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請假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請假制度1
一、病假
(一)請病假2天以內者,須經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
(二)超過2天的,須經主要領導批準。
(三)請病假超過規定天數的須報經縣人事部門備案。
二、事假
(一)請事假1天以內者,由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批準;
(二)超過1天的,由主要領導批準。
(三)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假手續的,將視為曠工處理。
三、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及探親假
(一)婚假
1、干部職工持結婚證辦理婚事的,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假的執行視現行政策而定。如繼續執行,即: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可增加婚假10天。
3、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納入婚假計算。
(二)喪假干部職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生父母)或養父母、岳父母、公婆離世時,均可批準喪事假5天。對于需要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以酌情給予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納入喪事假計算。
(三)計劃生育假計劃生育假按當地具體規定執行。
(四)探親假1、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參加工作時間滿一周年;(2)與配偶、父母不在一起居住;(3)雙方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4)雙方居住地相距在120公里以上。
2、享受探親假期規定。(1)已婚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20天;(2)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3)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5天。
四、帶薪年休假(一)享受年休假待遇的范圍。凡參加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二)享受年休假時間的規定:1、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已轉正定級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2、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3、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5天。
(三)干部職工實行年休假,原則上按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計。因工作特殊性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原則上不允許連續兩年不休假。另外,對年休假的分段安排,原則上不超過三段。
(四)在一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的',或者請事假累計超過20天的,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五)當年已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的,不再安排年休假。但是,探親假天數如果少于年休假天數的,可給予補足應享受年休假天數。女性職工已按規定休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六)干部職工有組織地參加休假及療養活動的,活動時間計算在年休假天數內。如果活動時間多于本人當年應享受年休假天數時,多出天數計算為本人下年度休假時間,以此類推。
(七)年休假申請人必須在休假前一個月提出休假申請,獲得休假批準后,休假人應盡量在休假前處理完手頭工作。如因工作的特殊性確實處理不完的,要做好未完成工作的交接手續,以便休假后盡快投入工作狀態。
(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時間。
五、其他規定(一)副職領導請假的,均由單位主要領導批準。
(二)單位主要領導請假在2天以內的,由副職領導代表局班子做出批準。單位主要領導請假超過2天的,報縣政府分管領導批準。
(三)單位主要領導外出學習和實行年休假時,由行政室統一向縣委辦、政府辦進行報備。
其它領導需外出和年休假的,經向單位行政辦公室進行報備。
(四)在班期間,干部職工如遇特殊情況急需離崗的,當事人必須到行政辦公室做好離崗登記。登記中須注明離崗原因及時間等事項。
(五)行政辦公室負責全局干部職工請銷假日常管理,按規定核銷干部職工假日執行情況,及時告知當事人假日核銷結果。
請假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維護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溫鹿教[20xx]10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教職工請假制度的實施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修訂本制度。
一、請假程序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離崗),可向各校區校長口頭請假,有課的教師還須自行調課,待安排好功課后方能離校,并在指紋機上簽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須到各校區校長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報批。請假者須自行調課,確實無法調課的到教導處辦好代課手續后方可離校。
3、請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經校區校長同意并報總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4、請事假1個月以上或病假2個月以上的,經學校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請假。
5、請假手續要齊全。請假者必須填寫《浦南小學教師請假條》并報批,急病急事必須通過電話口頭請假或代為請假,返校后兩天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6、請假期滿后,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逾期未辦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處理,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請假類別及待遇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假休息治療。請病假者必須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請病假一天,不扣考勤獎,但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天的,從第二天開始,每天扣發考勤獎2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10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2、事假:確因特殊原因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者可以請事假。事假每天扣發考勤獎4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事假累計超5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學校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考察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公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4、學習假:教職工因參加學歷進修,需參加面授學習、考試者可給予相應天數的假期(以有關書面通知為準)。學習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但應自行調好功課。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5、婚假:教職員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齡結婚時,可給予1—3天的假期。教職員工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結婚時,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婚假期間的課時原則上由同組教師分擔,學校按每節15元的標準支付代課金。
6、生育假: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難產或雙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職工妊娠三個月內流產的,給予產假20至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計劃外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3)新教師在見習期內休產假,見習期相應延長。計劃內生育第二胎產假按正常假期批準。教職工產假正值寒暑假時,其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夫妻為雙職工的,可給男方1周陪護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書面申請,在不影響學校工作的前提下,經學校批準,可給予9個月以內的哺乳假。
(5)產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6)哺乳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7、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請喪假,假期為1—3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超過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崗的。
(2)本人雖提出請假,但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的。
(3)該請事假而弄虛作假請病假的。
(4)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的。
(5)口頭請假者返校后經催促仍不補辦請假手續的。
(6)查崗中發現擅離工作崗位的。
2、對曠工的.處理:
(1)曠工一天,扣發考勤獎100元,并進行批評教育。
(2)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3)對經常曠工者要責令其檢討,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個月的,上報區教育局,視為自動離職。
四、考勤規定及處理辦法
1、學校全體教職工(包括臨時代課人員)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和每月的考勤匯總工作,并將考勤情況存檔作為教師考核的依據。
2、學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
3、教職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師負責實施,教師每天簽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離校未簽的按早退處理),每周由各校區校長進行不定期查崗。中途離崗事先未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包括晨會),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必須向各校區校長請假,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先無請假的扣發20元。
5、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2次以上,第三次開始,每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值周值日遲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發10元,不到崗的扣發50元。
6、目標考核獎、節假日慰問金等獎金均按教師實際出勤時間發放。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當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療養。
7、一年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法定產假除外),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獎金。
五、本請假考勤制度中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本請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x月x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
請假制度3
1.請事假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條并按規定扣請假日的工資,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批準,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超過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寫假條,事假扣請假當日100%工資。
2.請病假需告知公司相關負責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醫證明,當月請病假不超過兩天(含)的不扣除請病假當日工資,兩天以上按規定扣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4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3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2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1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資。
3.年假規定:年假不允許跨年;員工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可享受年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可享受年假10天,滿20年及以上可享受年假15天,年假可以集中也可分段休假,年假的審批由部門經理和綜合部聯合批準,如員工放棄全部或者部分年假,公司給予補貼具體算法為:未享受年假天數XX天
工作日工資;注: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當年請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10年不年20年,當年請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滿20年及以上,當年請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年假;如當年的年假已提前休完,請假次數達到規定,則順延不得享受下個年度的年假
4.婚假規定:職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滿25歲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獎勵假7天,共10個工作日,應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崗位原因需要分段休假,需經部門經理及綜合部聯合批準。
5產假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歲的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3個月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產假45天。
6喪假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經單位批準,酌情給予1-3天有薪喪假。
若是外地的員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給,但路費自理。
雙休日安排員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員工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請假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請假程序
第二條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請假標準
第六條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請假規定
第七條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假期計算。
1.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一、病假: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員工病假每月審核期間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請病假不能超過1天
2)每月累計病假>1≤2,扣除全勤獎100元
3)每月累計病假>2,扣除全勤獎200元
其余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員工手冊》中第2.5款關于病假工資規定的扣除比率執行(詳細規定見公司《員工守則》《員工手冊》)。
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后一周內將休假單遞交行政人員登記,如果超過一周(指從休假回
來當天開始計算)仍未交假單的公司一律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任何請事假的員工在本月將沒有全勤獎金;
2.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不帶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員工事假超過公司規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響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將視其自動離職。
4.薪金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
三、年假:
公司將給予員工年假以使他們在工作之余獲得充分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進行休息。
享受帶薪年假條件如下:
1、所有公司員工在服務期滿一年后均可享有12個工作日的年假,服務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一個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無權享受年假。
2、在服務的第一年,員工可享受的'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時間按比例計算:
工作日數÷365天×12天
3、員工雇用終止時,未休年假應根據該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計算平均工資:
月基本工資÷21.75×剩余年假天數
休年假必須提前申請:
1、請假≤1的申請,必須提前1個工作日提出;
2、請假少于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
3、請假連續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一周提出;
4、請假超過連續十個工作日的申請,必須提前兩周提出。
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必須填寫正規的年假申請單,并提交部門經理批準,再遞交行
政人員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單請求(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單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單經理交。)
四、遲到(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累計遲到≥3次或累計遲到時間≥20分鐘,扣除全勤獎100元。
2、上班、開會、培訓遲到、無故缺勤后,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1)遲到在10分鐘以內,累計2次不計入警告;超過2次后,每次記口頭警告一次;
2)每次遲到只要超過10分鐘,即口頭警告一次;
五、加班(每月計算時間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員工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須經部門經理事先同意,獲準的加班時間是作
為加班費支付或補休安排,部門經理可根據工作性質和具體情況的不同決定補償方式,且必須遞交正式的加班申請單。
調休申請
1、周末加班的員工可按公司規定補休,補休時間必須在加班的當月休完,超過一個月的公司將不予計算;
3、需要補休的員工必須提前遞交正式的加班調休表(即休假申請表),如果未收到加班調休表將等同休事假處理。
加班工資計算公式:
1、一般工作日: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周末: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0
3、公眾假期: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0
申請程序:員工根據工作需要,在加班前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注明加班原因和預計時
間,遞交給部門經理審批,加班完成后,員工必須在《加班申請表》中注明實際的加班起止時間,經部門主管簽字后遞交給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再統一將部門的加班申請表遞交人力資源部
六、考試假
試用期滿的雇員一年內可申請不超過5天的考試假,僅在考試日與工作日沖突時才準許請考試假,而且考試科目須與雇員申請考試假時在本公司從事的工作有關。
雇員應在考試假之前至少30天向直屬主管說明其申請考試假的打算,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主管簽字同意并附上準考證復印件后,遞交至人力資源部。雇員還應向公司報告考試結果。
公司保留當雇員在發布考試結果之后12個月內離開公司時,向其索回支付給該雇員的每一天考試休假的工資全額的權利。
七、婚假
試用期之后,雇員經出具證明,在其首次合法結婚時,可享有婚假。
在25歲之前結婚的男雇員和在23歲之前結婚的女雇員可享受3天婚假;在上述年齡之后結婚者,可享受13天婚假
婚假應在結婚前或結婚之日后三個月內連續休完(不分工作日或周末)。婚假需提前至少一個月提出申請,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正常工資。
八、產假
女雇員享受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
1、懷孕三個月后,女雇員有權享受每月半天帶薪的孕婦檢查假;
2、懷孕六個月后,不應安排上夜班,必要時,工作崗位應做臨時調整;
3、包括分娩前的15天假在內,女雇員可享受共90天產假,并享受全薪工資;
4、其嬰兒不超過一歲的女雇員,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工資的哺乳假;
5、產假必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連續休完。
懷孕女雇員應當與其直接主管討論與懷孕有關的日程安排和計劃,以便提前做出適當安排。
九、計劃生育假
妊娠不足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15至30天流產假;妊娠超過4個月做人工流產的女雇員可享受42天的流產假。女員工在流產假期間,可享受工資。
為計劃生育目的而采取有關醫療措施的雇員可享受1至14天計劃生育假,有關員工在計劃生育假期間可享受工資,在生育后三年內做人工流產,可視為病假處理。
計劃生育假必需在采取計生措施后一次性連續休完。
十、喪假
已過試用期雇員在其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時,可享受5天喪假;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時,可享受2天喪假。休喪假應事先獲得批準(有正當理由則可免除)。
喪假僅在事發后五天內有效,并且應在這五天內休完。如果上述親戚的葬禮不在員工工作當地舉行,則根據距離而定,增加不超過三天的旅程假。在上述假期內員工將享受正常工資。
請假制度5
工作人員請、休假應事先寫好假條,假條上要寫明事由、假種和期限,并按“垂直領導,分工負責,分工管理”原則由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批后執行假期,假條應及時送辦公室備案。假滿返崗后,應及時向批假人和辦公室銷假,不及時銷假的視為超假。
一、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員因私事必須辦理,由本人申請,經組織領導批準給予的假期。
1、全體工作人員請、休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報告分管局長同意后方可,1天以上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出意見報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由局長批準同意后方可。班子成員請銷假、公差由局長批準。
2、因急事來不及寫假條的,請假人應及時打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請假,事后應補事假條。
3、事假滿后,確須續假的,應在假滿一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請求續假,事后應在原假條上注明。
4、事假凡無故超過一天者,按曠工處理。
5、事假每月累計十五天以內按實際請假天數每天扣除50元;十五天以上的,按實際天數每天扣10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60天的,扣除全年各類考核獎。
二、病假
病假是工作人員因患病,經醫生治療或住院治療后,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要休養并由醫院出具休息證明的假期。
1、請假者須持有當事人定點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方可休病假,病休證明應及時交辦公室。
2、病假、住院、出院休養期間,按病假實際天數每天扣10元。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按病假實際天數每天扣20元,請病假連續一年以上的,只發基本工資。
三、婚假
1、婚假是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結婚時享受的假期,婚假為3天,按事假第一條履行審批手續。無故超假按曠工處理。
2、婚假按規定休假的期限內,視同出勤。
四、產假
產假是女職工生育的休假。產假為158天,剖腹產的增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產假按國家規定政策享受假期,男方護理假15天。按事假第一條履行審批手續,產假視同出勤。
五、喪假
1、喪假是工作人員因直系親屬死亡,按政策規定享受的'假期,喪假為5天,按事假第一條履行審批手續,視為出勤。
2、直系父母喪事補助1000元。
六、公休
公休假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休息的假期。
1、全局公休實行統一管理(開發公司和房產公司按規定自行管理),各部門根據工作安排,在確保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實行自行調劑、自行安排公休,公休人員將準休通知單報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2、所有公休人員公休前須到局辦公室主任處領取準休通知單,按事假第一條履行審批手續。
3、工作人員在公休期間如遇工作需要中斷公休的,必須無條件服從中斷公休,回崗工作。待急辦工作處理完畢后,繼續公休。
4、公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原則上在第二、三季度休,最遲在每年11月底前休完。事假、病假原則上先抵公休。
請假制度6
一、考勤管理
1、員工考勤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
2、 各分店由店長擔當考勤員或店長指派其他員工擔當考勤員
二、 工作時間
1、 公司營業店面營業時間為13小時。工作時間為8小時,含三 餐時間為10小時。營業時間為上午8:00-晚上12:00.各店長要合理支配店內倒班休息時間。
三、 出勤規定
1、 公司員工應在營業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更換好工作服、 點到、將店內銷售產品理貨完畢,如有特別狀況應向店長請示批準,并由店長向上級報告。
2、 公司全部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凡有遲到員工,店長應提示警 告并在考勤表上注明。遲到月累計2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30元,遲到月累計3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當月2天帶薪公休。公司全部員工不得早退,全部沒得到批準的早退員工按月累計遲到3次進行懲罰。
四、 曠工、睡崗、脫崗
1、 全部公司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一次扣除當月全部銷售獎金、全勤獎金、帶薪公休2天,曠工2天即按自動辭職處理,當月工資不發,解除勞動關系。
2、 下列狀況均已曠工論處,實行不正值手段涂改偽造考勤表者、 隱瞞哄騙不以真實緣由請假者、不聽從工作調動經教育后不到崗者。
3、 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時間(非倒班休息時間)睡覺的,睡崗一 次罰款10元,造成損失的由個人擔當全部責任。
各店長要嚴格執行出勤規定并接受監督。各分店出勤時間應接受公司總部監督,公司每天會按時抽查各店出勤時間。
五、 請休假
1、帶薪假
公司新員工工作第一個月為試工期,一個月可以享受帶薪休假2天
全部通過試工期的員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帶薪休假4天,帶薪假日必需當月休完,不得累計假期、不得續假。如有保定市、區、縣以外員工累計假期不得超過6天,并提前3天請假,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其他市區內員工需提前1天請假,主管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休假規定
望各店店員合理支配個人假期,不得臨時請假、全部裱花人員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員工扣除2天帶薪假。如有超休員工扣除當月全部帶薪假期。全部員工要聽從支配,各店長要依據店內狀況負責協調好店員假期,五人以內店面不得兩名以上員工同時休息,全部店長、店員休假須向公司申請休假,各店長不得私自調動、調換任何人員。
3、事假
在休完個人帶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滿未上班者按曠工2天處理,即自動辭職處理不發當月工資。
事假休息需提前1天請假
4、公事休假
員工有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時由經理審查同意后行政備案方可作為公事休假
經公司批準參與會議、培訓、學習、從事公益活動和公司活動均屬公事休假
因公事休假時工資金額發放。公休超過5天的,店內銷售獎金按當事人在店內的`實際上班天數發放
5、婚假、喪假
婚假:全部工作期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含4天公休假)
喪假:7天帶薪休假,必需是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4天公休假)
婚喪假期間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銷售獎金,取消全勤獎金。
此制度頒布后即日起執行
請假制度7
為嚴肅食堂請假制度,履行正常請假手續,以便于食堂請假制度的嚴格執行,現對食堂員工做出如下請假規定。
一、早餐后請假扣5元。
二、上午或者下午請假扣10元至15元。
三、全天請假扣25元至35元。
四、在工作中,有急事需要請假者,在請假一個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工作不扣,也就是不需要借助別人幫助的情況下,也不是早上或者下午上班,在一個小時之內不扣,如果在一個小時之內影響正常工作照樣扣。
五、請假1個小時以上,2個小時以內扣5元,2個小時以上3個小時以內扣10元,3個小時以上按半天扣,請假三天以上扣當月獎金。
六、請假時要經過領導同意,要有請假條,沒有時間寫的,來上班時及時補上。
七、如果請假沒有寫請假條的`一律按曠工(曠工半天扣一天)。
八、無故曠工者,曠工1天者按2天扣,曠工2天以上自動離開食堂。
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請假制度8
公司依各種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別并詳列其范圍:
一、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必須憑醫院病假單方可病休,若當天無法交病假單,須在上班當天補交(須附病歷證明)。但必須在病假當天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經理。員工一般情況下不得用上班時間去看病。若確屬需要到醫院就醫,需先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就醫時間若不超過3小時,不按病假處理。多于3小時部分按病假處理。每月不按病假處理的就醫次數只限一次。
2、員工按請假手續休病假的,所扣工資=休假天數*日工資(日工資=全額工資/22),并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3、員工休病假天數超過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二、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休假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當天休事假者,必須在本人應到崗的時間前用電話通知部門主管或經理,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1、服務期滿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沖,但必須在假單中特別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處理。
2、仍在試用期的員工,一般不予批準事假。有特殊情況者除外。
3、事假工資計發辦法:(每月累計事假天數為d)(全額工資/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關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員工在本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者(包括試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年假應以連續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報請公司,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取,年假不準累計及預提。公司有權因業務工作更改申請者之日期及天數。
2、年休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年休假可沖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積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來的.半數。
4、年休假的計算以自然年度為單位。
四、婚假
員工在試用期滿后,符合結婚年齡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獲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晚婚規定的員工(女年滿23周歲,男年滿25周歲),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獎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員工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公司有權根據業務工作情況決定休假日期。
五、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女員工,可享受三個月有薪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
六、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員工必須出示有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須當時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傷
員工因工受傷,經公司指定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部門出具工傷報告,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按工傷處理。
請假制度9
公司正常的上班秩序,確保生產品和產品質量正常開展,嚴格執行上班時間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時間:
上午7:30—11:00,下午12:30—5:00(上班時間變化時將隨著調整)。
二、考勤
1、各部、處、組負責人均為該部門考勤員,會議組織人為會議考勤員,每次會議結束后,會議考勤員將考勤情況報主管部門;每月月底各部門將考勤情況匯總交行政后勤部。
2、各種會議必須記錄遲到、早退、缺席請假人員。
3、行政后勤部干事是公司考勤員,行政后勤部主任是公司考勤工作負責人,經常抽查公司出勤考勤情況,定期向總經理匯報。
4、考勤分為:出勤、早退、遲到、曠工、事假、病假、喪假、公假、產假等。
5、考勤情況與月工資掛鉤,并作為職工年終考核內容之一。
三、請假
1、堅持請假制度,凡請假1個小時以內需組長口頭批準,一個小時以上的必須書面請假,并按程序批準方可,不得不請自假或先假后請。
2、審批權限
個人書面申請半天或一天內部門組長審批,兩天內主管審批,三天以上總經理審批。
四、考勤處理方法
1、公假:按上班處理
2、事假或病假:2天(含2天)以上無全勤獎
3、婚假
一般不安排在正常上班時間內,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產假
(1)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生育,可享受產假。
(2)產假時間為三個月,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產假期滿后,繼續請假的不發工資。
(4)產假期滿后,速回公司工作。
5、喪假
因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喪葬的,3天以內不扣工資,其余的按事假處理。
6、曠工一天扣發全勤獎另罰款15元;遲到或早退每月四次(含四次)扣發全勤獎
7、考勤扣款直接在工資中體現。
8、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應先電話請假,回公司當天必須補請假手續。
9、未辦請假手續,按曠工處理,請假返公司應到批準人處銷假。
10、凡一月無故曠工兩天或遲到、早退四次,公司有權解雇或開除。
11、上、下班時間不準代打卡,如發現罰款50或100元。
12、未盡事宜,或特殊情況,由公司行政部研究決定。
請假制度10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2、每星期六、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積計以7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累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3、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5、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6、公假
因有關業務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7、特別假
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經理(主任)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發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1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2、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20xx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安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2、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于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能休假者,亦按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1、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2、曠工達3天以上者。
請假制度11
一、考勤管理
1、員工考勤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管理
2、各分店由店長擔任考勤員或店長指派其他員工擔任考勤員
二、工作時間
1、公司營業店面營業時間為13小時。工作時間為8小時,含三餐時間為10小時。營業時間為上午8:00X晚上12:00。各店長要合理布置店內倒班休息時間。
三、出勤規定
1、公司員工應在營業前15分鐘到達工作崗位,更換好工作服、點到、將店內銷售產品理貨完畢,如有特別情況應向店長請示批準,并由店長向上級報告。
2、公司全部員工不得遲到、早退,凡有遲到員工,店長應提示警告并在考勤表上注明。遲到月累計2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30元,遲到月累計3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當月2天帶薪公休。公司全部員工不得早退,全部沒得到批準的早退員工按月累計遲到3次進行懲罰。
四、曠工、睡崗、脫崗
1、全部公司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一次扣除當月全部銷售獎金、全勤獎金、帶薪公休2天,曠工2天即按自動辭職處理,當月工資不發,解除勞動關系。
2、以下情況均已曠工論處,實行不正值手段涂改偽造考勤表者、隱瞞哄騙不以真實原因請假者、不聽從工作調動經教育后不到崗者。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時間(非倒班休息時間)睡覺的,睡崗一次罰款10元,造成損失的由個人擔當全部責任。
各店長要嚴格執行出勤規定并接受監督。各分店出勤時間應接受公司總部監督,公司每天會按時抽查各店出勤時間。
五、請休假
1、帶薪假
公司新員工工作第一個月為試工期,一個月可以享受帶薪休假2天
全部通過試工期的員工,每人每月可享受帶薪休假4天,帶薪假日必需當月休完,不得累計假期、不得續假。如有保定市、區、縣以外員工累計假期不得超過6天,并提前3天請假,主管批準同意前方可休假,其他市區內員工需提前1天請假,主管批準同意前方可休假。
2、休假規定
望各店店員合理布置個人假期,不得臨時請假、全部裱花人員星期六、日不得休假。如有星期六、日休假員工扣除2天帶薪假。如有超休員工扣除當月全部帶薪假期。全部員工要聽從布置,各店長要依據店內情況負責協調好店員假期,五人以內店面不得兩名以上員工同時休息,全部店長、店員休假須向公司申請休假,各店長不得私自調動、調換任何人員。
3、事假
在休完個人帶薪假以后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者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前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滿未上班者按曠工2天處理,即自動辭職處理不發當月工資。
事假休息需提前1天請假
4、公事休假
員工有以下事由不能出勤時由經理檢查同意后行政備案方可作為公事休假
經公司批準參與會議、培訓、學習、從事公益活動和公司活動均屬公事休假
因公事休假時工資金額發放。公休超過5天的,店內銷售獎金按當事人在店內的'事實上班天數發放
5、婚假、喪假
婚假:全部工作期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含4天公休假)
喪假:7天帶薪休假,必需是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含4天公休假)
婚喪假期間按事實上班天數發放銷售獎金,取消全勤獎金。
此制度公布后即日起執行
請假制度12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賜予老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老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支配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詳細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學校老師請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老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管理制度《學校老師請假制度》。
4、產假老師方案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行;方案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老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老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詳細狀況而定。
7、喪假老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緣由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老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緣由,老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依據詳細狀況賜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
10、老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填寫“姜樓學校老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調支配其他老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老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請假期滿需要連續請假的要辦理續假手續。
三、請假要求
14、老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支配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老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別狀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17、制度未盡事項視詳細狀況參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請假制度13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留存。
2、公司部門領導請假,須向領導直接請假,經領導審批同意,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留存。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3、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5、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一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4、員工的病事假以加班抵充。
5、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6、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辦公室留存,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一)請休假制度
1、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并遞交到辦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知會辦公室,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1、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批準。
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2、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辦公室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辦公室補辦病假手續。
3、探親假:凡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經辦公室核實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員工申請享受探親假。
(1)未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員工(正式工)探異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員工探異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并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一次路程假。
4、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辦公室核準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喪假8天(聘用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方能享受)。
5、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辦公室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育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內辦證)者增加優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且已正式調入公司并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應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核實、經理批準后,可享受工休假。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員工在1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
——按國家規定,員工當年連續享受10天(含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包括男女)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2)公司內應聘的聘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同上。
8、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安全主任審查后,報請公司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1、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當月請事假1天以上(含1天)不計發全勤獎;當月請事假超過3天的,扣發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2、病、傷假:
(1)當月請病假超過3天,不計發全勤獎;
3、探親假:員工享受探親假時,在批準的假期和路程時間內,按本人工資的80%支付假期工資,不計發當月全勤獎;正式工可予報銷來回硬座火車票,聘用工路費自理。
4、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內工資、獎金照發。
請假制度14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的運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請假申請:員工在請假前需向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提交書面請假申請,說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和請假期限等相關內容,并提供證明材料。
(2)請假審批: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根據請假事由、請假時間和請假期限等實際情況審批請假申請,如有必要可請示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的'同意。
(3)請假安排: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替班或調整工作任務,確保部門崗位順暢進行。
(4)請假記錄和統計:人事部門負責記錄每位員工的請假記錄和統計,請假頻次和請假時長等情況,并按規定提供相關報表和數據。
請假制度15
公司請假制度管理規定的注意事項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請假申請必須事先向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提出,凡未經審批同意,擅自請假的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2)請假申請表格必須填寫完整、真實,如有虛假陳述或不實之處,均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將受到相應的紀律處分。
(3)請假申請必須提前足夠的時間提交,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主管領導或人事部門,并及時補全證明材料。
(4)請假時間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并確保請假期間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5)請假期間的福利待遇和工資支付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溝通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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