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殯葬禮儀:禮服
在喪葬習俗中,據《周禮》記載:喪家必須穿戴喪服,晚輩穿孝表示 對長輩的孝意和哀悼,后來引申成為亡人“免罪”之意。在傳統禮儀中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血緣關系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這就是古代的“遵禮成服”的習俗。幾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制,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齊榱、大功、小功、緦麻。
第一等孝服為“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在古代規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斬榱”: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等。
第二等孝服為“齊榱”,是用本色粗生的麻布制成。在古代規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齊榱”: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此外,孫子孝帽上釘紅棉球,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孫子、孫女的孝袍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重孫子孝帽上則釘粉紅棉球,孝袍肩上則釘有紅布兩塊,也是按亡者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雙補 丁兒”,到元孫的肩上釘三個“補丁兒”。
第三等孝服為“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在古代規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大功”: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時。
第四等孝服為“小功”,其制作材料與“大功”相同,都是用熟麻布制作而成。在古代規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小功”: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時。
第五等孝服為“緦麻”,一般用較細的熟布制作而成,它是五服中最輕的孝服,后來改為用漂白的布做成,故也稱“漂孝”。在古代規定,如下情況必須要穿“緦麻”: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時。
其實在古代除了五服外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稱為“袒免”。據歷史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 就“袒免”就可以了。
到了近現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發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征的志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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