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在餐飲企業稅負研究論文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國全面的營改增業已全部完成,金融業、房地產業、建筑業、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也納入了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包括生活服務業下細分的餐飲業。“營改增”對餐飲業有何影響,餐飲業該做出什么決策成為了理論界與實踐中的重要課題。本文以H公司為研究對象,分析企業實施“營改增”后稅負變化情況以及“營改增”政策實施后餐飲企業面臨的問題,最后對餐飲業如何適應新的政策提出了解決方案。
關鍵詞:營改增;餐飲業;稅負影響
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政策的頒布標志著我國征收營業稅的行業全部改為征收增值稅。營改增是國家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通過降低企業稅負來降低企業成本。“營改增”的實行使稅務的征收更為科學合理,同時也可以減少重復繳稅,為企業減低負稅。營改增的實行將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策略和運行模式。
一、“營改增”對餐飲企業稅負的影響分析
(一)H公司“營改增”前后營業稅與增值稅稅負比較分析
在“營改增”前,餐飲業在購入直接材料時實際負擔了材料的增值稅以及支付房租等各種費用,雖然在支付上一輪增值稅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不能進行抵扣。與此同時,又要繳納營業稅,這之間就存在了較大的重復納稅。餐飲行業“營改增”前后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和稅率都有改變。首先要看稅率,營改增前后對餐飲業而言稅率有所變化,沒有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H公司等餐飲業都是根據營業額的5%繳納營業稅額。全面施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餐飲類企業的稅率分成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兩種稅率,餐飲行業小規模納稅人繳納3%的增值稅,餐飲行業一般納稅人的稅率6%。對餐飲行業小規模納稅人而言,營改增之前使用5%的稅率計算營業稅,營改增之后適用3%的簡易征收率,增值稅簡易征收辦法與營業稅計稅方式非常相似。“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銷售額×征收率,應納增值稅明顯要低于“營改增”之前應繳納的。本次調查了南京H公司旗下幾家餐飲企業,發現大多數的小規模納稅人表示由于稅率的下降后稅負有所減輕。對一般納稅人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企業按照銷售收入5%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適用6%的增值稅,如果僅僅從稅率上來看,并不能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直接判斷對其稅負是否降低,還要看具體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之前餐飲業的外賣活動屬于銷售行為,需要按照17%的稅率繳納增值稅。但是“營改增”后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產品只需按照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而且增值稅具有起征點,對于月銷售額小于3萬元的餐飲企業,還可以獲得免征增值稅。對于不同種類的商品的買進其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所適用的稅率也是不同的,比如物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扣除率為16%,農產品的扣除率為10%,稅率的不同取決于購進商品的種類以及上游企業納稅人的身份,小規模納稅人或是一般納稅人。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進行稅收籌劃,來查看能否在這個政策中受益。根據調查發現一般納稅人是因為水電房租等硬件設施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稅負減少了。稅負變化基本沒有變化或者有所增加主要有兩點原因:第一是人力成本過高。第二是沒有原材料的增值稅發票。據調查,H餐飲企業工作人員福利待遇很好,占了大約企業獲得利潤的三成,但這些支出是必要的。而企業可以抵扣的成本比重不高,再加上水電裝修費的一些不可多抵扣的金額,企業實際承擔的稅負自然會相應增加。因此,對餐飲企業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是否能降低企業稅收負擔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二)“營改增”對H公司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影響分析
H公司的地理位置位于主城區,企業按照7%的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教育費附加,按照2%的征收率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在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都是以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為計稅基礎來計征的。“營改增”后,餐飲企業不再繳納營業稅,因而餐飲企業需要以增值稅為計稅基礎繳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總體稅負下降,三項稅費也會隨之下降。
二、餐飲業“營改增”所面臨的問題
(一)無法取得進項稅票餐飲業進行了營改增之后,由于受到農業的影響,從規范性的角度看,上游農業涉及范圍大,在短時間內,稅負會有一定程度的提升;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基本上無法提供增值稅發票,從而導致不僅無法抵扣進項,反而使稅負有所增加。無法取得進項稅票是餐飲企業“營改增”后不得不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除了上述企業難以取得增值稅的'專用發票問題以外,有時餐飲企業即便取得了發票,也有可能有部分發票不正規,而這些不正規的發票也能導致增值稅進項稅額無法抵扣以及部分征稅項目存在重復征收。
(二)增值稅抵扣項目不足
餐飲企業“營改增”后,消除了重復征稅的現象,同時也相應降低了企業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對于餐飲企業而言,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對其稅負影響的決定性因素在于進項稅額抵扣方面,企業能夠取得的可抵扣進項稅額越多對企業越為有利。但通過具體的實地考察以及搜集的信息反饋來看,部分實行“營改增”的企業,甚至出現了稅負增加的情況。采購成本占了餐飲業主要成本的很大部分,而且在經營過程中,臨時采購情況較多,導致了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難度也隨之加大,增值稅抵扣項目不足也成為了“營改增”以后餐飲業所面臨的一大問題。
(三)餐飲業“營改增”后虛開發票現象增大
不僅虛開發票現象增大,更重要的是,由于稅率的差異,企業的籌劃空間比較大,與稅務監管發生沖突的現象也隨之加大,導致了稅收征管難度增加。有些企業為了規避風險,虛開發票的現象數見不鮮,這也成為了餐飲業“營改增”后所面臨的眾多棘手問題之一。
(四)企業人工成本較高
餐飲企業屬于服務行業,使用大量的人力資源,餐飲業的大部分支出是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在餐飲業的支出中占有比重非常高,就拿員工的工資來說,這一項就是無法進行稅額扣除的,這一點對于降低企業稅負是比較不利的。這也進一步的在無形之中加重了餐飲企業的納稅義務;餐飲企業的員工成本過高已經成為餐飲業“營改增”以后面臨的無法避免的一大問題。
(五)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
“營改增”以后,餐飲企業除了面對無法取得進項稅票、取得扣稅憑證難度大和工作人員成本過高這幾個嚴峻的問題之外,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也存在著弊端。在未進行“營改增”之前,餐飲業是實行營業稅稅制的,而在營業稅稅制下,會計核算是非常簡便的,大部分餐飲業就是根據企業的營業收入乘以營業稅的稅率5%計算營業稅。政策實施后,對于會計核算制度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顯而易見,簡單的會計核算是不適應現狀的,企業必須要實行嚴格正規的會計核算,絕大多數企業目前并沒有大規模的嚴格的會計核算制度。
三、H餐飲公司應對“營改增”的措施
(一)增加可抵扣的進項稅票
餐飲企業進行“營改增”后,統一的去購買原材料,選擇信譽好,實力大的供應商進行合作,可以簽訂長期合作條約,并且后期不能加價來開取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也可選擇網絡購物,通過多方面多層次的來比較不同商家的設備、產品以及物資等,選擇性價比高的電商。如果與小規模納稅人類的供應商進行合作,也要盡可能獲取由國家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從商貿公司去原材料成本高,所以H餐飲業可以從農業批發市場購買原材料。但農業生產者大部分沒有提供發票的。經稅務局審核,確認無誤后,便可以開到發票,也就可以用農產品收購發票來抵稅。“營改增”實施后,餐飲企業可以選擇升級硬件設備,也可以購入自動化洗碗機等機械化的設備。更新這些硬件設施能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時帶來增值稅抵扣。
(二)改善內部運作模式
在“營改增”之前,企業如果將內部服務外包出去需要繳納營業稅,會導致稅負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產業的分工化。實行“營改增”后,餐飲企業更加的專業化。H公司可以將洗碗,維修設備一系列業務外包,例如企業的衛生保潔類、洗滌作業類、水電安裝維修類和安保類業務將以上四類業務進行外包,企業不僅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進項稅額,還能夠提高H企業的整體生產效率,降低餐飲企業的成本。H公司將洗碗,維修設備一系列業務外包,使得服務業趨向于專業化和流程化,這樣規模化的業務流程,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還可以體驗到增值抵扣稅帶來的優惠。“營改增”實施后,餐飲企業可以選擇升級硬件設備,也可以購入自動化洗碗機等機械化的設備。更新這些硬件設施能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時帶來增值稅抵扣。而且一臺機器可以使用很多年,這樣減少了大量的人力成本。
(三)調整內部結構,降低人工成本
餐飲業“營改增”之后,對降低企業稅負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因此餐飲業可以利用這個優勢,對市場定位進行局部調整,從而去發掘一些新興市場,加大對市場的開發;這樣一方面可以貫徹綠色食品的理念,進行經營策略的調整,企業從中建立起屬于自己的綠色菜園,顧客可以自采自摘,企業只收取部分的加工費,其他人工費,場地費全部免費;另一方面還可以利用新媒體網絡等資源,加入一些外賣平臺,從而擴大銷售渠道,降低人工成本,增加企業的收入。
(四)提高財務人員素質并完善會計核算制度
“營改增”后,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成征收3%的增值稅,對企業而言稅負肯定會有所降低。但是很多小餐館的財務制度不健全,核算也不是非常完善,許多餐飲業的個體工商戶沒有正規的會計核算以及正規的財務賬目,會計制度不夠成熟,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需要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完善會計核算制度。原先簡單的會計核算已經不滿足企業的財務要求了,所以需要提高對財務人員的要求。增值稅本身就比較復雜性,因此財務人員必須要學會區分不同的增值稅應稅項目,然后對不同的應稅項目,要學會選擇不同的稅率進行計算。充分利用此次“營改增”為酒店帶來的紅利。大部分餐飲業財務人員理論知識等方面都相對缺乏,所以要加強相關知識的培訓,企業相關的業務人員也要學習比如如何向供應商索要發票,辨別發票真假的方法等相關知識。餐飲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需要向大型正規的餐飲企業進行學習與經驗交流,加強財務人員的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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