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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4-03-27 14:14:29 評價 我要投稿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2

  為了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xx〕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

  (一)把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強化素質教育導向。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變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

  (三)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四)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有利于全面客觀體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的發展狀況;有利于構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學生、評價學生,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成長過程。

  2、公平公正性原則

  評價前公開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組成和有關制度;參與評價人員包括學生和教師都應堅持標準,要對評定的各個維度、要素和關鍵表現準確把握,重實際、重依據,全面衡量評價;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進行準確的描述,確保評定結果和學生表現相一致,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不以偏概全。

  3、規范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是直接關系到學生升學乃至學生前途的工作,必須做到操作規范,要建立公示、監督、申訴等必要的制度,規范操作程序,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具有較高的信度。

  4、導向性原則

  以新課程改革作為評價理念,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查,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習慣,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發揮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把評價的過程變成學生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過程。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

  由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下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20xx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1/3]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的全面指導。

  學校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成立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負責:

  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②領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③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如果不能夠處理,應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

  四、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1、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五個維度: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圍繞這五個維度的關鍵表現和實證材料進行評價,具體分為方面、要素、關鍵表現三級,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詳細內容可參考《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各校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對各要素、關鍵表現及其實證材料做適當調整,但應注意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與可行性。

  2、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學生日常表現和關鍵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各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學生提交的實證材料,主要提供以下六項實證材料:

  ①統一考試、考查的成績;

  ②關鍵的表現性作品、作業;

  ③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④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⑤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社會人士);

  ⑥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勵學校提供平時積累的學生成長記錄或其他材料。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主持本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材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后做出決定。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

  五、評價的主體

  為了提高評價的科學性,各學校應該遵循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原則,評價中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等有機結合,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增加專家評價。考慮到本評價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為高利害性評價,學生自評及家長評價不納入等級計算,以評語的形式呈現。

  每個初中畢業班均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建議人數為3—5人或以上。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一個月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作相應調換。班級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小組成員確定后,要報區、縣和市兩級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程序與方法

  (一)宣傳培訓。學校就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內容、標準、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資料整理。班級評價小組對畢業班學生的三年學業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及成長記錄袋等資料進行匯總、整理,經公示、核定確認后錄入電腦。

  (三)多元評價。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的方法,堅持先民主后集中的原則,堅持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

  1、學生自評。對自己三年來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描述性評語不超過200字。

  2、學生互評。20xx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公民道德素養”采用同學互評方法,“學習態度與能力”采用班級學生代表評價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其它三個方面暫不采用互評方法)。互評和學生代表評價時學生按本方案的“公民道德素養評價標準及說明”和“學習態度與能力評價標準及說明”,對本班每一位同學(包括自己)進行等級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學生互評權重占50%,“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學生代表評價權重占25%。學生代表由班委會成員和學生推薦代表共10人組成。

  3、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作出綜述性評語,其要求與學生自評要求相同。

  4、教師評價。教師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方面所占權重為50%,在“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占25%,其它方面的教師評價按本方案“評價標準及說明”執行。

  5、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其中,學習態度與能力維度中,平時成績占50%;實踐與創新維度中,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和學校組織的信息技術考查,各占50%;運動與健康維度中,學生平時體育成績和體育表現作為實證材料,各占50%;審美與表現維度中,平時成績與統一考查相結合,各占50%。

  (四)建立檔案。學校應為每位學生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狀況。學生的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評語確定后,由班主任組織填寫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見操作手冊)中,班主任簽署意見并簽名,同時將學生提交的原始資料,選擇其中重要的部分(如關鍵考試試卷、關鍵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報告、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自我描述性評語等)整理裝訂成冊,作為附件,一并收入學生評價檔案袋,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

  (五)審核認定。評價結果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對各班級上報的.評價結果材料,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認真的審查,對班級評定中的不同意見進行仲裁,學校評價監察小組負責對有關的投訴和舉報進行調查、復議和處理。最后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收入學生檔案袋。

  (六)結果告知。每個學生的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個人及其家長,如學生及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評價監察小組應進行調研與處理。學校評價監察小組受理后,應進行調查和復議,如果發現確實有誤,應及時處理并記載更改緣由,要由2名以上領導簽名負責,并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同時要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七)匯總備案。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將本學年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填寫《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匯總表》、《XX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統計表》,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市教育局備案。

  七、評價結果的呈現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一)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三年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的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五個評價維度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學生自評、家長評價結果,在班級評價小組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二)評價等級。每個方面的評價結果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不限定等級比例,“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和“審美與表現”四個方面每所學校A等學生不得超過全體學生的40%。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被評為d等的學生其材料必須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八、評價結果的使用

  根據我市20xx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要求,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我市在以下兩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一)作為初中畢業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二)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我市在高中招生時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學業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具體方式按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

  九、評價工作的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

  3月:研制方案、成立機構、征求對方案的修改意見;4月:宣傳動員、學習培訓。

  (二)實施階段

  4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據省《中考綱要》制定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操作)考查、藝術(音樂、美術)考查評分細則;區、縣、校制定實施細則,進行試點評價。

  5月上旬:評價專業人員培訓(地點待定);

  5月中、下旬:各項評定全面實施;

  6月10日前:各校(XX縣由縣教體局統一報送)將評價結果(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本)一式兩份,報市教育局教研室三號辦公室江一新老師處。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和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重要意義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和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于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增強國家和民族認同感;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導入客觀數據,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對學生進行評價。

  3.公正性。明確寫實記錄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范評價方法程序、結果應用和組織管理,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4.指導性。引導學校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引導教師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激發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5.普適性。將評價融入日常教育教學全過程,在確定評價內容、設計方法程序時,充分考慮我省城鄉學校實際差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個學生都能記錄自己突出的表現,得到恰當評價。

  三、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誠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個人受到的獎懲情況。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煉、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衛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記錄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普通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與程序

  1.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寫實記錄的重要載體是《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單》(以下簡稱《寫實記錄單》)、《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以下簡稱《綜合素質檔案》,詳見附件1)。

  《寫實記錄單》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以電子或紙質形式呈現,供學生及時記錄本人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時使用。《綜合素質檔案》由省教育廳制定,每學期期末和高三畢業時,學生整理、遴選寫實記錄素材后填寫。

  2.日常記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在《寫實記錄單》上自主記錄能反映自己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注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內容、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及時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包括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等,至少每個月要有一次記錄安排,活動記錄和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一般性的活動可不記錄。

  3.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本學期的《寫實記錄單》,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突出表現事實材料,在電子管理平臺上填寫《綜合素質檔案》。高三畢業時,學生對本人六個學期評價表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但不得增補或修改,生成畢業時供高校招生參考使用的《綜合素質檔案》。學校利用電子管理平臺導入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模塊成績與學分等客觀數據。

  4.公示審核。學生每學期期末自主錄入到《綜合素質檔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畢業時的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學生對本人6個學期檔案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后的內容和教師評語表、在電子管理平臺上生成的《綜合素質檔案》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按要求在檔案中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予以核實、回復。

  5.形成檔案。綜合素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學校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從高中一年一期開始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檔案主要內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每個學期和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所記錄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2)《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詳見附件2)。畢業時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專業志向與才能、個性特點與愛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形成自我陳述報告,原則上不超過800字。教師評語主要基于學生的寫實記錄和任課教師的意見,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教師評語要公正、客觀,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典型事實材料。檔案中所記錄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事實材料應以原始素材分門別類呈現,有關證明要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簽字、蓋章。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便于檢索、查找。

  形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根據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6.材料使用。

  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幫助學生分析其發展優勢與潛能,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學校要根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繼承和發揚成功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教育教學工作;各級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督促和指導學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學生的自我陳述報告、教師評語和學生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及相關事實材料等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并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五、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實行全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各市州、縣市區、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精心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省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市州、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工作要求;組織設計和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督導評估,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督制度,組織開展培訓、檢查、指導,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分別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全面落實《實施辦法》,明確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指導、督促學校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切實抓好綜合素質評價培訓工作,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做好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檢查和指導;加強宣傳,協調各方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

  2.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實施辦法》,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工作職責;要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家長正確認識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組織教師、學生開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訓,對學生進行培訓時,要重點學習本《實施辦法》,讓學生了解、熟悉評價內容,指導學生填寫《寫實記錄單》和《綜合素質檔案》;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引導、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和記錄有關事實材料,避免集中突擊。

  3.實行電子化管理。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利用電子管理平臺,錄入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等信息,導入客觀數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開發與省平臺對接的電子管理平臺作為補充,保存學生日常記錄,使綜合素質評價有據可查。

  4.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督促市州、縣市區和學校全面落實《實施辦法》,引導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進行;暢通舉報渠道,確保學生檔案材料客觀真實;對有爭議的結果要重新進行審核確認,確保結果公正;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者實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于20xx年5月底前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本辦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試點,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級開始全面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4

  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zz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zz

  副組長:zz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7

  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為確保我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有利于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主動發展;要有利于引導教師轉變教育教學行為,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深入、健康發展;要有利于引導家長、社會逐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和教育質量觀,從而進一步推進我校的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標準及要求項目

  等第

  評價標準及要求

  責任人

  一、道德品質

  合格

  1、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3、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4、在校期間各方面的行為要符合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違反學校德育管理的的有關規定而被學校記通報以上處分的,至今仍未撤消處分的。

  二、公民素養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

  2、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和學校布置的各種有益的活動;

  3、對個人的行為負責,具有社會責任感。政教處團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間不尊敬師長,不團結同學,曾經發生不文明行為的,且在師生中產生很壞影響的;

  2、經常去營業性網吧,看不健康書籍,有不正當交往,且經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學習能力

  合格

  1、各考試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2、考查學科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3、在各種競賽活動中獲縣級以上等級獎的;

  4、被評為百優少年的。

  5、在各種學科比賽活動中,曾獲校級以上表彰的。學部

  不合格學習成績差,沒有完成規定的學業任務。

  四、交流與合作

  合格

  1、平時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為實現目標探究合作的;能約束自己行為的;

  2、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學部

  不合格

  平時不與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長期有自閉行為的;從不參與探究活動的。

  五、運動與健康

  合格

  熱愛體育活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達到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規定的水平,學習評價成績較好,在校級以上各種體育競賽中獲獎的學部體育組

  不合格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鍛煉標準,學習成績評價為較差的。

  六、審美與表現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在校內外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比賽中獲獎的;

  2、其他有突出表現的。

  3、藝術課程評價成績在C級或C級以上

  學部團委音體美組

  不合格

  沒有完成藝術課程的學習,音樂和美術學科考核成績不及格或較差的。

  三、評價組織

  為加強對我校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1、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確定學校的評價方案,制定學校的評價程序;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學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組織教師對全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對全校初中部教師和初中學生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和解釋工作。

  2、學校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長:成員:主要職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學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

  3、班級評價小組:各班級要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的班級評價小組,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課任教師及學生代表組成,小組成員5-7人。小組中的學生成員不參與評分,但應參加實證材料審核,評價細則討論等決策過程。

  四、評價工作原則

  一是“三公”原則。堅持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保障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二是“三化”原則。評價主體多元化,學生、教師均參與評價工作;評價形式多樣化,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評價操作信息化。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及時把相關評價信息電子化,在評價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評價工作的效率與客觀性。三是“三結合”原則。堅持形式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充分體現學生間個體差異和個性發展需求,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

  五、評價方法與程序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貫穿整個初中階段。每學年組織一次,第一、二學年在學期末進行,第三學年在5月底前結束,第三學年在評價時,既要參考第一、二學年的評價結果,更要重視學生在第三學年的發展情況。

  1、資料建設。各班級要全面建設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袋。

  成長記錄檔案袋主要記錄和收集學生日常主要行為表現材料,為綜合素質評價提供實證材料。實證材料必須是原始、真實、完整、全面的。學校建議主要收集以下八類實證材料:

  1)各類課程學生等級評價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現的統計材料;

  3)關鍵性作品、作業;

  4)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5)各類表彰、獎勵以及處分證明、證件;

  6)關鍵性評語;

  7)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鑒定;

  8)自我成長計劃和成長小結;

  9)《成長的足跡》;

  10)學生思想品德評定表;

  11)家長通知書;

  12)學生榮譽申評表;

  13)《學生學習成長記錄》冊;

  14)其它有效材料。

  2、評價程序: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先由學生本人作出自我評價,上交班級評價小組。然后按評價內容標準和要求完成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等,最后評價材料如實填寫于相應記錄中,并將材料放入成長檔案袋。

  1)學生自評:學生對照標準進行自我評價鑒定。

  2)學生互評:學生所在小組的每一個成員參與,集體形成評價結果。

  3)教師評價:評價小組的教師,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對照評價標準,對全班每一個學生客觀、公正地作出評價量分。

  4)結果合成:每個維度的評價,學生互評占20分,教師評價占30分,統一考試、考查等硬性評價結果占50分。學生自評不納入結果合成,無統一考查的等級評價,學生互評占40分,教師評價占60分。

  畢業生最終評價結果的合成:七年級評價結果占30%,八年級評價結果占30%,九年級評價結果占40%。

  5)結果審定: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對評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面審查并負責解釋。

  6)反饋與公示:各班級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個人及家長,評定等級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7)監察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可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舉報和投訴,也可直接向縣有關部門舉報和投訴,學校負責調查與處理。學校在接到投訴后1周內作出答復。如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和請求復議;

  8)對殘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降低標準,以體現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

  六、呈現與使用

  1、評價結果: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

  1)綜合性評語:學生自我評語,教師綜合性評語。

  2)評價等級:每個維度的評價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等級時應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須的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組進行審核,對符合直接認定為A等級條件的,必須在學校張榜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認定。

  3)等級比例:學和畢業生最終評價均以學校為單位劃分等級,其中公民道德素養維度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占實際參加測評人數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評價結果的使用

  1)用于指導改進日常教育教學實踐。

  2)作為學校評估和監控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依據。

  3)作為學生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

  4)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之一。

  9、本細則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評價制度的有關規定

  1、全體師生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簽訂誠信責任狀。

  2、如學生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綜合素質評價一、二項等第均為“不合格”。

  3、如老師在評價過程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經綜合考核領導小組核實,將與年終考核、職稱評定、工資晉升掛鉤。

  以上細則未盡事宜,待后完善,解釋權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義務教育階段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要求,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推進實施素質教育,改革招生與考試制度,探索學生評價機制改革,發揮評價促進發展的功能,是評價成為促進發展與提高的推動力。促進課程改革,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二、基本原則

  通過綜合素質評價,建立起“成人比成功重要,成長比成績重要”的教育質量觀念;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要根據其學齡特點,體現出不同的評價梯度和發展要求。既要注意對學生、教師和和的統一要求,也要切實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發展,教師成長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提升提供平臺和空間。

  三、評價目的

  (一)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評價觀,轉變教育教學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發展。

  (二)通過評價指標導向和評價信息反饋,引導學生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可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觀念,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四、評價內容及實施

  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發展目標分為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亦稱“基礎素養”)。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基礎性發展目標是指學生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緯度的表現。

  (一)學科學習目標評價

  實行學生日常學習評價和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制度。

  1、學生日常學習評價。

  指對初中學生三年各學科學習成績的階段性和過程性評價,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小組學習、活動參與、出勤以及期末測試等內容組成。學生日常學習評價采用等級評價,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公布。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每個初中學校每一學科A等級的學生數原則上控制在全校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5%至30%范圍內。學生的日常學習評價是學生畢業及升學的重要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日常學習評價結果每一學科均須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達不到要求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統一組織,補考成績達不到C等級的考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學生日常學習評價每個學期進行一次,不得組織統一的期末考試。

  2、初中學生學業考試。

  (二)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

  1、內容及標準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緯度,每個緯度又包括若干要素。

  2、組織實施

  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安排在每學期期末進行,主要用于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畢業評價在初中畢業前進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定結果匯總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學質量評估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各學校要把這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日常評價的基礎性作用。要采取恰當方式把日常評價結果納入畢業評價中,避免日常評價流于形式、性評價缺少過程性評價支撐的現象。

  (1)學期評價

  ①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學生自評和家長評價由組織進行。事前,應當就學生評價的意義、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向學生及家長作出說明,提出要求。

  學生自評以學生自己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個緯度的.表現、表達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進的方向,并為自己每一個緯度確定一個評定等級。

  家長對學生進行評價之前,班主任可通過、、信函、電話等方式向家長介紹評價的內容和要求,并介紹學生的表現情況。家長根據以上情況和對學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評價意見。

  ②學生互評。學生互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由班主任通過等方式組織。學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組,根據評定內容與標準,結合每個學生日常的表現和發展情況,對其6個緯度下的關鍵表現進行等級評定。學生互評后,要計算出全體學生對某一學生各緯度的平均得分(全體學生給分之和除以全體學生數),然后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等級。

  ③教師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各科教師參加的班級評價小組。班主任在學生自評、家長評價、學生互評的基礎上,根據學生在6個緯度的日常表現,參考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習過程的表現、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及家長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寫出草稿,分別從6個緯度為學生初定1個評定等級并就此集中或分別征求評價小組成員及有關單位的意見,修改評語,維持或變更評定等級。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

  ④確定總評等級。根據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評定得分,按照最終得分=學生自評分數乘20%+學生互評分數乘20%+教師評價分數乘60%的公式計算出每個緯度的最終得分,并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相應的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

  每一緯度最終得分和總評等級之間轉換原則為:90分以上為A(優秀);75分至89分為B(良好);60分至74分為C(合格);59分以下為D(不合格)。

  等級評定為A等級的應當公示。各個緯度的A等級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級總人數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估先進的學校以及省、市級規范化學校,A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不超過35%。一所學校各班A等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學生的6個緯度尤其是“道德品質、公民素養”評為D等級時要極其慎重,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并將學生的材料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進行審核批準。除非學生有嚴重違法亂紀或犯罪表現或國家有強制性規定,思想道德素養一般不評定為不合格。

  ⑤撰寫評定及報審。班主任通過談話、問卷等方式,就評語和評價等級向被評價學生征求意見。在完成逐一向學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每個學生的總評等級,定稿評語,撰寫本班學生本學期評價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填寫相關評定表格,存入學生檔案,并將評價結果通知到學生和家長。

  (2)畢業綜合評價

  ①各緯度畢業評價等級由各學期每一緯度總評等級匯總生成。依據每一學生各學期每一緯度的總評等級分值,計算出每一緯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學期評價等級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根據得分與等級之間的轉換原則,轉換成每一緯度的畢業評價等級。

  ②學生畢業前,學校需打印或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或《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將畢業綜合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映。

  3、結果呈現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價等級。綜合評價結果評出后,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對綜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確認。

  (1)綜合性評語。包括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班主任綜合評語兩類。其中,學生自我綜合評語由學生本人填寫,主要填寫學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經歷與;班主任綜合評語,由班主任根據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總體表現,經過班級評價工作小組的集體評議,客觀、公正、準確地對學生各學期和初中階段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寫出整體描述性評語,重點突出學生的發展、發展特點和發展潛能,既要充分反映學生的優點和進步,又不回避學生的缺點和問題,對學生優點、進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詞;對學生的缺點或不足,要在具體描述的基礎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進的建議。評語要具體,反映學生特點,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其健康發展的期盼,體現激勵性,反映其進步和發展狀況。

  (2)評價等級。是指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各個緯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對六個緯度的前2個緯度(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進行合格、不合格的評定,后4個緯度(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實行四等級評定,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評價標準詳見《初中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標準及評價等級表》。

  五、學生成長檔案的建立與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檔案。

  檔案包括學生的學科學習目標評價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等級、綜合評語以及初中階段發展的突出表現或標志性成果等內容。

  (二)學生成長檔案要以學生主要行為表現的實證材料為依據。

  各教育科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督促學校積累、整理實證材料,指導農場學校、薄弱學校拓展實證材料的來源,引導學校提煉好實證材料。實證材料的提供務必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證材料的內容,主要收集以下幾類實證材料:

  ①各類課程學習的階段性或終結性考試或考查成績;

  ②考勤、教師觀察等日常記錄的統計資料;

  ③關鍵性作品、作業;

  ④綜合實踐活動有關記錄和證明;

  ⑤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明;

  ⑥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或其他重要人士);

  ⑦經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認可的特長、醫學檢查等證明;

  ⑧自我描述;

  ⑨其它相關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學校在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并逐步完善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各學校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合理劃分各部門、班主任、任課教師、班干部、學生、家長等在收集整理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實證材料方面的,將該項工作常規化。

  (四)要嚴格規定學生發展標志性成果的種類,對可能加重學生負擔和大量占用學生校外活動時間的項目,不作為標志性成果和認定特長生的依據,不與升學掛鉤。

  信息技術作為學業考試科目后,其他任何單位組織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為標志性成果,不與升學掛鉤。

  (五)學生評價結果經評價委員會批準后記入學生成長檔案。

  學生成長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六、組織領導與制度保障

  (一)初中、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職責:

  ①制定評價方案、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②組織對學校負責人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

  ③對下級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④組織專家對下級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以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

  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二)學校成立評價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學校有關中層負責人、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職責:

  ①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②對教師、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解釋工作;

  ③指導班級成立評價小組,組織并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④組織教師對全校的評價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指導改進教育教學;

  ⑤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仲裁。

  (三)學校成立評價監察小組,建議由學校黨組織負責人(校長兼任書記的學校由校推薦人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

  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學校要組織獨立測評小組抽樣檢測各班的評價結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處理,如不能處理,應上報縣區評價監察組織處理。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9

  為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的發展狀況,推進中小學綜合素質評價改革,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指導意見》、《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以及《關于建立完善初中評價與考試制度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評價的組織機構

  1、市教育局及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操作辦法,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

  2、各校要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作為本校評價工作的領導和仲裁機構,對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接受投訴和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組成,經公示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初中每班都要成立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教師評價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由班主任擔任組長。每個班級按人數平均分成若干個學生評價小組,學生評價小組同時也是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合作小組。評價小組成員名單必須經本班學生認可,并由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公示。教師評價小組和學生評價小組負責組織班級學生日常評價工作及數據的錄入工作。

  二、評價的基本內容

  1、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

  依據《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遼寧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項: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主要表現:熱愛祖國、理想信念、遵紀守法、明理誠信、關心集體、交流合作、自律自強、保護環境、心理健康、社會實踐。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主要表現: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方法與反思、學習交流與協作,課外活動與探究,學業成績。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主要表現:心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運動與表現、運動與健康測試成績。

  學生藝術與審美素質。主要表現:儀表服飾、美術與音樂知識、審美體驗與表現。

  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主要表現: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物理、化學、外語口語、生物實踐操作、計算機操作。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呈現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等級評價和積分評價構成。

  等級評價按等級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分成四個等級A、B、C、D,評價主體為學生、家長、小組成員及任課教師。

  積分評價分班級團隊積分、小組激勵積分和個人獎勵積分三種形式,按不同的評價對象和內容采取不同的形式。

  班級團隊積分是以班級體中所有成員的表現為評價對象,創建整體發展環境為載體的捆綁式班級管理和學生發展評價,班級團隊積分同時也是班集體成員每個學生的積分。

  小組激勵積分是以學生評價小組為單位,按照班級學習、活動小組中每個學生的表現,對小組進行積分,小組積分同時也是組內每個成員的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是以個性特長發展為主,對學生個人在綜合素質評價的各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給予的獎勵性積分。以學生全面發展各項素質表現所獲的各類等級、獎勵證書為依據。

  三、評價的操作辦法

  1、學生思想道德素質

  制定“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價表”,設計評價維度及分值,依據表現付分確定等級。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等級評價一月評一次,一月一公示,每學期認定兩次。實行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相結合,其中自評等級是由學生與家長研究討論后給出。權重分別為學生自評30%、學生互評40%、教師評價30%。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分評價實行與學校對班級管理進行捆綁式評價,班級在學校管理中獲得的積分即班級每個學生的積分。

  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積還包括小組激勵積分,目的在于著眼學生的日常表現,對學生的進步進行及時的評價和鼓勵,把評價貫穿于成長過程的每一天。評價內容可包涵日常行為習慣、關心集體、交流合作、社會公德、家庭表現等多方面。

  各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評最終價等級還要參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對各班分配的各等級比例。

  2、學生科學文化素質評價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等級評價,依據學習素養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積分評價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小組合作學習積分,學生以課堂活動小組為單位,依據組內每名學生的表現對小組積分,小組的.積分也是組內每個學生的積分,學生和課堂活動表現由上課教師、班級值班班干部負責記載,全體同學進行監督。二是激勵性積分,包括試卷書寫積分、進步積分、創新思維積分等。

  學生學業成績以分數形式獨立體現。

  3、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評價

  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表付分確定等級。學生運動與健康素質積分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由任課教師或學校統一組織體能測試,按國家體質健康標準計算出得分。

  4、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

  學生審美與表現素質等級評價按評價付分確定等級。

  積分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每學期一次,轉化為積分。

  5、學生實踐與操作素質

  研究性學習按學習小組評價表進行評價等級。

  社會實踐活動按活動記錄劃分等級。

  理、化、生、外語聽力和口語按開設課程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由任課教師組織專項考試,轉化為等級。

  6、個人獎勵積分

  個人獎勵積分主要是對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的表現、突出特長、單項獲獎、期末評優情況進行評價。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校級的等級加分,不進行累計,每學期進行一次,只取最高等級。

  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三個年級的評價結果按權重求和。初一權重40%,初二權重40%,初三權重20%每學年期末綜合素質評價為全優的學生要向全校公示一周,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方可錄入電子文檔向上級報送。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1、成長記錄袋。實證性材料收入成長記錄袋。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綜合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的成果和實證性材料,二是學生在校期間的最佳作品或成果、有質量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或電腦制作的作品,科技小發明、小創造等表現學生特長和才藝的作品和成果等。三是愛好特長獲獎情況。三個方面的材料每學期每個學生只可將其中選擇出每項自己認為最優秀的兩個收入到記錄袋中,即每學期最多有6個實證性材料。

  2、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鞍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綜合評語、平時學業考試成績組成。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用A、B、C、D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

  綜合評語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

  手,以實證性材料和數據為基礎,查看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相關原始資料記錄學生以及學生的成長紀錄袋等,力求做到全面、客觀、公平、公正。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

  五、評價結果的使用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

  1、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估和監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范辦學行為,實施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教育質量的措施。

  2、作為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之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是否畢業的重要依據。

  3、作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與初中升學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不合格不許報考省示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平時學業成績、初中升學考試成績按3:3:4的比例折合成初中生畢業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學校推薦升入省示范性高中的依據)

  六、評價的實施程序

  1、評價的準備

  為使評價工作在較大的范圍內展開,并能按照統一的部署進行,應制定具體的評價工作程序,使評價實施活動做到制度化和經常化。在制定評價細則中,要規定出評價人員的工作規范、職權范圍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有關綜合素質評價的各種文件,廣泛宣傳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目的和意義,提高他們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請評價專家講學,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理論與技術,掌握實施評價活動的方法和程序。

  2、評價的施行

  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要做好本區域內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組織領導工作,各學校要按照上級行政部門部署,將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到位,按計劃分步驟逐一落實。各學校要做好評價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學生的評價材料要及時進行總結性整

  理,進行科學分類,統一編號,固定目錄位置,使得檔案整體化、系統化、規范化。要求每位學生根據具體評價內容和指標的要求,建立自己的成長檔案袋與作品集,按照學校老師的統一要求,有目的、有計劃地定期填寫評價記錄。

  3、處理評價結果

  學期末,由學生本人、班級評價小組、任課教師將過程評價的數據錄入電腦程序,生成評價結果。

  學校評價領導小組要對每個班級的評價過程、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復核認可,對學生、家長和社會上對評價反映意見較大的問題和缺點,按照舉報和申訴程序對提出的問題要給以合理地解決和修正,經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形成正式評價結果錄入并上報。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0

  為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實施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提高教育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客觀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一批積極性高、條件具備的區域,開展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較好、常態化開展信息化教學應用的區域中,遴選30個左右的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用5年左右的時間,形成百萬級規模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基礎數據庫,創新評價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成長情況全過程縱向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橫向評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五個方面,形成數據驅動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解決方案,客觀總結我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規律,確保評價正確方向,完善評價內容,強化技術支撐,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區域應積極推進教育數字轉型,具備較好的教育信息化發展水平,具有區域統一的.教學管理平臺,常態化信息化教學應用效果較好。

  2.申報區域應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擁有一年以上的評價數據積累和組織實施經驗。

  3.申報區域應配備足夠的人員、條件和經費保障,能夠有效組織學校、師生配合參與測評活動,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4.申報區域能夠根據工作需要,協調本區域的信息化服務廠商和相關平臺,支撐做好數據匯聚工作。

  5.申報區域原則上以地市為單位,結合工作實際可以由省域或區縣進行申報。優先考慮參與試點工作的轄區、學段、學校覆蓋面廣的區域,原則上不少于50%的學校。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認定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區域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申請書》(附件1)。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填寫《信息技術支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推薦匯總表》(附件2),連同申報區域的申請書一并報送至教育部。每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2.遴選認定。教育部在各地審核推薦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遴選出符合條件的30個左右區域,開展試點工作,并予以公布。

  (二)組織實施

  1.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試點工作依托北京師范大學組建專家指導團隊,負責落實教育部的相關部署,為試點區域提供理論和技術方案支持,并對試點工作提供專業指導。

  2.制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各試點區域結合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區域工作實施方案,確定進度安排,在專家團隊的統一指導下按計劃、分步驟制定數據采集與匯聚方案,落實數據采集工作,保障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制定數據安全使用方案,落實數據安全保障工作,保護學生個人隱私。

  3.提升專業測評能力。由專家團隊牽頭,組織對試點區域開展平臺、工具及活動組織的專業培訓,分享測評經驗,實現區域間資源和經驗的共享,培養一支數據驅動的綜合素質評價專業隊伍。

  4.優化綜合素質測評方案。由專家團隊牽頭,為試點區域提供綜合實踐測評活動、綜合素質評價分析服務,并組織試點區域凝練實驗成果,形成優化的綜合素質測評方案,以及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政策建議報告。

  5.發揮輻射帶動效應。發揮試點區域的引領作用,推廣優秀成果經驗,優化教育評價模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中小學生綜合素質。

  (三)過程考核

  教育部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并在試點工作結束后進行終期驗收。考核采取審閱工作報告、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綜合素質評價的典型案例、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活動、合理應用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分析結果、凝練數據驅動下的綜合素質評價范式。

  四、有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管理職責,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認真組織好試點區域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為入選試點的區域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

  2.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申報單位要明確人員分工和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報送紙質蓋章版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五、聯系方式

  (一)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

  聯系人:李琳娜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通信地址:

  (二)北京師范大學

  聯系人:鄭勤華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3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黃明富

  副組長:張遠冰、虞覺民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蔡剛

  成員:錢軍、李偉及13位現任班主任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鄒天云

  成員:張正平、周有智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xx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1 、方向性原則: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 、客觀性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 、全面性原則: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 、科學性原則: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 、發展性原則: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 、參與性原則: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15

  根據市有關中考中招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參照七斗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評價原則

  實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其意義不僅在于改變傳統的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招生唯一依據的做法,以利于促進學生基礎性素質發展目標的達成,而且對于教育領域重建誠信文化也是重要促進。在對初中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評價內容及基本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等。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等。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等。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等。

  二、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

  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

  一是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予以整體描述,注意突出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語盡可能采用對話式,體現激勵性。

  二是等第。根據學生實際表現,對學生六個方面素質發展情況分別進行評定。具體做法: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基本標準,可暫不打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凡得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①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②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③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區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④在區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⑤在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⑥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①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優秀等級者;②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③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④其他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①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②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③參加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④其他經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認可的表現。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1、學校成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修訂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同時成立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班主任任組長,成員為相關任課教師,并有學生代表參加,負責具體組織班級評價工作。

  2、全市初中使用統一格式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初一、初二年級于六月底前完成,初三年級于中招報名前完成。每學年的記錄表都必須經學生本人、班主任、校長簽名或蓋章確認,并加蓋學校印章。應中招工作信息采集需要,各校同時建立電子檔案,在中招工作開始前,按要求用電子文本形式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3、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匯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4、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5、在學年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項目評價得A等第的在校園內公示一周。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一周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反映。

  四、評價工作的保障制度

  1、誠信承諾制度。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向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和班主任必須在“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記錄表”上簽章。

  2、專項抽測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單位不定期組織對相關項目評定為A等第學生的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結果記錄在案。

  3、非誠信學校通報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市(縣)、區教育局和市學校管理中心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

  4、責任追究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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