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務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合同 篇1
PMH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CHC工程公司(其總部設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為甲方在EMS國的ZZZ項目的施工提供勞務,為此與甲方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乙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二)人員派遣
1.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詳見附表2)。甲方對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兩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EMS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EMS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兩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三)準備費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
(四)工資
1.派遣人員原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STU機場之日起到離開EMS國__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線時盡可能取最短路線,縮短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25%。
4.根據EMS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應增長15%。
(五)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一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
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____加班小時數____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行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七)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EMS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10天后,應享受20天的回國探親假,其EMS國_____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EMS國__________機場至STU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八)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STU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EMS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員在EMS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十)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月__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的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十一)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EMS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十二)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十三)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EMS國第納爾的比例支付,如需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EMS國第納爾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EMS國第納爾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EMS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一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兩人一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和衛生設備,家具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十五)人員替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EMS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EMS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費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STU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乙雙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內,其旅費應由乙方負擔。
(十六)不可抗拒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十七)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機構裁決: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未付帳目結清后失效。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_文、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二份。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補充,經雙方同意的補充條款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1.4建筑面積:(結算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
第二條分包方式
2.1外腳手架搭、拆勞務分包(乙方包工不包料);
2.2搭設質量標準:外墻腳手架施工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第三條工程內容
3.1腳手架架體的搭設、拆除,連墻件的安裝、拆除;懸挑腳手架及其附件安裝搭設、拆除。
3.2腳手架立網、平網的張設、竹笆鋪設及材料運輸、堆放。
3.3砼攪拌機、卷揚機防護棚的搭設和拆除;鋼筋工、木工棚等施工必備簡易棚的搭設及拆除。
3.4每棟樓樓梯防護欄桿、一條安全通道的搭設、拆除。
3.5甲方提出的腳手架搭設的變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二次搭設的工程量,按合同項目單價及雙方簽證的數量結算。
3.6所有預埋件、鋼管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價格和付款方式:
4.1外墻腳手架包工不包料,按實際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4.2主體封頂后支付工程款總額;余下工程款等外架拆除之后二個月內付清。
第五條工期與計算方式
5.1外架工期:多層為
5.2外架開工日期:以乙方接到甲方搭設通知后,乙方第一車腳手架材料運輸至施工現場之日為開工期。
5.3如本合同書約定的工期到期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腳手架每棟樓在五天以內為正常的拆除施工期,如因甲方原因在五天內不能完全拆除時工期順延。甲方按合同約定補償乙方超期費用。腳手架全部搭設完成時支付40%,全部拆除后一個月內結清余款。
第六條工程款的結算與付款:
6.1工程款的結算方式:在腳手架全部拆除一個月內辦理結算手續。
6.2本合同造價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6.3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現金或轉賬(轉賬以銀行票據為準)。
第七條甲方責任與義務:
7.1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7.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足額支付工程款。
7.3甲方應在施工現場滿足腳手架搭設條件前通知乙方進場搭設的具體時間。
7.4甲方指派電話現場材料數量的簽單、協調、驗收、辦理簽證、結算等工作。
7.5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
7.6乙方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后,甲方應提供平整、整潔的材料堆放場地。如果甲方施工垃圾把鋼管扣件槽鋼等外架材料掩埋的,由甲方自行解決,由此造成的材料損失由甲方負責。
7.7腳手架搭設前,甲方應按施工方案作好架體基礎景排水的工作,避免基礎下沉造成的架體變形,甲方不得擅自拆動安及其他結構,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動的,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實施。甲方如擅自改動腳手架的構件因此而導致停工罰款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8甲方應統籌安排腳手架的搭設與工程其它工種的施工作業,避免在垂直范圍內交叉作業,以防發生傷害事故,甲方提供乙方搭設時和拆架時的垂直運輸。
第八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8.1乙方在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書面的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現場的監理人員審核確認后方可施工。
8.2乙方指派,電話體負責現場的施工協調、管理、驗收、辦理簽證的工作。
8.3乙方應嚴格按照鹽城市及射陽縣住卡部門的標準進行施工,按甲方要求時間完成工作任務,搭設完成后應及時書面提請甲方驗收,辦理驗收手續。
8.4乙方必須保證腳手架搭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8.5乙方在腳手架搭設、拆除前應向操作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搭設、拆除施工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8.6乙方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對于不服從管理,屢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的違章操作者,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將其清退出場,重新安排合格的作業人員。
8.7乙方應作好腳手架防護設施使用過程中的維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由于戰爭、地震、水災、風、雪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負有違約責任。
9.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又將腳手架發包給他人,甲方應按合同價款30%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10.1.2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擅自拆動腳手架及其他防護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材料損失,由甲方承擔事故的責任。
10.1.3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非甲方原因終止施工,乙方應按合同價款的30%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0.2.2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應及時組織施工,每延遲一天罰款壹仟元。第二天還不能正常組織施工的,甲方有權派遣他人施工,他人工資按乙方正常工資的三倍代付,結算時從乙方工程款里扣除。
10.2.3乙方因自身原因而不能及時進行腳手架搭設,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4乙方因施工質量而導致的腳手架返工,影響了甲方的施工,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5乙方因施工質量不能達到的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及損失按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0.2.6乙方如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地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結清后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將“勇創·凱旋城”的人工挖孔樁項目承包給乙方施工,按照“合同法”和“建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現場實際,經雙方共同協商,明確責、權、利的關系,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內容:2、3、4棟的所有人工挖孔樁井圈砌筑、成孔、清底、護壁支模、護壁砼澆筑。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機具設備。
五、承包價格:
1、人工挖孔樁按綜合單價每立方米 元包干(不分巖石成分)。 注:以上價格(除甲方提供的材料:鋼筋、水泥、砂、石子,施工用水、電費用,攪拌機借用外)均包含了以下內容:
①施工所需的護壁鋼模板、三角吊架、卷揚機、水泵并抽水、照明燈具、電纜等各種機械設備工具、鋼制井口安錢防護欄。
②每天人工所挖孔樁土方,按孔樁四周邊線集中椎放,便于及時外運。 ③井圈砌筑、成孔、清底、護壁砼澆搗等所需的人工、機械等一切費用。
④降水所需設備及流砂層處理。
⑤安全生產防護管理費用。
六、工期要求:按照施工圖紙工程量(無論孔樁直徑大小,穿流砂層多厚、地下水多少、樁內長度多少、不可預見的氣候影響、井下和場地操作難度多大,均包括在協商工期之內)共同協商如下:
1、孔樁工程量由甲方最終驗收方量為準。
2、開工日期:
3、完工時間:
4、合同總工期:40天
七、質量要求:按照旗施工圖紙、施工規范、操作規程、質量驗評標準組織施工,人工挖孔樁成孔質量保證百分百合格,但還必須強制性做到以下幾點:
1、 混凝土護壁樁徑允許偏差+50毫米之內。
2、 地面第一節井圈中心線與設計(規定)軸線的偏差不得大于20毫米。
3、 上下節砼護壁搭接長度不得小于50毫米。
4、 垂直度允許偏差小于0.5%。
5、 樁位允許偏差:
A、1~3根、單排樁基垂直于中心線方向和群樁基礎的邊樁50毫米;
B、條形樁基中心線方向和群樁基礎的中間樁150毫米。
6、護壁模板的拆除宜在24小時之后進行。
7、發現護壁有蜂窩、漏水現象時,應及時補強以防造成事故。
八、結算依據:樁徑按設計圖紙所示尺寸、樁長以現場隱蔽驗收實際長度計算。(定額規定的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土方含水量系數等不能計算)。
九、付款方式:每月乙方滿足甲方工期要求的條件下,質量符合標準要求,經職能部門檢查核定后,付款如下:①每月25日上報已完成工程量,按審核后工程量的80%付款,第二個月付款前必須交前個月的人工工資表)②所有孔樁施工完成驗收后10天付清剩余工程款。
十、甲方責任:
1、 提供建筑施工圖紙及相關的設計變更一份。
2、 按照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分階段安全技術交底。
3、 提供建筑物四周軸線樁位和水準點及標高。
4、 提供二級電源開關箱至操作現場距離不大于50米。(末級開關箱及所需的電纜由乙方自備)。
5、 提供生產照明、水電等便利。
6、 施工中如遇到地下障礙物由甲方處理,如因場地實際條件與勘察報告不符合而導致的增加項目,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乙方責任:(如發生費用均包括在合同第五款承包價格中)
1、 遵守執行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法和省市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跟班檢察安全生產工作,若在施工過處程中造成安全生產事故和一切經濟損失,應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 合同代表人必須對本隊伍施工人員負安全生產中的經濟、法律一切責任,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書面交底,尤其要對新工人進場院的“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對于重要部位和操作中易于產生不安全因素的要針對性交底、并做安全示范操作,專職安全員嚴格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檢查踴躍監督,制止違章,杜絕事故的發生。
3、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經送交甲方、監理單位審定簽字后,嚴格按照方案及施工圖紙、施工規范、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為百分百合格。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償返工至驗收合格,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 孔樁施工期必須定人定位仙責下班前(或暫停操作)井口鋼筋護欄遮蓋防護安全工作,嚴禁用鐵板遮蓋。
5、 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放樣釘龍門樁、定位樁、開挖孔樁土方、鉆巖、修整巖石表面、吊出孔的土(石)拋出井邊1.5米以外。
6、 負責孔樁內的照明設施(安全電壓36V內),井內抽水,檢測有害氣體,送風、護壁模板制、安、拆,護壁砼澆搗。
7、 施工場地范圍內的移位、運輸、校正等均由乙方承擔。
8、 護壁砼澆搗,從人工地料攪拌、出料運輸至每個井口振搗等一切費用。
9、 按設計要求需要穿過的流砂層,不論多厚、多深和不可預見的施工操作難度產生所需的材料、機械人工等一切費用均包括要本合同第五款內。
10、 甲方指定提供的水泥、護壁鋼筋、石子、砂用量按實驗室配合比核定用量,護壁鋼筋按加工表核定用量,超過用量部分甲方按實扣回。
11、 所有管理人員和操作生產人員應服從監理部門、甲方的指揮和監督,孔樁每天進深必須做好記錄,并按國家質量評定規定提請甲方,檢查驗收,并做好隱蔽工程認可簽證,方可下一道施工。
12、 本合同未提及的安全生產條款,均按國家頒布的安全法規執行。
十二、違約:
1、 乙方如在施工中質量不能滿足國家施工規范、質量標準,安全生產,甲方進度要求,甲方有權限定3天整改,超過時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2、 乙方若中途停工退場,所有施工產品經項目部驗收合格后按所完成的工程量70%進行結算,余30%作為甲方另請班組造成的延誤工期和臨時請工加價等其它損失。
十三、爭議及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法院起訴或申請仲裁。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辦理決算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1、勞務項目:
2、勞務單價為元/立方。
3、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地基礎起來,甲方付給乙方生活費 元(大寫:元整),完工后一星期甲方支付給乙方總額的95%工程款,剩余部分款項甲方在三個月內全部付清給乙方。
4、施工業務,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石頭必須全部回收利用,如有浪費材料乙方必須賠付甲方損失。
5、乙方施工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業主車間,如有違反處200元罰款。
6、未經事宜,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現場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月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______×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_銀行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
月工資 ______×假期工作天數。
30天
第八條 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并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愈,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恤金。
第十一條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后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當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于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并在四個月內償還。
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后,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于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于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于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并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主體工程水電工程勞務承包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筑面積: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事項:
l、臨時設施的修建用王(不含甲方辦公用房);
2、有關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方面的用工;
3、按該工程水電圖紙所述內容的所有水、電安裝用工;水、電所需預留孔的水泥砂漿澆灌用工:該工程的弱電所有焊接、安裝用工;
4、制作用所有機械、工具由乙方自備;
5、甲方負責送電到現場,配備固定電箱。其余乙方自備;
6、施工過程中場地內應做到工完料清,整潔文明,所有材料按發包方指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
7、該工程所有的臨時水、電工程用工;現場機械故障簡單維修。
三、質量要求:
承包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施工,保證質量。如質量不符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承包方承擔;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承包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四、進度要求:
必須根據工程施工進度,緊跟施工進度安全生產,能安全、及時滿足工程旋工的需要。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總工期:有效工期天
六、工程質量標準:市優質主體。
達到市優質主體不獎不罰,達不到市優質主體罰,如被評為省級優質主體另外獎勵,獎罰基數為勞務總承包價。
七、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1、安全標準: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發生,乙方在簽訂合同示向甲方交納全施工保證金,該安全施工保證金在乙方工程承包范圍及事項全部完成后沒有傷亡安全事故發生,甲方一次退還,如有傷亡應由乙方處理完事故后剩余部分退還。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凡驗收不合格不能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文明工地標準:達到市級文明工地。
八、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按仙桃市城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招投標文件所述面積計算,按每平方米
2、在施工過程中設計發生變更,甲方不向乙方增付任何費用;
3、主體部分付款方式:主體工程的砌體第三層完工后,經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主體工程的砌體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付總工程款的。
4、主體工程完工后,付總造價的,驗收合格后,主體工程安裝至第六層后,付總造價的,整體工程驗收合格后付總造價,的質量保證金按甲方與仙桃市城圖房地產開發公司約定同步支付。(注:正常情況下,主體完工后半年余款付清)
九、甲方權利與職責
1、甲方授權項目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管理,乙方應全面服從項目部的監督和管理;
2、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國家及地區現場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及《安全技術操作規范》進行監督管理;
3、甲方要經常性對施工的新老工人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做好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
4、甲方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機、攪拌機、固定配電箱、水源及至施工現場配電箱的主干線,其余模板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和各類大小型器具、質量檢測工具、設備照明用電纜電線、照明燈具均由乙方負責;
5、施工過程中甲方將按照分項工程質量檢差評定內容,完全施工驗收規范和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細節對乙方施工的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如不符合要求,乙方無條件返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工期不予后延;
6、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施工周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周轉材料使用計劃,并按進度計劃監督落實,在必要時應采取措施,確保施工進度;
7、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違反規范要求的進行經濟處罰。對有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權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8、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如管理不善、人力不是技術素質低劣、野蠻施工浪費材料、模板材料供應不及時,拖延工期增大成本影響工程的全面施工計劃或者是乙方不聽從甲方的指揮和安排,甲方有權收回承包項目,并單方面終止合同,且只按已完成通過甲方驗收的實際工程量人工費的80%和未經甲方驗收的實際工程量的50%結算人工費(該人工費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剩余20%和50%作為對甲方的補償費用,并按甲方通知時間無條件主動退場;
9、甲方提供乙方的辦公室和倉庫各一間;
10、甲方提供乙方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保證乙方的施工環境不受外界因素干擾。
十、乙方權利與職責
1、乙方在施工前配備工地負責人一名,具有專業技術水平的上建技術員一名,模板工一名,安全、質量檢查員各一名,參與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施工管理發生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及時上報甲方審核并按進度計劃實施;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及材料應愛護,并經常維護保養,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乙方承包的項目必須按圖紙設計要求、會審紀要、變更通知、施工方案和技術交底及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完成施工任務,聽從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施工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和指揮,積極配合各工種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遵守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規范標準,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確保該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
5、乙方應對新老工人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術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操作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包括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甲方并對每發生一次事故處以罰款50—20xx元;
6、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種用品乙方要妥善保管,完工后如數歸還,乙方勞務人員的其它勞務用品及安全帶、安全帽和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小環節,材料必須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并創市文明工地;
8、施工現場搭設電源和接線裝置由乙方派專人負責,嚴禁私拉亂接,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GJG46—20xx標準執行;
9、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否則每人每次罰款50元,高空作
10、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內部管理,嚴禁發生員工聚眾打架尊件,如有發生每次罰款500元,并追究當事人責任且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
11、乙方應保證工程的安全生產和質量控制,月艮從和接受一緩主管部門的檢查和指揮,若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檢驗因乙方施工出現的不合格,乙方應全力整改并承擔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如質檢不合格,每次乙方自愿承擔給甲方帶來的所有損失費用,如安檢站下達一次安全停工通知,甲方對乙方罰款20xx元,該損失費用利罰款均從乙力勞務費中扣出(屬于甲方責任除外);
12、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施工現場衛生清理及管理,保證每次檢查時施工現場清潔衛生;
13、乙方必須按施工驗收規范標準施工,保證建設單位和質監站等單位能一次性驗收合格,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驗收合格而進行二次驗收,乙方愿按勞務總價下浮3%結算。
1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工程工期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屬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后延,乙方愿承擔工程后延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
15、由于甲方原因材料供應超過3天不到位造成停工時,甲方補給乙方在場有關人員(經過甲方和現場監理認可的人數)生活費;每人每天按10元標準補償,同時工期順延。
16、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超過8個月以上的,其人工費用增加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7、工程工期按合同總工期執行,由于不可抗必的因素影響,建設單位進行重大設計變更和因連續停電24小時所造成的影響工期可順延,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予順延。
18、每次往下亂扔雜物和材料罰款500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清余款合同自行終止,合同中末盡之處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簽定補充協議可與本合同同時使用。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合同 篇8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將支行大樓轄內、各營業機構清潔衛生和轄內各機構職工食堂項目外包給乙方事宜自愿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合作事項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服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外包合同關系,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合法勞動關系。
第二條 本協議中甲方稱為發包單位,乙方稱為承包單位,乙方為完成承包任務派駐甲方的勞動者稱為服務人員。
第二章 外包內容
第三條 甲方將支行大樓轄內、各營業機構清潔衛生、轄內各機構職工食堂和門前車輛管理等項目外包給乙方,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具體的服務內容、服務人員數量、服務方式、服務標準、服務質量及其他要求詳見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務外包補充協議》和《勞務外包服務方案》。
第三章 服務人員管理
第四條 服務人員的基本條件
1.年齡:女:18-55歲,男:18-60歲;
2.學歷:初中以上;
3.持有證書:上崗服務證、炊事員有效健康證;
4.具備所從事服務專業的基本知識和業務技能;
5.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6.無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適應工作要求的疾病;
7.無賭博、吸毒、盜竊和其他違法行為;
8.與乙方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在服務人員進駐甲方前兩日內將服務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學歷、職業技術證書、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有關信息提供給甲方。甲方有權對不符合基本條件的服務人員進行退回。服務期間服務人員或服務人員的相關信息變動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信息。
第六條 甲方使用的服務人員屬于乙方聘用的勞動者。
第四章 服務人員的退回
第七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提供的簡歷、學歷、身份證、資格證、健康狀況等資料不真實的;
2.未按照雙方確認的服務方案履行服務的;
3.有賭博、吸毒、偷盜及其它違法行為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因受傷、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適應工作需要的;
6.嚴重違反職業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難以勝任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在派遣期內主動要求停止為甲方提供勞動服務的,乙方同時派員接替工作。
第九條 甲方因機構調整或用工政策發生變化需要裁員的,甲方有權將服務人員退回乙方。
第十條 勞務外包協議訂立時甲方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外包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派遣協議達成一致的,甲方有權將服務人員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駐崗位和協議期限
第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派駐服務人員,從事機關、各營業機構食堂炊事員、幫廚、保潔、車輛秩序維護崗位工作。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壹年, 從20xx年11月1 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終止。
第六章 外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條 勞務外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約定:
1.勞務外包費用:采取定額包干,即每月人民幣41000元(大寫)肆萬壹仟元整。費用預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費用和任何責任。(保潔用具、炊事用具以及水、電、氣 由甲方負責)
2.支付方式:按轉賬形式支付;
3.支付時間:次月10日前支付當月勞務包干費。
第七章 工傷及病假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人員服務期間患病、受傷、死亡均應由乙方按國家法律規定進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人員因患病、受傷等原因請假超過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換服務人員或要求乙方派人頂班。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服務人員服務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見,有權對服務人員在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方面提出意見;若乙方提供服務未能達到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外包服務補充協議》和《勞務外包服務方案》的服務要求,甲方有權按照《外包服務補充協議》的約定標準扣除外包費用并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在五日內整改,并及時書面通報整改情況,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或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外包協議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對服務人員的服務職責提出調整意見,可對服務崗位提出調整意見;
3.如乙方或乙方服務人員違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向乙方和服務人員追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 甲方的義務
1.保潔員、炊事員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保潔用具、炊事用具、水、電、氣等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義務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務外包費用。
3.甲方對勞務外包費用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務費用;
2.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服務人員的權利時,有為服務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第十九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對服務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負責工作期間安全;
2.乙方有義務根據營業執照的規定從事合法經營;
3.乙方有義務與服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務費用時有義務出具正式稅收發票;
5.乙方有義務按國家、重慶政府規定為服務人員完善各種手續;
6.乙方有義務教育服務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定;
7.服務人員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乙方有調解的義務;
8.服務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服務人員不能完全賠償或拒不賠償的,乙方應向服務人員追償甲方經濟損失和處理相關善后工作,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甲方。服務人員無力賠付或無力全額賠付的,乙方有代為賠付的義務;
9.如乙方服務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有義務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乙方有義務向派駐的服務人員告知本勞務外包協議中的相關內容;
11.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第九章 協議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本協議,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執行的;
3.甲乙雙方中有一方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協議執行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
2.合同期滿任何一方無續簽意愿。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若甲方或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終止協議,應向對方負全部違約責任,并支付給對方違約金5000元。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未達到甲方管理服務要求中所約定的勞務數量和質量,對甲方造成了損失,乙方則須按實際損失對甲方進行賠償。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外包服務補充協議》及《勞務外包服務方案》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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