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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風流之個性篇

發布時間:2016-6-15 編輯:互聯網 手機版

閑云博客

崇尚老莊自然哲學的魏晉名士,直面死亡,珍愛生命,因而將人的個性視為生命的一種自然狀態,視為自我的本真,是“我”之所以為“我”的根本。桓溫問殷浩:“卿何如我?”殷浩回答:“我與我周旋久,寧作我!”(品藻)桓溫何許人?大將軍,朝廷中的實權人物,西討巴蜀大獲全勝,領軍北伐,直逼長安,又姿貌偉岸,氣概雄奇,當時稱為英雄。殷浩也曾任職將軍,也曾領軍北伐,卻“屢戰屢敗”(卷98),被桓溫奏罷官職。雖然二人的功業、權勢不可同日而語,而且桓溫有勝利者的姿態,殷浩難免失敗者的郁悶,但在殷浩看來,桓溫是桓溫,殷浩是殷浩,各自都以自己的個性標立于世。桓溫有政治上的勝利卻不必傲于殷浩,殷浩雖然在政治上失敗卻并無羨慕桓溫之心。殷浩這“寧作我”三個字,正表達出魏晉名士一種張揚自我、獨立特行的個性風格。因此,他們的為人行事,非但是不拘束于禮俗,不虛與委施,不扭揑作態,不遮遮掩掩,任性而為,坦然自在,而且是,愛就愛得熱烈,恨就恨得徹底,盡情地展現自己的個性,以享受生命的痛快。

魏晉名士將個性視作個體生命的本色表現,在崇尚自然、尊重生命的名義之下,往往將自己的個性發揮至于極致來強調“我”之所以為“我”。因此,這一時期的名士們可以說是個性紛陳,各具特色,而讀來饒有趣味。

請看《世說新語任誕》中的一則記載:

王子猷居山陰,夜大雪,眠覺,開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徬徨,詠左思《招

隱詩》。忽憶戴安道,時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

人問其故,王曰:“吾本乘興而行,興盡而返,何必見戴?” -任誕-47

王徽之,字子猷,瑯邪人,王羲之(七子,長子早死,五子有名,徽之其一。據晉書卷80,排行老三)的兒子,獻之的哥哥。山陰,今浙江紹興,此地山青水秀,風景優美,許多名士都在此地建有別墅,以躲開京城的喧嘩,陶冶于山水之間,怡養情性。(附帶說一下,別墅一詞就是起于魏晉名士的生活習尚。當時有別第、別館、別業等稱,以區別于在京城中的住宅。)

左思,是西晉著名詩人,其《招隱士》詩有二首,其一曰:“杖策招隱士,荒涂橫古今。巖穴無結構,丘中有鳴琴。白雪停陰岡,丹葩曜陽林。何必絲與竹,山水有清音。何事待嘯歌,灌木自悲吟。秋菊兼餱糧,幽蘭間重襟。躊躇足力煩,聊欲投吾簪。”用雪覆山岡、朝霞映林寫山野景色的秀美,將山水相激、風搖林木的自然聲響視為天籟之音,藉此招喚向往高潔的人士超出凡俗,回歸自然。

戴安道,名逵,他不愿為官,多次拒絕朝廷的征聘,隱居在遠離京城的剡縣,即今浙江嵊縣。他是當時最著名的隱士,深受朝士們的尊重。因是大雪,于是王徽之就想起了左思的《招隱士》之詩;因詠《招隱士》之詩,就想起了在剡縣隱居的戴安道,于是就連夜乘船前往。山陰與剡縣,同在曹娥江邊,山陰在下游,剡縣在上游。故王徽之去訪戴逵,要乘船,要逆游而上,需要航行一夜的時光才能到達。

那么,王徽之如此勞費周折地冒雪夜行,逆流而上,在船上呆了大半宿,而當天明日出、到達目的地--戴安道的門口時,他卻連門也不曾敲,就轉身回到船上,又沿著曹娥江下行返回出發地去了。這確實是令人奇怪的舉止。因為人的通常行為都是奔著目的而去,怎么會在達到目的之時卻又放棄目的呢?王徽之的回答是:“吾本乘興而行,興盡而返,何必見戴?”也就是說,去見戴安道并不是目的,盡興才是他的追求。那么,王徽之的“興”在何處呢?

文中“眠覺”二字,可知王徽之睡覺之時是不曾下雪的,這是一場夜中突降的大雪。而“開室”二字,又顯然是有什么驚動了已經入睡的王徽之,使得他從睡眠中醒來,而要開門查看。那是什么呢?猜想是靜夜之中飛雪飄落的極其細微的聲響,猜想是雪映夜空的光亮從窗口投射到了室內甚至床上。粗獷者是不會留心周邊的細微之事的,只有敏感者才會在意細微。由此可以知道,王徽之是一個性格敏感的人。而敏感的人難以深睡,難以深睡的人容易驚醒。于是,敏感的王徽之被夜雪驚醒了。

通常人在半夜驚醒之后,大概也就是翻個身繼續去睡覺。但王徽之不是,因為敏感者往往多情。他驚醒之后,就要查看動靜,而一發現是意外而至的大雪之時,他就睡意全消,即刻命人斟上酒來,在夜半去賞雪。“四望皎然”,寫出他夜半賞雪的興致之高:只有從室內踱出了門外,才能“四望”無礙地欣賞這白雪的世界。當置身于“四望皎然”之中,他的興致變得更加濃郁,于是情不自禁地一邊在雪地中走來走去,一邊吟起左思的《招隱士》詩。

這就讓我們想到一個問題:為什么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雪讓夜半的王徽之變得如此興奮?我們都有在每年的初雪時感到欣喜的體會。雨雪是自然界的現象,為什么下雪往往令人興奮而下雨卻不會呢?我想,這一方面是雪比雨難得,只有冬天才有;更重要的恐怕還是大雪的覆蓋讓我們平時見慣的世界全部改觀,不再是色彩斑駁,不再有變化差異,而滿目一色的白雪讓紛繁的世界一下子變得簡單起來,而晶瑩的白色會令人生出一種純潔、高尚之感,仿佛污穢被滌蕩,喧鬧被清除,我們的精神忽然而有了提升。因此,當王徽之這樣一個敏感而多情的人,意外地置身于雪白晶瑩的世界之中,又是在山陰這樣一個隱居之地,即使是在夜半時分,也使他胸中那些出世的志趣,越俗的逸情,彌漫而出,于是他徜徉于白雪的世界之中,陶陶然而樂,情不自禁地詠起了《招隱士》之詩。情緒高漲之時,想到戴逵這位出世隱居的高士,而想與之分享自己此刻的感受,于是不管不顧地令人備船,乘著夜雪逆流而上地去尋戴逵。這是“乘興而行”。而在駕船夜行之時,他繼續觀賞著曹娥江上飄飛的雪花,欣賞著沿江兩岸皚皚白雪覆蓋的山林,在經過一宿的航行之后,濃郁的興致也就在這航行觀賞之中由高潮而漸漸消解,在到達戴逵門口之時,興致已盡,不再有分享的需要,于是就掉頭返回。這是“興盡而反”。

這段文字讓我們了解王徽之這種敏感而多情的性格。不過,人雖然各有其性格,在社會中生活,因要與旁人相處,常常會考慮到別人的感受而克制自己的性格,調整自己的行為。而這里的王徽之,卻是不管不問,任心而為,我行我素。他的行事是,不管別人如何想,也不管別人如何看,重要的是我自己的感受:是否激發了興致?是否盡情地發揮了自己的興致,能否在生命的體會之中找到一種痛快淋漓的滿足感?他所追求的不是利益,而是對于生活的審美享受。只要能獲得個人情性的滿足,一切可以在所不計。這就是“何必見戴”。這是一位任性而為、不問后果的名士。

王述,太原人,字懷祖,號藍田。他的祖父王湛、父親王承都是西晉頗有聲譽的名士。王述生活在東晉,也很有名,人稱“清貞簡貴,不減祖、父”(晉書75),史稱“安貧守約,不求聞達,性沉靜,每坐客馳辯,異端競起,而述處之恬如也。”(同上)他是一個行事率直的名士。《世說新語方正》記:

王文度為桓公長史時,桓為兒求王女,王許咨藍田。既還,藍田愛念文度,雖長大,

猶抱著膝上。文度因言桓求己女婚。藍田大怒,排文度下膝曰:“惡見文度已復癡,畏

桓溫面。兵,那可嫁女與之!”文度還報云:“下官家中先得婚處。”桓公曰:“吾知矣,

此尊府君不肯耳。” --方正-57

王坦之,字文度,是王述的兒子。這時擔任桓溫的長史。桓溫此時任職侍中、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假黃鉞,是權勢最盛的時期。侍中,是隨時都可以不經請求就入宮去見皇帝、且分掌朝廷機密的官職。大司馬是一名號,并無實職,表示地位隆重,凌于百官之上。都督中外諸軍事,相當于今天的國防部長,統管全國軍事。錄尚書事,相當于丞相之官,總管全國的行政事務。假黃鉞是一種禮儀。黃鉞,用黃金裝飾的大斧,是皇帝出行時的一種儀仗。假即借,將皇帝的儀仗借給大臣來顯**重。這時的桓溫向自己的屬下王坦之求婚,要娶他的女兒為媳婦,在今天的人看來,這是一門很風光榮耀的婚事,愿意應允的父母怕是不少。不過,桓溫要娶的雖然是王坦之的女兒,因為王述還在,所以王坦之的回答是必須請示父親。王坦之是趁著王述正高興之時說起這件事的,而王述的反映非常激烈,即刻變臉,不僅一把將原來抱在膝上的王坦之推下去,還罵兒子愚蠢,膽小,畏懼桓溫的權勢,說是“兵,那可嫁女與之!”嚴厲地拒絕了這門婚事。

桓溫之所以要向王坦之求婚,而王述之所以不應允這門婚事,都與當時的風尚有關。王述是世代的名士之家,在社會上享有很高的聲譽。名士的聲譽來自于歷史的積淀和文化的修養。而桓溫卻是憑藉軍事上的勝利而攬有政治上的權力,雖然也聲名顯赫,卻不為以歷史文化自高的名士世家瞧得上眼。桓溫想通過聯姻于王述家而提高自己家族的社會地位,王述卻不買賬。這一點,桓溫其實心中是有數的。所以當王坦之委婉回絕說父親已經為孫女兒訂下婚事時,桓溫也就點破說是王述不肯應允這門婚事。有人說這是王述不慕權勢,其實不然。

這件事的最后結果是桓溫的女兒嫁給了王坦之的兒子。這時的王述為什么又可以同意呢?原來在王述看來,我的人不可以入你家的門,那是羞辱,因為你們沒文化;你的人可以進我的門,這是我的寬容與栽培,因為我的文化可以熏化感染你,幫你提升品味。

這里最有意思的就是王述將王坦之抱著膝上的描寫。據《晉書》記載,王述死在太和三年(368),時六十六歲。王坦之死在寧康二年(374),時四十六歲。推算可知,王述生于三○三年,王坦之生于三二九年,王述得這個兒子時二十七歲,在古人已是年長,因此很是疼愛。通常男人表達感情的方式是比較內斂,比較克制,要顯現出男子漢的氣概,厭棄小兒女般的柔情。俗語所謂嚴父慈母,就是強調男女在表達感情時的不同方式。但是王述不是,文中說“雖長大”,是說王坦之這時又高又壯,王述卻要將他攬在懷里,抱在膝上,用一種最直接、最身體的方式,毫不遮掩的表達自己對兒子的疼愛感情。而這個時期的王坦之多大呢?王坦之是在桓溫任大司馬以后出任長史的。桓溫任大司馬在哀帝興寧二年(363)五月,即令他當年就職桓溫的司馬,也有三十五歲了。王述將一個三十五歲的兒子抱在膝頭上坐著,坦然地撫愛,就像一位慈祥的母親對待年幼孩子,這真是一種很張揚、很別致的感情表達。王述敢愛敢恨的性格,以及他那種極端的性格表現,在這件事的描寫中表現得很生動。

這里還可以見出王述性格的急燥,從極端之疼愛陡轉為嚴厲的斥責,毫無過渡,連個楞都不打,可見性格之急。《世說新語》中寫他的急燥,有這樣一則故事:

王藍田性急,嘗食雞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舉以擲地。雞子于地圓轉未止,

仍下地以屐齒碾之,又不得,瞋甚,復于地取內口中,齧破即吐之。 --忿狷-2

事因吃雞蛋而起,但其發展卻已經不是吃的問題,而是人在與雞蛋賭氣。舉以擲地就是發泄:你一個小小的雞子,竟敢與我老王搗蛋!可扔下去的雞蛋在地上滴溜溜地轉個不停,像是在向人**:若奈我何?于是王述氣得穿鞋下地,想一腳踩住,卻偏偏穿的那屐上的齒小,蛋又圓滑,幾度三番踩踏不住,“瞋甚”,寫其怒目圓睜,火冒三丈,憤激不能自已,于是索性用手從地上揀起蛋來,放入口中,咀破之后,再呸呸地吐出來:看你還神氣!其實這里對雞蛋搗蛋的理解都是王述自己逞強好勝性格的投射與反照。王述斗氣而咀破雞蛋,終于贏得了與雞蛋的戰爭。這種極端的行為,雖然笨拙可笑,卻又不無可愛:因為王述的思想方法雖然簡單,性情卻十分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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