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空間的美學行為研究論文
摘要:城市公共空間是一個具有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背景的系統工程。當今越來越多的城市政府關注城市公共空間的內涵,并力圖通過規劃設計和管理來凸現城市公共空間的美學行為和美育功能,構建“以人為本”、社會和諧的公共服務平臺。本文對規劃功能分區、建筑的視覺效果、規劃的設計實踐中賦予城市公共空間的美學行為進行探究,從而達到優化城市環境、主導城市公共空間系統的美學效果。
關鍵詞:城市公共空間美學行為研究
從美學角度看,城市公共空間作為審美對象,其美學行為的研究是以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為背景,以組成城市公共空間的一個個美學元素為載體的系統工程。在規劃設計上,城市公共空間美學行為的研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者運用專業知識和審美設計學、城市景觀學、美育功能和美學取向的理念,進行城市規劃的功能分區和城市公共空間的設計定位;二是社會群體對城市公共空間系統的發展成就及其美學功能進行審美評價,并通過自身行為規范來充分體驗審美愉悅和美育效果。
1.從城市的功能分區上構建城市公共空間的審美格局
由城市政府主導創建、供所有市民使用和享受的公共的非贏利性場所,就是我們所指的城市公共空間。
1.1城市規劃的功能分區應注重美學元素城市規劃是政府調控城市空間資源、指導城鄉科學發展與有序建設、維護社會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人們對一座城市的認識往往是從城市公共空間開始的:繁華的街市、潔凈的步道、別致的建筑、精美的廣場、常青的綠地、文雅的市民……等等,它能使人終生銘記,并由此生發出對城市的`審美愉悅和精神享受。
注重公共空間系統布局。良好的城市應是由宏觀、中觀、微觀等不同層次的城市公共空間共同組成,它們在形態上表現為點、線、面的特性。點是指城市的微型公園、街頭綠地、道路交叉口、區域性小廣場等節點空間;線指的是商業街、步行街、主次干道、綠化長廊等線性空間;面指的是城市中心商務區、住宅區、大型公共設施集中區等。城市規劃在對以上形態的城市公共空間設計上要從定位、定量、定形、定調四個方面來把握,分析城市的布局特點和性質,研究居民分布的狀況、購物能力、傳統習慣、交通組織等制約因素,對各種規模的公共空間進行統籌安排。這樣,不僅能使城市公共空間的發展在短期內形成,而且可以避免由于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盲目建設帶來的不必要的浪費。
創造公共空間個性特色。城市公共空間的開發與利用應尊重歷史,延續文脈。城市規劃設計要充分考慮傳統文化、社會經濟以及與自然、地貌、環境、習俗相協調的因素,運用形式、色彩、光影、材質、背景等綜合手段建構城市公共空間的個性。個性特色的創造包括特定空間與城市中心空間體系的協調關系,公共空間在特定現狀及交通等條件下所限定的形態、公共空間中標志物或紀念物的主題、鋪地材料及圖案的特征以及植物的地方性等。
塑造公共空間的“人性化”。“以人為本”是社會活動的基礎。我們在塑造城市公共空間環境時,應滿足人們的生理、心理、行為、審美、文化等的需求,達到安全、舒適、愉悅的目的。同時,要推行無障礙設計,為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便利的條件;提倡開放性,建筑總體應打破那種“劃地為牢”的設計方法,還空間于公眾。
1.2城市規劃對建筑的整體要求應體現公共空間美育功能。城市公共空間的最終定位是依賴各種建筑的成形和各種設施的配置而構成其功能價值的。人們通過審美視覺去感知城市和建筑,交流情感、平衡情緒、激發想象與創意;重建物質與人類的親合關系,溝通人與空間的聯系,還城市和建筑以本來意義。換言之,將建筑物賦予美學行為能極大地提升公共空間的心理功能,使公共空間不僅僅是作為“通道”或“廣場”的物理形式存在,更成為人們心理、情感的“價值凹地”,令公共空間變成美輪美奐、有精神意義的“場所”。
社會教化和社會控制的審美教育功能。美育是一種培養人的有機的、整體的反映方式的教育,它具有完整性與和諧性的特點,這些特點為建構完善的心理結構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譬如,現階段盛行的廣場、公園、景區建設和廣場文化,從社會層面來看,雖然社會經濟條件和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都已發生重大變化,但是審美教育通過借助城市公共空間對陶冶情操、凈化社會風氣的作用沒有改變。通過公共空間擴大人際空間,是構建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平臺。
完善人格的審美教育功能。按美的規律來建造城市公共空間,是以審美教育完善人格為基礎的。提高人的素質的審美教育目標,不單單是滿足精神需求,而是在滿足精神需求過程中實現對人的素質全面提高。個人的發展,必須通過社會來實現;而社會的發展,必須依賴人的整體素質的提高。所以,城市公共空間如公園、綠地、雕塑、小品、廣場等審美個體,最具有群眾基礎和豐富文化內涵的特性,決定了審美教育要借助這些元素作為審美媒介,由城市政府向大眾施加審美影響,凈化性情和心靈,塑造美好人格,以此達到社會的和諧。 培養審美能力、創建和諧社會的功能。城市公共空間在政府的主導下,通過規劃設計和建筑設計者的匠心獨運,通過藝術家和社會學家的專業構思,應更多地溶入社會責任感、倫理關懷、處世哲理等審美內涵,以提高人們的文化、思想素質,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和高尚的審美情趣,培養審美感受能力和欣賞能力,達到凈化心靈、塑造理想人格的目的。
2.從建筑的視覺效果上展開城市公共空間的審美定位
2.1城市景觀營造美的視覺。凝神于景、心入于景,心靈與城市公共空間合為一體,內心中永存公共空間的絢爛美麗和景色如畫,在欣賞中得到啟迪、珍惜,這就是城市公共空間景觀所要達到的美學效果。
2.2總體色彩烘托美的氛圍。色彩是城市公共空間審美定位的一個重點,具有藝術美、靈感美、個性美。在選擇建筑色彩時,設計師應根據規劃要求通盤考慮建筑的環境及地理、氣候等帶來的影響和色彩的相長相消因素。色彩的擇取和運用,必須適應社會心理以及社會環境和建筑物的結構特點,恰如其分地運用色彩的冷暖規律。一般地說,在溫暖地區,宜采用淡雅的冷色調,給人以涼爽舒適之感。對寒冷地區,則宜采用厚重的暖色調,或在中性色系中點設暖色,增強溫和感。廣場、園林建筑色調應使人感覺幽雅明快,公園、景區建筑色調應令人感受寧靜安逸,使色彩的心理作用得以充分體現。這樣,區別對待各地區、各種不同建筑對象的色差,使建筑物與城市公共空間素雅呼應、濃淡相宜,給人以強烈的美感氛圍。
2.3城市建筑應具美的個性。城市公共空間的主體是建筑,構成城市內涵的精華也是建筑。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進步,建筑越來越具有審美的性質。根據建筑所具有的凝固、不可移動這一特性,對建筑物特別是公共場所進行規劃設計時必須符合城市性質、城市特點、城市文化、城市文脈及公共心理要求,要結合地理地貌和環境氛圍,彰顯城市建筑和公共空間的獨特個性。
2.4景觀資源顯示美的境界。自然景觀資源是城市的寶貴財富,規劃設計時要正確處理好建筑物與生態環境的關系,該用的綠地不得放棄;該蓄的水面不得破壞;該保的山體不得挖掘;該留的林地不得砍伐……。同時,對自然景觀資源要運用 “借景”手法進行科學利用和加工創新,從而使城市公共空間構成一種更加廣闊深遠的建筑藝術氛圍,顯示美的境界。
2.5建筑造型創造美的效果。建筑是為特定的城市公共空間設計和創制的藝術。建筑造型與城市環境的聯結或整合,既反映在表層形式各要素,如光色、形象、形體、材質、尺寸、方位等方面,又體現在性格、情調、主題、內容、審美觀念等深層諸要素方面。建筑造型成功的整合關系還在于建筑與城市公共空間的良性互動,要求建筑參與其所在城市公共空間的功能組織、空間劃分和對環境尺度的調節。
3.從規劃設計實踐中突出城市公共空間的美學行為
有著自己特殊文化品格和精神氣質的城市肯定是最讓人喜歡的城市,也是最讓人難忘的。城市人性化公共空間設計的美學行為包括:
3.1居住區公共空間的規劃設計 現代城市居住區是指為滿足人們定居生活需要的空間地理單位。因此,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在居住小區和鄰里單元這一級,公共空間的設計要求反映出強烈的家庭感和緊密的鄰里生活氣氛;在居住區一級,要處理好容積率、綠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間距、建筑高度等關系,充分體現整個城市所凝聚著的集體意象和特色。在居住區努力塑造反映具有社區向心力、凝聚力的公共空間,環境的整體個性和領域感,要反映出為使用者所熟知的社區環境符號,傳統文脈條件,要創造出高品質的物質空間環境。
3.2提供促進交往的公共空間 城市公共空間是公眾進行交往交流的載體,是城市政府促進社會和諧、培育城市文化的重要資源。公園、廣場、景區、體育場館以及購物中心和文化中心,作為促進人際交往的首選空間,規劃設計要注重規劃選址、人流物流、公共交通、衛生設施、綠地控制和空間環境的營造等方面的綜合因素,使之動靜兼容,構建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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