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勞動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退休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退休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退休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離退休人員):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已達到退休年齡,或者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含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根據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返聘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返聘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及工作任務為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
四、報酬
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報酬,乙方報酬為每月 元。
五、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六、醫療
一)返聘期間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 ,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
(二)返聘期間如乙方因工負傷的,醫療費用的承擔辦法是 ,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 元。
七、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八、協議的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除本條第(一)、(二)項規定情形外,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協議期滿;
(二)乙方在返聘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十、工作交接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 天內辦理工作交接。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確定,并訂立書面補充協議。
十二、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休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日起。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_______承擔工作任務。
2、因工作需要并與乙方協商后,甲方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_______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_______小時。
2、乙方每月兩天休班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元。
2、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六、勞動紀律
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約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雙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戶籍:
乙方(員工):
身份證(護照)(主要負責人):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雙方在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試用期為_______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或工種)財務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為核單員或庫管:
(1)正式錄用以后連續_______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等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工作的;
(3)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連續_______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員工替換乙方原崗位,乙方重新到崗上班的;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5)績效考核得分不足_______分的;
(6)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_______或_______。乙方同意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1)因公司業務收縮或變動、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并、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原工作地點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2)公司業務拓展,增設新的辦公或經營地址,有與乙方原工作性質相同或近似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人力資源保障(勞動)部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資。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____元;試用期內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_______元。
2、雙方約定以確定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次工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主要工作職責
(一)負責工商、稅務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財務審批。
(二)會所內所有消費單據的審核。
(三)會所內各項流水均以報表的形式上報給會所負責人。
(四)會所內易耗品、外賣品、以及固有資產的庫存管理。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二)職業紀律:
1、應當熱愛本職工作,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2、應熟悉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財務工作,保證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4、辦理會計事務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5、應熟悉本公司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財務信息,為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服務。
6、應當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或公司領導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無關人員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財務信息。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元以上或間接損失20xx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或其他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上;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應征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蹤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九、聲明與確認
(一)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亦不受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二)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通信地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_______或_______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送達。
(三)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里規定的錄用條件以及下列錄用條件:
1、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
2、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的,或者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范圍之內的;
6、未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7、入職后不得拒絕購買社會保險或者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
8、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9、完成試用期的工作任務,考核達標。
十、保密約定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支術密和經營信息。其中,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訴訟費用等;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_______倍。
(二)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最低為相當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之崗位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之_______倍。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___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其它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暫定期限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可調整工作內容,乙方應服從。
三、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任務實行責任制,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工作時間按照崗位的不同執行定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本合同實行制。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資。乙方每月工資按元(大寫元整)執行。
2、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辦,甲方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按月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個人。乙方領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找甲方承擔社會保險費用。
3、節日補貼與在職教職工同等享受。
五、規章制度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職責,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崗位職責或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處理并有權向乙方索賠。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解除。
3、甲方因人事調整或政策變化等原因可以終止本合同。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七、雙方認為可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合格、有效的各類證件及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證件及資料有虛假、欺騙等現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不向乙方作任何經濟補償。若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找乙方索賠。
2、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合同,須提前20天書面通知對方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并完成接交工作后方可離崗,乙方工作交接未完成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3、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熟知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紀律,并承諾自覺遵守執行。合同期間,如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紀律,甲方有權處理并解除合同,不給乙方作任何經濟補償。
4、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紀律或崗位目標責任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勞動者):
員工工號: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______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______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
d)其它:共計¥______元;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解除勞動合同范本。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并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7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工會活動
第五條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9.專職從事工會工作結束后恢復原來工作。
第九條工會及其支部應通告工會干部的名單,所屬部課名、就任離任的日期及其書記的名單、錄用退職的日期。
第十條工會及其支部為進行工會活動,使用工會事務所及公司的設施、物品、場所時應事先征得公司的認可。
使用公司的設施等時不能用于工會業務以外的宣傳、廣告以及政治目的。工會及其支部需要宣傳、報道、通知等可使用規定的布告欄。
第三章人事
第十一條公司按本章規定的基準對工會會員進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需要錄用職工時,從15歲以上的志愿者中經過權衡決定錄用者。
第十三條新錄用者經過3個月的試用期,以正式職工身份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間公司可取消錄用。試用期滿14天后取消錄用時,應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
第十四條公司由于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調動會員或改變會員擔任的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公司在決定調動時應充分考慮會員本人的情況。
第十五條公司因業務上的原因認為有必要時,可派遣會員去公務部門、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決定后應迅速與工會支部聯系。
第十六條公司錄用大量員工時,應事先與工會、工會支部聯系,聽取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當會員大量調動、派遣、轉任時,應就有關基本事項與工會、工會支部協商。
第十八條工會會員有下列情況時,給予不同期限的休職:
1.因疾病、傷病(不包括工傷)長期缺勤者的休職(見下頁表)。
2.因事故缺勤已達1個月繼續缺勤時給予2個月休職。
3.派遣在外時為整個派遣期間。
4.就任國會議員、都道府縣知事、市町村長等公職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職,且公司認為必要時給予必要的休職期限。
屬第1款、第2款的休職,當公司確認其休職原因消失時,可提前讓其復職或根據情況予以延長。
屬第3款、第5款的休職期限后給予復職。
休職期限
缺勤開始時的連續工齡
休職開始日期
結核性
疾病
高血壓、癌、神經系統疾病及跌打損傷疾病
其他疾病
1年以內
缺勤已達4個月
17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1年至3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0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3年至5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1個月
14個月
12個月
5年至2019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3個月
16個月
14個月
2019年至20年
缺勤已達6個月
29個月
24個月
18個月
20年以上
缺勤已達6個月
33個月
30個月
24個月
第十九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經審查后給予褒獎:
1.工作誠懇為人表率。
2.工作效率顯著出類拔萃
3.提出有益于業務或發現業務上問題的重大報告。
4.事業上有發明創造及刻苦鉆研。
5.防止了災害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情況下建立功勛。
6.當他人遇難時積極搶救。
7.參加與業務有關的進修、教育、比賽活動,成績優異。
8.為國家、社會作出功績,成為公司職工的榮譽。
9.其他被公認為有必要給予褒獎的事跡。
第二十條會員工齡滿2019年、滿25年以及滿35年時給予褒獎。
第二十一條褒獎按下列方式授予:
1.獎狀;
2.獎品;
3.獎金;
4.獎勵休假。
褒獎將在公司內張榜公布。
第二十二條對有特殊功績的人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三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之事由,被認定程度輕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顯悔改表現時,免于懲戒處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條會員犯有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事由,可給予懲戒。
懲戒分為譴責、扣罰工資、停止工作及懲戒解雇四種。
1.譴責時交付處分說明書以戒將來。
2.扣罰工資時交付處分說明書,每次扣罰金額為一天平均工資的50%,一個月的總額為月工資總額的10%以內,以戒將來。
3.停止工作時交付處分說明書,停止其30天以內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工資。
4.懲戒解雇不需事先預告,隨時解雇。懲戒處分在公司內張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會支部有關解雇和停工處分的決定。
第二十五條會員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據情節給予停止工作、扣罰工資或譴責處分:
1.無正當理由,隨意曠工。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早退或缺勤。
3.在廠內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廠內修理制作個人東西。
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離開崗位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無正當理由,妨礙生產。
6.偽造欺騙有關工休、外出的手續、報告。
7.因喧嘩、酗酒、風紀不整等不良行為擾亂工作場所的秩序。
8.對公司和公司內人員進行中傷誹謗、敗壞他人信譽等不當行為。
9.不認真管理火源或未經許可私自點火。
10.違反有關預防災害及保健衛生的規則或指示。
11.因消極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破壞性災害、重大業務事故或影響了公司的信譽。
12.在公司的設施內(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經許可張貼傳單或廣告等。
13.在業務上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
14.嚴重損害公司職工的名譽。
15.類似上述委不得體的行為。
職工對上述行為給予幫助、共謀、教唆或煽動者,與上述處分相同。
第二十六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給予懲戒解雇處分,但可酌情給予停工或扣罰工資的處分:
1.無正當理由,無故連續7天以上曠工。
2.對公司的人員施行暴力威脅或綁架關押他人。
3.未經許可拿走或企圖拿走公司物品。
4.未經許可攜帶對公司秩序、安全衛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破壞、丟失、濫用、藏匿公司的設備、動力、資材、機械、工具、產品、文件或宣傳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做了自己權限以外的行為或無故不遵守上級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當的禮品或詐取錢物,以謀私利。
8.依據刑法被判為有罪。
9.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偽造經歷、采用欺騙手段進行公司。
11.未經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經常受到懲戒處分、警告,但無悔改之意。
13.屬前條各款,情節嚴重。
14.類似上述很不得體的行為。
會員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對其他各款的行為提供幫助、進行共謀、教唆或煽動的,與上述處分相同。
會員作出上述行為,公司認為其出勤將給工場秩序帶來很壞影響時,在作出懲戒或處分決定前,令其休職。
第二十七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可給予退職:
1.因本人原因申請退職。
2.到達退休年齡。
3.調任所屬公司。
第二十八條會員屬下列各款的給予解雇:
1.根據第二十六條給予懲戒解雇處分的。
2.神經和身體殘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3.業務能力或業務成績明顯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職期滿后的。
5.就任第十八條第4款公職,沒有辦理休職或休職期滿后沒有復職的。
公司在根據本條第3款作出解雇決定前,為激發其工作能力,應先考慮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二十九條公司在不得已情況下解雇會員時與工會或工會支部協商。
第三十條屬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應提前30天預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資。如支付工資可相應縮短預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條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預告解雇時,如本人提出申請,可按所剩預告天數支付平均工資后隨即解雇。
第三十一條屬第五十四條第4款公傷休假期間及第五十四條第9款生育休假期滿后30天內不可解雇。
公傷休假者治療3年尚未痊愈,須取得公傷保險年金待遇后給予解雇。
第三十二條退休年齡為60歲。
第四章勤務
第一節勤務
第三十三條會員每天就業時間為8小時45分。分為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和休息時間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終了時間的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公司因電力、煤氣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實際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范圍內調整每天的工作時間。
就調整工作時間的上下班時間分配與工會支部協商。
總部和分店的就業時間另與工會協商確定。
第三十四條由于業務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與工會協商延長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提早上班、加班、臨時召回上班),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4小時,一周不超過12小時。但是,確有緊急業務情況時,屆時與工會支部協商確定延長實際工作時間。從事有害業務延長實際工作時間一天不超過2小時,一周不超過6小時。
第三十五條18歲以上的女子超時勞動及深夜勞動事項按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執行。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時30分。
第三十六條公司不讓未滿18歲的會員超時勞動或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勞動。
從事第三十八條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可讓16歲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條因災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緊急情況下,可不受前3條和第五十二條第1款規定的制約,在必要的限度內延長實際工作時間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長實際工作時間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因業務上的需要可讓會員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業時間及交接方法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條因業務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不按常規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時間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時間制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條警衛人員、汽車駕駛員、宿舍管理員等屬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3款規定的人員,不適用本章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之規定。上述工作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及休假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條因業務上的關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則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出差。出差期間作為工作時間,但如有上級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費另與工會商定。
第四十三條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派遣會員外出工作(依據勞動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條因業務需要,可安排會員值班,有關值班規定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條對給未滿1歲的嬰兒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請,可去哺乳場所一天兩次,每次有30分鐘的哺乳時間。
第四十六條會員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須辦理規定的手續。
遲到、早退或工作時間需辦私事外出時,應得到公司認可。
第四十七條會員缺勤時應通知規定的手續得到公司認可。
因私傷病達7天時,應遞交醫師診斷書,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證明。
因傷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時應說明具體的理由。
第四十八條會員因下述事由不得已遲到、早退時,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1.行使選舉權等其他公民權。
2.因工負傷,治療疾病。
3.執行公務。
4.天災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為預防傳染病而切斷交通或公司認為有必要停工的情況。
第四十九條會員屬下列各款時,不允許進入工場或退出工場:
1.被認為風紀不整或有礙于衛生。
2.攜帶不屬業務用的火器、兇器及其他危險品。
3.其他類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條會員出入工場時除經過規定手續、得到許可外,不得將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帶入或帶出工場。
第二節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條會員的休假日為下列各款:
1.星期日。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4.國民節日。
5.7月16日(公司創立紀念日)。
6.勞動節。
7.本條第1款與本條第4款的國定節日重疊時為星期一。
8.5月4日。
因業務關系不能休息時,根據與工會支部的協定給予倒休。
第五十二條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與工會的協定可讓會員在上條休假日里勞動。但不安排未滿18歲的會員在上條第1款的休假日里勞動。
18歲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據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會員在休假日勞動后,應在2周內給予相應天數倒休。
第五十三條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常規工作時間結束后至第2天工作時間開始止連續工作8小時以上,第2天為休息日。
第五十四條會員能夠申請下列的休假,但是,會員應在當天工作開始前申請預定休假的天數:
1.年休假
連續工齡1年內每年10天
連續工齡1年以上2年以內每年12天
連續工齡2年以上3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3年以上4年以內每年13天
連續工齡4年以上5年以內每年14天
連續工齡5年以上6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6年以上7年以內每年15天
連續工齡7年以上8年以內每年16天
連續工齡8年以上9年以內每年17天
連續工齡9年以上2019年以內每年18天
連續工齡2019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數則轉入第二年,但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續轉。
如會員申請休假時間有礙于業務正常進行,則更改其休假時間。
2.慶喪休假
(1)婚姻(包括結婚日) 5天
(2)妻子生育2天
(3)喪假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3.調動休假
因工作調動,公司認為有必要搬家時給予下列時間,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數:
單身赴任
攜家屬赴任
家屬阻撓
外地
3天
6天
4天
附近地
2天
4天
3天
市內
1天
2天
2天
4.工作休假
因工負傷或患病為醫師的診斷書所提出的時間,這時應由公司指定的醫師出具診斷書。
5.公務休假
(1)就任都道府縣市區町村會議員的會員出席議會或執行其他業務的時間。
(2)根據勞動工會法、勞動基準法、職業穩定法執行公職以及根據公安委員、教育委員、農業委員、民生委員等法令執行公共性職務的會員執行公務所需要的時間。
(3)作為證人、鑒定人、旁證人出席法院或相應的機構活動時所必需的時間,但與私人有關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規定的休假如不妨礙公務,公司可依其申請更改其休假期。
6.遭災休假
遭受天災(火災、地震、風災、水災等)給予公司認為必需的時間,與會員分居的受到會員撫養的家屬也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7.交通中斷休假
因天災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斷不能出勤時給予必需的時間。
8.防病休假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發生傳染病患者時,為預防傳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認為必要的歇工時間。
9.生育休假
預產期8周(多胎為10周)以內以及產后8周為產婦休假時間。但產后6周,本人申請復工,且醫師認可時,公司可準許復工。
10.其他休假
經期勞動有顯著困難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給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給予延長。
第五十五條因天災、電力限制、機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給予必需的工休。
第三節連續工齡
第五十六條連續工齡以月為單位計算(未滿月舍去)。從會員錄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職之月止。經過試用期后正式錄用者連續工齡從試用之月起計算。
第五十七條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員將原公司的工齡與本公司工齡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培訓生、技校生及臨時職工被錄用為正式職工后,計算其正式職工前的工齡。
第五十八條第十八條規定的休職期間按下列方式計算連續工齡:
1.第1款(長期病假)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職者)的休職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第五章報酬
第一節總則
第五十九條會員的報酬均由本章規定。但與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規定的實際工作時間與就業天數不同時,另與工會商定。公司不對非工會會員給予不同的有差別的待遇。如工會有意見,將聽取之。
第六十條公司不以女子為由給予女子比男子差的報酬。
第六十一條報酬分為工資、退職金、年金、休業津貼及其他報酬。
第六十二條有關退職金與年金另與工會商定。
第六十三條工資分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除計劃職員)、撫養和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
第六十四條標準內工資水平另與工會商定。
伴隨標準內工資水平的變化,必要時可修改本章有關工資的規定。
第六十五條公司根據成績原則上每年支付兩次獎金。
第二節基本工資
第六十六條基本工資作為月工資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條中學、高中、工業中專、大學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資與工會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員的初次基本工資可個別決定,但其最低額度另與工會商定。
第三節附加工資
第六十八條附加工資按職務種類、職務等級及特種職務確定。計劃職務的附加工資分為定額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額部分根據出勤天數支付,考核部分經考核后支付。
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要職務以及間接或直接技能職務的附加工資經考核后支付。
工師、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條附加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定額部分
定額
------×出勤天數(以規定工作日為準)
20.58
休假日、節日等參照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
2.考核部分
基本工資×考核率
第七十條上條的定額及考核率的平均數和最低數與工會另行商定。
出勤天數為工場平均出勤率以上時,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數。
計劃職務的考核項目為職務、技能、勤懶;特種職務、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考核項目為技能、勤懶。
第四節職務工資
第七十一條職務工資支付給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人員。
職務工資率根據對職務的評價后制定的職務等級確定。
第七十二條職務工資按下列公式分別計算:
1.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2.技能職務
非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間接承包者
評定基準(一)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
164.66
評定基準(二)人員
職務工資率×1.06
----------×實際工作時間×有關工場工作效率數
164.66
直接承包者
職務工資率×1.12
----------×實際工作時間×效率數
164.66
效率的計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實施細則與工會支部商定。
3.特種職務
根據職務內容參照上述各款。
第七十三條職務工資率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七十四條暫行職務工資率如下:
1.職務等級
職務等級第1級至第4級的人員被任命下術職務以下者,適用下述工資率:
職務種類
職務等級
主管職務
技能職務
1級
2級
3級
4級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3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5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4級工資率
2.年齡調整
(1)技能職務年齡在23歲以上,為4級以下職務者適用4級工資率。40歲以上5級以下職務者適用5級工資率。
(2)主管職務年齡在25歲以上,為3級以下職務者適用3級工資率。
第七十五條初任工資率如下:
(1)主管職務
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2級工資率。
(2)技能職務
技校或日立工業專科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廠者為3級工資率。
中學畢業后直接進廠或相當于上述者為2級工資率。
第七十六條職務變動時按下述辦法辦理:
1.職務提升時直接適用提升后的職務級。
2.職務下降時下述期間仍適用原職務級,期滿后改為下降后職務級:
(1)因本人責任為3個月。
(2)因公司原因(包括工傷)為6個月。
3.支援廠外派遣外了時為外出全部時間。
第七十七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非承包者屬下列
情況作為100%出勤對待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作為100%實
際成績效率對待支付職務工資:
1.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公司認可的工作時間內的工會活動。
2.第四十五條的哺乳時間。
3.第四十八條第1款、第2款行使公民權、因工負傷及因疾病治療遲到、早退或外出時間。
4.第五十一條的年末開始、國民節日、公司創立節、五一節。
5.第五十四條第1款的年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3款的調動休假。
7.第五十四條第6款的遭災期間為下列時間(略)。
8.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八條公司對監督指導職務、主管職務及技能職務的非承包者屬下述情況作為50%出勤支付職務工資,對技能職務的承包者作為50%實際成績效率支付職務工資:
1.第四十八條第4款至第6款因天災事故、交通工具中止等其他事故,以及預防傳染病而遲到、早退的時間。
2.第五十四條第6款遭災期間中超過前條第7款的時間。
3.第五十四條第7款的交通中斷休假。
4.第五十四條第8款的預防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的休假期間2天以內的期間。
6.上述各款以外的與工會支部商定的期間或時間。
第七十九條公司對下列時間的情況不支付職務工資:
1.第五十一條第1款、第2款、第7款、第8款的休假日及缺勤日。
2.遲到、早退及因私外出時間(不包括第四十八條的.第1、第2、第4、第6款及第一百零七條的情況)。
3.第四十九條的禁止進入工廠的時間。
4.第五十四條第2款的慶喪休假。
5.第五十四條第5款的公務休假。
6.第五十四條第10款及其他休假超過2天的期間。
7.第一百二十七條禁止就業的時間(工資計算月達一個月的期間)。
8.第一百二十八條因限制就業被縮短的時間。
第八十條公司對會員不從事本職工作而從事零雜工作時,對從事零雜工作時間的效率作中下處理:
1.因無工作(本工作沒有的狀態)命令從事的零雜工作作為90%的實際效率對待。
2.有本職工作,被命令從事零雜工作作為100%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一條公司當會員無工作可做時,對無工作時間的效率作為82%實際成績效率對待。
第八十二條承包者的效率的支付不低于82%。
第八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重勞力、危險、有害、高熱等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或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時,根據其程度支付特殊工資率。
有關特殊工資率及屬特殊工資率的工作以及屬臨時特殊工資率的工作種類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四條公司于基準月內當承包者的工廠平均效率超出107%時,調整為107%,低于93%時,調整為93%。
效率為107%至93%之間時,不進行調整。基準月原則上為增薪的實施之月。另外,是否把工資表修改之月作為基準月與工會協商后決定。
第五節津貼
第八十五條公司向會員支付撫養地區津貼。撫養地區津貼與工會另行商定。
第八十六條撫養親屬指以下所述親屬,與會員一起生活、依靠會員的收入維持生計者:
1.配偶(包括事實配偶)。
2.60歲以上的直系親屬。
3.18歲以下的直系親屬及弟妹。
4.患重殘疾的直系親屬及兄弟姐妹。
5.此外,由市區町村長證明被撫養者屬3代親屬以內的親屬,且公司認為合適的人。
第八十七條會員符合下列各款時,直接履行規定的手續向公司申報:
1.成為新職員或復職后有撫養親屬。
2.有了新的撫養親屬。
3.撫養親屬死亡。
4.撫養親屬中有人不具備撫養條件。
第八十八條撫養地區津貼從前條第1款或第2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開始支付;從前條第3款和第4款的申報之日所屬之月的第二個月起停止支付。
第八十九條公司對下述會員超時工作10小時以上給予10小時、不滿10小時給予相應的超時津貼:
1.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員及相當于營業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2.總公司及分公司從事主管職務的營業技術員及相當于營業技術員的計劃職務人員。
但不包括進廠1年以內的人員及常駐國外的人員。
第九十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加班時對其加班每1小時支付下述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30%
第九十一條公司對會員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二條,在第五十一條規定的休假日加班時,雙休假日加班每小時支付休假日加班津貼。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屬規定的勞動日)+營業津貼
-----------------------
164.66
+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40%
對第五十一條第3款年末年始出勤的待遇另定。
第九十二條屬前2條會員在深夜(下午10時至上午5時)加班時,除支付前2條規定的加班津貼外支付深夜工作津貼。
深夜工作津貼對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三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接班工作時支付交接班津貼。
交接班津貼的標準另與工會商定。
交接班津貼根據上述的標準,在考慮交接班的種類和內容的基礎上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四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九條的工作,根據工作的內容及期間支付津貼。
津貼額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五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交替工作時支付交替津貼。
交替津貼對交替工作每小時支付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的小時工資的30%。
第九十六條公司對會員從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日值班或深夜值班時支付日值班或夜值班津貼,其金額另與工會商定。
第九十七條公司除本節規定外,按需要另設津貼時,其津貼的種類及額度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六節工資的計算及支付
第九十八條公司向會員明確說明其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為止工資的明細科目、在該月的工資支付日里予以支付,但工資支付日為休假日時提前一天支付。
工資支付日與工會支部商定。
第九十九條公司在支付工資時扣除下列各款的金額:
1.所得稅、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民稅。
2.各種社會保險費。
3.公司宿室修理費或宿室租用費。
4.每月規定的工會費。
5.日立公司互助會會費及個人負擔費和貸款的月歸還費。
6.厚生年金的個人負擔費。
7.住宅貸款及特別貸款的償還費。
8.住宅分期付款費及銀行分期付款費。
9.向職工銷售物品費。
10.其他與工會支部商定的費用。
第一百條公司在會員遇下列各款情況需籌集費用時,對其申請可在工資支付日之前,支付既往的工資:
1.本人或撫養親屬結婚、生育、喪葬。
2.本人或撫養親屬遭遇天災或其他災害或受傷、患病。
3.本人或撫養親屬因不得已的事由返回故鄉一周以上。
4.其他與上述各款相應的情況。
第一百零一條公司對會員符合第五十四條第4款時,停止支付那個期間的工資,而支付第六章規定的工傷休假補償費。
第一百零二條公司在會員取得第五十四條第9款的生育休假時,不支付休假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三條公司對第五十二條的倒休日或第五十三條通宵加班后的倒休不支付工資。但撫養地區津貼不受此限制。
第一百零四條公司根據第五十五條讓會員休息時不支付工資而支付休業津貼。
休業津貼的金額如下:
1.因天災事故、電力限制、機械故障等原因休業,休業1小時支付工資的75%。
2.因公司業務原因休業,1小時支付小時工資的82%。
但是由于經濟形勢急劇變化,造成減量生產時的休業,在同一個工資計算月份內,第2次前,休業1小時給予小時工資的90%,第3次以后,給予小時工資的95%。
第一百零五條會員缺勤時的工資按下列處理:
1.出勤天數不滿工資計算月全月時,基本工資、撫養地區津貼及其他津貼全額支付;附加工資、職務工資按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二條處理。
2.從工資計算月第1天起對月終連續缺勤時,不支付該月的工資。
第一百零六條公司對會員屬于第十八條第3款或第5款時,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七條公司對會員缺勤開始后7天內沒有申請請假或沒有得到公司同意的缺勤、遲到、早退、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時,不支付該時間的工資。
第一百零八條公司對會員在工作時間組織工會活動或爭議行為時,除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外,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但屬第六條第1款至第3款時,不支付加班津貼。作為爭議行為的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誓明顯的對抗手段,公司關閉工廠時與上同。
第一百零九條根據第二十四和第3款或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八條不支付工資時,對每小時,按下列公式調整工資額度: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除去額定部分)+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其他津貼指常駐津貼、駐在津貼、調整津貼、沖繩特別津貼、支援津貼、宿室勤務津貼
第一百一十條日工資額的計算將1個月就業天數定為20.58天,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將1天工作時間定為8小時。
第一百一十一條本協議的小時工資如下列:
基本工資+附加工資+職務工資+特別工資率營業津貼+其他津貼
--------------------+---------
164.66 164.66
第一百一十二條本協議的平均工資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平均工資。
第七節其他工資
第一百一十三條公司對會員上下班所需交通費,每月超過300日元的費用以交通補助費支付。但是利用一站不到的交通工具時全部由個人負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按前條公司為會員購買月票,當會員在月票有效期內退職時,收回月票。
第六章災害補償
第一百一十五條公司當會員負傷、患病或死亡時,依據本章規定,給予補償或救濟。
第一百一十六條根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會員因業務負傷或患病時,給予必要的醫療費用;治愈后如留有殘疾時給予補償;如因工死亡時給予遺屬必要的補償并提供喪葬費。
第一百一十七條公司對第五十四條第4款的工傷休假職員每天支付扣除所得稅以后的平均日工資。如職員依據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享受病假補償待遇、傷病補償年金以及依據勞動災害保險特別支付金規則享受病假特別支付費、傷病特別年金,根據其金額限度,不支付本條規定的補償費。
在享受工傷休假期間,如工資水平提高,上述病假補償費也相應增額;工資水平降低時,將按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減額。
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工傷疾病及醫療補償的范圍、殘疾補償的殘疾等級、遺屬補償費的范圍及順序等,均按勞動災害補償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
第一百一十九條會員非因工負傷、患病留有殘疾時,根據殘疾程度作如下區分給予支付殘疾救濟費:
殘疾程度
殘疾補助費
終身生活不能自理
40天日工資+(工齡×3天日工資)
終身喪失勞動能力
30天日工資+(工齡×2天日工資)
只能從事輕便勞動
20天日工資+(工齡×1天日工資)
上述殘疾補助費在會員傷病治愈后立即支付。
第一百二十條會員因重大過失負傷或患病時,公司不支付全部或部分病假補償費、殘疾補償費或殘疾補助費,但只限于行政官廳認定的因工負傷或患病的情況。公司依據本條,在接受行政官廳認定時,聽取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安全衛生委員會的意見。
第七章福利衛生
第一百二十一條公司為了提高會員的福利衛生,努力改善充實公司宿室、食堂、哺乳室、運動場等其他福利衛生設施。
第一百二十二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努力發展福利互助會。
第八章安全衛生
第一百二十三條公司為工廠的安全衛生采取必要的措施。
公司為實現上述目的,在每個工廠設立安全衛生委員會,必要時,建立設施;貸款購置安全衛生用具;配備醫生。
會員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持衛生,遵守公司制定的必要的事項。
第一百二十四條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工廠長指名的委員及選任的委員組成,但委員中的若干名由工會推薦。
委員長招集安全衛生委員會,就審議的內容向工廠長申報。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工作的必要事項由工廠制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公司為防止危害,預防災害及保健,對會員進行有關安全衛生的教育培訓。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會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健康診斷。
除上述規定,認為有必要時,對全部或部分會員進行健康診斷或采取預防接種等防疫措施。
第一百二十七條公司對患傳染病及精神病或勞動將導致病情惡化等醫師認可的人員,停止其就業。
第一百二十八條公司對下列人員作為健康照顧者采取限制就業、縮短工作時間、改變工作內容、治療等保健需要的措施:
1.年齡20歲以下,就業6個月以內者。
2.結核病毒轉化陽性反應不滿1年者。
3.因病或身體虛弱需要一定保護者。
4.孕婦。
第一百二十九條按照勞動基準法及有關法令,公司禁止或限制不滿18歲及孕婦、產后不滿1年的女子從事有毒有害工作。
公司不讓缺乏經驗和未掌握必要的技能的人員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作為培訓對象的人員不受上述的限制,給予必要的技能培訓。
第九章申訴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申訴指對勞動待遇、作業條件,以及人事管理等與勞動協約、就業規則有關的各項規定的解釋或運用有不平不滿的意見。
第一百三十一條會員對公司的申訴均按本章的程序予以解決。
第一百三十二條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廠申訴處理委員(以下稱工廠委員)雙方各3人組成。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由公司代表和工會方面的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及有關的工廠委員雙方各4人組成。
工廠委員原則上從100名工會會員中挑選2名以內,然后以每增加50人至100人遞增1人的比例從工會會員中指定。
第一百三十三條工廠委員接受工廠會員有關申訴處理的委托后,對事實進行調查并認為妥當的話,向公司該課長提出申訴。
課長應對申訴迅速向工廠委員答復。課長的答復未能解決問題時,課長可以直接召集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會議與工廠委員協商,在3天內努力解決。
第一百三十四條該申訴通過上述階段仍沒有解決時,工廠委員可將對該申訴協商的經過記載書面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某申訴涉及兩個課以上的問題或牽涉到整個事業所的問題,實際上在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無法處理時,可將該申訴提交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受理。當工廠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和本人有異議時,可通過工廠委員向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上訴的申訴,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應迅速召開會議,努力在7天內予以解決。
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多數工廠內存在同一種類的申訴或事業所處理委員會正在審理的申訴有同一性質問題從另一工廠提出時,經過核實可以合并處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通過上述階段仍解決不了的申訴可移交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第一百三十七條申訴的處理得到本人認可或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意見一致時,表明該申訴已最終解決。對該事項不能再通過其他形式作為申訴提出。
第一百三十八條事業所申訴處理委員會必要時安排書記員作記錄。
第一百三十九條申訴處理委員姓名及所屬單位名稱雙方互相通知。
公司為處理申訴安排申訴處理委員出差時,對出差費用公司給予工會支部以補償。
第十章團體談判及爭議處理
第一百四十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互相間的團體談判均在本章規定的談判委員會內進行,雙方應真誠努力解決問題。
團體談判原則上在工作時間內進行。
第一百四十一條團體談判在下述事項內進行:
1.有關勞動待遇事項制定協議協定。
2.根據協議協定,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決定的協議協定的內容。
3.修訂協議協定。
4.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之間有關第一百三十條規定的申訴。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工會或工會支部計劃舉行團體談判時,通過書面或口頭將談判事項及出席談判人員相互進行聯系,協商談判時間、場所等為順利開展談判工作的事項。
第一百四十三條公司與工會及工會支部進行團體談判通過中央談判委員會及事業所談判委員會。
上述談判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和事業所所長指定的公司方面的談判委員和工會、工會支部指定的工會方面的談判委員各15名以內的人員組成。談判委員會必要時,可設專門委員會處理特定的事項。
退休勞動合同8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退休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2.工作崗位和職責
乙方應在其正常工作時間內及業務要求的時間內、正確、謹慎、積極和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乙方同意根據按甲方的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方也可以依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或公司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務進行調整。
3.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4.薪資福利
在勞務聘用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為 元/月。
甲方享受公司其他相應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福利待遇。
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任何財產,于其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財產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勞動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導。
6.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法律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
乙方為退休人員聘用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個人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甲方按150元/月補足以現金發放給乙方。
7.合同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雙方就解除本合同協商一致的
3)乙方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其它
甲方所訂立的企業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司機聘用的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退休人員):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住址:
鑒于乙方為退休人員,且已開始依法享受社保退休待遇,不具體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甲方因工作需要返聘乙方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返聘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本返聘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返聘期間的崗位:。
2、乙方在工作范圍內應服從甲方安排,同時服從甲方的工作調整。
3、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
1、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
2、乙方的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應遵守甲方作息時間。
四、勞務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總計人民幣甲方要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實行月工資制的,甲方必須每月日前以貨幣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2、甲方在協議期間內不承擔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
3、乙方不得以在職職工的'身份向甲方報銷醫療費用,同時乙方在醫療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4、乙方在協議期間內各種節假日、休息日等均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但乙方不享受法律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待遇。
五、保密義務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工作秘密的義務。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2、乙方嚴重違約,造成甲方較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甲方因政策性原因需解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甲方連續拖欠乙方三個月勞務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七、協議的終止
1、協議期滿,本協議終止。
2、乙方因疾病治療等客觀原因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本協議終止,但乙方須提供相關材料予以證明。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八、經濟補償(賠償)、違約金
1、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2、乙方在工作中造成甲方損失(包括醫療事故)并負有責任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如雙方或任何一方在協議期滿不續約的,需于協議期滿前30天通知對方.并于此期間完成工作交接。
2、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名)
本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退休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公司保密協議》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
3、乙方應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管理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
2、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3、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工資____元、三金補助____元。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未遵守《保密協議》而造成公司機密泄露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4、甲方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5、由于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合同期滿后續訂合同。
第六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退休勞動合同11
甲方(單位)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用人單位性質: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其他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生產(工作)崗位及任務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努力完成崗位所要求或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標準。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安全和防護知識的教育。甲方的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按照規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生產(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又責任協助調查并依法處理。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安排職工的休息和休假。確需加班加點的,應嚴格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和程序執行,并按國家規定標準發給加班加點地工資。
甲方應依法對女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政策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依法自主確立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按時給付乙方工資和獎金、津貼及其他政策性補助。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應嚴格按崗位技能工資考核辦法執行,不得隨意扣發。
甲乙雙方具體約定工資報酬為:甲方應保障乙方按規定應享受的各種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嚴格按規定為在職職工辦理養、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項社會保險事宜,具體繳費辦法和標準按對應的社保機構的規定辦理。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模范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行為,應當予以獎勵。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如有違反,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
六、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續訂、終止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1、如確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相關條款,并辦理變更手續;
2、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都可以依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但雙方都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單方解除合同;
3、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當按規定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對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應當按規定支付生活補助費,之后的工作年限或新參加工作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生活補助費。如因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續訂合同,但要辦理續訂合同的手續;
4、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凡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5、本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等均因依照國家規定及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接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檢查;
6、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也可在法定實效內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規定,如有違反,按照《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八、雙方協商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國家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2、本合同所稱“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和“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制定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稱“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是指甲方根據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牢度紀律。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12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
本合同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_____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_____%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鑒證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退休勞動合同13
我國規定,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就能退休。那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可以成為勞動合同關系的主體嗎?或許很多勞動者對此都不是太了解。接下來,就讓我們通過對案例的介紹,一起看了解相關知識。
案情:
原告胡某系當地的個體診所的醫生,因多年從事中醫,具有一定的中醫技術和經驗,19××年3月被告某鄉衛生院為了填補其醫生力量的不足,將當時已經66歲的原告聘為本院的醫生,雙方未訂立書面合同,只是口頭言定了工資每月多少錢。20××年7月原告在上班期間,突發腦中風疾病,當時到被告處治療,后又到其它地方進行治療,但原告至今未能痊癒,喪失了繼續工作的能力。原告多次與被告協商,要求醫院支付醫療費、護理費及醫療期間的`工資等,而醫院則不同意支付,期間原告還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仲裁部門以本案不屬勞動爭議為由不予受理。故原告于20×年10月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承擔各種費用。
評析:
針對上述情況,法院應如何處理,主要存在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對原告的訴請不予支持。理由是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對限制和喪失勞動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在年齡上作出明確規定,該《辦法》規定,男滿六十周歲,應該退休。本案中原告雖然具備從事醫務的身體條件,具備繼續工作的能力,但從法律意義上講,已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只能簽訂勞務合同。據此,認為原告與被告之間形成的是一種勞務合同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規定來支付各項費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第二種意見認為原告訴請正當,法院應予支持。理由是原、被告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原告雖已年過退休年齡,但其從事中醫工作來說完全能夠勝任,仍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國務院頒布的退職退休暫行辦法雖規定了60周歲的退休年齡,但這種規定主要側重于對勞動者的保護,且法律未明確禁止超過60周歲的人參加工作,也未明確規定超過60周歲的人不能成為勞動合同的主體,如果勞動者尚具備完全勞動能力且其自愿參加勞動,用人單位又自愿聘用,其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仍屬勞動關系,應受到《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故對原告依照《勞動法》規定要求被告支付各種費用的訴請法院應予支持。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
我國法律并沒有對超過退休年齡的人能否成為勞動合同關系的主體這一問題作出明文規定,在實踐中,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退休勞動合同14
甲方(單位)全稱
乙方(職工)
備注:本合同適用于退休人員。
鑒于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 年,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承擔的工作職責任和工作要求為:
第三條 乙方提供工作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工作職責任和工作要求、工作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六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和發放時間:
第八條 乙方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用人單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4、出現其他法定終止條件的。
第十條 任何一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甲方有權保留進一步申訴的權利。
第十二條 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如果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或終止的,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或標準為: 。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在接受醫療期間內,醫療費用自理,且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份 保險公司 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首頁甲、乙雙方的實際經營地(實際居住地)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簽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退休勞動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乙方。鑒于乙方已退休性質,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基本情況:
原工作部門: 。
退休年月: 。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變更崗位或工種,變更時要職工簽字同意。
2、根據甲方的崗們(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3、乙方工作應達到《 公司管理規定》的規定標準。
四、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 □兼職
五、乙方報酬為每月 元或按 分配制度執行,甲方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上述報酬。
六、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
七、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4、其他: 。
八、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2天內將有關事項及因履行本協議從甲方處取得的資料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否則,甲方有權暫緩支付報酬直至交接完成;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十、特別約定:
1、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報酬)。
2、甲方不需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同意甲方不需支付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的補貼。
(3)雙方解除、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需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4)其他: 。
十一、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首部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乙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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