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招熱點問題解答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中國教育報 點擊數:824 更新時間:2006-3-31
2006年高校招生即將開始,由本報編輯部編寫、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的《2006年高考資訊》面市以來,許多讀者就本書涉及的高招高考有關問題來信來電咨詢。從今天開始,本刊開設專欄解答讀者提出的有關招生政策、院校信息、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和專業選擇等問題。
今天解答有關招生政策方面的問題。
問:在往年招考中,個別學校在辦學類型、專業設置和文憑頒發等問題上模糊其辭,誤導考生和家長,請問今年國家對這些問題有何規定?
答: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招生章程由高等學校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進行審核。招生章程應真實、準確,其主要內容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高等學校應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網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會及考生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問:關于加分有哪些規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由省級招生委員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1)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省級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
問:因父母長期在外地工作,孩子能否隨家長在該地參加高考?
答:因公長期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人員或其隨身子女,確需在當地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單位向工作單位所在地及戶口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可在考生戶口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
[2006年高招熱點問題解答(教師中心稿)]相關文章:
8.教師德育演講稿
10.參賽教師運動會加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