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務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務合同 篇1
用人單位如何規避用工風險的思路
勞動法講座
20xx年:廣州仲裁機構共受理1.6萬多件,涉及經濟標的3.63億,廣東本地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去年統計的數字是將近6萬件,這些數據都有快速上升的趨勢。勞動用工方面出現的法律糾紛不容忽視。
對一些較大的用人單位,如果不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可能隨時陷入一個標的達幾百萬的訴訟和員工的非法罷工。其后果是不僅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作,影響了公司的聲譽,為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更為社會增添了不安定因素。如果企業能夠在事前就咨詢相關專業人事,合法用工,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成本,節省人力物力,更能樹立起公司的良好形象。
針對這謝情況,我們準備了這期勞動法講座。初步向企業展示了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提出經常會出現糾紛的地方。我們的目的是希望為企業建立一個合法的用工環境。
一、糾紛起因:
從統計數據來看,勞動合同有關的糾紛占了數據的一半:包括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及相關的經濟補償賠償問題。
原因:主要是用人單位錄用勞動者時,不簽訂勞動合同或簽訂勞動合同不規范甚至無效,或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執行勞動合同過程中違反法律的規定。
那么什么是勞動合同呢?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承包合同有什么區別?
1、勞動合同的概念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勞動合同作為一種雙方法律行為,具有特定的法律屬性,主要表現在:(1)它是諾成性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勞動合同即成立,法律不要求以勞動者提供勞動或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合同成立的前提。(2)它是附合性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勞動合同
內容意思表示一致的過程,在實踐中通常表現為由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附和表示同意的過程。只要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不違法,這種附和性合意行為就即為法律所允許。(3)它是雙務性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負有義務,并且,各方所負義務既是與各自所享權利對應的代價,又是實現對方相應權利的保證。(4)它是從屬性合同。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與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用人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中。(5)它是有償性合同。依據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面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另一方面向用人單位取得勞動報酬等勞動力再生產費用。(6)它是繼續性合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繼續存在,要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內繼續實現,其中,勞動者應當日復一日、周復一周、月復一月地履行其提供勞動的義務,用人單位履行其支付勞動報酬等義務的行為則應與此相伴隨。
2、勞動合同與相鄰近法律形式的區別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保管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由于勞務活動也屬于勞動,接受勞務方應向提供勞務方支付報酬,因而,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相似。但兩者也有許多區別,主要是:(1)在勞務合同中,勞務提供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勞務方不是勞務接受方的成員,與勞務接受方無人格和組織上的從屬關系;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只能是自然人,他作為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成員而與用人單位有人格和組織上的從屬關系。(2)按照勞務合同的要求,勞務提供方應當向勞務接受方提供的,是勞務行為的物化或非物化成果;按照勞動合同的要求,勞動者只需為單位提供一定的勞動即可。
(3)依勞務合同,勞務提供方需利用自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務活動,并自行組織勞務活動和自擔風險;依勞動合同,勞動者利用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并在用人單位的組織和指揮下從事勞動,同時,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過程中的風險(比如工傷)。(4)勞務合同中的勞動報酬與商品交換的價款具有同樣性質,其數額確定須遵守商品定價規則,即成本(費用)加合法利潤,其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是生活消費品的一種分配方式,須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勞動合同和承包合同:
勞動合同也不同于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有企業外部承包合同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之分。 企業外部承包合同,即企業經營承包合同,它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十分明顯。在承包經營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分別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其內容以企業財產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為核心;在勞動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分別為企業和職工,其內容以勞動力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為核心。
企業內部承包合同,即企業內部責任制合同。它與勞動合同的相似之處在于:(1)承包關系和勞動關系都屬于企業內部關系,并且主體資格重合,承包人有的本來就是企業(發包人)的職工,有的.則是因承包關系的確立而被企業(發包人)聘為職工;(2)承包合同中有的條款是關于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約定,所以在內容上與勞動合同交叉;(3)遵守企業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監督,是承包人和職工的共同義務。同時,它與勞動合同也有區別。承包合同以經營管理責任制為基本內容,勞動合同則以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為內容;承包人在其承包范圍內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而作為職工則在勞動過程中只是勞動者和被管理者;承包人對承包項目的經營成果負責,而僅作為職工則只對本人承擔的勞動任務負責;承包人的收入兼有經營收入和勞動報酬的性質,職工收入則只具有勞動報酬的性質。
3、不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影響?
很多用人單位都認為,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可以不受勞動法的約束,也可以不受限制的隨時辭退,勞動者手中也沒有把柄,投訴無門。加上有些勞動者自己也認為,不簽合同可以自由來去,不受合同約束。而每次就業都簽合同,到期了還要重新簽訂,雙方都覺得比較麻煩。
但是,隨著現在勞動者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隨時可能被一些勞動者推上被告席而帶來一大堆麻煩。
存在勞動關系而無勞動合同,在法律上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結果,勞動者如果在被用人單位辭退時而提起仲裁和訴訟,將獲得在合同期內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一樣的待遇。而且,其舉證很簡單,只要證明為用人單位在工作,受其管理就可以,(比如,工資單,有個案例
中一婦女生育時候公司蓋章的產假證明單也起了證明作用)。所以用人單位如果誤認為沒有勞動合同就不會受勞動法的約束是不對的,勞動法,畢竟是偏向勞動者的利益的一部法。不簽訂勞動合同會使公司喪失本來可以擁有的權利。
相反的是,公司如果能合理的簽訂勞動合同,則可以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利益,在后面將具體談到。勞動法這部維護勞動者利益的法,在無合同的情況下,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很充分的,而對用人單位,則是很不利的,所以,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要及時簽訂合同。
(1)、合同可以約定適用期,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辭退,但是,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即使雙方約定了試用期也沒法律效力,雙方從建立勞動關系的第一天起就視為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如要立即辭退,就要支付30天的代通知金。
(2)、合同可以約定勞動期限。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簽約多長時間,時間到,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會產生關于合同的糾紛。如果沒有合同,雙方就是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就一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代通知金。
(3)、合同還可以在雙方發生爭議的時候,作為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對合同的版本,我們建議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標準版本。用人單位有自己的版本也可以。但標準版本在內容上很全面,而且,不需要再浪費用人單位的人力去擬定,比較簡便。而且,勞動者也比較容易接受,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來補充合同中沒有的條款。 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 下面具體談談對合同各條款有什么法律規定,該怎樣簽訂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1、勞動合同期限:可以約定一個固定的時間,也可以根據需要簽訂沒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約定具體時間,但一定要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否則,用人單位要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會很被動。但是否可以隨意約定呢?保麗:生產受市場的影響,會出現很明顯的淡季旺季之分,那么是否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當企業生產受市場影響而需要大量降低生產量的時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不可以。法律規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需要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通知勞動者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約定合同終止的條件,有些限制:不能將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但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作為約定的條件。這種規避法定義務的約定不被認可。
2、試用期:最長6個月。合同期限1-2年的,不超過60日,0.5-1年的30日,6月以下15日。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試用期內要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并且試用期包含在合同的期限內。試用期里,用人單位如果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勞動者也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是法律賦予雙方選擇的時間。
再實際操作中,通常有下列幾種問題所在:1、有些用人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在試用期內通常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等通過了試用期再繳納。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通常也不會為這個問題而提出異議。2、有些用人單位再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等通過試用期的檢驗,合格的才簽訂勞動合同錄用。3、有的用人單位單獨就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試用期內勞動者也同樣享有各種社會保險,它是國家為了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即使雙方合同約定試用期可以不繳納,違法的約定無效。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存在很大的不利。法律規定,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這里用可以的意思,是說雙方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而不是說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之外約定試用期。所以,試用期是根據勞動合同而來的。如果根本就沒有勞動合同,雙方就開始所謂的試用期,法律是不承認的,但是,雙方的雇傭關系卻不可否認,因此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將作為事實勞動關系處理。
而單獨就試用期簽訂的勞動合同,則試用期長短對勞動合同長短的一些限制性的規定,將根本無法實施。因此沒有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將作為事實勞動關系處理。
試用期原本就是可以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是由于這些不當的做法單位很可能不得不遵守正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造成損失。正常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的項
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連霍高速商丘至蘭考段三標段。
2.工程內容:排水、防護。
3.乙方勞務承包范圍:路基邊溝、甲方負責邊溝開挖,乙方負責邊溝開挖后的整修、鋪砌、現澆等其他機械(如:三輪車、鏟車)屬于乙方施工范圍。甲方提供:攪拌機、溜槽、殼板、推車等工具。
第二條:結算程序、工程項目單價表
1.每立方單價: 元。每300m3結算一次,第一次撥款70%,30%的工程款做為質保金。工程完工后15天內付清。
2.小型預制構件由乙方運輸,如小型構件的損壞及被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按預制的價格扣除乙方的金額。
第三條:工程質量
1. 乙方必須對本工程和甲方負責,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及甲方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服從甲方有關管理人員及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指導。
2.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停工,與甲方無關。因材料(沙子、石子、水泥)缺乏造成停工,甲方負責支出工人工資。
第四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 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 乙方必須對其施工人員及設備及財產的安全負一切責任。在材料的采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傷殘、死亡、財產損失、損害及意外傷害等均有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1. 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在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進行協商解決。
2. 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第六條:其他事宜
1. 合同內容若有更正,必須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并由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并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和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的面前,簽訂了以上雇用合同。
經查,此行為是他(她)(他們)按合同精神自愿簽訂的。
公證員(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批準
工長(簽名):__________
通用勞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為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為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 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 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并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 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并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后實施。
第三條 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 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盡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 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周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并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加班小時數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采購用車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費用。
第七條 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盡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回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為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于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于______國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于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 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 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撫恤。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 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采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 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 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于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準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后,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家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復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 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為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后,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 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后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雇關系(定期協議)。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采購與制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設備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于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后甲方于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愿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愿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為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準后,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托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后,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核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為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___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后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并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薪資核定表(略)
附件二:員工手冊(略)
勞務合同 篇6
甲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電話: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作為金羽駕校湖南商學院點負責人,招聘兼職人員并帶隊宣傳駕校的優惠政策,對有報考駕校想法的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擴大駕校知名度。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在湖南商學院擺點發傳單進行宣傳,對大一學生進行下班宣傳,對大二大三大四學生以進宿舍樓發傳單的形式進行宣傳,張貼廣告和橫幅。
第四條 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從20xx年10月21日起開始,每個月21日結算發放勞務報酬。勞務報酬的標準為:底薪2500元/月,提成100元/人,兼職人員10元/小時。勞務報仇的方式:現金或銀行轉賬。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八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
第十條 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
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湖南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日期: 年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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