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利弊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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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利弊論文
小黃車、小橙車、小藍車……短短幾個月,共享單車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在城市的街道上。共享單車以其低價、便捷、簡單的使用優勢,迅速贏得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然而,共享單車給消費者帶來全新消費體驗的同時,也逐步暴露出其由于共享意識缺乏而導致的管理、停放、服務、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出現一些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給城市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不少難題。
以杭州為例,這座有著全國最發達公共自行車系統的城市已迎來ofo、騎唄、哈羅、小鳴等企業,投放總量近15萬輛。除騎唄外,其他企業無不將投放加碼作為選擇。小鳴單車市場總監張恒公開表示,其在杭投放量每天以幾百輛速度增加。
放眼全國,今年投放量"井噴"也是大概率事件。曾有估算,僅摩拜和ofo兩家企業,投放總量極有可能接近2000萬輛。這場競爭不免讓許多人心生疑問,"我們究竟需要多少共享單車?"
有行業人士透露,業內對于市場容量有一個粗略算法,即每20到30人就需要一輛共享單車。呂城江說:"中國大概到3000萬輛車的量就足夠了,F在只算摩拜和ofo的日產量,加上前面已投的百萬輛,差不多再過半年市場就要飽和。"
該問題背后,反映的是外界對其可能造成的資源浪費的關注。對此有人樂觀,有人擔憂。
當一座城市猛然冒出10余萬輛共享單車,的確考驗著這座城市的.承載能力。它們的出現被稱為城市里的一面鏡子,既照出了騎車人的個人素養、文明程度,照出了各家單車公司技術上的漏洞、管理上的缺陷,還照出了一座城市各個管理部門對于公共資源的協調能力,既要保證機動車有位可停,又要保證非機動車有路可走,協調起來的確考驗著政府相關部門以及每一名交通參與者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共享單車的利與弊議論文。
廣東消委會認為,雖然共享單車的出現解決了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同時也因綠色環保、高效便捷、低價健康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但仍存在法律法規規制不足、經營者應盡責任履行不到位、消費者自律不夠、市政配套缺失、社會各界共享意識不強等“五大癥結問題”,形成行業發展的阻力。特別在經營方面,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財產安全權、人身安全權、公平交易權、知情權、信息安全權等情況和隱患,直接影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對于管理,共享單車企業也表達了其期望。"為新生事物一定是讓它發展起來,才能看到它是不是是真的對社會有益。我們也希望跟政府去溝通,大家一起協商起來。我們企業會做好自我管理,嚴格執行,希望政府能夠鼓勵支持。"云騎天下CEO唐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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