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文化站公共文化論文
1.綜合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的作用
利用文化活動中心的電化教育場地和文化共享工程,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教育活動,提高群眾各種素質和致富技能,使農村群眾在家門口就能接受到新知識、新技能、新方法的熏陶,從而培養造就一大批有夢想、懂經營、善管理、愛科技的新型農民。
2.綜合文化站在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中面臨的困惑
盡管文化部制定了《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省市縣也出臺了相應的配套政策,加強了綜合文化站建設。但是,綜合文化站的職能作用仍然不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要求。這里邊既有管理體制機制不順的問題,也有角色定位不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管理體制問題。由于《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缺乏剛性的約束機制,難以保證文化站人員不務正業、當雜差使用。文化站上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受當地鄉鎮政府的直接領導,導致管理體制不順,文化政令不暢,行政干預較多,嚴重影響自身職能的發揮,影響文化站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建設。二是專職專用問題。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干部常年充當鄉鎮干部和文化員的雙重角色,長期承擔鄉鎮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務,很難履行文化工作職能,很少有精力去考慮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產生了文化專干不專的問題。一些鄉鎮隨意變動文化站干部的崗位,有的則長期在編不在崗,更有甚者,個別鄉鎮連文化站長都是身兼數職,人員不穩定,結構不合理,致使文化站干部常常不務正業。三是職能錯位問題。一方面服務職能泛化。鄉鎮綜合文化站就像一個小文化局,管了大量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很多需要垂直部門解決的問題,上級文化部門卻要下指標、定考核。另一方面管理職能弱化。鄉鎮綜合文化站的權力層層上劃,而責任層層下壓,文化部門的工作任務層層加碼,導致權力與責任不相稱,在實際工作中鄉鎮綜合文化站往往只負責任,沒被賦予權力。四是管理考核問題。現階段,各地鄉鎮綜合文化站實行的是“條塊并重、雙重管理”運行模式,表現在管理考核上重行政工作、輕文化活動,重陣地建設、輕文化服務,重量化指標、輕結果運用,從而導致鄉鎮文化站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開創性普遍不高,熱衷于得過且過,應付了事。
3.強化綜合文化站職能作用的幾點對策
在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程中,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要在辦站理念上實現從單一功能向綜合功能轉變、從單向供給向雙向互動轉變、從看門守站向開門辦站轉變,必須要在理順管理體制、完善運作機制、發揮服務作用、加強自身建設上下功夫、找出路、求突破。
3.1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
要進一步明確鄉鎮對綜合文化站在人員編制、經濟待遇、硬件建設、日常維護及經費保障等的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強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綜合文化站的隊伍管理、業務指導和專業化建設職能。要通過鄉鎮綜合文化站法人登記,賦予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確定一名專職的文化站站長為法人,使鄉鎮綜合文化站人員專職專用,分工明確,并在人員調配、計劃制定、經費使用上有更多的自主權。進一步落實文化站法人地位,對規范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強化文化站服務職能、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3.2進一步完善運作機制
一是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根據文化站年度考核辦法,分解任務到人,量化細化職責,文化站站長要與鄉鎮政府和縣市文廣局分別簽訂目標責任狀。二是推行項目管理。為化解文化站人少事多的矛盾,提高服務效能,對全年工作計劃推行項目化管理,把任務量化到人,落實責任,年終考評。這樣,既便于跟蹤工作進度,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實行激勵機制。以文化站考評定級和創建文化強鎮為載體,對星級文化站和優秀文化員進行表彰獎勵,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全方位的宣傳,以提高文化人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以年度考核為依據,注重實績,獎勤罰懶,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先進評比、職稱晉升、人事調動的.主要依據;以展示展評為動力,通過文藝作品創作、表演的評獎,出戲出人出精品,以此來激勵文化員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3.3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
改革文化站人員錄用制度,逐步建立起完整、公正、健全的從業資格制度,對于新招錄文化站人員,建議采用先面試后筆試的辦法,重點錄有具有藝術類專業知識的高校畢業生,或者直接向社會上招收有文藝特長的專業人員充實到文化站隊伍,逐步扭轉鄉鎮文化站人員學歷偏低、特長欠缺、輔導不強的狀況。同時,全面加強在職文化員隊伍建設,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文化員才藝大比武活動,形成你追我趕、力爭上游的競爭態勢。建議省文化廳出臺政策鼓勵在職人員通過崗位培訓、學歷進修、繼續教育等形式,提升專業素養和學歷層次,逐步形成以大專以上學歷、中高級職稱為主體的文化站專職干部隊伍。
3.4進一步發揮服務作用
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應突出綜合文化站的主導地位和主體作用,制定綜合文化站的服務標準和業務規范,完善服務公示制度和服務質量評價體系,一次性向農民群眾告知開放時間、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認真做好現場咨詢、窗口接待、場所引導內容講解等服務工作,為城鄉居民提供優質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站工作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樹立“群眾第一”的服務理念,堅持“普遍均等”的服務原則,在服務中完善規范,在規范中提升質量,使廣大農民群眾在免費開放服務中享受文化、豐富人生、得到實惠。
3.5進一步拓展管理范圍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鄉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文化生活逐漸活躍,群眾文化活動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為適應形勢需要,文化站人員除開展正常的“送文化下鄉”活動外,主動深入農村(社區)開展業務輔導,積極組織“種文化”、“文化走親”、“文化結對”、“文化低保”等多種形式的文化惠民活動,努力把“文化種子”種到老百姓的“家門口”,扎根到基層的文化沃土中。因此,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專業干部更要把管理服務的手臂伸向農村、社區、學校、軍營、企業、家庭,努力讓每一個公民都能充分享受到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帶來的“紅利”。同時,各鄉鎮綜合文化站要制訂管理制度,切實加強文化陣地的人、財、物的績效管理,使最小的文化投入產生最大的社會效益;要加強群眾性文化活動的安全管理,確保活動有序進行,防止人為事故發生;要協助縣級文化行政部門開展文物普查、宣傳和保護工作,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總之,面對農村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今天,鄉鎮綜合文化站應當不斷地研究新問題,樹立新理念,開拓新思路,探討新方法,使鄉鎮綜合文化站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應盡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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