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雇傭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雇傭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雇傭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項形式:
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無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__時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臨床護理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
嚴格執行重慶市關于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__元/月;
績效獎勵工資:臨床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臨床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后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床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核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以下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⑴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⑵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⑶乙方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⑷臨床護士崗位責任書;
⑸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_年_月_日
勞動雇傭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鑒于:
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甲方愿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方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于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
___________;。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作地點按下列第 款決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 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1) ;
(2) ;
(3)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 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征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款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周 和周 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愿意服從,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應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乙方月工資為 元。
2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取酬。
3、甲方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4、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六、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屬于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七、保密規定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秘密信息:
1、技術類信息: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信息: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任職期間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條規定的秘密信息。
(四)乙方承諾離職之后,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信息,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于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信息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五)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利益沖突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 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十、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一、勞動合同變更
(一)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采用書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 (三)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見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十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的或書面的協議都被本合同取代。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七、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作,乙方如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____月工資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具體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
第四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款中,已包含勞動部門所規定的一切保險及相關一切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有偷拿酒店財物、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
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扣發當月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4
一、主體資格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動的社會化,而且勞動者已經成為該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他與用人單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和依附性,這也是其與雇傭合同最大區別之所在。在雇傭合同中,其主體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傭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獨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隸屬性和依附性。
二、國家干預的力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建立雖然也體現了當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強調國家意志的主體地位。為了規范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的干預貫穿于勞動合同履行的始終。而在雇傭合同中,主體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的過程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主,國家基本不做干預。
三、爭議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爭議的處理受《勞動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對于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雇傭關系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后當事人可直接訴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法律關系的存在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義務;而在雇傭合同中,其穩定性較差,雇主也沒有為受雇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定義
在古羅馬法中,對合伙的性質及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已有相當明確的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合伙從家族共有發展為企業主的聯合,以擴大經營規模,適應競爭和增加利潤的需要,合伙遂形成較獨資更進一步的經營方式,經常為各國中小企業所采用。羅馬法的有關規定也為大陸法系諸國所沿襲。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礎上的企業稱合伙企業。
特征
①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伙人必須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伙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為合伙人。
③合伙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伙合同。這是合伙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系為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伙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伙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于共同共有的性質。合伙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民法通則》第31條規定:“合伙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伙、合伙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伙企業法》第18條規定了合伙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1)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伙事務的執行;
(7)入伙與退伙;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勞動雇傭合同5
________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雇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準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余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于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6
甲方:
乙方:
性別:
原身份: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法:
家庭住址: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乙方將為用工單位提供優質的勞務服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終止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達成的勞務合作合同,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
2、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配,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方式,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勞務合作合同書的有關條款,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在生產(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為了加強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地不能安排工作歇工期間,其工資收入按當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實績、出勤等情況考核發放。具體實行月基本工資制,月基本工資______元。月收入(基本工資+獎金)達______元以上。
六、保險待遇
1、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
2、甲方按月付給乙方保險費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隨工資同時委發放,由乙方自行在原籍辦理。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及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及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愛護公共財產。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5、乙方不經請假擅自離開用工單位次日起或超假15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被甲方無正當理由辭退,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應按當地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按月支付給乙方生活費。
3、乙方因不適應崗位工作或者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甲方辭退的,將被視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的出現,即可終止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履行勞動合同,經甲方教育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嚴重違反紀律或多次違反紀律屢教不改的。
(4)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和有不法行為的。
(6)因違法犯罪,被機關收容教育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8)由于甲方的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臨時工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用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6、乙方因家庭困難及有特殊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九、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甲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乙方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工費200元及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1、在試用期間,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崗前培訓,并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將不得上崗,但可以給予一次性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已將簽訂的勞務合作合同的相關內容告知乙方。
3、乙方在勞務期間,由于本人責任發生工程事故給甲方造成較大損失(5000元以上)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7
為了保護甲方和乙方在實際工作崗位中的合法權益,根據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調動發揮乙方的工作用心性和創造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試工期)
2、聘用期滿,本協議即行終止。雙方如有意續簽的,由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本協議;聘用期如需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乙方應先與甲方另行簽訂或修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聘期無效,本協議到達《勞動合同》終止期即行終止。
3、《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本上崗協議同時隨之終止。
4、《勞動合同》發生續訂,不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本協議繼續履行。
5、《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影響本協議履行的,須重新簽訂協議。
6、甲方能夠依據其生產經營狀況及乙方在聘用期內的業績、表現等綜合考評,在聘用期滿后重新簽訂本上崗協議。
第二條: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勞務工作。
2、乙方應認真履行雙方約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3、聘用期間,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潛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并通知乙方的調整薪金水平,乙方應予以服從。
4、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如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甲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予以服從。
第三條:崗位變更
1、乙方在首次與甲方簽訂上崗協議,存在試用期的,在試用期內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狀況表現,通知乙方后即可進行崗位調整。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潛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狀況除外:
(1)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狀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理解;
(2)甲方因經營服務需要,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3、崗位發生變更,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的,上崗協議應同時進行調整,并辦理變更協議手續。
第四條: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
1、根據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根據工作職責和任務,每月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試用期內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2)試用期滿后乙方每月稅前基本薪酬為元人民幣(包括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事假扣除標準、帶薪假期工資標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4)乙方的績效獎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資調整機制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經考核確定。
2、根據乙方和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按照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法定社會保險;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帶給詳盡的職位說明便于乙方執行遵循;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帶給必要的培訓與指導;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負責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崗位調整;
甲方對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帶給必要的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作與考核狀況,負責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2、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按照勞動合同及上崗協議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乙方協議終止,崗位變動,應主動配合工作交接。
第六條:工作紀律、保密要求等
1、聘用期間,乙方務必遵守國家和大連市的法律法規,遵循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則。
2、聘用期間,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規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將所有涉密材料及數據交甲方歸檔。
3、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個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能夠安排乙方轉崗脫密。
4、乙方離開甲方后,應繼續承擔保密義務,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職責。
5、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元,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違約金數額低于損失數額時,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6、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認為有必要時,能夠與乙方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和大連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帶給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將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乙方有義務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違章指揮、強行危險作業或強令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非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解除本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崗位聘用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崗位聘用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崗位聘用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九條:過失性解除協議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立即解聘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乙方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
4、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歸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損失超過1500元或年度累計超過5000元的;
6、工作失職、營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當得利行為的;
7、私拿甲方、客戶、第三方財物,且沒有正當理由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協議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夠解除本協議,但國家或大連市另有規定的除外: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能夠證實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乙方勞動的;
3、乙方能夠證實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獲得勞動報酬或甲方未帶給協議所約定的勞動條件的;
4、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并獲得甲方批準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協議約定的聘期期滿的;
2、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的。
4、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十二條:解除協議不當的賠償職責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十條第4項的規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除了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給甲方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職責。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如為甲方出資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資研修、培訓、分房或帶給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簽訂的單項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和相應的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
3、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資料如因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變更而與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能夠依法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6、乙方確認下列地址和電話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或聯系方式,如以下信息發生變化,乙方應在發生變更后的5日內告知甲方;沒有及時告知或因乙方處于聯系障礙狀態而不能聯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理解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9
甲方:
乙方:
性別:
學歷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卡樂芙休閑食品連鎖店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也可雙方約定為尋至崗位接替者止,約定期限為一個月。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元/月+雙方約定方式比例提成(含稅及個人保險)。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______元/月(含稅及個人保險)。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相關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及工作店址,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承擔相關損失。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合同》;附件二:《崗位職責書》;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一:《保密合同》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乙方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乙方保證并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基于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公司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后,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產品配方、培訓資料、公司運作方法、公司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生產工藝、方法、產品配方、進貨渠道、產銷策略、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
三、違約責任:按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本合同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離職后三年內有效。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管轄。
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勞動雇傭合同10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年(月)。
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元。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元。
第十三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四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薪日第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三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據《勞動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范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范、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民法典》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后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勞動雇傭合同12
甲方: 經營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崗位工作,乙方如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____月工資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具體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
第四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款中,已包含勞動部門所規定的一切保險及相關一切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有偷拿酒店財物、吸毒、打架斗毆行為的;
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
嚴重違反服務規范、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扣發當月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13
第一條:合同期限
聘用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前 月為試用期,乙方試用合格,即被聘為公司正式員工,乙方試用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工種為,向匯報工作。
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
3 、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后,不得在合同期內受雇于其他任何單位,未經同意不得兼職公司以外的任何職務。
4 、乙方不可以利用甲方或其相關公司的名義、設備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公司以外的商業活動或收取勞務或服務費。
5、合同期間乙方不得擅自離職,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三條:勞動報酬
1、按甲方薪資制度確定乙方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試用期月收入稅前人民幣 元整。
2、甲方發薪日為次月10日。
3、甲方每年根據公司的效益、乙方的工作業績對乙方的工資水平作出適當調整。
4、個人所得稅自理,由公司代扣代交。
第四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不享受補償金。
第五條: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都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補償。具體賠償金額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保密制度
1、乙方無論在受聘期間還是離職以后,對于公司的經營機密信息、貿易和財務情況應嚴守秘密。如發現乙方在任職期間有泄密行為,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時甲方有權予以解除合同。
2、受聘期間由乙方自行提出的辭職,乙方須在兩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相競爭的相關行業,否則將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七條:職務作品的歸屬
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獲得的所有知識產權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其他權利,歸甲方所有。
在乙方離職時,乙方須歸還所有工作期間的職務作品與從公司獲得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復印件、筆記、電子文件等。
第八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的程序為: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如與國家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 乙方:
勞動雇傭合同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____ 單位(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____元。以后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于每月____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無故拖欠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市社會保險及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 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
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 用品____ ,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
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并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愈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本條第(四)款的1、2、3、4、5項除外]時,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經濟補償金,但本條第(四)款的第6項、第(八)款計發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因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按規定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應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十一、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15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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