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的階段性,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與劃分。從教師教與學生學的相互信賴性的角度,可以把教師的教學分為三個不同的階段:教師替學生學,教師教學生學,學生自己能學。
教學的階段性,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與劃分。從教師教與學生學的相互信賴性的角度,可以把教師的教學分為三個不同的階段。
第一個階段:教師替學生學
在這一階段中,教師想法設法使學生容易學會一些基本的知識與技能等。如教師的生動講演、示范等。這個階段的教師可能教學是很受學生歡迎,很有效的,但這種有效性,只有在教師“給”的時候才有效。有些聰明的學生也可能從教師的行為中學得一些方法,但那還不是系統的、自覺的。許多人在離開教師的教學之后很快就把教師教的東西還給教師了。教師的教學不能長久的影響學生。
第二個階段:教師教學生學
在這一階段中,教師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把學習的方法、規律等教給學生,使學生由個別到一般的掌握規律,把教師的傳授內化為自己的方法、技能等。如果說第一個階段是授之以“魚”,那么第二個階段則是讓學生練習“漁”。學生已不是簡單的用耳朵學習,而是用身心學習。
第三個階段:學生自己能學
在這一階段中,學生把所學得的一般規律動用到實際的新情境中,實現知識、能力的遷移。葉圣陶先生說,教是為了達到不需要教。不需要教的階段與境界就是第三個階段。學生在離開老師、離開課堂、離開學校之后,還能夠不斷的自我學習,自我發展。所以,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教給學生基本的規律、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習慣,為學生的可持續學生打下基礎,才是最重要的。
優秀的教師把第一個階段自己的個人精彩表演順勢引發、升華到一般的規律,從而有效的縮短第一和第二階段的過程。不優秀的教師只會不斷的進行個人的精彩表演,雖然也很好,但對學生的幫助并不大。教會學生自己學才是更為優秀的教師。
馬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