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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制度

時間:2024-07-03 17:57:36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學生請假制度15篇【優】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生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請假制度15篇【優】

學生請假制度1

  為加強和規范對學生請假銷假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

  1.由請假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并填寫請假條;

  2.班主任根據具體情況(學生請假必須要經學生家長同意,證實其請假事由是否真實)對學生的請假事由給予審核;

  3.班主任在審核無誤后在學生的請假條上簽署意見,并簽名;

  4.若學生的請假時間包括了午休、晚寢,請假人必須拿著班主任已簽名的請假條到門衛處登記,以便生活老師查寢。

  5.出校門時請假人將已審批的'請假條交給門衛,并登記,門衛審查核對無誤后即可放行。

  6.當班結束時門衛將學生的請假條按班級分內存底,以便查。

  7.批假權限:

  ①兩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審查核對簽字后再交學校主管校長審批。

  8.所有的請假,班主任處必須有詳細的登記。

  二、消假

  1.請假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并及時到班主任處進行銷假登記。

  2.不履行銷假登記的按曠課處理(從應到時間開始按45分鐘一節計時)。

  3.在規定時間沒有到校履行銷假登記的,班主任應及時跟學生家長聯系,弄清學生具體情況。若情況不明又沒有續假的,班主任應及時將詳細情況書面匯報到政教處。

  三、續假

  1.請假人若因緊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續假的,一天以內的,由學生家長親自電話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續假,

  2.若續假時間超過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請假手續。

學生請假制度2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請假條或正規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病,無法由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后,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并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記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現堂課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如發現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負責人要及時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調查,隨時掌握學生病情。

  四、教師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學校請假。學校防控辦要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跟蹤調查了解教師病情。教師病愈到校后及時銷假,備案。

  五、生病學生病愈后,應到班主任處銷假,并說明情況,班主任到學校負責人處說明、銷假。

  六、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學校填寫《師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學生請假制度3

  第一條請假范圍:

  凡因病、因事、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任何教學活動的學生,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請假類別:

  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種。

  1、 病假學生因病不能參加教學活動者,可請病假。

  2、 事假學生因急事不能參加教學活動者,可請事假。

  3、 公假學生因組織或參加各項活動不能參加教學活動者,可請公假。

  第三條 請假程序:

  1、 病假須持校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直接找任課教師辦理病假審核手續,若因急病不能及時開病假證明時,先委托同學告知任課教師備案,但必須在兩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并由任課教師確認是否準假。

  2、 事假原則上,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事假應從嚴掌握,確實遇到急特殊情況,須讓家長致電輔導員說明情況,先委托同學告知任課教師備案,并在假滿之后補上由家長簽名的'請假證明,再由任課教師審核確認是否準假。

  3、 公假須持相關活動負責部門(教務處認可)開具的證明,并由任課教師確認是否準假。

  第四條 批報權限:

  1、所有請假事宜的批準權限僅歸任課教師所有,輔導員沒有請假批準的權利。

  2、請假在三天以內者需向輔導員報備,以便學生日常管理;

  3、三天以上到七天內者需向輔導員報備,再由學院黨委副書記審核;

  4、超過七天者需經院黨委副書記審核,再報教務處、學生處備案;

  5、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

  因緊急事件不能事先辦理好請假手續者,應事后持有關證明補假。假期滿不能及時歸校時,應及時打電話給輔導員說明理由,并委托同學告知任課教師,事后必須持有關證明辦理續假手續,未經獲準擅自離校、曠課或缺席有關教學活動的一律按缺勤記錄在案,累計缺勤達兩周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本細則將從頒布之日起配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守則》一并實施。

學生請假制度4

  一、班主任親自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加蓋政教處公章。班主任要妥善保存好請假條,嚴禁讓學生保存

  二、學生請假時應認真填寫請假條,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個請假條只能一人使用。

  三、請假條分三聯,由老師和政教處簽字蓋章后,分別由班級、樓管員(住宿生)、門衛留存備查。

  四、學生拿上蓋章、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交門衛、樓管員登記后方可離校。

  五、學生返校時到門崗室登記并找班主任銷假,班主任登記返校時間。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則上不允許離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在星期五請班主任假,或請值班領導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學后需出門的住宿生必須在放學前提前請班主任假,否則不得離校。

  八、沒有請假出門或通過其它方式出門視為無故逃學,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給予違紀處理。

  九、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之內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備案,一周以上報主管校長同意。

學生請假制度5

  一、請假原則

  本著以學習為主的思想,望全體同學謹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請假則不請假”的原則,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每一分時間!

  二、請假步驟

  1、學生有事需請假,先電話致家長要求家長來接;

  2、寫好請假條,待家長來之后,到班主任處請假;

  3、班主任斟酌請假理由,若確需請假,準予請假;

  4、學生待家長來之后,搬凳子到班主任處,并取請假條到值班室簽條,與家長一起回家;

  5、假滿后,家長致電班主任告之學生返校時間,學生返校;

  6、學生返校后,到班主任處銷假,并搬回凳子;

  三、請假紀律

  1、請假一次,返校后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學生無按班級規定程序請假,按情況嚴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視作曠課處理或作其他處理;

  3、若父母確實比較忙沒有時間來校接學生,電話致班主任由其他親屬來接學生回家,若感覺請假不值得有人來接,則說明此假可請可不請,則班主任將不準假;

  4、對于請假頻繁的學生,班主任將作另外處理;

  四、班主任寄語

  望全體同學用清晰的頭腦認準自個所處的時間階段,科學定位;再回頭時,可以問心無愧的告之自己,不虛此行!

學生請假制度6

  一、請假程序

  學生家長(本人或打電話)到班主任處確認學生請假學生本人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統一制作的請假條填寫本人基本信息、請假的'理由、請假時間學生本人簽字班主任核實簽字并作記錄學生科登記蓋章將一份請假條交宿舍生活老師并填寫離校登記將另一份請假條交門衛填寫離校登記離校。

  二、請假規則

  請假分為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種。

  1、病假:

  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而無法按時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請病假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

  2、事假:

  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請事假并須由學生家長親自提出。

  3、公假:

  (1)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學會、班主任證實后并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確實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學生請假制度7

  為嚴格教育教學管理,穩定教學秩序,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學生請假制度,希全體學生認真遵守,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應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爭取做到不請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須請假時,應按規定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校。

  二、請假流程:

  1、周一至周五流程:學生規范填寫學校印制的書面假條————班主任簽名—————德育辦或值班教師簽名—————保安放行;

  2、周六、周日流程:學生規范填寫學校印制的'書面假條—————當天值班行政與班主任聯系—————行政值班簽名—————保安放行。

  三、學生因病請假,小病到校醫務室就診。如需外出就診,在有校醫醫囑建議后,班主任與其家長電話聯系后,按請假流程之規定辦理,最后由家長到校門門衛室接其子女。

  四、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特別是婚喪嫁娶等情況,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下如具有充足理由班主任方可酌情準假。請假超過2天的學生,班主任應到德育辦101室備案。

  五、學生請假理由必須真實,嚴禁弄虛作假,撒謊偽造,請假時間不能涂改,否則請假無效。超過假期續假,必須重新履行請假手續。

  六、請假、曠課達到學籍管理有關處理規定的’,將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記入學生成長檔案袋。

學生請假制度8

  一、 教職工(含臨時工)因病、因事請假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教學人員、職工、行政干部請假由辦公室審批。

  二、辦理請假手續的程序:

  1、本人填寫請假單;

  2、請假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校長批準;

  3、由教研(備課)組長簽名落實代課(代工)后,報教務處。

  三、一周以上的`病假,須持人民醫院病假證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四、教職員工親屬中,父母、子女、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喪假七天,兄弟死亡給喪假三天,教職工結婚,結婚假七天,產假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給假。

  五、事假一天扣資金20元,扣目標管理分0.1以上,事假三天,不發當月出勤獎,超假者扣除請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與福利。

  六、病休一天扣獎金5元,扣目標管理分0.01分,病休七天以上,不發當月出勤獎,全年累計病假在一個月以上者,扣除病假期間內的全部獎金。

  七、全年累計事假在10天以上(含10天),病假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年終不評先進。

  八、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課)處理:

  1、不假;

  2、請假未批;

  3、請假手續不完備;

  4、請假超假。曠課一節,扣資金100元,曠工一天, 扣獎金100元,停發當月出勤資,并通報批評。

學生請假制度9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按時

  上課,按時參加學校的一切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要履行請假手續,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課者,作為曠課處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請假,更不得以口頭或他

  人代請假,請假時須由醫生正經和家長親筆簽名,可由家長代請。

  四、學生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在校內外出必

  須經主管人員簽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主管部門審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凡正常休息日學生必須離校,特殊情況不走的經

  主管部門批準方可。

  六、凡開學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時到校者,需

  用電話迅速說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長到政教處請假,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長期治療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

  年,休學期滿憑醫院證明辦理付息手續。

  八、凡請假期滿仍不能上課或會回校者,須辦理續假

  手續,否則以曠課處理。

  九、請假手續

  1、請假須由班主任調諧請假條,簽署意見報政教處審批。

  2、請假期滿返校后,須到主管部門銷假,逾期不銷假者,以曠課處理。

  3、請假條一式三份,主管部門、班主任、班長各一份。

  4、續假手續同請假手續。

  十、每班設立點名冊,即每節課均考勤登記。考勤情

  況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報主管部門,學期結束后將出勤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缺勤情況通知家長,未經

  請假批準,學生整天缺課,班主任要主動與家長聯系,了解情況,將情況上報主管部門報。

  十二、一學期內無故曠課24節課(三天)給與警告處

  分,曠課滿40節(五天)給與記過處分,曠課滿80節課(十天)做自動退學處理,并正式通知家長,從處分之日起,取消學生學籍。

學生請假制度10

  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現對進一步嚴格師生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堅持“非必要不外出”

  全體師生堅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外出合肥市區均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請假時需詳細說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外出地點、陪同人員等信息,并承諾做好個人防護。

  二、規范師生請假程序

  1、教職工外出請假。所有職工出行前均需填寫《疫情防控教職工外出請假申請表》報教職工防護組(人事處)備案。

  教職員工:赴省內合肥市區外的須所在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赴省外的教職工須分管校領導批準。

  處級干部:副處級干部外出合肥市區,需要分管校領導批準;正處級干部外出合肥市區,需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學校主要領導審定。

  2、學生外出請假。學生外出離開校園,在合肥市區的',當日內返回,實行(學工系統)備案制。學生離開合肥市區,或當日內不能返回的,需正式辦理請假手續。

  本科生因病因事請假,3天以內由輔導員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內的,由學院副書記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上的,學院副書記核實審批后,報教務處和學生處備案。

  研究生因病因事請假,均需研究生導師同意。3天以內由班主任負責核實審批;2周以內的,由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負責人核實審批;請假2周以上的,學院研究生教育管理負責人核實審批后,報研工部備案。赴省外的研究生,無論請假時間長短,均需報研工部備案。

  國際生按照國際教育學院國際生外出管理要求進行審批。

  三、其他相關要求

  1、師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做好自身防護,返校后及時向所在單位銷假,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并妥善保管出行票據等相關信息備查。

  2、各單位、全體師生務必嚴格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外出請銷假制度,因瞞報、漏報、緩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

學生請假制度11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與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者,應向班主任出示或正規醫院出具的`證明。如因突然發病,無法由醫院開具證明者,也務必及時向班主任口頭請假,事后補交假條或醫院證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課的情況后,應立即查清學生的請假事由或病情,并進行追蹤,作好學生病情狀況的,同時上報學校備案。

  三、任課教師發現堂課有學生缺課時,必須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并將了解的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如發現上課學生身體有異常情況,應該及時學校。學校負責人要及時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負責跟蹤,隨時掌握學生病情。

  四、教師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學校請假。學校防控辦要登記備案,并安排專人跟蹤調查了解教師病情。教師病愈到校后及時銷假,備案。

  五、生病學生病愈后,應到班主任處銷假,并說明情況,班主任到學校負責人處說明、銷假。

  六、班主任填寫《學生因病缺課情況》,學校填寫《師生因病缺課情況登記表》備案歸檔。

學生請假制度12

  學校的因病缺課登記,按照學校的具體情況分教工和學生來制定。

  一、教師的因病缺課

  1、教師的因病缺課,應由醫院出具的病假單為準,病假單交校教學工作處備案,并報校長辦公室。

  2、教學工作處將病假老師的情況告知其他處室,由教學工作處負責安排好課務,以免影響學生的學習。

  3、教師病假期滿應去校長辦公室銷假。

  4、教導處肖建華主任做好教工因病缺課的登記工作。

  二、學生的因病缺課:

  1、學生如在家生病,應由家長直接與班主任聯系,做好請假工作,班主任應了解學生的病情,并做好登記。

  2、學生在學校出現的'一些突發事件如骨折等因由班主任家長,送醫院治療,并由班主任做好登記。

  3、對學生在學校出現的發熱、腹瀉等一些疾病,學生到校醫室根據病情確定是否通知家長送醫院治療,并觀察病情發展情況。

  4、每一學期結束前由醫務室在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向班主任老師發放《因病缺課登記表》,班主任老師將本學期因病缺課學生的情況填寫好交醫務室,醫務室將各班的情況統計好,并填寫好學校《因病缺課》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生請假制度13

  1、學生原則上周一至周五不允許請假外出。有特殊情況(如生病,家有急事等)方可請假外出。

  2、學生請假需到班主任處領取學校印制的'請假條,班主任必須打電話與學生家長聯系核實情況真實性,然后認真填寫請假條,班主任和(住宿生)生活老師簽字后由德育副校長或綜治主任審批方可外出;外出時將請假條交由校門口值班人員核對存檔。

  3、住宿生請假,學校的住宿生周五下午回家,必須在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德育處簽批后,方可離校。周日晚6:00前必須返校。

  4、在上課期間生病要回宿舍休息的同學,需由醫生證明、班主任簽字、德育處簽批后,將假條交由宿舍生活老師方可進入宿舍。由生管老師安排休息,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宿舍。

  5、學生請假在外,必須遵紀守法,注意人身安全,發生任何事故,由家長負責。

  6、未經批準私自離校,學校將給予勸其退學處分。

學生請假制度14

  1、凡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學生升國旗、上課、課間操、勞動、軍訓及有關活動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假滿后應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勤者,按曠課論處。

  2、因病請假應有醫院診斷證明或家長請假條(病假超過三天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突然因病不能來校,家長要及時通過電話或其它途徑親自向班主任說明情況。

  3、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事假應事先請假,經允許再行離校,不事先請假以曠課論。因突發事情不能來校,家長要及時通過電話或其它途徑親自向班主任說明情況。請事假者一周以內由本班班主任批準,一周以上由年級主任批準。

  4、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事后應及時補假。如需要延長假期,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申請續假。

  5、對于學生缺勤的課時計算:上課按實際課時計算;軍訓、社會實踐等一天按六課時計算;其他活動根據具體情況計算。

  6、請假必須持已批準的假條到政教處履行請假登記,假滿返校再到政教處進行銷假。

  7、學生考勤工作由本班班委會負責,每周向本班班主任報送一次考勤表。

  8、任課教師負責所在課堂考勤。有遲到、缺課的學生及時報該班班主任。

學生請假制度15

  為進一步明確疫情期間的請假制度,根據校學生處相關要求,嚴格實行“非必要不外出”和“無極特殊情況不出省”的原則,現整理修訂成《資環學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間請假制度》并發到各班,請全院本科生嚴格遵守。

  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離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的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將按《貴州大學學生手冊》、《貴州大學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定(暫行)》和學校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請假手續辦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暫停學生干部審批病假的權限。

  2、事假。任何學生干部無權批準事假。

  (1)非畢業實習期間。由班主任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再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

  (2)由學院或專業老師組織的離校實習期間。聽從帶隊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基地!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帶隊老師在父母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須在父母和帶隊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各年級輔導員老師和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批。實習期間累計請假時長或次數不得超過學院或帶隊老師對實踐環節的規定和要求。

  (3)畢業實習期間。聽從論文指導老師和學院安排進行實習,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訊暢通!離校須在父母、班主任和論文指導老師同意的基礎上,由年級輔導員老師、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和校學生處審批,否則將按照曠課處理。

  二、請銷假手續辦理流程

  1、請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的: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辦理完成。

  (2)請假且離校的(含貴陽市內):學生本人打印并如實填寫《疫情期間請假條》——班主任聯系家長核實情況并在假條上簽署意見——學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請銷假”,按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班主任簽字的假條照片后提交申請——學生本人持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到院學生科(資環樓435)本年級輔導員老師處——輔導員老師在易班上審核——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審核——校學生處審核——請假手續辦理完成,學生方可離校。

  2、銷假流程。

  (1)請假但不離校:請假時間結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2)請假離校(貴陽市內):學生返校前聯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給班主任、輔導員,只要離開校園的,必須持返校前48小時內的核酸陰性報告方可進入校園(如若貴陽市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或確診病例,按照貴州疾控要求執行)。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3)請假離校(貴陽市外):學生返校前聯系本年級輔導員老師,將本人14天內的國務院行程卡和貴州健康碼截圖發給班主任、輔導員,按照貴州省疾控規定執行完相關疫情防控手續(如“五天三檢”等)后方可進入校園。進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師報到,并到年級輔導員老師處銷假,老師在易班中為學生進行銷假。

  三、注意事項

  1、請需要請假的同學,提前持請假條到相關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

  2、如因疫情發展,學校學院有進一步補充通知,則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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