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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現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 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后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 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 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1、 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2、 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后,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一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市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1條合同期
一、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__起)。 合同到期,雇傭關系自然終止。
二.協議期滿后,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專業能力、身體狀況及相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繼續與乙方簽訂聘用協議。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就業。如需續簽,雙方應重新簽訂合同。
三.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如認為不續簽聘用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2條工作
一、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了崗位聘用合同。現在甲方正在尋找乙方的崗位,擔任該崗位,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崗位和職責。
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業績,調整乙方的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三.乙方上崗前應提交與崗位相關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并到甲方醫院變更執業注冊。
第3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甲方每周工作五天半。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和對人體無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三.甲方應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設備和設施,以開展工作。
五.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和學術活動。
第4條工作報酬和待遇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從醫院正式開業之日起,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萬元(¥10000)。績效工資由各部門根據其業務收入的比例進行分配。工資在本月25日前發放(假期提前發放或推遲到正常工作時間發放)。
二.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產假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和逃飯補貼。
四.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期限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五險一金。
五.安置費以醫院“人才使用規則”提供住房或支付一次性保障費用。
六.甲方承諾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解決乙方的人員配備問題。
七.甲方承諾解決乙方子女異地居住和就學問題。
八.乙方有權參與民主管理,并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二.乙方應按時完成乙方分配的任務。
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四.乙方應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
5.乙方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報酬等信息均為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對外傳播。
6.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用人單位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重要職務或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利益沖突的業務。
第6條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如有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合同期限:受聘擔任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臨床護士(醫生)及相應職務的員工服務年限不得少于年;享受住房補貼和醫院選擇的外出進修待遇的職工工齡不得少于年。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動終止。雇傭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雇傭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工作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9.甲方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根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
10.乙方未履行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患病或受傷(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含試用期)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經培訓或工作調整后不能勝任工作,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每滿一年工作時間,甲方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者在工作交接后辦理結算和離職手續;合同期未滿,未履行通知義務的,甲方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
5.乙方遭受“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合同結算,并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支付無償工作報酬。
第7條爭端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8條補充事項
第9條補充規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時,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經書面授權擅自變更或簽署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山東省事業單位人事用工制度實施暫行辦法》(陸挺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就業崗位和專業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上崗工作。
(2)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德,熱愛健康。
3、做好本職工作,服務熱情、態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強工作能力,提高本科室、本崗位的工作任務。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積極完成領導安排的臨時工作,樹立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的理念。
(3)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職責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4)在聘用期間,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
三、崗位紀律
(1)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并采取適當的方法
(2)甲方可根據崗位職責建立和完善各種考核制度,做到權責明確、考核明確
(3)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規定處理
四、工資福利
(1)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業績,甲方的成績和貢獻
(2)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
五、雇傭合同的終止
(1)甲乙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1:連續曠工十個工作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二十個工作日以上;
2: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造成嚴重后果;3: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不能正常工作的;
4.違反法律和相關政策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甲方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經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2: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
3:因公負傷,經治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4、患有職業病,經人事部門指定的醫院診斷為現有醫療條件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5:受到紀律審查尚未得出結論;
6:屬于國家規定的本合同不能解除的其他情形。
六、雇傭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立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按照國家規定退休或辭職;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4:甲方被依法撤銷、撤銷或解散;
5.由于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勞動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并辦理相關手續。
七、爭端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后60日內向主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和受聘人雙方各執一份,受聘人個人檔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營醫療機構聘用合同4
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受 聘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_ 月_ 日至 _年_ 月 日,共 年。(其中 年 月 日至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二、協議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協議。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三、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為 崗位,任 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三、乙方在上崗前應提交與崗位有關的學歷證、資格證等證明材料,并將執業注冊變更到甲方醫院。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甲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半工作制。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
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三、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的必要設備設施。
五、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和學術活動。
第四條、工作報酬及待遇
一、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從醫院正式營業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 萬 千 百元整(¥ 元);績效工資按科室業務收入比例由科室分配。工資發放時間為本月2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節假日提前或推遲到正常上班時間發放)。
二、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三、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誤餐補助待遇。
四、甲方按國家規定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五險一金"。
五、安家費按醫院"人才聘用細則"提供住房或一次性支安職費。
六、甲方承諾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解決乙方編制問題。
七、甲方承諾解決乙方子女異地戶口及上學問題。
八、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五條、乙方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二、乙方應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四、乙方應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
五、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薪酬等信息,均屬甲方商業經營秘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六、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沖突的業務。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合同期限:對聘用為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臨床護師(士)及相應職位的員工服務年限不得低于 年;對享受住房補貼金及醫院選送外出進修待遇的員工服務年限不得低于 年。任一方違約,按甲方相關規定處理。
三、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9、泄漏甲方商業秘密的。并根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責任。
10、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一、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五、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
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的,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解決的,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九條、補充事項
第十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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