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培訓合同匯總7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培訓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合同 篇1
被聘教師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所教學科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雙方協議履行職責
一、所聘教師按龍XX育規定,按時完成學生授課任務,讓學生和家長滿意。學校每月定期支付事前約定的工資。
二、教師承擔提高學生成績的職責,要在通盤掌握所教學生必修教材的基礎上,適當拓寬學生的知識面。由于不同的學生,考試題型靈活掌握,不拘泥,目的就是見實效。
三、龍XX育學校為老師建業績檔案,著眼長遠,互利互贏,人性化管理。使教師的付出得到物質和精神的回報,從而使所聘教師名聲大起來,學生多起來。
四、聘任教師要摸透所教學生的特點,搞好因材施教。聘任教師務必要有大局觀念。決不允許在龍XX出名后私拉學生到其他地方,假如有被發現,除追繳扣除應得薪酬外,出現其他社會上的不良后果XX概不負責。龍X相信,每名教師都有高尚的師德,都是為人師表的榜樣。
協議雙方閱讀無異議后簽字備案。注: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留存,防微杜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訓合同 篇2
其他相關附件:
1、□ 保密協議___份
2、□ 培訓協議___份
3、□ 其他:__________
培 訓 協 議
甲方:乙方: 為了甲方的不斷發展壯大和提高乙方的業務素質,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推薦的業務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甲方培養的人員不致流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崗位需要及員工自身發展,安排乙方在職期間參加培訓。培訓期間,甲方負責乙方全部或部分培訓費(含培訓之學費、雜費、辦理相關證件費用及培訓期間的交通、食宿、工資、福利等費用)。
二、乙方應珍惜培訓機會努力學習,并保證按照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認真參加培訓。
三、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訓期間工資照發福利不變的權利。
四、培訓結束后服務期限的約定
1、培訓結束后服務期限參照《員工手冊》中與之對應的相關規定;
2、如約定的服務期限超出勞動合同到期日,則勞動合同到期日順延至服務期限截止為止;
3、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培訓賠償金的情形;
a) 受訓員工自行離開公司;
b) 受訓員工因下列情況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須向公司支付賠償金:
嚴重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任一行為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泄露公司機密者;未經許可,在外兼職或在外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六、本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培訓合同 篇3
(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 乙方(學員姓名):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學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學員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雙方就機動車駕駛培訓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內容
乙方申報培訓準駕車型及類型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完成報名、繳費手續后,按照乙方申報的準駕車型提供駕駛員理論及實操培訓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在乙方辦理報名手續及簽訂本合同前應向乙方出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收費許可證》及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如實向乙方說明本校的基本情況,并按照交通部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向乙方提供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練員須持有交通部門頒發的教員《準教證》,教練車須在交通部門注冊登記。
3.甲方應根據《教學大綱》要求制定教學計劃,每一培訓階段結束后書面告知乙方下階段教學安排;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安排實操培訓時每班不能同時預約超過核載人數使用同一輛教練車進行培訓。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入學后,應配合甲方按照教學大綱完成培訓計劃,認真學習,服從教員指導,保證完成課目訓練,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達到交通部門所規定的培訓學時;
2.按照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按時向甲方交付培訓費用及相關費用; 乙方如果考試不合格需參加補考,乙方按考試部門規定的金額的要求需另交與補考相關的費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出具相關票據;
3.乙方報名申請培訓時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如在各科考試過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證件或信息有失真實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因違反相應法律法規或因拒不服從教練員指導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應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
1.如有一方未遵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要求的培訓學時,另一方有權拒絕在《教學日志》、《培訓記錄》上簽字。
2.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參加培訓或考試,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仍未取得駕駛證的,甲方有權不予退費;如未超出駕駛技能證明有效期的,可以由甲方安排乙方繼續參加培訓、考試。
五、特別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收取費用_____元,包括所有報名費、培訓費及理論、場地駕駛、路面駕駛考試的報考費及相關費用。同時,針對以上發生的費用,甲方須向乙方開具發票或出具有效收費憑證。
2.除本條第一款外,甲方教練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乙方錢物或要求乙方宴請及提供消費性娛樂活動。
3.甲方必須嚴格按照交通部門規定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對學員進行培訓,為乙方提供符合行業管理部門要求的理論教材、培訓教員、培訓場所,安排乙方到公安部門規定的路段訓練。除雙方約定外,甲方提供的培訓車輛應為符合公安考試部門規定并審驗合格的教練車;甲方必須保證學時及教學質量,甲方不得降低對乙方的培訓標準,如因甲方不按照《教學大綱》施教造成乙方不能通過公安部門考核,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對應科目的重新培訓及補考,并承擔有關合理費用;由于甲方教學不規范,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或其他損失的,應由甲方賠償經濟損失,并對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道路運輸條例》執行。如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訟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駕駛證為止,合同最長有效期限以乙方駕駛技能證明的最后限期為準。
附件:
1.學時計劃及時間安排:
理論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路面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場地培訓:____________學時 其 他:____________學時
合計:____________學時(1小時/學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受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培訓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服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下列技術服務活動:進行設計、工藝、制造、試驗以
及農作物育種,畜禽的飼養等方面的技術指導、講解技術資料、解決和解答技術問
題;進行示范操作;傳授計算機軟件的編制技術、先進儀器設備的裝配,使用技術
等等。)
第二條 培訓的內容和要求:_______。
第三條 培訓計劃、進度、期限:_______。
第四條 培訓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服務方(教師)的資歷和水平:________。
第六條 學員的人數和質量:___________。
第七條 教員、學員的食宿、交通、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安排____。
第八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
第九條 委托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1.委托方未按合同提供培訓條件,影響合同履行的,約定的報酬仍應如數支
付;
2.擅自將服務方要求保密的技術資料引用、發表和提供給第三方,應支付數
額為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服務方的違約責任:
1.服務方未按合同制訂培訓計劃,影響培訓工作質量的,應當減收___%
的報酬;
2.服務方提供的師資不符合合同要求,服務方有義務予以重新配備;未按合
同規定完成培訓工作的,應免收報酬。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________
當事人雙方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
第十二條 有關技術成果歸屬條款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服務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
的技術成果,屬于服務方;委托方利用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術成果,屬
于委托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
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
其它利益。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服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委托方擔保人(名稱):___ 服務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培訓合同 篇5
轉讓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_________ 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有意將其所屬的(以下簡稱培訓班)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培訓班。故此,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培訓班的基本情況
轉讓培訓班名稱: 所在地:
二、培訓班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培訓班,包括該培訓班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培訓班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義務。
三、培訓班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小寫)元整,(大寫)元整,將培訓班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培訓班。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當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_______________ 元。
四、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二條所轉讓培訓班的唯一所有權人。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參與培訓班任何事物, 不再參與培訓班財產、利潤分配。
3、房屋內現有裝飾,設備(包括桌凳,柜子,黑板,風扇,沙發,茶幾,盆景,打印機等等一切當日確認之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4、轉讓費用包含房屋租憑押金3800元、以及4.3所提到的所有硬件費用以及轉讓費用。
五、乙方聲明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培訓班負責人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利潤和風險及虧損。
2、乙方將履行甲方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接手之后的'租金、水電費等費用。 租金由乙方與房東自行協商。
3、簽協議起輔導班所有責任與甲方無關,一切責任歸乙方。
六、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 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按時支付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
價款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
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
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七、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 : 受讓方(乙方)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手印: 手印:
培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發揮人才市場中介機構優勢,作為乙方學員就業優先推薦合作機構;
2、在甲方網站(_________)的培訓頻道為乙方提供以下五項免費服務:①發布公司基本簡介;②發布培訓課程信息;③發布最新培訓資訊;④發布培訓導師信息;⑤發布成功案例。
3、將乙方宣傳資料擺放在甲方招聘會現場的培訓資料索取處,供招聘企業及個人求職者免費索取。
二、乙方責任
1、將甲方網站納入乙方對外平面宣傳體系(海報、招生簡章、宣傳單張等),作為乙方的網上報名點之一(即在乙方宣傳資料顯著位置標明“更多課程請訪問:_________”);
2、如乙方有自己的公司網站,則必須在乙方網站首頁為甲方網站作LOGO圖片鏈接;
3、在合同期限內,為通過甲方宣傳渠道而報名乙方培訓課程的會員提供_____折課程優惠;
4、在乙方培訓現場為甲方提供宣傳場地。
三、違約責任
1、如甲、乙雙方有一方在協議簽訂之日起拒不履行相應責任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就此提出相應賠償;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雙方的責任不能按規定履行的,可延后履行,或雙方協商,終止協議。
四、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在協議期內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本著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3、本協議到期如未續約,視為自動終止。
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自甲乙代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訓合同 篇7
【案情介紹】
20xx年9月1日,某外資IT公司招聘林先生為本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簽訂了為期5年的,試用期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國培訓3個月,并與林先生簽訂了培訓協議。協議約定6萬元的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林先生應在培訓結束后為公司服務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離開公司,須按服務年限承擔相應比例的培訓費。3個月后,林先生培訓結業回國,想辭職另謀高就,但考慮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須支付高額的,便開始不認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20xx年2月,公司鑒于林先生違紀嚴重,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并要求林先生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5萬元。
林先生不同意賠償,他認為協議約定如果是他提前辭職的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現在是公司將他辭退,所以不應該由他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公司則認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因為林先生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定。
【主要問題】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擔培訓費,培訓費的數額是否合法?
【專家點評】
第一、分析該公司在試用期內與勞動者林先生解除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試用期內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系是合法的。
第二、分析公司與林先生訂立培訓協議是否有效,即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關于“專項培訓費用”的范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據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其所接受的培訓性質理當屬于專業技術培訓,所涉及的培訓費用6萬元屬于專項技術培訓費用。因此,公司與林先生訂立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該服務期協議對林先生有約束作用(公司應保留好培訓費用支出憑證)。
第三、分析林先生在試用期內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是否要承擔培訓費。
【參照下面兩條法規】
1、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第三條“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根據這兩條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故其在試用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系是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和違約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并沒有行使任意解除權,即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而是“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是故意制造可被解雇的事由“誘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達到規避服務期約定的目的。這也違背了誠信原則。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勞動者提前辭職不屬于違約的情形,而是屬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勞動者被辭退屬于違約的情形,即林先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因此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賠償損失(違約金不等于培訓費)。
第四、分析林先生應承擔多少違約責任,賠償多少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培訓費用總額÷約定的服務年限)×未履行的服務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擔培訓費,而是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計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務年限為0.5,所以應支付違約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應該林先生支付的是
違約金,而不是培訓費,違約金不得超過54000元,案例中5萬元這個數額事合理的。
綜上,通過分析《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案例中,雖然林先生被單位辭退,但是由于林先生屬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所以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不超過5萬4千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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