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本起于民間習俗和原始宗教活動,其涵蓋面很廣,包括社會規范、文化制度、行為方式。冠、昏(婚)、喪、祭、射、御、鄉(鄉飲酒)等,原本是民間交往活動,亦含有對自然神靈與祖先神靈的崇拜儀式;在上層統治集團則逐漸有了燕(宴)、饗、田獵、朝覲、聘問等等禮制,亦不斷發生變化。復雜的禮儀大致可歸為五類 吉、兇、
賓、軍、嘉禮。
儒家的禮節都有其具體含義。冠禮在明成人之責;婚禮在成男女之別,立夫婦之義;喪禮在慎終追遠,明死生之義;祭禮使民誠信忠敬,其中祭天為報本返始,祭祖為追養繼孝,祭百神為崇德報功;朝覲之禮,在明君臣之義;聘問之禮,使諸侯相互尊敬;鄉飲酒之禮在聯絡感情以明長幼之序;射禮由體育活動可觀察德行。這些古禮綜合了民俗、宗教、倫理、藝術、美學的價值。儒家除了禮教還有樂教、詩教,這些都可以促使人向善,敦厚莊敬,相互和睦,克服人性負面的東西,對于穩定社會,調治人心,提高生活品質都有積極意義。
首先我們看“禮”之中的秩序、節度、交往、和諧原理。“禮”的功能主要是確定親疏、遠近、貴賤、上下的等級,確立君臣、父子、兄弟、夫婦的社會結構,整齊風俗,節制財物之用,理順社會關系與秩序等等。按春秋中期魯國曹劌的說法,禮是整飭社會生活秩序,確立上下等級,規定官員職責,節制財物之用,維護長幼之序的。按戰國后期荀子的看法,社會的整合、維系及秩序化,靠社會分工及等級名份制度加以確立。“禮”的作用是“別異”、“定倫”。一個國家沒有禮就沒有處理政務的尺度,沒有規矩方圓就寸步難行。《禮記曲禮上》曰:“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足見“禮”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法”,即所謂“禮法”。這里面當然有時代的限制,但我們又不能不承認,隨著一夫一妻制逐漸確立,父權制家庭與私有制、階級、國家的形成,這些由男女之別、倫理秩序不斷擴展的“禮法”,就是所謂“進步”與“文明”的標志與結晶,其等級規范整合了整個社會生活并使之有序化。當然,這里不僅僅只具有“法”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其中有宗教信仰信念和道德價值。
孔子答魯哀公問政:“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禮記中庸》)這里說的是仁、義、禮的關系。“殺”讀sài,衰減的意思。“親親之殺”,是說親親有差等,有親疏、遠近、層次上的差別;“尊賢之等”,說的是對待賢人依德才在祿位上有高下的等級。“仁”是以親愛親人為起點的道德感。“義”是合宜、恰當、正當,尊重賢人,尚賢使能是社會之“義”的重要內容。“禮”就是“仁”與“義”的具體化、形式化,以此體現親親、尊賢為內容的社會秩序。孔子說 “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論語衛靈公》)這也表明仁義在內,禮儀在外;仁義是質實,禮文是形式。
在“禮”中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價值。“禮也者,貴者敬焉,老者孝焉,長者弟焉,幼者慈焉,賤者惠焉。”(《荀子大略》)荀子推崇“禮”為“道德之極”、“治辨之極”、“人道之極”,因為“禮”的目的是使貴者受敬,老者受孝,長者受悌,幼者得到慈愛,賤者得到恩惠。在貴賤有等的禮制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諸德,以及弱者、弱小勢力的保護問題。禮學對官員、君子提出了德、才、祿、位相統一的要求,亦對他們提出了“安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的要求,“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養民也惠”,“使民也義”(《論語公冶長》),“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論語堯曰》),反對濫用權力,對百姓“動之不以禮”(《論語衛靈公》)。這也是禮學秩序原理的題中應有之義。
《禮記曲禮上》指出,依禮而行,有一定的節度,人與人相處既不侮辱別人,也不與人親昵失敬。君子待人接物時態度恭敬,凡事有節制,謙遜禮讓。禮以內在的敬、讓為質實,在行為上以遵循一定的儀節表現出來。但這不只是拘守禮文儀節,而是以禮讓為本質。孔子繼承古代《志》書,重申并強調“克己復禮,天下歸仁”,表明克制自己,使行為合乎一定的規范,有一定節制并加以實踐的重要性。當然這也是以仁心為依據的。儒家提倡“富而好禮”,“克己復禮”,是主張通過修養的功夫來節制驕奢淫逸。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人為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紀也。鐘鼓干戚,所以和安樂也。昏姻冠垂,所以別男女也。射鄉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禮記樂記》)這里強調的是“節民心”,“正交接”,以及禮、樂、刑、政的配合。孔子的弟子有子講:“禮之用,和為貴。”這是就治理家國天下的事務而言,禮的作用,以遇事符合一定的節度,無過無不及,做得恰當為可貴。當然,不是為恰當而恰當,這里有價值的內涵。但以一定的規矩制度來節制人們的言行,則是禮的主要功用。主要是這其中蘊含的“節度”的觀念亦是值得發掘的。
“太上貴德,其次務施報。禮尚往來 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故曰‘禮者,不可不學也’。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 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禮記曲禮上》)這一交往原理包含如下內容 以德為貴,自謙并尊重別人,講究施惠與報答,禮尚往來。無論富貴或貧賤,都互相尊重,互利互惠。這里我們尤其重視對于負販者、貧賤者的尊重。天子與諸侯、諸侯國之間的聘問之禮 “聘”就是“問”,“聘問”就是訪問、問候或慰問的意思 含有深刻的文化內涵與意義,大致有“明貴賤”、“禮讓”、“致敬”、“明賓客君臣”、“重禮輕財”、互不欺凌,互利互惠的原則。國與國之間及民眾之間的交往,增加了解,彼此溝通,聯絡感情,即通過各種“禮”來“親”邦國、異姓之國,“親”萬民、朋友,“仁”鄉黨、賓客等,體現的是“禮”的和諧功能與和諧原理。“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周禮春官大宗伯》)可見禮樂教化主要是用來和諧萬物并提升百姓的文明水準的。
其次,我們談談“禮”的現代意義。
三禮之學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遺產,有其現代價值。禮樂文化不僅促進社會秩序化,而且有“諧萬民”的目的,即促進社會的和諧化。一個穩定和諧的人間秩序總是要一定的禮儀規范為調節的,包括一定的等級秩序、禮文儀節。“禮”的目的是使“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禮記樂記》)禮樂教化的人文精神是人與人、族與族、文與文相接相處的精神,是協和萬邦、民族共存、文化交流融合并形成統一的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的動力。孔子對禮樂的繼承、傳授,大有益于他身后兩千五百年世道人心的維系和民族的大融合、文化的大融合。
禮讓為國,安定社會,消弭爭奪戰亂,節制驕奢淫逸,是使人民得以安居樂業的前提。以一定的規矩制度來節制人們的行為,調和各種沖突,協調人際關系,使人事處理恰到好處,是禮樂制度的正面價值。這里有社會正義的義蘊,即反對貧富過于懸殊。一部分人富起來了,富了以后怎么辦 孔子講“富而后教”,講教化、教養,反對鋪張浪費、夸財斗富。目前我國的大眾文化渲染淫逸,對社會風氣有極大的腐蝕作用,對青少年的成長十分不利,而文化批評的力量卻格外薄弱。這是值得我們檢討的。
就現代生活而言,在外在強制的法律與內在自覺的道德之間有很大的空間,即包含社會禮俗在內的成文與不成文的規范。這就是“禮”。古今社會規范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但提高國民的文明程度,協調群體、社區的關系,促成社會健康、和諧、有序地發展,不能沒有新時代的禮儀文化制度、規矩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指導。我國歷來是禮儀之邦,今天我們仍然面臨提高國民文明程度的任務。在這一方面,禮學有深厚的資源。
就國家間的交往而論,盡管周秦之際的諸侯國與現代的民族國家不可同日而語,但互利互惠、和平共處的交往之禮義,亦有可借鑒之處。我們在《左傳》與《國語》中看到許多例證,即在春秋、戰國時期,邦國之間的交往,雖然最終是以霸主們的“勢”來決定其地位,然而“理”在“勢”面前并不是蒼白無力的,霸主們亦害怕“屈理”,因而歷史呈現的是“理”、“勢”相乘的辯證歷程,“理”、“勢”之間有一定的張力。在一定的意義上,“理”即是“禮”,或一定的“禮”中包含有“理”,即公正與道義。故“禮”與“理”可以互訓,故《左傳》、《國語》的作者有“禮也”、“非禮也”的價值評斷。
文明間的對話需要有“禮”的精神的調劑與“禮”的智慧。例如“禮”的秩序原理中所包含的規范、有序、崇義、扶弱的因素,節度原理中所包含的節制、恰當、分寸、適度的原則,交往原理中禮尚往來、尊重他人、敬、讓、輕財重禮、不驕不淫、相互溝通與理解的內涵,和諧原理中的和親、諧民、仁愛、交融的精神,均是走出自我,走向他者、社群、國家、天下的相互倫理,而具有普世價值。
“禮”學是一門“溝通”的藝術,“對話”的倫理。中華文化在調和性上見長。協調、和合的過程并不會掩蔽其原創性,相反有著如下的品質:“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禮記中庸》)“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周易系辭傳》)正因為有多樣性、有差異,才有創造之源。人類各族群、各地域、各語言的文化方式、能力、傳統、價值都是相對的,唯其如此,才有燦爛豐富的世界文明。文明間的理解與溝通需要呼喚相互尊重、學習、禮讓的精神。我們對禮學的這些原理可以作創造性的轉化,并使之在文明間的交往、溝通、對話、理解中,逐漸地成為可普遍化的倫理。
編輯員:china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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