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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聘用合同

時間:2023-07-27 13:54:57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單位聘用合同[精品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聘用合同[精品15篇]

單位聘用合同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 聘用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后,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并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 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后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后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泄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于甲方后,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 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于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15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后方能終止。

  第七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 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文件、通知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單位聘用合同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崗位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

  2、未經甲方同意,拒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出走或者出 走超逾10日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3、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本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九)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退休或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 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二、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定本單位的規章**度,并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度,并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員個人檔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環評師職業資格證書號: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乙方將其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在甲方登記注冊,為期_______年。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定,合同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申請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及從事相關業務事宜,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2.乙方在聘用期間,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每月_____(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聘用費,并在本合同生效滿一月后開始支付聘用費。

  3.甲方從事項目,需乙方簽的環評文件,必須告知乙方項目情況,且必須由乙方本人簽,否則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業務過程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讓乙方從事甲方承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若同意讓乙方參與工作,乙方也愿意參與,工作費用由甲方負擔,并按項目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報酬,具體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7.在聘用期內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業績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對環評工程師證年審的要求。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生效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證書,甲方將使用情況告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應對其資格證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職業繼續教育和國家環保總局組織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的相關費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為乙方負擔非必須的其他培訓費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做有損甲方聲譽和經濟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簽

  (一).下列情況下,雙方可變更本合同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不損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合同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5,6條解除聘用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簽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聘用費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個人資質過程中,有對乙方資質產生任何不良影響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違約方將承擔其違約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條款續聘,續簽時只需在“合同續簽”表中填寫即可。若合同有任何變化,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若不再繼續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無故阻攔。

  五.此合同只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及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開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自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滿歸還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蓋章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續簽

單位聘用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暫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有、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四、 工作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

  第五條 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須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照我市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負傷、患病醫療和離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內不履行本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四)乙方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負傷,病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間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自行擇業期滿后仍未就業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業保險規定為乙方辦理失業手續。

  第十五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負傷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婦女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或甲、乙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經過必要程序,被招考、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或應征入伍的。

  八、 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

  (一)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的。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收的乙方,應向甲方償附培訓費和招收費。但因國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補償費標準為:

  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 人事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5

  為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推行事業單位聘任制,通過聘用合同管理,實現事業單位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的轉變,鞏留縣人社局結合縣崗位聘用工作實際情況,強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

  嚴守簽訂原則。鞏留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在平等自愿、嚴格遵守國家以及自治區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用人單位和聘崗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監督執行力度。改變事業單位合同簽訂流于表面形式的現象,充分發揮聘用合同簽訂的作用,使工作人員能夠依據合同條款來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能夠按照合同條款依法規范工作人員行為。

  規范合同管理。在崗位設置工作的.基礎上,全縣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人員,都根據所聘崗位情況與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人社局認真做好合同鑒證工作并及時編號管理。聘用合同的簽訂、變更、續訂、調整、解除、終止等均須由聘用單位到人社局及時進行備案。

  營造宣傳氛圍。加大合同法的宣傳力度,使鞏留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知道合同法、了解合同法,既能夠按照合同法規定來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又能夠運用合同法的相關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整治未按要求簽訂合同、合同內容不完整、合同管理不嚴格等問題,形成聘用合同管理長效機制,依法維護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的合法權益。并做好宣傳工作,進一步引導事業單位重視聘用合同的簽訂工作,轉變聘用觀念,切實發揮聘用合同在人員崗位聘用、崗位調整等方面的基礎作用,切實做好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工作。

單位聘用合同6

  甲方: 乙方:

  地址: 姓名:

  性別: 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為了加強醫院管理,確保醫院及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合同法》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通過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在合適崗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月年月

  2。試用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醫院醫療工作特點,規定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根據季節和院方需要具體安排,每月休息兩天。

  2。甲方有權根據醫院工作性質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應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并給予乙方適當的加班工資。

  3。法定節假日需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或節日補貼。

  四。工資待遇(包含醫保、社保)

  1。乙方的工資及其他待遇參見《箬橫小橋頭分院員工工資細則》。

  2。工資發放

  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甲方在每月十日前發給乙方上月的實際工資(如遇節假、休息日則提前發放)。乙方應按規定交納個人所得稅。

  五。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3。甲方必須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發放保健補貼。

  4。甲乙雙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六。甲方對乙方的原則要求

  1。切實遵守醫院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醫療操作規程,確保醫療安全。

  3。愛護醫院財產,保守醫院秘密,凡涉及到有關知識產權的內容,在未經醫院同意前,不得應用泄露或轉讓。

  4。不以小橋頭醫院的名義進行個人經濟往來,不進行或參與有損醫院聲譽和形象的活動。

  七。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日常門診工作:

  2。 住院患者治療、管理工作;

  3。根據需要隨時參與醫院內外急診患者的搶救;

  4。根據醫院統一安排,參與院外出診、義診及隨訪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作正面宣傳(如: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時有使用員工名字和肖像的.權利。在本合同終止后如因客觀原因無法停止,則甲方有權繼續。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變更合同,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或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即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醫院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因經濟、政策等客觀原因使甲方所在科室無法繼續保留;

  (5)乙方在合同期內沒能完成雙方議定的工作任務的;

  (6)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乙雙方不協調,嚴重影響工作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5)。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6)。甲方低于當地人民的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4。違約責任:

  (1)甲方出資招用乙方,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本合同的應支付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培訓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期內,乙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協議應按協議支付給甲方培訓費。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按甲方實際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九。福利待遇

  1。 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繳。

  2。 其它福利待遇按《員工手冊》規定執行。

  十。合同的重新訂立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在合同期滿前壹月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十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意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有權對工資標準和其它待遇及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調整。

  2。 根據甲方發展需要,乙方應服從醫院工作調動。

  3。乙方在溫嶺居留或暫住的相關手續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包括費用)。

  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身體健康狀況、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行負責。其違法行為所造成的刑事和民事責任,概由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但在院內工作時間內發生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傷害除外。

  5。醫院不承擔員工的醫療費用,凡員工在本院就診,除免掛號費外,其余一律按《溫嶺市箬橫中心衛生院員工就醫優惠規定》交費。工傷視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另行簽定補充協議。如協商不成,可仲裁解決,直至訴諸法院。

  十三。本院《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涂改或代簽無效,此合同由甲方保管,醫院根據本合同發給乙方聘書)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院長簽名:

  時間:

  續簽合同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院長簽名: 乙方簽名:

單位聘用合同7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約定試用期(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見習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作,并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雙方就崗位變更事宜作如下約定:_____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秘密。

  四、工作報酬、福利及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據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內部分配辦法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并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未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上刑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在國家或省出臺新的規定前,醫療期參照國家對企業職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到新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本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本款第1、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的,解除行為無效,甲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款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司法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除本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滿或者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而終止本合同:

  1.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甲方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者續訂聘用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續訂聘用合同的,雙方協商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甲方應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的封存或者轉移手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在解除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協商,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乙方就業的。

  經濟補償金應以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在甲方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乙方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聘用合同的無效,由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

  (二)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違反服務期約定和保守單位商業秘密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具體標準為:

  (三)甲方未按照規定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手續,支付經濟補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乙雙方對培訓費用沒有約定的,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得收取培訓費用;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但不得超過為乙方培訓的實際支出,并按乙方培訓后回單位服務年限,以每年遞減培訓費用20%的比例計算。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人事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續訂(變更)聘用合同書

  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變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對原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原聘用合同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條_____款,本單位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附件3

  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_________)_________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______)條(______)款,本單位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特此證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8

  聘用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原聘用單位):

  乙方(原受聘人):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為完善聘用條款,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

  就已簽訂的`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年 月日簽訂的《聘

  用合同》。

  二、乙方須持有聘用合同原件辦理解聘手續。

  三、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將業

  務中使用(管理)的各種憑證、報表等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甲方,若

  乙方怠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或移交資料不全,給甲方工作造成損失,

  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交接手續辦理完畢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向

  乙方支付結算工資及乙方二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四、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損害乙方聲譽和利益的行

  為,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書一式

  三份雙方及相關部門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單位聘用合同9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生)

  用 人 單 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

  生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住 二、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民族

  聯系電話(家) (手機)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合同。

單位聘用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______個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任______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衛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______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于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1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系: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鑒證,則應當交鑒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聘用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一、續訂聘用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補充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聘用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聘用合同。

  變更聘用合同條款或者增加聘用合同未盡事宜,有如下內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四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項的規定,我單位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1、本合同書系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由四川省人事廳統一制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樣本,有關內容為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必不可少的內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可以按照自身特點增加有關約定內容,并在相應條款后寫明。

  2、《聘用合同書》如由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員直接訂立,有關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受聘人員的法定監護人的欄目即為空白,不再填寫。

  3、《聘用合同書》中有關鑒證欄目是否填寫,視《聘用合同書》是否經過鑒證而確定。

單位聘用合同12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填寫說明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制定,作為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托,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單位聘用合同13

  一、關于合同內中途解除合同的培訓費承擔,對應《試行辦法》第45條:

  1、乙方參加研究生(含博士、碩士生、研修班)學習畢業后必須回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十年。若服務不滿十年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研修班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伍萬元的違約金,研究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帶薪學習期間內由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

  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工資收入(含固定工資、活工資及各項津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及在本合同期間內其他投保的費用、商業保險費以及各項有關福利待遇費用。

  注:可以考慮學期費用可采用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20%的方式。

  2、乙方參加各類專業技術短期培訓,僅參加單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三年,多項培訓的必須在甲方單位工作服務六年。若服務年限未滿而乙方提出調離、自動離職、辭職等解除合同的,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應按每次(培訓項目)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的三倍支付違約金。

  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用、出差補助、車船費等因本次培訓所發生而已支付的全部費用。

  注:乙方服務不滿約定期限的,可按每服務一年減扣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的方式。

  二、合同當事人雙方關于違約金及有關費用支付的實現,對應《試行辦法》第58條、《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第1款:

  3、乙方對補充條款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應當自覺履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費用。若乙方在違約責任產生后,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履行支付義務的10日內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注:甲方向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聘用合同書》應進行公證。

  4、甲方與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可以選擇前款規定處理。對于支付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支付費用等給付之訴可直接到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保密條款,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第(三)款:

  5、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工作崗位與工作性質掌握、知曉和涉及甲方商業秘密,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三年內,不到設有同類崗位、或經營同類業務的用人單位受聘任職,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保證不自己經營或從事、包括變相經營或變相從事同類業務。

  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賠償金。

  本條約定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失效。

  四、經濟補償金,對應《聘用合同書》第十一條:

  6、對本合同第十一條補充如下:除本合同有關條款已作約定的外,乙方________(注:空格處由乙方本人簽入姓名)在本合同期內解除本合同而甲方不同意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7、本合同當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幅度應當一致。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支付金額應按《試行辦法》第47條、第48條、第49條規定執行。

  五、合同期屆滿受聘人員拒絕續聘的處理,對應《試行辦法》第五章、第七章:

  8、下列受聘人員不得拒絕續聘,本合同約定最長服務期限屆滿,或甲方不再續聘的除外:

  (1)、甲方出資引進和培訓的`人員;

  (2)、《試行辦法》第39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的人員;

  9、本合同履行期屆滿,凡屬于補充條款第8條之列人員拒絕續聘的,甲方有權不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

  六、合同中適用仲裁方式的人事糾紛約定,對應《試行辦法》第九章、《聘用合同書》第十三條:

  10、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可向____________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非工人調令,從事非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與甲方之間因錄用、調動、工資、辭職、辭退發生的人事爭議;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他爭議。

  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形的,應依據《勞動法》及配套法規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工人調令,或依據合同約定從事工人崗位的乙方(編者注:如工人、勤雜工、臨時工、編制聘用的工人等)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2)、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3)、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4)、按照本合同約定,除應申請人事仲裁以外的爭議和其他爭議。

  12、對人事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法釋13號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對應《試行辦法》第一章、對《聘用合同書》第一部分“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及聘用期限

  1、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本合同的簽訂、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合同爭議糾紛解決中凡各級政府現行規章、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符合的或沖突的一律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配套法規、規范性文件、政策文件。

  3、國家若對《聘用合同》法律適用頒布新法律的,適用新法律。

單位聘用合同14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受 聘 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確立聘用關系,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_________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 年_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_________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_________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并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_________。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

  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項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項目的終止、產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后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后,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布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布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由鑒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審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鑒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聘用合同15

  一、概念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人事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立具有人事關系性質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好義務的協議。在簽訂聘用合同之前,對擬聘人員應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日。

  二、種類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聘用合同: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任何一種期限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分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長期合同與項目合同。3年(含)以下的合同為短期合同,對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為中期合同;至職工退休的合同為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為項目合同。

  三、合同的訂立

  (一)訂立主體

  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者需要年滿16周歲(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除外),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和行為能力。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聘用單位和受聘者。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按照國家規定并履行審批手續聘用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特種工藝單位招錄),由其法定監護熱代為訂立聘用合同。

  (二)試用期

  1.勞動合同的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聘用合同的試用期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情況。

  1.協商解除,又稱約定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合意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2.勞動者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無需正當理由):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一般過錯)

  (3)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以上情形簡言之用人單位嚴重過錯)

  3.用人單位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法定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嚴重過錯)

  (2)用人單位預告解除(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以上情形簡言之勞動者能力不足或遭遇情勢變更)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簡言之職業病,工傷,155,醫療期間,孕產哺乳)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受聘人員在聘期內被開除、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2.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1)聘用單位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聘用單位同意逾期不歸的;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簡言之受聘者嚴重過錯)

  (2)聘用單位提前通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員)解除: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適當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聘用單位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簡言之受聘者能力不足、遭遇情勢變更、遭遇裁員)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依據“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擬被解聘的受聘人員”所列的情形解除聘用合同: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單位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或者結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1.勞動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與訴訟;協商和調解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但是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1年,勞動爭議的訴訟程序適用《民事訴訟法》。

  2.人事爭議的處理

  人事爭議處理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人事爭議仲裁是人事爭議訴訟的前置程序。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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