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古代傳統飲食禮儀
人們在社會交往活動中,為了相互尊重,在儀容、儀表、儀態、儀式、言談舉止等方面約定俗成的,共同認可的行為規范。禮儀是對禮節、禮貌、儀態和儀式的統稱。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淺談中國古代傳統飲食禮儀,希望能幫到大家!
任何一個民族都有自己富有特點的飲食禮俗,發達的程度也各不相同。中國人的飲食禮儀是比較發達的,也是比較完備的,而且有從上到下一以貫通的特點。《禮記·禮運》說:“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在中國,根據文獻記載可以得知,至遲在周代時,飲食禮儀已形成為一套相當完善的制度。這些食禮在以后的社會實踐中不斷得到完善,在古代社會發揮過重要作用,對現代社會依然產生著影響,成為文明時代的重要行為規范。
一、宴飲之禮
有主有賓的宴飲,是一種社會活動。為使這種社會活動有秩序有條理的進行,達到預定的目的,必須有一定的禮儀規范來指導和約束。每個民族在長期的實踐中都有自己的一套規范化的飲食禮儀,作為每個社會成員的行為準則。
維吾爾族待客,請客人坐在上席,擺上馕、糕點、冰糖,夏日還要加上水果,給客人先斟上茶水或奶茶。吃抓飯前,要提一壺水為客人凈手。共盤抓飯,不能將已抓起的飯粒再放回盤中。飯畢,待主人收拾好食具后,客人才可離席。蒙古族認為馬奶酒是圣潔的飲料,用它款待貴客。宴客時很講究儀節,吃手抓羊肉,要將羊琵琶骨帶肉配四條長肋獻給客人。招待客人最隆重的是全羊宴,將全羊各部位一起入鍋煮熟,開宴時將羊肉塊盛入大盤,尾巴朝外。主人請客人切羊薦骨,或由長者動刀,賓主同餐。
作為漢族傳統的古代宴飲禮儀,一般的程序是,主人折柬相邀,到期迎客于門外;客至,至致問候,延入客廳小坐,敬以茶點;導客入席,以左為上,是為首席。席中座次,以左為首座,相對者為二座,首座之下為三座,二座之下為四座。客人坐定,由主人敬酒讓菜,客人以禮相謝。宴畢,導客入客廳小坐,上茶,直至辭別。席間斟酒上菜,也有一定的規程。現代的標準規程是:斟酒由賓客右側進行,先主賓,后主人;先女賓,后男賓。酒斟八分,不得過滿。上菜先冷后熱,熱菜應從主賓對面席位的左側上;上單份菜或配菜席點和小吃先賓后主;上全雞、金鴨、全魚等整形菜,不能把頭尾朝向正主位。
在古代正式的延宴中,座次的排定及宴飲儀禮是非常認真的,有時顯得相當嚴肅,有的朝代皇帝還曾下詔整肅,不容許隨便行事。宋真宗曾下詔批評朝中筵宴儀容下端的現象,事見《宋史·禮志十六》的記述:
景德二年(1005年)九月,詔曰:朝會陳儀,衣冠就列,將以訓上下、彰文物,宜慎等威,用符紀律。況屢頒于條令,宜自顧于典刑。稍歷歲時,漸成懈慢。特申明制,以儆具僚。自今宴會,宜令御史臺預定位次,各令端肅,不得喧嘩。違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朵殿委知雜御史、侍御史,廊下委左右巡使,察視彈奏;同職殿直以上赴起居、入殿庭行私禮者,委閤門彈奏;其軍員,令殿前侍衛司各差都校一人提轄,但虧失禮容,即送所屬勘斷訖奏。
朝中筵宴,預宴者動輒成百上千,免不了會生出一些混亂,所以組織和管理顯得非常重要。史籍上有關這方面的記載并不太多,我們可以由《明會典》上讀到相關的文字,可以想象古代的一般情形。“諸宴通例”說:
(筵宴)先期,禮部行各衙門,開與宴官員職名,畫位次進呈,仍懸長安門示眾。宴之日,糾儀御史四人,二人立于殿東西,二人立于丹墀左右。錦衣衛、鴻臚寺、禮科亦各委官糾舉。
凡午門外飲賜筵宴,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題準光祿寺,將與宴官員各照衙門官品,開寫職銜姓名,貼注席上。務于候朝外所整齊班行,俟叩頭畢,候大臣就坐,方許以次照名就席,不得預先入坐及越次失儀。……又題準光祿寺掌貼注與宴職名,鴻臚寺專掌序列貼注班次。每遇筵宴,先期三日,光祿寺行鴻臚寺,查取與宴官班次貼注。若貼注不明,品物不備,責在光祿寺;若班次或混,禮度有乖,責在鴻臚寺。
二、待客之禮
如何以酒食招待客人,《周禮》、《儀禮》與《禮記》中已有明細的禮儀條文,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這些禮儀的具體內容。
首先,安排筵席時,肴饌的擺放位置要按規定進行,要遵循一些固定的法則。帶骨肉要放在凈肉左邊,飯食放在用餐者左方,肉羹則放在右方;膾炙等肉食放在稍外處,醯醬調味品則放在靠近面前的位置;酒漿也要放在近旁,蔥末之類可放遠一點;如有肉鋪之類,還要注意擺放的方向,左右不能顛倒。這些規定都是從用餐實際出發的,并不是虛禮,主要還是為了取食方便。
其次,食器飲器的擺放,仆從端菜的姿式,重點菜肴的位置,也都有陳文規定。仆從擺放酒壺酒樽,要將壺嘴面向貴客;端菜上席時,不能面向客人和菜肴大口喘氣,如果此時客人正巧有問話,必須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呼氣和唾沫濺到盤中或客人臉上。上整尾魚肴時,一定要使魚尾指向客人,因為鮮魚肉由尾部易與骨刺剝離;上干魚則正好相反,要將魚頭對著客人,干魚由頭端更易于剝離;冬天的魚腹部肥美,擺放時魚腹向右,便于取食;夏天則背鰭部較肥,所以將魚背朝右。主人的情意,就是要由這細微之處體現出來,仆人若是不知事理,免不了會鬧出不愉快來。
再次,待客宴飲,并不是等仆從將酒肴擺滿就完事了,主人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要作引導,要作陪伴,主客必須共餐。尤其是老幼尊卑共席,那麻煩就多了。陪伴長者飲酒時,酌酒時須起立,離開座席面向長者拜而受之。長者表示不必如此,少者才返還入座而飲。如果長者舉杯一飲未盡,少者不得先干。長者如有酒食賜與少者和僮仆等低賤者,他們不必辭謝,地位差別太大,連道謝的資格都不給。
侍食年長位尊的人,少者還得記住要先吃幾口飯,謂之“嘗飯”。雖先嘗食,卻又不得自己先吃飽完事,必得等尊長者吃飽后才能放下碗筷。少者吃飯時還得小口小口地吃,而且要快些咽下去,隨時要準備回復長者的問話,謹防發生噴飯的事。
凡是熟食制品,侍食者都得先嘗一嘗。如果是水果之類,則必讓尊者先食,少者不可搶先。古時重生食,尊者若賜你水果,如桃、棗、李子等,吃完這果子,剩下的果核不能扔下,須懷而歸之,否則便是極不尊重的了。如果尊者將沒吃完的食物賜給你,若盛器不易洗滌干凈,就得先都倒在自己所用的餐具中才可享用,否則于飲食衛生有礙。
尊卑之禮,歷來是食禮的一個重要內容,子女于父母,下屬對上司,少小對尊長,要表現出尊重和恭敬。對此,不僅經典立為文,朝庭著為令,家庭亦以為訓。《明史·禮志十》有“庶人相見禮”,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時曾兩度下令,都為的是申明餐桌上的尊卑座次的排列禮儀。
洪武五年(1372年),凡鄉黨序齒,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謁拜之禮,幼老先施。坐次之列,長者居上。十二年(1379年)令,內外官致仕居鄉,惟于宗族及外祖妻家序尊卑,如家人禮。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于無官者之下。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
古代的許多家庭,少不了以食禮作為家訓的訓條,教導子孫謹守。清人張伯行《養正類編》卷三引《屠羲英童子禮》,就提到這樣的訓條:
凡進饌于長,先將幾案拂試,然后雙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潔,肴蔬必序列。視尊長所嗜好而頻食者,移近其前,尊長命之息,則退立于傍。食畢,則進而撤之。如命之侍食,則揖而就席,食必視尊長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將畢,則先畢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隨置之。
三、進食之禮
飲食活動本身,由于參于者是獨立的個人,所以表現出較多的個體特征,各個人都可能有自己長期生活中形成的不同習慣。但是,飲食活動又表現出很強的群體意識,它往往是在一定的群體范圍內進行的,在家庭內,或在某一社會團體內,所以還得用社會認可的禮儀來約束每一個人,使各個個體的人的行為都納入到正軌之中。
進食禮儀,按《禮記·曲禮》所述,先秦時已有了非常嚴格的要求,在此條陳如下:
“虛坐盡后,食坐盡前。”在一般情況下,要坐得比尊者長者靠后一些,以示謙恭;“食坐盡前”,是指進食時要盡量坐得靠前一些,靠近擺放饌品的食案,以免不慎掉落的食物弄臟了座席。
“食至起,上客起,讓食不唾。”宴飲開始,饌品端上來時,作客人的要起立;在有貴客到來時,其他客人都要起立,以示恭敬。主人讓食,要熱情取用,不可置之不理。
“客若降等,執食興辭。主人興辭于客,然后客坐。”如果來賓地位低于主人,必須雙手端起食物面向主人道身,等主人寒暄完畢之后,客人方可入席落座。
“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肴之序,遍祭之。”進食之前,等饌品擺好之后,主人引導客人行祭。食祭于案,酒祭于地,先吃什么就先用什么行祭,按進食的順序遍祭。
“三飯,主人延客食胾,然后辨肴,客不虛口。”所謂“三飯”,指一般的客人吃三小碗飯后便說飽了,須主人勸讓才開始吃肉。
宴飲將近結束,主人不能先吃完而撇下客人,要等客人食畢才停止進食。如果主人進食未畢,“客不虛口”,虛口指以酒漿蕩口,使清潔安食。主人尚在進食而客自虛口,便是不恭。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于客,然后客坐。“宴飲完畢,客人自己須跪立在食案前,整理好自己所和的餐具及剩下的食物,交給主人的仆從。待主人說不必客人親自動手,客人才住手,復又坐下。
“共食不飽。”同別人一起進食,不能吃得過飽,要注意謙讓。“共飯不澤手。”當指同器食飯,不可用手,食飯本來一般用匙。
“毋摶飯。”吃飯時不可摶飯成大團,大口大口地吃,這樣有爭飽之嫌。
“毋放飯。”要入口的飯,不能再放回飯器中,別人會感到不衛生。
“毋流歠。”不要長飲大嚼,讓人覺得是想快吃多吃,好象沒夠似的。
“毋口它食。”咀嚼時不要讓舌在口中作出響聲,主人會覺得你是對他的飯食表現不滿意。
“毋嚙骨。”不要專意去啃骨頭,這樣容易發出不中聽的聲響,使人有不雅不敬的感覺。
“毋反魚肉。”自己吃過的魚肉,不要再放回去,應當接著吃完。
“毋投與狗骨。”客人自己不要啃骨頭,也不能把骨頭扔給狗去啃。
“毋固獲。”不要喜歡吃某一味肴饌便獨取那一味,或者爭著去吃,有貪吃之嫌。
“毋揚飯。”不要為了能吃得快些,就用食具揚起飯粒以散去熱氣。
“飯黍毋以箸。”吃黍飯不要用筷子,但也不是提倡直接用手抓。食飯必得用匙。筷子是專用于食羹中之菜的,不有混用。
“羹之有菜者用梜,無菜者不用梜。”梜即是筷子。羹中有菜,用筷子取食。如果無菜筷子派不上用場,直飲即可。
“毋嚺羹。”飲用肉羹,不可過快,不能出大聲。有菜必須用筷子夾取,不可直接用嘴吸取。
“毋絮羹。”客人不能自己動手重新調和羹味,否則會給人留下自我表現的印象,好象自己更精于烹調。
“毋刺齒。”進食時不要隨意不加掩飾地大剔牙齒,如齒塞,一定要等到飯后再剔。
“毋歠醢。”不要直接端起調味醬便喝。醢是比較咸的,用于調味,不是直接飲用的。
“濡肉齒決,干肉不齒決。”濕軟的燒肉燉肉,可直接用牙齒咬斷,不必用手去擘;而干肉則不能直接用牙去咬斷,須用刀匕幫忙。
“毋嘬炙。”大塊的烤肉和烤肉串,不要一口吃下去,如此塞滿口腔,不及細嚼,狼吞虎咽,儀態不佳。
“當食不嘆。”吃飯時不要唉聲嘆氣,“唯食忘憂”,不可哀嘆。
類似的儀禮也曾作為許多家庭的家訓,代代相傳。讓我們還是以張伯行《養正類編》卷三所引《屠羲英童子禮》為例,以下的這些話自然還是由《禮記》上演繹出來的:
凡飲食,須要斂身離案,毋令太迫。從容舉筯,以次著于盤中,毋致急遽,將肴蔬撥亂。咀嚼毋使有聲,亦不得恣所嗜好,貪求多食。安放碗筯,俱當加意照顧,毋使失誤墮地。
當代的老少中國人,自覺不自覺地,都多多少少承繼了古代食禮的傳統。我們現代的不少餐桌禮儀習慣,都可以說是植根于《禮記》的,是植根于我們古老飲食傳統的。
中國古代餐飲禮儀
在古代筵席的各種禮制中,座次禮節最能表現宴飲者的高下尊卑,席置、坐法、席層等無不受到嚴格的禮制限定,違者就是非禮。
在宴飲座制的嚴格規范下,人們根據各自的社會地位、身份及宗族關系等就席,宴飲進程因此而井然有序。
統治者正是運用這種手段來強化社會秩序。具體言之,統治者對筵席座制相當看重,就是因為它具有建構一個長幼有序、君臣有別、孝親尊老、忠君禮臣、層層隸屬、等級森嚴之社會體系的功能。
早在三代時,人們即于宴飲活動中明確了席位的尊卑問題。在非宴飲場合中,古人以右為尊,如“右姓”“右族”即指有聲望的世家大族,右職即指要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
唐人張守節《史記正義》注:“秦漢以前右為上。”《漢書·諸侯王表序》顏師古注:“漢時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為尊。”
然日常起居(包括宴飲活動)則以左為尊,“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禮記·檀弓》鄭注),“男子行左,女子行右”(《荀子·號令》)。
設酒者,其左邊即為尊席,“尊者以酌者之左為上尊”(《禮記·少儀》),常言所謂“虛左以待”,就是指空著左邊位置以待賓客的意思。《史記·項羽本紀》中“鴻門宴”的座次安排則頗有趣味:“項王即日因留沛公與飲。
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亞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依禮而論,項羽留沛公飲酒,劉邦為客,應東向位。但項羽自己“東向坐”,傲然居于最尊之位,且項伯、范增補居尊位,劉邦、張良卑居其后,項羽之霸氣躍然紙上。
另據《后漢書·明帝紀》載,明帝宴于桓榮府,以榮坐向,自持弟子禮,其余座次以尊卑順序為南向、北向和西向。如此座制,至今猶有影跡。
宴飲者的尊卑等級,除了通過坐席方位之不同而加以區別外,設置專席也是“定上下明貴賤”的重要標志。在宴飲過程中轉席之禮也是一項重要的座制內容。尊者必設專席,這在三代之時未成風尚,然進入秦漢后,人們對此頗為重視,尤其是宮廷之宴,帝王、皇后皆布專席。
《后漢書·王常傳》在敘述皇上宴請群臣之事時云:“王常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可見王常在聚宴場合中有專席地位。
東漢時,為了提高尚書令、御史中丞、司隸校尉決策和監察官員的地位,自建武元年起,在包括宮宴在內的君臣聚會活動中,皆為他們設專席而坐,故京師號為“三獨座”。
唐代以前尚無桌椅,置酒筵于席上,大家盤腿或跪坐進食。宴飲之時,因席地而坐,故登堂必須脫履,以免弄臟席子;非但如此,即便脫鞋之舉亦不可在臺階上進行,所謂“屨不上于堂,解屨不敢當階”(《禮記·曲禮》),正是此意。
如果陪侍國君宴飲,則莫說鞋子,就連襪子也要脫。公元前470年,“衛侯出奔宋。衛侯為靈臺于藉圃,與諸大夫飲酒焉。”可見,古筵席座制是食禮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明確尊卑等級的一種重要手段。隋唐后,桌椅出現并迅速普及,人們改席地而坐為垂足而坐。
但宴飲座制的朝向未變。時至今天,座制禮儀的等級色彩已消失,繁雜的座制細節也有不少被簡化。但必要的禮節、禮貌在今天的宴會上仍被人們重視,如在師長和女賓面前姿態要端莊,敬酒時雙方都避席互敬等。
此外,今天的宴會座次安排也有些變化,一般宴席用的是八仙桌或圓桌,重要客人往往都安排于面朝門的席位,主人面對客人落座,如此安排是從古時演化而來。至于入室脫履,這種習俗仍在日本和朝鮮保留著。
那么是誰制定了就餐時的這些禮儀和規矩呢?史書上說的“周公制禮作樂”,就是指輔佐周成王管理國家的周公旦,為了鞏固周王室的統治,加強對分封諸侯的控制。他從政治到文化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
這是把宗法制和等級制結合起來而制訂的君臣、父子、兄弟、親疏、尊卑、貴賤等等方面的禮儀。飲食既是人們一天也離不開的行為,所以《周禮》對飲食方面也規定了很多禮儀。因此我們得知這些禮儀是由來已久的。
殷、周時,人們崇鬼神好祭祀,所以甲骨文中有許多的祭典名稱。像衣祭、翌祭、侑祭、御祭等等都是。祭祀,得有祭品表示心意。祭品和盛祭品的禮器便隨之產生。古代最隆重的祭祀食品是牛、羊、豬三牲組成的“太宰”,其次是羊、豬組成的“少宰”。
這是祭天神和祖宗用的。如果單祭田神,祈求豐收,一只豬蹄便可以了;如果單祭戰神,確保勝利,一只狗也就行了。至于禮器,有樽、俎、籩、豆、登等。每逢大祭,奏樂唱詩,十分隆重。禮儀結束后,凡國祭,君主必須將祭品分賜大臣享用,凡家祭,親屬朋友就一起將祭品吃掉。它已是具有一定規格的社會交往和宴會聚餐的萌芽。
至于“饗”這種平時的宴樂并無一定的名目,僅稱饗。但到了“祭禮、尚施,事鬼神敬而遠之,近人而忠焉”的西周,周公旦就將殷人祭祀中的宴樂改變過來,訂出許多為活人而設的`宴會禮儀,其名目有“鄉飲酒禮”“大射禮”“婚禮”“公食大夫禮”“燕禮”(燕禮即周王饗燕四方賓客的宴會)等等,并且立為國家的禮儀制度。
據說,這是周公看到殷人宴飲無時,揮霍無度,“勝而無恥”的弊病,想加以節制而制訂的。后來的各個朝代對其絕大部分都沿襲下來,被取消的不多,可見周公飲宴禮儀的影響是頗為深遠的。
周公制訂的筵宴禮儀很多。《周禮》記載:“設筵之法,先設者皆言筵,后加者曰席。”孫詒讓《周禮正義》:“筵長席短,筵鋪陳于下,席在上,為人所坐笈。”“筵席”二字,開始是坐具的總稱。因為古代沒有桌子,進食的時候,大家都席地坐在筵席之上,酒食菜肴自然置于筵席之間,故《詩經》有“肆筵設席”之說。“筵席”二字就是有了酒饌的含義。
飲食宴會舊時簡稱飲宴,飲宴作為饒有風趣的一種進餐方式,是人們飲食文化生活的重要內容之一。中國古代千姿百態的宴會活動,在飲食風俗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頁。
什么叫“宴”?各種辭書對“宴”一詞的注釋,除了與飲食關系不大的“安逸”“樂”兩個義項外,與飲食活動掛鉤的第三個義項都做“以酒食款待賓客”解。另外還有人說:“宴是以社交為目的的進餐活動”。
上述兩種解釋都算抓住了飲宴的主要特征,但似乎都欠完滿。例如我國歷史上有一種“家宴”,指的是那些富裕的大家庭,因人口眾多,成員輩份、關系復雜,祖孫、叔侄、兄弟、姊妹、妯娌等人,平時不在一起進餐,遇有節日或其他原因,家長決定備辦豐盛的酒肴,合家歡聚一堂飲宴取樂。
這種宴會并不一定有外來賓客。它雖然有促進全家團結和睦的作用,但不能稱為社交活動。另外還有一些飲宴活動,例如志同道合的文人騷客舉行的“文酒會”等,雖然有主有賓,但其主要目的往往不在于社交,而另有其他主題。
宴會與日常進餐還有一個不同之處,即具有一定的儀式。古代天子、諸侯、大夫、士庶饗賓客,儀式非常復雜,后世日趨簡化,但總有一定的儀式。例如民間的婚宴、壽宴、接風、餞行等宴會,都有東道主或司儀簡單說明舉行宴會的意義,即使家宴,家長也得說幾句話,相當于致辭。
綜上所述,宴會似乎可以說是:在療饑、味品之外,另含某種目的、意義的,具有一定儀式的集體進餐活動。
我國歷史上的宴會,名目繁多。除了通常所說的“國宴”“軍宴”、各級官府舉行的宴會統稱“公宴”,私人舉辦的“婚宴”“壽宴”“接風”“餞行”等宴會統稱“私宴”外,有的以規格高低、規模大小、儀式繁簡,劃分為“正宴”“曲宴”“便宴”。
有的以設宴場所分為“殿宴”“府宴”“園亭宴”“船宴”等。秦末項羽在鴻門阪宴請劉邦,史稱“鴻門宴”;漢武帝在柏梁臺宴請群臣稱“柏梁宴”;唐代皇帝每年在曲江園林宴請百僚史稱“曲江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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