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材介紹《論語》的形式時說,“有的是直錄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論”。
下面舉的兩個例子都是“子曰……”缺少“其弟子的言論”,《論語》中“有子曰……”、“曾子曰……”有好幾處,可以略舉一二。
(2)教材介紹《論語》的交談形式時,子路曰:“愿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
書下應加注釋:“輕”字是衍文,原文應是“愿車馬衣裘……”
(3)教材介紹《論語》夾敘夾議的形式時,舉的例證是《季氏》篇中的“齊景公有馬千駟”章。
“齊景公有馬千駟”章原文是:
齊景公有馬千駟,死之日,民無德而稱焉。伯夷叔齊餓于首陽之下,民到于今稱之。其斯之謂與?
譯文:齊景公有四千匹馬(古時用四馬駕一車,“千駟”即四千匹馬),死的時候,人民認為他沒有什么美德可以稱頌。伯夷叔齊二人餓死在首陽山之下,人民到現在還稱頌他們。大概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吧?
楊伯峻在《論語譯注》中說:“這一章既沒有‘子曰’字樣,而且‘其斯之謂與’的上面無所承受,程頤以為《顏淵篇第十二》的‘誠不以富,亦祗以異’兩句引文應該放在此處‘其斯之謂與’之上,但無證據。朱熹《答江德公書》云:‘此章文勢或有斷續,或有闕文,或非一章,皆不可考。’”
這一章,內容混亂,誰都說不明白,教材以此為例說它是“夾敘夾議”的形式,實在是不恰當。
(4)教材說“仁”字在《論語》中出現104次,應為109次。
(5)教材對“克己復禮”的解釋是“提倡人們要以克制和禮讓的態度調和社會矛盾”。
“克己復禮”的“禮”,不僅僅指“禮讓”這么狹窄。禮,指政治體制、法律制度、道德規范、禮節儀式。“復”,可訓為“實踐”,《學而篇》:有子曰:“信近于義,言可復也。”“言可復”意思是承諾的話可以實踐。
“克己復禮”,就是克制自己的私欲,實踐社會規范、道德規范的要求。
“復禮”,也有不少人解釋為“恢復周禮”,那是從批判孔子主張社會倒退的角度理解的。
(6)教材說:“孔子進一步提出了‘仁者愛人’的思想。”
“仁者愛人”,不是孔子提出的,這四個字出自《孟子離婁下》。《論語》中出現的是“愛人”,《顏淵篇》: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學而篇》: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7)教材說孔子“被人誤解時,他也會急得直天發誓(《雍也》)!
教材只說了孔子被人誤解而指天發誓的事,并未舉出實例,只說明了篇目《雍也》。原文是: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南子是宋國的美女,衛靈公夫人,掌握衛國大權,名聲不好?鬃尤娏怂,子路不高興,孔子發誓說:“我如果做了不正當的事,上天厭棄我吧!上天厭棄我吧!”
張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