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
。ɑ蚪浳飿I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ㄒ唬┓课萁ㄖ灿貌课唬ê步、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ㄈ┕簿G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ㄋ模┕箔h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ㄎ澹┓课菅b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1、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2、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ㄒ唬┪飿I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A、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C、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D、商鋪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E、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建筑面積);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專項資金______元/月㎡(建筑面積),計_______元;
3、建筑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________元/㎡(建筑面積),計______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ǘI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區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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