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遼寧省今后將逐步取消中小學校長的行政級別,建立校長職級制,將校長職級、待遇與其德、能、勤、績掛鉤,形成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動能進能出的機制。
據中國教育報報道,這是遼寧省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標之一。
新一輪改革對校長的選拔任用辦法進行了改進,實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校長的選拔任用采取在本系統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平等競爭、嚴格考核、擇優聘任的辦法進行。同時,對中小學校長實行任期制,校長每屆任期為3至5年,同一名校長在同一學校任期不超過6年。全省中小學教職工則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的原則,實行聘用(聘任)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積極鼓勵富余教師到薄弱學校、缺編學校應聘上崗。遼寧省還以各縣區為單位建立了教育人才中心,以加強對中小學教職工聘用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此外,正在籌建與社會人才市場溝通的教育人才市場,為中小學教育人才資源配置提供服務。(記者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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