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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時間:2024-10-09 15:10:08 文圣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精選8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精選8篇)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1

  為加強村(社區)效能建設,規范村(社區)干部管理,強化崗位責任,提高工作績效,打造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考核范圍為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村(社區)其他兩委成員由黨支部書記、主任考核。

  第二條堅持職責明確、重點突出、績效考評、目標量化、績效掛鉤、逗硬獎懲的原則。

  第三條激勵和約束相統一,著眼于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干部的自我約束能力。

  第四條考核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堅持民主、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考核辦法

  第五條采用每月計分、年終匯總方式綜合考評。每月計分由自我檢評、目標量評、組織考評“三評”確定,計分權重為1:5:4。每月基本分=當月“三評”分-當月加分;年終匯總分=12個月基本分加總/12+加分總分。

  第六條 自我檢評。自我檢評是干部對自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反思性自查評定。評價意見等次分值按優秀(90分以上)、稱職(70-89)分、基本稱職(60-69)分、不稱職(60以下)計算。自我檢評占10%權重。

  自我檢評由所聯系村(社區)鎮領導在月底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干部檢評。檢評內容主要有:自查是否按時、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總結當月工作特色亮點;查找不足和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

  第七條 目標量評。目標量評是對干部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的定量考核評價。目標量評基礎分為100分,考核由鎮黨委、鎮政府目標督查考核組牽頭,效能辦指導各單位制定考評細則,對納入考核內容的工作項目,要明確具體工作事項、完成時限、工作質量、目標要求和具體評分標準,做到細化量化。各辦(所)負責考核,根據各村(社區)目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考核評價打分。目標量評占50%權重。在百分制的基礎上,實行因素法加減分進行量化考核。

  (一)加分項目、內容及分值:加分項目由個人收集經單位核實向效能辦申報計分,未申報的按不滿意檔計分;減分項目由效能辦牽頭考核計分。

  1.表彰獎勵。凡工作被縣、市、省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分別加3、4、5分,同級部門分別加1、2、3分。以獎狀、獎牌、證書或文件認定。

  2.突擊工作。凡臨時承擔并完成鎮、縣、市、省委(政府)突擊性工作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分別加2、4、6、8分。

  3.通報表揚。凡受到鎮黨委、政府通報表揚的每項加1分。

  4.迎檢工作。代表鎮政府接受縣、市、省及以上工作檢查并得到肯定的,每次加2、4、6分;同級部門分別加1、2、3分。

  5.創新工作。村(社區)在現代服務業發展、社會建設和社會穩定以及黨建工作中,具典型示范意義,在村(社區)中處于領先地位的(需提供證明材料),由各村(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后,每項加2-5分。

  6.超額任務。超額完成鎮上目標任務的,每項加3分。

  7.督辦事項。每完成1件加2分。

  8.其他事項。全年本村(社區)無信訪、安全、環境事件發生的,加5分。

  (二)減分項目、內容及分值。由鎮效能辦會同各辦(所)核實統計實施。

  1.信訪維穩綜治。對本轄區出現的不穩定情況未及時報告鎮上的`,扣1分/次;對信訪事件因村(社區)穩控工作不到位、處置不力的,扣2分/次。由綜治辦負責考核。

  2.安全生產工作。本村(社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扣2分/起,重大的3-5分/起。由經環辦負責考核。

  3.規劃建設管理。出現違建,未及時發現并報告的,扣2分/次,對違建處置不力的,扣3分/次。由城建辦負責考核。

  4.城鄉環境治理。由城管中心負責考核。“臟、亂、差”現象受到縣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扣2分/次;發生污染環境事件,受到縣以上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督辦的,扣2分/次。

  5.臨時交辦任務。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專項工作或臨時性重點工作,未按要求或時限完成的扣1分/次,造成工作被動的扣2-5分/次。由鎮效能辦負責考核。

  6.日常工作事項。分管領導或牽頭部門所安排工作,未按要求或時限辦結落實的,扣1分/次。由各牽頭部門負責考核。

  7.首問責任情況。對反映“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經查證屬實的扣1分;應當告知而未告知的,每查實一起扣1分;對反映索、拿、卡、要的,每查實一起扣3分。由鎮效能辦負責考核。

  第八條 組織考評。組織考評是考核領導小組對干部履行職責情況及干部德才表現的定性評價。組織考評占40%權重。組織考評基礎分100分,最終得分實行紀律考勤考核減分制度。有下列情形的`個人分別給予減分:

  (一)請假制度。支部書記和主任有事外出須向黨委書記、鎮長請假,并以書面形式報效能辦備查,全年累計事假(病假、產假等有明文規定的另計)不得超過15天,每超過一天者扣2分;其余“兩委”成員須向黨務副書記請假。無假外出者每天扣2分。

  (二)會議制度。參加鎮上會議遲到、早退者扣0.5分/次,無故不參加鎮或縣上會議者,分別扣1、2分/次。

  (三)查崗制度。鎮紀委和考核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村(社區)干部在崗情況進行檢查,督查中村(社區)干部不在崗的,且不能說明原因的,扣1分/次;主任當值不在崗者扣2分/次。公示牌未正確填寫(時間不正確、個人去向不清楚或未留有效聯系電話)的,扣0.5分/次。

  (四)學習制度。每月未按要求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每次扣2分;黨員分課堂未正常開展的,每季度扣5分(在每季最后一月扣減計分)。抽查發現村(社區)人員民情日記未記錄,每次扣0.5分;民情日記反映的問題因主觀原因未完成或未答復的,每次扣1分。

  (五)公示制度。按規定要求做好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工作。以上公開內容不全面、不及時、次數未達到要求的,每項扣1分;財務支出審批不規范,手續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其他有明確規定需要公示而未公示的,每項每次扣0.5分。

  第三章 綜合評定

  第九條綜合評定主要是對村書記和主任“三評”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在全面梳理匯總考核信息的基礎上,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客觀公正地對村(社區)干部作出等次評定。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條年度考核根據評分高低進行綜合評定,原則上優秀(90分以上)、稱職(70-89)分、基本稱職(60-69)分、不稱職(60以下)。

  第十一條年終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由鎮黨委對村(社區)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綜合目標評定末位的村(社區),對支部書記或村主任作相應組織處理。

  第十二條效能辦負責做好統計工作,扣分、處罰、獎勵情況每月通報公示,處罰、獎勵分月和年度兌現。

  第十三條本辦法中未盡事宜,以黨委、政府集體討論決定為準。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半年)。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2

  為進一步做好各項工作,強化目標管理,明確職責任務,充分調動全鎮村“兩委”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執行力,推動我鎮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完成,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我鎮村(社區)工作目標管理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客觀、注重實效、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和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平時工作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和民主測評相結合,實行百分制考核。

  二、組織領導

  成立黃市鎮村(社區)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小組,負責村(社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黨建辦,由黃雙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考核具體事宜。

  三、考核內容和計分標準

  1、基礎工作考核(6分)。主要考核參加會議、報表和資料報送情況以及對各分管領導、各部門開展工作配合情況。每缺一次會議扣0.2分;每遲報一次報表、資料扣0.1分;每缺報一次報表、資料扣0.2分。每出現一次不配合分管領導或各部門工作人員下村開展工作情況扣0.2分,扣完為止。基礎工作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考核。

  2、社會公認度評估(4分)。

  ①鎮黨委滿意度測評(2分)。由鎮領導班子成員、各站所負責人、駐村干部對村(社區)班子進行滿意度測評,其計算公式為(滿意票數×1+比較滿意票數×0.8+基本滿意票數×0.6)/總票數×100×3,由黨委計算測評實際得分。

  ②村組長、黨員、群眾代表對村(社區)班子進行測評(2分)。由黨委、政府在年終考核時派出考核小組到村(社區)組織召開民主測評會,村支書代表村班子在會上進行述職,參會人員進行測評,得分計算公式同上。

  ③民主測評內容為班子建設、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

  社會公認度評估工作由黨建辦負責考核統計。

  3、重點工作年終綜合完成情況考核(90分)。

  ①黨務工作(15分)。其中基層黨建工作(8分)、宣傳統戰工作(2分)、政法武裝工作(2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3分)。由鄧志良、黃雙峰、李勇、伍慧云、劉麗負責考核。其中基層黨建工作由黃雙峰負責考核,宣傳統戰工作由劉麗負責考核,政法武裝工作由李勇負責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由鄧志良、伍慧云負責考核。

  ②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及危房改造工作(8分)。由張云風負責考核。

  ③政法綜治維穩、信訪工作(10分)。由李勇負責考核。

  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10分)。由劉新華及安全生產各分管領域的黨政領導負責考核。

  ⑤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工作(26分)。其中糧食生產工作(5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5分)、鄉村建設工作(5分)、農業產業發展工作(5分)、改廁工作(3分)、農業其他工作(3分)。由張云風、李清文、李青松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考核。

  ⑥民生保障工作(8分)。其中城鄉居民醫療保險(5分)、養老保險(1分)、民政(2分),由伍志勇及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負責考核。

  ⑦衛健、文化、教育、旅游工作(4分)。由黃雙峰、伍志勇負責考核。

  ⑧國土規劃、環境保護工作(6分)。其中國土規劃(3分),環境保護(3分),由譚琨、歐陽運保及自然資源所負責人負責考核。

  ⑨其他工作(3分)。由分管負責人負責考核。

  四、考核結果運用

  1、20xx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實行分組考核和獎懲。

  按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分數排名,前二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優秀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2000元;第三名至第六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良好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第七名至第八名的`單位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合格單位,不予發放獎牌、獎金;年度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因工作重大失誤被“一票否決”的單位為不合格單位。

  2、對8個村(社區)每村(社區)評選優秀村干部1名,本年度被評為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優秀單位的,增加評選優秀村干部1名,優秀村干部發放證書及獎金,獎金400元。

  3、對黨建工作、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工作(3項)、安全生產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等七項重點工作,每一項重點工作根據考核評選一個先進村(社區),發放先進獎牌及獎金,單項獎金600元。

  4、對招商引資工作單獨考核。年度內引進投資額度在1000萬元以上企業的村(社區)評為本年度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對先進單位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5、對鎮域經濟發展或社會事業發展作出特別貢獻的站所和單位,由黨政聯席會研究,評選3個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6、對鎮產業經濟發展有較為突出貢獻的企業或者合作社予以鼓勵,由黨政聯席會研究,評選3個先進企業進行表彰,發放獎牌及獎金,獎金1000元。

  7、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結果直接計入村(社區)干部年度績效考核,與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掛鉤,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120%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結果為良好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100%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該村(社區)干部總體按80%績效工資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鎮駐村干部按本村(社區)“兩委”干部日常工作具體情況造冊核準后,上報鎮黨委審批備案。

  8、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被評為不合格單位的村(社區),取消發放該村(社區)村干部績效考核工資。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3

  為加強鎮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激發鎮干部干事創業活力,根據《婺源縣20xx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縣委、縣政府“發展全域旅游、建設最美鎮村”的決策部署,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原則,從工作業績、工作作風等方面,對全體機關干部進行全面客觀的考核,充分調動機關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全鎮各項事業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全體干部職工(含財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員、駕駛員和聘用干部)。

  三、組織領導

  成立鎮頭鎮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實施推進:

  組長:xxx

  第一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績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由俞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資料數據按時上報黨政辦公室。

  四、考核辦法

  實行黨政班子成員、一般干部職工分列考核制度,堅持日常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對象全年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具體分值參照年終考核分值分配。其中:日常考核以每月考核及獎懲為依據,綜合全年各月考核情況,形成平均分納入年終日常考勤結果;年終考核結果由年度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部分構成。為便于操作,日常考核得分先按百分制計分,再按占比折算計入總分。

  (一)日常考核

  實行每日登記匯總、每周統計通報、每月建立臺賬制度。以每月100分為基準分實行加扣分。主要包括日常出勤記錄和履職情況評價兩項。

  1.黨政班子成員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記錄(50分)。以考勤機、請銷假記錄為準。若因公出差或工作進縣下村未按程序報備的,經黨政主要領導簽署證明可視同出勤。(責任科室:黨政辦)

  (2)季度履職情況(50分)。班子成員季度履職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具體包括分管業務(15分)、掛村工作(15分)、履職評價(20分)3個方面。其中,分管業務、掛村工作實行倒扣分制度,單項扣完為止;履職評價以黨政主要領導及其他班子成員打分為準,主要領導、其他班子成員評價各占一半分值。(責任科室:鎮紀檢、黨建辦)

  2.一般干部職工日常考核

  (1)日常出勤記錄(50分)。以考勤機、請銷假記錄為準。若因公出差或工作進縣下村未按程序報備的,經分管領導簽署證明可視同出勤。(責任科室:黨政辦)

  (2)季度履職情況(50分)。一般干部職工季度履職情況每季度開展一次,具體包括業務工作(15分)、掛村工作(15分)、履職評價(20分)3個方面。其中,業務工作、掛村工作實行倒扣分制度,單項扣完為止;履職評價以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評價為準(涉及多位分管領導的,取涉及業務工作、掛村工作分管領導評價平均分),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評價各占一半分值。(責任科室:鎮紀檢、黨建辦)

  (二)年終考核

  1.黨政班子成員考核

  黨政班子成員考核內容包括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個方面。

  (1)崗位工作(40分):依據《婺源縣20xx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的考核結果排名計分,排列全縣鄉、鎮(街道)第1名的此項工作得滿分(即40分),每下一名扣1分,并列第1名的按第1名計分,并列第2名以后的(含第2名),按排名前的鄉、鎮個數扣分;分管工作未列入上述工作方案考核的,以其主管部門考核結果按上述方式計分;分管多項工作的,分別計分,取其平均分為此項得分。

  凡在婺源縣20xx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中加分的,按3倍的對應分值標準獎勵分管的班子成員,有兩位以上分管領導共同參與的工作,加分由主抓分管領導按比例分配。(責任科室:黨政辦)

  (2)掛點包村(20分):依據《鎮頭鎮20xx年度村級工作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考核結果排名計分,排列全鎮村(場、居)第1名的此項工作得滿分(即20分),每下一名扣2分,并列名次依前款方式計分。此外,對比去年村級考核排名,所掛點村排名每前進一名,掛點包村工作加2分;每后退一名扣2分(名次后退后仍在前二名的不扣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3)日常考勤(10分):黨政班子成員每月日常考核結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應分值后,為日常考勤得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4)測評得分(30分)

  A.民主測評(15分):以全體干部職工(黨政正職除外)、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的.測評結果進行計算。評分實行十分制,分德、能、勤、績、廉、法6個方面進行評分。此項得分=總得分÷有效票。(責任科室:黨建辦)

  B.黨政正職評分(15分):鎮黨政正職分別根據平時掌握的考核對象的履職情況,對其業務工作、駐村工作、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或中心工作等情況及工作作風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得分取黨政正職對考核對象評分的平均分。(責任科室:黨建辦)

  2.一般干部職工考核

  一般干部職工考核包括崗位工作、掛點包村、日常考勤、測評得分4個方面。駕駛員取所有一般干部職工的平均分。

  (1)崗位工作(30分):依據分管領導得分為準,涉及多項崗位工作的,取各分管領導得分的平均分,然后折算成相應分值計入。

  凡在婺源縣20xx年度科級領導班子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中加分的,由加分工作主管領導確定加分人員,按不高于3倍的對應分值標準進行加分獎勵。(責任科室:黨政辦)

  (2)掛點包村(15分):按蹲點包村領導得分,折算成相應分值計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3)日常考勤(25分):一般干部職工每月日常考核結果的平均值折算成相應分值后,為日常考勤得分。(責任科室:黨政辦)

  (4)測評得分(30分):

  A.民主測評(15分):評分實行20分制,分德、能、勤、績、廉、法6個方面進行,全體干部職工、各村(場、居)主要負責人的測評得分,和黨政班子成員(黨政正職除外)測評得分各占50%。(責任科室:黨建辦)

  B.黨政正職評分(15分):鎮黨政正職分別根據平時掌握的考核對象的履職情況,對其業務工作、駐村工作、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或中心工作等情況及工作作風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得分取黨政正職對考核對象評分的平均分。(責任科室:黨建辦)

  五、考核結果的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評選表彰一批表現優秀、敢于擔當機關、善于動真碰硬干部隊伍,弘揚正能量。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4

  為確保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成效,持續改善全鎮人居環境,進一步提高農村環境衛生建設和管理水平,促進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常態化管理,營造一個整潔、有序、美觀的美好鄉村形象。根據《縣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督查考評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督查考評辦法》。

  一、督查考評目標

  開展以“四清”、“五化”、“兩控”、“兩處理”、“兩示范”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行動,徹底整治垃圾亂倒、污水亂潑、柴草亂堆、農膜亂飛、廣告亂貼、占道經營、馬路市場等影響人居環境的問題,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是我家環境靠大家”的講衛生、勤清潔、重環保的理念,健全完善農村環境衛生整治長效管理機制,實現農村環境面貌大提升的目標。到20xx年底,建成一批環境舒適優美、基礎設施健全、服務設施配套、村容村貌整潔、村風文明和諧的`美麗村。

  二、督查考評對象

  (一)鎮區環境衛生:依據《鎮鎮區環境衛生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責任區域和責任單位,對鎮區各單位進行考評。

  (二)農村環境衛生:對各村進行督查考評;同時對包村、包片領導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履職情況進行考評。

  三、督查考評辦法

  (一)督查考評主體:

  1.督查: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對村、鎮屬各單位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不間斷督查考評,每月不少于三次。

  2.暗訪:由鎮督查組對全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暗訪,暗訪結果納入考核,每月通報一次,對未及時或按規定要求做出整改的,進行通報批評。

  3.考評:由鎮黨政主要領導帶隊,鎮人大、鎮紀委以及鎮分管領導參加,鎮黨政辦抽調一名干部和4名村負責人(輪流安排村書記或村主任)組成考評組,每月對鎮區各單位的責任區域和各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二)督查考評方式:

  1、集中考評:每月月底由黨政主要領導帶隊組成考評組集中進行考評。

  2、分組督查:黨政主要領導分片帶領分管領導逐村逐社不間斷進行督查。

  (三)督查考評標準:依據《鎮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文件內容,根據全鎮工作進展情況和階段性工作重點確定當月督查內容。

  (四)督查考評結果應用。

  1、考評組考評結果由鎮分管領導負責匯總,共分為五個等次,其中:一等次1名,二等次3名,三等次3名,四等次3名,五等次3名,鎮政府每季度依據考評等次對各村環境衛生整治費用進行獎補。

  2、督查考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以《督查通報》形式及時向各村、鎮屬各單位反饋,同時建立問題臺賬,限期整改。

  3、每月考評得分和排名情況通過公告欄、手機微信等形式公布,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鎮黨委對村書記、主任、文書進行約談,并責令村書記在鎮村干部會上做書面檢查;連續兩次排名后三位的村,給予村書記黨政紀處分;連續三次排名后三位的村,按照《鎮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問責辦法(試行)》、村委員會組織法啟動問責程序,鎮黨委委派包村領導為第一書記,同時年終考核不定等次。

  4、每月的考核結果累計分數作為該村委會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5、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日常考核結果按30%的比例納入各村年度衛生考核,年終考核將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按30%的比例單獨列項進行考核,依據該村年終累計得分進行綜合考核,成績排名靠前的村,以及在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中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個人,由鎮黨委、政府按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獎勵;工作不達標,排名后三位的村實行“一票否決”,當年不得評先樹優。

  6、包片領導、包村干部與各村環境衛生整治考評結果相結合,同考核、同獎懲,獎優罰劣。每月考評為第四、第五等次的村,身份是公務員的包村領導罰款100元,干部罰款50;身份是事業人員的包村領導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0%—20%,干部扣5%—10%,對不按時上繳罰款的,年終考核不定等次。

  7、集中考評結果占總分值的50%,班子成員專題會議綜合測評結果占總分值的50%,總分作為當年各村考評依據。

  8、分組督查中每發現一處,保潔員扣發工資30元,監督員扣發工資100元,村干部扣發工資100元,由村上執行,鎮政府從該村當季獎補資金中扣除。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5

各行政村,鄉機關各辦公室(中心):

  為充分調動村主職干部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體現村書記、主任“一肩挑”工作擔當,推動全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鄉黨委研究,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鄉所轄6個行政村的黨組織書記。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由日常制度考核、專項考核和重點工作考核三項組成。

  (一)日常考核

  1.值班制度。堅持村主職干部每周“5+X”值班制,正常情況村書記負責擔任周一至周五總值班領導。遇重大節假日及重要時段(以鄉黨委、政府通知為準),村書記必須到崗值班,確保手機24小時開機。由鄉督考辦每月進行不定期抽查,凡發現一次村辦公室無人值班的,每次扣10分,重要時段擅自脫崗的,每次扣30分。

  2.會議(活動)制度。每周二必須按時參加組團聯村集中辦公,凡缺勤一次(除參加省、市、鄉組織的學習、參觀、培訓、會議外)扣10分。鄉黨委、政府統一組織的會議(活動),無故缺勤一次,扣10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請假或替會一次,扣3分。

  3.請假制度。村書記無論因公或因私離鄉外出開會、學習、考察、辦事,1天時間的應向組團聯村團長請假,未請假的一次扣5分;2天以上(含2天)的應向鄉主要領導請假,未請假的一次扣10分,凡請假的必須書面請假并報鄉督考辦備案,村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報鄉黨委、政府審批,經批準方可外出,如未報批的發現一次扣20分。

  4.干部形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發現一次酌情扣20-100分,情節嚴重的,將按照不合格村干部處置:

  (1)不注意干部形象,在公共場合宣傳與黨委、政府相悖言論的;

  (2)不主動帶頭配合上級黨委、政府開展工作及履行崗位職責的;

  (3)不主動帶頭做好村兩委班子團結、貫徹村民主決策、履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

  (4)不主動帶頭履行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義務以及鄰里關系差或有其它違反社會公德行為的;

  (5)無正當理由不主動交納集體承包款(或法定稅費)以及不履行其他村民(或公民)應盡義務的。

  (二)專項考核

  1.黨建工作:黨建統領基層治理各項工作落實情況被衢州、江山和本鄉督查扣分的,每次分別扣10分、5分、2分。大陳鄉黨建統領基層治理“五四”工作法執行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3-5分。鄉村振興講堂工作開展不到位的,每次酌情扣1-3分。

  2.黨風廉政工作:本村黨員、干部(含村民小組長)發生違法違紀行為,被鄉或上級機關查處,受到黨紀政務輕處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黨紀政務重處分的每人次扣30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人次扣50分;村兩委干部或本人因違法違紀被立案查處的.扣100分;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每例扣5分;本村黨員、干部(含村民小組長)被“第一種形態”問責的,提醒談話扣3分,批評教育扣5分,通報批評及談話誡勉的扣10分;村兩委干部或本人被問責的,當月扣50分;凡當月出現涉紀上訪(信訪)的,每次(件),江山本級扣10分,衢州市級扣20分,省部級扣50分,國家級扣100分。

  3.信訪維穩工作:本村村民每發生1人次去京赴省到衢來江上訪的,分別扣50分、30分、20分、10分;發生5人以上(含)到江山集體上訪的,每次扣20分。一次性發生5人以上(含)到鄉里上訪的,每次扣10分。信訪人員在江山市行政中心等重要區域發生呼口號、拉橫幅、擋堵大門、阻斷交通等情形的,扣20分。向省委書記、省長信箱反映問題的,每件扣20分;向衢州市委書記、市長信箱反映問題的,每件扣15分;向江山市委書記、市長反映問題的,每件扣10分。如反映的問題不屬實或村主職干部能主動介入并積極協處的,在下月考核中酌情給予挽回。重點時期未落實對重點信訪對象實行“一盯一”、“多盯一”管控,造成人員失控的,每次扣30分。發生去京赴省去衢來江上訪,通知村里后,村里未及時安排人員參與勸返的,酌情扣10-30分;重要節點和敏感時期信訪信息未落實“零報告”制度的,每次扣5分,遲報、漏報1次扣2分;對12345事件,村里未及時處置的,每起扣1-5分。

  4.平安大陳建設:未落實本村平安宣傳、巡查,發生食品藥品、消防安全、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的,酌情扣10-50分;網格運行不到位,網格考核排名末3位的每個網格分別扣10-30分;未落實牽頭網格糾紛調處及隱患處置的,每次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轄區內發生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每起扣10分;因宣教工作不到位造成轄區村民違法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查處的,每起扣10分,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人亡人事故的,酌情扣10-50分;未配合網格警務工作的,每次扣10分;發生邪教人員滋事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社區矯正人員管控不到位發生再犯罪的,每起酌情扣10-50分。

  (三)重點工作考核

  月度重點工作考核具體內容由鄉黨委臨時確定,月末由各線分管領導根據各村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打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由鄉綜合督考辦牽頭匯總,各相關分管領導和組團聯村團長負責考核,當月考核結果匯總后,次月初報鄉黨委會議商定結果。

  (五)獎金發放

  獎金基數為每月每人1000元,以月度考核按季發放的形式兌現。資金由鄉財政全額列支。

  (六)其他事項

  1.本考核辦法實行百分制計算,每分計10元。考核扣分以單項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不累積扣分,當月扣完為止。

  2.考核結果納入鄉對村年度綜合考核。

  3.村兩委其他干部(含村務工作者)的月度考評辦法由各村自行制定,獎金基數為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資金由各村自籌。

  4.本辦法由鄉綜合督考辦負責解釋,從20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6

  為進一步加強村“兩委”班子及村干部隊伍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村“兩委”班子帶領村民致富、為民辦事的能力,根據縣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細則印發給你們,請查收。

  一、指導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與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科學、全面、準確地考核村(社區)“兩委”班子及村(社區)干部。

  二、考核對象

  各村(社區)“兩委”班子在職在崗、有固定補助的村干部。

  三、獎項與獎金設置

  (一)綜合先進

  綜合目標考評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綜合考評第一、二、三名的村(社區)分別獎勵5000元、4000元、3000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工作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不得評為綜合先進。

  (二)單項先進

  單項考評設七項:黨建、社會穩定、人居環境整治(含新農村建設)、武裝征兵、三農工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衛生健康工作,以上七項均取前兩名,對獲得單項先進的村(社區)分別給予1500元獎勵。

  (三)優秀村(社區)干部

  優秀黨(總)支部書記2人,每人給予3000元獎勵;優秀村干部3人,每人給予1000元獎勵。

  四、考核方法

  (一)現場考評。鎮考評組通過看現場,查資料,核實數據,代表座談,走訪群眾等多種形式,對村(社區)“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工作進行考核。

  (二)組織審評。鎮考評組根據考評結果,提出先進單位建議名單,提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確定最終名次,并作出表彰決定。

  五、考評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成立鎮目標考評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章新科為組長,副鎮長吳茜任副組長,相關業務口干部為成員。考評小組全面負責村級目標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精心組織,有序安排。各村在實施年度考評工作中,要精心組織、正確引導、周密安排,確保考評工作順利有效進行。

  (三)公道正派,嚴守紀律。所有考評人員在考評工作中,不得降低標準,不得感情用事,不得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擾,不得搞暗箱操作,嚴禁出現“感情、關系考評”現象,確保考評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六、考核內容及分值

  (一)綜合考評。(基本分為110分,其中考核項100分,領導班子打分10分)

  1.考核項(100分)

  考核內容包括:村級黨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鄉村振興、安全生產、衛生健康、民政、“兩違”管控、武裝、退役軍人、應急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新農合、城鄉居保、新農村建設、環保、食品藥品安全、文化等方面內容。(具體評分標準見附件)

  2.鎮領導班子打分(10分)

  由全體班子成員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年終經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打分,滿分10分。

  (二)加分項目

  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根據獲得表彰情況,符合下列條件按對應分值實行獎勵加分。獎勵項目以獎牌、證書、文件或其他材料為準,最多加分為5分,同一內容不重復計分,就高不就低。

  1.獲得省級及以上表彰加2分;市級表彰加1分;縣級表彰或迎接全縣性評比獲前三名加1分;縣委、縣政府在村召開現場會的加1分。同類獎勵不重復計分,以最高得分為準。

  2.完成交辦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務的加1分。

  (三)扣分項目

  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同一事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扣分,最多扣8分。

  1.出現非正常訪并記錄在案的赴京訪每起扣2分,赴省訪每起扣1.5分,赴市訪每起扣1分,赴縣訪每起扣0.5分;發生事件,經勸阻無效,采取強制措施的每起扣4分。

  2.工作期間村辦公場所無故不開門或無人坐班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鎮組織召開會議遲到的,每人次扣0.5分,曠會的每人次扣1分。(查閱鎮政府通報或有關記錄)

  3.被省、市、縣明察暗訪給予通報批評的村,分別每次扣2分、1.5分、1分。(由鎮黨政辦負責提供材料)

  七、考核評定

  (一)村“兩委”班子績效考核結果的評定

  村“兩委”班子年度績效考核得分=考核項得分+鎮領導班子打分+項目加分+項目扣分。

  村“兩委”班子的績效考核評定分為A、B、C三個等次。其中A類村占比30%(3個),B類村占比50%(5個),C類村占比20%(2個)。

  對村“兩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優評先:

  1.班子內部不團結、嚴重影響工作并經整改沒有明顯改變的;

  2.班子集體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的;

  3.消極對待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影響全鎮總體工作的.;

  4.其他原因應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村干部績效考核結果的評定

  村干部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季度測評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季度測評得分取各季度測評平均分×0.2。

  工作業績得分=村兩委班子年度目標考核考核項得分(含加分)×0.8。

  對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優評先:

  1.不服從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的;

  2.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挑唆不明真相的群眾或干部,搞非組織活動的;

  3.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在本年度內受到紀律處分的;

  4.因其他情況應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最終評定

  考核組的初評結果提交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確定。研究結果在鎮、村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對干部群眾的舉報或反映的情況和問題,一經查實,將組織復評。

  八、結果運用

  考核結果要在黨務村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對考核過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實績依據和考核結果,在考核工作結束后,由組織口負責匯總整理,統一歸入村干部個人檔案,作為表彰獎勵和任用的重要依據。

  (一)與村集體的獎懲掛鉤。按照年度考評結果,對目標綜合考評先進村和每個單項先進進行獎勵。

  (二)與村干部的績效工資掛鉤。各村發放村干部個人績效工資要嚴格按照鎮年終考核結果予以發放。績效工資按照村考核情況排名分為A、B、C三個等次,A類村的村干部每人發放標準為全年工資總額的100%、B類村的村干部每人發放標準為全年工資總額的97%、C類村的村干部每人發放標準為全年工資總額的94%。

  (三)與村干部的評先表彰和招錄考試掛鉤。年度考評結果作為入選全鎮經濟工作會表彰和村干部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及選拔事業編人員的重要依據。

  村干部年終考核方案 7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鎮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經鎮黨委研究,特制定本辦法。

  一、鎮干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辦公室每周不定期抽查至少一次,凡抽查每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核時扣0.2分,扣50元;曠工一天扣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時扣1分(所扣資金于年終考核獎金中扣除)。

  2、工作人員須接受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并認真搞好自己的業務,業務工作被縣以上部門通報批評的,扣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年終考核獎500元。

  3、上班時間不準打牌,不準做工作以外的私事,發現一次扣年終考核獎100元,并在年底考核時扣1分。

  4、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除下村、開會、出差外,一律到辦公室辦公。鎮干部進城辦理業務工作須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同時報辦公室備案,否則作為早退處理。

  5、工作及紀律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的,扣500元年終考核獎,并在年底考核時扣2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二)會議制度

  1、周一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一9時30分在政府會議室召開工作例會,聽取干部匯報上周工作開展情況和本周工作安排,包村干部匯報包村工作,聽取黨委、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辦公室負責嚴格考勤,做好會議記錄。

  2、按要求參加相關會議,凡遲到或早退一次年終考核時扣0.2分,遲到扣年終考核獎50元,缺席扣0.5分,扣年終考核獎金100元。

  3、遵守會場紀律,手機調為振動,不隨意走動,嚴禁會議期間吸煙,凡違反會場紀律者扣年終考核獎20元/次。

  (三)請銷假制度

  工作人員因事不能來上班的,1天以內向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書面請假,同時報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必須書面經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同意后,報書記或鎮長簽字同意,請假條交辦公室留存。病假需有醫院證明。因急事假條后補。所有請假須同時報鎮辦公室備案,凡不報辦公室備案和無故不假者,作為曠工處理,鎮辦公室負責請銷假登記。

  (四)學習制度

  1、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用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的思想武裝頭腦,在思想、組織、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堅持“周一”鎮干部學習制度,每周一組織鎮干部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學習有關政策,每名干部都要有專門的學習記錄,全年不得少于2篇學習心得。

  3、堅持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時間視情況而定,全年不少于4次。

  4、會上做到手勤、口勤、形成良好的會風,開會必須帶筆記,并做好記錄。

  (五)座班、值班制度

  每班由黨政領導帶班,對曠工、遲到人員報黨委辦和紀委處理。對未請假而不值班的人員發現一人次,扣年終獎50元,年終考核扣0.5分;凡被縣級或縣級以上督查通報的,不在崗人員,寫出書面檢查,扣年終考核獎金300元,年終考核扣分1分,并由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六)聯系村制度

  聯系村干部負責該村全部業務,對民事糾紛調解堅持“三三”制原則,如調解確有難度,需交鎮上調解的,聯系村干部必須參與調解,干部不參與的,扣年終考核獎金50元,年底考核扣0.2分。穩定、安全、計生等工作以單項考核為準。

  (七)財務制度

  1、嚴格實行鎮長“一只筆”,所有開支前應向主要領導匯報,征得同意后,方可開支。

  2、倡導勤儉節約,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3、除在定點的餐飲店接待和相關分管領導、辦公室等指定人員外,不得在外掛賬。每次開支,原則上自己先墊支,3天之內憑票報銷。

  4、重大開支和重大資金(2000元以上)安排須經鎮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方可簽字報銷。

  (八)后勤管理制度

  1、鎮政府機關內部應經常打掃,隨時保持清潔。各辦公室和部門負責本區域的衛生清潔。

  2、鎮干部在用電、用水上要例行節約。辦公室的用電設施要隨時檢查,人離開時關掉一切電源。

  3、材料打印管理。首先要保證黨委、政府的材料打印;不得在外私設打印點,需要在外打印的須事先請示,否則不予報帳。

  4、物業管理。

  (1)辦公用品管理。凡需購買辦公用品必須先請示,領導同意后再由分管后勤的領導統一購買,私自購買不予報銷。

  (2)耗品管理,全部耗品由辦公室統一集中購買。

  (3)所有公家的桌凳、財物不得私自搬進自己寢室,更不準拿回家和私自送人,否則將加倍在年終獎金中扣回,并嚴肅處理。

  (九)首問責任制

  群眾到政府詢問的第一名干部作為首問責任人,該干部應肩負起為當事人服務的職責,確保當事人滿意。屬自己業務或分管的,應及時給予辦理,不能立即辦理的,應向當事人說明情況;不屬于自己業務范圍的,應帶到辦理該項業務的辦公室向有關工作人員交涉好。

  (十)限時辦結制

  群眾來機關辦事,有關工作人員不得推諉、拖拉,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給予辦結,因特殊情況需延期的必須向當事人說明理由,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的,按紀檢監察部門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干部廉政“十不準”制度

  一、政治堅定,不準信謠傳謠,煽動鬧事;

  二、光明磊落,不準貪賄,腐化墜落;

  三、工作扎實,不準虛報浮夸,爭名奪利;

  四、接待有度,不準大吃大喝,鋪張浪費;

  五、厲行節約,不準公款娛樂,敗壞形象;

  六、辦事公道,不準吃拿卡要,徇私枉法;

  七、熱忱服務,不準推脫延誤,互相扯皮;

  八、艱苦樸素,不準大操大辦,見機斂財;

  九、行為檢點,不準淫穢賭博,吸毒販黃;

  十、團結共事,不準陽奉陰違,打擊報復。

  二、鄉干部考核辦法

  (一)目標責任

  鎮黨委書記、鎮長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決策管理的總責任人,負責目標決策管理,組織落實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決策目標。副職按照分工負責相關目標決策及實施,各辦公室負責各項業務工作目標的具體實施,項目工作組負責各自項目工作目標責任。

  (二)目標管理組織體系

  鎮辦公室負責目標管理具體工作,統一制定并分解目標任務,協助黨委政府完成目標管理、監督檢查、管理考評等具體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的部門和人員為目標管理對象。

  (三)目標制定的依據

  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鎮黨委、政府確定的納入目標考核內容的中心工作。

  (四)目標考核的內容

  1、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年度工作目標。

  2、鎮黨委、政府確定的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中心工作。

  (五)目標控制

  目標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予調整,因其它客觀原因調整的,以下發的通知為準。目標任務下達后,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通報方式進行管理控制。

  (六)目標考評

  1、考評方式:在年底,每名干部根據年初目標寫出自查總結,報鎮黨委辦備案。

  2、考評辦法:綜合考評分由基礎分和專項目標得分組成。基礎分100分,其中年終考評80分,分管領導打分20分。

  年終考評包括:業務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臺賬)、中心工作、臨時交辦工作。

  群眾評議包括:全體鎮干部。

  3、計分辦法:

  (1)年終評議:基礎分為100分、其中:業務工作(崗位工作任務臺賬)占80%,中心工作占10%,臨時工作用占10%。由黨委負責考核。

  (2)分管領導打分:分管領導根據干部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平時表現情況打分,基礎分為100分。

  (個人考核得分=年終考評得分×80%+分管領導打分×20%)

  4、加分

  (1)表彰獎勵。集體或個人得到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加5分。獲市委、市政府和省級部門表彰的,加3分。獲縣委、縣政府和市級部門表彰的,加2分;獲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表彰的,加1分。

  (2)經驗交流。工作在省級以上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5分。工作在市級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3分。工作在縣級進行了經驗交流的,加2分。

  (3)項目工作。項目工作按時限完成任務,單項加2分。

  (4)重點工作。重點工作按時限完成任務,單項加分3分。

  (5)兼職干部加分。凡兼職的干部,兼一職加2分。

  5、考核各項得分之和實行上限,最高得分不超過130分,最低不低于70分。

  (七)目標獎懲

  1、獎勵

  (1)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劃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年終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評為合格等次,得分在80分以下者評為不合格。凡合格者以實際得分掛鉤縣上目標獎分配,90分以上方能參加評先評優。

  (2)設立目標風險抵押獎。凡重點工作,臨時突擊工作,臨時疑難工作,設立目標風險抵押獎。按時限完成任務的,按風險抵押金和獎金1:2的比例發放風險抵押獎,并退還抵押金。未按時限完成任務的,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年終考核扣1分/項。

  2、處罰

  (1)對考核不達標的目標管理對象不計發目標風險抵押獎。

  (2)曠工累計1周以上,病事假累(除產假)計半年以上者不計獎。

  (3)年終考評不稱職者不計獎。

  (八)非在編人員獎金發放。

  范圍包括:大學生村官、志愿者、公益性崗位等人員。

  (1)平時各項補助及風險抵押金按在編人員標準規范和發放。

  (2)年終目標考核獎金按在編人員50%比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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