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考核獎懲制度1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考核獎懲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考核獎懲制度1
為了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確保生產施工過程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1)檢查考核
項目經理及安質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大檢查,并進行評分考核;安質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大檢查;分管領導每周進行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自查;同時核查上次安全檢查整改情況,并結合質量專項檢查整改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公布檢查結果。質量檢查完成時,檢查組填寫《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其得分作為本次檢查排名的最終依據。每次檢查結束后,將檢查結果報安質部;同時在管段內公布檢查結果。
質量檢查組成員由項目領導帶隊,安全質量部、工程部、物機部、試驗室等相關部門相關人員組成。每月的安全質量檢查時間一般放在每月的25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質量專項檢查
項目安全質量部根據上級的部署和工程建設的需要進行組織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檢查組成員由安全質量部根據檢查內容確定。
(3)復查與反饋
對于每次質量檢查中出現的問題,由安全質量部負責對整改情況進行督促整改核查,根據需要安排抽查受檢單位在接到檢查結果1天內,向項目安全質量部或調度上報整改計劃;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對整改仍不合格的單位予以警告。
(4)評分辦法
檢查評分表中,滿分均為100分。根據檢查情況對每個小項扣分,對于檢查中沒有的項目得滿分,但必須注明“此項空缺”。檢查評分不得采用負值。
(5)等級劃分
質量檢查評分作為對一個下屬單位質量情況的評價依據,共分為三個等級:
優良:《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
合格:《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在70分(含)以上。
不合格:《工程質量檢查考核評分表》平均得分均不滿70分或者檢查的小項中有得零分的項目。
(6)考核、獎懲標準
對每月無質量事故且檢查評分在85分(含)以上的,對部門一次性獎勵50000元,獎金根據貢獻大小自行分配,并將分配結果報經理部備案。
對每月無質量事故且評分在70分以下的,對部門罰款30000元,對負責人罰款1000元,現場分管領導罰款800元。
(7)本制度由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
工程質量管理獎罰辦法
第一章、總則
1.1、為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強化和規范公司質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工程(產品)質量監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質量事故的發生,鼓勵各項目爭創優質工程和名牌產品,做到獎優罰劣,根據質量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質量方針,認真貫徹《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確保工程質量。
1.3、建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專項基金。工程質量實現創優規劃目標,或者為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者(包括防止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按本辦法實施獎勵。
1.4、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項目部管理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的督促和指導。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或者違反《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本辦法實施懲罰。
1.5、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管理績效考核制度。各項目勞務公司拿出20%進度款,納入工程質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獎創出優質工程的項目和個人,處罰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含嚴重質量問題),損害企業信譽的項目和責任者;
1.7、工程技術部質量主管每月對各個項目進行一次施工質量考核,將勞務公司進度款的20%,作為考核目標(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發放進度款時,按考核總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應發進度款總額即為當月應發的質量績效進度款。其余進度款作為風險抵押金,將在工程竣工時酌情發放。
1.8、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項目勞務公司。
第二章、質量管理獎罰考核標準
2.1、各項目年內未發生質量事故及嚴重質量問題,經檢查考評工程質量合格率(優良率)實現了合同承諾目標,社會效益顯著,列入創優規劃的工程達到申報條件并實現申報,公司將對工程項目風險抵押金進行返還。
2.2、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創新或具有示范效應的項目和個人,視具體情況或所創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大小,給予項目或個人獎勵1000~20000元。如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特別突出,可提請公司領導批準另行重獎。
2.3、未發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項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設計要求,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的,全額退還風險抵押金,不獎不罰。
2.4、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工程監理抽檢中不得出現不合格項。
2.5、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群眾舉報控告(經確認基本屬實)、起訴(我方敗訴)、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門通報批評的工程項目處罰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由于施工質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較差,影響較大。要求維修并按實際情況扣罰質量保證金10%。
2.7、在建工程項目凡被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或名列前三名者,適當獎勵1000~3000元。被通報批評的處罰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對在建工程各項目檢查、考核、評比累計榮獲第一名的獎勵1000~3000元,倒數第一名的罰1000~3000元。
2.9、對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督促、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對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行公務或頂撞、阻礙公司工程技術部人員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視情節輕重每次處罰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三章、質量管理獎罰辦法
3.1、各項目施工隊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范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優質、低耗、高效。
3.2、各項目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并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收集、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質保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項目班子成員、施工現場各施工班組開展經常性的施工質量檢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3.4、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必須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及國家、市現行頒布的一系列規范、標準等。要求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規范標準。堅持做到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堅決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隱蔽工程必須經過項目部、公司工程技術部、工程監理、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等有關部門驗收確認后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3.6、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檢測、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合格或缺乏檢測合格證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制度,每個工地要有專職資料員負責收集、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嚴格按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據工程的進度及時、準確、完整地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保資料分類收集、整理保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公司管理部門檢查驗收。
3.8、施工負責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員,不重視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不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行頒布的一系列規范、標準等。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處理和經濟處罰等、并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一般以上質量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并做出相應的處理。
3.9、項目施工負責人對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符合國家、市現行頒布的一系列規范、標準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對存在的問題自身不重視、不積極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工程技術部門人員經監督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負責人不重視、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行公務和公司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行使指令的,每次罰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項目質量管理符合下列條件給予獎勵
4.1、各施工負責人是各單位工程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質量工作應全面負責,要貫徹執行公司質量方針政策。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積極支持項目部、公司工程技術部門管理人員及工地質量員、安全員的工作。
4.2、對于所負責的每個單位項目工程必須及時按相關規范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對經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必須認真組織實施,特殊情況要還應制定作業計劃和工藝規程。
4.3、組織制定和修訂完善的施工現場有關質量技術操作細則及其有關管理規定經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查批準后,負責貫徹執行。做到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行頒布的一系列標準、規范等。
4.4、嚴格執行質量規范及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管理,督促施工班組對施工質量各個階段進行檢查驗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對施工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分析原因,制定解決措施或向上級反應請求幫助解決。
4.6、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經常向各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施工質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質量意識,同時要對新調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隊伍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明確施工質量。
4.7、項目勞務公司管理組應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員,召開質量會議、抓好施工質量。
4.8、項目施工負責人及所有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忠于職守,重視質量、強化管理,經常組織項目班子成員實施質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上級主管部門、公司工程技術部門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落實整改到位,消除隱患。對所有負責的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市現行頒布的一系列規范、標準等。當年無質量事故,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考評完成與公司簽訂的目標責任制指標,并取得顯著成績,年終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有關部門綜合評定為質量管理“先進項目、優秀項目經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的,于年終由公司研究決定按責任制考核給予該項目進行獎勵1000~10000元。
第五章、項目質量管理存在下列問題的應立即處罰:
5.1、有下列情況之一,對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有關責任人處以100元/條或總額10000元的罰款。
5.1.1、質保資料收集、整理應及時、有效、真實、齊全、清楚。
5.1.2、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檢驗批驗收記錄,分部、分項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施工記錄,確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結構安全,以上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5.1.3、不按圖紙、規范標準、技術措施進行交底或交底無簽字;
5.1.4、不審查技術資料、不組織技術交底和分部分項質量驗收、不及時做好隱檢記錄;
5.1.5、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或不接受質檢員意見,限期整改通知下發后不及時、不認真整改;
5.1.6、不按圖紙施工或只抓進度,不抓質量,質量通病嚴重存在而無可靠改進措施;
5.1.7、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需無償返工處理);
5.1.8、不認真操作、粗制濫造或偷工減料,或拒不及時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錯)放受力鋼筋、鋼筋移位嚴重,或搭接錨固長度嚴重不足,或焊接質量低劣,隨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撐不足(或不牢),變形跑模,造成砼觀感質量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澆筑、振搗不實,施工縫處理不好,砼觀感質量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質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結構和試塊強度不足,或攪拌不按規定操作者;
5.1.13、進場材料、半成品無材質證明,不按規定及時做復試,材料質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線,軸線、標高超出規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規范、標準做壓力實驗,不做蓄水灌水試驗,或焊工無證施焊。出現“滴、漏、跑、冒、堵”或保溫防腐有遺漏不符合規定者;
5.1.16、不按規范、標準施工檢測,交工時發現配電箱(柜)、設備、插座、開關、燈具、連接件等電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電、管材、過墻(板)亂打洞、斷筋、斷肋影響結構安全或陽臺、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積水滲漏者;
5.2、對質量事故的懲罰
發生質量事故,根據對工程影響程度、經濟損失大小,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5.2.1、對一般質量問題的懲罰
5.2.1.1、施工期間因工藝錯誤造成返工或整修費用在5000元以下,無因質量事故造成重傷、死亡者屬于質量問題。
5.2.1.2、在質量檢查中,上級領導或公司工程技術部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本章節內容以外的質量問題,視其嚴重程度下發質量問題整改通知書、通報或處項目經理5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檢查通報中指出的質量問題,整改不徹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罰款的2~3倍加重處罰。
5.2.2、凡因設計錯誤、測量錯誤(未向有關部門及時報告)、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不按規范、規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監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半成品、成品和設備而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強度不夠,結構尺寸或位置錯誤,達不到《驗標》標準,一般需做返工、加固處理的均視為工程質量事故。對釀成質量等級事故的均進行處分和經濟處罰。
5.2.3、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10萬元以下。對責任項目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3000元。對工程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3000元~30000元。
5.2.4、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30萬元。對責任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3000~10000元。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10000~50000元。
5.2.5、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含)~100萬元。
5.2.5.1、對責任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降級或撤職處分,經濟處罰10000~50000元,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直接降級或待崗處分。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賠償經濟損失并處罰50000元~300000元。
5.2.5.2、對事故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5000元。
5.3、其他懲罰
5.3.1、凡列入創優規劃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質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備申報條件,未能實現創優目標的,將對施工項目、工程承包人按創優相應獎勵標準的3-5%予以罰款。
5.3.2、對工程施工項目、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進行處罰。
5.3.3、由于工程質量問題受到上級或建設單位通報、新聞媒體曝光或被列入企業不良記錄黑名單的,將視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大小對責任項目、工程承包人予以處罰。
5.3.4、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擅自處理的,對事故責任項目及有關人員、處以1000~3000元以上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3000~5000元以上罰款。
第六章、工程質量缺陷處罰細則
本細則規定項目對所屬工程項目的施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組施工過程及單位工程各階段驗收檢查中存在質量缺陷的處罰細則: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按規范和施工技術方案執行,不符合規范要求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2、模板表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且不得沾污鋼筋和混凝土接搓處,不符合規范要求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3、模板內應清理干凈,有雜物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4、對跨度大于4米的.現澆梁板,不按規范及設計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混凝土強度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強行拆摸的罰款500~20xx元。拆模無申請審批手續的罰款500元。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6.1.6、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數量、位置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又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500元。
6.1.7、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錨固長度,保護層厚度,漏綁等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又不及時整改的,每處罰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構造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間距等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的每處罰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須嚴格按試驗室砼配合比,根據現場砂石含水率調整為施工配合比,掛牌施工,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的必須返工或加固處理,(一般普通較小工程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不納入結算)同時進行徑濟罰款500~5000元。
6.1.10、加強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檢工作,作假記錄、無記錄的每次罰款100~300元。
6.1.11、嚴格計量制度,無計量記錄及計量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次罰款50~300元。
6.1.12、加強現場試塊制作管理工作,試塊數量登記、保養、運送試壓時間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300元。
6.1.13、砼、砂漿試塊每漏做一組罰款200元。
6.1.14、砼、砂漿試塊強度低于規范最低值50%或高于規范100%,每組罰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處蜂窩面積大于0.1㎡,基礎、墻、板每一處蜂窩面積大0.2㎡,每處罰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處孔洞面積大于0.04㎡,基礎、墻、板一處蜂窩面積大于0.25㎡,每處罰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長度大于10㎝每處罰款50元。
6.1.18、梁、柱、樓梯縫隙夾渣層長度超過5㎝和深度超過保護層,基礎、墻、板縫隙夾渣層超過20㎝,厚度大于4㎝,每處罰款50~300元。
6.1.19、梁、柱脹模面積每一處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礎、墻、板脹模面積大于0.1㎡,厚度大于4㎝,每處罰款50~300元。
6.1.20、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8㎜或層高偏差超過10㎜的,每處罰款100元。
6.1.21、梁、墻、柱斷面尺寸比設計大于10㎜或小于8㎜,每處罰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縫未按規范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50~300元。
6.1.23、現澆板厚度比設計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處罰款100元;多用材料的還需賠償材料費。
6.1.24、梁、柱鋼筋偏位造成基礎保護層超過±10㎜,柱、梁、板、墻超過±5㎜,每處罰款50元。
6.1.25、梁、墻、樓梯、板、柱在同一軸線、同一位置的該拉長統線而不拉,造成梁彎曲,10米范圍內高低誤差大于10mm,每處罰款100元。
6.1.26、未按規范要求及時進行混凝土養護的,每次罰款100元。
6.2、砌體工程
6.2.1、砌筑砂漿拌和時不掛配合比標示牌、計量不符合規范要求,罰款50元。
6.2.2、不按規范制作砂漿試塊或漏做試塊每次罰款100元。
6.2.3、砌體灰縫飽滿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小于80℅,罰款50~300元。
6.2.4、砌體轉角處如必須間斷而不按規定留置斜搓,斜搓長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處罰款100~300元。
6.2.5、砌體留直搓不按規范放拉結筋,或拉結筋放置不符合規范要求每處罰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縫不符合規范要求,水平灰縫厚度(10皮磚的平均值)大于±10㎜(每樓層至少查三處),每處罰款50元。
6.2.7、砌體每層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層至少查3處,用2m靠尺檢查),每處罰款50元,并責令返工整改。
6.2.8、砌體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層至少查3處,用2m靠尺檢查),每處罰款50元。
6.2.9、砌體構造柱處未按規定留置馬牙搓,必須返工,并每處罰款50~300元。
6.2.10、填充墻砌體拉結筋品種、規格、長度、間距設置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1、填充墻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2、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墻底部砌法不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3、砌體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按設計或規范要求設置過梁,每處罰款50元。
6.2.14、陽臺欄桿和扶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2.15、構造柱預留鋼筋、拉接筋的數量、長度、間距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2.16、對衛生間、廚房包括隔墻下口未按規范做止水帶(翻口),每處罰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應對錯縫搭砌,搭接長度小于90mm,豎向通縫超過兩皮每處罰款50元。
6.2.1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搭接長度小于砌塊1/3,每處罰款50元。
6.3、門窗工程
6.3.1、門窗樘未按設計要求的水平標高或平面位置安裝,偏差大于20mm,每樘罰款50元。
6.3.2、固定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鋼門窗的組合鐵件和鐵腳未按設計及規范設置,每樘罰款50元。
6.3.3、木門窗扇安裝縫隙過大造成透亮,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6.3.4、鋁合金門、塑鋼門窗、鋼門窗安裝固定不符合要求,開啟不靈活,拉手、扶手、鎖具等安裝不牢固,每處罰款50元。
6.3.5、鋁合金、塑鋼門窗、鋼門窗邊框滲水,每處罰款50元。
6.3.6、木門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處罰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墻面、柱面、墻裙等,空鼓、裂縫、面積超過0.2㎡,每處罰款50元,平頂天棚空鼓造成脫落,每處罰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墻未粉刷或嚴重高低不平,每發現一間罰款50元。
6.4.3、門窗洞口及墻面轉角處未做護角或不按規范粉護角;外墻的窗臺,雨蓬、陽臺、腰線等凸出墻面處未做滴水線,槽線未按規定做水線槽;女兒墻壓頂坡向未朝外墻面,每條(處)罰款50元。
6.4.4、墻面刷漿(噴漿)、油漆等飾面出現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積超過0.1㎡,每處罰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未按設計采取加強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4.6、粉刷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無加強措施,每處罰款50元。
6.4.7、陰陽角角不順直,偏差超過5mm的,每處罰款50元(用檢測尺檢查)。
6.4.8、面磚、地磚、瓷磚空鼓面積超過0.5㎡每處罰款100元。
6.4.9、外墻開裂滲水或外墻涂料存在明顯色差,每處罰款100元。
6.4.10、樓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設計要求做滴水線,每處罰款100元。
6.5、吊頂工程
6.5.1、木龍骨無防火、防腐處理罰款200元。(無要求的除外)
6.5.2、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未做防腐處理罰款200元。
6.5.3、吊桿距主龍滑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mm時應增加吊桿,當吊桿間距長度大于1.5m時,無設置反支撐的,每處罰款50元。
6.5.4、重型燈具、空調、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應安裝在建筑物承重結構上,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龍骨上,如有違反,每處罰款500元。
6.5.5、吊頂無起拱、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6.6、樓地面工程
6.6.1、地坪嚴重空鼓、裂縫、起砂面積大于1㎡,每處罰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間、陽臺、衛生間、廚房四周墻面及地面、滲漏或倒泛水,每處罰款300元。
6.6.3、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20cm,每處罰款50元。
6.6.4、踢腳板凸出墻面、厚薄不均勻,比規定厚度(水泥踢腳線6-8mm,板塊8-10mm)超高5mm,每處罰款50元。
6.6.5、樓梯踏步寬度誤差每步超過10mm,裝飾板塊高度誤差超過5mm,每處罰款50元。
6.6.6、面層不同做法的樓地面交接處不設變形縫,每處罰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樓地面上拌和和傾倒砂漿,每處罰款50元。
6.6.8、板塊面層空鼓面積大于0.1㎡,板塊間高低差大于2mm,每處罰款50元。
6.6.9、室內變形縫做法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每條罰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漿防水層陰陽角沒有做成圓弧形每處罰款50元。(設計無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漿防水層必須結合牢固,發現空鼓現象,每處罰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層短邊和長邊搭接寬度小于100㎜每處罰款50元。
6.7.4、采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臨兩副卷材的連接縫應錯開1/3幅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不符合規范每處罰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層有空鼓現象每處罰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層轉角處、變形縫,穿墻管道等細部做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50元。
6.7.7、以上幾條同時適用于屋面、地下室、廚房、衛生間防水工程。
6.7.8、衛生間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閉水實驗罰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滲漏無論范圍大小,每處罰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溝流水方向不正確造成積水深度超過10mm,每處罰款`100元。
6.8.3、剛性屋面分倉縫脊相鄰高差大于10mm,每處罰款50元。
6.8.4、剛性屋面層與女兒墻、煙囪、水箱、管道等交接處未按規定做泛水或防水層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條罰款50元。
6.8.5、剛性屋面分倉縫等嵌縫因基層未清理干凈或熱灌油膏在燒制時升溫過高膠泥碳化,造成嵌縫膠泥整條粘接不牢拉脫,每米罰款50元并及時整改。
6.8.6、剛性防水層與女兒墻連接處未按規范脫開,未用柔性材料填縫,每處罰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動或插口邊距墻面小于20mm,每處罰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層未按要求設置排氣孔,每少一只罰款50元。
6.8.9、屋面無蓄水或淋水試驗的,每次罰款500元。
6.9、水、暖、衛生設施安裝工程
6.9.1、明裝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6.9.2、衛生器具安裝高度錯誤或安裝高度大于允許偏差5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9.3、衛生器具支架安裝不牢固造成松動,每件(處)罰款50元。
6.9.4、地漏安裝標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設計和規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處罰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碳素鋼管、PVC管,每米長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罰款50元。
6.9.6、管道、鋼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罰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裝反每只(處)罰款50元。
6.9.8、給水附件、閥門、消防、噴淋器具安裝大于允許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9.8、風管制作,安裝明顯扭曲,每件(處)罰款50元。
6.9.9、保溫密實外觀差,粘膠帶不平整,寬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電器安裝工程
6.10.1、插座、開關板,進戶配電箱蓋板安裝不牢固而脫落,每件(處)罰款50元。
6.10.2、電線保護明配敷設,任意2m段內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處)罰款50元。
6.10.3、電氣箱、柜等支架安裝不牢松動,每件(處)罰款50元。
6.10.4、電氣箱、柜水平標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設計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5、明開關、插座的底板和開關、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裝高差大于5mm,同一場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處)罰款50元。
6.10.6、成排燈具不成線,偏差大于20mm,每處罰款50元。
6.10.7、應做保護接零(地)的燈具不接保護零(地)采用BVR線不搪踢,每件(處)罰款50元。
6.10.8、明配鍍鋅鋼管要按規定設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處罰款50元。
第七章、處罰的實施
制定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獎罰制度、質量缺陷處罰是為督促各項目、施工班組以及相關個人切實做好質量管理工作。本著獎優罰劣的原則,罰款不是目的,是一種要求做好質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將罰款用于獎勵為提高工程質量作出成績的項目、作業班組和個人。
7.1、獎罰程序
7.1.1、優質工程獎勵,憑上級文件并由項目經理寫出書面報告,公司工程技術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和有關領導審批;
7.1.2、對項目一般質量問題的處罰,由質檢相關管理人員根據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如實填寫“質量安全問題罰款通知單”一式四份(一份給項目、一份給施工班組或勞務公司、一份工程技術部留存、一份報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從該工程款中扣除(對個人罰款從被罰者工資中扣除);
7.1.3、對發生質量事故的罰款,由工程技術部行文提出處理意見,主管領導批準后印發各單位(部門),財務部從發生質量事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實施辦法
7.2.1、獎勵和處罰嚴格依據規范、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以及職責權限進行,不得有隨意性。
7.2.2、公司財務部建立獎罰專用帳戶,用于獎勵為優質工程和質量管理工作作出貢獻者。
7.2.3、同一項工程榮獲多項榮譽時,以最高榮譽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7.2.4、其它事項
7.2.4.1、由于施工質量問題引起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理,按《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執行。
7.2.4.2、事故的分類和調查處理程序,同時要執行有關行業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7.2.5、工程技術部是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管理、考核與實施。質量獎罰實施辦法由公司工程技術部組織實施,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開出質量問題整改處罰通知單一式肆份、一份給項目、一份給施工班組、一份工程技術部留存、一份報財務部,由公司財務部從該項目工程款中扣減。
對施工班組作業層的獎勵與懲罰由各項目部按有關規定負責具體實施,項目部不積極監督、指導的,要負連帶責任。
考核獎懲制度2
1、加強師德建設考核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書記、工會主席、年級組長等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
2、學校定期對教師師德表現進行考核。
3、每學年師德考核分兩次進行,每學期期末考核一次。
4、師德考核分學生評議、家長評議、考核小組考核三種方式進行。
5、師德考核結果與教師業務考核、評職、評優掛鉤。
6、通過師德考核,第年按教職工總數10%比例評出師德標兵,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7、師德考核范圍為全校所有在崗教職工。
8、在師德考核中,對于有嚴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行為且給學校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教職工(如:體罰學生、有“三亂”行為等),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從重、從嚴處理。
9、考核結果公開。
10、每學期師德考核結果記入教職工個人師德檔案。
考核獎懲制度3
人員聘用、培訓、管理、考核和獎懲制度
為進一步提升本店形象,促使各人員更好的服務大眾,同時結合本店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聘用:
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責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確定聘用關系。
1、聘用合同的期限為三年。
2、聘用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存入職工個人檔案。
3、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3)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4)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聘用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
(5)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6)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7)不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
(二)考核:
1、考核對象為本單位的在職職工。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2、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底開始,翌年1月底結束。
3、年度考核在本店人員成員中組織實施考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1)非單位公派,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本年度半年(含半年)。
(2)本年度病假、事假或出國探親累計超過半年(含半年)。
(3)本年度內辦理退休、退職或離崗退養手續的。
5、其它不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獎懲制度:
1、員工每月出滿勤者給予50元滿勤獎,同時享受年終獎。
2、上班遲到和早退5分鐘至30分鐘,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罰款50元。
3、無故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無故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同時取消年終獎。
(四)培訓:
1、目的`:規范本店的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的質量管理意識與能力。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65條,《GSP實施細則》第58條。
3、適用范圍:本店所有相關崗位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4、責任:本店各崗位人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1)、本店每年應依據上級有關要求及本店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育培訓計劃。
(2)、質量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實施、監督與考核。
(3)、質量負責人每年對全員進行藥品法規、質量規章制度及專業知識、執業道德、工作技能等培訓考核工作。培訓人員覆蓋面應達到100%。
(4)、本店中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本店中質量管理、驗收、養護、陳列、購進、營業等崗位的人員必須按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質量負責人應建立個人培訓教育檔案,內容包括:姓名、職位、職稱、培訓時間、培訓題目、培訓地點及培訓師、課時、考核結果等。
(7)、質量負責人每年應做好全年教育培訓,內容要求: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對象、授課者等。
(8)每次培訓后應做好考核工作,驗證培訓的效果。
(五)管理:
A、員工守則
第一條員工守則作為本店員工的行為準則
第二條本店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4、愛護本店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本店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本店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商店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藥店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藥店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藥店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B、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藥店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管理本藥店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穿襯衣系領帶穿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裝時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C、禮儀
第一條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男性職員頭發不宜太長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有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佩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臃腫的服裝第三條在藥店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腳尖離開約45°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身體重心在兩腳中間,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考核獎懲制度4
1、目的和范圍
為激勵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保障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減少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則
企業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貢獻大小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規定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經予懲罰和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考核與責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會制定考核評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對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一并納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責任:
3.2.1對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涉及由政府相關部門追究責任的,嚴格按其責任追究。
3.2.2政府相關部門未予追究的`責任,但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事故,視情節輕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產考評辦法處理,對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安委會報公司另定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措施。
3.2.3各單位對其所轄的違規責任單位或職員的處置由各單位按公司頒布的有關規定處罰或追究行政責任。
4、獎懲及辦法
4.1獎勵的范圍
4.1.1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能及時消除隱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4.1.2參加各級安全競賽活動,有突出成績者;
4.1.3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新有突出成績者;
4.1.4對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4.1.5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4.1.7單位達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管理者。
4.2獎勵辦法
每年進行一次評比,根據評比情況對優秀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現金獎勵。
4.3懲罰辦法
企業各單位在生產和管理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事故,由公司安委會成立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視責任大小,按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獎懲管理辦法》進行處罰,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考核獎懲制度5
一.提成方法:
1、 散客和單桌宴會、自助餐、酒店宴請根據所盯臺菜肴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酒水有酒水獎,供貨商提供)。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的按菜肴總營業收入的XX%進行提成。
2、 婚宴、會議餐、彌月宴、生日宴等XX桌以上宴會包桌均按每席XX元提成。 不超過X月實習學生按每席XX元進行提成。
備注:以上二者不可同時進行。
3、早餐按早班1個補發XX元/人。(實習學生享受此條款)。
二.分配方法
分配程序具體如下: 以上方案均按6:2:2的比例分配.
1、提成收入60%兌付給盯臺服務人員(含參與盯臺領班)。結賬完畢后,所有參與盯臺服務人員在賬單上簽字確認,除單桌外,大型宴會集體盯臺平均分配桌數或營業收入。
2、提成收入20%按比例兌付給傳菜員工、預定員、迎賓、吧員、保潔員、餐廳收銀等。以上人員按單月出勤天數參與分配。不參與盯臺的主管級人員享受后勤人員基數的2倍。月工資不超過XX元的經理按后勤人員基數的`XX倍績效分配。不超過1個月實習學生的按提成績效的XX%進行提成。部門總監不參與分配。
3、提成收入20%歸部門基金。有部門統一安排使用,部門基金要透明每月一公開。
4、制定表格每餐有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確認人數、金額、桌數、無誤后簽字,再有收銀員簽字確認,月底有管理人員匯總到餐飲總監處簽字報總經理審批發放。
5、表格設計要包括:日期、午晚、臺號、桌數、金額、服務員、收銀、領班等簽字確認。部門把分配表統計打印后、月底原始表格要附后交與勞資員和財務審核,如果出現不符或作假將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
三.其它事宜
1、 如有員工營業額造假和違犯提成規定的按設計營業額提成的10倍處罰當事人。
2、當日服務、餐具環境衛生不達標造成客人投訴的,扣除應提成營業額收入的5倍罰款。
3、違犯部門相關制度的,按制度規定給予在績效中扣罰至部門基金。
4、參與幫工的人員和臨時工不參與績效分配活動。
5、當月沒有完成酒店制定的任務指標的,績效提成整體按50%發放。
四、崗位基本工資
1、盯臺服務員XX元每月;傳菜員XX元每月;迎賓XX元每月。
2、見習領班按崗位員工工資發放。轉正后按XX元每月執行。
3、轉正主管按XX元。
4,經理、總監按外聘工資執行。
考核獎懲制度6
1、做好禁煙宣傳,對來我校的賓客進行禁煙條例的宣傳。不向來客敬煙,有醒目的禁煙標志。
2、在會議室或接待室不設置吸煙器具,不設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
3、校園內設置醒目的統一的禁止吸煙標志。
4、有(專)(兼)職人員進行巡視,檢查勸阻吸煙,在禁煙場所做到無人吸煙,并無煙蒂。
5、校長及校領導帶頭不吸煙,學校黨、政、工、團、隊等組織共同抓控煙工作。
6、全校教職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如廁所、走廊上吸煙,個別抽煙者在規定的地點(校門外天橋下)吸煙。
7、在公共場所吸煙者一旦被發現將進行勸阻及教育并給以一定的處罰。
8、接受衛生部門的執法檢查,對執法部門提出的意見認真整改。
9、本規定自張貼公布之日起執行。
考核獎懲制度7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項目安全生產各項目標落到實處,將考核、激勵、處罰貫穿于安全管理的始終,特制定本制度。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
4、《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建設管理辦法》
5、《江蘇省公路水運品質工程評價實施細則》
6、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招標文件、合同文件等。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工程,各參建單位應將本制度作為各自管理制度編制依據之一,制度之間應相互關聯,目標一致,動作協調。
四、考核原則
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量化的工作成果為依據,并注重整改的落實和反饋。本考核獎懲是指工程建設過程中,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采取計分和經濟獎懲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的考核獎懲。
五、考核方法
1、考核評分由項目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按照招標文件、項目辦相關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設等有關規定,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和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對項目經理部、總監辦進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為優,80分至90分為良,70分至80分的為中,70分以下的.為差。
2、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當期考核為差,包括的情形有: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未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事故后,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的。
六、獎懲規則
1、獎懲由項目辦結合上級部門檢查通報、項目辦檢查通報、日常安全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按照《XX工程安全獎懲標準》(附件1)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對于標準清單未涵蓋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可依據檢查反饋意見視情節比照其他條款進行處罰。
2、對于本制度中考核結果為優的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將分別獎勵1000元/次;考核結果為良的,不獎不罰;考核結果為中的,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提出警示;對于考核結果為差的,將對總監辦和項目經理部分別處罰20xx元/次。
3、對上級部門及項目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紅線”問題的標段,除對項目經理部進行經濟處罰外,對總監辦實行連帶經濟處罰制度,按所監理標段處罰額的10%進行處罰。總監辦在現場管理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項目經理部存在的問題,不對總監辦進行處罰。
4、總監辦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問題,可下發處罰通知單,處罰金額可參照本制度的獎懲標準執行,并于每季度末將處罰依據和結果匯總后報項目辦安全科。安全科每季度對項目辦及總監辦在安全管理中發生的獎懲金額進行匯總登記,最終獎懲金額在相應階段勞動競賽獎勵基金中予以結算。
5、如本制度處罰標準與相關法律法規或上級文件內容有沖突的,應遵照其規定進行處罰。
七、附則
1、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項目辦負責解釋和補充修訂。
考核獎懲制度8
(一)安全考核
1、公司辦公室主持及實施對公司各管理崗位和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項檢查和考核,督促相關方及作業人員的安全檢查和考核,并將檢查過程和考核結果納入公司綜合管理考核體系,將日常檢查記錄和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綜合管理考評的`依據。
2、考核時間:每季度對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和要求進行量化考核。
4、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一般、不及格四個等級,實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評定結果為優:實得分在97-98分者,評定結果為良;實得分在96-95分以評定結果為一般,實得分在95以下者,評定結果為不及格或差。
(二)獎勵
1、公司全年無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對企業負責安全生產主要人員,根據其安全工作職責的完成實績評定,分別給予獎勵500-20xx元。
2、在安全設施、安全技術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500-20xx元。
3、在施工中及時消除重大隱患,防止和避免了傷亡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者,給予獎勵500-20xx元。
4、敢于堅持原則,制止違章作業,為維護安全紀律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500-800元。
(三)處罰
1、企業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對事故負有重大責任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給予500-20xx元罰款,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對安全員監督不嚴、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500-20xx元罰款直至免職除名。
3、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因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給予罰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和按規定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5、不準穿拖鞋和赤膊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6、不準擅自拆除設備安全設施,違者每人罰款100元。
7、不準酒后上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8、不準帶小孩進入生產現場,違者每人罰款50元。
9、不準擅自調換工種或叫他人頂班,違者每人罰款50元。
考核獎懲制度9
一、引言
食堂作為一個重要的員工福利設施,對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有著重要的影響。為了提高食堂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考核獎懲制度是必要的。
二、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1. 目的:建立食堂員工的機制,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提高食堂的整體運營質量。
2. 意義:通過考核獎懲制度,能夠公平公正地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幫助員工了解自己的不足,進一步提升個人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考核指標和評分標準
1. 考核指標:包括員工的工作態度、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團隊合作等方面。
2. 評分標準:根據不同指標的重要程度和優先級,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并通過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分。
四、獎勵措施
1. 獎勵對象: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獎勵。
2. 獎勵形式:可以采取物質獎勵、榮譽獎勵、晉升提拔等方式進行獎勵。
3. 獎勵范圍:獎勵不僅限于個人,還可以包括團隊或部門。
五、懲罰措施
1. 懲罰對象:對表現不佳的員工進行相應的懲罰。
2. 懲罰形式:可以采取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降薪、解雇等方式進行懲罰。
3. 懲罰程序:在實施懲罰前,應當進行合理的調查和聽證,確保懲罰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實施和監督
1. 實施:制度的實施應當公開透明,員工應當明確了解考核標準和評分方式,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制度要求進行考核和評分。
2. 監督:建立監督機制,通過定期抽查、投訴處理等方式,確保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效果。
食堂員工考核獎懲制度是提高食堂整體運營質量和員工工作效率的重要保障。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機制和獎懲措施,能夠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升員工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進而提高食堂的運營水平和員工的滿意度。
考核獎懲制度10
1.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和獎懲制度,具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給予表彰和獎勵:
⑴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⑵發現并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跡突出的。
⑶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撿救災中事跡突出的。
⑷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跡突出的。
⑸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成績顯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建立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治管理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⑴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⑶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⑷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夠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⑸對發生的案件的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⑹妨礙本單位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考核獎懲制度11
工作考核考評獎懲制度
一、依據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職稱評定、實施獎懲和工資評定的依據。
二、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按照各類考核,評估細則,根據考核細則對教職工全面工作進行考核,考核與被考核者都應認真對待,嚴格程序,保證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四、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制度,通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進一步提高。
獎勵:
1、凡改進工作效果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教研課改中有突出成績、創編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能夠的環境成績突出、保健工作成績突出、幼兒膳食品種多樣等)。
2、凡在省級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博幼幼兒園爭得榮譽,成績突出者重獎(如在“六一”開放日、節目比賽、體操比賽、繪畫、演講比賽等活動)。
處罰:
1、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摔傷、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安全獎,并適當扣發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干私活或無故曠工半天者,扣除當月安全獎、超員將。一天及以上者雙倍扣發工資。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話、造謠重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范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解聘。
考核獎懲制度12
1目的
為規范部門主管的考核、獎懲提供準則,充分開發并利用人力資源,使部門主管能夠嚴于律已,起模范帶頭作用,以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質量水平,維護體系運行為最終目的。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內部組長級及組長級以上的所有部門主管。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所有部門主管的最終考核評議及獎懲決定。
3.2各部門主管的日常考核及獎懲工作由上級主管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予以執行,并通知人事部門存檔。
3.3企質辦負責監督對部門主管考核及獎懲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向總經理提出獎懲意見,對所有部門主管進行獎勵或處罰。
3.4企質辦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監督,并由總經理負責考核。
4管理要求
4.1考核制度
4.1.1管理水平的考核
a.部門主管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運作情況,不斷完善管理規章制度,并對本部門所制定的管理細則及規章制度負有監督其確認實施的主要責任,以支持體系的運作,提高內部管理。
b.積極維護并推進體系運作,教育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文件要求工作,有義務處理好屬于部門內部的所有事務,有責任承擔本部門違背體系運作要求的連帶責任,對部門內的員工負有管理、培訓、考核、獎懲的職責,并有具體運作制度及記錄。
c.做事公正、胸懷寬闊、賞必信、罰必果,有責任做好崗位職責上所要求的所有事務。
4.1.2質量控制工作的考核
a.所有部門主管都應以提高質量水平為管理的最終目的,任何影響產品質量水平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嚴格要求部門內的員工認真按照工藝文件和有關標準執行,控制好質量,有義務處理好本部門內部發生的質量問題,不得推卸責任。
c.發現質量問題,有義務查明其原因并進行分析,屬相關部門的,應善意反饋給相關部門,如不能協商解決,要及時報交企質辦處理。
d.任何部門主管都要善于聽取或接收相關部門的意見或建議,遇事敢于承擔責任,處理問題講究實效。
4.1.3成本控制工作的考核
a.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為降低公司成本出策獻力,任何浪費及不合理使用,或是不嚴謹的報廢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b.對于部門內部員工,主管有監督及處罰的權力,同時對造成損失的確認事實,負有連帶責任。
4.1.4敬業及協作精神的考核
a.作為起碼的職業道德,任何部門主管,不僅要有從事部門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還要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b.屬于部門主管份內的工作,不允許有推、拖、拉的現象。
c.協作精神是管理人員必備的管理技能之一,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屬于部門內部的事務,任何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為公司的總體發展擔負責任。
d.部門之間處理問題時,對事不對人、工作務實。
4.1.5生產進度考核
a.生產是企業的生存之本,進度是企業的發展之源,生產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之一,而生產進度是企業信譽和效益的保證,任何部門主管都應該將直接或間接服務于為滿足客戶要求的生產及進度,作為其工作的重心之一。
b.各部門主管都有責任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積極主動的克服各方面的困難,為保證生產進度服務。
c.任何阻礙生產進度的主觀因素都應該予以取締。
4.2獎懲制度
4.2.1對于試用期的部門主管,由上級主管負責考核,企質辦、辦公室負有監督的職責,并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幫助。試用期滿后,由上級主管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予以評審。必要時,請總經理或廠長列席,評審結果報由總經理審批,合格則任用,否則調離崗位或予以辭退,寧缺勿濫。
4.2.2對于部門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部門制定的細則文件及規章制度不能監督并有效實施的.,或是不符合體系文件要求,或是不具備實際運作的可行性,卻未能及時更改的部門,主管以失職論處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部門主管,公司優先確認調薪或升職的機會。
4.2.3對于類似事例,有三次以上被投訴(以ⅰ類信息反饋單的形式出現)的部門,上級主管要負責及時查明其原因,如果屬部門主管處理不當或是因為沒能引起重視造成的,則對其進行能力評審,并報總經理。同時,在此基礎上每增加類似一項,并處30元的罰款。一般事例每3個月為一個考核周期,較嚴重事例每半年為一個考核周期,重大事例由公司確定。事例程度確認由上級主管負責,企質辦監督。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部門共同予以分析確認。
4.2.4任何部門主管和員工,均不得
有違背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文件規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準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于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4.2.5對于隱瞞質量問題或夸大事實,或是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脫責任的部門主管,企質辦有權對其提出警告。情節惡劣者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在質量控制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由上級部門主管提出,企質辦確認落實后,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6對于不能嚴格控制成本,由于失職造成損失的,或是管理不完善,內部員工造成損失的,可根據其實際損失情況,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任何袒護人員,予以同等處理。對于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主管,由其主管部門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可申請對其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
4.2.7對于不具備敬業精神的部門主管,經說服教育沒有較大起色的,堅決予以辭退,對于不具備團隊協作精神或協調能力差、不接收不同意見、我行我素,影響與相關部門協作的部門主管可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敬業精神和協調能力都特別出色的部門主管,由其上級主管提出,企質辦提供綜合意見,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獎勵,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實施。
4.2.8每月26~30日,由企質辦匯總出各部門上一月各類不合格項的處罰情況,予以公布。并對確因部門主管責任心所引起的不合格項,將對主管處以此類處罰金額總數10的處罰。
4.2.9所有的部門主管,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必須上交年度述職報告,由總經理批閱,并由總經理組織相關人員予以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對各部門主管予以相應的獎勵和懲罰。
4.2.10對于影響生產進度的直接或間接部門主管都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罰,但確因客觀因素人為無法克服者除外。
5說明
5.1處罰不是目的,但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法可依時,才可以有法必依,只有這樣,才可以為公司的發展維護一種正常的、合理的管理秩序。
5.2獎勵也只是一種手段,它是為了能激發部門主管的潛力,使其能勇于擔負責任,真正發揮主管的作用,為公司的發展排憂解難。
5.3上級主管負責對所屬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企質辦本著處事公正,賞罰分明的原則,為各部門主管提供綜合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執行。相關部門可予以監督指正,并可透過人事部門向總經理投訴。
5.4具體獎懲情況參見《企業員工獎懲制度》。
有違背體系文件運作要求的行為(說明:若其運作比文件規定完善,可提出文件更改,在未得到正式更改批準前,均屬違章行為),否則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酌情處罰。對于員工如確認部門主管有責任的,將直接追究部門主管的連帶責任,可對部門主管按《企業員工獎懲制度》的具體條款予以處罰,對于多次糾正(不超過3次)仍無有效預防措施或預防措施不當的,企質辦要責成其上級主管查明其原因,及時糾正。
考核獎懲制度13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校教職員工的安全責任,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幼學校安全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校級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一、獎懲范圍:
本年度在編在冊教職工
二、考核獎懲規定:
1、學校對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考核制,在編在冊教職工考核情況納入積分考評,并作為學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2、對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績突出,獲得市、省級肯定或獎項的個人或集體可以根據級別再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幅度由班子會討論而定。
3、對在校嚴重違安全制度和職責且造成傷害事故的教職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責任。
三、考核流程:
在編在冊教職員工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職責落實和責任追究:
1、學校實行以校長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全員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各責任部門、責任人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加強校園安全防范,消除隱患,確保校園不出安全事故。
2、根據“一職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忽視安全工作和發生較事故或多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處理。
五、責任追究范圍:
1.因違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造成學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
3.因組織師生型活動,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發生較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
5.事故發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損失和影響,并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或謊報、瞞報、漏報的;
6.雖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識薄弱,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履行安全職責,或記錄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責任事故。
六、學校安全考核獎勵及事故責任追究標準
1、三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生顯見傷害但還不需要赴醫院處理的,除需及時和家長聯絡,取得家長的理解和原諒外。
2、二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傷害赴醫院處理,造成家長不滿的;或造成學校1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需及時進行善后處理。
3、一級安全責任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師生較嚴重傷害,需要住院治療,造成家長強烈不滿,對學校造成一定惡劣影響(如取消文明單位、家長投訴、等)的;或造成學校10000元以下經濟損失的,在學校內通報批評;學校視情節輕重酌情向相關責任人追償經濟損失。
4、重安全事故
因違以上責任追究范圍而發生安全突發事故,造成學校重傷、或重度中毒3人,或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及時向教體局上報;由教體局視情節輕重對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受處理人員,當年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惡劣的,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從重處理。
七、本制度自教代會通過發文之日起執行。
考核獎懲制度14
一、考核基本原則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源頭安全目標管理,控制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上級文件,結我站實際情況而制定。
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
考核工作由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范圍
考核我站所有領導和員工。
三、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基本分為分。其中工作目標分;工作要求分。評分實行倒扣計分方法,即基本分減去扣分為考核實得分。
(一)工作目標及評分標準(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未落實分。
2、認真完成電站布置的各項工作,全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實施措施、檢查、總結。未做到每項扣分。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電站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全不得少于次。及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安全隱患整治任務。各項制度未落實一項扣分,檢查少一次扣分,未整改每項安全隱患扣分,整改后未申請驗收每項扣分。
4、運行人員每天必須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記錄。不及時到崗、到位的每次扣分,無工作日志每次扣分。
5、認真落實電站重大節假日、“安全生產月”、汛期等季節性專題安全工作。每項工作未開展扣分,效果不明顯每項扣分。
6、發生安全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現場組織搶救,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未做到每次扣分。
(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標準(分)
1、按通知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學習教育,無故缺席每人次扣XX分。
2、凡發生安全事故必須馬上上報,未做到每次扣XX分。
3、各類事故報表要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未做到每次扣XX分。
4、上級布置的安全檢查匯報材料要及時上報,未做到每次扣XX分。
四、獎懲辦法
終考核總分在分(含分)以上的工作先進個人獎勵XX元;
終考核總分在分(含分)以上個人獎勵XX元;
終考核總分在分(含分)以上的個人獎勵XX元。
終考核總分在分(不含分)以下的罰款XX元。
考核獎懲制度15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廣大干部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加強交通行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省、市政府《關于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七項制度》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負責落實省交通廳和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分管副局長分別與機關有關處(室)、區(市)縣交通局、市級以上交通企事業單位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第三條、層層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單位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內容和《安全目標考核細則》進行層層分解,并結合春運、“五.一”、“十.一”黃金周等安全專項目標一并逐項落實,責任到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目標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檢查一次安全目標運行情況,年終進行全面考核、評分,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第四條、安全考核指標和否決指標以市交通局每年與局屬各處(室)、區(市)縣交通局以及各企業簽定的《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下達的指標、《XX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和市交通局臨時下達的安全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為準。
第五條、安全目標考核采取百分制評分辦法,經逐項考核累計積分達80分以上的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單位,由市交通局擇優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或“安全生產達標單位”稱號,并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獎勵;累計積分低于80分的'單位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單位,對其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六條、區(市)縣交通局或市級安全目標責任企事業單位發生一次死亡人數達到或超過《安全目標責任書》中的否決指標的,均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年度安全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比,扣發安全目標獎。
第七條、凡年度目標考核分未達到80分或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市交通局將給予安全告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責任人作述職檢討、進行責任追究等。
第八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于20xx年XX月XX日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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