有一只小船,還帶了三樣東西:一只雞、一條狗、一籃菜。一次只能帶一樣東西過河,而且人不在它們身邊的時候,狗會吃掉雞,雞會吃掉菜,怎樣才能保證所帶三樣東西完好無損?

  我靈機一動,答案有了,狗不會吃菜,可以先把雞送過去,空手回來再把菜送過去,考慮到雞會吃菜,那就把雞帶回來,換著把狗帶過去跟菜在一起,最后再回來把雞帶過去。對,答案就是這樣,我甜甜地笑了。

  點評:《數學廣角》往往以它新穎的方式和有趣的題目吸引了眾多學生的眼球,“玩轉”了學生。小作者先被《數學廣角》吸引了,再用心“琢磨”,最后答案自然浮出水面,我想這種激趣樂學,主動探究和方式,可謂無為而“至”。

  寫語文日記,早就成了同學們的家常便飯。寫數學日記“嘿嘿”,沒聽說過吧!那就來看看我們班是怎么寫日記的,讓我們來揭開他們的“秘密”。這個學期,張老師說:“從今天起,每一周寫一篇‘數學日記’。”“不是吧”,全班同學都不約而同地叫了起來,并把眼睛都給睜大了,心里想怎么回事,怎么連數學日記都要寫?張張老師看著我們全班驚訝的表情的表情,就說:“你們可不要見怪,數學日記就是要你們把今天老師上課講的全部過程寫出來,然后想一想老師為什么要這樣講?”我們似懂非懂地各自點了點頭,回家了。

  第二天,“數學日記”剛交上去,張老師就笑了,對我們說:“你們看,有些同學仔細聽,記不下來,情急之下,就把當時開小差時在想什么也寫上去了,笑話百出。”課后,有的同學說:“上課再也不開小差了,否則數學日記怎么能完成?寫上日記,等于復習了一遍。”我突然想起有人講過:“牛有兩個胃,白天吃下去的草,晚上再翻上來嚼。“數學日記”是不是也是這個道理?

  點評:培養學生探究意識, 學生通過觀察、想象、思維和情感,才能感受到數學的魅力所在,相信小學生寫數學日記潛藏著極大的智慧,只要努力,數學日記會寫得更精彩。

  來到超市,我看見了各種各樣、五顏六色的布娃娃:有可愛的小狗、機靈的猴子、憨態可掬的小豬``````我一看就心動了,心想:平常,我的生日禮物都是一些小布娃娃,今天,爸爸怎么變成買書了,真奇怪?

  我不甘愿地來到了書柜,爸爸他東找找,西挑挑,過了一會兒,才從書堆中挑出4本書——《上下五千年》。我看了一下,哇!76塊錢。我說:“呀,太貴了,76除以4等于19,一本書19元,比一個公仔還貴。”這時,我想起上次和媽媽一起去買的小布娃娃,一個才8元,76除以8等于9,可以買9個布娃娃,還剩4元呢,那多合算呀!這時,我對爸爸說:“買布娃娃多合算呀,干嗎要買書呢?”爸爸笑著對我說:“這四本書的知識何止值76塊錢。”

  數學知識源于生活,用于生活。小作者善于用數學眼光去觀察生活實際,自己把所學知識運用到生活中,解決生活實際問題,從小就有合理、正確消費的觀念,實現數學的真正價值。

  今天晚上,我的作業剛做完,閑著沒事干,就對媽媽說:“媽媽,我作業做完了,現在該干什么?”媽媽說:“現在,你就幫我買3斤蘋果吧!”我就答應了。媽媽給了我10元錢說:“再多買半斤吧!”我滿口答應了就高高興興地拿著錢來到了水果店,挑了3斤半重的水果,對售貨員說:“幫我算算。”阿姨說:“你可以先算一算。”我想了想對阿姨說:“是不是3×3=9(元),再把3元÷2=1元5角,最后把9元+1元5角=10元5角。”我又說:“不好,阿姨,我的錢不夠,還差5角,我該怎么辦?”我想了想說:“那就把我的零用錢補進去好了!我拿了我的零用錢,湊了進去。”對阿姨說:“現在夠了。”阿姨說:“你真聰明,是你用智慧來買蘋果的!”

  (點評:學數學,用數學。小作者能將課堂上所學的數學知識應用到現實生活當中,并且能靈活地處理實際問題。真是好樣的!)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5

  “好多好多菜喲!”我今天第一次跟媽媽逛菜市場。

  媽媽知道我學過有余數的除法,于是她給我出了一道題:白菜一斤3元,媽媽帶了20元,能買多少斤白菜?還余幾元?我想了想:20除以3等于6(斤)……2(元),我說:“可以買6斤白菜,還剩2元,我們剛好坐公交車回家”。媽媽高興地說:寶貝兒你答對了,真棒!

  我恍然大悟,原來數學知識對我們的生活有那么大的幫助啊!難怪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決心好好學習,為明天美好的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6

  今天是7月6日星期六,天氣晴朗、陽光明媚,真是個好天氣啊!我迅速地刷牙洗臉后,就去執行媽媽交給我的任務了,她今天讓我拿20元錢去水果店買三斤或四斤水果,我飛快地跑到了水果店,首先問售貨員阿姨:“阿姨,請問這蘋果多少錢一斤啊?”阿姨回答我說蘋果是4元錢一斤,我邊請售貨員阿姨給我稱了4 斤,邊把20元錢遞給了阿姨,阿姨把稱好的蘋果給我并找回了我3元錢,我接過錢覺得不對啊,馬上又用心算了一下:一斤4元,四斤就是4個4=4×4=16 元啊,再用20-16=4元,阿姨應該找回我4元錢才對啊!我很有把握地告訴阿姨她算錯了,接著快速地把計算過程又說了一遍,阿姨只好又找回了我一元,她的臉有點不好意思地紅了,不過在我臨走的時候還夸了我的'數學學得真不錯,我聽了后也不好意思地臉紅了,但我心里還是挺興奮的,而且下定決心以后要繼續努力,爭取把數學學得更好!

三年級數學日記 篇7

  在昨天晚上的作業中,有一道題是這樣的:在一天內,時針和分針能重合幾次?我一看,這不很簡單嘛,兩次,中午十二時一次,晚上十二時一次,一共是兩次。

  當我拿著鐘表實際轉的時候,卻發現有23次。好奇怪,如果每小時一次的話,應該有24次才是,怎么會是23次呢?經過我多次觀察,原來轉第一個12小時的時候,時針與分針一共重合了12次,轉第二個12小時時,因為不是從12時開始的',而是從1時開始,時針與分針一共重合了11次。所以一天內,時針與分針一共重合不是24次,而是23次。

  今天,老師說又出了新問題:如果不從12時開始轉,就只有22次,而不是23次了。這怎么可能呢?我絕不相信!

  等我回家一試,啊,居然沒錯,真的不是23次了,而是22次!怎么回事?原來,如果不從12時開始,而從1時開始計數,那么1時、2時、3時、4時、5時,一直到11時60分,也就是12時,共11次。一天也就是22次。

  媽媽說,從12時開始算第一次重合,算上12小時后重合的那一次,再算上24小時后重合的那一次的話,也是就到了第二天的0點0分了,就等于我們把一天算了3個12時,這是不對的。所以一天內,時針與分針重合22次。

  哦,原來是這么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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