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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時間:2024-05-11 13:25:31 志升 評價 我要投稿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模板(精選13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模板(精選13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

  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

  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

  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2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評價改革,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教育方針的全面落實,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3、自主性原則。

  學生是評價的主體,要充分發揮評價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4、動態生成性原則。

  評價活動本身是一個動態生成的過程,教育過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評價可根據學生年齡、年段特點,根據校本實際及學期教育教學工作重點,實化過程,凸現行為習慣的培養與達成。

  5、可操作性原則。

  根據學校、班級實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師將評價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有利于學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學習習慣,使評價具有較強的實效性、針對性及可操作性。

  三、評價的基本內容、標準、結果呈現方式。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品德行為、學習能力、合作交往、強身健體、審美表現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要素、關鍵表現提示等。

  2、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

  一是等級評定。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分別用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呈現。

  二是綜合性評語。由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家長心聲四個內容組成。自我描述:記錄一學年中自己代表性的成績;同伴贈言:記錄自己最信任的同學或同齡朋友的希望與祝愿;教師寄語:記錄班主任或你最欣賞、信任的老師對自己一學年的評價;家長心聲:記錄家長的反饋意見。

  四、評價操作程序與方法。

  1、本評價方案給每個學校以創造的空間,學校可以根據本評價標準制定符合學校和學生實際的評價細則,體現校本特色。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通過學生綜合素質每月評價記載表來呈現。

  3、學生綜合素質月評價要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體系》,依據年段具體行為目標達成情況,在征求老師、同學、家長等意見的基礎上,由學生自己記載完成,但每次評價結果必須得到老師、家長、同學的簽字認可。

  4、學生學年綜合素質評價由班主任依據月評情況,分析學生發展狀況,給予客觀評定。

  5、學生綜合性評語,在每學年即將結束時形成,其整理歸納活動,強調多元主體參與。評價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贈言”、“教師寄語”和“家長心聲”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學年報到時反饋給班主任備案。

  6、材料整理粘貼欄,可根據各學校的具體情況實施。主要粘貼學習過程的記錄材料和關鍵表現的材料。(舉例參照附表)

  五、本方案從20xx年春季開始在全鎮小學各年級試行。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3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4

  一、 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我們將根據《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的評估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充分發揮評估的促進發展的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的過程,成為學校教育發展的提高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二、評價的原則

  (一)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心、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綜合評估學生的全面發展,要有利于培養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具備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鑒賞能力。

  (二)要將評估的內容細化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過程性準則,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提供理論支撐和措施保障,充分發揮評估機制的促進功能,使評估的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展與提高的過程,使評估細則的要求內化為學生素質發展的目標和剛性指標。

  (三)評估內容要多元化。從全面的意義講,要重視學生的文化成績的評估,但更要注重學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注意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評價,注意學生的合作能力、團隊意識的培養與提高,注重學生情感的培養和價值觀的審視。

  (四)要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學校對學生的考核評價,又可用于學生的自我評價與自我測評,有利于學生在全面發展過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評估過程中,既可以單一指標的評估,又可以綜合評價,從而達到全面評估的目的,使評估的過程成為指導的過程,學生實踐的過程,使學生朝著指向目標的努力過程。

  三、評價的內容與要求

  (一)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這三方面的評定,參照《xx區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的“檢測內容”所列的具體指標。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其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三、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了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期末檢測內容:

  語文:考試試卷和學生語文素養。

  數學:考試試卷和平時測驗。

  英語:考試試卷、英語會話和課文誦讀。

  科學:考試試卷、實驗操作、小制作。

  品德與生活:考試試卷和社會調查。

  音樂:歌曲演唱。

  美術:作畫、剪紙、手工制作等。

  體育:以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四、評價結果與方法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7

  全面建立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初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了解和掌握《郎溪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一、成立組織、明確分工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組長:

  副組長:

  2、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教導處。

  3、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察小組

  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政教處。

  4、工作職責: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審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二、強化宣傳、操作細則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文件;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文件,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件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并認真填寫《宣城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匯總分析數據,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09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折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后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8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貫徹和落實全國職業教育會議和《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事業教育的決定》精神,辦出職教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

  (一)推進職業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中等職業教育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轉變教育思想,樹立以全面素質為基礎、以能力為本位的新觀念,培養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在生產、服務、技術和管理第一線工作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他們應當具有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素養,掌握必需的文化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比較熟練的職業技能,具有繼續學習的能力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立業創業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

  對職業中學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衡量學生全面發展的狀況,綜合素質評價堅持內容的全面性,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有特長的發展。通過對評價主體的互動化、評價內容的多元化和評價過程的動態化,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加強評價制度建設。

  立足我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和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各項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職業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建立健全職業中學學生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是實施素質教育,體現職業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反映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中等職業教育以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

  方案實施要為學校、用人單位、社會和家長理解并接受,要使教學組織、考試考查、就業選人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制定要合理,有較強的可評性,評價要有多元主體的參與,評價操作要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

  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對學生作出全面、客觀、科學的評價。

  (四)發展性原則。

  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制度、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復議等事宜的處理。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德育處、生產實習處、招生就業辦共同實施,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的具體負責人。

  (三)成立班級評價工作小組。

  由班主任和各副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負責主動領取評價表;組織本班家長召開家長會;組織學生自評、互評并組織統計評價結果;組織評價小組成員填寫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及時以通知書的形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學期評價結果;接受學生申訴或查詢。

  四、評價內容及標準

  我們分析和綜合了部分學校的成功經驗,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結合職業學校自身的特點將學生綜合素質評估確定為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社會與交往素質和藝術與修養素質五個方方面。具體見《蒼溪縣職業高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量化表》

  (1)思想道德素質

  學生道德道德素質包括思想品質和公民道德兩個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成長記錄、教師和同學的評價等,由學生的自我評價為主,同學互評為輔。

  (2)專業文化素質

  學生專業文化素質包括專業模塊修習記錄(具體見附件)和學習能力評價兩方面。專業模塊修習記錄獨立進行統計,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學習能力評價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態度、綜合實踐能力的測評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身體心理素質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4)社會與交往素質

  主要根據平時學生在班級、社會等實踐活動中的表現,評價其在團隊合作,交流溝通,對社會的認知等意識和水平。

  (5)藝術與修養素質

  學生藝術素質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參加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修養素質評價根據學生在日常生活和交往中的表現客觀反映學生的個人修養水平。

  五、評定方法

  評價從時間上分為學期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類,從形式上分為自評、互評、評價小組評三類。

  (一)學期評價

  學期評價是每學期期末,在班級評價小組組長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自評、互評、小組評,最后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學生綜合素質學期評價登記表》的過程。

  1、自評

  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自我評價,直接填在登記表上,同時在《反饋表》上填寫評語,填完后教師應立即收回登記表保管,以免遺失。

  2、互評

  (1)、學生互評的方法為:首先,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減少學生在評價中感情用事或以偏概全的現象。其次,在評價開始時由班主任下發《學生綜合素質互評表》,做到每生一份,每名學生都參與對本班全體同學的評價(連同本人一并評價),為確保評價的公正性,評價采用無記名的形式,按“A、B、C、D”四個等級進行。為便于統計,素質評價卡中“A、B、C、D”四個等級直接轉換為分值,分別以“5/4/3/2”的形式出現。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互評計分方法為:某評價要素被評為

  A級得5分、B級得4分、C級得3分、D級得2分,二十個要素滿分100分。在統計某生評定結果時,應將全班其他同學對該同學二十個要素評定的總分相加,再除以全班參加對該同學評定的人數,得出該同學的總平均分。

  (3)、互評等級確定方法為:若某生20個評價要素總平均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則綜合素質互評為A等,90分以下75分(含75分)以上為B級,75分以下60分(含60分)以上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在計算總平均分時,如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轉化為整數后計算等級。

  3、評價小組評定

  在學期評價過程中,評價小組應對學生互評結果進行逐一審核,根據本班A級指標數,結合學生平時表現,評價小組認為學生互評結果基本反映學生實際的,則直接將學生互評結果認定為小組評定結果。但評價小組若發現學生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嚴重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將調整過的內容填在評價表上,并對每個學生打出終評等級及時填寫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登記表》上,同時評價小組集體填寫綜合評語,每學年度第二學期小組評結果視為該生該學年度的評價結果。

  另外,凡受學校處分的,該學期評價結果降為C等。到終結性評價結束時尚未撤銷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終結性評價結束后受學校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直接降為C等;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該學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直接降為D等;因同一事件分別受公安機關和學校處罰或處分的,評價時按就重不就輕的原則進行評價。凡在三年內曾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分的,終結性評價結果降一等處理;初中第六學期受公安機關拘留或拘留以上處罰的,終結性評價直接降為D等。

  學期評價結束后,班主任應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反饋表》發給學生,并請學生反饋給家長,家長和學生本人分別填寫意見并簽名。自評、互評和小組評均結束后,班主任應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在高二下學期結束前,由評價小組集體進行。

  1、等級確定

  終結性評價等級應依據學生之前各學期的評價結果來確定。首先將各學期評定分數相加,用分值之和除以學期數(出現小數時以四舍五入計),然后按A級(90分以上)、B級(75—89分)、C級(60-74分)、D級(60分以下)的劃分方法,將分值轉化為等級,作為學生終結性評價等級。

  2、評語擬定

  評價小組成員應在對學生充分了解的基礎上,共同討論并擬定出學生綜合評語,評語語言應準確、精練,重點突出學生品格與態度的一貫表現。

  對于評價小組工作中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無法裁決的向教育局評價委員會報告。

  六、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終結性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參考,終結性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綜合素質的總結性評價,作為學生就業的基本條件之一并記入檔案。

  2、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評價小組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并認真填寫在評價登記表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參照互評、自評,結合學生日常表現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均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學期評價結果應及時請學生簽字。同時,獲A級的學生名單應向全校公布,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評價工作小組應同時接受家長和學生的申訴,妥善處理學生和家長提出的各類異議。

  七、關于評價的幾點說明:

  1、若評價小組工作中有重大分歧的,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裁決。

  2、學生的評價結果依據必須保留至少一學年。

  3、學期評價結果和終結性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

  4、學期評價中,若學生受到學校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C級。

  5、若學生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一律為D級。

  6、若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打架斗毆、惡意損壞公物等現象造成重大影響或結果的,綜合素質評價一律為C級。

  7、一般情況下,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盡量少用C級和D級。

  八、評價監督:

  1、申訴、舉報電話:xxxxx

  2、申訴、舉報方法:

  ①若對評價結果與自身實際表現有重大分歧,可向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②凡對評價有異議并提出申訴的,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展開調查,若情況屬實,可作出評價調整,若情況與班級評價小組結果相符合,維持原評價,并對該同學提出批評教育。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9

  為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實驗)》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個人千分制考評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1、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中受到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質方面不評等第:

  ①有偷竊、詐騙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有流氓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其他各種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行為者。

  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公民素養方面不評等第:

  ①經常性進入營業性網吧、歌舞廳,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嚴重破壞公共財物,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參與賭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看或傳播色情書刊、光盤等,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⑤考試舞弊,無故曠課,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交流與合作方面不評等第:

  ①參與打架,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違反手機使用規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將校外人員帶到學生宿舍就寢,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不聽從教師教誨,無理取鬧,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二)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學習成績在年級前300名以內或榮獲三好學生稱號);

  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

  積極參與研究性學習,完成課程要求的課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讀寫競賽、作文競賽等活動中獲獎;

  在校級以上刊物發表作品;

  學習態度認真,主要學科成績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

  能參與研究性學習;

  學習態度較認真,能基本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

  主要學科成績基本達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

  學習態度極不認真,經常不交或抄襲作業;

  考試有舞弊行為;主要學科成績基本不合格。

  2、運動與健康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

  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B: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良好以上標準;

  能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參加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獲前八名或集體比賽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C: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及格以上標準;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D:

  達不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

  故意不參加兩操一課的;

  其他。

  3、審美與表現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國家級藝術考級考試達“十級”;

  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

  參加校內外比賽獲獎的;

  藝術課程考核成績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

  能重視并認真上好藝術課程,藝術課程考核達到合格的;

  能積極參加校內外藝術實踐活動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

  藝術課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藝術活動的;

  其他。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綜合素質評價充分發揚民主,嚴格遵循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每個學生在學期末和畢業前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實事求是地給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評。每個班級以小組為單位,在學生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小組互評,為小組每個成員打出等第。

  3、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在學生自評和互評的基礎上,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根據各項評價指標及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表現及能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等四個方面內容的評定由班主任老師負責,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別由體育老師和藝術老師負責評定。

  4、學校審定及通知或公示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六方面的素質評定給與審核,并在學期末和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公示。

  5、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6、評價結果由班主任統一記入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

  (三)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0

  為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xx〕26號)《關于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4號)和《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的意見》(川教〔20xx〕2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尊重學生的個性,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突出評價的激勵與導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勵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進步,使評價過程成為發現和發展學生潛能、了解學生發展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過程。

  (二)科學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以事實為依據,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學生自評、互評為主,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多元評價方式,使評價過程可信、評價結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要對學生發展情況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評價,做到階段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

  二、評價內容和評價指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基礎性發展目標。

  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指標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附件1)執行。具體的評價標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三、評價方式及結果呈現

  (一)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準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二)評價結果呈現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采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1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有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市教體局和學區的要求,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目的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方案》,強化素質教育,把小學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反映小學學生的發展狀況,改變以考試分數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堅決克服唯分數論的頑瘴痼疾。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4、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三、評價原則

  1、服務育人原則。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發展的正向激勵和引導作用,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育人工作實現有機結合,發揮評價對小學學校育人工作的統領和服務作用。引導學生關注個人成長過程,不斷發現、發展自己的潛能優勢,不斷進步。

  2、民主公開原則。堅持“誰了解、誰評價”“誰評價、誰負責”,保證評價主體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評價對象的基礎上開展評價工作。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保障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公平公開,保障學生、家長知情權。

  3、簡便易行原則。在保證評價內容全面的基礎上,提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成長和核心素養提升的關鍵要素,制定要素評價標準,進行重點評價。進一步優化評價流程,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減輕評價負擔,提高可操作性。

  四、評價主體

  包括學生本人、本班同學、本班任課教師、班主任、家長。

  五、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方面進行。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行為習慣等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紅色基因、品德教育,課程教育等。參與少先隊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環境教育、傳統文化、少先隊課程等。

  節日類課程包括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重陽節等。節慶日:勞動節、建軍節、建黨節、國慶節、植樹節等。紀念日:國家公祭日、學雷鋒日、母親節等。主題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隊儀式。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節會課程知識的掌握、應用(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態度、學習行為、學習方法、深層次思維)及獲得的標志性成果等。重點是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修習情況,包括學習品質、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經歷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綜合實踐、音樂、體育、美術、傳統文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安全素質等。重點是日常體育參與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養成方式、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運動會、體育節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和藝術素養,參加藝術類活動的經歷和標志性成果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音樂、美術、書法。

  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藝術節、文藝匯演等。

  5、創新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學校生活(課程教育、節會活動、2+1+X教育中X:三項勞動技能教育)和社會生活中勞動實踐、動手操作、體驗經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重點是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修習情況、生活技能、研學旅行、考察探究、職業體驗、設計制作、軍訓等實踐活動的經歷、培養的能力。探索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學生參加勞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加強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況的評價。

  開設的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

  三項勞動技能主要是根據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勞動技能。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科技節、植樹節、勞動節以及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等。

  六、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包括主觀評價、客觀評價和底線評價。

  七、評價的具體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積分核算實行百分制,主觀性評價10%(10分),客觀性評價90%(90分),底線評價實行一票否決。

  (一)主觀評價10分

  主觀評價采用評語、量表兩種評價方式。

  1、評語評價

  主要指學生本人以及教師、家長等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描述。評語評價在每學期末進行,反映學生一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評語評價不計入學生的評價成績。評價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評價。在教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學生用寫實性語言陳述、記錄本人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并以典型事例支撐。一二年級可由學生敘述家長代為填寫,其他年級學生自己填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同學評價。教師組織學生采取小組評價的形式,依據學生在班級中的日常表現,經過充分討論,用正向語言對學生五個維度的主要優點、努力方向等進行描述。本評價主要由小組長填寫。一二年級不填寫。(同學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3)教師評價。學生成長導師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分析記錄學生發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和個性特點,并指出努力和改進方向。教師評價要以平等、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成長,真實反映學生的變化;

  要突出正面引導,鼓勵學生不斷進步。本評語由班主任進行撰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4)家長評價。家長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根據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以及成長變化情況撰寫評語。家長評語主要用于引導家長更深入參與學生成長,并為教師指導學生成長提供參考依據。學校要在家長撰寫評語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家長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主觀性量表評價

  (1)學校制定的評價量表,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主觀評價量表見附件5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量表評價采用小組互評、教師評價和班主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完成。學生主觀評價量表的具體指標通過學生的具體行為表現來呈現。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前后完成。評價量表由學校統一制定,填寫到學校制定的電子表格中,統一組織學生、教師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表格來完成。其中教師評價中的道德品質由道德與法治教師、班主任填寫;學業水平由全部考試科目教師填寫;身心健康和藝術素養部分由音體美心理健康老師填寫;創新實踐由信息技術教師、實踐課教師、勞動課教師、科學教師填寫。五個維度,一二年級無小組評價,其他年級小組進行評價。

  量表評價結果=小組互評(占20%)+教師評級(占30%)+班主任評價(占50%)

  (二)客觀評價(90分)

  主要圍繞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對學生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的修習情況,以及參加各級、各類節會活動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等可測量、可量化的內容進行評價。每一項評價內容對學生的參與情況及參與質量兩個方面均進行評價;評價結果采用學分制呈現,并確保必要的區分度。客觀評價主要包括寫實性記錄評價、測試成績和標志性成果三部分。

  記分辦法:寫實性記錄占比16%,測試成績占比44%,標志性成果占比30%。

  寫實性記錄評價主體:學生本人和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組長測試成績評價主體:班主任、各任科教師標志性成果統計責任主體: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寫實性記錄評價(8分)和標志性成果評價(10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評價

  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標志性成果評價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3)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2、學業水平

  采用寫實性記錄(5分)、測試成績(8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2)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學業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學業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隨期中和期末測試一起)的測試成績。其中國家和地方課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組織的期末檢測成績為準,地方課程(包括環境教育、傳統文化)由本學科任科教師自主命題進行檢測。

  測試成績由班主任根據期末成績將學生各科成績按照A(15%)、B(20%)、C(30%)、D(20%))、E(15%)五個等級計入客觀性評價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

  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傳統文化、環境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學科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包括學校每學期組織的學生體質測試結果(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占40%)。體育考試考試成績(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試成績(占20%)、安全教育測試成績(占20%)。學生體質測試、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學科老師自主命題完成測試。若因特殊原因教體局或者學區未組織體育考試,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體質測試。

  測試成績由體育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根據學生個人測試成績(百分制)填入學生的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統一上交。(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體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4、藝術素養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藝術素養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藝術素養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音樂、美術考試成績和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由各任課老師統一組織命題測試后提供。

  藝術素養成績=音樂(占50%)+美術(占50%)。

  音樂成績=音樂檢測成績(50%)+音樂技能成績(50%);

  美術成績=美術檢測成績(50%)+美術技能成績(30%)+書法技能成績(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組織音樂和美術考試,則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技能測試。

  測試成績由相關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將本科測試成績上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將各科成績相加得出總分,填寫到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入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音樂、美術和書法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5、創新實踐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創新實踐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創新實踐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八、評價結果的匯總呈現及使用

  1、學期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辦法。

  每學期末,通過電子表格計分表將學生的主觀評價、客觀評價等各項成績進行匯總,得出本學期該學生的綜合素質等級。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其中A(優秀)等級比例不超過30%,B(良好)等級比例不超過50%,其余為C(合格)等級,嚴格控制D(待合格)等級人數,D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認定辦法。

  (1)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計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畢業綜合素質等級,n1、n2分別代表上、下兩個學期的等級,Y、E、Sa、Si、W、L分別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個年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比例的確定。

  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規定,在評價時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A(優秀)等級比例30%,B(良好)等級比例50%,其余為C(合格)等級,D(待合格)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3)綜合性評語。

  除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外,班主任老師還要依據學期評價結果、綜合榮譽等,給畢業生撰寫畢業評語。對學生在校六年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整體描述學生的綜合素質,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4)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確認、審核、公示、上報。

  ①結果匯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員通過電子表格匯總表對學生小學階段各學期的評價等級進行匯總、確定等級。學生12個“學期評價”結果優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據一年級按10%,二年級按10%,三年級按10%,四年級按20%,五年級按20%,六年級按30%的原則,計算出畢業總分值,確定出學生的畢業等級。

  ②公示、確認結果。將評價認定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在班級、校內以及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上簽字。班級認定小組填寫《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

  ③班級認定小組進行復審。公示期間,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書面向班級評價小組提出申請,班級評價小組核實后進行復議,并將相關確認單、復議情況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

  ④學校復審。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填寫《小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對各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認定情況、復議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對審核結果有變動的進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確認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經確認的評價認定結果,打印匯總表。

  ⑥審核上報。將審核后的認定結果確認單、匯總表進行膠裝后上報教育學區。

  3、結果使用。

  (1)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生成長檔案袋,記錄冊和檔案袋。

  學生成長記錄冊主要記錄學生基本信息、寫實記錄、評語、評價結果等;寫實記錄主要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客觀記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和重要活動,包括時間、地點、事件始末、事件內容或活動過程、感悟等。學校、教師要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冊,通過組織學生展示交流,反思總結,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充分發揮評價過程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健康、多樣發展。

  學生成長檔案袋用于存放學生成長記錄冊、典型材料、標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性學習報告、活動作品以及各類標志性成果等。

  (2)作為家長把握學生發展情況的依據。

  學校每學期末向每名學生、家長提供《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內容包含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的發展情況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為初中學校提供參考。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價等級為就讀的初中學校提供參考依據,有利于在初中階段教師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和不足,對學生進行專項訓練,減少磨合時間,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學生管理

  殘疾學生:某一維度無法評價時,持殘疾證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該維度直接評價為B等。

  轉學學生:從轉學日起開始參加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帶入到現學校,根據情況折合積分。兩者結合,作為該生的評價成績。原學校無綜合素質評價,則根據該生在現學校的具體時間段內的成績的平均成績作為缺失部分的成績計分。

  休復學學生:根據學生休學前后兩個階段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成績確定。

  十、評價保障

  1、檔案留存。

  為體現評價過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給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認定積累第一手資料,給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每月、每學期、每一次評定結束后都將相關資料存入檔案中并安排專人專櫥進行保管。

  2、運行機制。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總體決策與監督者。評價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班主任、教師、學生、家委會成員和社會人士組成,全面負責學生素質評價工作,審議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組織實施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班級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建立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的獎勵機制。

  學期末,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獎勵機制,對A等指標進行適當調整。

  4、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和審批制度。

  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經校務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教工代表會和家長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上報學區審批后實施。

  5、建立公示和申訴舉報制度。

  學校除了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示評定結果外,還要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確保知曉率為百分之百,以便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6、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與學校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與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個人(包括學生)誠信記錄檔案。學校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對違反誠信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以及重視不夠操作不規范等違規違紀問題,按照上級相關制度和學校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7、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管。

  我校加強對教師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培訓、指導和監管。加強師生誠信教育,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

  每年新學期第一周對教師、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培訓,著重加強班主任對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和注意事項進行培訓。切實讓教師與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及評價辦法做到熟知。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2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目標

  通過實施新的評價方法,貫徹新課改的育人理念,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發展。

  二、評價原則

  1、發展性原則。

  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學生發展,注意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自主性原則。

  要以學生為評價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調整的功能,使評價客觀、全面,既得到同學、教師、家長和社會等的認同,又能促進學生不斷完善自我。

  3、綜合性原則。評價的內容,既要重視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價,又要注重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學習能力、情感態度、行為習慣、身心健康、審美情趣等基本素質的評價。在學習能力方面,要特別注重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的評價,關注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性。

  4、多樣化原則。評價的方式力求多樣化,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課內評與課外評相結合。

  5、多元化原則。評價的'主體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學生、老師、家長、社會等共同參與、相互作用的評價主體,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饋促進學生發展,使學生、教師、學校和課程的發展成為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6、激勵性原則。評價的行為要以鼓勵性為主,要善于發現學生的閃光點,讓學生享受成功的愉悅,促進學生樹立學習、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個性品質。

  三、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識能力水平和學科成績、身體健康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個性發展水平等五個維度,各維度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又分為內容要素、等級評定等。(略)

  四、評價方法和要求

  (一)評價方法

  1、改革評價方式,擴大參評主體。

  (1)評價方式:①階段評價,班級周評小標兵和學校德育處主題活動月的星級學生評價;②綜合評價,期末在周評小標兵和月評星級學生的基礎上實施總評;③新三好學生的評選。

  (2)擴大參與評價的主體,具體分為: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和學校少先隊總評等五個方面。

  2、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要求,在提供相關實證材料的基礎上,確定自評等級。

  3、學生互評。周一班會或其它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班主任組織學生,首先分小組評價,評價小組由組長負責,小組內首先是學生自評,然后互相評價,討論確定互評等級,組內依據自評和互評結果推舉出本組小標兵。評價時,學生可在綜合素質的五個維度中的相關單項評價欄內,分別用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個等級呈現。

  4、班級評價。班會在學生自評、小組互評的基礎上,由小組組長匯報本組評價結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再匯聚學生互評意見,綜合學生日常表現和家長評價,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級小標兵。

  5、家長參評或社區代表點評。班主任老師在周五將周評班級小標兵表下發給學生,由學生帶回家,父母在表內家長評價一欄填上評價意見,周一學生將評價表帶回學校反饋給班主任老師,做為總評積累,讓學生獲得激勵。

  6、月主題活動評價星級學生,由各班主任依據班級周評資料,組織本班學生討論,充分征求學生意見,再向學校少先隊推舉出本班當月的校級星級學生,學校少先大隊、德育處以及班主任共審核通過,周一學校升旗儀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將結果記入學生素質教育發展手冊,做為期末總評和評價新三好的重要依據。

  7、新三好學生的評選必須由學生自己報名,其具體條件為:首先,在校學生每學期中學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優秀等級,參加公益活動每學期不少于3次;其次,參評學生必須有家庭對其表現行為的良好以上的評價;同時,參評學生在本學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等級必須在良好以上。

  (二)評價要求

  1、評價次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如實填寫,不得敷衍應付。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終結評價為主,在學年末進行。周評班級小標兵,月評校級星級學生與期末綜合評價相結合,周評班級小標兵和月評校級星級學生是期末評價的依據。

  2、評價結果。從評價維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關鍵表現入手,通過整體判斷對各維度給出恰當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現,每周班級評價小標兵時,自我評價和同學互評,分別對照各項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給出等次評價;期末在綜合項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得出總評等次;評價均以星級形式呈現,個人自評、班級小組互評、家長或社區參評、班主任點評等,均在相對應的項目欄內標出,其中,家長參評與班主任評價除了用星星符號代替外,還要在最下面欄目內寫上精當評語。

  3、班主任或學校評價。有針對性的填寫概括性與描述性評語,客觀填寫評定意見。

  總之,要確實通過對學生綜合素質的不同層面,不同時段,不同參與主體的評價,使學校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落到實處。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通過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

  二、評價原則

  1、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適合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2、評價中把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相結合,表達個體差異:把日常片斷事實和整體表現相結合,避免以偏概全。

  3、積極探索科學的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持續提升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

  三、組織結構

  1、各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評價委員會由校、長和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本校的評價工作,各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名單要向全校公示。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實施意見案,制定學校評價實施細則,明確評價程序,認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對評價結果實行確認,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級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由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名成立,成員由班主任、科任教師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學生的自評、互評和班級評價,并綜合各方面的評價意見,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和總評結果,接受家長的咨詢評價小組人數一般很多于5人,名單要向評價班級學生公布各小組成員要熟悉和理解該班學生情況,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度。對于多數學生有異議的小組成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做出相對應調整。

  四、評價內容與方法

  (一)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確定6個方面的評價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水平、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評價標準

  詳見和政縣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三)評價方法

  1、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對照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自評等級。

  2、互評,同學相互之間根據平時表現、本人陳述以及所提供的證據,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確定互評等級。

  3、班級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的基礎上,班級評價小組以本學期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方法,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確定等級并寫出綜合性評語。

  對于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的分歧,要通過集體研究,慎重作出評價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研究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注重建立記錄檔案,要如實填寫《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四)評價次數

  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實行,原則上每學期評價一次,畢業評價在小學初中畢業前實行,由各個學期的評價結果匯總合成(五)結果表現

  1、等級評定,綜合素質評定表現形式包括兩個局部:

  (1)分項評分。根據6個評價項目參考分值,對照評價標準,分項目給出評價得分

  (2)評定等級,匯總6個評價項目得分,以A、B、C、D等級表現,A級得分為91—100分,B級70—89分,C級60—6分、D級為60分以下。

  2、綜合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實行整體描繪,尤其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將以上結果匯總填入《臨夏州初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六)等級合成辦法

  各學校要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明確各評定等級的比例原則上評定等級為A級的學生不超過學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5%;C級比例不超過25%;將學生評為D級應非常慎重,不得超過2%。一所學校各班A級學生的比例原則上應均衡確定。

  五、評價制度建設

  (一)建立舉報和申訴制度

  1、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定過程中可能影響評定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定結果存有異議,自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首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舉報或申訴。學校評價委員會對反映的問題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即時解決,有問題的要即時糾正,無問題的要耐心解釋

  2、假如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處理不滿意,上訴人有權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舉報或申訴。主管部門應即時調查,做出處理,并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及處理的過程和結果。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綜合素質評定者要建立誠信記錄假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則應在相對應的誠信記錄中予以記載。

  2、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所有評定委員會組成人員、評定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誠信記錄檔案。

  3、學校要對教師實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4、學校要對學生、家長實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要求家長協助學校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

  5、縣教育局將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工作作為考評學校的一項內容。

  (三)建立評定質量監控機制。

  在評定工作中,學校評價委員會要對評定質量實行監控,充分理解相關信息,即時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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