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含山縣張公中學 王廣武
每當我上到初中語文第六冊《魚我所欲也》時,我對教參中提供的文章結構的劃分就感到有點困惑。我想,第一段的第二層應當在“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因為“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應該是對前面的正反兩方面論述的歸納,而不僅僅是對反面議論的總結。“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是指出了“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的實質。
最后一句是緊承上句的,“是心”應是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如果把最后三句分隔開來,不放在一起來理解,那最后一句就不能算是全段的結論。
第二段最后一句,也不能說是歸納此段,而應當是指出了所舉的第二個例子中接受“萬鐘”的原因,以及從中得出的結論,而不是對這一段的歸納。這一段的結構應當是從正反兩方面舉例論證中心論點。
不知道我理解得是否妥當,在此敬請行家批評指正。
作者郵箱: wgw-dz123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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