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員工勞動合同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有關員工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員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求職者):____________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訂立下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_____個月。
乙方應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本條(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2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擬訂。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修訂。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擬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1款擬訂。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款擬訂。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擬訂。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注:實際工作要嚴禁合同期滿后仍存在勞動關系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以避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10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亦有權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注: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擬定。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注:本條(一)主要針對招聘中員工欺詐(包括假學歷、雙重勞動關系等)的問題做出約定。可考慮在后面損害賠償條款約定欺詐員工對應的賠償責任。本條(二)主要針對先簽勞動合同后到崗用工的情形,若勞動者不以約到崗,簽訂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置的問題做出約定。
第十條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一)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____________%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注:對本條(二)(三)(四)而言,在于約束勞動者的責任,以保證公司人力資源公司的順利開展和應對各種情況的法律后果。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就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進行約定,但所約定內容不得與現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相抵觸。
(二)乙方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不一致時(視為后者外派到前者進行工作),乙方同時適用實際工作單位(地點)和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地點)的規章制度和決定,兩者有沖突的,優先適用前者。
注:本條款解決的是異地工作人員(“外派”人員)規章制度適用的問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三)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四)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來自:)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雙方另行簽訂《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共有__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有關員工勞動合同2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辭職后拖欠工資問題有哪些?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如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主要有三種情形,下面是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的三種情況的詳細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法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出現了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定,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當中廣泛推行。 國有企業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通過改變企業形態,改變企業股權結構,改變企業的基本制度,轉變為符合自身特點的企業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定的情形。
在這種情形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2)勞動者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3)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4)勞動者沒有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關于最后一個條件,有爭議。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
這種情形下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勞動者未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39條、40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情形。
(三)《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不少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作是護身符,理解為可以一直被單位雇用。其實,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如果您對以上內容還存在著一些疑問,可以到網找在線律師進行咨詢,謝謝閱讀!
有關員工勞動合同3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在本單位工作起始時間
身份證件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雙方或一方不愿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并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方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該工作為甲方事先確定并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2)乙方的具體崗位在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關標準執行,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勞動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每月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五、社會保險
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
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本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甲方
乙方
有關員工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于次月_____日前發放(預留第1月半月工資,在合同解除時結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覺遵守店規店紀,要講文明、講禮貌,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于學習,掌握技能。
2、要著店裝上崗,要儀表端莊,舉止大方,規范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3、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必須請假。
4、在工作之余發生意外傷害后果自負,夜不歸宿或發生違法行為本店概不負責。
四、衛生制度
1、公用餐具應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須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
2、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餐廳衛生,要認真細致,管理好餐廳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2、請假1天扣除當日全額工資,曠工1天扣除3日全額工資。
六、獎罰條例
1、上班遲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對份內的工作出現拖延、不予理睬、粗心大意,造成損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員工之間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后果自負。
4、對于工作突出的員工,年底給予獎勵。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乙方若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后批準方可解除。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將不予發放當月工資及預留的15天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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