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請假制度(經典15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請假制度1
一、總則
1、目的: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時間:每周六個工作日,
上班時間為早7:30,下班時間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
現場倒班時間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為中間休息時間。
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1.未經批準,不上班的;
2.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未請假的。
3.曠工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曠工連續十天者或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者除名。
4、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及由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它公眾假期為帶薪假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級審批制度,員工請假1天(含)首先經班組長審批,員工請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經過班組長審批,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級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歸檔。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提前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歸檔。
四、請假、休假申請規定:
1、請假
1)、病假(病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②.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辦公室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③病假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間扣除當天工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④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⑤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3)、工傷假
①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2、休假
1)婚嫁
工齡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婚假。
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辦公室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2)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休假。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辦公室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晚育者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
3)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死亡,準假3天。
②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③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4)年假
①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年休時間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齡計算,每滿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過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辦公室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辦公室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
五、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辦公室員工出入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外出時間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記,外出時間超過半天的,需讓主管領導同意簽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主管領導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加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視為加班,加班時間在夜間零時之前者可補休半天假。加班時間至零時之后者,可補修一天假。如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假者,可發給加班費,加班費發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請假制度2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駕校所有員工。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后勤負責人批準。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4、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再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5、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后報校長批準。
6、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7、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8、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9、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0、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1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1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后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請假制度3
一、曠工
按下列狀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聽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非常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四周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賜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依據本人狀況領導討論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全部請假方式必需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公司請假制度4
一、總則:
為了健全公司的規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員工的合理休假,并遵奉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訂立本規定。
二、假期分類及相關規定:
(一)、法定假期:
全部公司員工享受以下規定節假:(帶薪休假)
元旦一天(公歷1月1日)
春節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勞動節三天(公歷5月1日、2日、3日)
國慶節三天(公歷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婦女節(女員工放假半天)
公司對于法定假期支配工作的員工,支出不低于300%的工資酬勞。
(二)、過年休假:
全部公司員工均可按公司規定過年休假,(年假期間包括春節三天固定假期)。
(三)、事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員工供應4天/月的帶薪休假,如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缺勤或請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實際情形調休。無論任何其他原因超過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過一周者,當月資薪按0.75工資基數計算。一個月累計事假達一周,扣發當月獎金。
(四)、病假:(帶薪休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需治療或療養,依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書參考假期時限。突發急癥可依四周診所診斷參考。
2、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公司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
3、員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療,持轉院證明,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延長假期,但需要辦理相關的續假手續。
4、員工在聘任期間,經有關醫療部門診斷患嚴峻或重點疾病者(如惡性腫瘤等),在參照國家有關政策的基礎上,可延長假期或停薪留職一年。
(五)、婚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員工結婚時供應3天帶薪休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雙方初婚的可加添不帶薪晚婚假7天。重新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享受同樣待遇。
2、員工憑結婚證復印件在半年內請假有效。
(六)、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供應三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去世,公司供應一日帶薪喪假。路途遠者另給假。
(七)、公假:(帶薪休假)
查體、培訓等因公需要請假,需要呈驗有關證件,經上級主管簽字批準。
(八)、產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女員工供應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加添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加添產假15天。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依公司認可的醫院證明,賜予產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產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依公司認可的醫院證明在月經期間賜予一至兩天的帶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男員工因對象產假,可享受7天帶薪休假。
(九)、護理假:
1、女職工產假滿后,若嬰兒無人護理,且工作崗位離得開,經人事部門批準,可申請護理假,但最長時間不超過半年。3個月以內,按80%發給基本工資;超過3個月的,按60%發給基本工資。
2、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賜予在班勞動時間內賜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加添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來回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十)、公傷假:
1、員工因公傷需要休息,依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書參考假期時限,并發放9元/天的生活費。
2、特別病傷假期滿仍未能上班者,可辦理續假手續或停薪留職手續。
3、因打架斗毆致殘者,公司停發全部工資獎金。
三、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應由本人于事前填寫請假條,附交有關證明呈請核準,(電話或口頭請假一律無效),請假條必需講明請假種類、請假事由、請假時間、交接事項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確。
2、請假時間:
≤1天,必需由部門緊要領導批準。
1—3天,必需由部門緊要領導審核后,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3天,必需由部門緊要領導審核后,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再由總經理簽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請假,不得越級。
3、對于緊急或特別情形,應托付告知部門領導,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擅自離開崗位,作曠工處理。若造成生產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賜予批判教育、書面檢查、行政處分等,屢教不改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4、對于請假的內容,經查實是私自捏造或與事實不符的,將視請假無效,作曠工處理。
四、續假規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時,可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續假手續,或超假時間可作為事假處理,若不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處理。
2、因不行抗力或其他特別情形不能如期返回,持有關證明可事后辦理續假手續。
五、銷假規定:
1、假期屆滿之后,應立刻到部門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處銷假。假期已滿而不銷假者按曠工論處。
六、附則:
1、全體員工必需嚴格執行公司訂立的有關請假制度的規定。
2、全體員工病事假由組織人事部負責做累計、統計,作為考核緊要依據,并存入檔案。一年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當年先進個人考評資格。一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或連續曠工超過7天者,予以辭退。
3、請假期間不影響工齡、晉級調資金。
4、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公司以前發文中若有與本規定不全都,以本規定為準。
5、本制度解釋權在總經辦。
6、本制度自——日起生效。
公司請假制度5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的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請假申請必須事先向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提出,凡未經審批同意,擅自請假的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2)請假申請表格必須填寫完整、真實,如有虛假陳述或不實之處,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3)請假申請必須提前足夠的時間提交,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并及時補全證明材料。
(4)請假時間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確保請假期間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5)請假期間的福利待遇和工資支付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溝通和解決。
公司請假制度6
一、請假定義
請假是員工為個人原因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享受夫妻同日調假等形式。
二、請假流程
1、請假前,員工應向其直接上級申請請假,并說明請假的原因,時間和休假形式。直接上級會根據請假的情況,決定是否批準員工的請假請求。
2、直接上級審核并批準后,員工應及時向人事部門提交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休假時間和休假形式。人事部門會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再由上級審核批準后生效。
3、員工如果需要修改已經批準的請假時間或者請假的形式,必須經過直接上級同意,并及時向人事部門提交修改申請。
4、員工如果需要停止請假,需要提前向人事部門提交停止申請,并經過上級同意。
三、請假條例
1、病假請假須知:
(1)員工患病需要請病假時需要及時向公司報告,需提交有關醫生的證明。
(2)病假的.時間應該符合醫生的建議。
(3)單次病假不得超過3天,如需要請假超過3天,應該提交醫療證明或出具健康狀況證明。
2、事假請假須知:
(1)員工需要事假請假時應該提前請示直接上級,并提交加班替假申請表,必須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
(2)事假通常只能請假1-3天,如有特殊情況,需請示商議。
(3)請假未經批準或者請假時間超過了原定時間,員工會被按缺勤處理。
3、年休假請假須知:
(1)員工享有年休假須在一年內使用完畢,否則將會被注銷。
(2)年假應該提前一個月申請,經直接上級審核并上報人事部門后,生效時間為提交申請的日期。
4、婚假請假須知:
(1)員工結婚或辦理婚禮,應該請假3天。
(2)員工如有特殊情況,可由直接上級審核,最多請5天。
5、產假請假須知:
(1)女職工分娩或流產應該請假100天。(2)員工現場生產應該請假15天。(3)男性員工可以享受陪產假,2天。 6、享受夫妻同日調假請假須知:
(1)員工因婚姻關系需要享受夫妻同日調假的,應該向直接上級提出申請,按勞動法規定執行。
四、違規處理
員工因私原因擅自請假或無故缺勤,屬于違規行為,在破壞公司利益的同時也影響了工作效率和整個團隊的穩定。公司將會根據情況對違規員工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五、總結
請假制度對于企業的績效管理是至關重要的,能夠為員工提供合理的休息機會,也提高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讓員工更有動力工作。公司應該建立規范的請假制度數則,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同時,員工也應該認真履行請假的程序,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質。
公司請假制度7
公司施行每周5天工作制。
工作時間:冬季:上午8:30X12:00,下午12:30X17:00夏季:上午8:30X12:00,下午13:00X17:30
公司施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應根據公司的規定進行指紋考勤,上下班指紋打卡各一次, 1、請假、休假制度管理條例
1.1員工請、休假需按各類假期規定進行書面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得到批準前方可休假;如遇突發狀況需缺/離崗且未及提前書面請假的,應按時打電話向上級主管請假,獲批準后通知人事行政部門(如聯系不上上級主管,可直接通知人事行政部)方可以假況處理,且須在到公司后的12小時內補填請假申請表;缺/離崗后沒有電話通知,或者雖電話通知但未獲批準便擅自缺/離崗,或者沒有在12小時內填寫請假申請單的,人事行政部將按實際離崗時間記為曠工。假滿后應按期銷假上班,如需延長假期應提前申請續假,未經同意續假亦作曠工處理;
1.2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應依據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于病假第一天向其上級主管報告請假。病假期滿上班后,應立刻主動向人事部門上交病假單并填寫請假單;因工傷引起的病假,亦需醫院出具病假單方可申請休假,工傷待遇依據相關法規處理;除工傷外,在醫療期內,員工月病假天數在三天及以內的,病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50%發放,月累計病假在3天以上者,超出3天部分病假工資按園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1.3事假
員工因私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但請事假時,應先考慮用年假,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為0.5天;事假須按實際請假時間扣減工資;
1.4年假
凡需享受年假的員工,必需事前以書面形式得到上級主管的批準;集中運用時,年假天數不超過3天,分散運用年假,最小單位為0.5天;休年假期間,員工仍可享受合同規定的各種節假日;年假未用完者,不得請事假;
1.5員工請假需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批準同意,請假兩天及以上(含兩天)應先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簽字后交由公司運營總監審批;各部門主管請假均需人事部和運營總監批準同意前方可;員工請假,人事部及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均有權駁回,一經駁回,本次申請即完畢;
1.6請假一天者,需提前三天遞交“請假申請單”;連續請假三天及以上者,須提前七天遞交“請假申請單”;
1.7請休年假/產假/護理假/婚假/喪假/調休假時,須經人事行政部對請休天數進行審核。
2、調休制度管理條例
2.1公司不設加班制度
2.2員工確因試驗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需填寫“調休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同意后,方可執行;未經部門主管書面簽字確認的“調休申請單”,視為無效。
2.3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仍需根據公司的正常上下班時間正常打卡。請假和調休,均需至少提前兩天提出申請,填寫申請單,部門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特別情況下不能提前提出休假申請的,需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提出申請,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知悉休假原因,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調休。未經部門主管或運營總監批準而擅自休假或調休者,以曠工論處。
公司請假制度8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員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全體員工。第二章請假說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哺乳假。所有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方可生效,并報行政處存檔。
二、婚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審批通過后交與人事行政專員存檔。
三、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四、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五、假滿回公司銷假,請假事由需與實際相符。
六、職工休假期間,不得違規、違法、不得做有損于公司聲譽的事情、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七、審批權限:員工請假每月最多不超過2天,1天以內主管審批,2—3(含2天),須經公司副總批準,特殊情況要超過3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及各類假所有手續全部交于人事行政專員處存檔。
第三章請假標準
一、公司請假標準如下:
(一)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為無薪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人事部有權要求請假人員提供相應證明,以證實事假理由成立。
員工無特殊原因連續請事假15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30個工作日的,視為未及時履行工作職責,不勝任崗位要求,公司有權對其調崗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病假:員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請病假,但必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二級甲等級以上級別醫院病假條方可準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間發放合同工資的60%,且不享受各種補貼。
(1)凡是病假,均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如需住院,還需提供醫院開具的住院小結)等復印存檔,如手續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經查處,按曠工處理,并罰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員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處理。員工一個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公司有權只發放其本人合同工資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且不享受各項福利補貼。
(3)患病或因工負傷請病假超過3個月,或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以員工無法勝任本崗位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四)婚假:員工在職期間依法登記結婚的,自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婚假,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并一次性休完。婚假3天(婚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如男女雙方家庭距離較遠可以請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所有費用公司不予報銷。再婚者不能享受婚假。
(五)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女員工享有98天法定帶薪產假(含產檢假),難產者,可增加15日產假(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產假時需提供產檢證明、準生證、嬰兒出生證(后補)及醫院就診收費票據的原件,并把請假單于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流程。休假期間該員工的工作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附:流產16周以內(含16周)的可享受15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16周以上的可享受42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六)陪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已婚男職工享有15天帶薪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假時需出示結婚證、戶口本、配偶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后補)原件,并把請假單與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程序,審批通過后吧所有資料交與人事行政部門存檔。
(七)授乳假:根據《北京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相關辦法執行:“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日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授乳假限當日使用,不累計使用。
(八)喪假:需提交死亡證明復印件
第一重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第二重直系親屬(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可享受1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其他親屬則按無薪喪假處理,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家住省外可適當給予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第四章請假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報備,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應以郵件或微信形式予以批復,并于返回公司上班的第1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并附主管郵件或微信的批假截圖;否則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本人曠工期的工資及其他補貼,曠工一天扣除正常工作日3倍工資,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追討。
二、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當天不能到崗者,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與工作發生沖突時,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請假。員工應予以配合。
四、公司考勤情況統一由行政部門進行詳細記錄,不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者,追究當事人責任。各部門主管須自行控管部門內的出缺席情況,對于公出、出差、請假人員須及時了解其職務代理人及工作安排,部門成員彼此須有職務代理關系,以便可以隨時落實及確認工作進展。
五、務必保證請假假別及事由與最終至人事部門核假的假別及事由保持一致,否則皆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七、此請假條例的制定權及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公司請假制度9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人員請銷假程序并準確計發薪酬,確保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的使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人力資源ERP系統(或緊密外包備案系統)的人員
二、請銷假制度
(一)、請假
工作人員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應由本人向提出書面請假申請,經所在部門主任或班長簽字,主管領導批準,由員工本人交綜合部備案后方可開始休假。
1、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應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限(指工作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其醫療期標準為:
A、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不含10年,“以下”不含本數,下同)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的為6個月
B、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 對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血液病、精神病、癱瘓等)的員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所在單位研究,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D、 醫療期的計算標準為: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醫療期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的時間計算。
E、 醫療期的計算從病休的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
F、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個月以內者(短期病假),按其連續工齡長短發給病、傷假期固定工資。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60%;滿5年不滿1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0%;滿10年不滿1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80%;滿15年不滿2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90%;滿20年以上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100%。
G、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個月以上者(長期病假),按其連續工齡長短改發病、傷救濟費。其標準為:連續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55%;滿5年不滿1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60%;滿10年不滿15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65%;滿15年不滿20年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0%;滿20年以上者,為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5%。
H、 病、傷假期固定工資或病、傷救濟費低于當地最低固定工資標準80%的,按當地最低固定工資標準80%執行。
I、 員工獲得全國及省級勞動模范和部隊軍級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不分工齡長短,6個月以內固定工資照發;6個月以上的病、傷救濟費,按本人現行固定工資的75%發給。
J、 各單位要建立長期病休員工健康跟蹤制度,視情況定期家訪或陪同到指定醫療機構復查,以了解健康恢復情況,及時通知已恢復勞動力的員工按時復工;對于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可適當調整工作。
1) 零星病假月累計5個工作日以內的,固定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休假工作日數扣除;
2) 超過5個工作日的,固定工資發放標準按假期管理辦法薪酬待遇標準執行。
3) 零星病假月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當月績效。
4) 工作人員請病假應提供的相應證明: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申請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休假的,應提供醫生出具的休息證明(指縣級及以上級別醫院開具的證明,其它醫院只承認急癥初診證明。)、一個月內累計申請休病假超過五天的需提供醫院醫生出具的休息證明(指三甲醫院開具的證明)書面診斷病例記錄、化驗單等相關檢查診斷檢查樣本、治療、藥品收費單據等。
2、事假:
工作人員事假按照實際休假工作日發本人固定工資,(除特殊情況外,工作人員年度累計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20天)。
3、年休假:員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⑴休假天數: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⑵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工作人員因長期培訓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假累計2各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1個自然年度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當年已經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現上述第2,3,4項情形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⑶ 員工參加本單位或上級單位組織的療休養,按療休養實際天數沖減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數的,不作跨年度沖減。員工參加榮譽性療養(如獻血、勞動模范),不沖減年休假。
婚假,產假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二)銷假
工作人員假期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返回工作崗位。因客觀情況確需續假時,應事前書面申請,經分公司綜合部批準后方可延續假期。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經批準,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曠工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休假工作日數扣發基本工資,停發當月績效工資。工作人員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后又要求復崗的,需要員工本人到綜合部報到,部門主任不能擅自決定復崗請求。
(三)、其他規定
1、員工請假應有本人辦理,確實本人不能辦理的,經具有審批權限的領導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辦
2、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在工作所在地休假,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所在地的,發生一切事故均由個人承擔。
3、員工休假期間要留有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的通信方式,遇有重大事件發生,要按照公司要求到崗工作。
4、員工休假超過三天以上的,休假前必須將其在休假期間的重點工作向交叉崗位進行交接,以確保休假期間單位工作正常開展
5、員工提出休假申請時,該員工的工作由該單位自行調劑解決,特殊情況向綜合部提出用人申請。
6、遇有下列情況按曠工處理
⑴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的
⑵假期已滿未履行續假或未經批準超假的
⑶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工作分配,按規定時限不到崗的
⑷弄虛作假取得各類假期的
⑸工傷、病假、事假人員在休假期間從事與休假事由不符的
⑹弄虛作假取得出勤記錄的
年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含),按自愿辭職處理
三、考勤制度
每天上下班必須有出勤指紋記錄,如有培訓,外出開會等特殊情況無法正常按指紋上下班者,需由部門主任提前告知綜合部勞資。綜合部每月將根據指紋機提取數據進行考勤,對少于正常出勤的工作人員,如無休假申請或部門主任的提前告知,將按曠工處理。如有工作人員指紋有問題,無法正常按指紋,請及時與綜合部聯系,以免影響工作人員出勤統計情況。
工作人員上下班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營業廳人員作息時間:上午8:00-下午18:00;其他部門人員作息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每出現一次遲到或早退情況(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將處以5元的罰款,第二次遲到罰金翻倍,依次遞增。只有上班指紋無下班指紋或只有下班指紋無上班指紋算遲到或早退半天,每出現一次將處以50元罰款,罰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
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有加班安排的月份考勤,以指紋機提取的出勤數據為準。加班時間要求員工上下班都有指紋記錄,只有一次指紋記錄的視為半天加班處理,無指紋記錄的視為無加班處理。部門主任以綜合部核準后的加班審批表提交總經理簽字審批,并將總經理簽字后的加班審批表交綜合部勞資處,與當月考勤表一并存檔備查。
四、員工出勤情況統計將計入年終員工綜合測評;
五、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公司請假制度10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留存。
2、公司部門領導請假,須向領導直接請假,經領導審批同意,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留存。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3、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5、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一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4、員工的病事假以加班抵充。
5、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6、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辦公室留存,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一)請休假制度
1、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并遞交到辦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知會辦公室,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1、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批準。
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2、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辦公室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辦公室補辦病假手續。
3、探親假:凡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經辦公室核實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員工申請享受探親假。
(1)未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員工(正式工)探異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員工探異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并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一次路程假。
4、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辦公室核準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喪假8天(聘用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方能享受)。
5、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辦公室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育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內辦證)者增加優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且已正式調入公司并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應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核實、經理批準后,可享受工休假。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員工在1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
——按國家規定,員工當年連續享受10天(含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包括男女)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2)公司內應聘的聘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同上。
8、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安全主任審查后,報請公司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1、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當月請事假1天以上(含1天)不計發全勤獎;當月請事假超過3天的,扣發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2、病、傷假:
(1)當月請病假超過3天,不計發全勤獎;
3、探親假:員工享受探親假時,在批準的假期和路程時間內,按本人工資的80%支付假期工資,不計發當月全勤獎;正式工可予報銷來回硬座火車票,聘用工路費自理。
4、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內工資、獎金照發。
公司請假制度11
一、曠工
按以下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聽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非常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XXX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賜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前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前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依據本人情況領導研討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請假:各種假期不管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需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前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運用,不答應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全部請假方式必需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公司請假制度12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請假制度13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斗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注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并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準權限批準后效。
請假天數審批權限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準。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后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后,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于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為了將本公司有關請假規定予以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公司各部門工作的順利開展,使公司穩定運營,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因病就醫、休息或因事不能上班者,原則上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條》應及時轉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核查。不交請假條擅自離崗者每人每次處現金處罰10元。
第二條員工請病、事假在3天以內的(含3天),由所在部門領導根據實際工作安排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批準(特殊崗位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請事假時間在3天以上者,必須由所在部門領導上報請示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批準。
第三條員工因急病、急事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于當班時間前用電話方式請假,說明請假事由、天數等,待上班后當天補辦手續。續假按請假規定辦理。超期每人每次處現金處罰10元。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滿勤
1、每月周日休息(除串休外),如周日公司安排加班,可沖頂當月請假天數。
2、每月按公司規定出滿勤或請假不超過一天的,且滿足全年請假要求,每月給予滿勤獎勵60元。年底統計統一發放。
第六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必須取得醫院開據的診斷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八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示,并填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未經過領導批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3、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帶薪休假2天。
第七條事假
1、員工請事假須注明詳細事由、天數,必須本人填寫《請假條》,按批準的程序和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員工未按照上述請事假規定,詳細填寫請事假事由,部門負責人無權批準事假,發現越權批準處罰金20元/次。員工未經過領導批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處罰標準
1、全年累計請事假3個月超過3天者;
2、全年累計請事假2個月超過5天者;
3、全年累計請事假1個月超過7天者;
4、全年病假、喪假累計超過30天者(婚假產假除外);
5、在公司連續工作0~5年,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
6、在公司連續工作5~10年,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5天者;
7、在公司連續工作10年以上,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8天者;
8、全年累計請事假超過12天者;
9、員工請假滿足以上第1~7條,取消其年終帶薪休假(7~14天基本工資)
取消年終優秀員工評選資格。
10、員工請假滿足以上第8條,取消其全年滿勤獎(12個月滿勤×60元)。
第九條每年年末統計年終帶薪休假,由下年7月末統一發放,提前離廠不予發放。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事假、病假以及各種休假,員工均應當按規定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員工如因重病等原因不能按時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于休假之日起一周內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凡逾期或無有效證明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2員工請假申請統一使用《公司員工請(休)假申請單》
3各級管理責任者要嚴格按照《各種假期批準權限》的規定審批各種假期,超過權限批假的`,所批假期無效。員工申請假期應按照申請假期的期限和管理責任者的權限逐級申請,并按照最終批準的假期執行。
4員工休假結束后一周內應按規定辦理銷假手續。
6.1凡需請假員工,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單》,注明假期名稱、請假事由、預計請假天數。
6.2填寫完畢后,根據所申請假期的期限,逐級申請審批。在此過程中,各單位勞資員應告知請假人休假期限、休假待遇。
6.3員工請假獲準后,應立即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人員,附考勤表后作為記錄考勤的憑證。
6.4假期結束回單位后一周內辦理銷假手續。
公司請假制度14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工作、生活和學習壓力不斷增加,因此在特定情況下,員工請假是不可避免的。請假是員工向公司提出的一種申請,它需要嚴格的管理。請假管理制度是一種管理員工請假的方式,它規范了公司請假流程,有利于公司的穩定運作。
1.請假的種類
公司請假制度規定了許多種請假,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生育假、喪假等。這些請假類型有不同的規定和條件。員工必須按照規定提交相應證明和申請,以確保他們獲得應有的請假權利。
2.請假的申請方式
員工可以向管理層口頭或書面申請請假。書面申請是更好的選擇,因為它可以明確陳述請假期間、類型和原因,并且有利于管理層做出決定。員工應該在合理的時間前提交請假申請,以便公司安排人力資源和工作計劃。
3.請假的審批流程
請假的審批流程在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員工提交請假申請后,將由部門領導進行初審。如果部門主管認為請假原因是正當的,將會批準該請假申請,并簽署相關文件。然后公司人事部將審核請假申請,如果審核通過,員工將獲得請假權利,相反的話,公司將不批準他們的請假請求。
4.請假的條件和要求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還涉及請假的條件和要求。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根據請假類型提交適當的證明文件,如病假醫生證明、婚假結婚證等。員工必須在請假期間停止工作,不得從事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活動。
5.請假的影響
請假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和其他員工的'工作。因此,請假必須得到管理層和部門同事的理解。如果員工請假對公司的工作造成負面影響,則公司可以不批準他們的請假請求或給予相應的懲罰。
結論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管理層和員工了解請假的程序和細節,促進公司的正常運行。它還可以促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滿意度,增強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如果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得當,那么將為公司帶來許多好處。
公司請假制度15
1、目的:為確保員工請假或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交接,特訂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嘉威機械有限公司全體員工請假及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早一天填寫請假條向直管頷導申請(如緊急事項可電話請假,但上班當天需補請假條),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直管頷導跟據生產情況可以直接作出批復。如員工請假時間超過一天以上由員工直管領導向生產部批復。
(2)主管及管理人員請假在一天以內可由其部門直接領導按工作情況直接批復,超出一天的,需總經理批準。
(3)請假未經當事領導同意及沒有領導簽字批準的請假條,私自休息的'員工公司將作曠工處理(曠工處罰按當事人當月日平均工資*3扣除),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4)車間員工當月只允許有一天的病假(車間當天只允許一位員工請假),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扣除當月全部補貼及全勤獎。
(5)經領導同意簽字的請假條,由請假人交由后勤人事管理董洪權統一保管,公司總經辦對于缺勤人員只對照后勤提供的請假單作薪金結算或作曠工罰金處理。
4、離職管理
(1)員工因故辭職,應于1個月前向其部門主管及生產部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未辦理離職手續私自離職按曠工處理。
(2)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須填寫《離職申請》經各級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公司總經辦。
(4)辭職員工收到總經辦的《離職交接表》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工作交接和工量具退還倉庫)。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總經辦,由公司交總辦負責相關薪資結算事項。
(6)試用期員工申請離職應于七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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