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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制度

時間:2024-07-07 13:05:20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請假制度精選15篇

請假制度1

  一、自覺服從駐縣管理教師和實習學校的管理和領導,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嚴格遵守所在實習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學校,請假后按時返校。

  二、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銷假實行“組長-駐縣教師-實習學校領導”三級管理。無特殊情況(公共課補考、英語四、六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重病、直系親屬突發事件)一律不準請假,出校園購物等離開學校的必須向實習組長請假,并向實習學校領導說明方可。方可。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必須按照程序請假。實習期請假(24小時以上)次數超過4次者(包含4次),取消其所有評獎評優資格。

  三、具體請假程序:跟組長申請,組長同意后和所在實習學校指導教師、年級組長或教導主任協調好課程安排,讓學校主管校長給駐縣教師打電話證明,駐縣教師批準請假后,給駐縣教師送遞請假條。方可離校。如回師大,到校后輔導員給駐縣教師打電話證明已返校;如回家,到家后讓父母給駐縣教師打電話證明已到家。組長做好本組成員的'請假記錄。

  四、實習學校放三天假以上方可離校,提前和駐縣教師請假,組長做好離校返校登記。周末無論所在學校有無課,都不得離校。

  五、不按規定請假私自離校者,一次扣10分(見博文《駐縣教師對實習生評分項目及標準》),兩次取消所有評獎評優資格,三次被定為實習成績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停止頂崗實習送回學校。

請假制度2

  一.請假首先需經各小組負責人處報備、申請

  二.經小組負責人同意后則到行政部報備、申請

  三.請假需提前寫請假條、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補請假條則先有各小組負責人提前代填寫請假條交行政部,待請假人回來到行政部補簽字

  五.管理層請假需向上級主管報備、申請

  六.各部門原則上一天只允許有一個同事請假、超出一人則扣罰小組負責人當月獎金50元/累加翻倍(獎金無則補助里扣除)(特殊情況除外、特殊情況需向xx報備、未報備按本規定處理)

  七.(各小組負責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請假權限、請假2天需找xx報備、申請。3天(含)以上需經xx同意方可請假

  八.以上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九.本通知即下發之日開始執行

請假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范請假行為,依據國家及省、市有關病假、休假及其工資福利待遇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本局實際情形訂立本制度。

  一、請假手續

  1、請假必需履行審批手續。1天(含1天)以內的,由處室審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內的,由分管局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局長審批。

  2、請假手續應在事前履行,并支配好手頭工作。特別情形事前未能請假的,要按時補辦請假手續。不上班,又不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3、請假3天以上的,應填寫《請假單》,同時供應相關證明材料。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處室留存;一份及證明材料交人教處,作為年底考核依據。請假結束后要按時銷假。

  4、處室緊要負責人請假應向分管局長報告,并報局長。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請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應供應病歷,并出具醫保定點醫院或醫療機構的證明。

  2、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放;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20xx年,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其他各項全額計發。工作年限滿20xx年及其以上的,工資全額發放;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20xx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計發,其它各項全額發放;工作年限滿20xx年不滿2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計發,其他各項全額發放;工作年限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其他各項全額發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請事假。

  2、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從第16天起停發本人的單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補貼。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天數,沖銷不完的'病事假天數再按上述規定處理。

  4、當年度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未參加考核的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不予發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發目標考核獎。

  四、年休假

  1、鼓舞機關職工依據規定休假。年休假由各處室依據工作情形,結合個人要求統籌支配。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遇有法定節假日,可扣除節假日天數后順延。

  3、如確因工作需要當年未支配休假的,經局長同意,可與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親假

  1、工作滿1年,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每年賜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假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賜予假期或本身樂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另外,依據實際需要賜予路程假。

  3、請探親假的,當年不再支配年休假。探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探親假的來回路費,可按有關規定賜予報銷。

  六、婚假

  1、機關干部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時賜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延長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半年內休完,逾期作自動放棄。

  七、產假

  1、女職工生育時賜予產假90天。難產的憑醫院證明加添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加添產假15天。晚育(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婦女方產假30天。

  2、產假期滿后,因身體不好,上班有困難,需要連續休息的,持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討論批準,可再請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給。

  3、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7天;女方為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10天。護理假應在女方產假期間用完,過期不補。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或人工流產的,賜予休假20—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賜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引產的,賜予休假90天。男性結扎,休息7天;女性結扎休息21天,如在產后結扎的加添產假14天。女性放節育環休息2天,取環休息1天。

  八、喪假

  1、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賜予喪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依據路程遠近另賜予路程假。

  九、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新出臺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及省、市規定為準。

  2、本制度由人教處負責解釋。

請假制度4

  一、前言

  為了規范公司的請假制度管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也為了更好地維護公司運營的效率和質量,公司特制定了此份請假制度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職員工。三、請假種類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規定了以下請假種類:1.年假: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即可享受帶薪年假,年假的天數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而定,具體請參考公司相關規定。

  2.病假:員工因疾病或身體不適需要休息治療的,可以申請病假。病假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為醫院的病歷或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

  3.事假:員工因私人事務需要請假的,可以申請事假。事假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為請假事由相關證明文件。

  4.婚假、產假、陪產假:員工因結婚、懷孕、生育等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申請婚假、產假、陪產假等,具體的請假天數可以參考公司相關規定。

  5.其他假:公司根據員工實際需要和特殊情況,可以批準其他種類的假期,具體請參考公司相關規定。

  四、請假申請流程

  員工需要向自己的上級領導提出請假申請,填寫請假申請表并加蓋自己的簽名,同時需要附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請假申請需提前提交,并提前安排工作交接。公司要求員工通過公司內部系統或郵箱等方式提交請假申請材料,上級領導收到請假申請后盡快審批并告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五、請假時長的計算

  請假時長以工作日為準,不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公司公休日。

  如果申請的`假期屬于連續假期,如春節、國慶、元旦等假期,需要請提前進行安排,并嚴格按照公司相關規定的時間安排請假時間。

  六、請假期間的注意事項

  在請假期間,員工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請假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處理緊急事情。

  2.在病假期間,員工應當積極治療,遵守醫生的囑托,并在痊愈后及時復工。

  3.在事假期間,員工應當注意控制請假時間,盡量減少對公司工作造成的影響。

  4.在其他特殊請假期間,員工應當遵守公司相關規定,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請假。

  七、違反規定的處罰

  員工如有違反請假制度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司將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對違反規定的員工進行警告或者記過等處罰。

  2.對嚴重違規的員工,公司可以視情況進行停職、降職、調離等措施。

  3.對惡意利用請假制度、造成嚴重影響的員工,公司可以剝奪其申請休假的資格。

  八、總則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須遵循公司相關法律法規,也需要考慮實際工作需要,平衡員工和公司的利益,達到規范、公正、合理、科學的管理目標。公司也將會不斷進行制度的監督和調整,以更好地適應公司發展和員工需要。

請假制度5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病假、事假

 。ㄒ唬└刹柯毠ひ虿∫蚴滦枵埣。局長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請假,副局長及班子成員、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向局長請假;科室負責人向分管局長請假;其余干部職工1天以內向科室負責人請假,1天以上向分管局長請假。

  (二)干部職工病假在2個月內的,發給原工資,超過兩個月按《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三、探親假

 。ㄒ唬┞毠ぬ酵渑迹弦幎l件的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ǘ┪椿槁毠ぬ酵改,每年給假2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休假或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合并休假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20天。

  (四)如配偶屬學校教職工,已在假期探親的,組織不再安排探親假。

  (五)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可憑據報銷。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單位報銷。

 。┨接H假原則上可和公休假合并使用。

  四、公休假

 。ㄒ唬┕w假由各科室年初作出計劃,經分管局長審定并報局長同意后,原則上按計劃休假。

 。ǘ┓策B續工齡滿5年的`可享受公休假。5年至10每年休假7天。10年以上不滿20年每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ㄈ┓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本人享受公休假天數的,當年不再享受公休假。已享受公休假的職工,其病假、事假超過規定時間的,下一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ㄋ模┯山M織上安排療養的干部職工,當年不再安排公休假,如療養時間少于應享受公休假的天數,可補足公休假天數。

 。ㄎ澹﹨⒓狱h校學習、培訓、進修及各類脫產學習一年以上的干部職工,當年不享受休假。參加函授學習的干部職工如因聽課、考試復習或調查研究、撰寫論文而告假,其請假時間等于或超過本人應休假天數的,當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五、加強考勤,嚴格請銷假制度

 。ㄒ唬┚珠L離廣出差、休假,事前應書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書記、市長報告,并將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一并報告。

 。ǘ┓舱埣1天以上必須書面請假,經批準同意后并到辦公室登記方能休假,假滿后向準假人銷假或續假。不辦請假手續或不續假的按曠工論處,不銷假按請假對待,不到辦公室登記者按曠工論處。

 。ㄈ└刹柯毠さ牟〖、事假、公休假、探親假等列入考勤記錄,作為年終考核干部職工的內容之一。各科室要落實1人負責考勤,負責考勤的同志要按時將干部職工請假情況和假條交辦公室,年終公布一次請假情況。

 。ㄋ模┎〖僖辉乱詢炔豢郦劷,一月以上扣發當月獎金,按年平均獎金計算。

  (五)事假10天以上扣發當月獎金,事假一個月以上扣發全部獎金的50%。

 。⿻绻3天以上,扣發全年的獎金。

 。ㄆ撸┕菁倏梢詻_抵病事假,但不得沖抵曠工。

  (八)病假三月以上、事假15天以上、曠工3天以上,取消當年評選優秀公務員的資格。

  六、其它法定假按規定執行

請假制度6

  一、假期的審批

  1、基層員工、班組長請病、事假,3天(含)以內的,由主管審核,廠長/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由主管、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批準。

  2、主管級管理人員、廠長助理請病、事假,由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批準。

  3、廠長、部門經理請假,分管副總/總監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請假類別

  1、病假/事假

 、俨』蛩绞律暾埖募倨。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有關人員的批準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或離崗的,以曠工論處。病、事假期間不計發薪資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時來公司辦理請假手續的,必須在上班后1個小時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向其部門主管或廠長(經理)請假批準方可,并由其部門主管于4小時內向人事行政部報備,員工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時應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此種情況每人每月最多不超過一次)。

  2、婚假

  ①轉正后的員工結婚可申請三天有薪假;榧俦仨毺崆耙粋月提出申請,經主管、廠長審批后持有效結婚證書及戶口本到人事行政部辦理請假手續。

 、趩T工申請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書二個月之內申請。

 、蹎T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喪假

  公司員工的三代直系親屬(嫡親父母、子女、配偶、嫡親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死亡證,享受三天有薪假。

  4、傷假/公假

 、賳T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的兩日內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交廠長或部門經理簽字認定為工傷假方可,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趥俦仨氂蓞^級以上醫院(或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病假診斷書或證明。

 、蹅謴秃螅徽撔菁偌倨谑欠駶M都應主動復工,否則以曠工處理:工傷期間員工工資按有關規定發放。

 、芄九鷾实拿摦a參加會議、培訓學習、陪護住院員工等均屬公假。公假期間員工工資按本人基本薪發放。

  5、探親假

  ①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申請回家探親,省內員工年探親假10天以內,省外員工視路程遠近探親假10-20天,探親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不另計。

 、谔接H假一年只能申請一次,當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計:申請探親假的員工應在公司生產經營淡季分批休假,并須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廠長/經理審批,人事行政總監批準。

  三、規定及說明

  1、公司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單》,《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在部門/廠,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請假天數超過5天(不含)的,其工資順延一個月發放。

  3、職務代理人制度:特殊崗位員工、部門組長及以上人員,在請假前需安排好職位代理人,否則不予批假。

  4、所有請假手續原則上均由本人親自辦理,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不得電話請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況要求續假的員工,應按規定辦理續假請批手續。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續假的,應在第一次實施休假結束前提報部門主管、廠長/部門經理,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續假,回來辦理續假手續時應出具相關的證明,續假假期超過三天的,廠長/經理應提報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請假期限內提前回到崗位者,應在當天辦理銷假手續。

  7、無正當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崗位上班著,部門主管應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上報廠辦或人事行政部,對部門主管蓄意隱瞞的,按《員工手冊》第八章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給主管記過處分。

  8、公司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經常請假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9、請假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請假制度7

  為規范學生請假制度,強化考勤過程管理,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特制定xx中學學生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在校學習者,必需履行請假手續。

  二、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年級組長審批,一天以上兩天以內由行政主管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德育處領導審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內報分管德育校長審批,一月以上必需報校長審批。

  三、學生請假一律填寫請假條。請假條一式三聯,一聯作存根交班主備案,另一聯按正常程序審批后出校門時交給門衛,若不在學校住宿需把第三聯交到舍管員處。

  四、學生因病因事需連續請假者,本人應提出申請,班主任審查簽字,報學校審批,否則,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學生出校門時必需在門衛處出具請假條和學生證,否則不予放行。

  六、凡請病假的學生要得到校醫的`證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處理。

  七、進校門時要憑放在門衛處的學生證進入,若門衛處沒有學生證的學生不得進入校內,并在查明緣由后作出相應處理,如屬私自離校的將肅穆處理。

  八、學生證以班為單位統一在學校檔案室辦理。

  九、學生請假離校時班主任必需與家長聯系。

請假制度8

  (一)休假范圍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請假時需查驗《結婚證》;

  4、產假: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假;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年假:根據員工為學校服務的年限,學校相應的給予員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8、法定假日: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二)請假流程

  1)在前臺教務領取表5:《請假申請單》---填寫請假單---部門主管審核---校長審批---工作交接---將請假單交由前臺教務備案保管---休假;

  2)員工請假半天內,由部門主管簽批并報備給校長;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報備給校長由給校長審批,1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以上手續簽批完成后提前一天報前臺教務處備案;

  3)部門主管請假,1天以內由校長直接簽批;1天以上報總經理簽批,以上手續簽批完成后提前一天報前臺教務處備案;

  4)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請假者,待請假結束后出具相關證明并補辦請假手續;

  5)員工休假時,應把工作交接給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進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進行的工作;

  6)提前一天將簽批后的請假單報前臺教務處備案;

  7)在休假期間需保持電話暢通,不能與學校中斷聯系。

  (三)請假原因

  1、病假: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01)病假屬帶薪假,員工應到定點醫院就診開具病假條,然后前臺教務進行審核遇急病不能請假要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校長,不管在非定點醫院和定點醫院都要加急診章,并在五個工作日內到部門主管或校長處簽字后生效;

  02)員工若以病假借口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一律按曠工處理;

  03)病假3天以下者(含3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資的30%;

  04)病假3天以上(不含30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資的50%,不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05)全月病假工資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80%的標準發放。

  2、事假: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假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01)事假以半天為單位計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按缺勤標準(日工資的100%)扣減工資;

  02)部門主管或校長有權批準1天以內(含1天)的事假。1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主管和校長請事假必須提前向總經理申請;

  03)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04)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學?记谥贫群拖嚓P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05)主管級以上人員請事假或其他員工7天以上事假,由校長或副校長上報總經理審批;

  06)員工請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書后按程序報批;

  07)事假員工經批準可享有無薪事假,但必須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前提,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

  08)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平均工資(基本工資、浮動工資、補貼、績效)。

  3、婚假:員工本人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學校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01)學校正式員工在學校工齡滿1年的,按國家規定享有3天帶薪婚假;

  02)男女雙方符合晚婚年齡(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初次結婚),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可享受晚婚假7天,一方符合一方享受,雙方符合雙方享受;

  03)婚假須持結婚證提前一周提出申請,一次連續休完;

  04)員工應提前15天申報婚假且后附結婚證復印件,從結婚登記之日起計算,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未休視為自動放棄;

  05)凡不是在本學校就職期間登記結婚的,不在本學校享受婚假;

  06)雙方在外地的可酌情給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處理。

  4、產假: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學校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01)女員工在本學校你做(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標,憑醫院證明可以給予產假;

  02)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員工申請產假需附嬰兒的出生證明復印件;

  03)產假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04)晚育: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晚育的女員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

  05)計劃生育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可憑醫院證明給30天內產假(不滿一個月流產給7天產假,不滿兩個月流產給15天產假,不滿三個月給22天產假,不滿四個月給30天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40天產假;

  06)產前檢查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孕婦進行產前檢查,憑醫院證明可計有薪假。此假不能進行累計,未在當月休完此假的將自動作廢;07)男方護理假:男方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標,女方晚育第一胎,可享受7天護理假(含節假日)。護理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補貼停發。

  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喪假。

  01)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給予3天喪假;

  02)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員工本人自理;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員工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標準處理。

  6、年假

  01)凡在學校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可享有帶薪年假(按工作日計):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02)年假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完,每次不得少于1天;

  03)享有年假的員工請事假時,可從年假中扣除,年假有效期至次年02月01日止;

  04)一年內累計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含10天,含跨年度的),累計病假超過15天(含15天,含跨年度的)不享受當年年假;

  05)年假以自然年計算,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員工應根據單位實際工作情況和要求安排休假;

  06)年假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如員工在規定時間內不申請年假則視為自動放棄。

  7、法定假日: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請假制度9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中學教師隊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如下制度。

  1、全校教職工應以事業為重,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力爭出滿勤,以主人翁的姿態對待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

  2、教職工因事或其他特殊情況在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請假,但必須事先辦好請假手續,請假一天以內由科室的`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內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由校長室批準。

  3、教職員工有下列情況作曠工處理:

  第一、不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不服從組織調動安排,不按時報到上班;

  第三、未經批準的停課、調課、換課,每2節記曠工一天;

  第四、未經批準私自請人代課;

  第五、每缺必備課教案5節記曠工一天。

  4、教職工請病假(不含因公負傷)需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并由本人寫出請假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方可計算請假期(特殊情況除外)。

  5、教職工婚、喪、產、探親假均按國務院規定給假,但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需要續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并報請校長室批準,其續假時間按事假處理。探親假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

  6、一學期內,曠工累計超過3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2天,或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終教師不得評先、評優。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必須出滿勤(有特殊貢獻者可作特殊處理)。

  7、教職員工出勤請假情況,各科、室、組應認真登記,違反出勤請假制度和超假情況,應及進報告校長室。

  8、未經學校批準,連續脫離學校工作崗位60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停發其工資。

請假制度10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員工培訓制度,嚴格培訓請假紀律,保障公司員工培訓工作正常運作,根據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員工培訓請假制度。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參訓人員;

  凡是參加培訓人員無故不得請假,如有以下特殊情況的確不能來參加培訓或考試的需提前請假。

  一、病假

  1、如果參訓人員在培訓或考試開始前就已經向公司請了病假而在培訓或考試開始時仍在病假期的則以請假條為準視為因病假沒參加培訓或考試;

  2、如果在培訓或考試當天突然因病不能參加的,又不能及時交請假條的,需在培訓或考試開始前向負責簽到人員電話說明,并事后以病假條為準;

  3、如果在培訓考試過程中突然因病不能完成培訓或考試的需征得現場培訓師或監考員的同意方可離開。

  二、事假。

  1、如果參訓人員在培訓或考試開始前就已經向公司請了事假而在培訓或考試開始時未返回的則以請假條為準視為因事假沒參加培訓或考試。

  2、如果在培訓或考試當天突然因事不能參加的,又不能及時交請假條的,需在培訓或考試開始前向負責簽到人員電話說明,并且事后以事假條為準。

  3、如果在培訓或考試當天臨時被領導安排做其他事情而不能參加的',則應及時向負責簽到人員電話說明,并事后以外出條為準,如果沒有外出的則要書面寫明原因并由項目或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人事部。

  4、部門主管以上及項目負責人因事不能來參加培訓的,需向副總或總經理請假。

  三、婚假與喪假

  培訓時間在培訓員工婚假或者喪假內的,員工可以不參加假期內的培訓或考試。如果員工不能在假期滿后及時返回的,但是又有培訓課程的以請假為準。

請假制度11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上學,不遲到早退。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家長通過電話或請假條的方式向班主任請假。

  3、上學期間,學生不得隨意離校,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到校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填寫學生中途離校請假條,經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并到門衛室登記后方可離校。

  4、學生不請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和家長聯系,查清原因。填寫缺勤跟蹤表,特殊情況及時向校長報告。

  5、門衛室必須做好出入登記,未見學校開出的學生中途離校請假條不得讓其離開校園,確保在校學生人身安全。

  6、學生因病請假的,班主任必須做好學生病因調查,電話追蹤詢問病情,并做相應記錄,如遇傳染病必須及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匯報,學校視情節啟動相應的傳染病防控預案。

  7、在教學時間內住校學生如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如需緊急治療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師帶領就醫。

  8、在非教學時間內,學生因突發疾病,班主任必須及時聯系家長,履行請假手續,需要緊急治療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師帶領就醫,事后,必須將學生請假相關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做好記錄。

  9、班主任批假權限為3天,請假3天以上(不含3天)的,由校長批假。

  10、班主任必須指導學生規范填寫學校統一格式的請假條,否則視為無效請假。

  11、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解釋權歸中心學校。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后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3—7天由年級組長批準,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準。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后,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后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并做好登記手續。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處,用于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系,親自將孩子交于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處理。一天按八節課計算,一周按五天計算。

  7.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一周或累計曠課兩周,給予記過處分;連續曠課兩周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的,給予通報批評。

請假制度12

  1.請事假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條并按規定扣請假日的工資,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超過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寫假條,事假扣請假當日100%工資。

  2.請病假需告知公司相關負責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醫證明,當月請病假不超過兩天(含)的不扣除請病假當日工資,兩天以上按規定扣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3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2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1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資。

  3.年假規定:年假不允許跨年;員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可享受年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可享受年假10天,滿20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15天,年假可以集中也可分段休假,年假的審批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如員工放棄全部或者部分年假,公司給予補貼具體算法為:未享受年假天數XX天

  工作日工資;注: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當年請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10年不年20年,當年請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20年及以上,當年請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如當年的年假已提前休完,請假次數達到規定,則順延不得享受下個年度的年假

  4.婚假規定:職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滿25歲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獎勵假7天,共10個工作日,應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崗位原因需要分段休假,需經部門經理及綜合部聯合批準。

  5產假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歲的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3個月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45天。

  6喪假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經單位批準,酌情給予1-3天有薪喪假。

  若是外地的員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給,但路費自理。

  雙休日安排員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請假制度13

  一、目的

  該規章制度的目的是規范員工請假行為,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臨時員工,等等。

  二、范圍

  1、請假種類:該規章制度適用于員工的各種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調休等。

  2、請假條件與要求:該規章制度適用于員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間因私事或疾病無法正常工作,需要請假的情況。員工請假須事先經過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同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請假,并按規定填寫相關表格。

  3、請假時限:該規章制度適用于員工請假時限的規范。員工請假時間略長或需長期休假的,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報告、申請備案,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行放棄請假權利。

  三、制度制定程序

  該規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程序:

  1、明確制度起草人及審核人;

  2、調查分析員工請假狀況及相關法律法規;

  3、確定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方面的內容;

  4、征求員工意見,修改制度;

  5、提交給公司領導審批;

  6、印制并在公司內部公示使用。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請假制度。

  2、《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員工因病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的,享有帶薪病假或事假。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需要設立請假制度,規定請假的.種類、條件和要求,以及請假的程序和時限等相關規定。

  4、《行政管理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任何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廢止,應當經過程序審核,符合法律法規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果如此制定可能影響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利益的,必須聽取其意見。

  五、制度內容

  1、請假種類

  該制度將員工請假分為以下種類:

 。1)事假:員工因事請假,在額度允許范圍內可無償放假,不影響薪資;

 。2)病假:員工因病住院或非重大疾。〔∏榈,享受帶薪病假;

  員工在單位工作時患病需請假的,按績效工資的100%支付工資;(3)年假/調休:員工獲得的年假、調休等假期均須提前向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申請備案。

  2、請假條件與要求

  員工請假前,必須先與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商量、協商,獲得同意。

  員工申請請假,需要填寫規定的請假申請表,詳細寫明請假原因、日期和持續時間等。

  員工請假的事由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擅自請假或造假。涉嫌造假者,公司有權審查調查,并視情況予以懲戒。

  3、請假時限

  員工請假時間不得超過規定的天數,若實際請假超過時間以及未經事先得到批準而擅自請假的,將取消該員工請假權利,并按規定處理。

  請假時間如有變更或提前操作,需提前與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門協調溝通。

  4、責任主體

 。1)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對所在部門員工的請假、復工情況進行審批、管理和指導等工作。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規定,協助管理請假,核實員工請假情況和相關事宜的處理等。

  (3)員工: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告方式和時間提交請假申請,申請備案后才能享受相關假期。

  5、執行程序

  員工請假須填寫統一的請假申請表,并報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生效。

  員工在請假期間需聯系公司、保持通訊暢通,如假期提前結束需提前告知主管或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門。未經批準直接不到公司工作或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視為自行放棄請假權利,嚴重者將被追究責任。

  6、責任追究

  對于在公司里擅自請假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究法律責任,并對其進行教育和處罰。

  對于嚴重違紀的員工,公司有權進行人事處分、勞動糾紛等相關處理。

請假制度14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日常行為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據《北京林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通知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錄取專業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2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條 在校學生應按時參加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上課、實驗、實習、勞動、軍訓等活動須進行考勤,學生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事先書面請假(填寫《北京林業大學請假申請表》)。如因急事、急癥等無法事先書面請假的,應先采取通信方式向班主任請假,事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

  第四條 學生因病請假,須有校醫院證明(北京地區以外就醫者須有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學生因事請假,應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

  第五條 學生請假期限在3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準;請假期限在3天以上7天以內的,由班主任審核,學院負責學生管理工作的辦公室批準;學生請假7天以上的,由班主任審核,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報學生處、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 在校學生每次請假時間(含續假時間)不得超過4周,因重大傷病需要治療的',不得超過6周。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6周,逾期應辦理休學手續。

  第七條 因請假不能參加正常教學活動者,應當由班級負責人或其他同學持其請假申請表原件出示給任課教師驗證,并將復印件交任課教師留存。

  第八條 因急事、急癥等無法事先書面請假,已先向班主任以通信方式請假者,由班主任向任課教師說明情況。

  第九條 學生請假期滿,學生本人應當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因故仍不能按時返校或參加教學活動的,應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的辦理程序與請假手續相同。

  第十條 學生因以下原因請假的,不予準假:

  1.除不可抗力等事由延誤,未能購買車票、機票等原因而不能按時返校者;

  2.私自參加校外單位邀請或組織的各種比賽、活動或學習班者;

  3.因經商、兼職、其他有償或無償服務及勞務輸出者;

  4.其他無正當理由者。

  第十一條 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曠課者、私自離校者,按《北京林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在教務處。

請假制度15

  一、自覺遵守校園防疫規定,做到“非必要不出校”。

  二、學生因特殊情況外出須按規定履行請假報備手續,請假外出審批流程如下:

  1.因。簩W生憑學校醫務室轉診證明,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后,由學院審批。

  2.因事:學生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學院簽署意見蓋章后,由學生工作處審批。

  3.特殊情況:如遇緊急或突發情況,可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輔導員和學院申請,學院審批通過后,由學院黨總支部負責人電話告知保衛處處長,學生方可離校。學生返校后應補齊書面請假手續。

  三、學生離校后,應遵守當地防疫規定,不得前往請假以外區域。學生返校后須向輔導員銷假,輔導員向學生核實外出所去地、就診信息等。

  四、轉診證明、請假條等相關材料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借用、冒用、仿造等方式偽造材料。

  五、學生如有瞞報、謊報、漏報等現象的,學校將依據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定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六、因疫情防控要求,學生外出管控措施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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