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友好型活動室空間設計論文
摘要:文章基于環境心理學、兒童行為學、空間設計學等學科的研究,對國內外兒童活動室的空間設計現狀進行對比分析,從兒童、空間、器物之間的交互方式入手,闡述兒童友好型活動室的設計方法與改善建議。作者希望為兒童創造出一個能在其中勤學而善讀、交流與靜思、好奇并探索的空間,與兒童的日常行為與心理感受產生良好聯系,成為一個既能彰顯兒童的天性,又可培養孩子的社會技能,屬于這些“花朵”的美妙小世界。
關鍵詞:兒童活動室;友好型設計;空間設計;幼兒心理
一、兒童友好型空間的概念界定
“兒童友好型”空間是指以尊重兒童的權利與需求為原則,適宜兒童健康成長的環境。兒童在其中能夠自由且安全的生活、學習、玩耍與交往,感受空間環境的友好,增強兒童對空間的喜愛之情,提升他們對空間氛圍的感知能力,進而形成融洽的人際關系。兒童友好型空間將會對兒童需求的實現提供條件并給予保護。它是設計理念、優質環境與美好心愿的集合體現。而幼兒園活動室是兒童生活中的主要空間,兒童可在此開展游戲、午睡、進餐等。教師則需根據幼兒園的教育目標、孩童身心發展特點在此進行班級活動創設與學習環境的布置。因此,該空間的良好營造需結合兒童的身心特征與教師的教學方法,創造出滿足兒童成長的多元需求,激發和支持幼兒主動學習交流的空間情境,使兒童在友好氛圍之中獲得成長和教育所需的充裕物質環境與知識技能。
二、我國兒童活動室的空間利用現狀
當下,“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教育理念“深得人心”,使得大多數幼兒園均采取重“教育空間”,輕“活動空間”的辦學方式,將“學”局限在室內,“玩”定位在戶外。而我國大多數的幼兒園的戶外空間均嚴重不足,導致兒童只能老實地待在室內“教育空間”,被學業競爭所“綁架”,缺乏足夠的安全自由的活動環境,更別提在生態系統中通過游憩來找到“學”與“玩”的平衡。孩童的好奇心、想象力、精力自然也難以合理揮灑,這顯然違背了兒童自然成長的天性。此外,大多數家長與幼兒教育者將兒童的活動空間與游樂場、電腦游戲等同,認為孩童的活動只是為了體驗外界的感官刺激,這顯然忽視了孩童在日常成長中活動、玩耍所帶來的那份純真的快樂。可是眼下,大多數兒童活動空間的管理者與設計者卻在按照成人的審美與功能需求進行建設,造成了形式單一、內容乏味的活動模式(圖2),缺乏對兒童成長環境所需的安全、舒適、多元、趣味、發展、適應、尺度的重視,使得兒童難以擁有一個豐富內容的活動空間,促進其天性的全方位發展。因此,本文試圖對幼兒園中的活動室入手,論述如何使兒童活動室具備友好型的特征。
三、兒童友好型活動室的空間設計原則
眾所周知,游玩是人之本性,它教會了兒童理解常識、激發想象、動手創造、結交朋友、自我學習與積累經驗。而友好型活動室的核心特征便是“玩”。如何從兒童行為入手,利用幼兒園環境的創設,讓孩子在活動室中的自發地“玩”,強化孩子是“主人”的空間語言與設計特點,這將是營造友好氛圍的關鍵。下文將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剖析三者之間交互作用的體現。
(一)多元空間的洄游——運動型玩耍的友好體現
活動空間的存在有利于兒童行為的表達。因此,品質優良的活動室對兒童產生的“空間教育”也將影響更大,意義更深。那么,如何用活動室的“空間特質”來引導兒童行為,讓其獲得更多的身心自由呢?方法如下:第一,活動室空間突破區域邊界,降低空間阻隔程度,與其他功能空間通達良好。同時,還需均衡布局,創造共享開放空間,既可供兒童與成人集體游戲活動,也可用作交流、休憩、學習之地,滿足活動內容的自由變換。下半部圍合,外形如山一樣的薄墻,并運用下圓弧的造型讓活動室的功能組合、流線選擇、光影表達都豐富起來,靈活適應著不同的活動內容。“山”墻還可通過控制兒童的視線以引導兒童的活動,令其充滿好奇,積極探索。第二,活動室還需為孩童提供遠離成人控制,屬于自己一隅的半圍合私密游戲地帶。孩子可通過多個洞口的設計開發更多的可玩性,如觀看共享空間中的隨機景象等,同時,又使兒童之間各異的行為干擾降到最低。木屋內是兒童的“新天地”,木屋外是“舊世界”與“新天地”的過渡,教師可在這里觀看、輔導孩子們在溫暖、柔軟的私密空間中開展活動。這類空間形式的存在,將會提升兒童的安全感,激發其好奇心與想象力,讓孩子在游玩、運動中獲取知識。
(二)趣味器物的互玩——創造型玩耍的友好體現
在孩子的想象中,活動室的家具、玩具等物品皆有生命,它們與兒童情感互聯。因此,如何基于兒童的行為活動特點,整合設計這些器物,挖掘其使用時的樂趣,從而創造出一種獨特的活動方式,將對兒童的身心成長,行為方式與創造力的培養起著積極作用。著名的兒童產品設計師卡斯沃斯基曾說過:“家具是孩子實現自我設計空間愿望的微型建筑。”如何讓“微型建筑”既具備儲物、展示、娛樂、學習等功能,又能夠形成空間,留出空間,加強空間層次,創造共享空間,營造合理的空間尺度,從而更好地促進兒童進行游戲,要點有二:第一,設計師應當明確上述器物的.設計或搭配需結合建筑的空間語言,而非局限于單品細節。目前,在兒童活動空間中,家具與建筑構件之間的界限正愈發模糊。可以延伸出各種活動行為,從孩童的視角看“山”,“山下”為白色,“山頂”呈褐色,而成人的視野卻反之。此外,還有五顏六色的三角椅子與之搭配,這些體塊是根據兒童的身高和行為習慣而設計的,可以讓兒童舒適地行走、坐下、攀爬。他們可以在高差中與家長并行,也可以單獨穿越。這些家具與空間結構的組合使得游樂空間立體化、靈活化,引導孩子在其中進行富于想象的創造性行為。第二,兒童具有喜新厭舊的特性,兒童熱愛通過自己的雙手改變周圍事物。因此,活動室內家具、玩具需要通過自身的設計,能夠靈活變化,轉換“面貌”,這樣,這些器物才能為兒童提供“實驗”條件,通過改變他們的外形或是組合方式發現其中特質,讓器物改變自我,從而開發出適合兒童多種行為的彈性空間,激發他們主動學習和創造的興趣。
(三)嬉戲互動的交流——社會型玩耍的友好體現
每一個兒童都希望在平等自由,關系融洽,互敬互愛的環境中活潑愉快、積極主動、充滿自信地玩耍、學習、勞動,合作與成長。如何讓孩子與教職員、園方、家長之間貼近心靈,有效地感知情緒、主動地參與到上述的空間氛圍塑造中,乃是設計友好型活動室的又一關鍵,其核心便是“緊抓”尺度。首先,應遵守主線設計原則的尺度感,即孩子在活動室的任何一處玩耍時,都能清晰地感受到主道路的尺度范圍,從而確認自己的活動位置,并隨時可向成人尋求保護,使兒童具有安全感。其次,應確保從兒童的視角高度(約115-140CM)容易發現與旁人共同游戲的機會;提供可選擇的活動間距,如25-45CM多用于師生、好友之間的親密距離,鼓勵更多的肢體接觸,抑或是45-120CM的人際間距離,進行基本的語言交流。最后,在一些與成人交流的空間中,需無形中通過尺度向成人暗示應作為一個服務提供者,而非管理者與兒童互動,如盡可能的多蹲下來陪伴孩子。雖然,成年人會對該尺度感到不適,但卻在行為上將空間權力交于孩子,表現了平等的姿態,讓彼此在互動中增進了歸屬感,凝聚了對活動空間的共同意識,關系自然也更加密切。綜上所述,通過引入友好型活動室的設計理念,能豐富兒童活動的形式,全面鍛煉兒童的五感,使孩子們在游玩中深度體會到人、空間、物彼此關系的奧妙,提升兒童活動的滿意度,延長兒童的活動時間。
四、總結
兒童友好型活動活動的營造也絕非如上文那般概括,還有更多深層次的設計內容,因篇幅有限,便不再贅述。然而,我們所需知道的是,除了需注意空間設計層面的要素之外,更需要的還是幼教工作者、園方、家長改變對“玩”的偏見。蕭伯納曾經說過“我們不是因為長大而停止了游戲,而是因為停止了游戲所以我們變老了”。“玩”是一種最為本真的快樂心態,它引領孩子帶著自發的興趣、歡樂和滿足去體驗有趣的活動并學習必要的生活技能。玩耍不應該有任何成年人強制的規定,而應是兒童獨自或與陪伴者彼此一起游戲或自由漫步。這將為其創造更多與空間融合、自我思考、與人相處的機會,提升其語言表達能力、合作交流的技能,達到增強自信,明確個人屬性的功能。因此,如何看待“玩”,如何有“目的”地玩,如何從“玩”中體現友好氛圍將是未來幼兒教育目標與兒童活動空間設計的新方向。“玩物尚智”的時代已經來臨,設計師應與管理方、兒童進行更深層次的相處、交流與研究,早日形成兒童友好型活動室的設計指引與標準,提升空間品質,早日在全國范圍推廣,爭取改變我國目前兒童室內外活動空間緊缺、質量低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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