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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28 08:51:01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熱】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熱】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相結合的管理機制,確保公司經營計劃目標的實現,全面、真實的評價員工工作績效,激發員工的工作潛能,鼓勵先進,鞭策后進,實現員工績效與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改進,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原則

  (一)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其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二)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范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三)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四)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進的方向。

  (五)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于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或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四、權責

  (一)總經辦:負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和績效考核指標的'批準,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批,部門績效的考核,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反饋面談以及績效考核相關問題調解。

  (二)行政管理部:全面負責績效考核管理方案和初始指標的設計和培訓工作,組織績效考核工作的推進,績效考核結果的統計及績效工資的核定,督促績效考核反饋面談工作的進行,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進行相關修訂等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管理的貫徹和實施,每年6月及每年12月,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重新確定匹配部門各崗位的考核指標,對員工的業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幫助員工提高工作績效。

  五、考核對象

  (一)部門:由總經辦根據部門的整體工作成績、部門協作進行考核。

  (二)員工個人:由上級根據個人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其中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20%+部門考核評分×80%;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總評分=上級考核評分×70%+部門考核評分×30%

  六、考核類型

  (一)月度考核:全體員工按月度考核,每年考核十二次;每月初對上月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每年初進行年終考核:以統計月度考核平均分數為依據。

  七、績效工資基數的形成

  詳情見《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條。

  八、考核內容

  詳情見附件1《部門績效考核表》

  附件2《崗位績效考核表》(本崗位考核表根據不同崗位和職能的不同,對應的KPI指標也不同)。

  九、考核實施

  (一)績效工資計算方式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考核得分

  (二)績效工資發放方式

  月度的績效工資和月工資一起發放,績效工資屬稅前工資。

  (三)考核流程

  (1)考核指標的調整及確定

  A調整

  行政管理部負責績效考核指標的初始設計,每年6月及12月對績效考核指標進行兩次調整,部門及部門負責人考核指標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公司規劃進行調整,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由各部門負責人和行政管理部共同確定,行政管理部在每年6月和12月之前下發績效考核指標調整通知,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當前工作開展性質和特點制定部門員工考核指標,并于每年6月5日及12月5日之前提交給行政管理部。

  B確定

  行政管理部負責審核員工績效考核指標,統籌確定部門、部門負責人以及員工績效考核指標,每年6月15日及12月15日前,行政管理部需將調整的指標方案提交至總經辦進行審核,總經辦在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前給出審批結果。

  (2)績效考核表的發放

  每月1日前,行政管理部將相應的績效考核表發送至各考核者處,考核者需在每月3日前完成績效考核表的填寫并發送至行政管理部。考核表均由下級向上級逐步呈交考核,不得跨級和越級考核。

  (3)績效考核結果統計及反饋

  行政管理部在每月7日前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匯總以及核定績效考核工資,同時上報總經辦,經總經辦審批通過后,行政管理部將結果反饋給考核者,考核者需在1天內將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

  (4)績效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管理者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對工作思路、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在每月10日前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并將考核面談記錄及結果交至行政管理部。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A分析、確認、顯示被考核者的強項及弱點,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優缺點,幫助被考核者發揮強項、改進弱點。

  B反映被考核者現階段的工作表現,對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訂立下階段的目標形成工作計劃,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C明晰被考核者發展及對培訓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擔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D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談后應達成一致績效改進計劃和績效目標,并將此計劃和目標列入工作計劃作為下一階段考核的依據。

  (5)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過程中的任何評價和資料都屬保密資料,將嚴格保密,考核結果只告知被考核者本人、部門負責人,對其他人員一律保密,考核結果以及考核面談記錄由行政管理部存檔。

  (6)考核結果申訴

  A如對部門考核結果有異議,考核結果下發3天內,部門負責人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行政管理部需要在異議提出三天內給予答復。

  B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負責人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1天內給予合理的答復。

  C若員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復仍有異議,則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訴,行政管理部在詳細了解情況的基礎上,3天內給予答復。

  十、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對照表

  考核得分考核結果及等級

  100分>得分≥90分績效優秀(A)

  9

  0分>得分≥80分績效優良(B)

  80分>得分≥70分績效良好(C)

  70分>得分≥60分績效合格(D)

  得分<60分績效不合格(E)

  (二)培訓、調崗、勸退

  1、培訓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部門針對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問題,對不合格人員有針對性的開展培訓,對員工進行技能資源開發以提高工作績效和個人技能。

  2、調崗

  經過考核不合格人員,公司給予培訓,根據培訓效果測評后仍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者,給予調崗。

  3、勸退

  經培訓和調崗后連續2次考核不合格者做勸退處理。

  (三)晉升、調薪

  年度考核優秀(A級)、優良(B級)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職務晉升,以促進其工作積極性,繼續發揮優勢,承擔更大職責;晉升時機不成熟時,可視情況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調整其薪資等級以提高其積極性。

  附件

  1《部門績效考核表》。

  2《崗位績效考核表》。

  3《績效面談記錄表》。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某公司的目標是發展成為“中國____領域領先的____服務商”;

  2.為全面了解、評估各部門和員工的工作績效,培養優秀人才,提高工作績效,并使公司每位員工始終朝同一個目標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圍

  凡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員工均需考核,適于本辦法。

  三、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

  2.進行考核面談,使考核結果得到被考核者的認可;

  3.目標管理考評委員會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核并輔導,使其按有效的目標計劃開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使改進工作,提高工作績效。

  2.獲得晉升,調崗的依據。

  3.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

  4.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

  5.是員工降職、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據。

  五、考核時間

  1.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月度經營考核、年度經營考核及專項考核等四種。

  2.每月5日之前對公司全體員工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當月7日之前公布考核結果。

  3.公司于每年1月1日-15日內組織各部門對員工舉行年終考評一次,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考核時間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

  5.公司因特別事項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六、考核機構

  公司成立專門的考評委員會負責執行目標管理考核。

  七、考核內容

  1.工作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是對工作任務結果的評價,由直接屬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直屬上級根據部門當月工作計劃分解到部門內每位員工,每月按工作任務量平均每項考核分值,并隨時對員工提供績效輔導,對員工表現進行記錄。

  2.行為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20%,主要對員工工作過程和方式和日常綜合表現的評價。主要考核指標為作息考勤、辦公紀律、組織行為、環境維護、團隊意識和職業素養6個方面進行考核,每項指標分值5分。

  3.公司經營業績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根據公司當月經營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對全體進行打分,計算方法為:當月實際完成業績/當月計劃銷售任務×100%×40分=當月經營業績考核得分。本部員工考核根據全國分公司總完成業績比例評分,各分公司根據所在分公司完成業績比例進行評分。

  4.對行為考核內容評分一律為1-5分(5分、4分、3分、2分、1分:考核成績優秀最高評為5分,不能達到要求的最低評為1分),考核人需依照下屬員工的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及表現給予分數。

  5.公司全體員工每天必須有工作日志反饋給直屬上級,經理級以上員工每周必須有工作總結,全體員工每月必須做工作總結。有效的績效管理應達到下面的目標:

  a.直屬上級必須每天、每星期、每月指導和督促員工,而不是等到實際考核的那一天。

  b.在考核期內,為員工提供有效而直接的反饋信息,并對員工的優秀表現表示認可。

  c.把員工表現好的地方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清晰而準確地傳達給員工。

  d.激勵員工,使員工朝著經理及公司對他們的要求方向發展。

  e.建立下一階段的發展目標,明確新項目的目標和發展方向。

  f.業績與獎勵(薪酬/提升/發展機會)相結合。

  八、考核形式

  1.各類考核形式有:

  a.自我評定與總結;

  b.部門考核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以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

  c.直接上級評核。

  2.各類考核辦法有:

  a.查詢記錄:對員工每天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b.書面報告: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c.重大事件。

  d.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九、考核程序

  1.行政部根據工作計劃,提前通知各部門考核時間、周期及考核對象,員工月度考核通常在5日前完成對上月的.工作考核。

  2.被考核者提交書面自我總結與評定。

  3.直屬上級通過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對直屬下級工作指標進行評核并進行打分。

  4.行政部根據被考核員工各項行政記錄對員工行為指標進行評分,被考核員工分管領導進行核定

  5.考評委員會結合各項意見最后要求被考核者作口頭述職報告該評分為最終得分。

  6.全體員工的績效考核最后均須考評委員會主任簽字,否則為無效考核。

  7.考核結果存入行政部員工檔案。

  8.目標管理結果跟進:

  a.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b.需要改善的方面;

  c.工作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d.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e.目標管理考核結果跟進由行政部及員工分管領導負責。

  十、試用考核。

  1.新進員工試用期至少1-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2.試用期員工一律參與公司的目標管理考核,試用屆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3.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4.本項考核由試用員工直屬部門領導會同行政部考核定案;

  5.試用員工考核不合格,直屬領導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的,最多不超過30天。

  十一、考核結果及效力

  1.考核結果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2.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a.決定員工職位/或薪酬升降的主要依據;

  b.員工每月績效工資及專項獎懲與考核結果掛鉤,未參加考核不發放該項工資;

  c.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d.決定是否對員工予以解聘、續約或晉升。

  3.考核評定結果分為a優秀(90-100分)、b合格(70-89分)、c較差(69分以下)三個類別,并與員工當月月薪總額中績效工資部分掛鉤,計算方法為:實際考核得分×100%×績效工資總額;

  4.績效工資總額由行政部統一控制。

  5.員工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員工的年底獎金掛鉤。具體情況如下:

  a.月度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優秀:2分;b合格:1分;c較差:0分。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b.累計分數≥等于18分者,年度為a;

  c.累計分數<18分,≥12分者,年度為b;

  d.累計分數<12分者,年度為“c”;

  e.年度考核結果為較差,予以調整崗位和薪酬或解聘;

  f.月度、年度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秀:

  a.請假(不包括公假)合計天數超過人事規定的請假天數者;

  b.有曠工記錄者;

  c.本年度受警告以上處分未抵消者。

  十二、分公司考核管理

  1.分公司總經理考核由投資管理部會執行;

  2.實行垂直管理的員工考核由總部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3.其他崗位人員考核參照本制度執行,由分公司綜合部執行。

  十三、年度考核

  1.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

  a.試用人員;

  b.復職未滿3個月或停薪留職者;

  c.當年被記過以上處分者。

  2.員工每個月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前提依據,考核角度主要為歷史考核記錄、行為指標和工作指標;

  3.考核緯度:歷史(每月)考核記錄占50%,民主測評占25%;直屬上級測評占25%(附《年度考核表》);

  4.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加減工資的重要依據,符合以下所列條件者,工資將作相應調整:

  a.連續9個月超過10個月考核結果為a,可申請加薪;

  b.連續6個月或累計9個月考核結果為c,予以降職、降薪或解聘;

  5.年度優秀評選:

  a.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和各分公司總共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根據當月考核結果,各項考核指標結果為a方可評為優秀員工),除通報表揚外,當月予以一次行性加薪獎勵;

  b.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各分公司分別評選一名優秀員工(評選辦法另定),除通報表揚外,公司予以一次性獎勵。

  6.年度考核效力:

  a.全公司同級別崗位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在第一名者,可申請加薪;

  b.公司全體人員年度考核總分在50分以下的,予以解雇;

  c.總監/副總監崗位年度考核得分排最后一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連續二年年度考核得分排倒數第二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

  d.全公司普通員工年度考核得分排在最后5名者,予以解雇。

  7.考核獎懲另見公司《公司獎懲條例》

  十四、考核申訴

  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者,在考核結果公布一周內提交書面報告至行政部,由行政部予以答復,總經理辦公會為仲裁機構。

  十五、附則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制度范本企業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3

  1、每周一7點20分開安全會,任何人均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三班倒的人員除外)未按時參加者罰款10元,不參加者罰款20元。

  2、安全會由安全員主持,傳達局、公司的有關安全文件內容總結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實本周的安全重點。

  3、鍋爐班、吊車班、電桿等各班的班長應將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安全員,安全必須每天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馬上解決,如因安全員的工作失誤視情況輕重罰款。

  4、安全員應定期對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依此類推。

  5、安全員應按規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隱患的記錄并及時整改。

  6、違章操作,一次罰款50元,違章操作一次罰款100元。

  7、凡發現有脫崗、睡崗、串崗、酒后上崗,一人一次罰款20元。

  8、未按規定時間、規定路線、規定檢查項目、規定資料錄取標準進行巡回檢查的,一人次罰款20元。

  9、未按規定進行勞保著裝,一人次罰款20元,易燃易爆場所,一次罰款50元。

  10、對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或責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時整改的,一次罰款50元。

  11、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一次罰款100元。

  12、設備上有安全裝置而操作時不使用的,一人次罰款50元。

  13、開動使用被查封的設備,一次罰款100元。

  14、違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規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罰款100元。

  15、檢修用電設備時,不斷電或不在配電開關處掛警示牌的,一次罰款50元。

  16、使用未經審批的臨時用電線路或使用時未掛臨時用電線路警示牌的,一次罰款50元。

  17、檢修高壓線路或電氣設備時,不停電、不驗電、不接地線,一次罰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電壓燈具作行燈,一次罰款200元。

  19、在潮濕地面、容器內或金屬物架上使用非雙重絕緣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罰款50元。

  20、未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而是用手持電動工具的,罰電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過頸根以下長發,披肩發或發辮,不戴工作帽,不將頭發置于帽內進入生產區域的,一次罰款20元。

  22、旋轉機床、切削時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罰款20元。

  23、帶電高壓保險時,不使用合格絕緣棒和絕緣手套的,一次罰款100元。

  24、高處作業或在高處作業,有機械運輸設備下面工作或操作規程規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罰款50元。

  25、加工過程中有顆粒物件飛濺的場合不戴防護鏡的,一人次罰款50元。

  26、物件堆放過高,不穩妥,一次罰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對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閉容器和管道,未經清洗風干、量換、檢驗及安全部門監護就進行烘割作業,一次罰款100元。

  2、在生產車間內吸煙,一人次罰款10元,發現煙頭罰班組5元。

  3、在易燃易爆場所內,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罰班組安全負責人20元。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4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獎懲有所依循,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5

  近年來,中牟縣人民按照“探索符合工作規律的管理模式,實現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訂完善規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實上狠下功夫,逐步形成了院長統領全局、值周院領導督查、考評職能部門日常監管相結合的規范有序的管理機制,使本院總體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完善制度,建立符合實際的工作規范

  20xx年初,中牟就把規范化制度建設作為全年工作的著力點和支撐點,先后到3個實地考察,并參考全國10余個經驗,多次召開黨組會、院務會,廣泛征求意見,9易其稿,歷經8個多月時間,制定出了《中牟縣人民工作規范》,工作規范共六篇計65項制度,包括隊伍建設、審判執行工作、司法政務、督察、考評等內容。

  在整個績效考核工作中,科學的考核辦法守鍵。在考核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和指標,違規章、制度和未完成任務相應的處罰標準,明確了考評職能部門的職責等,確立了周檢查、月通報、季考核、年總評的考核工作機制,使整體考核工作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今年1月,結合本院績效考核工作一年來的運行情況,對考核辦法又進行了修訂。新的績效考核辦法增加了對“五個嚴禁”、巡回審判的'考核,提高了民事案件的調撤率等,使績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學化、規范化。

  二、狠抓落實,確保制度落到實處

  (一)注重經常性考評。實行周檢查、月通報、季考核制度,把考評工作抓在平時。周檢查就是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員值班,協調管理全院整體工作,對全院的機關管理、庭審規范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寫出書面值周報告交考核辦。月通報就是每月負有考評職責的部門向院考核辦報送監評的工作事項。院考核辦根據值周領導的報告和職能部門的監評報告,編發當月的工作通報,內容包括案件辦理情況、司法政務管理情況、宣傳調研完成情況等。季考核就是每季度處按照院考核辦的月通報,依照考評辦法進行考核,把各部門的工作情況量化成分值排列公布。去年以來,共填寫值周報告54期,各類檢查表格700余份,編發績效考評通報33期,月通報14期,季考核通報4期,全部考評材料都裝訂成冊,整理歸檔。

  (二)注重考評制度的落實。一是成立院考核辦,確立2名專職人員,直接由院長領導并對院長負責,具體辦理日常考核工作事宜。二是明確考核辦的職責。考核辦按照考評辦法確定的職責,定期收集、匯總、整理各職能部門報送的考評材料,督促各職能部門按要求履行職責,并對考核工作中發現的違我院規章、制度的行為及時發出通報,確保考核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加強案件的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是審判執行工作,加強對案件管理制度的落實是整個管理工作的重點。受理的每個案件,從立案、開庭、判決到執行都要及時輸入電腦,對沒有及時錄入案件信息的發出通報。同時,審執結的案件均達到三統一,即研究室的統計報表中有數字,流程管理局域網中有完備信息,檔案室中有歸檔卷宗。

  (三)注重考評結果的.應用。一是將考評結果與部門的評先及干警的評先、晉升、任用等掛鉤。20xx年底,該院向上級推選的先進部門和個人都是依照全年考核結果來定的。對沒有完成考核任務的部門,在評先中采取一票否決,并從其部門經費中扣除相應的罰款。二是將考核結果與各部門辦公經費掛鉤,體現了管理的效能原則。業務庭辦結一個案件,月通報中顯示已歸檔,在其部門經費中增加50元。三是將考核結果與每個人的文明獎掛鉤。該院出臺了文明獎發放辦法,根據每月的月通報上的扣分情況,扣除相應的文明獎數額。

  三、幾點體會

  (一)充分發揮班子集體管理的作用。在考核辦法中,我面定每個班子成員都承擔有管理職責,每周輪流值班監管,在非值周期間發現違規定的情況,也可通知考核辦發出考核通報,充分發揮了班子集體的管理智慧和力量。

  (二)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管理作用。本院設立的考評職能部門,如辦公室、處、立案庭、研究室等都負有一定的管理職責,他們每月要在職責范圍內對全院各部門的工作完成情況寫出監評報告,比如,每月立案庭要報上訴案件情況、二審案件情況、審限預警情況、超審限案件情況等,研究室要報收結案情況、調研、宣傳等情況,法警隊要報每天車輛停放情況等。各職能部門共同完成對全院的管理,確保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運行。

  (三)管理重在平時,重在實效。現在實行的周檢查、月通報、季考核制度,把全年的工作抓在平時,避免了松一陣緊一陣、年底搞突擊的忙亂現象。凡是違規章、制度的行為,考核辦都能夠及時發現掌握情況,隨時發出通報批評,扣除相應的考評分,并扣減其當月相應的文明獎。

  (四)實行人性化管理。在嚴管的同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管理,不斷改善干警辦公辦案的條件,關心干警生活,解決干警的困難,使全院干警變“要我干”為“我能干”、“我要干”。一方面購置了100余臺電腦,更新了20余臺車輛,更新了審判庭和法臺法椅,設立了圖書資料室和電子閱覽室,建成了審會電子會議室、智能法庭和視頻會議室等,為干警干事創業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平臺。另一方面建成健身房和塑膠籃球場,新增4臺太陽能熱水器,改建了浴室,為干警購買了洗衣機,加伙食補助,提高飯菜質量,定期組織干警進行體檢、外出學習考察,解決干警的職級和福利待遇等,切實為干警的切身利益著想,為干警辦實事辦好事。

  完善制度,嚴格管理,中牟縣人民始終堅持“司法為民”的工作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績效考核工作落到實處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市中院黨組的各項工作部署,不斷提升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水平,進一步促進全院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6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公司規定的每月3天休制度。《輪休》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人事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售后人員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2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小時以上3小時以下著按曠工一天論處。

  5、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辭退。扣發當月工資,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玩游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每次20元罰款。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病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7

  一、績效考核的一般理論

  (一)什么是績效考核

  所謂績效考核,是一種正式的員工評估制度,它通過系統的方法、原理來評定和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它是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進行管理溝通的一項重要活動。績效考核的結果可以直接影響到薪酬調整、獎金發放及職務升降等諸多員工的切身利益,其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車表現,在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同時,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最終達到企業和個人發展的“雙贏”。

  (二)績效考核的目的

  1.對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2,組織對員工的績效考評的饋;

  (四)績效考核系統設計

  組織的績效考核系統設計需要解決的問題:

  1.由誰來考核?最常用的考核人是員工的直接上級。此外,也可能由同事、下屬、客戶或者被考核人自己來考核。

  2.考核什么?考核的內容包括實際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三種。組織中的考核往往以實際工作業績的考核為主,這是因為組織的命系于成員的實際貢獻,系于最終的經濟成果。考核中唯有成果是可以直接衡量的,比成果(貢獻)詩平的,至少是可以接受的。在專業分工細致的今天,相當部分組織成員的業績難以直接衡量。所以能力成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能力是業績產生的內在依據,成果≠貢獻,知識經濟時代尤其如此,企業的競爭力源于成員的創新能力,學習能力。而不良的工作態度對組織的破壞力極,非智力因素決定成員對組織的貢獻水平,績效差往往不是因為能力,而是源于態度,有必要對工作態度進行直接調控。

  3,怎樣進行評價?在在績效考核系統的設計中考核結果的饋可以用絕對和相對兩種方式來進行評價。所謂絕對的評價方式是指根據工作績效的.要求和標準毫蜀麗賈王聶,每一位員工的考核結果相互立;相對的評價方式是通過將員工與同事進行對比,考核結果表現出員工在一群同事中的相對位置。

  4,考核方法是什么?在對績效進行考核方面有幾十種方法可以選擇,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包括:圖解等級法、行為為瞄定定級法、行為觀察法、關鍵績效指標(KPI)法等等。最近由普華永道公司進行的一項中國企業績效管理情況的'調查表明,中國企業中最普遍使用目標管理法和關鍵績效指標法來考核績效。

  5,考核結果如何應用?考核結果常常同薪酬掛鉤,此外還同員工職務晉升、培訓開發、人力資源規劃等活動相聯系。

  二、海爾績效考核體系

  海爾的績效考核體系是典型的以市場績效水平為導向的目標管理考核體系。為了體現海爾“人人是人才,賽馬不相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集團在績效考核體系建設上做了不少的創新。

  海爾的考核包括日清考核、周考核、月度考核。日清考核是每天評價工作效果,日清日高。周考核是每周根據剛性指標完成結果進行優劣評價。月度考核是每月根據業績考核排序。年度考核,動態記分考核機制,考核目的是對員工產生正激勵和負激勵,樹立“今天贏了明天還要贏,不能停止”的觀念。

  三、海爾SBU績效考核

  SBU經營機制是將員工的工作經營化,數字化的體現,將各經營效果的量化指標與績效考評標準掛鉤,實現了標準透明,考核公開的公平激勵政策。如:每個SBU可以實時通過共享的信息系統查詢自己的經營效果、工資抒報酬,這樣不僅可以激勵員工的創新經營,而且還能建立起一種科學性的考核模式。

  SBU經營機制下的考核模式,充分體現了“量”與“質”,“勞”與“效”長期以來倒掛的局面。SBU經營機制打破了那種傳統“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形成一種績效考核機制,按照經營效果兌現報酬,實現企業與員工市與場咬合的關系,企業賺錢,員工才能賺錢,企業虧損,員工也得虧損。這樣就迫使每個人都與企業齊心協力,共擔風險,使企業營運風險最小化。

  考核制度詩司治理理中最難的一項,要,要想改進經營,提升競爭力,首先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機制,通過機制去推動管理,提高經營。應該說在目前的人力資源管理中,SBU經營機制下的績效考核是一種極為科學的管理模式,在海爾已經充分證明了這種考核模式的生命力與科學性。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一、考核目的

  1、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擔當職務工作所表現出來的能力以及工作業績進行分析,做出客觀評價,把握員工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

  2、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員工工作的導向。

  3、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進科學管理的公正、民主性,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和提高工作效率。

  4、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提升公司贏利水平,實現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

  二、考核作用

  1、合理調整和配置人員。

  2、員工職務和薪酬調整的依據。

  3、員工的教育培訓、自我開發與職業生涯設計。

  三、考核原則

  1、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2、工作結果與崗位目標相結合原則。

  3、不同崗位與不同權重相結合原則。

  四、考核對象

  公司職能部門全體員工

  五、考核周期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每月內的工作績效、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進行考核。月度考核結果與當月績效工資直接掛鉤。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是對被考核者在年度內的工作績效與獎罰情況給予評價,并統計、匯總各月績效考核的得分后,得出被考核者本年度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年度考核結果與年底獎金、評定優秀員工直接掛鉤。

  六、考核組織工作職責分工

  1、公司高層

  1)負責對績效管理制度的審批;

  2)負責對重大績效申訴的最終裁決;

  3)負責安排公司月度和年度的績效考評排序組織工作。

  2、綜合部

  1)負責制定和修訂本制度;

  2)負責檢查公司績效管理制度的整體執行情況;

  3)負責對績效管理制度進行培訓組織和執行過程的糾偏;

  4)負責授理公司員工的一般績效申訴工作;

  5)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績效考核情況的匯總、錄入與傳遞,及績效檔案的保存。

  3、各部門負責人

  1)負責執行本制度,對下屬實施全面績效管理,合理下達計劃,及時溝通指導,客觀評價下屬工作,幫助下屬提升能力、改善績效;

  2)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的改進提出合理化建議;

  3)負責閘口數據的提供。

  第二章 績效考核說明

  七、 考核方法

  1、由于日常工作中被考核對象的工作性質不同,其工作業績的表現形式也不同,因此對于不同的被考核對象,考核方法也應不同。

  2、考核采用四級考核辦法,即就某一崗位而言,分別由直接上級、直接下級、同級對其考核評分及個人自我評定。

  3、根據不同的考核項目由不同的考核主體對考核對象進行評定。

  八、 考核指標

  1、 考核內容:員工本月或本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和綜合表現。

  2、 考核指標內容

  1)績效計劃——關鍵月度業績指標 KPI和目標值的確定。

  A、公司高層KPI指標來源:公司戰略和崗位職責說明書。

  B、中高層管理KPI指標來源:公司的戰略、部門職能戰略和崗位職責說明書。

  C、基層員工KPI指標的來源:一是公司戰略和發展計劃,二是部門職能戰略和部門目標,三是員工的崗位職責說明書。

  D、月度KPI指標確定應將“公司戰略和實際環境以及歷史數據”等相結合,盡量做到可量化,簡潔易考核。對不易量化的指標可確定要準時完成的時間及是否按工作要求來做。KPI工作表內指標一般不多于7項,并按重要程度排序和確定權重。確定后,需與該崗位的員工確認。

  E、目標值的確定:自上而下,由公司根據全年公司的發展規劃進行指標分解到各部門,各部門負責人再將部門全年的計劃分解到個人,個人再將全年的計劃分解到每個月,編制《個人月度工作計劃表》。

  2)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個人品德。

  3)滿意度——職能部門、同事之間在相互配合、相互協調、處理內部事務方面的工作質量。

  4)所占比例劃分——績效計劃:綜合素質:滿意度=5:3:2

  3、各部門、崗位考核指標明細(見附表)

  十、考核流程

  1、制訂考核指標。

  1)直接上級每月28日前和下屬共同制定下月工作計劃表,從計劃表中提取關鍵性指標填入員工《員工績效考核表》(見附表三),并與下屬進行績效計劃溝通。雙方應就下月工作目標、工作標準、行動措施、KPI指標達成一致,并雙方簽字確認。

  2)人事部每月5日前收集好并存檔公司所有員工的《績效考核表》,檢查是否都已完成計劃的簽訂以及計劃制定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對不合格要求的重做或給予負激勵100元/次。

  2、績效執行過程。

  1)部門負責人對員工工作進展和效果應隨時進行檢查,隨時溝通,并及時糾偏和指導,確保員工沿著正確的方向、用正確的方法來開展工作,不斷提升員工的'崗位技能和工作水準。

  2)如遇不可抗力或公司工作重點調整,影響到個人工作目標重大改變的,直接上級報總部分管領導批準后可對下屬績效計劃予以適當調整。

  3、績效結果評定。

  1)先由本人根據當月工作情況按考核項目進行自評,再按不同崗位及考核項目由相應的考核主體進行評定,再匯總每人不同考核主體的評定結果為最終考核分數。

  2)每位員工最終評定分數滿分為100分,所有考核主體的平均評定分數為最終得分。

  4、績效考核面談。

  1)直接上級每月10日前與下屬就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面談。雙方應就上月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找到出現問題的原因,制定改進計劃,確定改進完成的時間。并將原因、計劃、時間以文字表達方式做進KPI表。最后績效考評得分達成一致后,雙方簽字確認后填入員工《績效考核表》。

  2)最終確定的《績效考核表》于每月15日前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檢查各員工績效表完成情況并進行存檔備案。對不合格要求的重做或給予負激勵100元/次。

  第三章 考核結果處理

  十一、績效通報與改進

  人事部每月根據當月的績效管理檢查情況編制績效管理檢查通報,呈報并抄送相關領導審閱,同時發送到各部門增進績效管理

  十二、考核結果及績效工資發放標準以評定分數分等級

  以最終評定分數為準轉換為不同等級,各個等級對應分數及績效工資標準如下:

  項目

  考核評定分數百分比

  結果等級

  發放績效工資百分比

  超額完成工作任務

  150分以上

  ﹢G

  每超過10分增長10%

  141—150分

  ﹢F

  150%

  131—140分

  ﹢E

  140%

  121—130分

  ﹢D

  130%

  111—120分

  ﹢C

  120%

  101—110分

  ﹢B

  110%

  全額完成工作任務

  100分

  A

  100%

  未完成工作任務

  90—99分

  –B

  90%

  80—89分

  –C

  80%

  70—79分

  –D

  70%

  60—69分

  –E

  60%

  60分以下

  –F

  0

  十三、月、年度績效管理

  1、月度績效管理:公司每月度結束后,對員工個人及各部門進行一次績效考評排序,由人事部匯總進行通報,被評為差(60分以下)的員工將予以提醒。連續兩個月都被評為差的員工,公司將進行待崗處罰;連續三個月都被評為差的員工,公司將進行辭退處理。員工個人績效成績將影響所在部門總評排序。月度績效考核主要運用于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的兌現,同時也作為員工年度考核,薪資升降的依據之一。

  2、年度績效管理:公司每年1月份進行上年度的績效總考評,年考評從員工月績效考核、年度獎懲情況、崗位職責等多方面來進行考評和排序,對考評結果按相關規定執行獎懲辦法。

  十四、績效申訴

  員工如果對績效考評結果有重大異議,可以在績效考核后5個工作日之內,向公司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訴,對申訴的處理程序如下:

  1、調查事實:與申訴涉及的各方面人員核實員工申訴事項,聽取員工本人、直接上級、部門分管領導和相關人員的意見與建議,了解事情原委,以便對申訴的事實進行準確認定。

  2、協調溝通:在了解情況、掌握事實基礎上,促進申訴雙方當事人的溝通與理解,與申訴雙方當事人探討問題解決的途徑。

  3、提出處理意見: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對申訴所涉及事實進行認定,確認在績效管理中是否存在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

  4、落實處理意見: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各級主管,并監督落實。

  如遇重大績效申訴事項,人力資源部不能裁決的,提交薪酬績效管理委員會處理。

  十五、績效記錄保管

  1、各部門在績效管理全過程應保證績效記錄完整真實,為保證績效記錄的有效性,績效記錄原則上不允許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記錄,需當事人及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2、績效記錄統一由人事部保存,以便查閱。

  3、績效記錄保存期限為兩年,對于超過保存期限的文件和記錄,由人事部統一組織銷毀。

  第四章 附表

  各崗位考核對象的考核主體對照表

  考核對象

  考核 主 體

  項目

  崗位名稱

  直接上級

  同級

  直接下屬

  行政崗位

  管理人員

  總經理

  董事長

  ——

  副總

  副總

  總經理

  分管其他業務副總

  分管業務總監

  總監

  副總

  分管其他業務總監

  分管部門經理

  部門經理

  總監

  其它部門經理

  分管部門主管

  主管

  部門經理

  其他部門主管

  本部門普通職員

  總助

  總監

  所在部門經理

  ——

  普通職員

  會計

  部門經理

  出納

  ——

  出納

  部門經理

  會計

  ——

  經理助理

  部門經理

  所在部門主管

  ——

  小車司機

  主管

  普通職員

  ——

  專員

  主管

  普通職員

  ——

  文員

  主管

  普通職員

  ——

  業務崗位

  管理人員

  經理

  總監

  其它部門經理

  分管部門主管

  主管

  部門經理

  其他部門主管

  本部門普通職員

  普通職員

  業務員

  主管

  業務人員

  ——

  生產崗位

  管理人員

  工地項目經理

  副總

  其他部門經理

  工區隊長、設備主管、車隊隊長

  工區隊長

  工地項目經理

  設備主管、車隊隊長

  技術人員

  設備主管

  工地項目經理

  工區隊長、車隊隊長

  設備操作人員

  車隊隊長

  工地項目經理

  工區隊長、設備主管

  設備駕駛人員

  技術人員

  設備操作員

  設備主管

  其他操作員

  ——

  設備駕駛員

  車隊隊長

  其他駕駛員

  ——

  普通職員

  后勤人員

  工地項目經理

  其他后勤人員

  ——

  以上為本人個人意見,還請領導審核指導。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有效構建公司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訂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 本考核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公開、公正、公平、全面客觀的原則;

  2.合理分類、量化考核的原則;

  3.有效激勵、嚴格約束的原則;

  4.責權利統一、對等的原則。

  第三條 本考核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層副總經理、各經營職能管理部門及其人員、各生產單位及其人員。不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及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辦公室、監督審計室等機構及其人員。

  第二章 考核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第四條 為加強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其人員構成為:

  組 長:公司總經理

  成 員:公司經營班子其他成員、監督審計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考核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審定公司及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審定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考核結果的審定、批準;

  4.負責協調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公司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考核辦公室。考核辦公室設在總經辦,其成員構成為:

  辦公室主任:總經辦主任

  成員單位: 總經辦 人力資源部 生產管理辦 質量部

  營銷部 財務部 綜合部 技術部 考核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2.負責擬訂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內容);

  3.負責督促、指導各部門開展考核工作,按月匯總、審核各部門及員工的考核得分結果并負責上報;

  4.負責處理部門、員工的考核申訴;

  5.對考核工作進行分析,提出建議與意見;

  6.負責辦理考核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考核的方式、內容及程序

  第五條 本考核分為百分制考核和專項考核兩種方式。其中,百分制考核是指對部門或員工完成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的情況按百分制評分標準進行考核評分,并將該考核評分結果與責任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專項考核是指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對員工直接進行經濟獎罰的考核方式。

  第六條 對公司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除外。以下同)、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等人員的考核,統一實行專項考核;對生產班組長的考核,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對公司其余人員的考核一般情況下只實行百分制考核,但當員工專項工作表現特別優秀或工作上嚴重違規,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時,可在對考核項實行百分制考核的同時,另行給予專項考核。

  第七條 專項考核的具體內容及經濟獎罰標準,參照公司原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百分制考核的主要內容分為部門考核內容、員工個人考核內容和特別指標考核內容三部分。其中:

  部門考核內容由各部門職責要求、公司經營目標及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后確定。

  員工個人考核內容中,公司副總經理的個人考核內容按其崗位職責要求及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提出的工作要求量化確定;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以下同)的個人考核內容重點為其配合公司主管副總經理開展工作的情況。

  公司各部門及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個人的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統一由公司下達(詳見“公司各部門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副總經理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考核指標、分值一覽表”)。

  特別指標考核是指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承擔的“生產系數”指標單獨進行特別考核。公司要求該項考核指標(含公司生產系數、生產一部生產系數和生產二部生產系數)的`完成率為100%,每低一個百分點則相應扣減責任人當月的特別指標考核(百分制考核)得分2分。

  公司中層以下員工的個人考核內容以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范要求、員工個人所在崗位的具體職責要求及所在部門提出的其它工作要求等內容經量化后確定。其中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規范要求的量化指標分值(即通用指標分值)占考核指標總分值的25%,其余量化指標分值占考核指標總分值的75%。具體考核內容(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由員工所在部門匯總公司下達的通用指標內容后制訂、并經公司審定后下達(詳見各部門考核管理制度);

  第九條 對公司各部門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對分管指標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審核、匯總;

  對公司副總經理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公司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匯總;

  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進行的百分制考核,分別由主管副總經理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由考核辦公室匯總;

  對公司中層以下員工進行的百分制考核,由員工所在部門依據本部門考核管理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對公司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另行進行的特別指標考核,由總經辦依據本考核制度進行考核評分

  第十條 公司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計算辦法為:

  公司生產副總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副總經理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生產一(二)部部長的考核得分按其特別指標考核得分的40%、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30%之和確定;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考核得分的30%與其主管部門考核得分的70%之和確定;公司中層以下人員的考核得分按其個人實際得分計。具體計算公式為:

  公司生產副總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副總經理考核得分=分管部門平均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生產一(二)部部長考核得分=特別指標考核得分×40%+生產一(二)部考核得分×3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其他中層管理人員考核得分=主管部門考核得分×70%+個人考核得分×30%

  公司中層以下人員考核得分=個人考核得分

  注: 對生產系數完成率的考核,作為公司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的特別要求,若當月公司或生產一(二)部生產系數完成率低于80%(含80%),則生產副總或生產一(二)部部長當月百分制考核得分按0分計

  第十一條 本考核的操作程序為

  1、考核辦公室及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綜合部等部門對計件(時)生產工人、生產班組長、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百分制考核不足以準確評價員工專項工作優劣的考核項按月進行專項考核,并直接開具獎(罰)通知單,經公司監督審計室審核批準后于次月8日前匯總送被考核個人及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依據本部門制定的考核管理制度對本部門員工【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輔助工及部門負責人等人員除外】按月進行百分制考核評分,并將考核結果以報表的形式于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3、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依據本考核制度按月對其分管的各部門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評分。每月的考核評分結果,以報表的形式于次月8日前報公司考核辦公室。

  4、考核辦公室于次月8日前收集公司總經理提供的公司副總經理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和公司副總經理提供的公司中層管理人員上月的百分制考核得分結果。

  5、總經辦于次月8日前完成對生產副總及生產一(二)部部長上月特別指標考核。

  6、公司考核辦公室于每月11日前審查匯總各考核單位及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提供的各類考核表,并依據本辦法“第十條”的有關規定核算百分制考核各類人員的考核得分結果,送監督審計室審核。

  7.考核辦公室主任于每月15日前組織召開公司考核工作會議,對上月考核情況進行審查、研究,并提出考核結果。

  8.考核中,如有部門或個人對公司提出的考核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考核工作會議召開后兩天內向考核辦公室提供書面證據申請復議。經考核辦公室、監督審計室、業務指標歸口單位和申請單位共同復查核實后,報考核辦公室主任申請修改。

  9.考核辦公室主任將考核辦公室確定的最終考核結果向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將考核領導小組批準的考核意見通知考核辦公室,考核辦公室負責將批準的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送人力資源部和被考核單位及個人。

  10.人力資源部依據上述考核結果及本制度第四章的有關規定,負責核算、審定公司各類人員上月的考核薪酬額度,報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

  第四章 月考核薪酬的計發

  第十二條 本考核結果與各類人員每月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具體辦法是:

  1、對以百分制考核為主的各類人員: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標準工資×70%+月標準工資×30%×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2、對同時實行專項考核與百分制考核的生產班組長: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含90分),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40%)±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若其當月的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則其當月薪酬=月計件工資+月崗位津貼×本人當月考核得分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3、對只做專項考核的計件(時)生產工人、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

  計件(時)生產工人的月薪酬=當月計件(時)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食堂工作人員及輔助工的月薪酬=月核定工資±當月專項考核獎罰金

  第五章 考核工作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各部門及考核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在考核中必須認真負責、深入實際、客觀公正地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工作全權負責。

  第十四條 各考核部門,如未全面、準確地考核,考核反映的情況不實事求是,將對負責考核的部門領導處以50-200元/次的專項考核扣款,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如影響較大的,處以300元以上的專項考核扣款, 同時百分制考核單項計分為0。

  第十五條 本考核結果,除與員工個人的薪酬分配緊密掛鉤外,年底時將作為公司評選先進單位與先進個人的主要依據。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為貫徹落實本考核制度,公司各級領導、所屬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員工深入學習本考核制度,全面領會本考核制度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并認真制定本部門相關工作方案。

  第十七條 本考核制度經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 本考核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考核辦公室。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1

  1.目的通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范圍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項目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范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項目部負責對項目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一欄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借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了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

  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后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

  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并指定監考人。

  5.3.

  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并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

  1.4考試結束后,監考人收回試卷并清點無誤后,送交閱卷人。

  5.3.

  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

  1.6試卷用紅色標注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

  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

  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

  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

  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注冊。

  5.4.3登記注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項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于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注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于崗位資格培訓。

  5.6.3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持性文件《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考試成績單》《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2

  科技公司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和業績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

  第十一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1.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十二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三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四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綜合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五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六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十七條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十八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并會同綜合部考核定案。

  第十九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4.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綜合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頒布生效。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3

  為切實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綜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規范、嚴謹的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機動車輛使用性質,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一)機動車輛證照申辦、年審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證照及手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編號、存檔;

  2、公司機動車輛年審、證照年審、新車上戶、車輛保險等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并由專人負責辦理,各車輛駕駛員配合辦理;

  (二)機動車輛調度與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和管理;公司部門用車須報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調度;

  2、公司貨運車由公司辦公室和零售部協同調度和管理;日常調度主要由零售部負責管理;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用車的使用,由該站主管部門進行調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氣摩托車由零售部調度,分派的駕駛員(送氣工)自行管理;

  (三)機動車輛安全與維護的管理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的日常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專職駕駛員負責,如部分車輛無專職駕駛員,則由臨時駕駛員負責對車輛的.安全與維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與管理;

  2、公司送氣摩托車的安全與維護由分派的送氣員自行負責;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槽車、貨運車)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或存車處;

  第二條機動車輛考核辦法

  (一)公司公務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各部門公務用車須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用車,公司辦公室須登記用車部門往返地點和派員人數,審核同意后方可派車;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嚴禁公借私用,公司員工如需私用必須向其主管部門說明,由部門主管報公司辦公室審核,再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派車,且油耗費用自理;如違反本條例而發生公車私用行為,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3、公司公務車凡公休日時間,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地。如個人需用,須報總經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費用自行承擔,違者罰款300元;

  4、公司公務車(包括儲備站公務車)外借須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如違反本條件則考核違規人員100元;

  (二)公司貨運車的考核辦法

  1、公司貨運工作,駕駛員須有運輸往返地點和油耗記錄,每日的派車記錄統計須由零售部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2、公司貨運車油耗、公里數,由零售部負責人每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統計報表;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槽車油耗的考核辦法按公司貨運車考核辦法執行;

  (三)機動車輛相關費用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月油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發放,辦公室須根據月油耗統計表和油耗定額,報總經理審批方可購買;對超定額部分,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考核;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每期的油票由部門負責人領取,油票報領表須有部門負責人核定并簽字后發放;如違反本條例,則考核違規人員30元;

  3、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事故考核及處理辦法由該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第三條交通事故及理賠的管理及考核辦法

  1、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而造成交通處罰事件,則由違章駕駛人員自行承擔交通罰款;

  2、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駕駛員如因自身違章、違紀駕駛行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公司則有權扣除該事故駕駛員的保證金,并根據用工雙方簽定的駕駛責任書,追究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公司機動車輛(公務車、貨運車、槽車、摩托車)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賠償或懲罰,根據交通管理事故鑒定報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事故造成的機動車輛經濟賠償按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未盡事宜

  1、公司對公務車、貨運車油耗的定額,由公司測算后下達指標,進行考核;

  2、儲備站公務車、槽車的油耗定額,由儲備站自行制定,報公司備案;

  3、本考核辦法,未盡事宜,將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4

  為激發大家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整體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的效益提升,根據公司實際,現制定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由于公司考核尚屬初試,故較粗糙,需待日后逐步完成,并且此方案主要適合非部門經理人員。

  主要考核內容有一下幾條,各部門依據此條款意向細化具體本部門的考核要求:

  一、能力考核

  由于我們公司還非常年輕,我們公司的成員大多數也非常年輕,大家就業務能力方面都還需要廣泛鍛煉,因此將能力考核納入績效考核十分必要;能力考核分成一下幾個等級,各等級標準如何:

  A、優:立完成管理、項目開發、測試、施工或商務溝通;

  B、良:獨立完成部分事項,但還需要部門經理指導;

  C、差:基本上要靠部門經理或同事協助,才能完成所分配任務;或處事不牢靠,容易做錯事,影響部門業績;

  二、業績考核

  業績是公司的生命,考核的`目的也是為此,因為有必要將個人業績成果納入考核內容;業績考核的各級標準如下:

  A、優:按時按量按質或超過預期的完成上級主管交代的任務和計劃,同時給同事或部門帶來示范性借鑒;

  B、良:按時按量按質的完成上級主管交代的任務和計劃,但沒有給同事或部門帶來示范性借鑒,即屬于一種常規性的完成;

  C、差:沒有按時按量按質的完成上級主管交代的任務和計劃,或者發生較大差錯,影響業務計劃的進程;

  三、態度考核

  態度反映員工對計劃執行的心態問題,也反映對部門對公司各層面的認知和接受問題,這些均影響著公司的整體執行力,這點目前對公司很重要,因此也有必要納入考核范圍,態度考核標準如下:

  A、優:主動積極為部門、團隊或公司進言獻策,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團隊意識強,積極維護公司利益,積極上進,虛心學習者為優秀;

  B、良:積極完成本職工作,積極上進、虛心學習,團隊合作均較為順利,但對部門和團隊的整體關注不是很積極,或說不是很明顯,對公司的利益關注一般;

  C、差:完成本質工作比較被動,進取心不強,不善于團隊合作,工作分配協調關注自己個人,對部門和團隊的整體不太關注;

  四、制度執行考核

  因公司初創時間不長,目前又面臨制度規范建設,因此,很有必要將其納入考核條款,并實施一項否決制,即出現此項不達標,總成績不能得優,具體標準如下:

  A、合格:嚴格遵循公司所有規章制度,每月沒有一項違越行為;

  B、不合格:不認真遵循公司的一些規章制度,月統計有一項以上違越行為,給公司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15

  1.目的

  通過加強培訓考核管理工作,增強員工的學習意識,提高培訓效果。

  2.適用范圍

  均豪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總部及項目部助理級別以上人員范疇內各類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3.2各項目部負責對項目部內部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培訓考核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

  4.術語

  5.程序

  5.1培訓要求分類

  5.1.1組織培訓的.主管部門在制定培訓計劃時,根據培訓課程的要求,須在培訓計劃"要求" 一欄中予以注明。

  5.1.2按培訓層次的需要,可分為三種:了解、熟悉、掌握。

  5.1.2.1了解:知曉即可,在工作中允許查閱或借助相關資料的課程。

  5.1.2.2熟悉:應做到熟練清楚,在實際工作或操作中不允許查閱資料即能靈活運用的課程。

  5.1.2.3掌握:應能充分支配或運用的理論、原則和技術的課程。

  5.1.2.4 "了解"的培訓內容不需要進行考核;"熟悉"、"掌握"內容必須進行考核。

  5.2考核方式

  5.2.1可采取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三種形式。

  5.2.2試題制定要本著與培訓內容相符的原則,由授課教師確定試題。

  5.2.3題型類別分為填空題、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實際操作六種,可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5.3 考試實施

  5.3.1筆試

  5.3.1.1培訓考試應在培訓課后五日內完成,逾期視為崗位培訓合格率不達標。

  5.3.1.2考試由培訓組織部門實施,筆試試卷應由授課教師出具,并指定監考人。

  5.3.1.3考試前,由監考人清點考試人數,并講明注意事項、考試紀律、考試時間。

  5.3.1.4考試結束后,監考人收回試卷并清點無誤后,送交閱卷人。

  5.3.1.5閱卷由授課老師擔任。閱卷人須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進行閱卷工作。

  5.3.1.6試卷用紅色標注錯誤分值。卷面總分登記在試卷右上角的分數欄內。

  5.3.1.7閱卷人將閱過的試卷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3.2口試及實操

  5.3.2.1由授課教師按口試試題、實際操作題直接進行考試。

  5.3.2.2考核結果填寫在《考核成績單》上,并注明考核方式。

  5.3.2.3主考人將《考核成績單》送交本級培訓主管人員。

  5.4成績登記

  5.4.1各級培訓主管人員負責根據試卷成績填寫筆試《考核成績單》,依據筆試、口試、實操的《考核成績單》進行登記注冊。

  5.4.3登記注冊按《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執行。

  5.5資料存檔

  5.5.1行政人事部、項目部要按照公司《培訓檔案管理規定》做好試題、《考核成績單》的歸檔工作。

  5.6注意事項

  5.6.1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只應用于員工日常培訓的考核,在《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的日常培訓登記欄注冊。

  5.6.2《執業資格培訓證書》中的崗位資格培訓登記欄內,登記的必須為筆試考核成績,口試及實操的考核成績不用于崗位資格培訓。

  5.6.員工參加新入職員工培訓的筆試考核成績記入日常培訓登記欄內。

  6.監督執行

  公司行政總監

  7.相關/支持性文件

  《執業資格培訓證書管理規定》

  《檔案管理規定》

  8.質量記錄及表格

  《考試成績單》

  《職業資格培訓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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