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子安在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試驗作文的第六篇。
第一篇的“成長”話題,是典型的大題小作。到此篇,則是典型的小題大作。
記敘文不管怎么寫,還是要小處入手。
先貼下水文:
我的24路
24路,連接著城市的西部和東部,連接著我的兩個現實世界。
它是從我家出發直達學校的唯一一路車。這一趟的時間,在這小城里,是遙遠得會讓人驚呼的三十分鐘。
我從三浹站上車,三浹站的對面就是三浹菜市場。而我下車的地方,就是學校正對面的雙井頭。
每個清晨,只要早于六點五十五分出家門,我總是直奔三浹站。在那里,我會遇到幾位和我一起等待24路的老面孔。一位是本校初三的學生,大冬天的,他的衣服還總是穿得很單薄,書包帶子掛得老長老長,走起路來,斜挎的書包就在他的膝蓋上一碰一碰的。還有一位和我年齡相仿的女性,穿得比我簡樸,素顏,比我早兩站下車。在同一個時刻,我們會上同一趟24路,各自挑最習慣的位置坐下。我總坐在最后一排靠右的角落。
早上的24路,坐定后,我會瞇個回籠覺。清晰地聽得到報站的聲音,聽得到溫廣電臺的新聞,醒來時大都已過了馬鞍池公園,亞金大酒店的高樓就在眼前,車子馬上就要轉彎了。有時候它會停住,那是遇上了紅燈。剩下的五分鐘里,我還可以從容地打開鏡匣子,細看睡醒后的妝容。
要趕上晚歸的24路有空座,我必須五點十五分前出校門,這樣的時候當然不會常有。如果趕上了,我會松一口氣--不用右手護著大包,左手捧著裝滿熟菜的便當盒,背部艱難地倚靠在某個座位的扶手上。趕上這樣的時候,我還是會坐在我熟悉的角落里,一坐下就開始放心地打盹,打盹到旁若無人的境界。有一次同校的周老師第二天跟我說,看你在車上睡覺的樣子,都不忍叫醒你。這一盹也是直打到車子拐大彎的地方,通常是新橋電信門口的大轉盤。再過兩站就到家門了。
下了車,回頭就是燈火繁盛又略顯暗淡的三浹菜市場。五年多的主婦生涯下來,談得上熟悉的也只是那幾家固定的攤點。賣蔬菜的大嫂幾天沒見我上門,會關切地問上一句,今天怎么這么遲,七點才來。賣水果的小嫂會很溫柔地告訴我,柚子是比橘子更上火的一種水果。而我會向賣豬肉的大叔懇求,拜托把肉切得小一點,我回家就不用再切了。或者是,豬蹄是燉黃豆好還是燉黃花菜好呢之類的話。
趕時間的24路,打盹都只打了一小半,做夢還沒見到夢影。我其實是很難談得上喜歡的。
最好的時光是無事要忙。這時候的24路車上少了行色匆忙趕路的人們。我可以在車上發發我的白日夢。沒有人知道我是90個孩子的教師,也沒有人知道我是某人的妻、某某人的女兒。從包里掏一點零食,看幾頁報紙,聽一段音樂,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瞇縫起眼睛看看前排的生面孔,望望窗外熟悉的店牌。可以冥想,也可以放心地睡大覺,甚至一覺睡過了站。回家的24路終點設在前花,只要三分鐘,小三輪依舊可以把我帶回家。
在24路平緩的律動中,有時,我會想起十多年來無數次遠行中的那些長途車。最早的遠行,是一個人坐老式的長途國營車,從青田,繞山路,去上海。那一夜的月色澄明清朗,滿車的人都在酣睡。我在聽張楚的《西出陽關》:
我坐在土地上/我看著老樹上/樹已經老得沒有模樣/我走在古道上/古道很凄涼/沒有人來也沒有人往/我不能回頭望/城市的燈光/一個人走雖然太慌張……
后來的旅途,扛過大廂、坐過軍車郵車運家畜的小卡,也坐過豐田2005之類的越野車。
最近的遠行,經西藏進尼泊爾,環繞了大半個中國,不停歇的換乘火車與汽車。接近歸程,是告別了慵懶的費娃湖,獨自去了藍比尼--佛陀誕生之地。在南亞酷熱的大地上,那些和中國內陸小城相似,當地人稱之為mini bus的小車是我坐的最多的交通工具。車身飾以大紅大綠的宗教圖案。車內逼仄不透氣,抬頭是天花板上繁復的暗色花朵。南亞女性身上層層包裹的紗麗和沉重的金飾成了我在車上打發時間的對象,這一路的“異鄉感”多少沖淡了我旅途的慣性,至少我要擔心一下,這一次車子停下來是否是到了目的地,還只是司機要補水充食。
而在中國大陸的旅行,長途車對我而言,已經像我的24路一樣的熟悉。知道它會將我從這一站帶到下一站,有時,它會出點小問題;有時,它會晚點;只要你不著急,只要你不趕時間。坐在車上,只要路況還過得去,就可以睡覺聊天冥想,車子會無邊無際地在黑夜里開下去,開到你想去的那個地方。
不能遠行的時候,我想,多多少少,無事要忙的24路成了我的長途班車,它帶我去遠方。
從家里到學校,其實還有兩路車可以選擇。一路是102,到蒲鞋市,到學校只需步行十分鐘;另一路是63路,到體育館對面,步行到學校也只要十二三分鐘。但除非是眼睜睜地看著24路剛走,它們又正好開到,我是不太會選擇它們的。偶爾換一下口味是可以看到別處的風景,別處的風景如果變成了熟悉的風景,那還不如只熟悉這一路,對別處的還可以留一個念想。
近來坐24路的早上漸漸地少了。往往出了家門,時間已是七點十五之后。幸好在金虹西街路口總有忠實的出租車在守候。上了車,慣用的一句話是,我去學院西路,十二中,拜托你能不能在七點三十五分前幫我趕到。車走城南大道,又要囑咐一句,到民航路轉彎吧。司機會嘀咕,民航路這個時候人多。我就等著這意料之中的嘀咕呢:我每天都坐這趟,不會堵的。
早上打的上了班,是再也舍不得晚上打的回家。
不到七點鐘,總是頑強地等著那等也等不到的24路。等到的24路上永遠是一幫睡意惺忪的歸人。上車、刷卡,我來了,我加入到他們的睡意中……
我的24路,我的一場白日夢。
早出的車上,我還在昨夜的睡意里。晚歸時,它讓我提前返回了我的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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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點評:
羅素說過,這個世界如果還能有最后一個理想主義者,那一定是一個女子。我不知道你們師父是否想當這最后一個,她也許沒有這么大的野心吧。所以她也認命,嫁了個庸常的老公,過上了庸常的日子。但是她還是不想把另一些庸常的陌生變成庸常的熟悉,以便留上那么一個念想。
修改后,好歹像個散文了。
我還是堅持認為,這篇文章的要害在于不甘心,不甘心于日常或者說是家常。所以24路成為一個象征,好歹算是在路上。修改后的好處我以為就在于把這一點點明了。
她是個愿意把“在路上”作為常態的人,以我這樣的俗人的眼光看來,這似乎有點“把異鄉當作故鄉”了。而24路則正好相反,可以讓她“把故鄉當成異鄉”。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再貼我的一號寶寶的文章,嘖~嘖~,比我能寫多了:)
我很喜歡喝牛奶/三(1)班陳樂
“你很喜歡喝牛奶。”
媽媽曾經平靜地這樣告訴幼時的我,如同一個通知一般。
可她從來都不知道,那時的我并不喜歡喝牛奶。
她那么地自信,乃至于省略了本該有的問號。
那時,其實我喜歡的是甜中帶酸的蘋果汁。
我總以很快的速度解決那些零食,不是因為喜歡,也不是因為貪吃,而是不愿意它們總是在那里提醒著我它們的存在--長痛不如短痛啊。
其實這些,所有的這些,媽媽都不知道。
儲藏室里雜七雜八的零食不見了,取代它們的是,奶糖、牛奶餅干,以及其他的牛奶制品。
茶幾下那些黑芝麻糊、麥片,漸漸都失去了蹤影,取代它們的是泡也泡不完的奶粉。
我還是什么都沒說。
只有在媽媽大肆購買的行為后偶爾吱上那么一句,買那么多別浪費了。
沒關系,你不是喜歡喝牛奶嘛。
媽媽很是干脆,干脆得好象吃完這些的是她自己。
可我知道,和我一樣,她也并不喜歡喝牛奶。
那我呢?又是怎么讓她這樣地以為。
習慣,或許是相當強大的一種力量。
在媽媽的關怪下,我漸漸喜歡上了喝牛奶,喝到連白開水都用它代替。
我喜歡喝牛奶,就像她說的那樣。
我在心里對自己強調著。
親戚們似乎與媽媽一樣貼心,飯桌上他們總是不忘為我備上牛奶。
有時他們甚至記不清我的名字,卻依稀記得陳家老幺,那個孩子,她愛喝牛奶。
而我,只是呆楞地坐在座位上,望著高高的杯子,品嘗著他們的細心,回味著嘴里的奶香。
很久很久以后。
媽媽說我長大了。還是那平靜的語調。
她開始抱怨我為什么那么大了還沒什么主見,她開始會詢問我的意見。
可我,還是什么都沒說。
一天,我突然又喝到了那似曾相識甜中帶酸的味道。
我只是默默地喝完,然后將空瓶丟棄。
書包里擺放的仍是牛奶。那個空瓶只能靜靜地埋藏在垃圾桶里。
“你很喜歡喝牛奶。”
媽媽依舊這樣平靜地對如今的我說。
是啊,現在的我,真的喜歡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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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欺騙了你/三(1)班徐雯綺
總是聽人說我的眼睛很大。卻沒有人知道,曾經的我有一雙小眼睛。
有一回,意外地發現了幾本殘舊的相冊,我抱著厚厚的冊子走到床邊開始翻看起來。母親開著玩笑對弟弟說,姐姐是老人了,這么早就開始回憶。于是滿屋里“咯咯”的笑聲不斷。一不留神,手一滑,冊子摔在了地上,照片散落了一地。當我俯身撿拾時,發現雜亂的相冊中有一雙小眼睛--那是我時候的樣子呀。照片早已泛黃,照片里的單眼皮還是擋不住眼睛中的笑意。真的是在笑啊,一個嬰兒毫無遮掩的笑。
這一切盡在母親的回憶中,她的瞳孔慢慢地放大,該是回到我出生的那一天了:剛出生時,我們家這小豬啊……是單眼皮,是全家人中的例外。我還以為是抱錯了呢……母親緩緩的回過神。
從小到大,她總是在強調這個例外。
生活就在這強調下一晃過了十幾年,我的單眼皮也只是讓人覺得記憶不夠深刻罷了,它也不曾成為我的負擔。雖然我也曾祈禱過擁有一雙夢幻般的大眼睛,一雙會說話的大眼睛。
慢慢長大了,眼框上的那道褶皺也越來越深,或許是我的祈禱讓上帝改變了主意。總之,一切都變了。
我開始享受到弟弟小時候才有的稱贊,我的這雙眼睛開始讓我引人注目。
大,特別,單純,善意,漂亮,無非就是這些褒義詞。聽多了,也就習以為常了。當然,偶爾也會暗爽一番,心里始終是沒太在意的。
還是和過去一樣,在學校里歪著身體看書,在家里躺著看書,與電腦屏幕的距離也越來越近。一日學校體檢,右眼近視,左眼遠視,外加散光,我落下了個“珍稀動物”的美名。于是也只好無奈地成為“眼鏡大軍”中的一員,戴上了一副小黑框眼鏡。
戴上眼鏡后,第一個想不到,是得到了季老師的“贊揚”,她看著我的眼睛,然后夸我的眼睛大得恐怖。我,驚訝于老師的形容。此后的我,更不敢正視老師了。即使面對面,也會有意地先低頭。
又一日,被老師叫到辦公室。偶然說起了我的眼睛。老師說,你這雙眼睛是如此的無辜,看人的時候,完全像個小孩。
我不懂,回家后,站在鏡子前,開始表演各種各樣的眼神,始終是沒覺得有什么不同呀。 時至今日,我這雙大眼睛終于變成了幾個好友茶余飯后的談資。
我開始有意的問:你們覺得我的眼睛到底長什么樣?
“大”。
還有嗎?
“恩……”
僅此而已。
又不斷有人說我的眼睛看似孩子般單純。我是不愿別人這樣說的,別人的描述竟不是自己所認為的自己。我是多么相信自己就是個大人。
我開始懷念,懷念那雙童年時的小眼睛,它的天真,它的單純,不加修飾的單純,透著光,不會撒謊。
我曾希望在別人的眼睛中看清自己,而他們看不懂,是他們不了解我?或者是我的眼睛欺騙了他們。這雙眼睛讓他們猜不出我心中小小的心計,和我點點的復雜。這樣的結果,是該開心沒人懂,還是該失望沒人能懂我呢?我暗自苦笑。
當我仍舊苦笑他們的不懂時,卻不知我也早已不懂了我自己。 但我唯一清楚的知道,我已不是孩子了。不再單純,不再無辜。
對不起,我的眼睛欺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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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一手華麗的轉筆/三(1)班張奔翔
我有一手華麗的轉筆技藝,是我苦求小學同桌教給我的。
剛學到手的時候,我是那個叫興奮啊!上課轉、下課轉、連回家還不忘轉。平時上廁所會帶上幾本雜志,翻翻里面的插圖,可自從有了這轉筆的技藝后,那些雜志就被我丟在一邊了。
“不對,應該這樣,錯!手再彎下一點!要我怎么說啊!”我的同桌教我時,永遠都是這樣暴躁。原因可能是他的這個徒弟資質太差,會了這,忘了那。但徒弟并沒有生氣,只是會在心里暗暗賭氣:去你的,有什么了不起,明天,我非讓你大開眼界。但明天,明天的明天,一天又一天的過去了,轉起筆來,我還是會卡住。煩得我真想把筆給折了。
可能被他說中了吧,我的確資質差。但如果他好好的教,我好好的學……
可惜最后,居然沒被他說中,我還是學會了,哈哈。雖說轉得沒有師父那樣流暢,馬馬虎虎也轉成了。
“瞧,這不就過去了嗎?我厲害吧!”當聽到我炫耀著自己慢似烏龜的轉筆技藝時,師父會慢慢地掏出他的筆,流利地轉給我看,不忘再加上一句:“你還嫩呢,哎,徒弟怎么會勝過師父呢?”
他的尖酸刻薄是我跟著他從學藝開始,一路領教過來的,也是我至今不能忘懷的。當我開始無聊地轉起筆來,我就知道,旁邊的他開始不懷好意。這時,我總會先發制人,急促著問他:“今天有什么作業?你這書真好看,剛買的吧?老師剛才講什么?”說這些話的目的,只是想讓自己的耳根清凈點吧。
這樣的敷衍之后,就是三年的不見,我的生活里又多了一個熟面孔的過客。
離開了他,我上了中學。
還是習慣在無聊的時候,手指不由自主地轉動著手里的筆。那筆開始舞蹈,仿佛一個活的芭比。別人看了佩服,自己聽了也舒服,從此我也開始自立門戶,招起了徒弟。
“怎么轉怎么轉,能教我嗎?轉起來滿好看的。”
“可以呀,手指要這樣,往下彎……對……這樣……錯了……沒關系……”我會溫順的像一只綿羊,細心地教,學的人都很開心,看著他們笑著,用力地彈著筆,慌張、刺激的表情,我在想,這不就是那時候的我嗎?
我當師父了,我的師父在哪里呢?
一次偶然,小學同學告訴我他去了國外,可能過年才會回來,也可能再也不回來了。我多么想周圍的人早點掛上紅燈籠。過年了,也許他就回來了。
我知道在我的生命當中注定會有許多人的出現和許多人的離別,趁現在還沒散,趁自己還有那么一點情感。
我一直等。時間的流逝讓手里轉動的筆,成為寂寞的我和遙遠的他唯一的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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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奔翔進步很大,敘事的流暢性尤佳。
寫得勤奮、學得主動。今天下午起,就催著我把他這一篇改出來。
當然,碰到這樣好學的徒弟,我是樂意被“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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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的鋼琴/三(2)班吳冰心
在我生命中有這樣一個人,有這樣一架琴……
我的姐姐有著一頭黑黝黝的長發,一雙修長靈巧的手。大概從我有記憶的時候起,我就愛聽姐姐為我彈鋼琴,在她指間穿梭的每一個音符,每一段旋律,都讓我瘋狂地向往,向往著有一天能和她一樣坐在鋼琴前,用心靈去彈奏那有生命的曲子。
一架純黑的鋼琴,立在墻角,一個女孩站在鋼琴前,擺弄著雙手,偶爾會隨著旋律的起伏,搖晃一下身子,臉上看著輕松,實際上卻是全神貫注地看著五線譜,她就是我的姐姐。小小的我站在旁邊,好像覺得在彈琴的那個她就是我,我長大后也會是這個樣子的。
姐姐會牽著我的手,把我領到鋼琴前,仔細地教我認識“哆,來,咪” 。她是我的音樂啟蒙老師呀。
小學時,媽媽終于同意也讓我去學習鋼琴了,姐姐卻因為學習的壓力,停止了鋼琴的學習。姐姐的那架鋼琴也搬到了我家。我至今還記得當我們搬走鋼琴時,姐姐只是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偶爾抬頭看一眼她媽媽,似乎有些憂傷,又似乎無可奈何,修長的雙手擱在膝蓋上無所適從。只是見到我,她還勉強地笑了一笑。臨走前,她拉著我,說了一些我并不太懂的學琴心得,還要我一定好好學下去。
就這樣姐姐的鋼琴有了它的新主人。
那架鋼琴放在我家,至今已經有六年。
如今的我還是很羨慕姐姐,只不過我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想她了。她去了外地讀書。雖然我自己早已經會彈鋼琴,當我坐在鋼琴前,還是會看到姐姐的樣子,姐姐的手。從我的童年直到現在,姐姐一直是我的偶像啊。
這一回姐姐從外地回來,來到我家,坐在她的鋼琴前。姐姐對她的鋼琴已經很陌生了,她生疏地看著五線譜,她的手也不再是我記憶中的那雙手了。她只是坐在鋼琴前片刻,然后起身,要我來彈。
我看見她那刻的表情正是六年前我臉上的。
她注視著我彈琴,再一次告訴我不要放棄鋼琴,要好好學下去。
這是一架鋼琴的故事,也是一個人的故事。一架鋼琴伴著一個人的回憶,就這樣靜靜陪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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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很傷感的故事,寫得動情。冰心的“首發”起點不低呀:)
描寫得比別人細膩一些,憂傷一點,這是你寫作的優勢。
在這一篇中,我覺得,你的功力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4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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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貼子最后由季子安在在 2007/01/05 12:15pm 第 1 次編輯]
我的那臺電子琴 /三(1)班周伊麗
不知道從何時起,我有了我的第一件與藝術有關的愛物――電子琴。
撫摸著鍵盤上那一層不知是何年累積上的灰塵 ,聽著不知是何年壞了就沒修過的鍵盤彈奏出這一串殘缺的樂符,我的心中滿是落寞。
不記得曾有多少學琴的機會在我手尖劃過,細看我這雙手,也已不似當年那樣嫩滑了。
隱約記得我小學一二年級時,有這么一個人――林老師,她就是我的鋼琴啟蒙老師。現在,我不記清她的容貌了。印象中,她有著一頭黑色的長發,長著高高的個子。但是她的那雙充滿靈氣,修長的手指確實讓我無法忘懷。
忘了當時為什么要學琴,忘了是什么緣故沒有去買鋼琴,更忘了是誰給我買的電子琴。我就跟著她學了二年的電子琴,在電子琴上練習著鋼琴的指法。把電子琴當成鋼琴,一次又一次地反復地進行枯燥的指法練習 ……
這二年間,我認識了林老師的一家。每次去學琴時,我都是那么的不情愿,卻又有一絲小小的雀躍。每一次立著手指頭在鋼琴鍵上來回地練習“哆,淶,咪”時,都會讓我想念電子琴那柔軟的身軀。
再后來,聽說是林老師有了一個出國的機會,她離開了我。只有那架殘缺的電子琴依然伴在我的身邊。
而爸媽并沒有因為林老師的離開而讓我結束學琴,也許是他們從來不知道放棄是什么吧?
于是,那年夏天,在山東,我有了另外一位新老師。不記得他姓什么了,記憶里只留下了他那圓圓的肚子和圓潤的長滿繭子的手。那一年,我原本以為我是去山東玩的,并沒有帶上我的電子琴。
后來,覺得在這位新老師家學琴和原先并沒有大的區別,只是他在我心中,不能替代林老師了。因為沒有琴可以讓我練習,每次放學后我都要去一個姐姐家借她的琴來練。每當我的手指放在鍵盤上,馬上它就會在鋼琴上飛舞,我的心卻早早已經離開,我又會想起最初教我彈琴的林老師 ……
我與這位中年老師的交集也只有短暫的二個月。當我坐上返溫的飛機時,心中涌起的是一種莫名的幸福。
后來的事情,是我沒有料想到的。就在那一年,我沒能繼續學琴,準確的說,是爸媽對我學琴沒了指望。
現在的我還是最愛鋼琴,看著別人的手指在琴鍵上飛舞,而我只能在一旁看著……看著……
多年后的今天,那臺曾經牽動我心的電子琴啊!它依然靜靜地躺在那里,只是上面沒有了我飛舞的手指,沒有了我笨拙的練習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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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這篇和〈姐姐的鋼琴〉是姊妹篇。
是伊麗的首發。伊麗寫得勤奮,勤奮當然會有進步:)
再嘮叨一句,伊麗,你太愛用關聯詞了。用得多了,語感就硬,不太合適這樣的文章,我幫你刪了一些。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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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椅子/三(2)班徐青青
在那個角落曾經有件擺設。
很小很小時,感覺是在很久很久以前,老媽買過一張椅子。深藍色的,象一望無際的海。也許只取了海的一小瓢。
她說這椅子是拿來讓我寫作業時坐的,可我根本沒把這當回事。有用就拿來用上一用,沒用就一邊涼快去,別在我面前礙眼。媽有點郁悶,把它安置在房間的角落里。
那時放學回來,看它的樣子也可憐,就把它搬過來,抹抹灰,有時一抹就抹上半個小時。
大人說:“你褲子有那么干凈嘛,平常還掛著鼻涕,現在擦凳子擦那么久。”
“我愛干凈不可以啊!”
然后猛地坐下,轉會筆,畫些畫,望望門外。大人正各顧各的,我就猛地踢它一腳。它有點怨,的確也夠冤。然后我摸摸它,說:“誰誰誰挨揍的時候沒比你好多少。”然后就開始對它念叨著。說到開心處,會突然激動起來:“嘿,你不知道吧,今天……”然后不知何時,門口就會出現“巨大”的身影。終于,門里面還是安靜了。
也許,世界是寂靜的。也許,那個角落的你,早就知道了。
初中的日子過得有點郁悶,有點壓抑。陪你的日子越來越長,你該開心了吧,上帝終于又眷顧你了。但陪你的時候長了,我卻很想念很想念我的床。有點郁悶地轉幾下筆,畫幾筆畫,不管大人是否在,都踢你幾下,念著“打是親,罵是愛,喜歡起來加腳踹。”踢完了接著背誦著化學方程式。過不多久,桌子被口水弄濕了一灘……
冰涼,驚覺,揉眼,起來。把你拖回那個角落。爬回床,這兒才是睡覺的好地方。
有幾天,回家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好象少了件東西。但,又或許是我多疑了。想問,又怕大人覺得我奇怪。不問,心里還是不順。
為這個問題,苦惱了很久,終于有天逮著一個話題問爸爸:“爸,家里是不是有什么東西少了?”爸也回想了很久,抓抓頭,說:“哦,是不是那張椅子?”“椅子?”漸漸回想,轉過頭。那個角落現在是空的。
原來如此。
如此之后,又回房間,郁悶著轉轉筆,畫些畫,看看小說……
之后那個角落被一張桌子霸占了,然后大人又買了張新椅子,同樣是深藍的,藍得像海底一樣深沉。
有時回想,那個角落,曾經有一個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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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見證物”作文目前為止最大的收獲。
青青開始進行創造性的寫作。在構思、用詞、畫面的刻畫等方面,都已經開始有自覺的創作意識。她開始游戲了。到了這個階段,保持寫作的熱情,你就會脫離原先所謂的“作文”了。
文字是一個自由王國。只要你有創造力,你就是國王。
青青就當女王吧:)
現在的題目還有一個問題。青青自己來找找看(其他同學能看得出來就更厲害了),問題出在哪里?
你自己再動動腦筋,有沒有更合適的題目。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6 04:42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燈籠易碎/三(2)班陳蜜
很小的時候,經常會嚷嚷著要寫日記。或許是為了家里剛買的那張帶鎖的書桌,或許是為了學校門口新到的漂亮日記本。每次也都能寫上一陣子,但一般,沒過多久,日記本上就滿是灰塵。若后來收拾時沒有扔掉它們,現在數來想必也有一打了。
可是現在,我竟然寫起了博客。一寫就寫了幾百天,想來讓我自己都有些詫異。無奈看著幾十篇日志,連自己都笑得發愣:怎么里面處處都有你們在呀。
暑假時,你中了暑。我們快馬加鞭乘到你家,雙手掀開你衣服,已經是青一塊紫一塊。你邊躲著我們不安分的手,邊大聲抗議自己是一個病人。
我好笑:“你全身上下哪兒我們沒看過?”
你大叫:“我全身上下你們哪兒看過?”
……
幼稚的對話重復上演,最后的結果卻是三個人在大熱天裹在被窩里比誰能先將誰踢下床去。在《自我催眠》里,我們一睡就睡了一下午。
“大笨象會跳舞,小猴子會上樹,狐貍也會翻跟斗。嘿…”
醒來后,床上還在唱著,被子卻早已蓋在了大地母親的身上。
那天回家后,笑著寫完博客。有人留言說:三個瘋女人,虛度光陰。
又一天。網上聊著。你說你媽店里7年來每個周四總會有四個老太婆約在一起。想一想說,這樣太麻煩。老了后我們干脆住一塊吧,四個人搓著麻將等死好了……
我們發著舉雙手的表情一起贊同。
偶爾難過的時候。博客里有你們急切的留言。就像出了什么事你不會離開我一樣,我也會一直在你身邊啊。
一切就煙消云散了。
當時聽著老師說有些人是不可以沒有朋友的,我想我就是這樣的人吧。
可是忽然有一天,我丟失了我的博客。
那天媽媽不小心說出了看過我的博客。我懵了。腦子里不斷過濾著博客里面每篇日志的內容。然后沖向電腦,氣惱著她什么時候學會了用“收藏夾”開網站。媽媽不斷爭辯著:“媽媽是最親的人,憑什么她們能看你的日記,我不能看?”她氣急敗壞得掩飾著她想要知道我到底隱瞞了她什么的真相。我橫她一眼,打開收藏夾把博客地址刪除。大不了不寫, 你還是不會知道我想什么。
那天夜里哭了很久。媽媽她永遠不會知道啊,她又不是你們,她怎么會懂。非要我停了博客,才順了她的意嗎?
然后很長的一段時間,博客都閑置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媽媽也閑置了。
時間可以沖淡了一些事吧。博客又重開了,只是并沒有再把這串地址放在收藏夾。
跨年那天。零點那天。博客里的你們,陪我數著整點。互道一聲:新年快樂。
還有記憶中的旋律:
大笨象會跳舞,小猴子會上樹,狐貍也會翻跟斗。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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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樣子》
詞曲:羅大佑
我聽到傳來的誰的聲音
像那夢里嗚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遠去的誰的步伐
遮住告別時哀傷的眼神
不明白的是為何你情愿
讓風塵刻畫你的樣子
就像早已忘情的世界
曾經擁有你的名字我的聲音
那悲歌總會在夢中清醒
訴說一點哀傷過的往事
那看似漫不在乎轉過身的
是風干的淚眼后瀟瑟的影子
不明白的是為何人世間
總不能溶解你的樣子
是否來遲了明日的淵源
早謝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不變的你
佇立在茫茫的塵世中
聰明的孩子
提著易碎的燈籠
瀟灑的你
將心事化盡塵緣中
孤獨的孩子
你是造物的恩寵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6 07:25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有你在我身邊/三(1)班王譽洲
這十幾年來,每個安靜的夜晚,有你在我身邊。
95年我家裝修后,你就一直陪伴著我。你的個子不大,長一米八,寬一米,高三十厘米,木板做的。這十幾年來我每天都在你身上安睡。連平時生氣的時候,都會“啪”的一聲癱倒在你身上,偶爾還會握起拳頭揍你出氣。你就這樣沒有一聲怨言地伴我度過了兒童時期。
長大后,我也讓你飽嘗折磨。一躺下來不是呼呼大睡,而是在你身上滾來滾去、想東想西。那些白天發生的事,有趣的、傷心的、生氣的……想完了白天,轉個身,趴在那兒,又開始去想明天會發生的事。
有時會側臥著對著墻壁開始了我的狂想,專門去想些不可能發生的事,什么超能力啊,什么輕功啊之類的。每天晚上就這樣反反復復,一想就好幾個小時,有時還意猶未盡。你總是一言不發地在下面傾聽著我的輕聲嘀咕。我以為你真的很善解人意,沒想到等到我睡著了,你才開始報復。你這機靈鬼讓我睡得好不踏實,把我弄得直踢被子。
去年的一天,你好像得了骨質疏松癥。我趴在你身上,在安排未來的時候,“蹦”的一聲,你居然斷了一根骨頭。我當時急得大叫:“爸……”爸爸看了看,又拿起器械動了動,可還是沒有辦法把你的骨頭接起來。于是第二天,爸爸去買了張席夢思蓋在你身上,你又活過來了,而且還一下子高了好幾厘米。原來你是看著我一天天長大心癢了,也想跟著我一起長大,這個小機靈鬼被我調教得這么調皮……
看你得了病還要堅持工作,覺得真的很可憐啊。但又能如何呢,不能動如何去反抗呢,就算反抗了就能改變命運嗎?
就這樣,十幾年的風風雨雨,你伴我走過。但很快我們該說再見了……
再過一個月我要搬家了,我知道我要離開,我將與你永別了。不知你將去往何方,是去陪伴另一個人,還是就此結束你的生命?
我不會忘記,是你伴我成長,是你見證了我的生命。你身上的每一個斑點,每一處刮痕都將保藏在我的腦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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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譽洲至今寫得最好的一篇。我知道他也很期待。
在他“五大三粗”的外型下,有一顆溫柔的童心。這很好。
依然還是老老實實的敘事。在發過上百篇作文之后,我怎么突然發覺自己對這一類清晰純凈的文字越來越有好感。是因為我真的越來越老了嗎?還是這一類的文字自有其獨特的魅力?因為簡單好懂,所以更容易引起共鳴?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6 11:20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我的球和我/三(1)班劉哲
平生最愛籃球。
我從小就受父親的影響,喜歡看體育節目,特別是對籃球,可以說是情有獨鐘。有時候,甚至抱怨自己生錯了時代。如果可以讓我自己來選擇,我寧愿出生在80年代,那我就可以親眼目睹飛人喬丹是如何創造奇跡的。
打小就很喜歡打籃球。記得有一次去哥哥家玩,看見他手里捧著籃球,我就上前和他一起玩。臨回家時,我還叫哥哥把那個球送給我了。他起先是死活不同意呀,不過我一哭、二鬧,還沒開始三上吊,他就屈服了。我拿著球看了一眼他無奈的眼神,得意地扭了扭屁股,開心的走了。
得到平生的第一個籃球后,開始是天天拿著球自己和自己玩,長大些就和同學們一起玩,再長大些就從電視上模仿科比學上幾招絢麗的招勢。
小學五、六年級是我熱愛籃球的發狂時期。為了它,我和同學們甚至會逃課。
第一次就被抓了個現行,害得我的屁股遭了殃。但是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狡猾的獵手,也逮不住好狐貍。”我們學會了輪流分工。這節課先下去2個人,其他的留在教室里。若老師發覺少了幾個人就為他們開脫,下節課就輪到另外2個人。這個方法還屢試不爽,居然只被發現了幾次。為球而狂的兩年是我最開心,最無憂無慮的日子呀。
小學畢業后的暑假無所事事。一天,我應同學邀請,出去打了場比賽。當我興沖沖地回到家里時,眼前的一切讓我驚呆了。好心的奶奶竟正在洗我那雖已破破舊舊褪了皮,但跟了我七、八年的籃球。我瞪大了我那小小的眼睛一邊指責一邊搶過了我那心愛的寶貝。等它完全干透后,一部分的皮都翹了起來。我還是舍不得扔,就拿強力膠把它粘住。過了幾天我就拿著它去了球場。同學拿著球都說它的手感特別不好,現在的手感是那么的硬,可是它以前可不是這樣的……
到了初中,我打籃球的時間越來越少了。要打,用的也是別人的球。每當我拿著同學的籃球時,我就會想到他--我曾經的老朋友。
我的老朋友會記得我嗎?
他依然躺在我家陽臺的那個角落里呀。我想,他會看著我笑,看著我哭,看著我任性,看著我一天天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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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劉哲的“首發”。老老實實的敘事,平平實實的作文。共寫了三個畫面:得球、逃課、洗球,最后還能煽上一把。這樣的文章足夠上二檔了。大家一起來學啊!
師公從旁邊飄過,嘟喃了一句,“還有趣點……‘我的老朋友會記得我嗎?’他一個球呆在角落里,不記得你還能記得誰啊。”
哈哈哈哈~~~~~~~~~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02:19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車痕/三(1)班葛宏偉
從小學五年級起,我便開始騎自行車上學。
如今的這輛已是第二輛了。掐指算來,它已跟隨我足足兩個春秋。
每日都是我踏著它、它載著我,我倆一起上學、回家,風雨不變……
“你的坐墊太低了。”
一次, 一個跟我一起騎車的朋友提醒了我。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他。
的確,坐墊是太低了,我的雙腿蹬車的時候已經伸不直了。
回家后,我便開始調坐墊。一開始,只是一點一點地往上移。總覺得沒變化。一氣之下,雙手拉著坐墊就向上拔。感覺夠了,便坐上去試試。才發現這下子,拔太高了。沒辦法,只能用力往下按。看著差不多了,一坐上去,仍覺得高。等調到自己感覺舒服時,又發現看上去與原先的高度好像沒有什么差別。
調高車座這事,此后每隔一段時間便需重演一次。每次的經過大同小異,只是間隔的時間越來越短了……
而現在的它也已和剛買來時不一樣了--車身上到處是泥印--已經很臟了。
為犒勞它每日勞苦功高地馱我上學,休息天,我準備了一堆的清潔工具便開始為它清洗身體--打氣、沖洗、上油,干得是滿頭大汗。
當抹布擦到車座底部時,我的手不自覺地停住了:支撐我體重的那條鋼管上,一條條鐵銹是那么的顯眼。猶如樹樁上的年輪、老人額頭的皺紋一般。
此時的我才意識到:它,老了。
在我一天天長大、一次次調高車座的同時,它也漸漸地衰老。
清理結束后,其他的部位都已恍然一新,惟獨那段歲月的見證還是那么的明顯……
為什么在這之前那樣明顯都沒有注意到?為什么如今只是那淺淺的一抹都覺得刺眼?
突然之間,又想起了我最早的那輛車。想必它的身上也同樣有過這些銹跡,如今是不是又會多一層新的鐵銹?這些新生的鐵銹雖不能證明它到底經歷過多少滄桑,卻讓人知道:它現在--已被遺棄。
想想,對于遺棄它的主人(比如我)來說,遺棄一輛生銹了的舊車也只是有幾分可惜吧。
這一切,到底是因為“物非人亦非”呢,還是“人非物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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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宏偉進步大。記敘文“小中見大”的寫法是對付爛題目的不二法門,他學會了。
“見大”時生出的那幾分幽幽的人生感慨,不拿腔捏調,不錯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05:54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我的書包/三(1)班陳趙威
在臥室的一角,橫臥著我的書包。
濃郁的黑色與潔白的墻壁產生反差。破舊的帶子,讓我記憶深刻,它承載著我三年來的中學生涯。
記得要進中學那會兒,想起馬上要見新同學、新老師,我的書包卻依舊是小學六年級時買的。于是,我就向母親抗議:“媽,我現在可都是初中生了,怎么還好用小學時的書包呢?這書包里連放多余東西的口袋都沒有,所有的書都只能塞在一起!”母親十分不耐煩地說:“你這么小就學會浪費了?你瞧,這書包還不是很新嗎?再說,這書包也蠻貴的,你就將就三年吧!”這話一出 ,我就知道不用再說什么了,母親的想法是不容易改變的。
可我心里仍不甘心,一有機會,就伺機向母親重提此事。
入學的前一個晚上,恰好母親在看電視,我乘機坐到母親身旁,小聲說道:“媽,你看,我現在都已經初一了,那書包……”母親轉過頭來,厲聲說道:“又是那書包,我不是已經說過了嗎?我是不會重新買的!”“就是嘛,只要學習學好就行了,書包長啥樣,又有什么關系呢?”父親也在旁邊附和著。
我無話可說了,也許他們說的都是對的吧。
就這樣,接下來的這三年,我一直背著我的小學書包。
不細看,你是看不出它的外表有什么變化的。而我知道 ,它的內容卻一直在加重。
初一的時候,我書包的包帶扣在第一格。
初二的時候,我書包的包帶扣已經到了第三格。
初三的時候,我書包的包帶上,出現了裂痕。
我每每到寫作業的時候,總要狠狠地把書包重重地砸在床上,接著再聳聳負重了好久的肩膀……
一次放學回家,我聳了聳酸痛的肩膀,又將書包砸在床上,只聽到一聲“巨響”。母親聞聲而來,勸我說:“第二天沒上的書不要帶去不就行了,那么大動靜,我還以為出什么大事了呢”我答應下來,可這每一本書,卻都顯得那么重要。
漸漸地,我已經喜歡上了那種聲音。那種硬邦邦地,有如磚塊砸在地面上的聲音。背起它,十分沉重,而放下時,卻又覺得渾身不自在,一種想擺脫,卻又無法擺脫的負重感。我不知它已經逐漸成了一種習慣。
看著,那倚著墻壁的書包,我想,即使三年之后,我能真正放下它,放下現在的壓力和責任,而當下一個征途開始時,我又將重新背起另外一些。人生不就是這樣嗎?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一程一程地往前趕。
我那沉重的老書包呀,見證了我人在學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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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趙威的第二篇,和同學前面發的幾篇比較,面目不同。如果說文如其人,趙威的書包沉重得也和他本人一樣。我還是希望他在知道了“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之后,放時能放得徹底,背時能背得快樂。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06:37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它不只是玩偶/三(2)班金園園
無論時間怎么流失,我始終會記得它出現和離開的那兩個時刻。
是因為又到了冬天,讓我想起了它嗎--我曾經心愛的玩偶“鵝鵝”?
幼時的我和其他孩子一樣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每天都沉浸在父母親給的“驚喜”中。爸爸又買了小禮物送我,我搖搖晃晃地跑過去,仰著頭扯著爸爸的褲子要禮物。爸爸笑了,等他蹲下來輕撫我的小腦袋時,我趁機搶走了他手里的禮物,笨拙地打開:“哇,是一只黃色的小鴨子。”從那以后,我便一直叫它“鵝鵝”。
我與“鵝鵝”在一起生活了大約六、七年。幼稚的我總愛抱著它到處炫耀。一臉神采奕奕的夸張表情,卻一點也沒有留意到身旁的人們正在唧唧喳喳地討論我是不是“有病”。更糟糕的是,看見他們對我指指點點,我便愈發顯得興奮,還和“鵝鵝”表演一出“人與動物”的對話,一面不斷地擺動著“鵝鵝”的手,一面還不時地觀察周圍人對我的態度。他們越笑,我就越賣力地表演,好象那樣就可以多賺幾塊錢似的……
可是好景不長,我一天天地在長大,父母對我幼稚的舉動似乎再也看不下去了,就連親朋好友都來嘲笑我的無知……
終于有一天,他們決定要對我采取某些行動了。
那天晚上,我還是跟往常一樣抱著“鵝鵝”睡覺。半夜三更了,我似乎被什么東西吵醒了,迷迷糊糊地睜開雙眼,拼命地尋找著“鵝鵝”,希望能從它那得到一些溫暖,它不在……
我全然不知我的“鵝鵝”那時已經被父母趁著夜黑扔到了在我看來連乞丐都不屑一顧的垃圾堆里了。
它再也回不來了……
我傷心欲絕,從來都沒想過自己會為一個玩偶如此難過。當時真的是對父母恨之入骨啊。但為人子女又能怎么反抗?更何況在他們眼中,它的確也只是個讓小孩子玩玩的玩偶罷了……
它的離開讓我恍然覺醒。也許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大人會在意小孩說過的話,更沒有大人會在意小孩在想什么。就好象在如今的我們眼里,那些比我們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樣,幼稚到我用一顆糖就可以換取他們對我的信任。
還記得媽媽跟我說過:“‘鵝鵝’沒了,我可以再買一個更好的給你……”
可她不會知道,在我眼里,“鵝鵝”不只是我的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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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金園園的首發。
園園一向敢說,這一次她還是敢說。她說,“也許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大人會在意小孩說過的話,更沒有大人會在意小孩在想什么。”
她在反思:“就好象在如今的我們眼里,那些比我們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樣”。她的反思很有價值,“所有的大人都曾經是孩子,只是他們大多都已經忘記。” 這是《小王子》的開篇。有了這樣的反思,我相信,園園以后是不會忘記,自己曾經是個孩子。
婷婷 發表于 2007-1-7 07:10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您的IQ很高吧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07:16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你對智商很介意嗎?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09:39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至少我有書/三(2)班黃鵬生
在上世紀末的前幾年,書在某個角落發光,照亮著我這塊大金子。
讀書,讀書,有些人讀一輩子的書也未必能讀出人生,為何?書只是人生的借鑒,微微照亮你我前程罷了。從古至今,讀書人不少,書呆子不少,姑且不說貪官也不少。罪不在書,罪在自己昏昏沉沉地混日子,想混也別把書攙和在一起。
我并非文人騷客,夢筆也能生花;我也非悲天憫命者,白天也想黑夜的可怕。我只想日日與書亂舞春秋,夜夜與書四面楚歌,讓自己活的有血有肉,讓自己活的像個人樣。
我出生在小鎮。
那里并不是窮山僻嶺,也不是山高路遠,不知為何,黑夜總是那么漆黑,或許是因為城市更需要白天吧!小鎮習慣黑夜無電的生活。每每我早上外出嬉戲,回家夕陽已經當頭。但漆黑阻止不了我那看書的熱情。坐在屋外的老椅上,點上幾盞油燈,月光灑在書上,加上清涼的風,或許這是老天對小鎮上的人們唯一的恩惠吧!這樣看書也頗有些囊螢映雪的味道。
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多了連老天也是會嫉妒的。
事實是殘酷的,生活是延續的。
香港回歸,舉國歡慶的那年,我離開了小鎮,來到了城市,又要生根扎地。
在幼時的印象中,城市就是比小鎮好,來了,就知道了。城市夾雜形形色色的人,自然而然,不免會染上別人的習性。城市多了現代化,卻丟了人性的本質,就似垃圾廠,一片惡氣沖天,一片死鼠滿地。在城市里,要想不被污染,讀書,對于單薄的我們,是唯一的良方。
上學了。
讀到的教科書,盡是在歌頌中華傳統美德。人是需要認清黑白的,不知道黑暗只是脆弱的沙子而已。無趣的童年,乏味的書籍,萬幸的是,我早已認清了這些,我知道我需要的是有自己影子的書,那才是精神上無限的滿足。
初中了,長大了,我開始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看的書。與小時一樣,還是喜歡在漆黑的黑夜中看。然后,不知不覺躺倒在書上,有書的夜,總是春光無限好啊!
時至今日,一切都要理所當然地改變了。
書架上,依然雜亂無章,不知我愛的那些書是否也在其中,或者早已腐朽成枯枝敗葉了,被風撕得粉碎了。面對眼前的這些事,也只能踹踹揣前面的桌椅,像孩子那樣傻傻地吃了父母給的糖果,然后接著做自己應該做的。
或許再過幾個月,我又可以沾沾那書氣,暫時藏匿的自我,又要大搖大擺的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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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這寫的就是散文了,潑開來寫了。沒有被“物”綁得縮手縮腳的。
想起我自己寫24路,還被綁得很不自由,整個周末第三稿還改不出來。鵬生真的很有前途。漂亮的文字也回來了。最好的是,那一派瀟灑的勁頭。這在16歲的作文中,太難得了。
已經寫到這份上了,我要再語重心長地叮囑一句。有些地方,特別是句子的銜接、語感還稍嫌生硬。不要急,慢慢來。我這是以文學的要求來苛求你:)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7 22:50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我的球和我/三(1)班劉哲
平生最愛籃球。
我從小就受父親的影響,喜歡看體育節目,特別是對籃球,可以說是情有獨鐘。有時候,甚至抱怨自己生錯了時代。如果可以讓我自己來選擇,我寧愿出生在80年代,那我就可以親眼目睹飛人喬丹是如何創造奇跡的。
打小就很喜歡打籃球。記得有一次去哥哥家玩,看見他手里捧著籃球,我就上前和他一起玩。臨回家時,我還叫哥哥把那個球送給我了。他起先是死活不同意呀,不過我一哭、二鬧,還沒開始三上吊,他就屈服了。我拿著球看了一眼他無奈的眼神,得意地扭了扭屁股,開心的走了。
得到平生的第一個籃球后,開始是天天拿著球自己和自己玩,長大些就和同學們一起玩,再長大些就從電視上模仿科比學上幾招絢麗的招勢。
小學五、六年級是我熱愛籃球的發狂時期。為了它,我和同學們甚至會逃課。
第一次就被抓了個現行,害得我的屁股遭了殃。但是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狡猾的獵手,也逮不住好狐貍。”我們學會了輪流分工。這節課先下去2個人,其他的留在教室里。若老師發覺少了幾個人就為他們開脫,下節課就輪到另外2個人。這個方法還屢試不爽,居然只被發現了幾次。為球而狂的兩年是我最開心,最無憂無慮的日子呀。
小學畢業后的暑假無所事事。一天,我應同學邀請,出去打了場比賽。當我興沖沖地回到家里時,眼前的一切讓我驚呆了。好心的奶奶竟正在洗我那雖已破破舊舊褪了皮,但跟了我七、八年的籃球。我瞪大了我那小小的眼睛一邊指責一邊搶過了我那心愛的寶貝。等它完全干透后,一部分的皮都翹了起來。我還是舍不得扔,就拿強力膠把它粘住。過了幾天我就拿著它去了球場。同學拿著球都說它的手感特別不好,現在的手感是那么的硬,可是它以前可不是這樣的……
到了初中,我打籃球的時間越來越少了。要打,用的也是別人的球。每當我拿著同學的籃球時,我就會想到他--我曾經的老朋友。
我的老朋友會記得我嗎?
他依然躺在我家陽臺的那個角落里呀。我想,他會看著我笑,看著我哭,看著我任性,看著我一天天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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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劉哲的“首發”。老老實實的敘事,平平實實的作文。共寫了三個畫面:得球、逃課、洗球,最后還能煽上一把。這樣的文章足夠上二檔了。大家一起來學啊!
師公從旁邊飄過,嘟喃了一句,“還有趣點……‘我的老朋友會記得我嗎?’他一個球呆在角落里,不記得你還能記得誰啊。”
哈哈哈哈~~~~~~~~~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8 07:09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騙”局/三(2)班葛玲嫻
墻角一堆的日記,有好詞佳句成堆的,有被老師打上紅勾另附上“好”字的,有字跡潦草看似漫不經心的。
大概是在小學四年級前吧,被托在阿姨家。一到她家,第一個周末便聽她教育我:“玲嫻,現在起 ,你每天都寫篇日記,我給你去買些作文選,你每天都記些好的句子、詞語,以后會有用的。”小小的我怎么也不敢違背面前這位學識淵博的老師的話,于是那三年的“痛苦”就來了,每晚燈下,看著作文選,邊抄邊寫日記,腦子里滿是問號,眼睛累了也只是那么揉上幾揉,忍著玩意,裝著認真,完成阿姨心中好孩子的作文。
五年級可算是回家了,原以為就此可以輕松了--外婆才不懂讓我寫什么日記。沒想到那個學期來了位新的語文老師,她站在講臺上,豎著食指說:“五年級了,要開始每天寫日記了,以前有寫過日記的同學是好的……”真是驕傲啊,我算是一個吧。
拋開了作文選,寫作的確是自由多了,可不幸的是老師要看日記,要看我的心里話。不了,不可能的。于是,開始了我的“記事”生涯,也許就因為這樣,我的描寫能力一路提高了。
那段時間,我的日記常被老師拿去讀,總是一陣高興后,隱約覺得一陣麻木。心里沉積了太多想法卻找不著傾泄的出口。那時,我是清醒著,卻又糊里糊涂地騙了自己兩年。
小學畢業后到現在,因為內心的敏感,傷心感慨自是免不了的,我的話在脫韁后變成了狂泄,不再是寫得滿頁端端正正的日記了,龍飛鳳舞的字跡一次就可以甩滿五六頁。一直是寫啊寫,其實,想說的都說了,我只是想彌補內心長久沒有自我的空缺,想用盡一切字眼認清現在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模樣。
經過六年的折騰,能認識的人都認識了,惟獨這個被拋在角落里的真我至今才發現了一個影子,偶爾她也探出個頭望望我。
寫得多了,于是說的也就少了,下課后,有話就劈頭蓋臉地全潑到日記上,很少去找人聊了,寫滿話的日記紙卻一天天塞滿了書包。
終于發現這樣不好,卻死也改不了,于是決定邊寫邊讓人看,希望她們能懂,逐漸日記里的話又變成了能進客堂難進心房的話。
由被動到主動,又由主動轉到互動,日記在變,是因為我在變?這樣說來,見證我生命的東西,還真非這日記莫屬了。但寫到今天,面對著它,我是真的說不出口,假的又忽悠不了自己。怎么辦呢?
日記日記,日記到底是個什么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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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點評:
玲嫻的寫作開始放肆起來了。好!
季子安在 發表于 2007-1-11 09:22
[原創]初三:“生命的見證物”話題作文展
我眼中的眼鏡 /三(1)班 董卓爾
初二開始,我戴上了眼鏡,從此有了“讀書人”的樣子。
銀色的鏡框,兩邊框架可以向外側翹出。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這副眼鏡是175度的。
初二上學期起,我看黑板上的字就感覺模糊了,于是我的眼睛前面就開了天窗。上課上到無聊時,我還會時不時地推推它,跟自己說我上課已經認真思考了,也讓老師更好的相信,我是在認真學習。
到了初二下學期,我開始覺得眼鏡是一個累贅。每天整理書包時,要把它小心翼翼地放進書包。開始上課了,還要用搽鏡布為它撣灰。簡直成了阻止我好好學習的擋腳石,對它,我一度煩透了。
度過了一個瘋狂玩電腦的暑假,我升到了初三,直面中考。
這時,我發覺我這副眼鏡的度數不夠使了,常常戴上眼鏡看黑板的字,還是覺得看不清。而拿下眼鏡,來看黑板上的字簡直是在看連環畫一樣,模糊一片。看不清楚的時候,我只好把眼鏡豎起來去看,心里一愣,這個方法很不錯,原本看不見的字,全看見了。看老師,連老師的痘痘也看得清清楚楚.
長時間把眼鏡豎起來看,又很辛苦。看一眼黑板上的字,再拿下眼鏡,往本子上記筆記。這時候,我就感受到了眼鏡對我是多么的必需。我眼睛前開的這扇小天窗,是我看世界的通道.假如沒有了它,我恐怕就成了個"盲人"。
記得有一次,我和幾個朋友出去玩。朋友居然發現天上飛過一架直升機。我是什么都看不清,也只好跟著往天上看,還不停地去描述那直升機的模樣。那種看不清的感受真是痛苦呀。
現在,我眼鏡成了我的伙伴。它不僅讓我學到了更多的知識,還讓我有一個清晰的視角去看這個世界。這輩子,我恐怕是離不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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