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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4-07-27 14:32:09 評價 我要投稿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通用15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通用15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依據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學校實施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據。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體現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衡量學生素質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建立發展性學生評價的新機制,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作用,將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與學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結合,對學生“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與實踐”六個方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促使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實施評價的基本原則

  1.堅持多元評價的發展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的發展 觀為指導,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學生一生的健康成長出發,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2.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年來的發展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在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增強體質等學生素質全面與和諧發展全過程中的變化情況。

  3.堅持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必須面對全體學生,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改進自己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激勵評價對象不斷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4.堅持多元主體評價原則。

  要求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參與評價,使評價活動成為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程序,加強公示和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6.實證性原則。

  利用檔案袋把學生平時的表現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記錄并保留下來,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到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工作的領導機制

  學校在市、區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組織委員會,負責評價的'組織和監督工作。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導下制定評價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與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2.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3.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4.組織學校負責人與教師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接受學生及家長和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從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表現和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可行性。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的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成立1個由班主任、任科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代表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小組成員確定后,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特別注重過程性評價,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計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每學期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執行記錄。班級參照學校制定的方案,結合本年級、本班級特點,制定更適合的量化細則,建章立制,由教師、班主任、學生共同執行,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上,以達到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全方位、全程監控,任課教師使用評價量表內容針對課堂教學、作業等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語、數、英、理、化、史、地、生、政、音、體、美、信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計15門課程總計1500分,根據學生每學科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學科成績之和,為該生學業成績基本分M,(M/1500)*1000為該生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帶領作業組全體教師結合學生各方面表現,合理給出每生分數。

  學生互評:500分,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對每位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做法將班級分為至少六個小組,每小組對班級全體同學進行民主評議,但不評議本小組成員。

  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日常學習、生活情況給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數。

  (見附表三、四)

  4.標志性成果。

  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對學生取得的各類實證性成果進行量化計分,具體標準如下:獲國家級競賽、榮譽的加20分;獲省級競賽、榮譽的加15分;獲市區級競賽、榮譽的加10分;獲區級競賽、榮譽的加5分;獲校級競賽、榮譽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項指標項中只記取一次,同一榮譽稱號只記取最高項,其他成果可累計。二是對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優秀組織者、學生社團優秀負責人或對學校其他工作成績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學生參加活動但無證書等實證性材料,如:運動會、文藝演出等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級別最高加5分。

  5.違紀行為的處理。

  根據學校政教處記錄,對有違紀行為、在全校通報批評的學生,在“道德素養”項中酌情扣分。對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根據本學期日常量化計分、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得分、標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級的折合辦法,計算出本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要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七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5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20%+標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4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30%+標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3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40%+標志性成果得分。(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

  將初一、初二、初三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學年兩學期的平均值,計算辦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劃定等級,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成績,達不到及格等級的,運動與健康指標不能認定為良好等級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能認定為優秀等級。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六個評價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2.等級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班級評價工作小組匯總全班學生各項成績,根據方案,確定綜合素質等級。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應予以公示。

  九、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的使用

  1.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2.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解釋。評定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2.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3.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4.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發現評價過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為確保我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標準及要求項目

  等第

  評價標準及要求

  責任人

  一、道德品質

  合格

  1、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3、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4、在校期間各方面的行為要符合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違反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而被學校記通報以上處分的,至今仍未撤消處分的。

  二、公民素養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

  2、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學校布置的各種有益的活動;

  3、對個人的行為負責,具有社會責任感。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間不尊敬師長,不團結同學,曾經發生不文明行為的,且在師生中產生很壞影響的;

  2、經常去營業性網吧,看不健康書籍,有不正當交往,且經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學習能力

  合格

  1、各考試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2、考查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3、在各種競賽活動中獲縣級以上等級獎的;

  4、被評為百優少年的。

  5、在各種學科比賽活動中,曾獲校級以上表彰的。學部

  不合格學習成績差,沒有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

  四、交流與合作

  合格

  1、平時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為實現目標探究合作的;能約束自己行為的;

  2、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學部

  不合格

  平時不與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長期有自閉行為的;從不參與探究活動的。

  五、運動與健康

  合格

  熱愛體育活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達到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規定的水平,學習評價成績較好,在校級以上各種體育競賽中獲獎的學部體育組

  不合格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學習成績評價為較差的。

  六、審美與表現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在校內外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比賽中獲獎的;

  2、其他有突出表現的。

  3、藝術課程評價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學部團委音體美組

  不合格

  沒有完成藝術課程的學習,音樂和美術學科考核成績不及格或較差的。

  三、評價組織

  為加強對我校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初中部教師和初中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長:成員: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四、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五、評價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1、資料建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生等級評價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各類表彰、獎勵以及處分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成長計劃和成長小結;

  9)《成長的足跡》;

  10)學生思想品德評定表;

  11)家長通知書;

  12)學生榮譽申評表;

  13)《學生學習成長記錄》冊;

  14)其它有效材料。

  2、評價程序: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先由學生本人作出自我評價,上交班級評價小組。然后按評價內容標準和要求完成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等,最后評價材料如實填寫于相應記錄中,并將材料放入成長檔案袋。

  1)學生自評:學生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價鑒定。

  2)學生互評:學生所在小組的每一個成員參與,集體形成評價結果。

  3)教師評價:評價小組的教師,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對照評價標準,對全班每一個學生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量分。

  4)結果合成:每個維度的評價,學生互評占20分,教師評價占30分,統一考試、考查等硬性評價結果占50分。學生自評不納入結果合成,無統一考查的等級評價,學生互評占40分,教師評價占60分。

  畢業生最終評價結果的合成:七年級評價結果占30%,八年級評價結果占30%,九年級評價結果占40%。

  5)結果審定: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對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并負責解釋。

  6)反饋與公示:各班級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個人及家長,評定等級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7)監察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也可直接向縣有關部門舉報和投訴,學校負責調查與處理。學校在接到投訴后1周內作出答復。如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和請求復議;

  8)對殘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降低標準,以體現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

  六、呈現與使用

  1、評價結果: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1)綜合性評語:學生自我評語,教師綜合性評語。

  2)評價等級:每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級時應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須的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進行審核,對符合直接認定為A等級條件的,必須在學校張榜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認定。

  3)等級比例:學和畢業生最終評價均以學校為單位劃分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維度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占實際參加測評人數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評價結果的使用

  1)用于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

  2)作為學校評估和監控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依據。

  3)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

  4)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之一。

  9、本細則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評價制度的有關規定

  1、全體師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簽訂誠信責任狀。

  2、如學生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綜合素質評價一、二項等第均為“不合格”。

  3、如老師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綜合考核領導小組核實,將與年終考核、職稱評定、工資晉升掛鉤。

  以上細則未盡事宜,待后完善,解釋權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我校為實現“科研興教,依法治教”的策略,為了進一步全面貫徹、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控輟保學工作精神,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控輟保學工作,現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激情、干凈、超越,認真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控制學生輟學,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強化領導、精心組織,明確思路、分清職責;堅持“依法治教,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控輟、管理控輟、教改控輟、扶貧控輟”的總體思路,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原則,動員和組織社會、家庭、學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嚴防死守,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繼續弘揚艱苦創業、自力更生、奮發圖強、鍥而不舍的精神,切實做好我校的控輟保學工作。

  二、奮斗目標

  力爭將校年輟學率控制在0以內,在校生鞏固率要達到100%;各班級爭創“無輟學班級”,每名教師爭當“控輟保學先進教師”;確保我校控輟保學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領導小組

  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本校控輟保學工作的安排、聯系、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堅持依法控輟

  1、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對控輟保學的認識。

  (1)繼續堅持按照上級文件的要求,將“三法”(即《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育課納入思想品德類課程。系統地對學生進行“三法”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學生依法維護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在每學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輟活動月”中,運用一切宣傳工具和輿論陣地,通過有線廣播、板報、標語、傳單、校會、班會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新頒布的《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校師生齊動員、齊參戰,加大增強法律意識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宣傳到村、到戶、到班、到人。并結合實際,宣傳依靠科技、知識發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會都認識到接受義務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實用的,努力營造一種良好的控輟保學工作的社會氛圍。

  2、繼續建立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明確控輟保學的責任和獎懲。

  (1)為把控輟保學這項長期性、艱巨性、動態性的工作切實抓好落實,學校將繼續執行并完善落實一系列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①報告制度。

  ②家訪登記制度。

  ③《家長通知書》制度。

  ④學籍管理制度。以上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完善,便于隨時掌握學生動態,對生源的去向了如指掌,為及時發現及時做好輟學學生和家長的工作,提供準確信息,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空區。未雨而綢繆,防患于未然。

  (2)將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對領導教師的考核中,并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要與年終的評優選先、評職晉級、獎金評發等掛鉤,獎優罰劣。結合開展“無輟學班”活動,對表現好與差的班級的包班領導、教師、班主任及及時給予表彰、宣傳典型經驗或批評、總結經驗教訓,分清良莠。每學期末,都要根據教導處的出具的考核結果,評出1名“控輟保學先進班主任”,用以輻射帶動其他。

  (二)堅持管理控輟

  1.控輟保學工作是學校的實施義務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我校繼續實行“全員班主任制”,層層簽定控輟責任書。把控輟目標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課教師。

  2.為了準確掌握輟學情況,學校要求各班輟學上報不過夜,對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做到隨時檢查。

  3.學校要建立規范的學籍檔案,建立規范的休退學、轉出、轉入手續,對各班輟學情況,學校每月都要作出詳細統計,進行量化評比。

  4.學校同樣實行控輟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對有輟學學生的班級,該班的班主任年終考核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各級各類的.優秀教師,不能評優秀班主任及先進班。

  (三)堅持教改控輟

  1.通過教育科研,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備課和講課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藝術上下功夫,以豐富的知識、高超的育人藝術把學生吸引到課堂上來,以知識、藝術、真情實感全方位控輟,以此保住學生。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鼓勵學生發展特長,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不斷增強學校的吸引力,同時還要重視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不斷增強教師和學生、學生和學生之間的親和力、凝聚力。

  (四)堅持情感控輟

  學校要求教師與學生結“幫扶”對子,傳授知識有耐心,生活情感有愛心,控輟保學有恒心,做好“雙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愛護輟學生,關心輟學生,經常家訪,及時掌握“雙困生”的思想動態,解決“雙困生”的各種困難,讓他們安心的上學,以真情實感把“雙困生”留住。

  (五)堅持扶貧控輟

  1、嚴格收費管理,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經濟負擔。新學期伊始,學校將嚴控亂收費現象。另外,學校還將嚴控一些指令性的攤派、捐款等,盡可能地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的經濟負擔。

  2、繼續加大資助力度,盡量解決貧困生上學難問題。為此,本學年學校將在財經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對一部分家庭經濟狀況窘迫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補助。同時,學校還將要求任課教師及部分學生提供上學期用過的教材課本,以備下學期訂書難的學生循環使用,減輕學困生的經濟負擔;校少先隊大隊部還倡議各中隊搞班內“獻愛心,幫困生”活動,號召學生們幫助本班內的貧困生。目的只有一個:絕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總之,控輟保學工作任重而道遠,困難重重,我們仍須不斷努力,發揚成績,彌補不足。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體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結合我校學生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全力推進班級學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和有個性的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二)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按照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指導班級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等。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職責:對本班學生進行培訓,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組織開展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交流及認定,解答學生與家長的咨詢等。

  三、評價內容、時間及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生民主評價、自主管理常規評價、課程評價、標志性成果4部分組成,評價結果由三年(六個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計生成,用等級制表述。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不高于學校當屆在籍畢業生總數的30%,B等級不高于50%,D等級的認定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根據該年級學情認定。遵循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指標多元性、評價標準科學性、評價方式公正性、評價結果合理性、評價過程可操作性的原則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四、日常評價、學期評價、畢業評價的結果呈現方式及各等級比例

  (一)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期末學生民主評價成績10%+班級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課程評價65%+標志性成果5%。

  (二)學期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A等級的比例不超過30%,B等級不超過50%。D等級嚴格控制。班級在期末總評中在一檔的班級適當增加A等級獎勵名額(名額數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決定),獎勵名額從B等級中扣除。評價結果經校評價委員會復審分學期在班級、年級內向家長和學生進行公示(年級張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年級評價工作小組簽字,結果由學校備案保存。如有異議,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2個工作日內答復),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三)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學生畢業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畢業年級、班級評價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包括確認畢業評價成績,分配各班A、B等級比例、認定學生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復審、公示認定等級、學生確認認定等級等環節。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別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數生成該生綜合素質畢業評價成績,學生本人對生成成績進行確認,年級評價工作小組審核評定。

  2、學校評價委員會以班級在籍人數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別作為各班級認定A、B等級的基礎指標,另外按照最后學年班

  級量化成績劃分三檔進行A等級獎勵名額分配,最終確定畢業年級內各班的綜合素質總評A、B等級人數。

  3、畢業班級評價工作小組按A、B、C等級評價比例和獎勵名額生成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等級向學生和家長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學校評價委員會申請復議,評價結果變動的重新公示。

  5、畢業年級評價小組將無異議后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進行打印,發放到班級進行學生簽名確認、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簽字生效。

  6、最終評價結果經學校蓋章后備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級是評價的.主體,班主任是每個班級評價的具體組織者。每個班級要在年級、級部統一指導下切實建立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既要搞好學生日常學習習慣、行為習慣的過程性評價又要做好期末總結性評價,期末評價期間邀請本班家委會代表做好監督,期末評價結果向學生公示并通知家長。

  (一)期末學生民主評價(10分)

  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學生民主選舉本班10名學生評委對全班每個學生進行打分評價,所得的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掉一個最高最低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中;全班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5分,各去除3個最高分最低分)、小組互評平均成績(滿分是2分,各去一個最高最低分)、個人自評(滿分是1分)計入綜合素質評價。

  (二)自主管理常規評價(20分)

  根據每個在校學生一日常規量化打分到每個學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級差劃定每個學生的成績計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學生每周的常規量化成績每周匯總一次,班內公示。

  (三)課程評價(65分)

  (四)標志性成果得分(此項得分,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1、評優樹先:

  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5分;縣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3分;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得1分。市級優秀團員得3分、縣級優秀團員得2分、校級優秀團員得0.5分。以最高榮譽稱號為基礎計分,增加稱號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學校組織的活動單項獎或榮譽類,國家、省、市、區、校級分別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獎項、榮譽為基礎計分,增加獎項校級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積極參加學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2分,部長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級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得1分,部長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級七個自主管理團隊部長每人得0.5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4、積極參加學校各類社團活動,社團負責人得0.5分(最高計0.5分),社員(可參加多個社團)得0.1分(最多計0.3分);學校優秀社團雙倍計分;縣級以上優秀社團負責人同區以上三好、優干得分,成員得1分。本項目以最高管理層次職位為基礎計分,每增加年級及以上一個職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報校刊發表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種學生論文、作品評選獲獎作品以及在國內公開出版的報刊(國內統一刊號CN—)和書籍(標準刊號ISSN或ISBN)上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等。國家、省、市、區、校級每件分別賦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級別記分,每增加校級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該項得分最高計2分。

  6、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如社會藝術水平等級結果等)不計分。

  7、標志性成果的記入:以上各項標志性成果,由各組織部門發放證書或提供證明,學生本人持證書原件或論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級工作小組進行統計、賦分,期末匯總由年級工作小組審核后記入評價檔案,報學生成長中心備案。

  六、底線認定辦法為了充分發揮評價的管理功效,對受到學校重要表彰或重大違紀的學生,實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學校重大表彰(對學校整體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根據實際情況界定),當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A等級。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學生本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可直接劃為D等級。

  (一)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對其他同學造成身心傷害者;

  (二)將火機、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內者;

  (三)觸犯其他相關法律底線,造成不良影響者。

  七、殘疾學生及轉學、休復學等特殊情況學生綜合素質認定辦法

  殘疾學生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予以評定。轉學來的同學由原學校開具之前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證明。休學的學生休學的學期不計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復學后重新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認定。 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訂及備案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定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進行,要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的意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以學校正式文件印發,并通過公開欄、網絡等方式公布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正式實施后要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接受社會監督。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要作為每年新生入校課程之一,使學生一入學就明確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要求,要通過開學第一課、家長會、發放“明白紙”、給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長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相關政策,確保家長知曉率100%。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調整的要及時告知所有學生家長,修訂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備案、上傳。

  (二)公示制度為規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減少隨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證公正公平的對待所有學生,真正發揮該制度的積極引導、激發潛能的功能,促進學生的健康積極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1、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

  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接受師生監督;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及實施細則;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各項制度;于招生錄取參考的材料,接受全體師生及家長的監督。

  公示時間:各項制度建設在每學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前一周進行。學生綜合評價工作在該工作完成后一周進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實施及反饋公示工作的實施: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批準,年級具體實施。采用政務公開欄、校園網、書面征求意見等方式。公示意見回收:通過電子郵箱(學校電子郵箱)或投訴舉報電話:(學校電話)回收反饋意見。對于反饋的意見,年級進行匯總,級部具體落實。公示期屆滿,概不受理。

  (三)舉報和申訴制度學校要設立舉報電話,學生、家長、導師或社會其他人士若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序、結果等環節的公正性存在質疑,可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領導機構逐級舉報或申訴,評價領導機構要對舉報或申訴做出答復或處理,并對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過程和結果作詳細記錄。

  (四)監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質量評估,及時改進和糾正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級,并將抽測學生和年級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培訓制度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吃透精神,領會實質,使教師對評價工作的各個環節和細節把握清晰,保證做好評價工作;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家長,向學生、向社會宣傳國家課程改革的有關政策和理念,引發綜合素質評價細則,向學生、學生家長、社會人士宣傳解讀;學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綜合素質評價的人員及時有效地培訓,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評價能力。

  (六)評價質量監控和完善機制在評價工作進行中和結束后,學校評委會人員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以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公開。

  (七)誠信制度

  1、推行評價工作“陽光工程”,建立并堅決執行“公示、監督、申訴、舉報制度”,做到評價工作公平、公正。

  2、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委員會要加強自身建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列為學校重點工作,以誠信的態度,認真做好評價工作。

  3、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學校要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4、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辦公室要以誠信的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主動對學校評價工作各個環節予以全程指導和監督,對學生所有證件嚴格審核和發放,認真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5、全體教師以對學生高度負責之心,做好過程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總結性評價。評價一定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決不搞暗箱操作,評價做到透明公開,讓評價主體心悅誠服。

  6、各評價主體要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評價表上簽字蓋章。

  7、評價的各職能部門和全體人員要加強自我管理,要接受學生、家長、社會的監督。

  8、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袋的誠信機制。學校評價領導委員會要與所有組成人員及各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校長和教師要在相應的承諾書上簽字,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9、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10、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協助配合學校、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要建立學生、家長、社區評價制度,確保評價的公信度。

  (八)違規處理辦法學生整理上傳的材料要經過審查人審核,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情況一律不予計入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留校察看等處分。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學生要計入誠信檔案,加強以后上傳材料的審核力度。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的級部主任、教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要嚴格按照方案進行評價審核,對于出現違規現象的成員,下學期取消評價小組資格。對于協助學生提供虛假材料,違規操作的評價小組成員要計入誠信檔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三年內評優資格、晉級晉檔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xx】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天長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市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汊南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我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 、學習成績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為確保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蘭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組織與領導

  1、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教師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三、原則與內容

  評價工作原則: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評價內容:

  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維度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四、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資料建設。初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及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

  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獎勵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描述。

  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的內容主要包括學業成績記錄、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情況描述、學生特長發展的有關信息以及學生自評、互評、教師和家長評價等評定等級和階段性、總結性評語。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把新課程評價觀的轉變作為重要樞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發展的“發展性評價”。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又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學校在評價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特擬定本試行方案,作為開展小學生發展性評價的研究與指導性意見。同時,希望全體教師在實施過程中注意情況的分析和整理,并對本方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學生評價是對學生學習進展與行為變化的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核心。為了使各科教師及時了解學生的發展情況,以不斷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也為了讓每個學生了解自己,以改進缺點,發揚優點,使自己在德、智、體、美、勞得到全面發展,特擬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目的: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既是為了考察學生達到教學目標的程度,更是為了檢驗和改進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改善課程設計,完善教學過程,有效地促進學生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四、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愿望和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

  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個性與情感:能夠注重情感體驗,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對生活、學習有積極的情感體驗,能積極樂觀地對待困難,逐步養成勤奮、自律、寬容、自強的個性品質。

  (5)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具有初步的創新能力(包括;創新精神、創造性思維和實踐能力三個方面)和一定的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動參與教學環境,養成學習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具有樂于動手、勤于實踐的意識。學會質疑、調查和探究,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使學習成為在教師指導下主動的、富有個性的過程。

  (6)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個性與情感、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五、評價的具體措施:

  小學生發展性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兩大部份。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對學習過程及其結果的評價,并通過評價來影響學習過程。它是建立在事實判斷基礎上的評價,因而它具有評價的差異性、針對性和即時性,它能及時地給學生提出改進的建議和發展方向。形成性評價主要采用幾種形式:①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②表現性評價;③即時性評價;④檔案袋記錄。

  1、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評價

  單元測試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緊扣本單元學習內容,主要考察對本單元所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測試形成要多種多樣,富有趣味性。可以用書面方式檢測也可以用實踐活動檢測。測試形式可開卷也可閉卷。

  2、表現性評價

  表現性評價包括對課題或實踐活動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的評價;對實驗操作的評價;對藝術、科技作品的設計及活動展示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可比較好地反映出學生的活動設計能力,活動實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課堂觀察中的即時評價

  通過課堂觀察,可以及時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做出積極反饋,給學生以鼓勵、指導和調整。教師可根據需要,關注學生突出的一、二個方面作出相應的評價記錄。這種評價可根據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評價次數因人而異,不是整齊劃一的。

  課堂評價的內容主要有:學習興趣,參與學習活動的主動性、積極性;在學習中發現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策略的多樣化,方法的獨特性,思維的靈活性創造性,想像的豐富性;獨立思考與合作交流;良好的學習習慣等等。課堂評價的要素不是固定不變的,這里列舉的“要素”只對教師和學生起一個導向、參考作用。

  4、檔案袋記錄

  通過收集反映學生發展變化的資料來表現學生成長的軌跡,學生、教師、家長對檔案袋記錄的內容取舍都有參與權,但以學生的意見為主。

  學習評價中檔案袋的基本內容如下:

  (1)一年級新生學前情況調查表;(2)語文學科評價報告;(3)數學學科評價報告;(4)學生興趣特長發展表;(5)考試試卷;(6)其它(如同學贈言,家長、教師寄語、作業評語、學期評語、自己愿意保留的作業、獲獎證書等等)

  5、其它形式的評價

  (1)完成作業情況評價。在作業過程中,可實施由學生“自定目標、自我評價”的“雙自”評價方法,也可實施小組互評、教師建議,教師評價等多種評價方法(教師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以評星和鼓勵性語言結合起來)。這種評價對學生有一種自我約束和對作業正確與否的自我判斷,這也可以讓教師比較好地觀察到學生對知識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學生看待自我的客觀性與自信度。

  (2)小組評價。這一評價形式多用于對學生“作品”的欣賞和交流。其目的是幫助學生學會認真地分析“作品”,在這個過程中聽取他人觀點,欣賞他人的作品和觀點,學會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議并改進自己的作品。

  (二)階段性評價

  階段性評價是一種總結性評價。一般在學期或學年進行,對學生的學期或學年的學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是一種注重學生自我發展的評價。階段性評價一般由期末考試和實踐檢查兩部份構成。

  (1)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的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識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和求異性;想力豐富程度。

  檢測形式可分為閉卷和開卷兩種:通常情況下,語文、數學、英語閉卷,思品與生活、科學等開卷。

  (2)實踐檢測

  語文、數學、品德與生活、科學、英語等學科既有書面檢測,又有實踐檢測,其余學科只進行實踐檢測。

  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區別,但是應力求豐富多彩而又切合學生實際,主要有:探究性學習,調查訪問,生產勞動,實際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區服務等。

  ●語文可以有口語交際,朗讀,參觀,訪問,開展社會調查,開故事會,演課本劇,演講比賽,辦手抄報等。

  ●數學可以有計算,動手操作,調查統計,參觀訪問,測量,設計制作等。

  ●英語可以有唱英語歌,簡單的英語會話,編演英語小品等。

  ●科學可以有實驗操作,實際觀察,科學試驗,社會調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與生活可以有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社區服務等。

  ●音樂可以有唱歌,樂器演奏,打節奏或進行指揮,欣賞樂曲等。

  ●美術可以有作畫,雕刻,剪紙,捏象皮泥,名畫欣賞,寫生等。

  ●體育主要是開展多種多樣的體育活動。

  (三)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實施要點

  1、形成性評價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等有所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4為宜。

  2、期末考試按照區教研室統一命題,學校統一組織并進行期末考試成績質量分析,便于對教學質量的掌握和監控。

  3、分值計算。

  (1)學生階段性(期末)綜合評價得分=期末檢測得分×80%+學期形成性評價得分×20%

  (2)期末檢測得分=期末考試分數×80%+實踐檢測分數×20%

  (3)學期形成性評價分數=單元學習效果測試+課堂評價+作業情況(形成性評價項目和內容可根據學校、學生情況自主確定,綜合評價按照多數的原則進行綜合)。

  4、結果呈現。總評結果的呈現,可以有兩種形式:學業成績和綜合評語。

  (1)學業成績。學業成績由三部分組成:情感態度、知識技能、實踐創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級(90分以上為五顆星,80-90分為四顆星,70-80分為三顆星,60-70分為二顆星,60分以下為一顆星)來反映其發展水平。評定情感態度的依據主要是學習表現,評定知識技能的依據主要是單元測試和期末檢測,評定實踐創新的依據主要是實踐活動。學業成績可以先由學生自評,然后互評,最后由教師綜合評定。

  (2)綜合評語。綜合性評語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學生個人進行縱向比較,不宜作橫向比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如說,今后如何如何,就會怎樣怎樣;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評語中既有對客現事實的陳述,又不乏主觀情感的自然流露,讓人民教師對學生的深切關愛,對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躍然紙上。

  六、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小學生升入初中時,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小學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手冊應一并裝入學生個人檔案帶到初中。

  七、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部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部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委員會由學部領導、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一般為7—9人,在本校公示后報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每個小組成員5—7人,由班主任擔任組長。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調查和處理。對評價工作委員會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學校行政部門反映。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和學校行政部門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五)建立誠信制度。對參加評價工作的人員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取消其參與評價工作資格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六)建立監控制度。學部評價工作委員會應組織人員對評價工作不定期進行過程監控和質量評估,全面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糾正評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革建議。評價工作結束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樣并對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尤其是對獲得“優秀”等級學生的狀況進行復核。

  【方案B】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做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組織實施

  (一)建立江蘇省瀆木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備案。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另外,各班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由班主任任組長,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代表為組員。工作小組對學生具體地加以考核。

  (二)學生使用全省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同時,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具體工作由班主任負責,班主任要把學生成長記錄袋作為顯示學生這一階段學習成就或持續進步信息的一連串表現、作品、評價結果以及相關記錄和的匯集。

  (三)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估。一般來說,其評估程序為:

  ①學生自評

  ②結伴互評

  ③任課教師評價

  ④班主任評價

  ⑤學校評價

  ⑥評價結果反饋。

  (四)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各班主任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五、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學校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學生的“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學校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長誠信承諾制度。班主任須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 、 智 、 體 、 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 “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有利于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切實加強初、高中課程改革銜接,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有利于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構建科學、全面的學生綜合評價體系,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有利于推進教育公平,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各類教育的需求,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的全面性原則。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公民素養、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健康的審美情趣,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發展。既要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價,又要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糾正單純以文化課考試成績評價學生、選拔學生的錯誤做法。

  (二)評價目標的發展性原則。以激勵學生健康、主動、全面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表揚學生的進步,分析和理解學生的不足,提供誠懇的建議和幫助,關注每一個學生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使學生明確自己發展的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發揚成績,彌補不足,健康快樂地成長。

  (三)評價方法的多樣化原則。采取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有機結合的方法,評價結果采用等級評定、描述性、質性評語相互補充、相互結合的方式,充分體現不同評價方法的優越性和互補性。

  (四)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改變單純由教師評價學生的做法,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學生的自評和學生間的互評,使評價成為學生、教師、管理者、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性活動,激發評價主體和客體各自在學生評價中的能動作用。充分發揮家長評價這一環節應有的功能,讓家長廣泛參與學校的評價改革。

  (五)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原則。學生評價的著眼點要瞄準學生自身的縱向發展,不僅關注結果,更關注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終結性評價要與形成性評價有機結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評價。評價要貫穿于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體質健康等學生素質發展的全過程。

  (六)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原則。評價要做到客觀、具體,實事求是。

  三、評價目的

  (一)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評價觀,轉變教育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發展。

  (二)通過評價指標導向和評價信息反饋,引導學生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觀念,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發展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亦稱“基礎素養”)。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指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緯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實行學生日常學習評價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指對初中學生三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測試等內容組成。學生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每個初中學校每一學科A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評價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每一學科均須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補考成績達不到C等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個學期進行一次,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初中學生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及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緯度,每個緯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緯度及其要素內容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進行,主要用于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初中畢業前進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各學校要把這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基礎性作用。要采取恰當方式把日常評價結果納入畢業評價中,避免日常評價流于形式、性評價缺少過程性評價支撐的現象。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由組織進行。事前,應當就學生評價的意義、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及家長作出說明,提出要求。

  學生自評以學生自己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個緯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進的方向,并為自己每一個緯度確定一個評定等級。

  家長對學生進行評價之前,班主任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家長介紹評價的內容和要求,并介紹學生的表現情況。家長根據以上情況和對學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互評。學生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等方式組織。學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組,根據評定內容與標準,結合每個學生日常的表現和發展情況,對其6個緯度下的關鍵表現進行等級評定。學生互評后,要計算出全體學生對某一學生各緯度的平均得分(全體學生給分之和除以全體學生數),然后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等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各科教師參加的班級評價小組。班主任在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學生互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在6個緯度的日常表現,參考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習過程的表現、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及家長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寫出評語草稿,分別從6個緯度為學生初定1個評定等級并就此集中或分別征求評價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的意見,修改評語,維持或變更評定等級。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④確定總評等級。根據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評定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學生自評分數乘20%+學生互評分數乘20%+教師評價分數乘60%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緯度的最終得分,并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

  每一緯度最終得分和總評等級之間轉換原則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分至89分為B(良好);60分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等級評定為A等級的應當公示。各個緯度的A等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級總人數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先進的學校以及省、市級規范化學校,A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5%。一所學校各班A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學生的6個緯度尤其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評為D等級時要極其慎重,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并將學生的材料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批準。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或國家有強制性規定,思想道德素養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通過談話、問卷等方式,就評語和評價等級向被評價學生征求意見。在完成逐一向學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總評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本學期評價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填寫相關評定表格,存入學生檔案,并將評價結果通知到學生和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各緯度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每一緯度總評等級匯總生成。依據每一學生各學期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分值,計算出每一緯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學期評價等級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每一緯度的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打印或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附件2)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附件3),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將畢業綜合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3、結果呈現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評出后,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對綜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班主任綜合評語兩類。其中,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由學生本人填寫,主要填寫學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經歷與;班主任綜合評語,由班主任根據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總體表現,經過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的集體評議,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寫出整體描述性評語,重點突出學生的發展、發展特點和發展潛能,既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回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評語要具體,反映學生特點,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其健康發展的期盼,體現激勵性,反映其進步和發展狀況。

  (2)評價等級。是指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各個緯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對六個緯度的前2個緯度(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進行合格、不合格的評定,后4個緯度(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實行四等級評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價標準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附件1)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檔案包括學生的學科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初中階段發展的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等內容。

  (二)學生成長檔案要以學生主要行為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各縣區教育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學校積累、整理實證材料,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拓展實證材料的來源,引導學校提煉好實證材料。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證材料的內容,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①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②考勤、教師觀察等日常記錄的統計資料;③關鍵性作品、作業;④綜合實踐活動有關記錄和證明;⑤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⑥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醫學檢查等證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關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學校在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各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合理劃分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家長等在收集整理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實證材料方面的,將該項工作常規化。

  (四)要嚴格規定學生發展標志性成果的種類,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不作為標志性成果和認定特長生的依據,不與升學掛鉤。信息技術作為學業考試科目后,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不與升學掛鉤。

  (五)學生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入學生成長檔案。學生成長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使用“山東省中小學學生信息管理系統”作為管理平臺,相關數據按要求錄入管理系統的“綜合素質評價”模塊,并按要求逐級上報縣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廳備案。紙質檔案可參照管理系統中《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的格式印制和填寫或使用管理系統打印,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部分:①基礎信息;②身體素質發展狀況;③學科學習目標評價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④班主任評語;⑤綜合實踐活動項目評價;⑥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⑦綜合評價;⑧附錄。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人、初中、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制定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②組織對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③對下級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④組織專家對下級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2、各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學校有關中層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職責: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②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解釋工作;③指導班級成立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④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建議由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校長兼任書記的學校由校推薦人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學校要組織獨立測評小組抽樣檢測各班的評價結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如不能處理,應上報縣區評價監察組織處理。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

  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

  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

  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

  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

  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

  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

  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

  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

  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

  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

  歌曲演唱。

  美術:

  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

  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xx年8月5日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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