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1
工程名稱: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木工、瓦工、鋼筋工、力工及現場隨時發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質量標準: 省建筑驗收標準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相應施工規范
(2)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7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2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集1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2)在開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開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技術交底及驗收標準的確定;
(5)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6)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原樣交回,損壞賠償;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15、4鼓勵勞務分包人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1);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緊、釘子、綁線、8#線、掛線及鋼筋加工設備。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第九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第十四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時間為第十七層完工,共支付三次,總額為已完成工費的60%。
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結清。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xx元;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萬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工程承包人執1份,勞務分包人執1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合同員:(簽字、蓋章)合同員:(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和條款,以及施工規范的規定,由湖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x項目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該項目勞務工程、施工機械設備及部分周轉材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建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一致,特簽定如下條款。
一、承包形式:包工(含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
二、承包內容:根據甲方提供藍圖的內容確定如下:
1、鋼筋工程制作、焊接、機械、綁扎及人工安裝。
2、模板工程人工、材料、機械、支撐腳手架全包。
3、外腳手架材料、人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全包。
4、砼工程、砌體、內外墻天棚抹灰、外墻保溫、屋面找平、樓地面、人工機械。
5、施工用水、電、材料、人工(甲方水電供至水電表上,本工程中預埋及水電安裝甲方負責)。
6、所有乙方施工用的機械設備安裝、檢測驗收(設備基礎及安裝所需的土建材料甲方提供)。
7、基礎及地下室工程中的磚模砌體、梁基成型、施工排水、砼、砌體、抹灰、地面找平、護坡、以及本工程中的分中劃線全包(甲方負責退土)。
三、合同價款:合同總價約為x萬元。承包內容中,竣工按國家規定計算建筑面積,辦理結算,每平米按元計價;地下室含伐板基礎,消防水池及通道,每平方米按元計價(注一號樓1層高5.5米,2層高3.8米,二號樓架空層x米)。
四、付款及結算方式:
1、根據工程完成進度付款,分為基礎完工30萬元、主體完工50%:25萬元、主體竣工25萬元、砌體完工25萬元、內外墻粉飾完工25萬元、竣工驗收30萬元,共計x萬元,約60%。
2、竣工結算時,乙方承擔房屋1套,沖抵余下40%款額,余下40%待本工程入住率達80%結清(限時兩年內,竣工后乙方隨時賣房可抵沖工資款)。
五、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施工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項目部、業主、質監及監理部門的質量檢查、監督、工程竣工經綜合評定達到合格等級。
六、工程工期
1、乙方必須按甲方總體施工進度計劃組織人員,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2、工程從基礎伐板開始計算工程工期,總工期為240天(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
3、不可抗事件發生,工程相應順延。
4、工期延誤一天,甲方處乙方每天500元罰金,提前一天甲方給予每天500元獎勵。
5、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及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材料損失的,雙方按實際發生額進行賠償。
七、安全生產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部的監督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條例,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教育,做好相應的防護工作,對違章人員甲方隨時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施工安全保險,乙方承擔1.4萬元,其余部分由甲方負責買至賠額達到60萬元。
3、乙方向甲方繳納拾萬元安全保證金,甲方將從40%余款中扣除,若因安全事故對甲方資質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完工退還給乙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2萬元內,一切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八、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理條例,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必須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現場保證整潔、通暢、堆放有序。
2、文明施工,安全作業,杜絕野蠻行為。各部分項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做到材料無浪費,施工無返工,如有發生甲方有權處以罰款。
3、甲方必須總體布置現場,合理調度,保證水電路正常暢通。
九、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提供施工藍圖及變更文件。
2、負責圖紙會審,對質量安全隱蔽工程、基礎主體及時組織驗收。
3、按合同約定時限三日內給付工資款。
4、指導乙方現場施工,現場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及時核定工期。
5、行使甲方應盡責任、權利和義務。
乙方職責:
1、按圖施工,質量自檢,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到合格標準等級,并保證驗收合格。
2、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3、服從甲方管理和安排,確保及時進行質量保修。
十、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及時的保修范圍內事項,若乙方不能及時保修,甲方有權自行安排,按實際發生費用從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終止合同,若一方嚴重違約或確已無繼續履約能力時,另一方可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違約金伍萬元。本合同保修期完,工程款結清自動失效。
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補簽,與本合同法律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一、工程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2、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3、總工期為天。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經理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在施工過程中因發包方材料不到位影響工期。
2、在施工過程中停電、刮大風、大雨在捌個小時的情況影響工期。
3、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工期。
三、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為一次性交驗合格。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范和標準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經理的監督管理。
3、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項目經理進行配合,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后按最終的處理方案進行施工解決。
四、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
1、工程總價暫定為__元。
2、按每層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干完一層結%,剩余的待工程干完一次性給付。
五、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應及時給乙方提供有關生產的技術資料,說明技術要求、安全要求,及時提供必備的材料。
2、乙方必須保證進場工人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保證人員穩定。
3、乙方必須保證按質、按期完成甲方的工期生產任務,并服從甲方的安排調度。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勞務分包合同書4
施工單位:(以下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理》及其他有關法律、行
一、施工目標
1、工期目標:年月日開工,年月日竣工
2、質量標準: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生產目標:工亡事故為零,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輕傷事故控制在1‰以內。
4、成本目標:實行計劃報批,限額領料,材料實際消耗量控制在項目部的計劃成本消耗量以
5、文明施工目標:強化現場科學管理,滿足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爭創“自治州級文明工地”
6、服務目標:與項目部協同配合,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創建業主滿意工程。
二、承包指標:
1、承包內容:除水、暖、電、防水工程以外,施工圖紙、標準圖集及設計變更的全部內容,
2、勞務報酬:實行包干工資,土建班組按建筑面積/m2包交工。(大
3、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工人必須參加保險。
4、室外配套的增減工程量,由乙方負責完成,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另行計酬。
5、合同約定工資支付:(工人工資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達到工程預驗收標準支付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編制作業計劃,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在開工作業之前,甲方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須的施工機
2、落實安全防護用具:甲方負責提供安全帽、安全帶及安全網等防護用品,并向乙方進行詳
3、甲方職責:管理引導、技術服務檢查驗收、落實獎罰。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嚴格按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及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的技術要求施工。
2、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3、工程竣工7日內未移交建設單位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備、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
4、乙方因人員素質技術力量跟不上無法完成工程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結算。
5、乙方必須派一名專職混凝土養護工人進行混凝土構件養護,如不及時養護造成混凝土缺水而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五、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設專人向項目部保管辦理施工材料領料手續并辦理委托手續。
2、乙方應嚴格按項目部提供的質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否則根據情節給予100元----1000元的處罰。
六、施工機具管理的規定:
1、對甲方所有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維護及維修。如有丟失、損壞,乙方予以實物兩倍的賠償。
2、設備構配件損耗不得超出定額的損耗量,超出部分按實物5倍賠償。
3、乙方機械操作手、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無證上崗造成的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和有關部門檢查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現場管理約定:
1、乙方勞務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在項目部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乙方勞務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管理人員,發生對甲方管理人員不尊重(如辱罵、挑釁、動武等)的行為,每發生一次給予20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3、乙方負責人(工長)對操作人員落實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教育操作人員愛護公物,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及用具,如違反現場制度,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實物10倍的'賠償。操作人員要遵守施工現場制度,不允許外來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八、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達不到驗評標準時,甲方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驗收標準,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由于甲方技術人員指揮造成返工,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驗收標準。
九、關于工程進度的約定:
1、乙方必須嚴格按項目部制定的進度計劃和施工任務書進行施工,每延誤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1%予以處罰(按月進度計劃考核,處罰金額在當月勞務工資中扣除)。由于天氣變化、停水、停電和不可預見的原因延誤的工期,延誤的時間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不給乙方另加時間。
2、由于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工期相應順延一天。
十一、關于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等有關法律規定和項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乙方應對施工安全條件進行檢查,有權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條件的作業,拒絕違章指揮,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由于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即不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導致事故的發生,乙方應承但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4、施工過程乙方操作人員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給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5、乙方必須負責管好自己下屬人員,不得在工地打架、鬧事,每發生一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不得偷盜工地財物和其他工友的財物,如發現一次,對當事人予以實物10倍的罰款,如本人無能力支付罰款的由乙方承擔并清除工地,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協作約定:
1、乙方負責人就是現場工長,負責現場乙方工人的現場調配。
2、乙方派現場帶班工長配合甲方搞好技術工作,做好班組自檢、互檢工作和抄測、放線工作。
3、乙方應落實現場管理員一名,負責工具的領發、保管及日常的限額領料并辦理好出入庫手續。
4、乙方負責人(工長)、專業班組長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檢查、考核工作,周生產例會及班前交底會和班后碰頭會,并貫徹落實。
5、對工期、質量、使用功能有影響的專業班組的選擇,乙方應報甲方審核確認。
6、對材料節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甲方及規范要求的,給予獎勵。
7、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后按甲方規定必須及時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并配合項目部辦理保險及勞務合同,無保險和勞務合同的不得上崗,60歲以上工人必須持當地醫院的體檢證明,否則不予上崗。乙方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安排無證、無保險、無勞務合同的工人上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負責人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在甲方材料供應及水電正常的情況下,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罰款1000
2、乙方因自身原因,無能力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結算
3、工程保質保量按期竣工后,甲方未及時發放工人工資,造成民工年底無法返鄉或上訪的,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工人損失。
十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款付清終止。 ..
2、本合同一式兩份,項目部、勞務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3、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項目部勞務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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