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5篇【實用】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學質量考核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指導,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為中心,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觀念,穩定學生在校鞏固率,加快推進教育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調動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能動性、積極性,增強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獎懲辦法》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促進全鎮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
1、九年級以中考成績和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為依據。
2、七、八年級以縣質量檢測成績為依據。
3、小學以每學期參加縣上及鎮質量檢測的成績為依據。
4、每學年度小學檢測年級縣鎮不重復,確保每個年級在學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檢測。
(二)考核科目
一、二語文、數學2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語數英之外的學科)4科;初中以縣上檢測的科目為準。
(三)計算辦法
1、小學全鎮質量檢測的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2、小學、初中參加縣上質量檢測的按縣上計算辦法計算成績。
3、參評學生數以秋季入學班級學生數為準。
三、獎勵標準
(一)九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與目標任務獎,獎勵到人。
先進集體管理獎:九年級綜合考評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6000元,第二、三名獎勵4000元,第四、五名獎勵20xx元,第六、七、八名獎勵學校1000元。
2、目標任務獎:
1完成統招縣中及商中的任務指標為:定向名額指標的50%。
2完成教體局分配的定向名額指標以外,上縣中及者商中目標任務,獎勵年級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縣上三項指標任務的加獎500元。
3定向名額指標是指教體局分配到九年制學校中考(上縣中)的定向指標數。
4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上線學生數x本班上線個數〉。
3、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九年級單科成績居全縣前10名的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理化試驗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4、職教招生任務獎,獎勵給班主任及參與招生人員,學校自行制定辦法。全年累計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每生獎勵100元。
(二)七、八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①七、八年級綜合考評位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學校20xx元,第二、三、四獎勵學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獎勵學校500元。
②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2、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七八年級單科考評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安全、書法等學科如有參考,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三)小學質量獎:
1、全縣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獎勵標準:
在第一組(校本部)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三名的獎勵1500元,第四至六名獎勵800元,第七至十名獎勵600元。
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2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五名的獎勵20xx元,第六至十名獎勵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獎勵500元。
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
①(校本部)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②(完全小學)獎勵給學校校長(35%)、教導主任(或教導負責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學點)獎勵給教學點負責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
(2)單科獎:
①縣統考獎:對單科考評名列全縣第一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前2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一組位居全縣第1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2-3名的獎勵800元,第4-6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第二組位居全縣第1-3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9名的獎勵800元,第10-15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2、全鎮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同縣統考一樣。
獎勵標準:鎮質量檢測總評第一名的獎勵學校1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800元。
鎮內如若有平行班級,即增加1個參評單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個科目計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開計算,班主任獎勵分開計算。
(2)鎮統考獎:
鎮內檢測考評前兩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鎮內質量檢測位居第一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獎勵)
(四)設立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獎,全鎮每學年評選若干名。優秀班主任每名獎勵300元,優秀教師獎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每名獎勵300元。
(五)包校人員教學質量管理獎:凡在縣、鎮質量檢測總評受到表彰獎勵的學校(或者全鎮綜合質量評比第一名),獎勵包校人員獎勵500元。(教學點不參與學校總評)
四、處罰辦法
縣級質量檢測處罰:
1、學校總評:
第一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6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第二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15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2、單科成績;
第一組罰后6名:倒數第一處罰500元,倒數第二、三名處罰300元,倒數第四、五、六名的處罰200元(體育、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第二組罰后15名:倒數第一名至倒數第三名處罰500元,倒數第四至倒數第九處罰300元,倒數第十至倒數第十五名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鎮質量檢測處罰:
凡在鎮上組織的小學質量檢測中倒數后兩名的教師予以處罰,倒數第一名的科任教師處罰300元,倒數第二名的`科任教師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處罰)。若鎮內受罰學科的分值處在全鎮平均分值5分之內的免于處罰。
學校總評位居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200元。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管理人員權衡全校整體位次,超過1/3(含1/3)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當年凡在縣、鎮組織的質量檢測中受到兩次或兩科以上處罰的教師,根據總體影響程度,原則上予以調整到相對偏遠學校工作。凡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調整到邊遠學校;連續兩年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免去職務。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五、附則
1、全鎮小學質量檢測的核算辦法。
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學校總評=鎮質量檢測各年級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學校嚴格按照《山陽縣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校長、副校長、中層要帶足節次。
3、在質量檢測時,必須讓所有學生參加檢測。
4、按照縣上文件規定,全鎮設立專項“教育質量獎勵基金”,每年從學校經費提取5%納入基金管理(所罰資金一并納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鎮教育教學質量獎勵。
5、原《色河鋪鎮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色九校【20xx】19號文件同時廢止。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堅持依法治教,立德樹人,進一步引導學校聚焦內涵,創建特色,提高辦學效益,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強化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更加科學化和精細化,切實提高我縣中小學辦學質量,促進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考評對象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
三、目標及權值(200分)
目標管理考評100分、教學質量考評100分。
第一部分 目標管理考評(100分)
(一)黨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規工作(4分)
充分運用好“學習強國”平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主題黨員固定日活動。
2、學校“雙比雙爭”活動(4、8分)
深入開展“教師比奉獻,學校比形象;黨員爭先鋒,支部爭先進”雙比雙爭活動。不斷探索以“黨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徑,努力打造樂安教育黨建工作品牌。
3、黨建帶團建隊建工作(1、2分)
抓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員,少先隊員在中小學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運用升旗儀式、入團入隊儀式、各類主題活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學校班子成員出現重大問題,受到嚴重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學校、支部班子集體違紀被解散重組的,本大項記0分。
(二)學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導工作(6分)
配合責任督學開展督導工作,落實督辦單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平臺提供學校相關資料(督導室記分)。
(1)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情況(2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的記2分,如工作未落實到位,接到整改督辦單后,在規定整改時間內未整改到位的,按問題大小扣1-2分,被縣、市、省、國家通報批評的,每次分別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平臺上傳資料(4分)。上傳整改報告和相片佐證記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對評估管理進行自評打分記0、5分;在平臺上的“學校動態”與“學校上報”兩個欄目上傳資料每學年不少于10篇記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臺上按要求填報學校基本信息記0、5分。
2、隊伍建設(11分)
(1)班子建設(3分)
①辦學思想端正,任期目標明確,作風民主,校務公開,決策正確(1分)。好記1分、較好記0、8分、一般記0、6分、差記0分。
②服從組織管理,政令暢通,學校領導班子分工明確,團結協作(0、5分)。訪問教職工及班子成員,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 差記0分。
③班子成員都能深入課堂實施推門聽課并參與教研活動,起帶頭作用(1、5分)。副校長周課時原則上不少于本校教師平均課時數的二分之一,中層干部周課時原則上不少于本校教師平均課時數的三分之二;校級班子成員要求每學期聽課15節以上,其中分管教學副校長聽課20節以上,查課程表、備課本、聽課本及教研活動記錄,好記1、5分,較好記1分,一般記0、5分,差記0分。
(2)教師管理(6分)
①抓實師德師風教育(2分)。每學期需開展一次師德主題教育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教師嚴守師德底線,愛崗敬業。查閱相關過程資料,好記2分,較好記1分,一般記0、5分,差記0分。若有教師違反教師職業行為準則且造成一定影響的一例扣1分,扣完為止。教職工有因違反黨紀國法被開除黨籍、公職及追究刑事責任的,該項記0分。
②教師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師考核領導小組,年度考核、師德考核有方案,考核過程民主化、公開化,考核有結果并按時報送。考核結果與職稱評聘、評優評模、績效考核等掛鉤。查閱相關資料,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③教師素質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師素質的遠、中、近期目標和相應的計劃、措施、制度,過程詳實,效果明顯。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④繼續教育(1分)。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按規定參加各種培訓,教師每年不得少于2個學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學分。滿分1分,有一人未達標扣0、2分,扣完為止。
⑤職稱評聘(0、5分)。教師職稱評聘程序規范,公平公正記0、5分。有舉報申訴,經查實有不公平公正行為的記0分。
⑥家訪工作(1分)。按規定完成“萬師訪萬家”工作,學校每學年制定“萬師訪萬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態化,家訪活動真實有效,查看資料和家訪系統,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分,差記0分。
⑦系統更新(0、5分)。及時更新國家、省、縣教師管理系統信息,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3)工會工作(2分)
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關心困難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做好退伍軍人優撫工作;教工文體活動正常開展;合規使用工會經費,賬目規范。缺一項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園平安狀況。杜絕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按要求協助處置信訪事項,積極做好非正常上訪的勸返工作,及時報送結果;制止“教育三違”,減少信訪投訴。
(2)基礎工作。安全知識教育;規范使用江西省學校安全工作平臺;平安校園創建;按要求開展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教育活動和報送相關材料。
(3)重點工作。做好迎接上級部門對學校進行明查暗訪工作,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將問題化解在原地;扎實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實防溺水工作各項任務清單;做好掃黑除惡工作,對中小學生涉惡問題進行排查摸底,建立線索臺賬,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校園內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4、校園文化建設(4分)
(1)辦學理念鮮明(1分)。學校校風、學風、教風、校訓主題詞充分結合學校辦學特色,能在校內以不同的方式進行展現,師生人人了解和熟記其內涵。按1、0、8、0、6三等記分。
(2)做好校園凈化、綠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設計和布置校園,有效利用空間和墻面,建設生態校園、文化校園、書香校園,發揮環境育人功能;班級內激發學生積極向上、奮發學習的班級精神、學習園地、學生守則等文化內容布置上墻,對師生有較大的啟迪作用和強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記分。
(3)加強學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學生守則》,認真制定德育工作實施方案,深化課程、文化、活動、實踐、管理、協同育人。
(4)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0、5分)。廣泛開展新時代文明新風宣傳,廣泛開展先進典型推薦評選系列活動,按0、5、0、3、0、1三等記分。
(5)學校語言文字工作(0、5分)。積極開展語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一種能力”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即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意識。按0、5、0、3、0、1三等記分。
5、食品、衛生管理(7分)
(1)營養改善計劃(3分)
①制度建設(0、5分)。營養改善領導小組、膳食委員會名單;校長職責、分管領導職責、食堂管理人員職責;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購臺帳;公開公示。(少一項扣0、1分)
②食堂賬目(1分)。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1一5月份每缺一個月扣0、2分)。
③課間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課間及時發放(查看發放記錄表)。
④營養餐食材儲藏室(0、5分)。儲藏室內要張貼工作制度、管理員工作職責、課間餐正確食用的方法。儲藏室必須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墻壁粉刷無脫落,電源線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設施齊全。儲藏室不得與其他辦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裝防盜門窗。貨架、標簽(碼放整齊)、進出庫記錄、食材(調味品等)銷毀過期記錄、管理員工作職責。
⑤留樣記錄(0、5分)。食品留樣名稱(0、1分);留樣人(0、1分);留樣時間(0、1分);銷毀時間(重量120g,48小時)(0、1分);留樣盒(密封0、1分)。
(2)校園衛生(3分)
嚴格執行并落實衛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執行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制度和疫情報告制度(1分);校門口兩邊50米隨時保持整潔衛生,無垃圾,無占道為市,無小攤小販,無亂停亂放,校牌無灰塵,校園圍墻無亂貼亂畫,無污漬、無印痕等(1分);校內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潔光亮,做到無紙屑、無痰跡、無水泥污漬、無灰塵死角,桌椅保持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桌面、桌底、桌腳無污漬、抽屜無垃圾,門窗保持無劃痕、無灰塵、污漬、臟痕記(1分)。共記3分,每發現一項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確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機制,杜絕校內經營小超市;嚴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規程,嚴把食物購買、貯存、加工關,有食堂衛生制度、工作人員衛生健康證件、食品采購的證票及臺賬登記等;嚴格落實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學校班子成員陪餐,有陪餐和繳款記錄。共記1分,每缺一項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產檔案齊全、管理有序、校建項目管理規范(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2)堅持學生衛生值日制度,組織學生參加校園勞動(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3)開展校外勞動實踐和社區志愿服務、創辦學生勞動實踐基地(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4)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1分)。成立學校財務管理領導小組,研究重大財務收支,每學年均有財務公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資金及時入賬,無賬外循環,無小金庫;收支平衡,不舉債運行,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嚴格執行各類支出標準,未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積極實施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7、學生管理(8分)
(1)教育資助(2分)
①各類學校(園)成立了學校資助機構,有專人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積極宣傳教育資助政策(0、5分)。
②在資助過程中不優親厚友、暗箱操作,嚴格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審核資助名單并有公示,無遺漏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助現象(1分),每出現一個遺漏記0分。
③及時將學生資助名單上傳、上報,資助檔案材料齊全、裝訂規范(0、5分)。
(2)控輟保學(5分)
建立控輟保學制度,控輟保學“五個機制”(責任落實、書面報告、宣傳教育、動態監測、部門聯動)計1分,每缺1項扣0、2分,扣完為止;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建學籍計1分,每缺一個扣0、1分;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輟學率為0計1分,其他學生輟學一人扣0、1分,扣完為止;完善控輟保學學校和鄉鎮雙負責制相關資料,按1、0、5、0、3三等記分;落實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系,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有送教送學和勸返相關資料按1、0、5、0、3三等記分。
(3)健全學籍管理制度(1分)
及時審核學生入學、轉學、休(復)學、升學、畢業等學籍變更手續,做好跟蹤和建檔工作;及時做好學籍系統漏報學生補錄、問題學籍和未審核學籍的處理工作;學籍檔案規范,變更手續齊全,防止空掛學籍;嚴格控制班額,有效化解大班額。按1、0、5、0、3三等記分。
8、教育裝備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設備、藥品、圖書等教育裝備配備達標(1分)。圖書:小學1:25,中學1:35;電腦:小學 30:1,初中15:1;帳目清晰、借還手續齊全,管理規范,使用經常化。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2)實驗室、圖書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等專用功能室制度齊全,管理規范,使用經常化(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3)教育城域網的開通情況(1分)。學校教室、辦公室全部開通記1分,存在未開通情況按比例記分。
(4)充分利用多媒體開展教學活動,教師能熟練掌握“贛教云2、0”的使用,隨機抽查教師的熟練掌握情況(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5)積極參加上級教育信息技術活動,完成縣站布置的各項工作(2分)。好記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填報工作(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7)保障學校儀器電教設備的維護更新、電教活動開展經費的投入(1分)。生均辦公經費5%以上以上記1分, 5%以下記0、5分,沒有記0分。
三、教育教學(30分)
1、教育常規、教科研(15分)。學校有教學常規管理制度(1分);落實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時,不得擠占非測評科目課時(1分);每學期有教研組工作計劃、總結和詳細的活動記錄(1分);教學常規每月有檢查、有通報(2分);每學年至少召開2次質量分析會(其中必須有全市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學校報告的分析會)(2分);全校性大型綜合性教研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鄉鎮中心小學每學期需進行不少于1次全鄉鎮的綜合性教研活動(2分);名師工作室建設規范,農村學校必須有一個以上校級名師工作室、縣城學校必須有三個以上校級名師工作室(2分);開展了對青年教師結對幫扶活動(1分);完成“一師一優課”的曬課、推優課任務(1分);校本課程開發每年至少一種(1分);有市級(含市級)以上立項或結項課題(1分)。
2、素質發展(15分)
(1)體育工作(8分)
①組織機構與管理(1分)。成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領導小組及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查會議記錄、實際運轉狀況)(0、5分);學校工作計劃、總結中納入了體育工作內容,體育經費納入學校預算(查會議記錄)(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國家規定新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體育課,沒開齊開足(含占用)不得分(動態檢查)(0、5分);落實學生每天運動一小時鍛練時間,含開展課間操、陽光體育運動、眼保健操(查資料、動態檢查)(0、5分)。
③競技體育(3、5分)。每學年舉辦一次學校體育運動會,場地所限學校至少開展三個項目比賽(實時上交秩序冊、圖片、原始成績記錄表)(1分);積極組隊參加教體局組織的運動會,當年比賽全部參加的得滿分,每少參加一次扣分=分數/當年次數(體育股提供數據)(1分);主動承擔教體局組織參加的省、市級比賽或被選拔參加比賽的學校,省級一次得分0、5分,市級一次得分0、3分,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1、5分。如參賽隊伍有兩個或兩個以學校學生參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參賽人數(體育股提供數據)(1、5分)。
④學生體質健康監測(1、5分)。出臺開展學生體質健康工作方案(上交體育股)(0、2分);建立了學生體質健康檔案(上交體育股)(0、3分);按規定及時上傳學生體質健康數據及學校體育工作報表(實時通報為準)(1分)。
⑤體育人才輸送(0、5分)。當年向省、市、縣體校輸送體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縣0、1分/人,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0、5分(上級體育主管部門提供名單)。
⑥申報體育示范單位(0、5分)。當年申報國家、省、市、縣級體育示范項目單位,申報獲通過學校按國家0、5分,省級0、4分,市級0、3分、縣級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0、5分。
(2)文藝工作(1、5分)。學校每年舉辦藝術節或三個以上單項文娛活動(0、5分);積極參與市、縣大型文藝活動并選送文藝節目,按照市級、縣級選定的節目分別計1分、0、5分。
(3)積極開展第二課堂活動(2分)。做好課內課外的教學銜接,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發展學生興趣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第二課堂活動做到“五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定輔導教師、定活動內容;活動內容要有“四性”即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和實效性;活動小組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有反思、有結果。好記2分,較好記1、5分,一般計1分,差記0、5分。
(4)密切家校聯系,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1分)。設立家長學校及其機構配置,辦好家長學校,建立家長委員會,按時組織家長活動,其中每學期開至少開一次家長會,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計0、1分,差記0分;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家校合作,重視家庭教育,學校能聽取和吸納家長意見,調動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積極性,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計0、1分,差記0分。
(5)按要求開展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完成市、縣指標(1、5分)。按完成指標比例計分。
(6)開展“三項文化”主題教育活動、“圓夢蒲公英”活動,推動國防教育進校園,增強學生國防意識(1分)。查閱活動資料,分別記1分、0、5分、0、3分、0分。
4、職業中學招生(5分)
完成招辦下達的招生任務記5分。按完成招生任務比例計分。
第二部分教學質量考評(100分)
1、考評內容及分值
(1)畢業年級學業水平監測(40分)
優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畢業年級質量監測(30分)
優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測試(30分)
音樂、美術、體育各占10分。
2、考評辦法
(1)考評分為縣城組和鄉鎮組。
(2)畢業年級學業水平監測及質量監測的優秀生是指總成績排在參加監測總人數前30%的學生;合格生是指總成績排在參加監測總人數前70%的學生,平均分是指全縣參加考試學生各單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隨機抽取年級(除畢業年級)、班級測試,音樂、美術、體育分別測試一個班,測試內容為本年級學科教學內容。測試成績進行全縣排名,每一學科排名按中學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2人,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三等獎3人進行獎勵。
3、考評學科
小學質量監測和畢業水平監測考評學科:語文、數學、英語、思品、科學,具體監測年級、科目以通知為準。
初中質量監測考評學科:中考考試科目,具體監測年級、科目以通知為準。
初中畢業水平監測考評學科:中考學科。
考查科目測試學科:音樂、美術、體育。
4、學生數計算
(1)送教的殘疾生和隨班就讀的智障學生(辦理了殘疾證)及休學學生均不列入。
(2)考試前轉入的學生一律計算在轉入學校,特殊情況除外(如勸返學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項目
特色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1、代表縣參加市級以上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相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各種活動,獲國家、省、市獎一等獎分別計3、2、1分,二等獎分別計2、1、0、5分,三等獎分別計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參加縣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活動,獲一、二、三等獎分別計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門征文活動獲獎:獲國家、省、市、縣獎一等獎分別計1、0、5、0、3、0、1分,二等獎按照國家、省、市分別計0、5分,0、3、0、1、三等獎按照國家、省分別計0、3、0、1分。市三等獎、縣二等獎、縣三等獎不計分。(最高分3分)
4、本學年度學校獲省、市綜合先進(如先進集體、優秀單位、示范學校等)分別計4、3分,單項獎減半記分。同項工作因不同部門、不同層級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復加分。
5、學校先進事跡或新聞報道在國家、省、市、縣級黨報黨刊等新聞媒體播出或報道,分別計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聞媒體包括人民日報 、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 、新華網、人民網、“學習強國”學習平臺、中國教育報 、中國教育電視臺、中國教師報、江西日報 、江西衛視 、江西教育電視臺 、《江西教育》雜志、江西教育網 、撫州日報 、全媒體中心(撫州發布、魅力撫州、臨川晚報)、撫州教育體育網 、樂安發布、樂安視線等新聞媒體)等。(最高分5分)
扣分項目
1、控輟保學:建檔立卡貧困學生無輟學現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學生輟學勸返記錄按要求100%到位,輟學勸返記錄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報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資助:做到教育資助一個不漏,鄉鎮中心幼兒園、鄉鎮民辦幼兒園、村小學前班及附屬幼兒園,由所在鄉鎮中心小學抓落實,有一例遺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單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師、教師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違:受到省、市、縣等上級部門查處通報,每一例分別對應扣5、4、3分。
5、教師信訪:出現教師赴省、市信訪,每一例次分別扣5分、4分;出現教師群體性赴縣信訪事件,涉及的相關學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現教師群體性赴省、市上訪,實行一票否決。教師本人由于各種違紀受到上級部門及教體局處理的不可得文明獎。
四、考評獎勵
(一)教師績效工資總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個教師一個月工資額及之前的績效工資額),其中40%按照縣里要求用于對學校進行精神文明、節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具體發放金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中60%用于對學校辦學業績考評,根據《樂安縣中小學辦學績效考評方案》每學年進行一次考評,將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類,優秀在良好的基礎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礎上下浮10%。
(二)設立樂安縣教育專項獎勵金。統籌使用社會捐贈、財政等多種渠道資金,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績效考核單項獎、義務教育畢業年級學生學業水平監測獎、義務教育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高考質量獎、音體美質量檢測獎、幼兒園保教質量獎、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中職招生等獎項。
1、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單項獎
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德育工作先進單位、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先進單位、校園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教師隊伍建設先進單位、后勤管理先進單位、教育裝備應用及信息化先進單位、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等8個單項,城區中學表彰一名、城區小學表彰二名,農村中、小學各表彰三名,每個獎項獎勵3000元。
2、義務教育畢業年級學生學業水平監測獎
(1)集體獎:分城區和農村組,全部達標(優生率、合格率)2萬元/校。
(2)教師獎:一等獎1500元/人,二等獎1200元/人,三等獎800元/人。六年級檢測及中考的每個科目,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學(語數英物化)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學(其他學科)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5人。城區組和農村組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獲獎的每個科目都必須要求學校該科目優秀率和合格率達標)
(3)中考學生獎:中考全縣第一名獎3萬元,第二、三名各獎2萬元,第四、五名各獎1萬元,第六至十名各獎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獎3000元。(必須在本縣高中就讀并在高一學年結束后發放獎金)
3、義務教育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
(1)集體獎:分城區和農村組,全部達標(優生率和合格率)獎1、5萬元/校。縣城中學若均未達標,則獎勵排名第一的學校。
(2)教師獎: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監測的每個科目,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獲獎的每個科目都必須要求學校該科目優秀率和合格率達標)。
(3)村級小學教師獎(單獨評比):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
4、高考質量獎
(1)高考質量獎的獎勵對象為縣一中、二中、職中教師(含校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2)錄取清華、北大獎:錄取清華、北大獎3萬元/生,同時獎勵該生九年級、六年級所在學校各3000元。(具體分配由學校確定)
(3)名校獎:錄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學、城市大學和科技大學)1名獎4000元,其它一本學校1名獎1000元。(含藝體生錄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數線錄取為準,須完成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如未完成指標則獎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學獎。錄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獎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數線錄取為準,完成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如未完成指標獎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體美)檢測獎
考查科目音體美測試設教師獎: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測試的每個科目,中學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2人,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三等獎3人。
6、幼兒園保教管理獎
幼兒園保教管理獎的獎勵對象為全縣公辦幼兒園,獎金總額20萬元。每年對幼兒園保教管理進行督導評估考核,對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幼兒園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訂。
7、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獎
優秀校長15名,每名獎勵5000元;優秀教師160名、優秀班主任100名,每名獎勵600元;最美鄉村教師15名,每名獎勵1000元。
通過評選,承擔縣、市級名師工作室,并完成相關科研任務,發揮示范效應的,每個工作室每年獎勵3萬元工作經費。
8、中職招生獎
中職招生獎金40萬元,根據學校完成招生情況發放招生獎,招生獎發放到生源學校,由生源學校根據本校有關制度自行分配。招生獎發放標準為:未完成招生任務學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務學校600元/生,超額完成招生任務學校超額部分800元/生。
五、考評程序
(一)由教育督導室牽頭,教體局相關股室共同組織實施。
(二)學年度考評、過程考評相結合。
1、學年度終結性考評由縣教體局組織考評小組進行考評。
2、過程考評由專門督查小組、局機關各股室依據全縣中小學校平時工作和對學校檢查過程中掌握的情況進行量分,過程考評貫穿于全學年。年度評估工作啟動后,主要分四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學校自評填報——職能科室審核填報——分管領導審核。
第二階段:教育督導室匯總數據——績效評估領導小組評議。
第三階段:局班子會審議決定——公示評估結果。
第四階段:教育督導室匯總公示反饋——公布年度績效評估結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本學年度評先資格:
1、學校出現重大經濟、刑事案件的;
2、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穩定事件的;
3、掃黑斗爭中,出現涉及學校師生及周邊黑惡線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4、精準扶貧工作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縣教體局負責各獎項考核細則的制定并每學年組織考核認定,落實相關資金的核發工作。學校獲集體獎的資金,由學校制定獎勵分配辦法,分配前報縣教體局備案。如全縣教育教學質量評比排在全市末位,則取消學校集體獎。
(五)學年度考評中,連續兩年倒數第一名的,校長在總結表彰會上作表態性發言;連續三年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班子成員年度考核,最高限為稱職,學校不得評優評模。
本方案按學年度進行考評,自20xx年秋季學期施行,各校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方案進行校內考評。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為行動綱領,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國家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科學評估全縣義務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估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
二、評估原則
導向性原則。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全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發展觀。
整體性原則。考核評估內容注重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并舉,工作績效和工作流程兼顧,確保質量評估的完整性、發展性和科學性。
公正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事實性資料為佐證,以相關統計數據為依據。考評程序規范透明,考評結果公開公正。
激勵性原則。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旨在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和潛能,形成“比追趕超”的發展局面,推動全縣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科學性原則。利用評估工具,對數據及資料進行全面細致分析,科學評估學校黨的建設、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學校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中心學校、縣直義務教育學校、局直屬學校。
四、評估內容
(一)黨的建設。權重分60分,評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學。權重分90分,評估分310分。
以上兩項權重總分為150分。
五、評估方式
依據學校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的考評組織和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轄區學校進行學校質量評價;有關評估細則將另行下發。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間,轄區學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2分,受到縣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1分,轄區內教職工因違規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權重分0、5分。
六、結果呈現及運用
(一)結果呈現
依據綜合評估得分結果,結合學校實際發展水平,將各單位分為A、B、C、D四個等次。
(二)結果運用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對A、B、C三個等次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A等次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2萬元;B等次獎勵2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1萬元;C等次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D等不予獎勵。
實施重點管理制度。對質量綜合評估為最后3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實施重點管理,當年對學校班子進行集體約談;連續兩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降為副職使用,主持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工作;連續三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予以免職,作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員使用。
學校質量綜合評估結果,作為單位表彰、校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表彰獎勵實行一票否決
1、主要負責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
被一票否決的學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屬)學校校長當年不得評先、晉升職稱,義保經費較上年酌情核減。
七、評估時限
20xx-20xx學年度,學年度末開展評估。
八、說明
1、提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賦分權重。此項賦分由原來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以上6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全縣鄉鎮中心學校控輟保學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記分)。對于上報虛假失學輟學數、勸返數等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實行一票否決,該單位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D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增加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項目。無公辦學前教育教學業務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開發區,以上5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學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記分。
3、在計算學業成績得分時,沒有初中的中心學校,按其小學學業成績得分,進行相應比例的折算,即學業成績總得分(不含藝術素養和體育鍛煉)=小學學業成績得分×2。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4
根據市教育局質量評價方案的實施意見,為了構建我校學生學業質量監測體系,提高小學教學質量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推動評價制度改革的深化,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一.評價原則
1、全面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應具備的多種素質進行全面評價,同時注重學生個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評價。
2、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形成性評價是指定期對教學質量形成過程(教學實施過程和學習落實過程)的一種監測,其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問題,調整教學。終結性評價是指一段較長的時間后對教與學的結果進行的一種檢測,其目的在于檢查長期目標的達成情況。對教與學兩方面評價要堅持過程性與終結性相結合的.原則,既注重過程,又關注效果。要改變評價過分強調甄別的功能,要有利于促進教師和學生的發展,激勵師生共同進步。
3、總體評價與抽樣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總體評價是指全體學生參加的學科評價,而抽樣評價是指對部分學科和部分學生的評價。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以定期評價為基本形式,適當采用不定期分項抽樣評價,加強對教育教學狀況和效果的宏觀監控和微觀管理。
4、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定性評價采用“等級”與“評語”評價等方式,定量評價采用“分數”和“比率”的方式,使評價盡量科學合理。
二、評價方式
1.分級評價:學校以班級為單位進行評價。
2.分段評價:以1-3年級為低年段,4-6年級為高年段進行過程和階段性評價。以低年段為例,分段評價是指對一個行政班,從一年級跟蹤評價到三年級,研究三年內學生的學業水平、行為習慣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三、評價內容
1.學生方面:
①學業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態度與學科素養;
④學生個性特長發展。
2.教師方面:
①專業發展水平;
②備、講、批、輔、研。
③教學質量書面檢測。
四、評價實施
1.學生方面:設立學生成長檔案,把各階段有關學生能力水平、個性特長發展、情感態度和學業成績的考評結果都放進學生的成長檔案里。具體做法:
①學生作業評價:由教導處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任科教師執行,通過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任科教師評價實施。(每學期評一次)
②學生文明禮貌與衛生習慣評價:由學校德育部門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班任執行,通過學生自評、小組評價和班任評價實施。(每學期評一次)
③才藝展示(包含科學小實驗、小發明、小制作、書法藝術等)評價:由學校綜合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綜合科執行,通過學生個人申報、展示,最后由綜合科成立考核小組評定。(每學年評一次)
④學生語文口語交際、寫字水平評價:由語文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語文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⑤英語口語表達評價:由英語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英語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⑥數學口算能力評價:由數學科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各數學任科教師評價。(每學期評一次)
在認真做好上面各項評價的基礎上,再填寫下面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并歸檔。(附表一)
2.教師方面:健全科學的評價激勵機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并促進教師不斷提高,評價結果要與獎金分配和評先評優掛鉤。具體做法:
(1)工作表現(工作態度、責任心,常規工作完成情況,培訓進修與專業水平的發展等)占30%:
①教師的備講批輔研工作完成情況,由科組長與行政每學期檢查一次,每項按優6、良4、中3、差1給分;
②教師讀書學習和培訓進修情況,由主管行政評價,按優10、良8、中5、差2給分;
③部門工作完成情況,由校長評價,按優10、良8、中5、差2給分。①②③項得分之和的30%為實際得分。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的實際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績(每學期教師教學質量書面檢測結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學期)質量檢測的5個指標(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優秀率、高分率)各項指標的比較值在同級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級任教兩班以上的獨立計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項指標比較值的平均值計算,一個教師任教全級多班的按第二名計算。)
②質量檢測的5個指標第二次(第二學期)與第一次(第一學期)的比較值的差乘以10為各指標全年得分,5個指標的得分和為第②項的實得分。第①與第②兩項得分之和的70%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與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為教師學年教學質量的總分。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5
一、考核目的:
為實現“強基固本,鑄南苑品牌”的目標,為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厚實學校辦學底蘊。學校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優化競爭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在職一線教師
三、考核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四、各類學科考評:
學科分為文化考試學科、會考學科、考查學科
(一)文化考試學科:
1、以班級各學科在年級中的名次波動情況為依據進行動態考核,即以分班時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1,期中或期末該班學生的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級的各學科綜合得分算式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優秀率×40%
2、起始學科:文科以語文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理科以數學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
3、優分標準:以卷面分的90%(語文學科為80%)為標準,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為標準。
(二)考查學科:
1、上全、上足應上課時占20分,一次缺課扣5分,3次以上缺課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2、備課按課時備課20分,期中、期末各檢查一次,若缺一課時扣5分,扣完為止,無備課則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3、課堂教學水平及能力,以學校或年級組檢查報告為依據(以聽課為主)占30分,學生評教占15分。
4、獎項設置:一等獎全年獎金為300元/人,二等獎為200元/人,三等獎為100元/人。
(三)會考學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體育按中考會考成績(設合格率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90%>m>85%,則按50元/班發放,若合格率低于85%則不享受獎金。公辦參照民辦降一等次發獎,若公辦m值低于80%不享受獎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該班學科考核獎。
初三體育滿分率設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滿分率低于90%則不享受獎金。
(四)初三中考的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說明:
(1)參加考核的學生以期初各年級組核定為準,中途轉進的學生按進班后第一次考試的成績計入,重新計算綜合得分后按相應學科的方案考核,轉出(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時該學生的位次所對應的分數計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學生,班主任所教學科的成績以0分計入,其他學科按缺考學生處理。
(2)一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二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40%,三等獎占該年級班級數的30%。
(3)語文、數學、英語的期中、期末獎勵金額各為200元/班;物理、化學各為100元/班;初三政治、歷史各為50元/班。
(4)一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2倍,二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0倍,三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0.8倍。
(5)若某年級某學科在市組織的調研測試中其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200元。
(6)若教師有教學事故(如所教學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學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級均分6分以上)等,則不享受考核獎。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6
一、考核內容
音樂、美術學科常識性學科知識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實踐操作
二、考核細則
(一)音樂
1、隨機抽取學生考核,班級其余學生參加音樂樂理知識考核。
2、考試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歌曲演唱(70分)、樂理基礎知識(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級從教材所學歌曲中隨機抽取一首,學生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準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的演唱。
注:①所考歌曲必須背唱
②教師不得伴奏
(2)樂理知識:(30分)
從3——6年級所學教材中選擇基礎知識出試卷考核。
(二)美術
1、隨機抽取班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
考試內容:美術基礎知識(30分)、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1)美術基礎知識:(30分)
3-4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特別是具有我國民族特色的)美術作品,能用恰當的詞語、短句等表達自己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認識。
5-6年級依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教材中選取欣賞美術作品,能運簡單的美術術語,通過口頭描述或寫作等方式表達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術基本表現能力:(70分)
根據20xx年版美術課程標準要求,從美術表現技法的角度對學生進行考核。
美術基本表現能力的要求:
3--4年級能夠在繪畫作品中表現自己所觀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級能夠運用線條、形狀、色彩、肌理和空間等造型元素以描繪和立體造型的方法表現事物。
(三)體育
1、抽取學生進行身體素質測試。
2、考核內容及具體記分辦法:百分制考試內容:水平二: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繩水平三:50米跑、1分鐘跳坐位體前屈、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所測內容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分測試。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7
為建立健全教育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完善評價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通過建立科學的監測及評價獎勵機制,進一步強化“質量興縣”“質量興教”意識,構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發展平臺,促進我縣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整體提高我縣中小學校(含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依據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為基本依據。
三、評價原則
(一)全面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二)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三)導向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與考試相結合的原則。
(五)監測性與激勵性相結合的原則。
四、評價內容
(一)綜合考核及評價。
(二)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
五、評價辦法
(一)綜合考核與評價
從德育管理、智育管理、體育鍛煉、美育熏陶、勞動教育和控輟保學等多個方面進行量化評價,簡稱“5+1”評價(“5”即五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育,“1”即控輟保學)。
1.德育管理。大力開展理想信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生態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少年兒童聽黨話、跟黨走。突出政治啟蒙和價值觀塑造,用好紅色文化、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先進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資源,打造社會實踐大課堂和線上德育學堂等。結合實際情況,創新性開展德育工作,增強德育工作的主動性、實效性,構建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參與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學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學校積極提升學生智育水平,實施創新素養教育,培養認知能力,促進學生創新思維、創新方法形成。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實施教學,確保學生達到規定學業質量標準。發揮教師主導作用,上好每一堂課。突出學生主體地位,注重保護學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發學習興趣,提高學習能力。加強科學教育和實驗教學,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質量監測和督導,堅決防止學生學業負擔過重。
3.體育鍛煉。學校嚴格落實學生體質健康合格標準和監測制度。開齊開足體育課,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和特色體育項目,多形式發展體育健身,讓每位學生掌握1-2項運動技能,推進體教融合。強化學生健康綜合干預與監測,青少年近視率達到防控目標,肥胖率控制到全國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嚴格落實國家藝術課程設置相關要求,結合地方文化設立藝術特色課程,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傳承學校建設,廣泛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幫助每位學生掌握1-2項藝術技能、會唱主旋律歌曲。
5.勞動教育。加強學生生活實踐、勞動技術和職業體驗教育。開設勞動教育必修課程,每周不少于1課時,每學年設立勞動教育周,堅持學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組織學生開展家務勞動、校園勞動、校外勞動和社區志愿服務實踐活動。
6.控輟保學。各學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扎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杜絕學生流失,確保在校學生的鞏固率。
(二)教學質量激勵
1.為促進學校教育質量提升,加強學校的日常管理,對我縣中小學校、管理者、學科教師、班主任予以教學管理、教學質量獎勵激勵,以績效獎勵性工資增量方式進行,具體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2.優秀初高中畢業生獎勵。在我縣初、高中就讀的學生,按“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標準,從當年初高中畢業生中評選出若干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獎勵。具體方案由學校、縣教研室制定,同時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
六、資金來源
(一)本實施方案所獎勵學校和教師的資金由縣財政通過單列績效增量的形式劃撥。學校獲得的績效增量獎勵資金由學校按有關規定統籌支配使用。
(二)鼓勵企業及社會各界人士向武宣縣慈善總會捐贈資金,加大“金秋助學”力度,獎勵品學兼優及家庭困難學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落實好教育質量監測和評價激勵工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體育工作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教育體育局、縣財政局、慈善總會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武宣縣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及評價激勵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由縣教育體育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定期做好評價等工作。
(二)科學評價正確導向
各評價細則和設獎項目,需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文件精神為基本依據。應本著培養人格健全、合格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導向,實施細則和實施過程由縣教育體育局結合我縣學校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八、本辦法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執行期間,若遇國家、自治區和來賓市對中小學校有關政策調整或形勢發生變化的,應按相關政策和武宣縣實際情況修改。
九、本辦法自20xx年起實施,原武政發〔20xx〕42號自行廢除。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通過建立并實施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普通中小學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促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向縱深發展,促使各中小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和諧發展,以致全面育人,不斷提高我縣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整體提升全縣教育核心發展力。
二、監測目標
盡快在全縣逐步建立由縣、鄉、校三級組成的基礎教育質量監測體系,為全縣教育科學決策和管理提供依據,引導全縣基礎教育事業健康和諧發展。
三、監測依據
東平縣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依據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教基[20xx]17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課程實施水平評價方案(試行)》(魯教基字[20xx]21號)和《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養評價方案(試行)》等有關文件。
四、監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監測體系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遵循教育教學的基本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使監測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做到全面發展、個性發展、特長發展、自主發展;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具體說,是根據高中、初中和小學教育目標、教學任務設置評價指標。高中著眼于升學教育、就業預備教育;初中著眼于綜合素質培養,為升學教育、就業預備教育奠定基礎;小學著眼于基礎教育和習慣的養成,注重學生素質的多元開發。
(二)發展性原則
監測目的重在了解各學校整體教育教學質量狀況。由于各校的辦學條件、師資、生源等因素的差異,必然會導致教育教學質量的差異,承認差異看進步,在原教育質量的基礎上,通過質量監測和分析為各學校進行動態發展提供建議。以達到調整教學管理措施、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發展、教師發展、學生發展的目的。對測評結果的分析,重在分析年度發展水平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不做橫向結果對比分析。
(三)綜合性原則
既要關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等學科的評價,更要關注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評價;既要關注國家規定課程的評價,更要關注校本課程的評價;既要關注知識與技能的評價,更要專注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過程與方法的評價,既要關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更要關注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四)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學科特點,有的學科以定量評價為主,輔以定性評價,有的學科以定性評價為主,輔以定量評價。能夠量化評價的內容,也要從量化數據中關注質的分析與把握。除常規的紙筆測試評價外,還要采用表現性評價手段,進行質性評價,做到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全面評價教育教學質量。
(五)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對學生學習成績的測評,既要有關注結果的終結性評價,更要有關注過程的形成性評價。通過形成性評價,獲得教與學的反饋信息,改進教與學,實現質量控制。通過終結性評價,了解一個教學階段的質量狀況,完善教學管理措施,改進和調整教學策略及教學方法。
(六)可操作性原則
遵循簡便易行、客觀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瑣和形式化的評定方式方法。在評價指標嚴密的科學性和普遍的'可操作性的兩難選擇之間、在評價內容的無限復雜性和有限的可控性的兩難選擇之間,傾向于選擇后者,保證監測的信度和效度。
五、監測范圍
東平縣普通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學段的所有學校全部納入監測范圍。以縣直高中、初中各學校、縣直小學和鄉鎮中心小學為主。
六、監測體系
以促進學生發展為目標的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義務教育階段的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如下: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環境保護。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力。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中基本素養評價方案(試行)》,普通高中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如下:
(1)道德品質。
1、思想政治素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能分清善惡、是非,具有科學的世界觀、正確的價值觀、積極的人生觀;熱愛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維護集體利益;關心國家及世界大事,維護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
2、道德素養:尊敬老師,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個人利益;團結友愛、助人為樂、待人真誠。
(2)公民素養。
1、民主與法制素養:理解法律知識,具有法制觀念;遵守紀律,能運用法律維護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具有民主平等理念;
2、環保意識:了解環保知識,并主動宣傳環保知識;有保護環境的意識和責任感,自覺保護環境;
3、社會責任感:維護社會公德;關心社會和他人,愿意為他人和社會服務;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4、文明習慣:舉止文明,待人有禮貌;講究衛生,愛護公物。
5、職業與創業意識:具有職業興趣,獲得職業信息,進行職業準備;學會生涯規劃,培養創業意識。
(3)交流與合作。
1、交流:會以正確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思想和觀點,并能理解和尊重他人的觀點;與家人、同學、老師的關系和諧。
2、合作:能把自己當作集體的一員,和他人共同確立目標,并努力實現目標;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能正確評價和調節自己的行為,和他人共同努力,直至實現既定目標。
(4)學習能力。
1、學習興趣與態度:學習態度端正,具有濃厚的求知欲和學習興趣;學習積極、主動、勤奮、認真,努力克服學習中的困難。
2、學習方法與習慣:掌握有效的學習方法,學習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性;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自覺完成學習任務;能夠進行研究性學習,并掌握進行研究的初步方法。
3、學習能力:能有效地獲取和處理信息;善于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結果進行總結和反思。
4、實踐與創新能力:會運用已有的知識技能,獨立地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并解決問題;具有一定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5)運動與健康。
1、身體素養:有健康的生活方式,沒有不良嗜好;堅持鍛煉身體,積極參加體育活動;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2、心理素養:能正確認識自己,評價自己,悅納自己;情緒穩定,能有效地調節情緒;堅強、有恒心、有毅力,能積極應對挫折;自尊、自信、自立、自強。
(6)審美與表現。
1、審美情趣:具有審美意識;有健康的審美情趣和審美情調。
2、審美能力:掌握一定的審美知識;善于發現美,能欣賞美,具有一定的藝術鑒賞力。
3、美的表現與創造:能以各種方式表現美和創造美。
各校可根據自身的歷史傳承和發展追求,盡快編制獨具個性特色的基礎性發展目標體系。小學階段可根據學生的年齡特征和認知水平,按低年級、中年級和高年級分別制定評價目標體系。
(二)學科學習目標:
對學科教學質量的監測以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本學科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為依據。
學科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業發展,也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和個性特長。學科學習目標和基礎性發展目標不能截然分開,在評價實施的過程中盡量做到兩者的有機融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對學科課程的評價,在關注基本科目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體育與健康、技術、藝術、綜合實踐活動、校本課程等科目的評價。
七、組織實施
“東平縣普通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中心”負責全縣監測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依據監測結果,形成年度教育教學質量監測報告。
監測人員由東平縣教研室三個學段的教研員、體衛藝教研員和東平縣教育教學專家服務團中相關專家組成,按照相對固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的原則形成項目測評隊伍,必要時聘請縣外有關專家參與。監測中心對監測人員進行培訓,明確要求、熟悉程序、嚴明紀律,對監測人員發放聘書,每年一聘。
東平縣教研室三個學部和體衛藝辦公室在監測中心統一組織和協調下,制定相應測評項目、測評標準和測評程序,組織編制相應測評材料。
各學校設專門人員組成質量檢測、監測辦公室(可掛靠在教務處),負責此項工作,配合縣監測中心搞好項目測評。
縣監測中心實施監測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各學校實施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進行監督和評價,如:查閱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方案及相關評價材料和評價結果;查閱學生成長記錄袋;查看課程開設情況;查看作業及試卷批改情況等;二是針對某些具體評價項目及指標通過筆試、口試、答辯、模擬實踐、情景測驗、實驗操作、課內及課外行為觀察、問卷、多方訪談等進行實時實地測評,獲取第一手資料。
建立全縣初中、小學學科教學質量抽測制度。抽測是質量監控的重要措施。能夠及時反映教學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進行有效調控。一般采用以下三種抽測方式:一是學科抽測。抽測某一學段某個或某幾個學科。二是聯片抽測。抽測某一學段某一區域或某幾個區域的全部開設課程。三是年級抽測。抽測全縣某個年級的全部課程。
對高中學段進行普測或抽測。
全縣性教學質量檢測每個學期安排1~2次,具體考試科目、時間與要求提前一周通知學校。抽測與普測的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個學期前期、中期、后期,可以對學科綜合能力進行測試,也可就學科單項能力進行測試。
全縣性教學質量檢測(抽測或普測)由縣質量監測中心組織命題、印制試卷、集中閱卷、完成成績統計。閱卷采取統一或交叉、流水作業的形式進行。閱卷結束后,組織專人做好成績統計、搞好分析。
八、結果使用
測評結果由教育局發布,主要為全縣教育決策和各單位教育發展服務,只對有限相關管理人員公開。將各單位測評結果記錄在檔,長期保存,為各單位教育發展規劃和教育教學管理隨時提供參考。
測評結果納入對各學校年度教育督導。對各學校的測評結果為年度考核、評優樹先提供參考依據。
九、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立質量監測制度、搞好質量監測的重要意義,加強對本單位質量監測工作的領導,確保質量監測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等。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緊密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扭轉唯分數、唯升學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引導聚焦教育教學質量、遵循教育規律,以全面客觀的監測數據支撐教育決策、服務改進教育教學管理,促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五育并舉”,拓展監測學科領域,構建全面覆蓋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的監測指標體系。
(二)服務質量提升。緊扣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監測學生各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及核心素養,系統挖掘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關鍵因素,精準服務教育質量提升。
(三)注重方法創新。充分運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腦科學等領域前沿技術方法,開展計算機網絡測試、人機交互測試等,探索多領域綜合評價和跨年度增值評價,推動監測工作更加科學高效。
(四)強化結果運用。堅持問題診斷和示范引領并重,建立監測問題反饋和預警機制,督促問題改進;推廣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推動各地建立結果運用機制,有效發揮監測診斷、改進、引導功能。
三、監測學科領域及周期
監測學科領域主要包括德育、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體育與健康、藝術、勞動、心理健康。
每個監測周期為三年,每年監測三個學科領域。第一年度監測數學、體育與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監測語文、藝術、英語,第三年度監測德育、科學、勞動。
四、監測對象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中的學段劃分情況,考慮學生認知和學習能力發展的階段性特征,監測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四年級和八年級學生。
五、監測內容
對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和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或指導綱要),主要開展學生發展質量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
(一)學生發展質量監測。圍繞學生全面發展要求,重點監測學生德智體美勞教育質量狀況。德育主要監測學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為規范以及基本國情常識掌握情況等。語文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語文基礎知識情況、閱讀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等。數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數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運算能力、問題解決能力等。英語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英語基礎知識情況,閱讀、寫作等綜合語言運用能力等。科學主要監測學生掌握科學基礎知識和思維方法情況、科學探究能力等。體育與健康主要監測學生身體形態、機能、體能狀況以及健康生活習慣等。藝術主要監測學生掌握藝術基礎知識情況,通過藝術作品和活動感受美、表達美的'能力,審美趣味和審美格調。勞動主要監測學生勞動觀念、勞動知識和能力、勞動習慣和品質等。心理健康主要監測學生情緒、人際交往等發展狀況以及常見的心理行為問題等。
(二)相關影響因素監測。調查影響學生發展質量的相關因素,如各學科領域的課程或教育活動開設、學生學業負擔、教學條件保障、教師配備、教育教學、學校管理以及區域教育管理情況等。
六、主要環節
(一)工具研制
組織專家研制測試卷、相關因素調查問卷以及表現性測試工具。測試卷監測學生在有關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重點關注學生探究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相關因素調查問卷調查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相關因素,分為學生問卷、教師問卷、校長問卷、區縣教育管理者問卷等。表現性測試工具用于體育與健康、科學、藝術等學科領域,通過學生現場項目參與和演示,監測運動、操作、演唱能力等。
(二)樣本抽取
根據我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學生量大、面廣的特點,采取分層不等概率抽樣方法,分三個階段進行抽樣。其中,根據人口總量、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發展狀況,在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抽取樣本縣(市、區),占全國總縣數十分之一左右(每年約340個)。根據地理位置、城鄉分布、學校類型等因素,采用按規模成比例概率抽樣方法,在樣本縣(市、區)抽取樣本學校,原則上每個樣本縣(市、區)抽取12所小學、8所初中。在樣本學校隨機抽取學生,原則上每所樣本小學抽取30名四年級學生、樣本初中抽取30名八年級學生,樣本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三)現場測試
為了保證測試操作規范,所有樣本縣(市、區)、樣本校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開展統一測試,測試總時長為一天半。測試安排在本校,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綜合考慮學習內容的完整性和便于組織測試等因素,原則上每年測試時間安排在5月下旬。
(四)水平劃定
根據課程標準和學生答題的實際表現,對學生學業水平進行等級劃分和具體描述。參照國際監測通行方式,結合我國教育教學實際,將學生學業表現劃分為水平Ⅳ(優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個水平段。
(五)數據分析
在監測數據掃描錄入基礎上,經過數據清理、跨年對比、數據鏈接等環節生成監測數據庫,運用多種統計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數據,形成監測結果。
(六)報告研制
根據報告目的、內容和閱讀對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國家監測報告、分省監測報告、區縣監測診斷報告、政策咨詢報告四類報告。
1. 國家監測報告。呈現全國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發展水平的總體狀況、影響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以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2. 分省監測報告。分省(區、市)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省(區、市)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該報告主要供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
3. 區縣監測診斷報告。分縣(市、區)呈現學生在各監測學科領域的發展水平、影響該縣(市、區)學生發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關分析,診斷教育質量問題。該報告主要供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教育部門使用,供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參考。
4. 政策咨詢報告。針對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結合一線教育實際深入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該報告主要供有關領導和部門參閱,供地方調整教育政策參考。
(七)結果運用
1. 服務決策咨詢。向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門呈送國家監測報告和政策咨詢報告,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支撐。
2. 督促問題改進。向各省級人民政府反饋監測發現的主要問題清單和分省監測報告,督促問題整改。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對全面發展質量不佳、質量下滑趨勢明顯的地區進行預警,對有關責任人員約談問責。
3. 支撐督導評估。監測結果直接應用于督導評估工作,作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4. 引領質量提升。宣傳推廣監測發現的典型地區經驗案例,搭建監測學習交流平臺。加強監測數據挖掘運用,鼓勵開展監測相關學術研究,引領推動教學改革、改進教育管理。
七、組織實施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由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過程監督,委托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承擔業務培訓、工具研發、數據采集、報告研制等工作。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組織和過程監督。市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本地區的測試協調和指導。縣級教育督導部門負責組織現場測試。
探索監測結果與政策調整的聯動機制。各地建立省級統籌、區縣為主的監測結果運用制度,教育督導部門牽頭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同聯動,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監測結果運用模式。建立并完善地方監測機構,探索對地方監測機構在監測工具研發、抽樣等方面技術標準的認定。
八、紀律與監督
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公平公正,確保工具安全,杜絕模題應考、干擾抽樣、弄虛作假等行為,廣泛接受學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級教育督導部門對監測組織工作的規范性、工具保密性進行全程監督,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受理舉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0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確保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從20xx年始試行,原方案(汝教〔20xx〕15號)同時廢止。
一、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由縣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任顧問,教育局局長任組長,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領導任副組長,教育局局務會成員及其他任實職的副科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基礎教育股,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的日常事務。由分管基教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
二、評價和獎罰對象及獎項設置
1、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設特等獎和貢獻獎。
2、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鄉鎮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鄉鎮中心(完全)小學分類設獎,設一、二、三等獎。
3、縣高中階段學校:高三設高考獎、高二設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中設高考獎、技能測試獎。
三、評價和獎罰時限
一個學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當年8月的教育教學質量情況。
四、評價辦法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按《汝城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量化評分細則》(附件)實施。
①縣六中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初中學校第一名且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只有一項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低于前兩年平均值,則不評獎。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低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二名且第一名為城區學校、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三名及以后,則不評獎。
③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評分細則量化排名,一、二、三等獎分別評1所學校。
2、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學校設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如獎勵辦法修改則按新辦法執行。
3、普通高中肄業班設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高一質量監測獎,按學年期末學生質量監測成績人平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量化計算(注:計算辦法三項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為獎懲名次),獎前6名。
4、職業中專學校設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按合格率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
五、獎罰措施
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學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學校領導表彰獎勵、干部獎懲任免、責任追究及教師工資晉級、福利待遇、評優評先、教師專業職務評聘、升遷調動等掛鉤。
(一)獎勵辦法
1、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
2、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業中專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對一至六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三項一致,獎金數據實確定,2-6名按10%遞減。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獎:獎金數據實確定,一等獎至三等獎獎金按25%遞減,特等獎按一等獎獎勵,貢獻獎按三等獎獎勵。
4、對獲獎學校的校長及分管教學副校長按獲獎等次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獎金數據實確定,一至三等獎按25%遞減。
5、對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學校,或榮獲一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2個;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學校,或榮獲二、三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1個。
(二)處罰辦法
1、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得分排全縣倒數最后三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和對校長及分管教學的.副校長進行警示談話處理,并取消該校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及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評優評先資格;若連續兩年排最后一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注:對科級干部,縣教育局將向縣委組織部提出處理意見。下同),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若連續兩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誡勉談話處理;若連續三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2、對高考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階段學校、高二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一期末監測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學校,技能測試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職業中專學校,校長必須向縣教育局作出書面說明,教育局核減該校年度考核評優指標1-2個。
3、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導評估中被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實行評獎一票否決。
(三)結果運用
此方案將列入《汝城縣年度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的評價,考試院負責高考獎的評價,教研室負責高一質量監測獎的評價,職成教股負責職中技能測試獎的評價。
2、各相關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評分細則內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級以上各校獲獎情況(含學校集體榮譽、學生競賽獲獎等)的獲獎文件及統計表,作為記分依據。
3、各學校要以本方案為依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學年度具體詳細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方案,經學校校務會(或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局聯系點領導審核和局相關領導同意后實施。獎勵額度應根據學校的財務狀況具體確定。
4、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量化評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認真,努力杜絕差錯。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1
為加強學校教學質量管理,提高教師質量意識,規范我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工作,客觀評價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過科學、客觀的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師的業務表現和工作實績,獲得全面、綜合的教學質量信息。
(二)發揮正確的導向和激勵作用,進一步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提高業務水平和教學質量。
(三)為教師評聘職稱、評優評先、考核獎懲等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核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堅持遵循教育教學規律,結合我校教學工作實際,制訂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實事求是地評價教師的教學工作,客觀公正地反映教學情況。
(二)目標、過程與效果相結合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把教師教學工作過程、教學效果和工作目標聯系起來,對教師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評價。
(三)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既力求考核指標體系和標準科學嚴謹,準確反映教師教學工作實際,又對教師提高業務素質提出導向性要求,同時,應簡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全校專職教師和兼職教師。
四、考核分值
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滿分110分,由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40分)、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15分)、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25分)、教學工作量評定分(20分)和教學工作獎勵分(10分)組成。
五、考核記分辦法
(一)學生“評教”記分辦法
學生“評教”的記分滿分為40分。通過網上評教系統與紙質評教表相結合的方式對任課教師進行評分。
(二)教學督導組“評教”記分辦法
教學督導組“評教”的記分滿分為15分。教學督導組由學校、學院兩級督導員組成,按照學校教學督導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學期教學督導組至少對每一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以上的隨機聽課,并進行打分。
(三)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記分辦法
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含同行評價)考評的記分滿分為25分。其中,教師授課整體質量和學生學習效果分值20分,積極參與學院安排的各項教學活動分值5分。各學院考評方式和評分細則可根據本專業教學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報教務處備案。
(四)教學工作量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量的記分滿分為20分。
1.達到學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學時,記16分,學院可根據各專業實際情況制定滿分的周平均學時上限,超過部分不再記分。兼職教師記16分(經批準的特殊情況兼課,周課時4學時以上部分每增加1學時加1分,至20分為止)。
2.達不到周平均8學時的專職教師(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計算),每減少1學時扣1分。
(五)教學工作獎勵記分辦法
教學工作獎勵的計分滿分為10分,教學獎勵分在文件確定的當學期一次性記分,同時參加多項者累加,總分不超過10分,同一項以最高級別記分。
1.教學工程項目: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2.教學成果獎:國家級記10分;省(部)級記8分;校級記3分。
3.教學研究項目: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記2分。
4.教師職業技能比賽:國家級記8分;省(部)級記5分;校級一等獎記3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5.輔導學生比賽獲獎:國家級一等獎記10分,二等獎記8分,三等獎記6分;省(部)級一等獎記8分,二等獎記6分,三等獎記4分;校級一等獎記4分,二等獎記2分,三等獎記1分。
以上第1、2、3項中,國家級項目按前10名計分,省(部)級項目按前7名計分,校級項目按前5名計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遞減0.5分,最低0.5分。第4、5項按項目計分。
六、考核等級
(一)學期考核等級
1.優秀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前30%且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優秀。
2.良好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30%至70%之間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教學質量考核分值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學期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學期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級
1.優秀
(1)各學院學年度考核優秀名額為在本部門參加考核教師人數的30%。
(2)各學院將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均為良好等級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優秀、考核分值均達到相應職稱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師的兩學期考核分值之和進行排序,按照本部門優秀名額確定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優秀等級教師。
2.良好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前70%,年度教學質量考核等級未評定為優秀且無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良好。
3.合格
學年內兩學期教學質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學院70%之后且無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合格。
4.不合格
學年內出現二級以上(含二級)教學事故的教師,年度教學質量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七、有關規定
(一)學生對教師的“評教”分值、教學督導組的“評教”分值、各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小組考評分值均為原始滿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學工程項目的類別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為準;教學成果獎可參評及獲獎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文件及我校校級評選及推薦為準;教學研究項目以河南省教育廳立項建設及我校校級立項及推薦項目為準。
(三)在考核學期內沒有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不參加考核(帶隊實習教師除外)。
(四)帶隊實習教師和經學校同意有特殊任務的教師考核,由教務處、各學院根據教師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定細則另行制定)。
(五)輔導員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輔導員工作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優秀率按照學校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辦法規定的前30%執行。
(六)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按照《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教師課程教學工作質量評價實施辦法》(校教文〔20xx〕1號)精神執行。
(七)各職稱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值: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90分,副教授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5分,講師以下考核優秀最低標準分為80分。
(八)其他非歸屬學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標準對任課教師單獨進行考核。
(九)各學院各考核等級人數按照規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辦法確定。
(十)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前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升一級標準發放(教授職級升一級的,標準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同時不再享受《焦作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內津貼補充規定(試行)》(校政文〔20xx〕102號)規定的獎勵;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分值一個學年內連續兩個學期在學院排名后5%(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學院排名定為后5%),且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學年校內津貼按照本職級降一級標準發放(助教職級降一級的,標準按照講師降助教職級差執行),于下一學年執行。
八、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
一、考核目的
通過對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考核,加強對教學全過程的監控,促進中澳星火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考核的內容
對教師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研與科研業績、教學工作業績,本學期教學情況等進行的全方位綜合評價。
三、考核的原則
1、力求簡單易行,便于操作。
2、考核兼顧歷史與現實,以現實變化為主。
3、力求以事實為考核依據,減少主觀性評價。
四、考核的指數體系
考核分三部分,共計100分。
第一部分:學生評教,占50%,由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部分:教務處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組織及表達能力進行評價。
第三部分:教學質量考核,占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評價。教學質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評價、教研組長評價。
五、考核的組織和實施
1、考核在教學處長的領導下,由教務主任牽頭,各教研組具體組織實施。
2、教務處考核使用“表一:教務主任評價表”,教務處評價在教務處長指導,由教務主任對所有教師考評,并交教務處復核。
教學質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組同行評價表”,教研室同行評價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學生評教使用“表三:學生評教表”,由任課教師授課所有班級學生評定。
3、中澳星火任課的.所有全職及兼職的任課教師均參
4、具體實施:
(1)教務主任、班主任負責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2)教務處獲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給各學科教研組,供教研組作綜合考核時參考。
(3)學生參評人數必須超過總人數的80%才有效。
(4)必須保證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學質量考核可促進教師進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優缺點,并幫助發揚或改正。
(2)教學質量考核將引導教師在教學工作中積極參與教研、科研活動,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3)教師教學質量考核結果納入“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師檔案。
(4)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是教師聘用、評優、晉升、評職稱的證明材料之一。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3
一、考核內容
考核指標內容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由保障機制、學校發展、教師培養、學生成長、學生關愛、個性指標等內容組成。并按照以上指標內容分別設置指標體系。考核指標體系由縣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擬定,經考核辦匯總初審,分管領導審核,黨組會研究同意后印實施。(見附件2)
二、考核程序方法
赫章縣教育系統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按照確定考核指標、每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和年終考核5個程序進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結束后,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按照縣考核辦要求,通過適當方式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評價)結果。考核對象有異議的,可向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申請復核。
(一)指標設置。考核指標設置在本年度第一季度,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發展定位、職能職責,著重圍繞教育服務管理更加優化、教育質量穩步提升、師德師風建設更加有力、中小學校(園)教育多樣特色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等要求,結合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形成可量化、可比較、能定責、可追責的分類考核指標。根據資源稟賦、發展階段、功能定位等不同特點,將考核對象分為教育集團類、中小學類、特殊教育學校類、育新學校類、幼兒園、中職學校類6個類別分類設置評價指標體系。
(二)每月調度。由縣教育科技局相關職能股室(中心)對所牽頭負責的指標按月進行調度,并采取發函提醒、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等方式,對未按時序推進的工作進行提醒督辦。
(三)季度監測。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負責,按季度匯總考核對象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有關指標季度推進情況,進行審核評分。對未按時序進度要求推進工作或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及時提醒,跟蹤整改落實;確需督辦的,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報縣教育科技局黨組審核,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督辦。
(四)半年評估。考核對象于本年度7月20日前對照年度考核指標進行自查并形成半年工作自查報告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根據平時工作調度和掌握情況,結合指標涉及股(室、中心)意見或建議,進行審核評分,形成半年評估結果進行通報,對突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五)年終考核。由縣教育科技局統一組建考核組,于本年度年底或次年年初對考核對象開展年終考核,綜合月調度、季度監測、半年評估等平時考核結果及動態考核等情況,形成年度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和等次建議,報局黨組會審核。
三、計分方式
(一)計分項目。
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項分為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考核得分、動態考核得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教育質量得分。
(二)計分方法。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得分按照60%比例計入總分、動態考核評價得分按照30%比例計入總分、滿意度測評得分按照10%比例計入總分。計分公式為: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得分×60%+動態考核得分×30%+滿意度測評得分×10%+教育質量得分。其中,教育質量得分直接計入單位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
滿意度測評意見分為“滿意”“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次,分別對應90—100分、80—89分、60—79分、
60分以下。
測評主體及分值權重為:班子成員、各股(室、中心)負責人占30%;教師、家長、學生測評占70%。滿意度測評計分方式為:(“滿意”票數×1+“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有效票數×100,“不滿意”票數不計分。
動態考核基礎分為100分,計分公式為:
動態考核得分=基礎分+加分事項得分-減分事項扣分。加減分項包括表彰獎勵、表揚肯定、宣傳報道、通報表揚、活動承辦及示范創建、通報批評、不良記錄,考核標準對照附件1執行。按照百分比一定比例計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總分。得分。
教育質量得分由縣教育研究室牽頭制定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方案并提供考核結果,得分上限不超過10分。
中心小學類考核計分方法。中心小學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中心小學校本部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60%+轄區內村級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平均得分×40%。考核組實地考核時,轄區內村級學校有3個及以上的,至少考核3個;轄區內村級學校低于3個的需全部考核。
四、等次評定
根據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得分高低,教育集團和中小學幼兒園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建議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評定為“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9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好”等次;評定為“較好”等次,考核得分達到8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達到“較好”等次;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發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校園安全、師德師風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及學生入學鞏固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教廳、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縣委、縣政府書面通報批評(有正式文號)的,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等次不得評為“好”等次。
考核結果由縣教育科技局考核辦提出等次建議,上黨組會議研究審定,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
五、有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單位提供的考核材料及數據,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隱瞞等情況,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促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評價)應堅持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偽造或擅自更改考核結果,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得泄露考核秘密,不得在考核(評價)中謀取私利。
(三)對違反考核(評價)紀律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并對違紀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影響的,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4
教師教學質量考評是學校實現人才培養和教育目標的重要保證,是檢驗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了進一步鞏固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確立“教學神圣”的理念,客觀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與質量,充分調動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切實抓好各項教學制度的貫徹落實,促進我校教學水平、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考評的目的在于及時了解教師實際教學能力和教學水平,加強教學管理,促進教師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意識的`形成;表彰在教學崗位上忠于職守和成績突出的教師,營造愛崗敬業、爭先創優的工作氛圍;激勵教學院部(以下簡稱“院部”)特別是教師個人積極進行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條考評堅持以下原則:效果至上原則,實行教學效果一票否決;院部為主原則,實行分層考核,集中評優;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實行群眾評議,民主考評;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甄別選拔與診斷激勵并重,關注結果與重視過程相統一,以評促教,以評促改。
第三條本考評辦法中的教學指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有明確的教學大綱及教學目的的課堂教學活動,有關實踐教學質量的考評辦法依照相關文件執行。
第四條教學質量考評對象為承擔我校全日制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全體專任教師;臨時承擔我校教學任務的非專任教師不在本考評之內,其教學質量的考評由其聘任單位自行制定辦法施行并上報學校。
第五條教學質量考評重在平時,其日常考評細則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評以自然年為單位,每年考評一次。
第六條教學質量考評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評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許昌學院教學質量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教學質量考評的領導、組織與評定工作,處理考評過程中有爭議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制定教學質量考評的評選辦法、日程安排,組織、協調、指導各院部工作小組的工作,處理考評工作中的日常事務,受理考評對象對考評工作的復議申請等。
第九條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職(或主持工作的副職)任組長、教學副院長(或副主任)等為副組長、教學管理人員及教師代表組成的“教學質量考評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制定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細則及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考評工作。
第三章考評標準
第十條教學質量考評優秀標準(除具備1—4款外,還應具備該條5、6款之一)
1、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積極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超額完成教學工作量;
3、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在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實驗室建設等方面表現突出;
4、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近3年內未發生過教學事故;
5、教學態度認真,教學效果優良,受到學生和同行教師一致好評,在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中評教成績突出;
6、獲學校教師課堂教學大獎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第十一條教學質量考評良好標準
1、熱愛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教學工作量飽滿,教學效果良好;
3、能主動進行教學改革,參與教學研究;
4、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近3年內未發生過教學事故。
第十二條教學質量考評合格標準
1、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積極承擔教學任務,能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良好;
3、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當年沒有嚴重違反教育教學規范的行為。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教學質量考評認定為不合格
1、教學工作量低于學校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的50%;
2、不服從教學工作安排;
3、教學態度不端正,教學效果差;
4、當年發生過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學事故;
5、其它嚴重有違教師身份及教育教學規范的行為。
第四章考評程序
第十四條教學質量集中考評分院部初評和學校終評兩個階段進行。
第十五條初評由各院部組織進行。各院部工作小組,按照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細則,通過學生評教、查閱教師教學資料(如教學大綱、教案、課件及教學成果等)、召開學生座談會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教師教學情況和教學效果。在此基礎上,對本單位教師教學質量進行考評。
第十六條各院部工作小組通過初評,將擬定的教學質量考評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人員的名單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除學校公示的考評優秀人員外,各院部考評優秀的比例為其考評人員總數的5%,考評良好人員的比例為其考評人員總數的50%,其余的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條各院部工作小組需同時報送非專任教師及其他教師的考評辦法及結果。
第十八條終評具體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其主要工作為:對各院部上報的考評結果進行審核,擬定考評各等次人員建議名單,并上報領導小組。
第十九條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確定教學質量考評的各等次人員名單,經院長辦公會批準后發文公布優秀人員名單。
第二十條實行教學質量考評結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將初評結果上報學校之前,須將初評結果向本單位全體教師公示,學校最終評定結果須向全校教師公示,公示期均為五天。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提出復議申請。
第五章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學校教學質量考評結果計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年度(任期)考核、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并作為評選“教學名師”、“教學新秀”的必備條件。
第二十二條教學質量考評為不合格的教師,除依照相關規定處理外,原則上其下年度第一學期最高授課時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教學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條連續兩年教學質量考評為不合格的教師,學校視情況進行轉崗或解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經學校批準全年度外出進修學習或攻讀學位的教師以及當年新進教師不在教學質量考評之列。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5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使滿勁,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機制中的平均主義傾向,推進學校內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貫徹黨教育方針,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應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家長、學生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以物質獎勵為輔,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工作負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進行。考核總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根據考核內容及其考核細則,匯總后作為學期及年終獎金發放,評優選先,工作調整的重要依據;教師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額,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師兩組按一定比例由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學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學科教研組長、遠程教育管理教師參加。
2、一般可采取觀察、聽課、座談、民意測驗與查閱教案、聽課記錄、學習筆記、學生作業、考卷、會議記錄、出勤記載、教研活動等有關資料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被考核教師本人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相關文章: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08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05-13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經典)07-14
教學質量考核方案02-20
小學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09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07-24
小學教學質量考核方案07-21
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09
學校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2-12
【熱】教學質量考核方案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