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公司員工請假制度
現如今,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員工請假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留存。
2、公司部門領導請假,須向領導直接請假,經領導審批同意,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留存。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3、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5、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一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4、員工的病事假以加班抵充。
5、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6、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辦公室留存,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7、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8、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一)請休假制度
1、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并遞交到辦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知會辦公室,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二)員工請休假
1、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批準。
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2、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辦公室備案(急診除外)。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辦公室補辦病假手續。
3、探親假:凡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經辦公室核實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員工申請享受探親假。
(1)未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員工(正式工)探異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員工(正式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員工探異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并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一次路程假。
4、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死亡時,經辦公室核準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喪假8天(聘用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方能享受)。
5、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辦公室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育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需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內辦證)者增加優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且已正式調入公司并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應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核實、經理批準后,可享受工休假。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員工在1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
——按國家規定,員工當年連續享受10天(含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包括男女)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2)公司內應聘的聘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同上。
8、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安全主任審查后,報請公司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各類假期待遇
1、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當月請事假1天以上(含1天)不計發全勤獎;當月請事假超過3天的,扣發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2、病、傷假:
(1)當月請病假超過3天,不計發全勤獎;
3、探親假:員工享受探親假時,在批準的假期和路程時間內,按本人工資的80%支付假期工資,不計發當月全勤獎;正式工可予報銷來回硬座火車票,聘用工路費自理。
4、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內工資、獎金照發。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員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全體員工。第二章請假說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哺乳假。所有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方可生效,并報行政處存檔。
二、婚假、產假、陪產假應當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審批通過后交與人事行政專員存檔。
三、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四、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五、假滿回公司銷假,請假事由需與實際相符。
六、職工休假期間,不得違規、違法、不得做有損于公司聲譽的事情、一經發現、立即除名,并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七、審批權限:員工請假每月最多不超過2天,1天以內主管審批,2—3(含2天),須經公司副總批準,特殊情況要超過3天以上需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及各類假所有手續全部交于人事行政專員處存檔。
第三章請假標準
一、公司請假標準如下:
(一)事假: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為無薪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人事部有權要求請假人員提供相應證明,以證實事假理由成立。
員工無特殊原因連續請事假15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30個工作日的`,視為未及時履行工作職責,不勝任崗位要求,公司有權對其調崗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病假:員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請病假,但必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二級甲等級以上級別醫院病假條方可準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間發放合同工資的60%,且不享受各種補貼。
(1)凡是病假,均須提供就診病例證明、就診收費票據(如需住院,還需提供醫院開具的住院小結)等復印存檔,如手續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經查處,按曠工處理,并罰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資,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員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處理。員工一個月內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的,公司有權只發放其本人合同工資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且不享受各項福利補貼。
(3)患病或因工負傷請病假超過3個月,或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以員工無法勝任本崗位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四)婚假:員工在職期間依法登記結婚的,自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可申請婚假,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并一次性休完。婚假3天(婚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如男女雙方家庭距離較遠可以請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所有費用公司不予報銷。再婚者不能享受婚假。
(五)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女員工享有98天法定帶薪產假(含產檢假),難產者,可增加15日產假(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產假時需提供產檢證明、準生證、嬰兒出生證(后補)及醫院就診收費票據的原件,并把請假單于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流程。休假期間該員工的工作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附:流產16周以內(含16周)的可享受15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16周以上的可享受42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六)陪產假:根據政府規定已婚男職工享有15天帶薪陪產假(陪產假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請假時需出示結婚證、戶口本、配偶身份證、準生證、出生證(后補)原件,并把請假單與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一起走請假審批程序,審批通過后吧所有資料交與人事行政部門存檔。
(七)授乳假:根據《北京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相關辦法執行:“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日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授乳假限當日使用,不累計使用。
(八)喪假:需提交死亡證明復印件
第一重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3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第二重直系親屬(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可享受1天帶薪假期(期間只享受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補貼及獎金)。
其他親屬則按無薪喪假處理,4小時內按半天計,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家住省外可適當給予路程假,路程假為無薪假,一切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第四章請假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報備,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門應以郵件或微信形式予以批復,并于返回公司上班的第1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并附主管郵件或微信的批假截圖;否則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本人曠工期的工資及其他補貼,曠工一天扣除正常工作日3倍工資,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及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追討。
二、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當天不能到崗者,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與工作發生沖突時,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其延期請假。員工應予以配合。
四、公司考勤情況統一由行政部門進行詳細記錄,不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者,追究當事人責任。各部門主管須自行控管部門內的出缺席情況,對于公出、出差、請假人員須及時了解其職務代理人及工作安排,部門成員彼此須有職務代理關系,以便可以隨時落實及確認工作進展。
五、務必保證請假假別及事由與最終至人事部門核假的假別及事由保持一致,否則皆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七、此請假條例的制定權及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3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審批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③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辦公室
備案歸檔。
3、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
三、請假規定
1、事假:
①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不發工資。
②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補辦手續
按曠工處理。
2、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②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
3工傷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工資照發。
4、婚假
①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③婚假按國家規定可請假七天。
5、產假
①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定工作照發。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②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②未辦理請假手續休假
③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按一下規定進行處罰
①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②子女結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①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②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③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4請假時間規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15天發11-15工資推遲發一個月發。請假本月滿勤沒有,取消優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3
為規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辦理的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放80%,崗位工資不發。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六、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七、本規定適用對象為總公司在編員工,非在編員工的請假可參照辦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后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請假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 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 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 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假)
第六條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憑醫保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生急診,不受指定醫院限制,但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發生。
第七條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年以內(包括1年)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放疾病救濟金。
第八條 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 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條 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 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 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喪假
第十五條 員工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天。
第十六條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行給予路程假。
第六章產假、哺乳假
第十七條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 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條 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 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定待遇。
第七章計劃生育假
第二十三條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 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 同時接受兩種節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 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 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日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分布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4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
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后勤負責人批準。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后由本組教練員同意并簽字后,再由總教練批準;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后,報校長批準。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后報校長批準。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后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
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
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駕校后勤部門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5
為規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__師院人(20__)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辦理的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6、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休息。
8、產假請假手續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
10、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1、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2、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放80%,崗位工資不發。
13、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1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
15、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16、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6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留存。
2、公司部門領導請假,須向領導直接請假,經領導審批同意,填寫請假單,報辦公室留存。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3、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5、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二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4、員工的`病事假以加班抵充。
5、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6、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辦公室留存,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7、員工如赴外地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表》報上級領導批準,并將《出差申請表》交辦公室留存,作為考勤的有效附件。
8、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9、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三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7
一、目的: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確認,總經理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認,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3、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備案歸檔。
4、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5、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6、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7、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類別
1、病假
①員工請病假應持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②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③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④無病假條不上班者(又不是請事假人員),按曠工處理。對于頻繁請病假,且對公司日常運作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員工進行處罰。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并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②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③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同意后,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④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3、工傷假
①工作中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
4、婚假
①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③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⑧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
6、喪假
①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②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③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④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如公司相關人員見證或能夠證明者,則不需要要證明,如路程較遠無相關人員能證明則由親屬死亡所在當地村委會開據證明(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到行政人事部報銷。
7、年休假
①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2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
②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請在每年的春節前后進行休息。春節期間員工應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部備案。
④年休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每年年假不計累計,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門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可累計休息,日后根據工作情況可進行補休,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累計未休時間,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5、各部門人員請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請連假的則打曠工處理,1年之內請連假最多不超過2次(3天以上含3天算連假,特殊情況(工傷、婚、喪、病、產假)除外,如請連假超過兩次則年終獎減半。如請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請假,則以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3天工資。
七、全勤獎
1、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等缺勤記錄,無任何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其他假期等(國家法定假日、年假、補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獎。
2、公司規定時間上班計算考勤,以考勤機資料為準。
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者,扣除本月全勤獎。
4、每月全勤獎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8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集團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集團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干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科長(主任)、經理等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準后,均需報人力資源科備案。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1、公事休假
(1)員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時,經所屬部門上級審查并向所屬辦公室報告確認后,作為公事休假。
①
員工行使選舉權,參加人民代表會議、政協會議及勞動模范大會等公共活動時。
②
所在區域內發生天災、傳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斷或被隔離時。
③
發生火災、地震及其他不能預測的災害,本人住房被破壞時。
④
公司及地方政府規定或臨時宣布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時工資照常發給。
2、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21個工作日。
(2)若員工親屬住院需本公司員工護理者,按事假處理。
(3)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事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30xx)。
3、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集團辦公室或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癥,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不發放其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病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x月崗位工資/30xx)。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1)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有關條款,公司規定如下:
①
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3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醫療期為6個月。
②
累計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6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醫療期為9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15年,醫療期為12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5年未滿20年,醫療期18個月。
③
累計工作年限滿20年的,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未滿5年,醫療期為12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醫療期為18個月;在我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醫療期為24個月。
(2)醫療期內病愈復工除有醫院證明外,必須經公司工會鑒定后方可復工,參與競爭上崗:
①
醫療期3~6個月,醫療期滿試工1個月。
②
醫療期9~12個月,醫療期滿試工2個月。
③
醫療期12個月以上的,醫療期滿試工3個月。
④
在試工期內,又患病累計休息半個月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病傷救濟費。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9
第一章請假標準
第一條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二章請假規定
第二條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三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四條假期計算。
1、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五條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六條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第二條目的:為規范員工的休、請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公司實行每周休二日告知制度。
第五條管理權限:綜合辦公室
第六條休、請假審批程序:
1、休息日、法定假按國家及公司規定休息。
2、員工休婚假、產假、慰唁假,須填寫《員工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主管領導審批。
3、員工休病假須填寫《員工請假單》突發疾病可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病愈后補辦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病假的須附醫院證明。
4、員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一天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二天至三天以內由主管副總審批,超過三天由總經理審批http://。部門負責人請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七條休假期間的薪資待遇:
1、員工按規定休婚假、產假、慰唁假的,享受相應天數的有薪假待遇。
2、員工按請假手續休病、事假的.,所扣薪資=休假天數*日工資(日工資=全部薪資/22)。
3、員工按規定休假超過期限或未辦理休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日工資的3倍,月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含15天),病假超過40天(含40天)的,公司有權與其終止勞動合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1
1、目的:為確保員工請假或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交接,特訂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嘉威機械有限公司全體員工請假及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早一天填寫請假條向直管頷導申請(如緊急事項可電話請假,但上班當天需補請假條),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直管頷導跟據生產情況可以直接作出批復。如員工請假時間超過一天以上由員工直管領導向生產部批復。
(2)主管及管理人員請假在一天以內可由其部門直接領導按工作情況直接批復,超出一天的,需總經理批準。
(3)請假未經當事領導同意及沒有領導簽字批準的'請假條,私自休息的員工公司將作曠工處理(曠工處罰按當事人當月日平均工資*3扣除),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4)車間員工當月只允許有一天的病假(車間當天只允許一位員工請假),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扣除當月全部補貼及全勤獎。
(5)經領導同意簽字的請假條,由請假人交由后勤人事管理董洪權統一保管,公司總經辦對于缺勤人員只對照后勤提供的請假單作薪金結算或作曠工罰金處理。
4、離職管理
(1)員工因故辭職,應于1個月前向其部門主管及生產部提出書面離職申請,未辦理離職手續私自離職按曠工處理。
(2)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須填寫《離職申請》經各級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后,遞交公司總經辦。
(4)辭職員工收到總經辦的《離職交接表》后,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工作交接和工量具退還倉庫)。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后,將《離職交接表》交總經辦,由公司交總辦負責相關薪資結算事項。
(6)試用期員工申請離職應于七日前提出。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2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3、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6、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7、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8、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9、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11、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12、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3、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1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15、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后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16、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17、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18、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19、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3
第一條 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干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準后,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2)若員工親屬住院需本公司員工護理者,按事假處理。
(3)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事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x)。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癥,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不發放其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根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有關條款,公司規定如下:
1:醫療期內病愈復工除有醫院證明外,必須經公司鑒定后方可復工,參與競爭上崗:
① 醫療期1~3個月,醫療期滿試工1個月。
② 醫療期3~6個月,醫療期滿試工2個月。
③ 醫療期6個月以上的,醫療期滿試工3個月。
④ 在試工期內,又患病累計休息半個月以上者停止試工,停發病假工資,發給病傷救濟費。
2:偽造病假證明或因打架、斗毆及其他不法行為而致傷者,均不能按病假處理。
3:對在企業長期病休,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企業停止其醫療期,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4、工傷假
(1)因工負傷的員工,應持有關部門證明、醫院檢查證明和公司安全部門出具的“工傷”休假證明。
(2)對工傷員工,需定期進行傷情復查,經醫院復查確認痊愈的,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亦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
(3)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3天,一次休完。
5、婚假、喪假
(1)一般婚假:3天;
晚婚(男25、女24)婚假:15天。婚喪假、產假和節育假,均為保障員工權益而由員工享受的假期,均需當時一次休完,不得推遲到以后休假。
(2)婚假、產假和節育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喪假,按規定程序審批前,需到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
(4)婚喪假、產假、節育假等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
(1)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2)病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每天補貼10元,最長為3個月,并取消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3)工傷假:按鎮人民醫院以上證明書及部門證明人經上級部門審批同意全額發放工資但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醫藥費全額報銷,如個人行為造成將另行處理,特殊情況由勞動管理部門仲裁;
(4)婚假:憑結婚證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5)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三條 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3、 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2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2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辦公室核準,3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8、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10、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11、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2、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職員假滿當天須到行政部銷假;
13、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行政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作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考勤人員且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4、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科備案;
15、員工如赴外地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表》報上級領導批準,并將《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案,作為考勤的有效附件;
16、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7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四條 附 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4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公司實行員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五條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定。
第六條員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第八條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國際勞動節,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或組織集體活動;
(六)特殊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根據國家政策,對法定節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十條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一)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事假不超過三天。
(二)請事假應從嚴掌握,并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報批。超過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一)員工本人因并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病假不超過三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事后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鎮以上醫院的診斷書、病休建議書、住院手續等證明方有效。
員工因患急病,需在醫院急診治療的,事后需憑診斷書、住院手續等憑證補填《請假單》報批,經批準的方為有效。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假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婚假必須提前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條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可適當調休。沒有調休的,核發加班薪資。
平時需要加班員工需在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呈分管領導核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作為計發加班薪資的依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時補簽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不計加班。
節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應當打卡。
第十七條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另行確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條本規定制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
第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2、較長假期(5天以上)須交接手頭工作,要副廠長以上級別書面同意,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4、備案制度
公司領導層干部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各管理層無論因公或因私請假,獲批準后,均需備案。
第二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5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例如:一位員工3月份請事假x天,當月實發工資總額為=月工資總額—(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7*x)。
(3)員工班前患急癥或特急事情,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并于回來上班8小時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否則按按曠工處理。
2、婚假、喪假
(1)一般婚假:3天。均需一次連續休完假。
(2)喪假,(僅指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過世的情況),按以往公司習俗規定,回來上班8小時內,需到公司辦公室簽字備案。
3、公司各種假別的工資算法:
(1)事假: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2)婚假: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
(3)喪假:(前三天發放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之后請假的天數只計基本工資)。
第四條公司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回廠上班的8小時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均以曠工論處,相應扣減當月工資。
3、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車間管理級以下人員,假期2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2—10天以內由廠長審批,送辦公室備案。
(2)車間管理級以上人員、安全員,技術骨干等公司規定請假要向廠長報告的人員,請假2天內由廠長核準,3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審批,送辦公室備案。
(3)副廠長級以上管理人員請假1天超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公司各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7、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8、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9、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10、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11、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12、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
15、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第五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制度15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四、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五、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六、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七、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八、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核準,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十、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十一、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三、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十四、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五、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六、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七、本公司員工換班,依照本制度執行,如有私自換班者以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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