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夢隔蒲中學 余國福 2課時
學習目標:
1、知識目標:結合課文注釋和工具書讀懂課文,背誦課文。
2、能力目標:
(1)學習并掌握“之”“于”的用法及文言詞活用的情況。
(2)學習課文詳略得當的寫法,揣摩精當的語言。
4、情感目標:認識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學習重難點:
1、掌握重點文言詞語,翻譯課文。
2、難點:
(1)體會揣摩本文簡潔、凝練的語言。
(2)方仲永“混然眾人”的原因。
學前準備:
1、閱讀以下文學常識: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宇介甫,晚號半山。唐宋八大家之 一。他年輕時候,文章寫得十分出色,得到歐陽修的贊賞。王安石二十歲中進士,當官之后積極推行變法,后來新法被廢,王安石憂憤成疾,第二年病逝。
唐宋八大家: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蘇軾、蘇洵、蘇轍(蘇軾,蘇洵,蘇轍三人稱為三蘇)、歐陽修、王安石、曾鞏(曾拜歐陽修為師)。(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
2、注音:
隸( ) 扳( ) 謁( ) 邑( ) 矣( ) 泯( )
稱( ) 卒( ) 焉( ) 耶( )
3、熟讀課文,結合注解說說課文大意。
導入新課:
一、檢查課前準備
二、聽課文朗讀,再齊讀課文。
三、明確詞類活用:
(1)邑人奇之 : 奇: (2)稍稍賓客其父 :賓客: (3)父利其然也 : 利:
3、明確重點詞語詞義:
①世隸耕 隸: ②未嘗識書具 嘗: ③并自為其名 為:
④指物作詩立就 就: ⑤稍稍賓客其父 稍稍: ⑥或以錢幣求之 或:
⑦環謁于邑人 環謁: ⑧不能稱前時之聞 稱; ⑨泯然眾人矣 泯然:
⑩受之于天 受: ⑾賢于材人遠矣 賢: ⑿得為眾人而已耶 得:
4、對文中的“之”“于”進行歸類,并指出該詞在句中的含義與用法。
之:
(1)忽啼求之: (2)借旁近與之:
(3)余聞之也久: (4)不能稱前時之聞: (5)卒之為眾人:
于:
① 環謁于邑人: (2)于舅家見之: (3)賢于材人遠矣: (4)受于人者不至:
其
①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②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③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④稍稍賓客其父。 ⑤父利其然也:
四、合作探究
1.在疏通文意及熟讀背誦的基礎上,思考本文記述了一個什么故事?
2.本文題目是《傷仲永》,文中的“傷”是什么意思?表達了作者怎樣的思想感情?
3.方仲永的變化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4.“世隸耕”三個字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開篇一句交代了方仲永的那些方面?
5.從“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中,可以看出仲永的父親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6.“余聞之也久”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方仲永最終“泯然眾人”的原因是什么?
7.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8、賞析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感悟本文筆墨凝練、言簡意賅的效果。
從全篇來看,行文筆墨極省,既高度概敘,以至難以再刪一字,同時也富于文采,描寫細膩,與文體特點相映生輝。
五、合作交流,在小組展示,小組再選派代表在全班展示。教師小結。
達標檢測
1.下列加點字用法不同的一項是( )
A.忽啼求之 B.邑人奇之 C.不能稱前時之聞 D.于舅家見之
2.下列句中停頓有誤的一項是( )
A.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 B.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C.父/利其然也 D.余聞之也/久
3.翻譯下列句子。
(1)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2)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課后作業(20分鐘)
一、基礎知識積累
1.給下列加點的字詞注音或根據拼音寫漢字。
邑人( )環謁( )不能稱( )世隸耕( ) 泯然( ) 或以錢幣乞之( )
2.指出下列加點字詞的詞義或用法。
父異焉( )稍稍賓客其父( )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環謁于邑( )
邑人奇之( )
3.填空
《傷仲永》的作者是 代的王安石,是杰出的 家、 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4.用原文填空。
①幼年仲永天資聰穎,表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少年仲永才能大不如前,表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仲永已變得很平庸了,表達這個意思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仲永之所以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是因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個事例告訴我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這一空用自己的話作答)
5.《傷仲永》的“傷”是“哀傷”之意,表達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作者“傷”的原因是什么?選擇正確的一項[ ] ]
A.他的父親貪圖錢財,目光短淺,把仲永的天賦當作獲取利益的資本。
B.“賓客其父”“以錢幣丐之”的庸俗作法。
C.仲永缺乏主見,盲目地按父親的要求去做。
D.仲永由神童而最終“泯然眾人矣”的悲慘結局。
六、個性化備課:
七、教學反思:
余國福
[《傷仲永》導學案 (人教版七年級下冊)]相關文章:
2.《談中國詩》導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