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一考生日前將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要求該辦公室撤銷對原告作出的考試作弊處罰決定,并公布她所參加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GCT-ME科目的成績。
據悉,這是中國法院受理的第一起考生狀告國務院學位辦的行政案。
該考生為太原市一高校教師,今年39歲。為進一步學習深造,李女士準備攻讀北京市一所理工大學的在職研究生。2003年11月1日,她在山西省太原市參加了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GCT-ME科目的考試。
但在考試結束10天后,李女士突然收到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發給她的編號為1kcf20030098的考試違紀處罰告知書。告知書告訴李女士她考試違紀作弊的情形是:“考場終了指令發出后繼續答題。”對此,李女士深感意外。她說自己在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準考證》、《考生須知》和《考生應試守則》的相關規定。考試完畢后,監考老師也在《準考證》上簽字確認。
收到處罰告知書后,李女士提出陳述和答辯,要求查明事實。據李女士介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對她作出了“當年考試無效”的行政處罰決定,這讓她很不理解。李女士決定訴諸法律,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真相,支持其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來自北京日報)
[不服作弊處罰決定 山西考生進京狀告國務院學位辦]相關文章:
1.公司處罰通知
3.考勤處罰通知
4.大學生作弊思想匯報
5.作弊檢討書怎么寫
6.寫作弊的檢討書
8.杜絕作弊的手抄報
9.考試的作弊檢討書
10.關于作弊的檢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