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建明 文章來源:《黨史文苑》
[摘要]文學是客觀現實的反映,還是作家主觀意識的產物?這一問題歷來是文藝界爭論不休的問題。魯迅先生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文中,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和中國傳統的“知人論世”的文學批評方法,深刻闡述了文學與社會政治、時代風尚、作家個性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為后世的文學研究提供了科學的方法。
[關鍵詞]魯迅文藝思想探析
1927年7月,魯迅先生應國民黨政府廣州市教育局的邀請,在學者云集的“廣州夏期學術演講會”上,作了題為《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的演講,在文藝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在當時國民黨的黑暗統治下,文藝思想受到禁錮,文學研究氣氛沉悶,觀點雜亂。魯迅先生在演講中,依據中國文學史上魏晉時期文學的發展變化,深刻闡述了文學與社會政治、時代風尚、作家個性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明確指出,文學產生于社會現實,是社會現實的綜合反映;而社會現實又制約著文學的內容和形式,影響著文學的發展。魯迅先生一方面借古諷今,另一方面又對當時思維混亂的文藝界發出了振聾發聵的吶喊,使人耳目一新。魯迅先生的理論觀點,對今天的文學研究,仍有著極高的借鑒價值。本文從以下三個角度來探析魯迅先生的文藝思想。
一、文學源于生活,是社會政治的反映,社會政治決定文學的內容實質
上世紀二十年代初,魯迅先生已較為廣泛地接觸了馬克思主義思想,對歷史唯物主義有了一定的了解。馬克思主義認為,文學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必然要受到社會生活的制約。文學作為對社會生活的反映,從文學家的創作傾向到作品的風格,從作品的思想內容到作品的藝術形式,都與一定時代的社會生活狀況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文中,魯迅先生自覺運用歷史唯物主義觀點和中國傳統的“知人論世”的文學批評方法,明確指出:“因為我們想研究某一時代的文學,至少要知道作者的環境、經歷和著作。”而在《現今的新文學概觀》一文中,又更進一步說道:“各種文學,都是應環境而產生的,推崇文學的人,雖喜歡說文藝足以煽起風來,但在事實上,卻是政治先行,文章后變。”①由此觀之,魯迅先生對于文學的起源、發展和變化觀點十分明確,那就是:文學源于生活,但最主要的,最集中反映的是社會政治,社會政治確定文學的發展變化。
基于上述觀點,魯迅先生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文中指出:魏晉文學所產生的社會政治環境是黃巾起義、董卓之亂,是東漢末年社會大動蕩,再加上“黨錮”之禍,社會政治一片黑暗,因而相對于漢代而言,“在文學方面起了一個重大變化”,出現了以曹操父子和“建安七子"為代表的“建安文學”。“建安文學”直接繼承了漢樂府與民歌反應現實的優良傳統,對當時的社會動亂和軍閥混戰給老百姓帶來的痛苦作了真實的反映,表達了作者平定戰亂,統一中原的迫切愿望和積極進取精神。其風格悲涼慷慨,文學史上稱為“建安風骨”。這是魏晉文學的最初階段。兩晉期間,門閥制度確立,士族特權日增,社會矛盾相當激烈,政治十分恐怖,作家時時面臨殺身之禍。如此黑暗的社會政治,使得當時玄學盛行,求仙問藥之風彌漫全國。反映在文學創作上,其作品大多內容消沉,空洞玄虛,充滿著出世、求仙和逃避現實的情調。稍有成就者,當數以阮籍、嵇康為代表的“竹林七賢”,他們在黑暗而殘酷的社會政治環境中,雖也談“玄”,卻是出于對社會現實強烈不滿,想在老莊的思想中寄托他們的反抗愿望,所以他們的作品隱晦曲折。這是社會政治決定文學內容和實質的又一典型例證。
對于歷來被評論家認為超脫于世的東晉詩人陶淵明的作品,魯迅先生也做了深刻的分析:“據我的意思,即使是從前的人,那詩文完全超出政治的所謂‘田園詩人’、‘山林詩人’,是沒有的。完全超出人世間的,也是沒有的。”事實上,陶淵明的思想是當時社會政治所形成的矛盾體。他一方面痛恨封建門閥制度,感嘆自己懷才不遇,壯志難酬,因而厭惡官場,不愿為五斗米折腰,最終隱居山林,躬耕自樂;但另一方面,他又時時關心時事,崇尚理想社會,盼望有朝一日朝廷能夠重用他,讓他為國家建功立業。所以魯迅認為陶淵明的詩文,不論是那些寄情山水、樂天安命、消極遁世的作品,還是詠古諷今,批判現實的“金剛怒目”式的作品,都是東晉時期社會政治生活的反映。
二、文學源于生活,是時代風尚的反映,時代風尚決定文學的外在形式
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文中,魯迅先生指出,一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環境,能形成一種普遍性的社會心理,而這種普遍性的社會心理,又將產生一種相對應的“時代風尚”。任何一種“時代風尚”,其實質都是社會政治內容的外在表現。文學源于生活,而文學對社會生活的反映,往往通過“時代風尚”在文學作品中體現出來。“時代風尚”又影響甚至于決定文學的外在表現形式。實際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內容決定形式”。魯迅先生認為,悲涼慷慨的“建安文學”,其外在表現主要是“清俊”和“通脫”的風格。這二種風格的形成,完全是時代使然。當時大動蕩、大戰亂的社會局面導致曹魏政權“尚刑名”的政策,即采用中國封建社會所謂“治亂世用重典”的法則。政治上的嚴刑峻法,形成當時獨特的社會心理和風尚,反映到文學創作上,就形成了“清俊”的風格;此外,大動蕩、大戰亂既打破了漢代一統天下的局面,也打破了漢代以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束縛。曹氏父子及“建安七子”等順應時代的心理和風尚,在文學創作上不循陳規,任意揮灑,勇于探索,大膽創新,又形成了“通脫”的風格。
曹魏正始年間,司馬氏掌握了魏國的大權,他們誅殺異己,伺機篡位。原來依附于曹氏父子的一派文人受排擠和壓抑,隨時可能招致殺身之禍,于是只好逃避政治,寄情山水,放浪形骸。魯迅先生認為,“正始名士”們的服藥、空談、超脫、瀟灑等所謂的“名士風度”,以及嵇康、阮籍等“竹林七賢”的醉酒癲狂、不遵禮教、狂放不羈,看似一種時代風尚,實際是一種對社會政治強烈不滿、又無可奈何的悲觀的社會心理。這種社會心理是當時社會政治的產物,也是作者對黑暗政治的一種反抗形式。反映在文學創作上,便形成隱晦、玄奧、求仙問藥、不及時事的風格傾向,使建安時期出現的“建安風骨”那悲涼慷慨“清峻”、“通脫”的風格蕩然無存。魯迅先生從分析魏晉時期的社會政治、社會心理、時代風尚入手,揭示了“內容決定形式,形式為內容服務”這一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律,在現代文學批評史上具有獨到之處。
三、文學源于生活,是作家個性心理的反映,個性心理決定文學的審美特點
文學是人學,是客觀社會現實生活在作家頭腦中的反映。魯迅先生的《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一文中,既分析了社會政治、社會心理、時代風尚對文學的制約作用,還分析了作家本人的主觀因素、個性心理對文學創作的特殊作用。魯迅先生認為,文學創作是一種特殊的精神生產,具有極強的個性化特征;個性化是文學藝術創作的一條重要規律。不同的作家,由于其身處的政治環境、社會地位、所受的教育及個人經歷的不同,其人生觀、世界觀及個性心理往往不同,審美角度和審美情趣也不一樣,因而所創作的文學作品,其風格特點也就千差萬別。正所謂“文如其人”。魯迅先生舉例說:魏晉“建安文學”除了“清峻”、“通脫”的特點外,還有“華麗”和“壯大”的特點。所謂“清峻”、“通脫”,是當時社會政治環境和時代風尚所致。而“華麗”、“壯大”則是由于曹丕極力倡導的結果。曹丕及其弟曹植酷愛文學,重視文氣與文采,有較高的審美情趣,均認為文學應當華麗,所以他們的文風與曹操古樸簡約的文風大不相同。其實是他們的政治處境、個人經歷、人生觀、文學觀及個性心理不同而造成的。魏晉時期許多文人在行事和詩文中往往表現出一種狂傲飄逸、不循常規的特點,其深層原因主要是社會政治、社會心理和時代風尚對作家思想的影響,但對文學作品來說,直接的原因還在于作家本人的人生觀、審美情趣和個性心理特征。誠然,作家的個性心理特征往往是在社會政治環境和時代風尚中形成的。受當時社會政治環境的影響,魏晉時期的社會風尚,文人大多不是服藥就是飲酒,而服藥飲酒都影響到人的性格、脾氣。所以魯迅先生指出:“晉朝人多是脾氣很壞、高傲、發狂、性暴如火的,大約便是服藥的緣故。”對于當時的作家而言,這樣的個性心理狀態反映到文學創作中去,必然會形成文學作品“狂放不羈、超脫、玄奧”的特點。
綜上所述,魯迅先生通過分析魏晉社會與魏晉文學的關系,深刻闡述了社會政治環境、社會心理、時代風尚、作家的個性心理對文學創作的重要作用,論述了某種文學風格、文學概念直接形成的個中原因,讓事實說話,有著巨大的說服力。魯迅先生將歷史唯物主義作為一種方法論運用于具體的文學現象的分析之中,為我們進行文學批評和文學研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典范,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參考文獻:
1.魯迅.《現今的新文學的概論》,《魯迅全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劉慶福.《馬克思主義文藝論著選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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