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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4-10-11 16:20:43 評價 我要投稿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匯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匯編15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校長)

  副組長:z(副校長)

  成員:z(教育處主任)、z(教學處主任)、z(團委副書記)、z(年級組長)、z(年級組長)、z(年級組長)

  職 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z(副校長)

  副組長:z(教育處主任)、z(教學處主任)

  成員:z(團委副書記)、z(年級組長)z (年級組長) z(年級組長)

  職 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 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 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四、評價等第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突出,得到社會公認或權威部門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綜合素質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師生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主要內容有:從情感與態度、行為與習慣、交流與合作、身心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培育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審美等綜合素質,促進學生自主發展、主動發展、全面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三、學校成立領導班子

  組長:

  副組長:初中教導、小學教導

  成員:各班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學校開展評定工作,監察調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和處理;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1)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2人。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2、健全相關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學校評定小組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小組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學校評定小組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監控制度。學校評定小組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學校評定小組應認真進行質量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四、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自評是促進學生自我表現發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學生應是主動的自我表現評價者。學生在自我表現評價中學會,了解自我表現發展的狀況,通過反觀自己的學習過程,比較自我前后學習情況的變化,了解自己本階段掌握的知識技能情況,改進學習策略,從而明確自我發展的目標。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一定的'描述性,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作為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參考依據。

  2.同學互評。讓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相互評議,以發展他們的合作精神與競爭意識。評完后統一交回給老師,再由老師檢查核定。

  3.教師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參照綜合素質手冊對各項內容的細化,教師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實證材料,參考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依據評價標準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并確定相應等級。

  4、家長評價。以班為單位定期召開,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的學習情況,相互了解學生的變化,以便參與對孩子做正確的評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一、 課題的提出

  (一)實現課程改革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評價體系和評價工作模式。

  小學生學習評價是小學教學的重要環節,它對小學教學具有直接的導向、激勵和診斷功能。評什么、怎么評,事關學生學習興趣和效果,影響學生未來甚至終身發展。學生評價的目的功能、評價的目標體系和評價方式方法等,同時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影響著課程功能的轉向與落實。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各國對課程的結構、功能、資源、權利等進行重新思考和定位,展開了一系列轟轟烈烈的課程改革,越來越多的國家意識到實現課程變革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評價體系和評價工作模式。縱觀當前世界各國課程改革的發展趨勢,課程評價改革呈現如下特點:

  (1)更加強化質性評價,但并非是對量化評定的簡單否棄。

  (2)評價功能由側重甄別轉向側重發展,強調評價不是為了確定學生在群體中的位置,而是讓其在現有基礎上獲得實實在在的發展。

  (3)精確評價與模糊評價結合,不忽視從整體上做出的感受性評價。

  (4)評價不僅重視學生解決問題的結論,更重得出結論的過程等等。隨著新一代教育評價理論的興起,質性教育評價的發展,表現性評價、真實性評價等多種教育評價方式的應用與推廣,新興教育評價理論對學生發展的促進,對課堂教學改革的推動,使教育評價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二)我國教育教學實踐中學生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國基礎教育在學生評價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嘗試。例如:關注學生發展的過程提出的形成性評價;關注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提出的綜合學力考查、質量綜合評定等,并嘗試小學考試取消百分數、實行等級制,部分地區還試行實驗技能考查,加入口試、面試等超越簡單的紙筆考試的改革措施,這些有益的探索嘗試獲得了一些有價值的成果,對于促進我國基礎教育評價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這些探索多是淺層的、微觀的和零散的嘗試,沒有對我國基礎教育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產生根本性改變。

  從當前我國教育教學實踐看,學生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為:

  1、評價目的:主要是為了甄別和選拔,而不是促進學生發展;

  2、評價內容:過多倚重學科知識,特別是課本知識,忽視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心理素質及情感、態度、習慣等綜合素質考查;

  3、評價標準:過多強調共性和一般趨勢,忽略個體差異和個性化發展價值;

  4、評價方法:以傳統的紙筆考試為主,過多倚重量化結果,很少采用體現新評價思想的質性評價手段和方法;

  5、評價主體:被評價者仍多處于消極的被評價地位,基本上沒有形成教師、家長、學生、管理者等多主體共同參與、交互作用的評價方式;

  6、評價重心:過重結果,忽視被評價者在各個時期的進步狀況和努力程度,沒有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形成性評價,不能很好地發揮評價促進發展的功能。 我國新課程標準指出:“對于學習的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知識與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有效促進學生發展。

  因此“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中的發展性評價,是指尊重個體和個體差異,因材施教、因人施評,強調學生語文學習過程的過程性評價,促進學生語文素養提高和語文潛能、個性、創造性的發揮,使每個學生具有語文學習的自信心和持續性語文發展力。

  二、課題研究的內容和目標

  1、力求通過該課題的研究,使老師們在研究中學會研究,有效促進教師整體素質的提高、教育觀念的更新,用先進的理念指導小學語文教學,做到學用結合、學用同步、注重實效,結合學校自身優勢,不斷進行改革嘗試,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加快教師教學方式和學生評價方式的轉變,達到推動學校教學改革和提高教師群體教學水平的目的。

  2、建立有利于促進小學生學習全面發展的評價方式

  (1)評價主體互動化。改變單一的評價主體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化,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改進語文教學,達到教與學的共同提高,如家長開放日、公開答辯、師生論壇等。

  (2)評價內容多元化。語文新課程標準指出:語文課程應培育學生熱愛祖國語言的思想感情,指導學生正確地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豐富語言積累,培養語感,發展思維,使他們具有適應實際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語文課程還應重視提高學生的品德修養和審美情趣,使他們逐步形成良好的個性和健全的人格,促進德、智、體、美的和諧發展。所以應注重學生語文素質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成績,更要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發展,及良好的心理素質、興趣、積極的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

  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積極認可和評價,促進學生發揮學習的潛能、擁有自信。以質性評價為基礎,以先進的評價方法,不僅考察學生“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關注對“過程”表現等行為層面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境測驗等。

  (3)評價過程動態化。不僅關注學生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學習的發展過程,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學習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教育教學,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評價體系的建立要著眼于探索適合學習活動和學習者本身的評價活動,將評價作為學生主動學習的一部分,學中評、評中學,做中評、評中做,使學、做、評一體化,使評價過程和學習過程相互交融,使得評價過程成為優化教學效果、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以充分發揮評價功能,更有效地激勵和導向學生語文素養的全面發展,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3、積累活動案例,提煉升華成功經驗并上升為理論,探索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實施的策略及方法,建構小學生語文學習發展性評價的運作范式。

  三、文獻依據

  1、《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明確指出:改變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的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繼續改革和完善考試制度,考試內容應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部分學科可實行開卷考試。

  2、《小學語文課程標準》中明確指出:“語文課程評價的目的不僅是為了考察學生實現課程目標的程度,更重要的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語文學習和教師的教學,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不應過分強調評價的甄別和選拔功能。”“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都是必要的,但應加強形成性評價。”

  3、《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意見》

  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

  四、理論依據

  1、多元智力理論

  長期以來,人們對智力的理解僅限于智商理論和皮亞杰的認知發展理論。這種傳統的智力理論認為,智力是以語言能力和數理邏輯能力為核心、以整合方式存在的一種能力。 隨著人們對智力認識的不斷深入,新的智力理論不斷產生,如美國心理學家斯坦伯格的智力三元理論,美國心理學家塞西的智力的領域獨特性理論等,尤為引起教育教學界重視、對教育教學改革影響深遠的是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發展心理學家加德納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論。他認為,人的智力有八種緊密關聯又相互獨立的智力組成,它們是言語—語言智力,音樂—節奏智力,邏輯—數理智力,視覺—空間智力,身體—動覺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交往—交流智力,自然觀察者智力。這八種智力顯然比智商理論所認為的言語—語言智力和數理—邏輯智力更為廣闊,更可貴的是加德納給我們提供了一種多維看待人的智力的視野和方法。多元智力理論的廣闊性和開放性對于我們正確、全面地認識學生具有很高的借鑒價值。各種智力只有領域的不同,而沒有優劣之分、輕重之別、好壞之差。每個學生都有可資發展的潛力,只是表現領域不同而已。這就需要我們在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終極關懷的參照下,從不同的視角、不同的層面看待每個學生,促其優勢智力領域的優秀品質向其他智力領域遷移。教師評價學生,再也不能以傳統的文化課學習成績和能力作為唯一的標準與尺度了。

  2、建構主義教育思想

  20世紀后葉,針對赫爾巴特教育思想弊端和社會發展要求,也基于人們對哲學、心理學和教育學的重新認識,建構主義教學觀盛行于西方。時至今日,建構主義教學觀仍深刻地影響和引導著現實的教育教學。與赫爾巴特“三中心”相反,建構主義強調人的主體能動性,即要求學習者積極主動地參與教學,在與客觀教學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學習者自己積極地建構知識框架。“人在認識世界的同時認識自身,人在建構與創造世界的同時建構與創造自身”。著名教育家杜威的教育哲學精髓,也在于說明經驗的中心應該是主體在有目的選擇對象基礎上的主觀改造;皮亞杰的結構觀和建構觀也認為人的知識是在知識范疇和感性材料結合的基礎上建構的,“離開了主體的建構活動就不可能有知識的產生”。皮亞杰理論中的同化和順應正是說明了主體在學習活動中的能動性。維果茨基的“最近發展區”理論,其主旨在于學生的學習是在教師有效指導下逐步發展的過程,揭示教學的本質特征不是行為主義者所認為的“刺激—反應”,而是激發學習者尚未成熟的心理機能。美國教育家布魯納在其認識是在舊知識結構之上建構新結構的理論基礎之上力倡發現法學習。以上奠基建構主義理論基石的先驅們給現實教育教學的有益啟示是:教學決不是教師給學生灌輸知識、技能,而是學生通過驅動自己學習的動力機制、積極主動地建構知識的過程,課堂的中心是學生而非教師,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應該是引導者、促進者和幫助者。

  在構建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中,要將評價作為學生主動學習的一部分,使評價過程和教學過程融為一體。主體參與性是促進學生學習和發展的原始性機制。只有讓學生成為評價活動和課堂教學活動的主體,學生才能分享應有的學習權利,承擔相應的學習義務。而學生成為活動主體的前提是必須調動其主觀能動性,使其有意識、有興趣、有責任參與教學活動。評價便是調動學生主體性的有效機制,學生的學習只有通過自己的積極努力才能習得。通過教學評價激發和培養學生的主體參與性,讓學生在課堂中體驗成功的喜悅,獲得進取的力量,分享合作的和諧,發現生命的燦爛。

  3、后現代主義

  在后現代主義看來,這個世界是開放的、多元的和具有可墨跡性的。五彩繽紛的現實世界盡管容忍每個學生的奇思妙想。在這個以創新為時代精神的社會里,科學技術日新月異,新鮮事物層出不窮,創新已經成為社會、個人發展的動力源。承認開放性,也就為人充分展示生命的本真提供了大舞臺。后現代主義以其兼容并蓄的寬容態度和尊重個性主體性的寬廣的胸懷給生活在這個世界中的每個人開放了生命的空間。后現代主義注重過程的思想,目的與手段統一的觀點,均認為個體是在活動的過程中得以不斷的發展。后現代主義給我們課堂教學評價提供的新視野是:每個學習者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教學不能以絕對統一的尺度去度量學生的學習水平和發展程度,要給學生的不同見解留有一定的空間。這個世界本身就是多元的,我們為什么不承認多元呢?我們的教學不能把學習者視為單純的知識接受者,而更應看作是知識的探索者和發現者。因此,課堂教學和教學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過程。再從教學本體論的觀點來看,活動是教學發生的基礎。基于師生共同活動之上的課堂教學評價對學習者來說不僅是對現時狀況的價值判斷,其功能在于在促進學生充分發揮主體能動性,積極地參與教育教學活動的基礎上促進下一步教學活動的有效開展。所以,教學評價的目的在于教學,而不在于選擇和判斷。

  五、課題研究的主要方法和原則

  (一)本課題研究的主要方法:

  本課題力圖行走“研究—嘗試—反思—提升”的研究路徑,力圖在嘗試中研究,在嘗試中反思,在反思中提升。

  1、文獻資料法:通過文獻資料搜集、學習、分析,了解國內外關于學生發展性評價的最新進展和實際狀況,掌握關于學生評價的先進理論和方法,為促進學生發展的有效評價體系的建立提供理論支持和方法指導。

  2、案例研究法:開展以學生學習“成長記錄”為主的案例研究。

  3、實驗研究法:本課題采用等組實驗的研究方法,學校確定實驗班和對比班進行對比實驗,研究評價體系對促進學生發展的有效作用。

  本課題研究的其它輔助方法有:觀察法、統計法、調查問卷法、比較分析法、經驗總結法等。

  (二)本課題研究遵循的主要原則:

  1、全面性原則。

  語文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橫向上分為讀寫能力、學習習慣、識字寫字、朗讀背誦、課外閱讀、口語交際和綜合性學習;縱向上分為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維度,以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基本原則。

  2、開放性原則。

  開放性是指評價應突出發展、變化的過程。不僅對產生的結果進行描述和判斷,還要對產生這一結果的多種因素、動態過程進行描述和判斷。既要看到學生智力發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他們學習語文的興趣、態度、習慣、情感等非智力因素的發展,改變“以分數論英雄”的價值取向,著眼于學生的發展和未來,評價空間、形式、內容、答案都要盡可能開放。

  3、主體性原則。

  學生既是外部教育影響內化為自我素質的主體,又是開發自身潛能的主體。語文評價要喚醒學生的主體意識,讓學生積極參與評價,增強學生主動發展的內部動力,使他們學會診斷與反思,自覺地調控學習語文的行為,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4、多元性原則。

  一是評價內容多元:評價內容應有利于學生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造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注意個體差異性。二是評價形式多元,教師評價、學生互評與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等結合。

  5、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定性評價以語文課程的基本理念為指導,對學習過程、方法以及非智力因素等進行描述、判斷;定量評價以“課程目標”和小學語文新課程標準為指導,主要對知識與能力進行評價。

  6、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重視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運用先進的教育評價理論和課程理念指導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的構建、評價工具的設計和評價實驗的開展。理論和實踐相結合,遵從“理論——實踐——理論——實踐”的認識論規律。

  7、可操作性原則:本課題是一項應用性研究,可操作性強,要求評價指標的建立和實驗的開展便于把握,易于操作。

  六、研究課題的程序

  (一)準備階段

  1、成立課題組,健全課題研究的組織機構,確立子課題單位;

  2、組織課題組成員開展理論學習,搜集文獻資料;

  3、完成課題項目申請,召開"開題會"。

  (二)實施階段

  1、制定小學語文評價方案;

  2、子課題單位開展實驗;

  3、驗證子課題,開展中期評估;

  4、構建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框架。

  (三)總結階段

  1、收集、整理研究成果;

  2、分析、總結,撰寫《實驗報告》;

  3、課題鑒定、實驗推廣。

  七、課題的成果形式

  1、準備階段:

  課題研究實驗方案

  2、實施階段:

  (1)《促進學生綜合發展的評價體系總體框架》

  (2)小學生語文素質發展性評價研究過程資料

  (3)《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手冊》

  3、總結階段:

  (1)結題報告

  (2)《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方案》

  (3)《研究成果集》

  (4)《評價案例集》

  (5)《評價論文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xx年8月5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體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力推進班級學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和有個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二)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按照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班級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對本班學生進行培訓,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組織開展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交流及認定,解答學生與家長的咨詢等。

  三、評價內容、時間及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民主評價、自主管理常規評價、課程評價、標志性成果4部分組成,評價結果由三年(六個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計生成,用等級制表述。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不高于學校當屆在籍畢業生總數的30%,B等級不高于50%,D等級的認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根據該年級學情認定。遵循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指標多元性、評價標準科學性、評價方式公正性、評價結果合理性、評價過程可操作性的原則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日常評價、學期評價、畢業評價的結果呈現方式及各等級比例

  (一)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期末學生民主評價成績10%+班級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課程評價65%+標志性成果5%。

  (二)學期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的比例不超過30%,B等級不超過50%。D等級嚴格控制。班級在期末總評中在一檔的班級適當增加A等級獎勵名額(名額數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獎勵名額從B等級中扣除。評價結果經校評價委員會復審分學期在班級、年級內向家長和學生進行公示(年級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年級評價工作小組簽字,結果由學校備案保存。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2個工作日內答復),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三)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畢業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畢業年級、班級評價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包括確認畢業評價成績,分配各班A、B等級比例、認定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復審、公示認定等級、學生確認認定等級等環節。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別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數生成該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成績,學生本人對生成成績進行確認,年級評價工作小組審核評定。

  2、學校評價委員會以班級在籍人數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別作為各班級認定A、B等級的基礎指標,另外按照最后學年班

  級量化成績劃分三檔進行A等級獎勵名額分配,最終確定畢業年級內各班的綜合素質總評A、B等級人數。

  3、畢業班級評價工作小組按A、B、C等級評價比例和獎勵名額生成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等級向學生和家長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5、畢業年級評價小組將無異議后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打印,發放到班級進行學生簽名確認、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簽字生效。

  6、最終評價結果經學校蓋章后備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級是評價的主體,班主任是每個班級評價的具體組織者。每個班級要在年級、級部統一指導下切實建立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既要搞好學生日常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的過程性評價又要做好期末總結性評價,期末評價期間邀請本班家委會代表做好監督,期末評價結果向學生公示并通知家長。

  (一)期末學生民主評價(10分)

  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學生民主選舉本班10名學生評委對全班每個學生進行打分評價,所得的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掉一個最高最低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中;全班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5分,各去除3個最高分最低分)、小組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一個最高最低分)、個人自評(滿分是1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分)

  根據每個在校學生一日常規量化打分到每個學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級差劃定每個學生的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每周的常規量化成績每周匯總一次,班內公示。

  (三)課程評價(65分)

  (四)標志性成果得分(此項得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1、評優樹先:

  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5分;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3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1分。市級優秀團員得3分、縣級優秀團員得2分、校級優秀團員得0.5分。以最高榮譽稱號為基礎計分,增加稱號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單項獎或榮譽類,國家、省、市、區、校級分別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獎項、榮譽為基礎計分,增加獎項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積極參加學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2分,部長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1分,部長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級七個自主管理團隊部長每人得0.5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4、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社團負責人得0.5分(最高計0.5分),社員(可參加多個社團)得0.1分(最多計0.3分);學校優秀社團雙倍計分;縣級以上優秀社團負責人同區以上三好、優干得分,成員得1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職位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報校刊發表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學生論文、作品評選獲獎作品以及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報刊(國內統一刊號CN—)和書籍(標準刊號ISSN或ISBN)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國家、省、市、區、校級每件分別賦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級別記分,每增加校級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該項得分最高計2分。

  6、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如社會藝術水平等級結果等)不計分。

  7、標志性成果的記入:以上各項標志性成果,由各組織部門發放證書或提供證明,學生本人持證書原件或論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級工作小組進行統計、賦分,期末匯總由年級工作小組審核后記入評價檔案,報學生成長中心備案。

  六、底線認定辦法為了充分發揮評價的管理功效,對受到學校重要表彰或重大違紀的學生,實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學校重大表彰(對學校整體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根據實際情況界定),當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A等級。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學生本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D等級。

  (一)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對其他同學造成身心傷害者;

  (二)將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內者;

  (三)觸犯其他相關法律底線,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殘疾學生及轉學、休復學等特殊情況學生綜合素質認定辦法

  殘疾學生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轉學來的同學由原學校開具之前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休學的學生休學的學期不計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復學后重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定。 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訂及備案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定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要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以學校正式文件印發,并通過公開欄、網絡等方式公布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后要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接受社會監督。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作為每年新生入校課程之一,使學生一入學就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要求,要通過開學第一課、家長會、發放“明白紙”、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長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確保家長知曉率100%。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調整的要及時告知所有學生家長,修訂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備案、上傳。

  (二)公示制度為規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減少隨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證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學生,真正發揮該制度的積極引導、激發潛能的功能,促進學生的健康積極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

  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制度;于招生錄取參考的材料,接受全體師生及家長的監督。

  公示時間:各項制度建設在每學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前一周進行。學生綜合評價工作在該工作完成后一周進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實施及反饋公示工作的實施: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批準,年級具體實施。采用政務公開欄、校園網、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公示意見回收:通過電子郵箱(學校電子郵箱)或投訴舉報電話:(學校電話)回收反饋意見。對于反饋的意見,年級進行匯總,級部具體落實。公示期屆滿,概不受理。

  (三)舉報和申訴制度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學生、家長、導師或社會其他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結果等環節的公正性存在質疑,可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領導機構逐級舉報或申訴,評價領導機構要對舉報或申訴做出答復或處理,并對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作詳細記錄。

  (四)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質量評估,及時改進和糾正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級,并將抽測學生和年級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訓制度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保證做好評價工作;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理念,引發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向學生、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宣傳解讀;學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及時有效地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

  (六)評價質量監控和完善機制在評價工作進行中和結束后,學校評委會人員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公開。

  (七)誠信制度

  1、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公正。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委員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3、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4、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審核和發放,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5、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讓評價主體心悅誠服。

  6、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7、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8、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9、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10、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八)違規處理辦法學生整理上傳的材料要經過審查人審核,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情況一律不予計入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要計入誠信檔案,加強以后上傳材料的審核力度。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的級部主任、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要嚴格按照方案進行評價審核,對于出現違規現象的成員,下學期取消評價小組資格。對于協助學生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的評價小組成員要計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三年內評優資格、晉級晉檔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為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推進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意見》、《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以及《關于建立完善初中評價與考試制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操作辦法,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對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和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個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必須經本班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學生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的錄入工作。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項: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表現:熱愛祖國、理想信念、遵紀守法、明理誠信、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保護環境、心理健康、社會實踐。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與探究,學業成績。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表現: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與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表現: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表現: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計算機操作。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構成。

  等級評價按等級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分成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為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分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按不同的評價對象和內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體中所有成員的表現為評價對象,創建整體發展環境為載體的捆綁式班級管理和學生發展評價,班級團隊積分同時也是班集體成員每個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是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按照班級學習、活動小組中每個學生的表現,對小組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是組內每個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是以個性特長發展為主,對學生個人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給予的獎勵性積分。以學生全面發展各項素質表現所獲的各類等級、獎勵證書為依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一月評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學期認定兩次。實行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其中自評等級是由學生與家長研究討論后給出。權重分別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實行與學校對班級管理進行捆綁式評價,班級在學校管理中獲得的積分即班級每個學生的積分。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目的在于著眼學生的日常表現,對學生的進步進行及時的評價和鼓勵,把評價貫穿于成長過程的每一天。評價內容可包涵日常行為習慣、關心集體、交流合作、社會公德、家庭表現等多方面。

  各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最終價等級還要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分配的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積分評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學生以課堂活動小組為單位,依據組內每名學生的表現對小組積分,小組的積分也是組內每個學生的積分,學生和課堂活動表現由上課教師、班級值班班干部負責記載,全體同學進行監督。二是激勵性積分,包括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學業成績以分數形式獨立體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按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計算出得分。

  4、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

  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付分確定等級。

  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每學期一次,轉化為積分。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社會實踐活動按活動記錄劃分等級。

  理、化、生、外語聽力和口語按開設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是對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的表現、突出特長、單項獲獎、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價。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校級的等級加分,不進行累計,每學期進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級。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權重40%,初二權重40%,初三權重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方可錄入電子文檔向上級報送。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性材料收入成長記錄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和實證性材料,二是學生在校期間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或電腦制作的作品,科技小發明、小創造等表現學生特長和才藝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愛好特長獲獎情況。三個方面的材料每學期每個學生只可將其中選擇出每項自己認為最優秀的兩個收入到記錄袋中,即每學期最多有6個實證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用A、B、C、D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

  手,以實證性材料和數據為基礎,查看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相關原始資料記錄學生以及學生的成長紀錄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觀、公平、公正。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和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實施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2、作為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與初中升學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不許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初中升學考試成績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使評價工作在較大的范圍內展開,并能按照統一的部署進行,應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使評價實施活動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在制定評價細則中,要規定出評價人員的工作規范、職權范圍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有關綜合素質評價的各種文件,廣泛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和意義,提高他們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請評價專家講學,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掌握實施評價活動的方法和程序。

  2、評價的施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要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領導工作,各學校要按照上級行政部門部署,將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到位,按計劃分步驟逐一落實。各學校要做好評價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學生的評價材料要及時進行總結性整

  理,進行科學分類,統一編號,固定目錄位置,使得檔案整體化、系統化、規范化。要求每位學生根據具體評價內容和指標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按照學校老師的統一要求,有目的、有計劃地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的數據錄入電腦程序,生成評價結果。

  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復核認可,對學生、家長和社會上對評價反映意見較大的問題和缺點,按照舉報和申訴程序對提出的問題要給以合理地解決和修正,經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形成正式評價結果錄入并上報。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貫徹和落實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事業教育的決定》精神,辦出職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等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思想,樹立以全面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的新觀念,培養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他們應當具有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業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職業中學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立足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職業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中等職業教育以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和家長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查、就業選人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組織統計評價結果;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學期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分析和綜合了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結合職業學校自身的特點將學生綜合素質評估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與交往素質和藝術與修養素質五個方方面。具體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道德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和公民道德兩個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學生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具體見附件)和學習能力評價兩方面。專業模塊修習記錄獨立進行統計,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綜合實踐能力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與交往素質

  主要根據平時學生在班級、社會等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在團隊合作,交流溝通,對社會的認知等意識和水平。

  (5)藝術與修養素質

  學生藝術素質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修養素質評價根據學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現客觀反映學生的個人修養水平。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類,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三類。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是每學期期末,在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小組評,最后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的過程。

  1、自評

  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自我評價,直接填在登記表上,同時在《反饋表》上填寫評語,填完后教師應立即收回登記表保管,以免遺失。

  2、互評

  (1)、學生互評的方法為:首先,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減少學生在評價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現象。其次,在評價開始時由班主任下發《學生綜合素質互評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學生都參與對本班全體同學的評價(連同本人一并評價),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評價采用無記名的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為便于統計,素質評價卡中“A、B、C、D”四個等級直接轉換為分值,分別以“5/4/3/2”的形式出現。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互評計分方法為:某評價要素被評為

  A級得5分、B級得4分、C級得3分、D級得2分,二十個要素滿分100分。在統計某生評定結果時,應將全班其他同學對該同學二十個要素評定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參加對該同學評定的人數,得出該同學的總平均分。

  (3)、互評等級確定方法為:若某生20個評價要素總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則綜合素質互評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為B級,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在計算總平均分時,如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轉化為整數后計算等級。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應對學生互評結果進行逐一審核,根據本班A級指標數,結合學生平時表現,評價小組認為學生互評結果基本反映學生實際的,則直接將學生互評結果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但評價小組若發現學生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嚴重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將調整過的內容填在評價表上

  ,并對每個學生打出終評等級及時填寫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上,同時評價小組集體填寫綜合評語,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小組評結果視為該生該學年度的評價結果。

  另外,凡受學校處分的,該學期評價結果降為C等。到終結性評價結束時尚未撤銷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終結性評價結束后受學校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該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別受公安機關和學校處罰或處分的,評價時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進行評價。凡在三年內曾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降一等處理;

  初中第六學期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終結性評價直接降為D等。

  學期評價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反饋表》發給學生,并請學生反饋給家長,家長和學生本人分別填寫意見并簽名。自評、互評和小組評均結束后,班主任應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由評價小組集體進行。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來確定。首先將各學期評定分數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出現小數時以四舍五入計),然后按A級(90分以上)、B級(75—89分)、C級(60-74分)、D級(60分以下)的劃分方法,將分值轉化為等級,作為學生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應在對學生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并擬定出學生綜合評語,評語語言應準確、精練,重點突出學生品格與態度的一貫表現。

  對于評價小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無法裁決的向教育局評價委員會報告。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終結性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學生就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并記入檔案。

  2、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評價小組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并認真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參照互評、自評,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均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請學生簽字。同時,獲A級的學生名單應向全校公布,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評價工作小組應同時接受家長和學生的申訴,妥善處理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各類異議。

  七、關于評價的幾點說明:

  1、若評價小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至少一學年。

  3、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

  4、學期評價中,若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C級。

  5、若學生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D級。

  6、若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打架斗毆、惡意損壞公物等現象造成重大影響或結果的,綜合素質評價一律為C級。

  7、一般情況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盡量少用C

  級和D級。

  八、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5722357

  5722719

  2、申訴、舉報方法:

  ①若對評價結果與自身實際表現有重大分歧,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②凡對評價有異議并提出申訴的,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展開調查,若情況屬實,可作出評價調整,若情況與班級評價小組結果相符合,維持原評價,并對該同學提出批評教育。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北景港鎮中心小學

  **年1月5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xx】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天長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市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汊南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我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 、學習成績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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