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木瀆高級中學 陳祥書
(21510 蘇州市吳中區)
盡管每年高考作文閱卷,總是高喊要公平,要公正;但事實上,卻常常存在著許多不公平,隱含著諸多不公正。盡管現在高考作文閱卷已經進入“電腦時代”,理應更加科學合理;但由于許多人為的因素,至今仍存在許多弊端,存有諸多隱患。因此,當務之急,必須想方設法,去除弊端,消除隱患;健全制度,完善機制。進而,使閱卷管理更加科學,更加合理;使作文閱卷更加公平,更加公正。
從隊伍組建來看,不盡合理,必須進行改組。最佳選擇,應當是推行組合制;最最起碼,也應該是摻沙子。進而,純潔閱卷隊伍,提高隊伍素質。
其一,康大叔該休。因為康大叔一直無視作文題目,把一己之欲強加于作文評分標準,給作文閱卷帶來嚴重偏差;一直無視考試大綱,把一己之私強加于高考作文閱卷,給莘莘學子帶來深重災難;一直無視教學大綱,把一己之偏強加于中學作文教學,給作文教學帶來滅頂之災。如此之人,按照道理,早該讓他休矣;但不知道是因為什么緣故,出于何種考慮,非但沒有休他,反而讓他把持閱卷二十年。在某些人看來,這二十年,是他研究高考作文的二十年,是他探索作文閱卷的二十年;是他吃盡千辛萬苦的二十年,是他立下汗馬功勞的二十年。但在廣大教師看來,這二十年,是他兜售一己之偏的二十年,是他拋售一己之誤的二十年;是他強推輔導資料的二十年,是他販賣狗皮膏藥的二十年。也許有人要說,康大叔是教授,是博導;有經驗,有能耐。但是,全省人才濟濟,英雄輩出;能人多的是,賢者有的是。可以肯定地說,除了康大叔,地球會照轉,興許還會轉得更好。隆先生走了,高考語文閱卷不是照常進行了嗎?不是如期完成了嗎?正因為這樣,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康大叔該休矣!
其二,四人幫該倒。近幾年來,全省高考作文閱卷由四人把持著。也許有人要說,這四人是資深學者,是當代精英。但是,你如果去查一查,就知道他們在學術上一般一般,算不上什么精英。就說康大叔吧,近十五年來,除了販賣高考作文外,學術上幾乎是一片空白。不光如此,寫作上也是門外漢。請看他們的文章《高考作文切不可失》,便可得到證明:觀點上,俗不可耐。比公理還公理,比常理還常理;誰人不知,還用得著論證嗎?!論證上,文不對題。因為按照他們的題目,理應詳細闡述“切不可失”的理由,可全文卻詳細闡述了“要正確審題”和“文體問題”。分論上,對得不工。因為“要正確審題”與“文體問題”,連起碼的對稱都不是。堂堂的閱卷組長,只寫出了這樣的議論文,豈不讓人笑掉大牙?第三,理念上也有失偏頗。謬誤太多,理當另寫專論。限于篇幅,這里僅舉一例:“懇請教好記敘文,但應者無幾”,中學有教學大綱,有高考大綱,理應按教學大綱辦事,按高考大綱行事。憑什么因你們的“懇請”而改變?為什么要將自己要凌駕于大綱之上?
其三,南師堂該散。表面上看,閱卷人員來自全省各地,但細細一看,你就恍然大悟:組長以上的,絕大多數是南師堂的,或是與南師堂有瓜葛的。雖說“高度統一”很有好處,“一團和氣”也有益處;但是,由此帶來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具體地說,主要有三點:1、對閱卷中的弊端,他們不敢有所非議。因為面對“祖師爺”,他們不敢說什么,怕有“欺師滅祖”之罪。所以,他們非但不敢說什么,反而會推波助瀾。自然,就會弊端泛濫,禍害學子。2、對閱卷中的隱患,他們不會說什么。因為他們受的都是南師教育,已經被南師的那一套徹底洗腦,完全同化;或者說熏為一色,融為一體了;已經看不出任何隱患,說不出不同意見。3、對閱卷中的失誤,他們不能說三道四。因為他們與南師同一張臉,合一張皮;不能丟這個丑,不可現這個相。家丑不可外揚,內弊不可外泄。即便錯到八國里,也仍要高唱絕對正確;即使不公到極點,也仍要高喊絕對公平。因此,必須解散南師堂,才能使弊端得以解除,使失誤得以糾正。
就評分標準而言,不夠公平,必須健全機制。必須擺正高校與中學的關系,確立制定標準的流程,形成標準制定的共同體,完善標準形成的機制。
第一,并重制。以往的評分標準都是以高校為主,由高校說了算。此種做法,弊端太多。因為高校的往往不了解中學的實際,不清楚考生的情況;而且還常常心高氣傲,眼高手低。他們往往不熟悉教學大綱,不諳熟考試大綱;而且還常常自高自大,自以為是。他們往往用自己的一套來衡量考生作文,用自己的偏見來要求高考作文;他們常常用自己的文學理論來要求學生作文;用自己的文學欣賞來斷定考生作文;他們還時常用自己偏愛的文學性來確定作文等次,用自己偏好的文藝性來制定評分標準。如此,定然會造成評分等次的不公正,帶來評分標準的不公平。因此,千萬不能單由高校說了算,必須實行高校與中學并重的制度。也就是說,應當讓高校與中學處于平等位置,共同制定評分標準。在組織上,組長可由高校的擔任,副組長必須由中學的擔任,而且最好是兩位。另外,在評分標準制定之前,最好也規定一小時,讓高校的同志也寫一篇高考作文。如此,就可以拉近他們與中學的關系,縮短他們與考生的距離。
第二,公議制。可以說,三十年來,高考作文評分標準一經制定出來,就萬事大吉。制定出來什么樣就什么樣,不管它是驢子還是馬。沒有進行過任何復議,也沒有進行過任何公議。而沒有復議,就難免會有偏頗;沒有公議,就難免會有失誤。自然,就可能會不公正,不公平。像今年的評分標準,就明顯地抬高記敘文得分,壓低議論文得分。像樣卷中打68分的記敘文,只有過程,沒有什么品味,打個58分就不算虧待,頂多也只能打60分;像樣卷中打45分的議論文,分論點還可以,語言也不錯,至少也可以打53分,即便打55分也未嘗不可。一言以蔽之,記敘文的評分標準被抬高了8-10分,議論文的評分標準被壓低了8-10分。結果,人為地造成不公正,形成不公平。倘若設置公議制度,組成50人的復議小組,對評分標準進行復議,對樣卷得分進行表決,那就可能避免“一言堂”,去除“一錘定音”,減少制定的偏差,糾正標準的失誤,使制定更為科學,使標準更為合理。進而,完善評分標準,做到公正公平。
第三,審核制。過去的高考作文評分標準,在很多情況下,就是某個人說了算,或者說就是某幾人定個調。于是,不公正的情況時有發生,不公平的事情常常出現。正因為如此,必須設立審核小組,專門審核評分標準;以確保制定過程的嚴密性,保證評分標準的公正性。審核小組可由省考試院牽頭,由高校和省教研室的專家組成;也可以由省招辦組織,由高校和省考試院的專家組成;還可由命題組負責,由高校與中學的專家組成。在評分標準公議之后,審核小組不光要全面審核評分標準的各項細則,修訂評分標準中的所有文字;而且要重點審查評分標準的缺漏之點,審議評分標準中不公之處。對爭議較大的,要兼聽各方面的意見,作出最后的裁決;并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進行詳細的說明。對分歧特別嚴重的,要以教學大綱為依據,以考試大綱為準繩,進行充分醞釀,力圖形成一致意見。對于無法調和的爭議,無法調解的分歧,可以采取表決的方法,作出終審裁決,以確保評分標準的公正性與公平性。只有這樣,制定過程才可能更加科學,更加合理;評分標準才可能更加公正,更加公平。
由操作程序來說,仍不嚴密,必須從嚴要求。要去除一切不科學的做法,堵塞一切不嚴密的漏洞;讓每一程序都有科學性,讓每一環節都有嚴密性。
首先,要絕對隨機。按道理說,現在全是電腦控制的,應該是程序操作,絕對隨機,不會有什么變數,有什么差錯;但事實卻并非如此,某些地方還未做到絕對隨機,還有許多人為的痕跡。別的不說,但說試卷分配,就是如此:現在的試卷分配是成組成組的,不是一份一份的。每組大概有二三十份,肯定是某一區域的。它們很可能是某一學校的,甚至很可能是某兩個班級的。如果某位閱卷老師批得緊,那這個學校就倒了霉,這兩個班級就吃了虧;如果某位老師批得松,那這個學校就沾了光,這兩個班級就討了巧。而這些,必然造成區域的不平衡,造成班級的不對等。但如果能絕對地隨機分配,那就沒有倒霉之說,沒有吃虧之論,表現的是絕對的公正;倘若能一份一份地分配,那就沒有沾光的可能,沒有討巧的機會,展現的是絕對的公平。如果實在不能做到一份一份地分配,那最最起碼,也應該每次只分配5份。所以,必須改革程序設置,實行徹底隨機。只有這樣,才能克服程序設置的弊端,促使操作更加公平。
其次,要縮小誤差。據說,誤差設置為5分,也就是控制在5分之內。表面上看,沒有問題,非常科學合理。因為從閱卷角度來看,這不僅提高了有效度,提升了吻合率;而且還提高了閱卷速度,提升了評卷效率。但如果細細一想,那就有些問題了。因為如此做法,不僅降低了準確率,下降了合理度;而且降低了公正性,下降了公平性。比如同一篇作文,甲老師打了50分,乙老師打了55分,那打分是吻合的,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甲老師還打50分,乙老師卻只打了45分,那打分還是吻合的,還是有效的。也就是說,乙老師打分誤差可以在10分之內。而誤差可以在10分之內,還能有什么科學性?還能有什么合理性?還能說有什么公正?還能說有什么公平?10分是個什么概念,應該是兩個等次!有天壤之別吧!因此,誤差設置為5分,很不科學,頗不合理。最多最多,也只能設置為3分;因為即便設置為3分,其誤差也還在6分之內。相差6分,對作文來說,應該有天淵之別了。如果還分不清相差6分的作文,那該人不能評卷。如果讓他評卷,那是草菅人命。對他,理應進行再度培訓,或是適當調整。
再次,要強化監控。現行的作文閱卷制度,只有對一線閱卷老師的監控,有什么評卷速度,有什么吻合指數,有什么自評指數,有什么有效度,還有什么綜合指數。但就是沒有對機組的監控,對監控組的監控,對領導組的監控,對專家組的監控,對仲裁組的監控,對復查組的監控。而對他們缺乏監控,他們就可能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非作歹,為所欲為,干起作弊的勾當來;他們就可能利用職務的便利,暗中勾結,沆瀣一氣,弄出個驚天大案來。比如說,如果機組人員要作弊,那只要彈彈鍵盤,就可大功告成,而且還神不知鬼不覺。如果其他人員要作弊,只要買通機組人員,就可穩操勝券,而且還天不知地不知。如果閱卷老師想提高自己學校的作文分數,只要買通機組人員,把試卷分配給打分比較松的老師,就可勝券在握,而且還不留一絲痕跡。因為如此作弊,深藏不露,天衣無縫;不是作弊,卻勝似作弊。所以,無論如何,都必須對參加閱卷的所有人員進行監控。無論是領導專家,還是工作人員,都應當一視同仁,無一例外。如此,才能確保萬無一失,沒有作弊現象。
依流程管理來講,有始無終,必須始終如一。一定要堅持執行評分標準,杜絕各種不良現象;使整個流程健康發展,使整個管理科學高效。
一是要勻速前進。在高考作文閱卷中,每份試卷的評卷時間,往往出現“前多后少”的現象,或者說每份試卷的評卷速度,常常出現“前慢后快”的現象。就個人而言,開始時,兩三分鐘批閱一份。但越到后來,速度就會越來越快;有的快得驚人,只要一分鐘就能批閱一份。事實上,按照我個人的體會,一篇作文,至少要85秒才能看完,特別長的至少需要100秒;加上綜合評分,也需要5秒。所以,每篇作文的評卷時間應該在90秒至105秒之間。低于90秒,就可能評判不準,草菅人命;超過105秒,就可能速度太慢,效率太低。簡言之,只有勻速,才能判卷準確,評卷高效。從閱卷點來說,當作文閱卷進入第三天,領導們就開始要求加速,或者不明說要求加速,而是變相要求加速。而作文閱卷一旦加速了,形成了思維慣性,那就無法減下來。盡管后來又強調要勻速前進,但勻速得了嗎?即便領導親臨現場,恐怕也控制不了局面。其結果,只能是造成判分不準,帶來閱卷不公。因此,一定要控制好速度,力爭勻速前進。而要想控制好速度,勻速前進;光喊口號是沒有用的,必須拿出硬性措施。
二是要杜絕掃描。每次高考作文閱卷,總會有“前讀后掃”的現象;即使嚴格加以禁止,也還是無濟于事。而所謂“前讀后掃”,就是開始時能細讀試卷,但到后來就變成了掃描試卷。而越到后來,那掃描現象就越為嚴重。雖不敢說是“一目十行”,但“一拉而過”的現象是相當普遍的,“一掃而定”的弊端是肯定存在的。而“一拉而過”,雖不敢說是完全沒有看清,但肯定有沒有看清的地方;雖不敢說是完全沒有看透,但肯定有沒有看透的地方。還有沒有看清的地方,能打出準確的分數嗎?還有沒有看透的地方,能賦出合理的分數嗎?而“一掃而定”,雖不敢說是胡亂打分,但至少可以說是憑印象打分;雖不敢說是草菅人命,但至少可以說是憑感覺賦分。而憑印象打分,能打得準確嗎?能保證閱卷質量嗎?憑感覺賦分,能賦得公正嗎?能贏得人們的信任嗎?因此,一定要強調“細讀”,切忌“掃描”。嚴格控制閱卷的速度,提高賦分的準確性。對于屢教不改的,要跟他們進行交流,請他們闡述理由;要與他們進行溝通,對他們加以勸告。如此之后,恐怕他們就會仔細讀卷,不再“掃描”了。
三是要分布合理。前“邊”后“中”,是高考作文閱卷中的通病;不管你怎樣防止,總會時有發生,只是程度有輕重之分。或者說,它是高考作文閱卷中的頑癥;不管你花多少力氣,總是難以根治,只是危害有大小之別。具體地說,開始時,分數拉得比較開,高分和低分都有一定比例;但越到后來,高分就越來越少,低分也越來越少,分數高度集中在中段,明顯地凸現出來。表面上看,只是個賦分的問題,但就其實質而言,卻是個不執行評分標準的問題,不按評分標準賦分的問題。也就是說,開始時,能嚴格執行評分標準,該給高分的就給高分,該給低分的就給低分,把分數拉得比較開,使分數的分布比較合理;但越到后來,就越不那么堅持標準,越不那么按標準賦分:不打高分,也不打低分;打的是保險分,賦的是大鍋分。結果,兩邊的幾乎沒有,或者說少得可憐;中間的肚子卻越來越大,變成“將軍肚”。分數分布不那么科學,不那么合理;區分度沒有了,評分標準也就形同虛設了。如此說來,越到后來,越要堅持評分標準,追求始終如一;越到最后,越要講究區分度,講求分布合理。
弊端多多,絕不是無中生有;隱患重重,絕不是危言聳聽。為了對百姓負責,必須本著求實的精神,正視閱卷的歷史;必須總結寶貴的經驗,吸取慘痛的教訓。為了對考生負責,必須采取切實的措施,健全嚴密的機制;必須去除種種弊端,鏟除各種隱患。如此,才能強化高考作文閱卷的科學性與合理性,確保高考作文閱卷的公正性與公平性。
后記:對高考作文閱卷,本不該講什么,因為講了也白講;本不愿說什么,因為說了也白說。正如許多人所說,現在許多廳級領導都是南師堂的,你還能怎么的。但一想到有可能要殃及下一輪高三,坑害下一屆學子,就不寒而栗,產生一種使命感。于是,斗膽揮筆,寫出了心里話。其實,這不止是我個人的意見,更是絕大多數老師的意見。充其量,我只是一個執筆者而已。
原載《新課程教育探索》(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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