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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正如在第一部分中談到的,本意是指士人中享有社會名望者,即“有名之士”,是一通稱。漢代那些以儒道為生命承擔的志士,如李膺、范滂等,當時也都有名士之稱。不過,后世所言“是真名士自風流”之“名士”,卻專指那些不拘禮教、任性縱情、生活悠然又風貌倜儻的讀書人,這就賦予“名士”一稱一種特別的意義,不同于一般所言的著名人士,究其所以,正是由于魏晉名士的影響。蘇東坡詩曰:“臨淮自古多名士,樽酒相從樂寓公。”(《次韻張琬》)陸游詩曰:“飲酣自足稱名士,安用辛勤讀楚辭。”(《放逐》)或譽對方為名士,或以名士自稱,用的都是魏晉典故,顯示其放曠不羈的士人風貌。那么,魏晉時期的名士風度究竟是什么模樣呢?我們可以借助于《世說新語》一書來作解讀。
1、 魏晉風流之生死篇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莊子德充符》)人生本是一生命的過程,這過程始于生,終于死,生與死是人生之兩端,是人之所以存在的依據,當然是人之大事了。因此,人如何看待生死,就會決定如何對待自己的人生。漢代的史學家司馬遷,在遭遇宮刑后強忍羞辱地生活,為的就是一定要完成《史記》之書。孔子說:“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司馬遷說:“所以隱忍茍活,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報任安書)故發憤著書,決心借助于《史記》的流傳而使自己的生命在死后仍然可以延續,即所謂不朽。人之所以可以流名于后世,有賴于社會價值觀的認同。在古代社會里,首先就是儒學倫理道德的價值觀認同。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告子上》)正如熊掌的價值要高于魚,儒學道義的價值要高于個人的生命。漢代那些為維護儒學之道而蹈水火、赴刑戮在所不惜的志士,實踐的正是孟子所言之“舍生而取義者也”。
但是,在魏晉時期,崇尚老莊之學的名士們卻有了新的見解。在他們看來,人雖然不愿意去死,但是死亡卻是不可避免的。人非但不可以避免死亡,而且也不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人唯一可以掌控的,只是活著的時光。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表示不以生死系懷(晉書卷49)。張翰公然宣稱:“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時一杯酒。”(任誕20)陶淵明也說:“雖留身后名,一生亦枯槁。死去何所知,稱心固為好。”(飲酒11)相比于漢代士人認同社會價值而追求生命的不朽,魏晉名士更重視活著時的自我感覺。人的生活是需要有意義支撐的,總是要有所珍惜的。那么,既以身后之名為虛妄,面對死亡,魏晉名士所主張的生命意義是什么呢?《世說新語》中有一則著名的故事,那就是“嵇康臨刑”。
嵇康,字叔夜,是竹林七賢中與阮籍齊名的領軍人物。他的妻子是曹操的曾孫女兒,他因此成為曹魏王室的姻戚,任官中散大夫。這是一個職閑薪優又可與皇帝親近的官職,后人因此稱他為嵇中散。他身材高大,容貌英俊,學問淵博,又長于書法,通音樂,善撫琴,多才多藝,在當時名氣很高,很受人們的仰慕。在司馬氏集團與曹魏集團爭奪政治權力之際,他在政治態度上應該是親曹魏的,但在行為上卻表示不問世事,講老莊之學,修養生之術,以避禍遠害。不過,盡管嵇康以不問世事來避禍遠害,他卻是必死的。首先是,他這樣一位名聲赫赫的人物,社會影響太大,在司馬氏與曹魏兩大政治集團對壘之時,不支持本身就意味著不贊同,這就已經招致司馬氏的不滿,只是礙于他的名氣太大,不便隨意加害罷了。其次,嵇康稟性率直,言語無忌,難免樹敵,這就更增加了他遇害的危險。何況他所得罪的都是司馬昭的人。如山濤舉薦他去吏部作官,這是到相當于今天的人事部或組織部這樣的要害部門擔任實職,他非但不去,還要說自己生性自由,不喜約束,說是“禽鹿少見馴育,則服從教制;長而見羈,則狂顧頓纓,赴蹈湯火,雖飾以金鑣,餉以嘉肴,逾思長林而志在豐草也”。僅此婉言拒絕倒也罷,他還要說自己一旦為官,就有七不堪二不可,會有殺身之禍。因此,山濤的舉薦實在是陷他于罪,并以山濤不足為友而與之絕交;行事截絕,不留情面。又如鐘會仰慕他的學問名聲,帶著人去看他。他與向秀正在樹下打鐵,一個掌鉗,一個揮鎚,視若無見,鐘會很尷尬,只好自己找了一地兒坐下,沒趣地看了一會,就起身離開。而就在鐘會起身離去之時,一直沉默的嵇康開口了:“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這話頗有一點挑釁的意味:“那么,您抓住我的什么把柄了呢?”故鐘會惱怒地回答:“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言語之中,已有殺氣。山濤與鐘會都是司馬昭集團中人,嵇康雖然是不問政治,但其才華超越,為人真率,行事無忌,怕是使那些忌憚他的人無時不想置他于死地。
嵇康有一好友叫呂安,與他政治傾向、生活趣味都相同,也與司馬昭集團保持著距離。呂安的哥哥呂巽卻是司馬昭集團中人。呂安的妻子很美,呂巽好色而侮辱了她,于是兄弟失和。呂安向嵇康說起此事,嵇康考慮利害而勸呂安釋怨不計,于是出面為兄弟二人作了調解。但呂巽畢竟心中有愧,在呂安已經放下怨恨之后,反而惡人先告狀,向朝廷打報告說呂安在家對母親不孝。這在當時是一樁大罪,要判死刑的,呂安因此下獄。在審訊之時,呂安講述事情的原委以明呂巽的陷害,并引嵇康為證,這就將嵇康牽進了案中。司馬昭本對嵇康不滿,但又顧慮于嵇康的名氣,這時鐘會就勸司馬昭說:嵇康固然有才,龍章鳳姿,卻是一不起之臥龍。不為我用者,越有才,越有害,何不趁此機會除掉他呢?司馬昭遂下決心,以呂安不孝一案的牽連而殺嵇康。《世說新語》記載說,當嵇康被判死刑,太學生三千詣闕請求減免死刑而讓他到學校中來作教師。這更使司馬昭認識到不合作的嵇康影響之大,絕不可赦免,因此,嵇康無罪,而嵇康必死。《世說新語》是這樣來寫嵇康臨刑的:
嵇中散臨刑東市,神氣不變。索琴彈之,奏《廣陵散》。曲終曰:“袁孝尼嘗請
學此散,吾靳固不與,《廣陵散》于今絕矣!” --雅量-2
嵇康之死,完全是一莫須有的罪名,可以說是政治迫害。可是,在面對死亡之際,他既沒有表現出反抗迫害的慷慨正義,也沒有因為心底坦然而表現出無所畏懼。“神氣不變”四字,是說他面對死亡時的神情舉止,與其平素完全沒有區別。“神氣不變”寫出了嵇康面對死亡的態度:人總歸是要死的,有生就有死,活得長是一死,活得短還是一死。既然死亡不由人掌控,那么,是自然死亡還是非自然死亡,并沒有根本的區別;既然同為一死,又何必計較長短與原由呢?生死不過是一變化,就像自然界有春夏秋冬四季的流轉一樣。唯處變不驚,順其變者乃為大智。這就是莊子所主張的“一死生”之學。魏晉名士主張以超然于生死的泰然為高,其理論就來源于莊子的生死哲學。因此,玄學名士嵇康面對死亡而“神氣不變”。
但是,既然超然于生死之外,嵇康的演奏與嘆息又是為著底事呢?《廣陵散》是一著名的古曲,據說早已失傳,嵇康是在月夜郊野之中得到一鬼魂的傳授,《廣陵散》才復現于人世。因此,唯有嵇康一人能奏此曲。說久已失傳的《廣陵散》得之于鬼魂,不過是說這支琴曲高妙深奧,如果沒有超凡的演奏技藝,如果沒有深刻的音樂理解,就難以操琴。這種傳說,當然是對嵇康的音樂素養與琴藝的高度贊美,同時也提示了《廣陵散》一曲是古代音樂文化的精粹。
古人就死,親屬要臨場送行。嵇康在東市臨刑,不知他的妻兒是否到場?但據劉孝標注引《晉陽秋》:“臨死,而兄弟親族咸與之別,康顏色不變,問其兄曰:向以琴來不邪?兄曰:向以琴來。康取調之,為《太平引》。曲成嘆曰:《太平引》于今絕矣。”則其親族是在現場的。雖然在《晉陽秋》中樂曲之名的說法有不同,但同樣表現了嵇康臨刑時的坦然與對樂曲不傳的遺憾。嵇康面對死亡,不眷懷生命,不牽掛妻兒,不囑托家事,卻對《廣陵散》表現出這樣濃烈而熾熱的感情,這是他臨終之時唯一未曾放下的事情。這就讓我們體會到,嵇康雖然超然于生死,卻依然有著對生活的熱愛。只是他所熱愛的不是財富,不是地位,而是音樂這樣的代表了人類精神財富的藝術創造。唯其愛得深切,他曾舍不得輕易地傳授給人,也唯其愛得真切,他才遺憾《廣陵散》是因為他的死而將要失傳,并由此而自責。
嵇康這種對于文化藝術的熱愛,體現在他對于文化藝術的欣賞與理解之中。因而他對于人生就有一種超然于物利的審美追求,或者說是持有一種審美的人生態度。這種對文化藝術的熱愛與欣賞,是魏晉名士人生觀的重要構成,是他們生命的意義之所在。《世說新語傷逝》記載:
王長史病篤,寢臥燈下,轉麈尾視之,嘆曰:“如此人曾不得四十。”及亡,劉尹
臨殯,以犀柄麈尾著樞中,因慟絕。 --傷逝10
王濛,太原人,擔任過司徒左長史,因而稱他王長史。他是東晉名望最高的名士之一,長于清談,姿容俊秀。據說他到市場上去買帽子,賣帽子的老太太喜歡他的俊美,新帽子送給他而不肯收錢(晉書卷93)。劉惔,沛國人,曾任丹陽尹,因稱劉尹,是與王濛齊名的清談高手,二人又是很好的朋友。當時的人物品藻曰:“劉惔清蔚簡令,王濛溫潤恬和。”玄學清談既是一種哲理的探討,又是名士之所以為名士的社交活動,代表了名士們的精神文化。名士清談時必持麈尾,麈尾也就成為名士文化的象征。王濛死時才三十九歲。當他在燈下轉動麈尾而嘆“如此人”時,其傷感不在人而在“如此”二字,麈尾就是“如此”二字的落實。而麈尾是名士文化的象征,因此,王濛所傷感的并不是個人的生命,而是這一生命所承載的名士文化。所以,劉惔要將這犀牛角裝飾的麈尾放入王濛的棺材之中,并且悲傷欲絕:今后的清談,再也沒有這樣高妙清遠的析理對手與論辯知音了!
因為是持一種審美的態度來看待人生,由此而珍愛生命所創造的文化藝術,所以魏晉名士雖然是超越生死,不以生死系懷,卻滿懷著對生命的憐惜與尊重。《世說新語德行》記載:
晉簡文為撫軍時,所坐床上塵不聽拂,見鼠行跡,視以為佳。有參軍白日見鼠行,
以手板批殺之,撫軍意色不悅。門下起彈,教曰:“鼠被害,尚不能忘懷,今復以鼠
損人,無乃不可乎?” --德行-38
簡文帝司馬昱在登上皇位前,做過撫軍將軍。床是一種面寬腳矮的坐具。參軍,是他手下官員,相當于今天的司令部下面的參謀處中的一個小參謀。手板,是見長官報告情況時持在手里用來寫提要的木板,類似于見皇帝時所用的笏。門下,是將軍府中執掌軍紀禁令的官員。彈即彈劾。教,是將軍下達的指示。
司馬昱之所以不許擦去坐具上的灰塵,留著以便觀賞老鼠爬行時留下的爪子印記,是因為人的生命隨時光而逝去,卻往事如煙,不見任何痕跡,而那薄薄灰塵上零亂散布的小小的老鼠的爪印,昭示著人世間這些小生命的活動,也就喚起人對于自身的生命無痕的傷感。參軍不理解將軍司馬昱的悲懷,看到老鼠在大白天公然行走于將軍的坐榻之上,順手就用手板去打殺。司馬昱不高興了。于是奉迎長官的門下官員就打報告要懲罰這位參軍。然而司馬昱說,老鼠被殺,心中尚且難過,何況于人呢?他因為感慨于人生而借觀于鼠跡,正是由于人與鼠同為生命之物的緣故。老鼠是生命,參軍亦為生命,凡生命是不可以隨意殘傷的,無論身分如何,地位如何,情境如何,物類如何。這種對生命的尊重,也許與司馬昱信奉佛教有關,但在感情上,則與名士們的審美的人生態度一脈相通。后來蘇軾有詩曰:“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趾爪,鴻飛那復計東西。”雪泥鴻爪的比喻,恐怕就是由這則記事的聯想而觸動的靈感。
通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看到,魏晉名士崇尚老莊之學,直面死亡,真誠坦蕩,卻對于人生的藝術創造,對于個體的生命,有著一種深深的悲憫。相比于兩漢崇尚殺身成仁、舍生取義的志士,他們似乎是將儒家傳統中勇擔道義的鐵肩化為了珍愛美好、尊重生命的柔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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