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時間的隨筆
有關時間的隨筆1
時間久了,什么也都模糊了。在這個世界上無論什么都經不起時間的打磨。時間久了,都淡了,都忘了,忘記了曾經說的話,曾經做的事,曾經在一起歡笑的故事。
都說時間是把無形的刀,總是在你不經意間一刀刀砍斷你青春,什么都不給你留下,留下的的只有回憶罷了,可是最后它連你最后一點回憶也要收走,就真的不給你留下點什么。
都說時間是治療傷痛最好的良藥,時間久了,那些傷痛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消失。可為什么那些刻在心上傷口不會消失,那些刻骨銘心的痛不會消失,時間越久它越痛,傷口也越深。
都說人一生的時間很長也很短,人的一生是幾十年,幾十年很長,如果把它換化成天,那么人的一生又有多少天,它又很短。人的一生要發生很多事,可時間又能將它抹去。
時間,真的很殘忍。
有關時間的隨筆2
不經意在雜志上看到張小嫻寫的一段關于時間與愛情的文字。那刻,心中似乎有一根弦瞬間被觸動,于是心似乎痛了一下。
沒有看過張小嫻所寫的那部小說,卻因為那樣的一句話,那樣一段簡單的文字而突然有了去讀的沖動。只是,只是這樣的沖動卻早已不再有年少時那樣的不可抑制。于是,于是這份沖動因著這樣那樣的理由一天天擱置;于是,沖動一點點的平息;于是,最后在心中留下的只是一陣淡淡的、若有若無的遐思……
時間與愛情似乎注定是一對天敵。相愛時,我們總是深深地恨著時間。要么抱怨時間太過短暫,報怨為何兩個人的幸福時光總是在不知不覺間偷偷溜走;要么報怨時間太過漫長,報怨天各一方的日子為何那樣的度日如年。
用一秒鐘說一句“我愛你”,我們許下了一個短暫的誓言,然后,然后兩個人要用一生一世的漫長去驗證那句誓言是真的誓言,抑或是一句披著甜蜜愛情外衣的真實謊言……
愛情讓我們忘記時間了嗎?不,沒有。愛情讓我們深深地記住了時間的存在。記住了相聚時那無奈的短暫,也記住了分離時那煎熬的'漫長……
時間如呼嘯的颶風,如流淌的河水,永遠不會為誰停下它的腳步。我們的所謂的一生一世,只不過是漫長的時間長河中的一點一滴。
時間在流逝,可它沒有變,改變的只有我們自己。我們一天天長大,一天天變老;我們一天天成熟,一天天世故;我們一天天說愛,卻一點點,一點點地忘記了到底應該怎樣去愛。
相愛時我們說“執子之手,與子攜老。”可為何,為何牽著的還是那雙手,卻再也感受不到昔日的那一份溫暖;相愛時我們說“我的眼中只有你。”可為何,為何眼前還是曾經的那個她(他),卻再也看不到彼此眼中流淌著的那一份溫存。
是時間讓我們忘記了愛情嗎?不,不是的。漫長的、不變的時間只是愛情誓言的一塊試金石。它不會讓真正的愛情褪色,真正的愛情只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積淀得越加深厚。如美酒,時間越久,香氣越濃。真正的愛情,亦應如此。
時間只是讓那些原本就摻有雜質的愛情誓言褪去光彩奪目的外衣。它讓虛假的溫情暴露在陽光之下,讓它隨時間的推移而慢慢蒸發。最終,一點一點的消失于無形。于是,那所謂的愛情不見了,被忘記了。只是,只是那真的可以被稱之為愛情嗎?那么說來,時間與愛情的關系是否應該是這樣的:
首先是愛情教我們認識了時間,然后是時間教我們了解了愛情。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也使人忘記愛情。”——張小嫻《雪地里的蝸牛列奄》
當你愛上一個人,你會忘記時間存在。你可以每天二十四小時跟他一起。你不介意花十四小時乘飛機從香港到美國跟他見一面,然后又匆匆趕回來。為了跟他見面,你會把重要會議延期,把重要的工作放在一旁。你們約會之后,還可以拿著電話筒聊到天亮。
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流逝。你會忘記自己的年紀。六十歲的人也會以為自己只有十八歲。你會許下一生一世的承諾,忘記時間會改變一切。
然而,時間流逝,也會使人忘記愛情曾經存在。兩個人一起的日子久了,愛情一點一滴的消逝。他忘記了這些年來他多么愛你,他忘記了你們曾經多么快樂,也忘記了你們一起經歷了許多事情。忘記了,所以他愛上了別人。
當時間過去,我們忘記了我們曾經義無反顧地愛過一個人,忘記了他的溫柔。忘記了他為我做的一切。我對他再沒有感覺,我不再愛他了。為什么會這樣?原來我們的愛情敗給了歲月。
首先是愛情使你忘記時間,然后是時間使你忘記愛情。
有關時間的隨筆3
匆匆的又是一季。日頭正中,不暖,秋風稍大,不寒。我站在常來的這塊田邊地頭,站在這塊泥巴和著稻草的溝塹子上,心底里無端地涌起一股落寞。
腳下這一大塊剛收完的稻谷地,還有些積水和泥濘。割斷后的稻茬子一簇簇的立在深褐色的泥土上,整齊劃一,像一把把匕首。赤腳或單薄的鞋子走在這田里是要十足小心的,否則一不留神就會戳破腳丫子,甚者鞋底都能刺穿。因為我被戳破過,所以知道那感覺。
小時候,這樣的稻田地隨處可見,一壟壟,一片片。每到春末夏初的農忙時節,父輩、哥姐們在田里忙著插秧,我們這些孩子則負責燒火,去田間給他們送飯。往地頭看去,他們都清一色的挽著褲腿,帶著草帽,佝僂著身子,把一顆顆秧苗插入黃泥水中。遠遠的,分不清哪個是他爸,哪個是你爹,哪個是你家姐姐, 哪個是他家哥哥。這時吼一嗓子最好用,“爸——,地頭來吃飯啦——”!自家娃的聲音,自己最懂。他們尋著聲音上岸,一個個裸露的腿被水泡得慘白,或稀或密的腿毛顯得更黑更扎眼。或許是半日勞作確實餓了,或許直立身子更好地緩解了勞累,他們大口嚼著煎餅,大口地喝著水,此時,他們吃的不是粗茶淡飯,仿佛吃了大魚大肉,享受著人間美味。
感覺要鼠年馬月才能干完的活,好像不幾天,也干完了。
沒兩個月,稻兒修穗,滿田野的稻花香清清淡淡地飄著。
中秋一過,稻田沒了翠綠,剩下遍野金黃。那時候,沒有機械的年代,只要一把把鐮刀,及一個個不停勞作的人,把稻子一棵棵割下來,一捆捆扛出去,最后再一粒粒摔下來。那辛苦,《憫農》中“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就是最真實的寫照。
那一年,我上小學,我爸讓我跟他下地割稻子。我學著老爸的樣子,右手握刀,左手扶稻桿,使勁把這把稻桿攔腰截斷。成功了!于是, 一下、兩下,一把、兩把…… 哎呀,這塊地怎么這么長啊,長得像通到天邊的小路。鐮刀好重,刀柄比我手還粗,磨得我手疼,起了血泡。稻葉子不時地扎著自己的臉、手和身上任何一處裸露的地方。腰也直不起來了,直起來會疼。蹲下來,猛一起身,腳卻被剛割下的稻茬子扎了一下,鉆心疼!我氣不過,鐮刀一丟:
“爸,我腳破了!”爸過來,摳了一小塊泥巴敷我傷口上,用稻葉子系上!
“爸,我累了!我不想割稻子!”
“不好好上學,只能干活!”
“我就不干!”
“那你想干啥?”
“上學!”……
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次把我累怕了,從那以后我學習確實認真了不少,爸雖然不表現出來,我能感覺到他的欣慰,他再沒讓我干什么重活。我姐和我哥常說我是最偷懶,最討巧的一個。
日子,太匆匆了!后來,我上大學了,出來了,在學校和家之間穿梭;畢業了,工作了,又在新家和老家之間奔波。一天一天,一吸一呼,匆匆地,不知忙了什么。
我們在匆匆地追趕著什么,又匆匆地失去很多、錯過很多。常常還未來得及細賞春天的花,秋天的葉就黃了;還未來得及多看幾眼襁褓中的嬰兒,他們已經背起書包消失在校門口;還未來得及去懂父母,他們就老了,沒了。
匆匆,太匆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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