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培訓勞動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培訓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培訓勞動合同1
勞動合同法培訓協議
甲方:
乙方:
為提高員工業務能力、促進員工自身發展,公司鼓勵并支持員工參加職業培訓。為確保公司的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根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到 參加 業務培訓(進修)。在業務培訓(進修)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培訓(進修)費,該費用由乙方先行繳付,培訓結束后按甲方《員工培訓管理制度》規定報銷。
二、乙方應珍惜此次培訓機會,認真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單位的紀律。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單位處分的,甲方將視同在本公司內的違規行為,按公司制度追加懲處。
三、乙方參加培訓后,須達到此次培訓的目的。培訓結束后,乙方應將培訓成績單、培訓證書交甲方檢驗,復印件存入員工檔案。如乙方未取得培訓機構頒發培訓合格的成績單、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等,則甲方有權不為乙方報銷培訓費用,并按甲方相關制度扣除已發相關費用(包括交通費、伙食補貼等)。
四、培訓結束后,乙方須在合理時間內返回甲方報到。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自理,同時按逾期報到的天數做曠工處理。
五、甲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向乙方支付約定范圍內的各項培訓費用;
2、保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條件;
3、在培訓期間,做好培訓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工作。
4、保證在乙方完成培訓任務后,安排在適合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并給予相應的工資待遇。
六、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完成培訓目標和學習任務,取得相關學習證件證明材料;
2、保證在培訓期服從管理,不違反甲方與培訓單位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定;
3、保證在培訓期內服從甲方各項安排;
4、保證在培訓期內定期向甲方溝通,匯報學習情況;
5、保證在培訓期結束后,回到甲方參加工作,服從甲方分配,勝任 工作崗位(或職務)。
七、服務期限及補償費:
1、培訓費用在 元以下(含 元),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三年,不滿三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1)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 %;
(2)服務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補償 %;
(3)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2、培訓費用在 元以上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滿五年,不滿五年的,按以下標準補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1) 服務滿四年、不滿五年的,補償20%;
(2) 服務滿三年、不滿四年的,補償40%;
(3) 服務滿二年、不滿三年的,補償60%;
(4) 服務滿一年、不滿二年的,補償80%;
(5) 服務不滿一年的,補償100%。
八、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不補償培訓費用。乙方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須全額補交培訓費用。
九、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勞動合同2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員工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時間及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非有法定事由乙方應當服從。
工作時間及休假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月工資--元(具體見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甲乙雙方依法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密和競業限制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在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二年內不得在任何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按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五、服務期約定
鑒于甲方為乙方提供無償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2年。(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服務期內,乙方違反約定的,要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等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勞動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 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培訓勞動合同3
按照市律師協會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會堂聽到了范戰江先生的講座。范先生乃是律師界的前輩,也是《勞動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講座中貫穿了一個理念:即《勞動合同法》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博弈的產物,用來調整對立統一的矛盾,以實現和諧的勞動關系。該法的第一條申明了立法宗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講座中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實際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強弱是相對的、可轉化的。尤其是在《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許多向勞動者傾斜的條款之后,用人單位如果不通過合法正當的方式去規避風險,就可能會在該法實施后付出高額成本。
范先生單設一章專門講授了“勞動爭議仲裁中的證據采集”,既立足法律條款,又有實踐操作性,筆者依據講義、筆記和法條,加之個人理解,整理如下:
1、規章制度公示證據的采集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中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時應與職工討論,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條規定了罰則,這就要求用人單位不但要盡到公示告知的義務,還須保存相關證據加以證明。建議討論規章制度時由職工代表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確認,規章制度公布后由全體職工簽領并傳閱,以及簽訂承諾書表示知曉并遵守。
2、招工履行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建議用人單位制作《入職告知書》,寫明法定的告知必備事項,由每一位勞動者上崗前確認后簽字。
3、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為了能與勞動者建立信息交換的良好渠道,建議企業實施動態化管理,建立職工名冊后及時更新,隨時了解勞動者基本情況的變化。
4、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對此明確規定,還有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成為用人單位我保護的必要措施。如果勞動者不肯簽書面合同,恐怕用人單位在一個月內要考慮是否繼續用工了。
5、健全勞動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了九項必備條款,而第八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要求用人單位不但要將合同條款加以完備,還要及時地將合同文本交付給勞動者,建議交付時一定要由勞動者簽收,并妥善保留回執。
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了一經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單位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而且這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是被動的、強制地,因為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第十四條有一個排除條款——“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建議用人單位在接近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時,向勞動者發放簽約意向書,征求勞動者的意見,由勞動者來決定是否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審核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無效的三種情形,同時第八十六條規定因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用工前要嚴格審核勞動者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職業證件,并由勞動者簽訂承諾書,承諾其健康狀況、身份學歷、專業技能真實有效,簽約意思真實自治。
8、第二勞動關系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六種情形,其中第四項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建議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要求勞動者承諾如因前述證明失實而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由勞動者自負其責。
9、發包方須承擔的連帶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在進行工程發包時,注意審核承包者的資質,盡量選擇規范可靠、有一定風險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單位如果選擇了個體戶包工頭,一旦發生工傷事故,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10、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用人單位在這里有兩項義務,一是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而是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如果此義務履行不當,在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了罰則,所以建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文本的歸檔備查制度。
平心而論,我和絕大多數人民群眾一樣,都是勞動者。從用人單位角度談了些建議,是希望抑制道德風險,防范法律風險,實現勞動關系雙方的良性互動,希望不會因為視角問題受到立場方面的責難。
培訓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為規范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特根據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便于雙方遵守。
一、培訓條款:合同期內,甲方根據情況安排乙方參加有關培訓,培訓費用原則上由甲方承擔。乙方參加培訓后,乙方在甲方續服務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二、保密條款: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資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三、競業禁止(同業禁止)條款
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解除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后三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的其他單位任職,也不得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業務。
為對乙方在勞動關系終止(合同解除)后三年競業禁止期間就限制就業進行補償,經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1、補償標準,甲方按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月,支付 元。
2、補償金支付方式采取預支付的方式,補償金隨同每月工資,以工資的形式發放(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工資中包含本條第一項所列的 元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不再單獨列支。
(四)違約條款
1、如乙方違反補充協議第一條的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全部培訓費(含交通、住宿、培訓等費用),并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2、如乙方違反本違約協議第二條的`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萬元。
3、如乙方違反本違約協議第三條的約定,乙方除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外,另支付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自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三年后終止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培訓勞動合同5
甲方:成都市十月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幫助乙方得到相關技能的提升,雙方就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相關協議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根據《》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課程和相關就業準備。
2、甲方負責培訓的實施和后續的學員服務、學員評估。
3、甲方負責制定學員管理制度。
4、甲方負責安排學員的課程計劃和實施計劃,如果有特殊課程計劃調整,須提前3天跟學員協調,得到學員同意后方可調整實施。
5、甲方提供培訓教學場地和培訓的所需教學設施及其教學資料。
6、培訓時間自月年
7、乙方承認以詳細了解甲方的培訓課程及其教學計劃、學員管理制度:乙方承諾一旦成為本學校學員不得中途退學,否則,所交學費不得要求甲方退費。
8、乙方承認認真遵循本學校的學員管理制度,認真完成老師下達的各項相關專業練習,相關的實訓主題設計,相關的課程測試,及其畢業設計。
9、乙方承認在校期間完成的所有課程項目練習的權利均由本校老師所有。
10、乙方承認在校如有違紀違規均遵循學員管理手冊的'條款。
11、培訓費用支付條款:本合同的培訓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人民幣),其中包含課程開發費、教師授課費、各項項目設計輔導費、講義制度費、上機費。
12、本協議附件《學員管理手冊》和學校的各項章程等與正文具有同樣的效力。
13、乙方在遵循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前提下,甲方免費為合格學員推薦相關的就業服務。
14、如有雙方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在補充協議,附件及其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本合同效力。
補充備注:
甲方:成都市十月驛教育咨詢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成都市洗面橋街30號高速大廈B棟23樓
電話:xxxxxxxxxxx
日期:20xx年月日
地址:電話:日期:20xx年月日
培訓勞動合同6
聘 用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住所:
受 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規范甲方的管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本合同,并共同約定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 年。
2、本合同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包含試用期,時間為: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在單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5天的工作制,特殊情況每周工作6天,保證乙方每周1天休息時間;
2、乙方從事教學或與學校有關崗位工作的,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8小時;
3、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超過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續且必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后執行。加班手續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據并依此進行補休或者發放加班工資。因為乙方個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范圍;
5、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項工作任務為工作目標的工作安排時,完成本項工作的工作時間不按照本條規定執行,超過本條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屬于加班。
第四條勞動報酬與發放
1、甲方實行月工資制,并按以下第 條的方式計算乙方的工資報酬;
2、固定工資制: 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
3、活動工資制: 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課時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工資根據帶班數量和類型從
至 元/月不等,課時獎金根據乙方帶班數量、教學質量等不同而按照相應標準計算,具體參照《教師工資制度》執行。
4、乙方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保密費用、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各部分具體數量按照甲方制定的《工資結構表》執行,乙方的保密費和績效工資隨著職務級別變化而相應調整。
5、乙方試用期工資固定為 元/月。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當月的工資在次月10日至中旬發放,如果甲方因為特殊原因需要緩發工資的,最遲不超過30天。
第五條社會保險
1、乙方經試用期考核合格,成為甲方正式員工后,甲方從乙方轉正的當月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項(助理級別員工入職滿一年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應當承擔的保險費用甲方每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體檢與審查
1、乙方入職時,必須提交甲方規定項目的體檢報告原件;
2、乙方入職時,應如實在檔案表上填寫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況。如果乙方有傳染病史的,必須提交市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病愈證明。如果乙方入職時正患病,必須如實告訴甲方。
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證實乙方有違反以上規定沒有履行告之義務的,甲方可以立刻終止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4、如果因為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其損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編制下達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愛崗敬業,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教育,對乙方進行崗位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檢查考核。
2、制定甲方規范化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全體教職員工加強管理。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責令改正。如經批評教育不改,甲方將按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給甲方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消除影響,并賠償一切損失。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合同,并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或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的;
(3)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經批評教育仍不能夠改正的;
(5)乙方違反《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的,經教育不改正的。
4、合同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勝任目前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按照相應崗位的標準調整工資福利。
5、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創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設施及辦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義務后,有權要求甲方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如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強行要求乙方違規工作,乙方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并可拒絕執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處于試用期的;
(2)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存在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等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勞務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服從甲方管理,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
排的工作任務。
6、愛護學校的辦公、教學設施、用品,不得丟失或損壞;在工作時間,如丟失或損壞學校物品,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予賠償或修復。
7、乙方在教學、工作時間內,應盡心盡責,保證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和消除教學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如學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職或者不作為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8、配合甲方宣傳學校的優勢,擴大對外影響,維護學校聲譽。
第八條關于培訓的協議
1、乙方入職后,甲方可以委托相關單位對乙方進行崗位勝任技能培訓;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崗位技能提高培訓及其他綜合能力培訓,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支;
3、乙方在甲方工作至本合同期滿,合同期間乙方產生的培訓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4、因乙方的原因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產生的培訓費用必須由乙方承擔,但具體承擔的標準依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承擔標準為:
1)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在1年內的,賠償金額為所有培訓費用的90%;
2)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在1年至2年內的,賠償金額為所有培訓費用的80%;
3)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在2年以上的,賠償金額為所有培訓費用的70%。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外,還需要支付相當于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沒有辦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得超過12個月,乙方工作時間沒有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反合同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培訓費用;
2、如果乙方不按規定離職,或不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應向甲方支付20xx元違約金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十條保密協議
1、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在本合同還沒有到期時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諾在解除合同后的24個月內不在與甲方性質相同的學校或培訓機構里任職、或者自行舉辦(包括與他人合伙經營)業務與甲方相同的機構,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如數退還甲方每月給付乙方的競業禁止保密費,并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1.5----2萬元人民幣;
2、在本合同到期后的24個月內,乙方必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如乙方違反此約定,應如數退還甲方每月給付乙方的.競業避止保密費,并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1.5----2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關于對乙方教學行為的約定
甲方屬于教育行業,從業人員必須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甲方在本行業內也具有極高的權威性,擁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證教學質量,規范教師職業行為,提高教師職業修養,甲、乙雙方就保證教學質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為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教學制度,并組織乙方學習;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學服務制度和教學流程,組織乙方學習,乙方工作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所制定的流程進行教學;
(三)、經甲方調查核實,乙方有下列行為或者因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流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所帶學生學費50-100%的標準支付甲方損失費。如果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復甲方的聲譽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學流程進行教學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學生(家長)送禮、請吃飯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進行體罰的;
4、乙方冷落、鄙視、嘲笑學生的;
5、乙方進行錯誤教學、傳授不適宜知識、錯誤引導學生的;
6、乙方懈怠工作而造成正常教學工作不能按時完成的;
7、乙方散布學校的不實消息、詆毀學校聲譽、誤導家長和學生對學校認識的;
8、乙方拒絕正常教學安排,無故或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突然離職而使正常教學工作無法開展的;
9、乙方離職期間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條 關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或因過失造成責任;被依法勞教,追究刑事責任;遇國家方針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原因外,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外,乙方必須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在規定的交接期內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暫時不進行離職結算。
第十三條 其他規定
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接受了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的培訓,乙方確認已經知曉各項內容,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予以完善。
第十五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培訓勞動合同7
【案情介紹】
20xx年9月1日,某外資IT公司招聘林先生為本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簽訂了為期5年的,試用期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國培訓3個月,并與林先生簽訂了培訓協議。協議約定6萬元的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林先生應在培訓結束后為公司服務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離開公司,須按服務年限承擔相應比例的培訓費。3個月后,林先生培訓結業回國,想辭職另謀高就,但考慮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須支付高額的,便開始不認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20xx年2月,公司鑒于林先生違紀嚴重,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并要求林先生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5萬元。
林先生不同意賠償,他認為協議約定如果是他提前辭職的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現在是公司將他辭退,所以不應該由他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公司則認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因為林先生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定。
【主要問題】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擔培訓費,培訓費的數額是否合法?
【專家點評】
第一、分析該公司在試用期內與勞動者林先生解除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試用期內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的'。
第二、分析公司與林先生訂立培訓協議是否有效,即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關于“專項培訓費用”的范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據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其所接受的培訓性質理當屬于專業技術培訓,所涉及的培訓費用6萬元屬于專項技術培訓費用。因此,公司與林先生訂立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該服務期協議對林先生有約束作用(公司應保留好培訓費用支出憑證)。
第三、分析林先生在試用期內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是否要承擔培訓費。
【參照下面兩條法規】
1、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第三條“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根據這兩條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故其在試用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是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和違約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并沒有行使任意解除權,即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而是“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是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誘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達到規避服務期約定的目的。這也違背了誠信原則。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勞動者提前辭職不屬于違約的情形,而是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勞動者被辭退屬于違約的情形,即林先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因此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賠償損失(違約金不等于培訓費)。
第四、分析林先生應承擔多少違約責任,賠償多少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培訓費用總額÷約定的服務年限)×未履行的服務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擔培訓費,而是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計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務年限為0.5,所以應支付違約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應該林先生支付的是
違約金,而不是培訓費,違約金不得超過54000元,案例中5萬元這個數額事合理的。
綜上,通過分析《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案例中,雖然林先生被單位辭退,但是由于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所以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不超過5萬4千元的違約金。
培訓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小學、初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小學、初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_______元,另外每位同學_______元(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_______人,從第_______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_______學生人數)
注明:
1、每次課_______個小時。
2、小學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_______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_______元(一對一學生增加_______元)初中生達到A線者每次課增加_______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_______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_______元。
4、工作滿一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_______百。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_______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_______元。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_______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將本周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并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乙方教學不合格的;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_______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_______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培訓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其他約定條款
1.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 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7. 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培訓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廣東省廣州市帝華金屬結構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培訓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一致協商:甲方有條件地同意提供場所和師傅來培訓乙方成為甲方的技術人員,為保證乙方學到技術之后繼續為公司服務,現正式簽訂本合同,確立培訓以及今后的勞動關系,以保雙方的合法權益。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年。乙方自20xx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受雇用于甲方,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如一方有意續約,可向另一方提出,并在合同終止前30天辦理新的續簽的.手續。
二、 培訓崗位:
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正式接受乙方成為學徒工。
三、 勞動薪酬及福利待遇:
(1)為確保本合同的條款有效執行,使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乙方必須繳納保證金 元并始終以45天的計件或計時總工資作為本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一次性退還,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單方面毀約的,保證金不得退還。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及食宿地(按實際情況而定)。 (3)為防范生產危害,本合同期內甲方將強制要求乙方購買工傷意外保險或醫療保險。 (4)公司將在每個季度會進行一次技能考核,根據學員技能,適當的調整福利待遇。
四、 勞動紀律:
(1)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如故意違反上述規定的,視其情節輕重與態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如因生產(工作)的所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安排。
(3)乙方不得在工作上利用職務方便,直接或間接進行或參與影響甲方形象或業務的活動。 (4)乙方如在合同期滿后離職,需將有關的資料交還甲方。涉及甲方機密的文件不能帶走
或泄露,否則追其商業責任。
(5)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終止本合同的要求,否則甲方將通過法律的途徑向乙方追賠甲方的培訓損失費10000元。
五、春節假期規定:
春節放假時間為臘月二十五至正月初十,正月初八為正式上班時間,凡準時到廠者,廠方給予適當的車費補助。但無請假且未按時到廠超過三天者,視自動離職處理,電話請假無效。
六、其它事項: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等同法律效力,自簽約之日起正式生效。
(2) 合同期內如有勞資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勞動部門裁決。
(3)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屬于甲方,未盡事宜,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 上述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20xx年 月 日
擔保人:(簽名)
20xx年 月 日
培訓勞動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SIYB創業培訓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 元/月。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甲方另行補助乙方。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超過半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培訓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市縣(區)鄉(鎮)村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雙方在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勞動時間
一、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二、甲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規定休息休假時間。安排加班而無法安排休息或休假的,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規定加發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相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第五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培訓勞動合同13
課程目標:
1、幫助學員理解和把握員工關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規定、方法和技巧,避免陷入各類誤區
2、幫助學員全面、系統提高員工關系管理實操能力;
3、幫助學員掌握應對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施行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與處理辦法;
4、幫助企業在新法環境下及時調整管理思路,維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課程大綱:
一、勞動合同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相關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新舊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的對比分析;
2、規章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規章制度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對案件勝敗的決定性影響;
4、規章制度的公示技巧與方法;
5、規章制度制定、修改是“共議”還是“共決”?
二、員工招聘及錄用規章相關操作實務
1.確定錄用條件
2.避免就業歧視
3.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知情權
4.錄用通知
5.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三、員工入職相關法規及操作實務
1、入職把關不嚴的風險及入職審查的導入;
2、雙重勞動關系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與應對;
3、勞動者虛假身份證、學歷證明,虛假從業經歷、傳染疾病等問題的風險與應對;
4、入職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知義務的新規定及對用人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5、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的新規定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帶來的影響,用人單位如何降低用工風險?
6、入職登記表的設計技巧及對今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重大影響;
四、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的強制性要求對企業用工管理的影響;
2、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個月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不訂立合同的,視為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如果避免法律風險?
3、由于勞動者的原因導致超過一個月或一年以上未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雙倍工資?是否視為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針對歷史遺留下來的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如何處理?
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法律問題及風險與應對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條件的顯著變化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深遠影響;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不是鐵飯碗?是不是終身制?會不會導致隱性成本的.增加?
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風險?員工工作10年以上,又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獲得支持?
4、用人單位滿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還需簽訂書面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訂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是否還有權終止合同?用人單位到底有幾次選擇權?
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存在的一個陷阱及應對方法;
7、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是否也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連續工作連續與連續兩次固定期限中的“連續”如何理解?中途斷開一段時間是否可以不再“連續”?
六、違約及補償
1、哪些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什么標準支付?在無效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辭退勞動者是否適用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何變化?員工辭職條件有何變化?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承擔違約責任?勞動者在適用期辭退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應如何應對?
3、勞動法規定除22條、23條的情況以外,勞動者不承擔違約金責任,但勞動者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否賠償?如何設置?
4、延長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屬于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應否給付經濟補償?
5、當企業和勞動者都有違約行為時,違約責任如何分配?
6、26條中的排除勞動者權利應當如何理解?如有單位約定先給付工資的80%,年終再給付20%,是否違法?
七、勞動爭議解決
1、勞動爭議的主要風險
2、勞動爭議的基本技巧和規則
3、舉證責任和運用
4、勞動關系成立于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后發生爭議,如何適用法律?
5、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用人單位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應當如何應對?
培訓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以下中的第 種:
1、接受甲方指令,招收學員;
2、接受甲方指令,培訓學員;
3、接受甲方指令,從事管理;
4、接受甲方指令,從事研發。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己方目前的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的勞務。
第五條、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明確讓乙方知曉應遵守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單獨列出由乙方簽字確認,無需附錄在本合同之后。
第六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遵守競業限制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義務主要包括:(詳見附件<<保密與競業合同>>)。
第七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籍 貫: 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乙方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有關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其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
第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第十條、甲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二周向乙方出示辭退通知;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_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辭職報告并獲批準。
第十一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___________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雙方簽字認可。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五條、下列文件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須與本合同一起加蓋騎縫章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
乙方(簽 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培訓勞動合同15
其他相關附件:
1、□ 保密協議___份
2、□ 培訓協議___份
3、□ 其他:__________
培 訓 協 議
甲方:乙方: 為了甲方的不斷發展壯大和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甲方培養的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崗位需要及員工自身發展,安排乙方在職期間參加培訓。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全部或部分培訓費(含培訓之學費、雜費、辦理相關證件費用及培訓期間的交通、食宿、工資、福利等費用)。
二、乙方應珍惜培訓機會努力學習,并保證按照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
三、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四、培訓結束后服務期限的約定
1、培訓結束后服務期限參照《員工手冊》中與之對應的相關規定;
2、如約定的`服務期限超出勞動合同到期日,則勞動合同到期日順延至服務期限截止為止;
3、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培訓賠償金的情形;
a) 受訓員工自行離開公司;
b) 受訓員工因下列情況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嚴重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任一行為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泄露公司機密者;未經許可,在外兼職或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六、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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