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培訓機構合同三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培訓機構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培訓機構合同 篇1
甲方( 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員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 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 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省 市。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 年,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
3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 工作) 完成止。
如果甲乙雙方另就服務期有約定,本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應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為止。
(二)試用期限
1 、無試用期 .
2 、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提前通知,需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_____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乙方確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3、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 月; 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 元/ 月。甲方可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方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應于發薪日計發當月/上月工資。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三)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并依甲方薪酬制度支付乙方病傷假期間的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四)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節假日、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的工資。
(五)甲方制訂責任薪資與獎金、績效考核等制度,有權核定和計發相關福利性獎金,福利性獎金是甲方將部分盈余部分以獎金形式回饋員工,為甲方的福利政策,不同于月工資,非甲方之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乙方以任何原因離職均視為對預期利益(如尚未計發的獎金等)的放棄。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或告知乙方;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進行檢查,考核和獎罰。乙方認可甲方已制定的所有規章制度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同時與甲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后,乙方在五日內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者,或者甲方因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需要裁減人員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五)(六)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應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甲方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法行為而致使本合同全部無效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辭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按適當方式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員工有權要求查閱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 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有關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等均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等后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約定,也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另行簽訂的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競爭事項,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 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沖突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協議主體部分中各方所載明的送達地址、電話等通訊信息均為現在各方實際使用的通訊信息,任何一方向對方上述送達地址發出信函、傳真均視為對方已收到并知悉有關信函或傳真內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下列文件及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培訓機構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廈門沃潤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清揚
聘用人(乙方):王琴
性別:女民族:漢出生: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招聘任用乙方為行政主管。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20xx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7 月 01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2 個月,自 20xx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xx年 06 月 30 日止。
三、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乙方的權責:
(一)負責沃潤森科技教育有限公司旗下教育品牌,沃潤森教育培訓項目的行政及市場事務管理;
(二)組織協助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責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四)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五)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合同期間,不得從事同行業兼職行為。
(七)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為人民幣2500元/月;正式聘用期基本工資為人民幣2800元/月。每月13日為當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次月的工資發放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全部工資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正式聘用期內的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課時費+獎金,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2800元/月。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工資調整標準不受第八條約束。
第十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的。
(八)泄露商業機密的(包括單不限于:學生信息,資金狀況,收支信息等)。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六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十八條 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雙方按約定支付乙方報酬。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條 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學校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獨立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培訓機構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年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 籍 所 在 地: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 現 住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雙方在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一、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其中試用期為 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如下: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勞動時間
一、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二、甲方應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規定休息休假時間。安排加班而無法安排休息或休假的,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規定加發經濟補償。
三、 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相關內容約定如下: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為扣繳。
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 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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